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在公元前11世纪中叶,周武王姬发率领周与各路诸侯的联军起兵讨伐商纣王帝辛,并最终击败了商朝,建立了周天子的统治。这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殷周之变。它对于古老中华文明具有奠基的作用。
中华民族是历史形成的概念,是历史进程的必然产物。她起源于上古中原文明和关中文明,后来吸收了东夷文明和南方楚文明,再后来吸收了北方和西域族群。殷周之变首先就在于它是上古关中文明与中原文明的重要交锋和交融,它不只是简单的朝代更替,而是稳固了中华民族的主轴,夯实了中华民族的基本格局和内涵。在殷周之变中,中华民族独特的哲学思维和政治伦理走向成熟,它使得中华民族在上古时期就建立了高度的政治理性。
王国维先生有言:“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都邑者,政治与文化之标征也。自上古以来,帝王之都皆在东方……故自五帝以来,政治文物所自出之都邑,皆在东方。惟周独崛起西土。” 虞、夏、商几代都起源于河南中原地区,唯独周代起源于陕西关中地区,王国维所说的朝代都邑从东方转移为西土,本质上就是中原、关中两大文明交锋融合的表现。
从政治社会制度上看,王国维把殷周之变概括为三个主要内容:(1)“立子立嫡”之制,以及由此而生的宗法及丧服之制;(2)庙数之制;(3)同姓不婚之制。这些礼法制度大多被后世继承和改造,延续了三千多年,构成了古代中华文化的基础。
这些变革针对的是上古中原文明的残酷宗教习俗。古书记载,“夏道尊命”“殷人尊神”“周人尊礼尚施” (《礼记·表记》) ;“夏之政忠”“殷人承之以敬”“周人承之以文” (《史记·高祖本纪》) 。其中,命与神、忠与敬的内涵是接近的,夏商两代都起源于中原地区,宗教习俗相差不远。但周人之尊礼尚文就与命神、忠敬具有很大的不同了。用王国维的话说:“以地理言之,则虞、夏、商皆居东土,周独起于西方,故夏、商二代文化略同。”
用今天的术语说,上古中原文化具有浓厚的宗教命定论色彩,夏商先民的天命观是高度宗教化、神秘化的。例如盘庚迁殷,号称“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 (《尚书·盘庚上》) 。纣王无道,尚且自信“我生不有命在天?” (《尚书·西伯戡黎》) 在上古中原人看来,殷商之能享国是因为上天特别的青睐,是上天授命于殷商的结果,也是殷商祖先庇护的结果。
为了始终得到祖先的庇护和上天的青睐,殷商始终奉行着严格的族内婚制,严禁与外族通婚。唯其如此,才能保证殷商统治者血统的纯洁性,祖先是不会庇护外族人的。为了取悦上天和祖先,商人推行烦琐复杂、规模浩大的祭祀活动,其最重要的祭品竟然是活人!
20世纪20—30年代,河南安阳殷墟就出土了大量相关文物,殷商残酷的人牲人祭以直观的方式呈现在了世人面前。史学家傅斯年曾对此感叹道:“年来殷墟发掘团在清理历代翻毁之殷商墓葬群中所得最深刻之印象,为其杀人殉葬或祭祀之多。如此大规模之人殉,诚非始料所及。”
仅仅根据现存的甲骨卜辞记录,从盘庚迁殷到帝辛亡国,商代就使用人祭多达13052人,另外还有1145条卜辞未记载人数,就算每一条都按一人计算,人祭人牲也高达14197人! 现存的考古发现就呈现出了这样的规模,历史上的真实数字恐怕不止十倍百倍于此!
