The Bison or American Buffalo
美国野牛的消亡——我的弟弟和表弟踏上去得克萨斯狩猎野牛的旅程——在布拉佐斯河畔狩猎的艰难困苦——猎杀很多野牛——追踪四头公野牛——野牛大惊跑——野牛偶尔发起冲击——化险为夷:开枪用子弹分开冲击而来的野牛群——印第安科曼奇族的武装袭击——阿肯色河畔的巨大野牛群——克拉伦斯·金的探险经历——山地中的野牛——正濒临消亡——狩猎山地野牛——发现野牛踪迹——巧妙娴熟的追踪技术——六头野牛组成的小牛群——在峡谷中扎营
当我们在 1776 年成为一个国家时,美洲野牛(bison)——人们开拓荒野时第一种消失的动物,流浪到了标明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和南北卡罗来纳等州西部边界的群山之巅。它们曾经成群出没于如今属于俄亥俄、肯塔基和田纳西等州的地方,但到了 19 世纪初,它们被驱赶到密西西比河那边;在接下来的 80 年,它们生活在大平原上,形成了最与众不同也最有特色的生存特征。它们为数众多,漫山遍野,让人难以置信。巨大的野牛群由成千上万头野牛组成,从加拿大萨斯喀切温河(the Saskatchewan)漫游到格兰德河(the Rio Grande),而且还向西漫游到落基山脉。它们成为骑马的印第安部落、法国混血人的古怪群体或者生活在雷德河(Red River)的混血人的种种谋生手段,也成为不屈不挠的代表性流浪者——白人猎手和设置陷阱捕猎者的生计来源。于是野牛的数量便慢慢减少,但是直到内战爆发之前,野牛数量减少的速度还是非常缓慢的,它们并不是被定居者消灭的,而是被铁路和猎取野牛皮的猎人消灭的。
内战结束后,横跨美国大陆的铁路这一巨大工程的建设呈现出无限活力,全速向前推进。这些铁路对于猎人们不可或缺,为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廉价的交通工具;同时,市场对野牛皮制成的长袍的需求十分旺盛,原来数量巨大的野牛又相对容易猎杀,于是吸引了一群又一群冒险者千里迢迢赶来狩猎,掀起了一场世所罕见的野牛大猎杀,结果在极短的时间内,这种为数众多的大型动物就被消灭了,这是前所未有的——好几百万头野牛遭到了杀戮。在那场大规模杀戮开始之后的 15 年内,巨大的野牛群体被消灭了。如今在美国大陆上,据说很可能只剩下 500 群野牛,而且自从 1884 年以来,已经没有一群野牛的数量超过 100 头了。
随着太平洋联合铁路(the Union Pacific Railway)的修建,野牛的第一次大减少也来临了。中部地区的所有野牛都被消灭殆尽了,其他野牛则分裂成北方和南方两大群体。南方大群体大约在 1878 年首先遭到消灭,北方大群体直到 1883 年才被消灭殆尽。我自己对野牛的经验并不多,主要是在后来的岁月中才经历的,那个时候,小群野牛漫游在我在小密苏里河(the Little Missouri)上的牧场附近,此外还可以见到一些零星的野牛,关于这些,我在其他文章里有所叙述。可是我的两个兄弟却比我幸运得多,在一望无际的野牛群还黑压压地覆盖在大草原上的时候,他们就加入了追逐这些贵族般的野牛的狩猎行列,去追寻他们年轻人的冒险经历去了。
在 1877 年的头两个月,我的弟弟埃利奥特还是一个不到 17岁的年轻小伙子,他携手同伴,朝着得克萨斯北部的斯台克德平原(Staked Plains)的边沿挺进,去射猎野牛。那时正值南方野牛群体濒临死亡,在这段时间里的两年内,除了一些零星散落的小型群体,原来的巨大的南方野牛群体已不复存在。与他同行的是我的堂弟约翰·罗斯福,他们与另外六个冒险者一起出发去漫游,这支狩猎队伍都由年轻人组成,他们频繁去边境,都经济拮据,但都很勇敢,充满活力,热衷于能让自己兴奋的事物,富有冒险精神。我的弟弟在这群人中最年轻,经验也最少,但他正值青春期,正茁壮成长,体格强壮而健康,非常喜欢拳击、摔跤、赛跑、骑马和射击等运动;而且他还曾经给猎人当过帮手,射猎过鹿和火鸡。他们赶着两辆四轮草原马车前进,四匹马拉动一辆马车,他们的餐具、弹药、被褥和其他用具统统装在马车上。此外,这支狩猎队还有六匹坐骑——全都是毛发杂乱、蓬松的北美野马;还有三四只猎犬——塞特猎狗和杂交的灵,跟在马车后面一路小跑前进。每个人都要轮流担任马车夫和厨师,每人两天,而且总有两个人留下来看守马车或营地,以防发生意外,另外六个人则通常两个人一组外出狩猎。这次探险,一是作为户外运动,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二是希望获得一些经济利益——在购买马匹和马车之后,大家都囊空如洗,不得不依靠贩卖野兽皮——如果他们来到靠近边界的贸易站,还贩卖野味——以此维持生计。
