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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设备设施

房山区文化馆的设备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业务器材等文化工作硬件。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不同的历史时间,相差悬殊,大体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全部内容分为沿革发展和现实状况两个方面。

1949 年 1 月,房山区文化馆在初建期,分设为房山县文化馆与良乡县文化馆。当时,房山县文化馆馆址位于房山县城南大街路东,只有四间平房和一些简陋的设施;良乡县文化馆由于从国民党手中所接民众教育馆原馆址作为他用,另辟馆址于良乡东北城角,亦只有五间平房和简陋的设备,接收了国民政府“教育馆”的一些书籍和当时人民政府的一些报刊,有图书几百册。

20 世纪 50 年代,馆藏、设备等都有了一定发展,但设备还相对简陋。当时文化馆共有图书 2000 册(主要由民众教育馆和工人俱乐部的图书构成)。以汽灯为光源的幻灯片放映机 3 个,以甲乙电池组为电源的电子管收音机 3个,外扩喇叭 3 个;上发条的留声机一台,20 几张京剧唱片;油印机一台,绘制宣传画用的大型画板及颜料画笔等。乐器有二胡两把、小手风琴一把。文化馆人员下乡宣传和表演都是步行,没有交通工具。

50 年代后期,文化馆的公用交通工具是一辆自行车。20 世纪 60 年代,房山县文化馆办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硬件设施有了较大提高。1969 年,房山县文化馆迁到新址房山县东门外青年路 10 号以后,文化馆占地面积 2000平方米,平房 30 余间,从根本上改变了馆舍用房紧张、场地不足的问题。

1970 年文化馆已经有一辆机动三轮车,1978 年,购置了“130 型”卡车一辆,为下乡演出服务。

1988 年 4 月,房山区文化馆由东门外青年路 10 号迁到城关东大街 42 号。由平房搬到四层结构的楼房,办公和活动场地有了质的变化,设备设施有了飞跃式发展。

1990 年—1991 年,由市财政局拨款对小剧场进行了升级建设,新建了侧厅,购置了空调和全套的舞台和舞会灯光,使小剧场升级为可演出小型戏剧、联欢会、举办舞会的综合场所。建成后,举办舞会二百余场,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94 年,对小剧场进行更新改造,改为歌舞厅。

1995 年,房山区文化馆主要建筑是四层楼一座,小型剧场一座,主楼一二层为 400 平方米展厅,小型剧场面积为 300 余平方米。

2007 年,房山区文化馆对场馆进行改建。随着房山区文化委员会的设立,在良乡“海逸半岛”小区北门,增设了馆舍,建筑面积 1317.36 平方米。其中多功能厅面积为 300 平方米;综合活动室面积为 212.5 平方米;电教室面积为 300 平方米。二楼开放式活动大厅面积为 385 平方米,馆办团队活动室两套,面积为 64.6 平方米;办公用房两套,面积为 55.26 平方米。全区馆舍总面积达 6594.42 平方米,其中位于城关的办公楼内设有面积 660.4 平方米、可容纳 300 人的小剧场,面积 300 平方米、展线 118 米的展览大厅,面积 300 平方米、可供健身和娱乐的综合活动大厅。另外,设有舞蹈、钢琴、电子琴、素描、书法、英语等教学设施齐备的教室,院内建有 1069 平方米的文化广场。

2010 年,房山区文化馆设备总值为 769.03 万元。

2014 年,房山区文化馆固定资产总值达到 1056.89 万元,比 2010 年增加 301 万元,增长 37%。拥有馆舍建筑面积 6594.42 平方米。其中文化馆A座(主楼),面积 3114 平方米;B座:面积 1084.50 平方米;C座(小剧场),面积 660.40 平方米;后院平房:面积 418.16 平方米;良乡“海逸半岛”小区北门馆舍建筑面积 1317.36 平方米。其中多功能厅面积为 300 平方米;综合活动室面积为 212.5 平方米;电教室面积为 300 平方米。二楼开放式活动大厅面积为 385 平方米,馆办团队活动室两套,面积为 64.6 平方米;办公用房两套,面积为 55.26 平方米。