商代的牲人主要来自周边异族的俘虏和贡献。有学者指出:“商代统治者需要让一部分战俘参加劳动,成为生产奴隶,但对于那些不驯服的战俘被用作人牲的可能极大,祭祀时去其头领,使无法反抗于地下,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根据科学检测,祭祀坑中被砍去头颅的牲人都是年龄在15—35岁的青壮年男性。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没有被砍头的妇女、儿童被用于祭祀。原来史书上记载的醢刑(剁成肉酱)、脯刑(被制成肉干)、炮烙之刑等残酷暴行都是真实的,并且它不只是商纣王个人所为,而是商代的普遍现象。
商人就是通过这种神秘的宗教化方式维持着自己的宗教习俗,并保持着他们对周边部落的血腥统治和残酷威慑。“命”“神”“忠”“敬”等区区几个字,原来包含着如此沉重的历史。
只有了解上古中原古老巫觋宗教特性,我们才能真正理解殷周之变对于中华文明政治理性的巨大推动作用。在其他部族的支持下,周武王取得了翦商战争的最终胜利。遗憾的是,胜利的周武王也学起了商人的模样,进行了大规模人牲人祭,只不过当初施行人牲者,如今成了人牲的对象。这正如古书记载:“癸丑,荐殷俘王士百人。”又:“武王乃夹于南门,用俘,皆施佩衣,衣先馘入。” (《逸周书·世俘解》)
克殷仅仅三年后,周武王就染病驾崩。周成王年幼,周公旦摄政。在此期间,周公制礼作乐,移风易俗,逐步改变了上古中原野蛮的宗教习俗,取缔了残酷的人牲制度。为了推行变革,周公重新解释了当初商人代夏的原因,其中还提到了“民主”二字。他这样说道:
有夏诞厥逸,不肯戚言于民,乃大淫昏,不克终日劝于帝之迪,乃尔攸闻。厥图帝之命,不克开于民之丽,乃大降罚,崇乱有夏。因甲于内乱,不克灵承于旅。罔丕惟进之恭,洪舒于民。亦惟有夏之民叨 日钦,劓割夏邑。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惟天不畀纯,乃惟以尔多方之乂民不克永于多享。惟夏之恭多士大不克明保享于民,乃胥惟虐于民,至于百为,大不克开。乃惟成汤克以尔多方简,代夏作民主。(《尚书·多方》)
姑且用简单的白话文概括上述古奥文字的基本内容:上天指示夏桀保境安民,但夏桀只知道贪图享乐,大行淫乱,不肯体恤问候人民,亦不曾有一天遵循上天的教诲。因此上天授命成汤消灭夏桀,成为人民的君主。
这是中国历史文献中第一次出现“民主”的表述。此处的“民主”意为“人民之主”,而非“人民做主”,当然跟今天的民主相去不可以道里计。但周公的话开创了中国政治文化尊重人心人性的理性传统。从此以后,“天”在中国政治哲学语境中就不再是那种神秘主宰的超验力量,而变成了稳定的自然法则。《大雅》有云,“侯服于周,天命靡常”“宜鉴于殷,骏命不易” (《诗经·大雅·文王》) 。在周人看来,天命不会特别青睐某族的统治者,如果统治者残暴不仁,天命就会弃他而去。
总之,“天”从神秘的超验主宰变成了理性的自然法则,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思想变革,傅斯年将这场变革称为“人道主义之黎明” 。这场变革孕育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革命观念。《周易》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周易·革·彖传》) 古代语境中的“革命”不是今天意义上的革命,它指革除旧统治者的“天命”。但传统革命与近现代革命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都强调没有谁凭空就有执政资格,执政者的正当性来源于民心所向。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孟子·万章上》)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荀子·天论》) 这种高度理性的天命观直接启发了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的民本思想。孟子劝诫梁惠王:“地方百里而可以王。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 (《孟子·梁惠王上》) 又指出:“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 (《孟子·公孙丑上》)
周文王只有“地方百里”,相比较商朝统治者,这无疑是非常弱小的。但周人推行仁政,得道多助,这是他们能够成功逆天改命的根本原因。这些民本思想一直延续到了今天,融入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民主政治的理解当中。对于共产党人而言,政治民主化就是政治现代化的主要内容,但民主化绝不能简单等同于西方资产阶级的选举游戏,它必须处处体现出以民为本的原则。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能够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本前提,也是能够取得社会主义建设巨大成就的基本保障。
毫不夸张地说,中国共产党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既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传统民本思想的发展和延续。早在三千多年前,中华民族就领悟到了这个至朴至深的道理,它是中华民族政治理性文明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