他们在那一年的 1 月 2 日起程出发,朝着布拉佐斯河(the Brazos)源头的索尔特叉流(Salt Fork)挺进,那里可是狩猎的好去处——巨大的野牛群漫游的中心。起初那几天,他们在有人定居的荒野边沿徘徊,仅仅射杀到了一些小型猎物——鹌鹑和草原禽类,然后他们开始射杀火鸡、鹿和羚羊。他们用这些猎物来交换面粉,或者在牧场和邋遢落后的边境小镇换一顿饭吃。有几次,这些年轻猎人迷了路,不得不在开阔的野外过夜,但如果能找到牧场,他们便在牧场里睡觉。镇子里和牧场上到处都是言行粗鲁的顾客,我弟弟的所有同伴都是身强力壮、头脑发热的年轻人,行事冲动,结果他们卷入了几场野蛮的战斗,幸好没有人受重伤。我的弟弟草草地写了一些日记,那些日记条目简短得让人吃惊。有几次,他在日记中提到他们要么到达了休息地,要么到达了一个村落,要么到达了另一支与他们竞争的野牛狩猎队的营地,他用词简洁:“大战一场”或“大困境”之类;可是这些日记表现出了这群年轻人勇敢的一面,他在 1 月 20 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在路上——穿越贝尔纳普(Belknap)——太活跃,因此保持朝布拉佐斯河前进——天色已很晚了。”不同的野牛狩猎队相互之间极为嫉妒,也不那么友好,每支狩猎队都自认为对自己最初发现的狩猎范围拥有专属权,有好几次这种感觉来临,给我的弟弟和他的同伴们招惹了很大的麻烦。
当他们慢慢赶着沉重的马车朝狩猎地进发时,沿途遭受了在大平原上旅行时的那种艰难困苦。正如得克萨斯的大多数冬天一样,那里的天气忽而极度酷热,忽而又极度寒冷,很少下雨,结果导致他们常常找不到水源,以致严重缺水。有两次,他们不得不穿越荒凉的不毛之地,那里的水潭干枯了,他们渴得要命。第一次,他们的马匹状况还良好,稳步前进,仅仅偶尔短暂停留,这种情况持续了 36 个小时——他们在那段时间里穿越无水的荒野。我弟弟的日记这样写道:“1 月 27 日——大狩猎——无水,今天凌晨3 点我们离开了奎因碉堡(Quinn's blockhouse)——整夜都在前行——酷热。28 日——无水——酷热——7 点我们找到了水,到 8点时来到斯汀金溪(Stinking Creek)——大家齐声欢呼。”第二次,马匹非常虚弱,行进缓慢,狩猎队在 48 小时的旅程中滴水未进。“2 月 19 日——艰难跋涉,前进了 34 公里——路况糟糕——寒冷之夜,无水,狼群一路尾随,追踪我们的鲜肉气味而来。20 日——在大草原上前进了 30 公里,再一次只有泥淖,无水,寒冷得厉害——渴得要命。21 日——行进了 48 公里,抵达克利尔堡(Clear Fork),有了淡水。”
我年轻的弟弟匆匆记下这些潦草的日记条目时,他认为,如果记录任何艰难困苦或遭受的痛苦都是怯懦的表现,可是每个平原居民都会理解他们所处的真正痛苦:连续一天两夜,还包括另外两个白天部分时间的艰苦旅行,没有水,甚至还头顶凛冽的天气。在最后的若干公里旅程中,马匹蹒跚前进,步履艰难,只能拖动载重量轻的马车了,因为那时他们只剩下一辆马车了,大家都疲乏不堪,嘴唇焦干,几乎说不出一句话来,于是一言不发地拖着沉重的脚步前进。我自己在北方的狩猎和经营牧场,北方的水源更多,因此我从未遇到过相似的经历。我曾经率领一支队伍在 36 小时内穿越一片无水的荒野,可是老天有眼,夜里下起了大雨,让马匹吃够了湿漉漉的水草,补充了大量水分,而我站在雨中,还穿着雨衣,也喝够了水。对于我个人,我只有一次无水而跋涉了长达 26 小时的经历。
狩猎队把永久性营地扎在布拉佐斯河的一条峡谷中,那条峡谷以布兰科峡谷(Canyon Blanco)而著名。在旅程的最后几天里,他们沿着河流行进,穿越了一片猎人真正的乐园:干旱驱使所有的动物来到更大的水道边饮水,原野上密密麻麻挤满了猎物。一整天,马车所经之处,两旁都有大群的羚羊在吃草,同时,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们接近峡谷边沿,一群群鹿就从点缀在河边的树林中惊走;鹿甚至还常常从树林中出来,同羚羊一起在大草原上漫游。这些猎物并不怕人,因为无论是印第安猎人还是白人猎人,都一心以野牛为追踪目标,直到那些身材魁梧、毛发蓬松的野牛群被消灭为止,因此,猎人根本没把这些更小的猎物放在眼里,于是鹿和羚羊之类的动物很少受到骚扰。
有一次,狩猎队吃完了新鲜野味,我的弟弟便外出狩猎,他仅仅埋伏在一个位置上就射杀了五只羚羊。当时他隐蔽在背风方向,枪响之后,那些羚羊看着自己的同伴倒下,却似乎相当迷惑,而不是恐慌。正如大家所期待的那样,那里的猎物异常丰富,灰狼和丛林狼(coyote)也特别多。夜里,狼群围绕在营地四周,整整一夜都不停地尖叫着合唱,痛哭般地号叫。有一天夜里,它们竟然来到离营地如此之近的地方,以至于狩猎队不得不系住马腿,并派专人守护马匹。还有一次,一只身材硕大的狼竟然钻进了营地,但被几只猎犬紧紧围住了,那只狼大声号叫起来,与几只狗发生混战,扭斗成一团,滚到了一个正在睡觉的人身上,最后,那牙尖齿利的觅食者摆脱了狗群,溜之大吉,仓皇地消失在夜色之中。
