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者,从巳,勹声。篆文作“ ”。《说文·包部》释曰:“包,象人裹妊,巳在中,象子未成形也。元气起于子,子,人所生也。男左行三十,女右行二十,俱立于巳,为夫妇。裹妊于巳,巳为子,十月而生,男起巳至寅,女起巳至申,故男年始寅,女年始申也。凡包之属皆从包。”“包”即“胞”的本字,其本义为胎胞,即胎衣。《玉篇·包部》载:“包,今作胞。”林义光《文源》:“包,当即胞之古文,胎衣也。”中国文字与语言经过数千年发展,单独一个字词已经发展出丰富而多样的含义,甚至同一语境中同一个字词在不同的解读者那里也会产生不同的理解,因此仅了解本义已经不足以把握“言”之“意”,我们还需要对该字词的各个含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除本义外,“包”又引申产生了诸多含义。(1)裹。《诗经·召南·野有死麕》:“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毛传:“包,裹也。”《尚书·禹贡》:“厥包橘柚锡贡。”蔡沈《书集传》:“包,裹也。”《玉篇·包部》:“包,裹也。妇人怀妊,元气起于人,子所生也。”又有裹束义。如《左传·僖公四年》:“尔贡包茅不入。”杜预注曰:“包,裹束也。”又有相包裹义。《尚书·禹贡》:“草木渐包。”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马融云:“包,相包裹也。”(2)在中。《周易·泰》:“包荒。”李鼎祚《周易集解》引虞翻曰:“在中称包。”(3)包容、包含。《孔丛子·儒服》:“平原君曰:‘儒之为名何取尔?’子高曰:‘取包众美,兼六义,动静不失中道。’”《周易·蒙》:“包蒙。”孔颖达疏:“包谓包含。”焦循《周易章句》:“包,容也。”《汉书·礼乐志》:“包四邻。”颜师古注:“包,含也。”(4)取,裹取。《周易·系辞下》:“包牺氏之王天下也。”《经典释文》引郑玄注:“包,取也。”李斯《谏逐客书》:“包九夷,制鄢郢。”《汉书·叙传下》:“猗与元勋,包汉举信。”颜师古注引刘德曰:“包,取也。”《汉书·匈奴传上》:“善为诱兵以包敌。”颜师古注:“包裹取之。”(5)括,总括。《文选·左思〈蜀都赋〉》:“包玉垒而为宇。”吕延济注:“包,括。”《穀梁传·桓公五年》:“陈侯以甲戌之日出,己丑之日得,不知死之日,故举二日以包也。”(6)藏、隐藏、掩盖。《汉书·外戚传上·孝武李夫人》:“既激感而心逐兮,包红颜而弗明。”颜师古注引晋灼曰:“包,藏也。”又谓包藏阴谋。《逸周书·周祝》:“维彼幽心是生包,维彼大心是生雄,维彼忌心是生胜。”孔晁注:“包,谓包藏阴谋。”(7)围、绕。《新唐书·郭子仪传》:“子仪悉军追,横贯其营。贼张两翼包之,官军却。”(8)丛生,此义通“苞”。《尚书·禹贡》:“厥土赤埴坟,草木渐包。”孔安国传:“包,丛生。”《后汉书·马融传》:“其植物则玄林包竹。”李贤注:“包,丛生也。”(9)保证、担保、承担。此含义在元明以后口语中多使用。“包”还有做名词和量词使用的多种词义,与此处讨论涉及语境关系较远,不再一一罗列。此外,《龙龛手鉴》中还出现了“包”的异体字,写作“ ”,将正体的“巳在中”改为“仁在中”,会“仁”之意,意味着仁在中而可包,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意涵。
“容”者,从宀,公声。篆文作“ ”。《说文解字》释曰:“容,盛也。”本义为盛纳。《增韵》:“容,受也,包函也。”“容”与“包”可互训。