主要设备有下基层、进广场文艺演出必备的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共 127小类 470 余件;艺术表演、展览设备服装 544 套、道具、乐器、教具等 10个小类 1400 余件。

到 2015 年,房山区文化馆设备设施总额达 1100 万元,经国家相关部门2014 年评估认定为“地师级一级馆”。现状如下:

馆舍建筑

房山区文化馆馆舍建筑面积 6594.42 平方米,其中本馆A座,3114 平方米,B座,1084.50 平方米,C座(小剧场)660.4 平方米,后院平房 418.16 平方米。

室外活动场地

房山区文化馆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 1343.99 平方米,使用率为 100%。其中主楼A座前文化健身广场 1069.81 平方米,C座(小剧场)南门健身广场 207.1 平方米,露天舞台建设面积 73.08 平方米,主楼前文化广场为水泥浇筑抛光地面,光滑平坦,适宜开展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全天开放。

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房山文化馆建筑面积 6594 平方米中有群众文化活动使用面积 4657.8 平方米,超过总面积的 70%。

文化活动厅室

目前,房山区文化馆有文化活动厅室 27 个,共 3304.3 平方米,平均每个活动室 122 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50%,基本适应活动需求。

多功能厅(剧场、非遗展示厅)

目前,房山区文化馆建有多功能厅(剧场、非遗展示厅)1005.4 平方米,其中主楼二层非遗展示厅 45 平方米,小剧场 660 平方米,可满足相关工作需要。

宣传橱窗

馆内外设宣传橱窗 11 块,总长 30.4 米,LED宣传展示屏 4 块,总长 34.4 米,由文化馆美术摄影部技术支持,外观时尚醒目,内容涉及馆务公开、大型活动展示、文化艺术知识、精彩演出场面、辅导成果展示等。每月更换一次,充分展示文化馆工作职能和近期活动信息。

办公自动化、信息现代化

房山文化馆自动化办公设备设施、现代化信息设备设施齐全,各科室和职能部门配备了电子计算机及其杀毒软件、存储设备、50 兆宽光纤和互联网接入等设备,建有独立的网站,具备支撑办公自动化和网络传输交流能力,存储设备,磁盘阵列可容量 12TB。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显示屏 50 台套,打印机、扫描仪等 20 台。

数字化资源采集、存储、加工

配备了广播级摄录像机、数码照像机、移动硬盘、便携式计算机等设备,具备数字化资源采集、剪辑、编辑、存储、传输等基本数字化加工能力。设备包括数码照像机 2 部,数码广播级摄录机 2 台,移动硬盘 1 块,便携式计算机 1 台,非线性编辑机 1 台等。

数字化服务

数字化服务设备包括:中央控制台 1 套、投影机 1 台、投影幕 1 块、4路VGA输入切换器 1 台,有源音箱 1 台,电视机 3 台,触摸屏 1 台、终端计算机 10 台,平板电脑 1 台等,具备艺术教育培训、电子阅览等数字服务能力。

展览演出

配备下基层、进广场文艺演出舞台灯光、音响设备 130 小类近 1500 件;艺术表演、展览设备服装近 550 套、道具、乐器、教具等 12 个小类近 200 件。

免费开放经费补贴活动场所

馆内设有免费开放、经费补贴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7 处,包括A座 1 楼活动大厅、二楼展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小剧场和文化馆院内文化活动大院;B座:二楼教室、电子阅览室,假期对社会各界免费开放,其中,2015 年,市场免费开放活动专项资金 40 万元,区级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10 万元,文化馆自投资金 24 万元。(附 2015 年房山区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一览表)

房山区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一览表

续表

资金投放

2015 年,房山文化馆接收市区两级财政对文化馆各项工作实际拨款1350 万元。按当年房山区常住人口 103.3 万人计算,人均财政拨款金额为12.65 元。其中用于业务活动专项资金 660 万元,文化馆、乡镇文化场所免费开放资金 425 万元,大型特色文化品牌活动 180 万元,群众文化补贴经费25 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20 万元,文化馆群众文化培训费 10 万元。 xMDy6FK8AsEEwItflibUg3G87/fQEhkkunTXvePWs73WAglP/f9GXc5EWAt1Mjw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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