还有一天晚上,他们被一个截然不同的来访者——一个突如其来的印第安人惊得目瞪口呆,那家伙从正慢慢合拢的黑暗中突然现身,走进营地,在火光圈中蹲下来,一边神色严峻地自我介绍:“我是通卡瓦人”,一边毫不客气地从吊锅里舀起炖肉,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他属于对白人友好的印第安通卡瓦(Tonkaway)部落,听了他的介绍,大家才迅速恢复了镇定,而那来访者一直镇定自若,坐在篝火边儿不停地吃着,最后吃得实际上只剩下残羹剩饭了。他的出现所引起的惊慌很自然,因为那时印第安科曼奇(Comanche)部落正在大肆袭击狩猎野牛的白人猎人,那些野蛮的印第安人要么伏击他们,就是洗劫他们的营地,发生过不少流血冲突。
他们的营地驻扎在一个深潭或水坑附近。两边的绝壁像墙壁一样高高升起,在绝壁坍塌、不再陡峭之处,时常有巨大的野牛群出没,一代又一代野牛从那里经过,在小道上留下深深的垄沟,一眼看上去,经过那里的野牛露出的背部,仅比周围的泥土高一点儿。在底部,在镶嵌在这峡谷般的山谷边沿的悬崖顶上的某些地方,生长着一丛丛纠缠的树木,大群大群的野火鸡(turkey)居住在那里。我的弟弟曾经朝着一对巨大的野火鸡开了两枪,结果令人非常满意。那是黄昏时分,那两只野火鸡掠过他的头顶,从一道悬崖飞到另一道悬崖,他手持一支口径为 9.65 毫米的巴拉德步枪,就在那两只野火鸡沉重地展翅飞掠之际,他连续开了两枪,一举把它们击落。当然,这主要是因为他的运气好,但也表明了他的射击技术精湛。那支巴拉德步枪是一种非常精确、携带方便的小型武器,最初属于我,是我拥有和使用过的第一支步枪,我曾经用它射杀过一只鹿——那是我射杀的唯一大型猎物种类;后来当我的弟弟去得克萨斯狩猎时,我便把那支枪送给了他。当时我们认为,那支枪性能良好,足以射杀野牛或别的猎物,但不知道它还有更多的好处,当我的弟弟来到大平原上,他便发现自己必须配备一种更重和更致命的武器,而那支巴拉德步枪便有了用武之地。
扎营之后,狩猎队便松开马匹,它们在艰难的长途跋涉中不幸掉了不少肉,此时它们可以静静地吃草,恢复体力。始终留在营地的那两个人看守和照料它们,除了很少几次,狩猎队只用它们来驮运野牛皮。营地看守者还临时担当起厨师的职责,尽管咖啡和面粉最后都用完了,但各种野兽的鲜肉却是异常丰富。营地从来就不乏野牛肉、鹿肉、羚羊肉、火鸡肉、草原松鸡肉、鹌鹑肉、野鸭肉和野兔肉。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这些鸟肉被煮成一锅;当捕猎鹿或羚羊时,猎人们便驱赶着狗穷追不舍,把那受伤的动物撵得精疲力竭。但猎人们全部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野牛身上,在营火四周闲荡一晚上,裹着长袍和毯子酣睡一夜之后,他们在破晓之前就起床,匆匆吃一点儿早餐,便两个人一组穿过寒冷的黎明出发去狩猎了。那里的野牛十分丰富,第一天他们便猎杀了20头,可是野牛群并不安定,始终在移动,有时在营地边儿就能看见漫游的野牛,但有时得走上一整天才能发现它们的身影。
用眼睛侦察野牛并不困难——而这正是追踪生活在森林中的猎物的主要麻烦。在大草原上,一头野牛并不努力地隐藏自己,猎人极目眺望之处,就能看见它那黑黝黝的庞大躯体若隐若现。有时,它们三四头形成一小群,有时其群体又多达两百来头,偶尔还可发现数千头的庞大群体。一些孤零零的老公牛被驱逐出群体,这种情况很常见。如果是在崎岖的地面上,在山丘与沟壑之间,从背风方向接近它们并不困难,因为野牛对气味十分灵敏,只有从背风方向悄悄靠近它们,才不会被发现。但野牛的视觉则不那么好,在一段距离开外,它们的目光很不容易进行观察——它们的头部长满了那些悬垂的粗糙毛发,遮挡了视线。
通常情况下,如果它们处于开阔、起伏的大草原上,那么要悄悄靠近它们就困难得多。每个洼地、每个土丘和每丛鼠尾草都用来作为掩护,猎人趴在地面上,穿过草丛蜿蜒着匍匐前进,也许还不得不手脚并用,爬行上四五百米,全然不顾四周多刺的仙人掌。一旦足以靠近毫无察觉的硕大猎物时,他便开枪射击,但依然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如果硝烟被风吹散,野牛没有看见攻击者,它们通常还会傻乎乎地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直到猎人射杀许多头野牛。猎人射击时得小心,射击得不要太高,仅仅瞄准野牛肩头后面的部位,即野牛身体上面三分之一的地方就可以了,那样子弹才可能射穿野牛的肺部,一击即中。有时,即使野牛看见了猎人,它们也可能仿佛是糊涂和惊慌了一般,乱挤成一团,盯着一阵阵硝烟;可是一旦它们意识到自己面临着危险,通常会撒蹄便跑,笨拙地奔驰。一旦奔跑起来,它们就会一口气跑出很多公里才停下来,因此徒步追逐它们,会让人劳累不堪。