“容”的含义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1)盛纳、容纳、容受。《荀子·解蔽》:“心容。”杨倞注云:“容,受也。”《荀子·大略》:“则容天下而治。”王先谦《集解》言:“容,受也。”《周易·临·象传》:“容保民无疆。”孔颖达疏:“容,谓容受也。”《尚书·秦誓》:“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蔡沈《书集传》:“容,有所受也。”(2)容量,由盛纳引申出来的含义。《汉书·律历志上》:“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颜师古注:“其容,谓其中所容受之多少也。”(3)宽,宽容。《周易·师·象传》:“君子以容民畜众。”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容,宽也。”《尚书·梓材》:“合由以容。”孙星衍《今古文注疏》引《广雅》云:“容者,宽也。”(4)包,包容。《尚书·君陈》:“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孔安国传:“为人君长必有所含忍,其乃有所成;有所包容,德乃为大。”《周易·恒·象传》:“无所容也。”焦循《章句》言:“容,包也。”(5)隐。《尚书·微子》:“用以容。”孙星衍《今古文注疏》言:“容,隐也。”(6)允许、适宜、可以。《左传·昭公元年》:“先王之乐,所以节百事也,故有五节,迟速本末以相及,中声以降。五降之后,不容弹矣。”《文选·班固〈答宾戏〉》:“因势合变,遇时之容。”李善注引项岱曰:“容,宜也。”(7)表或然、或许、大概、也许。《后汉书·李固传》:“自数年以来,灾怪屡见,比无雨润,而沈阴郁泱。宫省之内,容有阴谋。”(8)需要、待。《韩非子·难一》:“闻开方事君十五年,齐、卫之间不容数日行,弃其母久宦不归。其母不爱,安能爱君?”(9)表反问,难道。《三国志·魏书·辛毗传》:“帝曰:‘如卿意,更当以虏遗子孙邪?’毗对曰:‘昔周文王以纣遗武王,唯知时也。苟时未可,容得已乎!’”(10)用,使用。《韩非子·解老》:“兵无所容其刃。”王先慎《集解》引《释名》曰:“容,用也,合事宜之用也。”《诸子平议·扬子法言一》:“足言足容。”俞樾按:“容,犹用也。”
由上亦可见,“包”与“容”二字本可互训,“包容”一词则是由“包”和“容”同义复合而构成的复词。“包容”一词较早见于《老子河上公章句》。《老子》云:“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河上公将“知常容”诠释为:“能知道之所常行,去情忘欲,无所不包容也。”此处即将“容”解释为“包容”。王弼注云:“无所不包通也。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苏辙云:“无所不容,则彼我之情尽,尚谁私乎。” 此处之容或包容,不仅具有广大、周遍、容纳义,还进一步蕴生出公平、无私的含义。在解释《老子》中“强为之名曰大”一句时,《河上公章句》云“不知其名强曰大者,高而无上,罗而无外,无不包容,故曰大也”。道者,其高无上,其覆盖范围无边无际,包容万物,由此也可以说“包容”正是“道”之德性的体现。《庄子》更是直接点明“包容”为大道之功用:“天能覆之而不能载之,地能载之而不能覆之,大道能包之而不能辩之。”成玄英疏:“夫天覆地载,各有所能,大道包容,未尝辩说。”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也颇重视“包容”思想,“天地之间,其气集多所而畜容,故名为中和。比若人和,无不而包容也”,“今天道当具,无不有,无不包容也”。此处也专门强调包容为天地、天道之德。《尚书·君陈》载:“必有忍其乃有济,有容德乃大。”孔安国传:“为人君长,必有所含忍,其乃有所成,有所包容,德乃为大,欲其忍耻藏垢。”此即“有容乃大”之出处。此处“容”字,孔安国释为“包容”,取容受、宽容的含义,并将其视为君长之德的标准。《汉书·五行志下》云:“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此处包容亦作宽容、宽恕解,并进一步将包容视为王能居圣位的必要德性条件。可见,包容不仅是大道之德、天地之德的彰显,也是圣王之德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