一天早晨,我的弟弟和表弟留在营地当看守。他们无所事事地坐在那儿晒太阳,暖和身子。就在那时,四头来到水潭饮水的野牛紧紧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这些野牛沿着一条猎物小道——悬崖中的一道深辙走了下来,面对他们就座之处。他们埋伏在那里观察,丝毫也不敢动弹,害怕被发现。野牛们走到水潭边儿开怀畅饮,喝饱之后,伫立了片刻,细细的水流从它们的嘴里流了出来,它们还摇晃着短短的尾巴拍打身侧,享受着初升太阳洒下的明亮的温暖。然后,随着一阵阵柔软泥淖的溅落声和汩汩声,它们离开了水潭,笨拙而又灵活地爬上了悬崖。
野牛一转身离开,我的弟弟和表弟便飞也似的跑去取枪,可是等他们回来时,野牛们已经越过了悬崖顶。于是,这两个年轻猎人便迈开大步,攀登上悬崖去追踪野牛,他们发现,等他们爬上崖顶时,他们的猎物并没有停留,而是缓慢地大步奔跑起来,径直越过大草原,无疑是想重新汇入它们刚才脱离的那个野牛群体。商量片刻后,两位猎人便开始追踪,激动得忘记了一切——根据规定,作为营地看守人,他们应该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营地。他们一边不停地小跑,一边用目光追踪着野牛,直到他们越过一个山丘之后,才找到野牛的行踪。那里的草丛很深,在他们最初行进的七八公里,没遇到什么困难,一直不停地前进,仅仅不时扫视着猎物的踪迹。当太阳升起,天气渐渐变得暖和起来,他们便开始气喘吁吁了,越过粗糙的草原草地的斜度上下奔跑之际,大粒汗珠滚下他们的面庞,他们不时把步枪从一个肩头转移到另一个肩头上。但由于训练有素,他们不需要停下来休息。
终于,他们到达了连绵的光秃地面,那里没有草丛,由于太阳的暴晒,野牛的踪迹渐渐模糊了,他们不得不缓慢行进,仔细地检查野牛那沉重的蹄留在土壤中的模糊痕迹,从众多以前的老蹄印中找到自己正在跟踪的猎物踪迹来。虽然这种工作单调乏味,可是到了他们再次踏上草地的时候,他们完全缓过劲儿来了。他们看见,在离草地边沿仅有几百米的地方,在一个微微的洼地,那四头野牛刚刚汇入一群有五六十头野牛的群体之中,那群野牛根本没注意到刚刚加入群体的那几头野牛,只顾低头吃草,而刚刚重新加入进去的那四头野牛也立即开始贪婪地吃起草来。低语着商量了一阵之后,两位猎人便爬了回来,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子,那样他们就来到野牛群的背风方向,那里与地面上一个微微的隆起处形成一条直线。然后,他们爬上这个隆起处,透过一蓬蓬高大茂密的草丛窥视,看见了一百多米开外的那些毫无察觉的家伙。他们一起开火,两个人都重创了各自的目标,当那群野牛还处于仓皇之际,他们又冲上前去追击那些撒蹄奔跑的家伙——它们被其他野牛阻挡,仓皇而又惊慌,最终他们又射杀了三头野牛。
还有一次,我的弟弟和表弟几乎遭遇了可怕的死亡,几乎被一大群迎面惊跑而来的野牛踩死,差点儿送了小命。野牛群中的每一头野牛都屈从于这些无法控制的恐惧,为之所左右,一旦受惊,它们全都疯狂起来,以密集的群体向前冲击,势不可当。马匹,尤其是饲养的家牛,常常都有这种惊跑,这是牛仔们不得不永远要当心的危险。一群惊跑的马在恐惧中疯狂地奔跑,扫上山谷,如此猛烈地撞向一块岩石或一棵树,它们前赴后继,以至于下面死伤累累,同时幸存者还不停地狂奔,撞翻马车、毁坏帐篷,一个陷入这种狂奔中的徒步者很少有生还的机会。野牛的惊跑则更是厉害,或者说在过去更厉害,因为野牛群数量巨大,野牛本身身体沉重,在一阵没留意的恐惧的暴怒之中,它们跳下悬崖下面的河流之中,撞倒一切挡道的东西。就在这一次,我的弟弟和表弟在回营途中,刚刚登上一道长长的、低低的隆起之处,便听见远处传来一阵低低的隆隆声,那声音犹如遥远的雷霆,由远而近,越来越大,他们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便匆匆赶往隆起之处的顶端,当他们来到顶端,短暂地停下一看,不看则已,一看便吓得要命:他们面前的整个草原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狂奔而来的野牛!
后来他们得知,另外两个猎人在七八公里之外朝那群野牛开枪射击,结果让这一大群野牛惊跑起来,其他野牛也汇入这群野牛的奔跑之中,全都疯了似的不停地奔跑,惊慌得无法控制。
这两位惊慌得要命的猎人远离崎岖的地面或其他庇护之地,而那群庞大的疯狂向前冲锋的野牛从不到四百米之遥的地方朝他们径直冲了过来。它们冲过来了——成千上万头野牛,其正面的阵形约有 1.6 公里宽,在它们雷鸣般的奔跑之下,大地颤动起来,野牛越来越近,它们那蓬松的前额透过扬起的一股股干燥尘土若隐若现。两位猎人知道,他们唯一生还的希望就是分开这一大群野牛,尽管这个群体的正面如此宽大,但群体却并不很深。如果他们失败了,便难逃那野蛮的铁蹄,难免被踩死。
等到那些发疯的野牛进入比较近的范围,他们抓住机会,一边举起沉甸甸的后膛装填式步枪迅速开火,一边声嘶力竭地大叫。开始时,他们的行动似乎并不奏效,那一线野牛依然稳定地向前朝他们冲来,随后又猛烈地摇摆着,枪响之后,冲在前面的两三头野牛立即饮弹倒下,而它们的同伴则前赴后继,疯狂地尽力朝旁边闪开。然后,野牛锋线上慢慢出现了一个狭窄的楔形裂口,就在野牛群接近两位猎人时,那裂口慢慢扩大了——那群狂奔的野牛由于面对敌人射来的枪弹而收缩阵形,拼死努力避开受伤的邻近同伴可能带来的危险。两位猎人加倍射击,不停地大喊,但他们几乎被野牛蹄扬起的尘土所窒息了,透过阵阵烟尘,他们看见一条黑黝黝的庞大身躯的洪流从两边驰过,他们处于仅有一支步枪长度的狭缝之间。不久,危险就过去了,两个人孤零零地留在平原上,还心有余悸。那群野牛,留下五头被子弹击毙或击伤的同伴,全部都猛烈地冲向地平线。
又一次,我的弟弟和一个朋友外出,他们朝着一小群野牛开枪射击,那群野牛中有一头老公牛,硝烟一起,那老公牛便率领整个野牛群径直朝他们冲了过来。那些野牛很可能只是受惊奔跑,并没有什么敌意,尽管如此,等他们射杀了那头老公牛之后,其他野牛才从旁边驰过,他们毫发无损。
但是,野牛有时也发起最为果断的冲击,在那样的情况下,它们就是猎人最危险的大敌了。我的表弟是一位勇敢而坚定的猎人,他在跟踪一头受伤的母野牛攀上一道绝壁或沙崖时,几乎丧生。当他刚一登上顶峰,便遭到那头母野牛的野蛮冲击,仅仅是他的猎犬突然赶来,才救了他一命——他翻滚到地上才得以逃脱,幸无大碍,仅有几处擦伤。要不是他的猎犬狂吠着突然冲过来吸引那野牛的注意力,他早已命丧黄泉。
我的弟弟也遇到过野牛冲击。当时他正在猎杀一头大公牛——那是他们狩猎队猎杀的体形最庞大的野牛。他独自外出,看见不远处有一小群野母牛和牛犊,一头硕大的公牛伫立在它们中间,相比之下,那公牛魁梧的身材犹如巨人一般。野牛附近的地面上没有可以藏身的破裂处,也没有树木和灌木,可是我的弟弟绕了半个圈子之后,设法迎风爬到了草原地面上一个微微隆起之处的后面,一直来到离那群吃草的野牛不到七十米的范围内,那些家伙还毫无察觉。在他埋伏之处与那头大公牛之间,有一些母牛与牛犊,因此他不得不等到野牛移动位置。野牛向前迈步吃草,这就让他可以准确地射击。不时它们朝前面移动得足够远,因此被他看得一清二楚。他射出的第一颗子弹恰好击中了那头大公牛的肩头,野牛群因此受惊,四处观望,可是大公牛却仅仅抬起头来,向前迈出一步,尾巴卷到了背上。此时他又开了第二枪,这一枪也漂亮,几乎击中同一个部位,只听见那厚厚的牛皮上传来“啪”的一声,但见那纠缠的牛毛上尘土飞扬。那头巨大的公牛立即转过身来,狂怒地向前冲锋,同时那群野牛则朝相反的方向逃去。光秃秃的大草原上没有什么隐蔽处,想要逃走是徒劳的,因此我的弟弟给步枪重新装填上子弹,等到那头公牛冲到离他不远处才举枪瞄准射击。要么是他当时很紧张,要么是那头公牛正在跳越某个障碍物,射出的子弹有些跑偏。不过,弟弟的运气好,那颗子弹射断了公牛的一条前腿,那巨大的野兽轰然倒地,还没重新站起来,便被弟弟射杀了。
就在这次的经历过了两天之后,一群全副武装的印第安科曼奇族人沿着河流扫掠而来,他们“惊吓”了一个邻近的营地,杀死了一个人,还让另外两个人受了伤;同时,弟弟这支狩猎队的八个冒险者只剩下三匹马,其他的马都逃走了。带着剩下的三匹马和一辆马车,他们启程踏上回家的路。旅程艰苦而沉闷乏味,他们迷了路,时常处于流沙和倾盆大雨的危险之中;他们忍受着口渴,头顶凛冽的天气,鞋子磨破了,脚被仙人掌刺伤,走路像瘸子一样。不过还好,他们最终安全抵达了格里芬堡(Fort Griffen),当他们得到一些面包时,那种欣喜若狂的劲儿就别提了——在这次狩猎旅程的最后两周里,他们已经没有一点儿面粉或蔬菜了,甚至也没了咖啡,仅以鲜肉“直接”维持生活。不过,这是一次非常有益健康,也是令人非常愉快和激动的经历。我毫不怀疑,参加这支狩猎队的每个人都不会忘记他们在布拉佐斯河畔的这次伟大的野牛狩猎之旅。
19 世纪 50 年代初,我的朋友——弗吉尼亚的W·H·沃克将军(Gen. W. H. Walker)在阿肯色河(Arkansas River)上游地区也经历过野牛的冲击。那时,那个地区给人的印象是漫游的野牛多得如云。沃克与一支侦察队在河岸上扎下营来,便外出试图射猎一些野兽来权充肉食。放眼望去,很多野牛依照自己的习惯大群散落在草地上吃草。当他离河流还有两三公里路程的时候,一阵隐约的隆隆声从远方传来,越来越近,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看见在离河流远远的南边,一大群野牛惊跑过来,直奔他这个方向而来。他知道,要是在旷野中被惊跑的野牛群赶上,那么他生还的机会就十分渺茫了,于是他立即拔腿向河边跑去。经过拼死的努力,他终于抵达了陡峭河岸上的破裂处,就在野牛群也几乎赶到的同时,他在一小片断崖顶上找到了安全的藏身之所。从这个有利的地点,他可以看见整个平原:透过阵阵扬起的尘土,棕色的野牛集群一望无际,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地平线边沿上,这庞大的野牛群以雷霆万钧之势,发出惊涛骇浪一般的吼叫声奔涌而来。营地大约在 1.6公里之外,幸好也安然无恙——这惊跑的庞大野牛群刚刚从营地边沿掠过。沃克瞄准机会脱身,一路躲避野牛,最后安然回到了营地,那天下午,他都看着巨大的野牛群成群结队朝着河流一边的断崖边沿猛然冲去,直奔而下,匆忙涉水而过,又爬上对岸的断崖,再度在平原上疾奔起来,那些野兽强劲的蹄搅动河流,把原来多沙的浅溪变成了一派无休止的混乱景象。夜幕降临时,驰过的野牛数量显然还没有减少,那天夜里,野牛发出的吼叫声表明它们依然还在继续渡河。接近黎明,野牛的声音才终于渐渐停息下去,沃克将军有些恼怒地起身,因为他本来打算猎杀一些野兽权充侦察队的肉食供应,他猜想现在不会有野牛留在河流南岸了。令他惊讶的是,当他在断崖上信步,眺望平原,他看见居然还有一群群野牛遥远而辽阔地点缀在平原上,安静地吃草。显然,尽管在头天下午和夜里的惊跑中,肯定有成千上万头野牛渡过了河流,但在河流两岸还留有许多野牛。现在,瘠地驯鹿(barren ground caribou)是我们能看见的唯一具有如此庞大规模集群的美国动物了。
1862 年,克拉伦斯·金(Clarence King)先生骑马沿着横贯大陆的小径穿越堪萨斯州时,穿过一个庞大的野牛群,在与一头公牛的遭遇中,他不幸受了重伤。那时,那群庞大的野牛正在朝北方移动,金先生估计,那群野牛的覆盖面积应该有近 50 公里宽,110 多公里长。这一数字是粗略估计,是他斜刺里横穿那个庞大的野牛群,因此了解了往北走经过一个特定地点需要花多少时间之后做出的。当然,这个巨大的野牛群也并不是一个坚固的大型野牛群体,而是由小一些的野牛群体组成的,那些小群体大小不一,一群群点缀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金先生当时骑在一匹有些难以驾驭的烈马上,途中他跟随在一小群野牛后面,开枪射伤了一头大型公牛,没想到那家伙发起疯来,步步紧逼他,他无法躲避那个垂死挣扎的家伙的有力冲击——它径直朝他冲来,跃到空中,用它那厚重结实的前额沉沉地砸中马鞍后部,他的坐骑被猛然掀翻在地,马匹的背部被砸断了,金先生的腿也同样断了,同时,那头公牛在他们上面翻了一个筋斗,再也没有站起来。
在从科罗拉多一直向北,穿过加拿大阿尔伯塔的落基山深处,以及远在萨斯喀切温那边的亚北极区森林中,总能发现一些野牛,当地人称之为山地野牛(mountain bison)和林地野牛(wood bison);确实,这些动物在老猎人的术语中常常叫做“bison”,尽管他们从来不用这个词称呼平原野牛,而仅仅把平原野牛叫做水牛。山地野牛和林地野牛形成了以前生活在平原上的普通野牛的一个变种,总体上,它们的颜色要暗一些,毛发更长更粗,结果它们给人的印象就是身体更重、四条腿更短。有时人们说它们形成了一个单独的种类,可是从我自己有限的经验和对自己所见过的许多野牛皮革的比较来判断,我认为它们实际上是同一种动物,两个相当难区分的所谓变种中的许多个体。实际上,如今黄石公园中依然保护着中等野牛群体,它们无忧无虑地生活着,由山地野牛和平原野牛的变种构成——还有大角河(the Bighorn)、比格霍尔河(Big Hole)、上麦迪逊(Upper Madison)和上黄石(Upper Yellowstone)山谷的所有野牛群体也都如此,它们的习性与皮毛介于两者之间。
然而,这些林地野牛与山地野牛的习性可以让自己逃避猎人的捕杀,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平原野牛永远无法实现的,因此,猎人要在山地和林地间捕杀野牛,比起在平原上总是困难得多;这个原因与麋鹿(elk)的情况恰好相同:在平原上,麋鹿完全被消灭了,但在落基山的许多森林里的僻静处却依然丰富,大量出没。树林对野牛呆滞的视力没有特别损害,而在平原上,视力呆滞对所有动物的安全都是一大危险,特别有害——在平原上,视力比任何其他感官更有用,对动物有更大的帮助,平原上真正的猎物是雄叉角羚(pronghorn)——视力最敏锐的美国动物。另一方面,野牛的听力在平原上用处很小,却在树林中有很大的帮助。野牛的嗅觉在平原和山地上所起的作用是相同的。
尽管在森林和山地捕猎野牛总比在平原上要困难,然而现在这种处于野性状态中的动物却濒临灭绝,困难无限地增长。在自然选择的无情进程中,肩扛猎枪的猎人成了中介物,这个自然选择过程让最后的幸存者为生存而绝望地挣扎,只有那些最机警的野牛和那些感官最灵敏的具有天赋的野牛才能生存下来。从平原上的大屠杀中残存下来的野牛个体还在做最后的苟延残喘,这种情况是真实的,在哈纳迪先生如画般的描述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他描述的是他在 1886 年对依然生存在密苏里河与黄石河(the Yellowstone)之间,沿着大德赖河(the Big Dry)零星分布的野牛发动的战役。现在平原和草原上的野牛已经消失了,只剩下些它们在山峦和北方森林中的极少数兄弟,因此它们几乎不能被认为是美国猎物了。可是,任何有幸发现这些动物的人,如果他希望捕猎到一头野牛,肯定都会竭尽全力地工作,展示自己的狩猎技艺。
1889 年秋天,我听说极少数野牛依然留在威斯登河(WisdomRiver)源头附近。我大喜过望,满怀信心去了那里狩猎。那里有大量其他种类的猎物出没,可是我们没有看见一丝野牛的踪影。不过,同一年几天之后,就在我并没有想到要看见野牛的时候,我却偶然遇见了这些巨大的野牛。
我们所能说的是,事情发生在爱达荷,就在蒙大拿边界线之南,在怀俄明边界线以西大约 40 公里处。我们带着一小队驮运货物的骡马在高高的群山中扎营。就在那一天,我们出去寻找驼鹿(moose),可是却不见驼鹿的踪迹,于是不得不攀登到更高的山峰上去狩猎山羊。非常幸运的是,与我同行的老猎人正遭受风湿病之苦,因此他没带猎枪,仅仅携带了一根长长的拐杖。我之所以说幸运,是因为要是他带了猎枪,那就无法阻止他向野牛那样的猎物开枪了,他连母野牛和牛犊也不会放过。
正当下午,我们越过树带界线上面的一道岩石嶙峋的低低山岭,欣赏我们脚下异常美丽的盆地或圆形山谷:四壁是陡峭的群山。它的上端有一个小湖,一边毗邻着一片翡翠般的草地,另一端则以皱着眉头的松林边缘为标志,那片松林连绵延伸,覆盖了山谷的其余地方,高高地悬垂在形成小湖水流出口的峡谷两边。而湖泊那边,地面在一道关隘中隆起,显然在过去的日子里时常有众多猎物出没,它们的踪迹沿着那片地面呈Z形密集地分布着,像猎物踪迹经常显示出来的那样,每一条踪迹都渐渐消失在几百米开外,然后在另一个不同之处重新呈现出来。
我们朝着这些猎物踪迹迈开了脚步,一找到第一条猎物踪迹,那位老猎人便强烈地惊叹起来,俯下身去检查那条踪迹。泥土中准确无误地留下了一小群野牛的蹄印,显然是在几个小时前才刚刚留下的。经仔细检查踪迹,我们发现那群野牛一共有六头,其中的一头大公牛和两头牛犊,它们经过这里去了那个小湖。
我们立即转身沿着那条踪迹追踪。点点踪迹通往那个小湖,野牛们在那里散开,啃吃鲜嫩的绿色草叶,也喝足了水。然后,野牛蹄印重新聚到一起,这表明那些野牛集合起来离开了那里,以纵队形式走进了森林。显然,它们在清晨从邻近的某道山谷越过那个猎物关隘,来到了水潭,喝足水、吃够草之后便进入松林去寻找某个地点午休。
那是一个非常寂静的日子,离白天结束差不多还有三小时。我那沉默的同伴一言不发,以他那鹰眼般的热情扫视着整个荒野,此外还趴下来或跪下来仔细检查野牛们的踪迹,然后起身向前追踪,还用手势招呼我跟上去。片刻之后,我们就进入了那片树林,如释重负地长叹了口气——在草地上的时候,我们永远无法断定的是,要是那些野牛碰巧躺在某个可以居高临下地瞭望的地方,它们是否可能会看见我们呢?
那老猎人完全振奋了起来,他展示了自己是技艺非常娴熟的猎物追踪者。森林的特征对我们非常有利,那里相当开阔,多数地方没有下层灌木丛和倒下的树木。正如落基山里的大多数森林一样,那里的树木也很矮小,不仅与太平洋海岸的巨大丛林相比如此,与西北部的森林相比也如此。地面上覆盖着松针和柔软的青苔,因此我们很容易不发出一点儿声响而悄然行走。有两三次,我不小心踏上了一根小枯枝,或者是我的鞋子上的钉子在石头上发出了轻微的叮当声,那老猎人都转过身来,皱着眉头,对我露出一种不耐烦的神情;可是当他慢慢行进,继续停下来向前面观望,还俯身检查猎物的踪迹,我都发现沉寂地行走很容易。除了当他蹲下身子利用某个遮掩物来遮蔽自己,以及我紧跟着他的脚印前进的时候,我都跟在他后面,走在一边。我根本没有察看那猎物踪迹,而是一直朝前面观察,希望能随时看见猎物。
很快,我们就找到了那些野牛在白天的休息之地,那里位于一座小山上,森林开阔,有许多倒下的树木。野牛们离开那里之后,起初在青草丛生的小山底部和周边散开吃草,然后一如既往以纵队前进,离开了那里,直奔森林中的一个小水潭。饮完水之后,它们又离开水潭,朝着盆地口的峡谷走下去,它们的踪迹沿着陡峭的山丘侧边前行,点缀在开阔的林间空地旁边,小溪中断之处的大瀑布发出一阵阵咆哮,从下面传上来。我们在这里加倍小心地行走,因为野牛留下的踪迹已很新了,它们再次分散开来开始吃草,这说明离我们很近了。当踪迹越过林间空地时,我们通常避开那些蹄印,让自己躲藏在树林之中。
终于,在接近一处这些林间空地边沿时,我们看见另一边的年轻树木中发出了颤动,那里离我们大约 45 米远。透过浓密的常青灌木丛构成的安全遮蔽处窥视,我们迅速辨认出了三头野牛,其中有一头母牛和一头牛犊,还有一头一岁大的小牛,在林间空地的另一边,在林地边缘的树木下面贪婪地吃草;它们的头颅都朝向山冈上。很快,另一头母牛和牛犊跟着它们走了出来。我不想开枪射击,想等待着大公牛出现,我知道那家伙正陪伴着我们看见的这几头野牛。
因此我有好几分钟观察着这些巨大的、笨拙的、蓬松的野兽,它们一点儿没察觉到我们的临近,毫无意识地在开阔的林间空地上吃草。黝黑的松林在它们身后升起,在林间空地的左边,地面裂开,形成了一个深坑的侧边;那道大瀑布就在深坑深处浪沫飞溅,发出雷鸣般的咆哮。远处,巨大的群山高耸,落日给群山顶峰涂上一抹深红色。当我凝视那些野牛,同行的那位老猎人百感交集,他半是热情的激动,半是忧郁的情感,因为那些野牛属于命定的几乎消失殆尽的动物种类。确实,现在和将来都很少有人有机会看见这些最强壮的美国野兽了——它们充满野性的活力,被围绕在它们遥远的山峦之家的辽阔的荒凉之中。
终于,当我唯恐其他野牛会引起警惕而渐渐开始非常焦虑时,那头公牛也同样出现在林间空地边缘,伸出脑袋站在那里,在一棵年轻的树上擦着自己的喉咙,导致那棵树猛烈地摇晃。我低低地瞄准,对着它的肩头后面部位扣动扳机。随着一声枪响,所有野牛没有像通常在猎物中间十分常见的那样给吓呆了,而是片刻也没停留,全都转身加速向前奔逃。随着它们的逃离,林间空地下面和远处的年轻松树枝条噼啪作响,摇晃了起来,仿佛是一阵旋风吹了过去,再过片刻,它们就逃到了一个山顶上,那里的斜面非常陡峭,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大圆石和枯树。它们不计后果,从那里迅速跳下去——对于这些表面上如此笨拙的野兽来说,它们落下去时能脚踏实地的稳定性简直可以说是奇迹。一股尘土扬起,遮蔽了它们的通道,在尘土的遮蔽下,它们匆匆消失在森林中,全都不见了身影。可是那泡沫般溅洒的斑斑血迹却泄露了那头受伤公牛的踪迹,我们一路小跑着紧追不舍,在森林边界那边大约 45 米远的地方,我们发现了那头完全黝黑的公牛尸体,它一动不动地直挺挺躺在那里——那可是一头十分出色的老公牛,尽管已经年迈,但依然充满了活力,长着一对锋利的大角、沉甸甸的鬃毛和闪着光泽的皮。当我摸索着检查它的时候,我感到了一种最欢欣的骄傲:因为我获得了一件从今以后只有极少数猎人才能获得的战利品。
那天晚上,要处理那头野牛已经太晚了,于是我割下了牛舌,还割下足够的牛肉来为晚餐和第二天的早餐备用,然后我们攀登着下山,来到急流附近,搜索一阵之后,找到一个扎营的好地点。这一天的艰苦跋涉让我又热又脏,我脱下衣服一头扎进溪流,冰冷的水让我不断喘气。然后,我们搭起了一个微微的单斜面灌木帐篷,把大量枯木拖到一起,让它们足够能燃烧一整夜。我们砍下长长的桤木细枝,在一些被扒开的余烬前面坐下来,把牛肉放在烤架上烧烤后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夜幕降临了,一阵寒风吹上山谷,急流咆哮着掠过我们,在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白天的历险和成功之际,汹涌的水流声淹没了我们的交谈声。同时,篝火燃起熊熊火苗,像跳舞一般闪烁,连续不断地生动地闪烁,照亮四周幽暗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