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文化馆的设备设施,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业务器材等文化工作硬件。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不同的历史时间,相差悬殊,大体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全部内容分为沿革发展和现实状况两个方面。
1949 年 1 月,房山区文化馆在初建期,分设为房山县文化馆与良乡县文化馆。当时,房山县文化馆馆址位于房山县城南大街路东,只有四间平房和一些简陋的设施;良乡县文化馆由于从国民党手中所接民众教育馆原馆址作为他用,另辟馆址于良乡东北城角,亦只有五间平房和简陋的设备,接收了国民政府“教育馆”的一些书籍和当时人民政府的一些报刊,有图书几百册。
20 世纪 50 年代,馆藏、设备等都有了一定发展,但设备还相对简陋。当时文化馆共有图书 2000 册(主要由民众教育馆和工人俱乐部的图书构成)。以汽灯为光源的幻灯片放映机 3 个,以甲乙电池组为电源的电子管收音机 3个,外扩喇叭 3 个;上发条的留声机一台,20 几张京剧唱片;油印机一台,绘制宣传画用的大型画板及颜料画笔等。乐器有二胡两把、小手风琴一把。文化馆人员下乡宣传和表演都是步行,没有交通工具。
50 年代后期,文化馆的公用交通工具是一辆自行车。20 世纪 60 年代,房山县文化馆办公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硬件设施有了较大提高。1969 年,房山县文化馆迁到新址房山县东门外青年路 10 号以后,文化馆占地面积 2000平方米,平房 30 余间,从根本上改变了馆舍用房紧张、场地不足的问题。
1970 年文化馆已经有一辆机动三轮车,1978 年,购置了“130 型”卡车一辆,为下乡演出服务。
1988 年 4 月,房山区文化馆由东门外青年路 10 号迁到城关东大街 42 号。由平房搬到四层结构的楼房,办公和活动场地有了质的变化,设备设施有了飞跃式发展。
1990 年—1991 年,由市财政局拨款对小剧场进行了升级建设,新建了侧厅,购置了空调和全套的舞台和舞会灯光,使小剧场升级为可演出小型戏剧、联欢会、举办舞会的综合场所。建成后,举办舞会二百余场,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94 年,对小剧场进行更新改造,改为歌舞厅。
1995 年,房山区文化馆主要建筑是四层楼一座,小型剧场一座,主楼一二层为 400 平方米展厅,小型剧场面积为 300 余平方米。
2007 年,房山区文化馆对场馆进行改建。随着房山区文化委员会的设立,在良乡“海逸半岛”小区北门,增设了馆舍,建筑面积 1317.36 平方米。其中多功能厅面积为 300 平方米;综合活动室面积为 212.5 平方米;电教室面积为 300 平方米。二楼开放式活动大厅面积为 385 平方米,馆办团队活动室两套,面积为 64.6 平方米;办公用房两套,面积为 55.26 平方米。全区馆舍总面积达 6594.42 平方米,其中位于城关的办公楼内设有面积 660.4 平方米、可容纳 300 人的小剧场,面积 300 平方米、展线 118 米的展览大厅,面积 300 平方米、可供健身和娱乐的综合活动大厅。另外,设有舞蹈、钢琴、电子琴、素描、书法、英语等教学设施齐备的教室,院内建有 1069 平方米的文化广场。
2010 年,房山区文化馆设备总值为 769.03 万元。
2014 年,房山区文化馆固定资产总值达到 1056.89 万元,比 2010 年增加 301 万元,增长 37%。拥有馆舍建筑面积 6594.42 平方米。其中文化馆A座(主楼),面积 3114 平方米;B座:面积 1084.50 平方米;C座(小剧场),面积 660.40 平方米;后院平房:面积 418.16 平方米;良乡“海逸半岛”小区北门馆舍建筑面积 1317.36 平方米。其中多功能厅面积为 300 平方米;综合活动室面积为 212.5 平方米;电教室面积为 300 平方米。二楼开放式活动大厅面积为 385 平方米,馆办团队活动室两套,面积为 64.6 平方米;办公用房两套,面积为 55.26 平方米。
主要设备有下基层、进广场文艺演出必备的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共 127小类 470 余件;艺术表演、展览设备服装 544 套、道具、乐器、教具等 10个小类 1400 余件。
到 2015 年,房山区文化馆设备设施总额达 1100 万元,经国家相关部门2014 年评估认定为“地师级一级馆”。现状如下:
馆舍建筑
房山区文化馆馆舍建筑面积 6594.42 平方米,其中本馆A座,3114 平方米,B座,1084.50 平方米,C座(小剧场)660.4 平方米,后院平房 418.16 平方米。
室外活动场地
房山区文化馆室外活动场地使用面积 1343.99 平方米,使用率为 100%。其中主楼A座前文化健身广场 1069.81 平方米,C座(小剧场)南门健身广场 207.1 平方米,露天舞台建设面积 73.08 平方米,主楼前文化广场为水泥浇筑抛光地面,光滑平坦,适宜开展文化娱乐健身活动,全天开放。
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房山文化馆建筑面积 6594 平方米中有群众文化活动使用面积 4657.8 平方米,超过总面积的 70%。
文化活动厅室
目前,房山区文化馆有文化活动厅室 27 个,共 3304.3 平方米,平均每个活动室 122 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50%,基本适应活动需求。
多功能厅(剧场、非遗展示厅)
目前,房山区文化馆建有多功能厅(剧场、非遗展示厅)1005.4 平方米,其中主楼二层非遗展示厅 45 平方米,小剧场 660 平方米,可满足相关工作需要。
宣传橱窗
馆内外设宣传橱窗 11 块,总长 30.4 米,LED宣传展示屏 4 块,总长 34.4 米,由文化馆美术摄影部技术支持,外观时尚醒目,内容涉及馆务公开、大型活动展示、文化艺术知识、精彩演出场面、辅导成果展示等。每月更换一次,充分展示文化馆工作职能和近期活动信息。
办公自动化、信息现代化
房山文化馆自动化办公设备设施、现代化信息设备设施齐全,各科室和职能部门配备了电子计算机及其杀毒软件、存储设备、50 兆宽光纤和互联网接入等设备,建有独立的网站,具备支撑办公自动化和网络传输交流能力,存储设备,磁盘阵列可容量 12TB。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显示屏 50 台套,打印机、扫描仪等 20 台。
数字化资源采集、存储、加工
配备了广播级摄录像机、数码照像机、移动硬盘、便携式计算机等设备,具备数字化资源采集、剪辑、编辑、存储、传输等基本数字化加工能力。设备包括数码照像机 2 部,数码广播级摄录机 2 台,移动硬盘 1 块,便携式计算机 1 台,非线性编辑机 1 台等。
数字化服务
数字化服务设备包括:中央控制台 1 套、投影机 1 台、投影幕 1 块、4路VGA输入切换器 1 台,有源音箱 1 台,电视机 3 台,触摸屏 1 台、终端计算机 10 台,平板电脑 1 台等,具备艺术教育培训、电子阅览等数字服务能力。
展览演出
配备下基层、进广场文艺演出舞台灯光、音响设备 130 小类近 1500 件;艺术表演、展览设备服装近 550 套、道具、乐器、教具等 12 个小类近 200 件。
免费开放经费补贴活动场所
馆内设有免费开放、经费补贴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7 处,包括A座 1 楼活动大厅、二楼展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小剧场和文化馆院内文化活动大院;B座:二楼教室、电子阅览室,假期对社会各界免费开放,其中,2015 年,市场免费开放活动专项资金 40 万元,区级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10 万元,文化馆自投资金 24 万元。(附 2015 年房山区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一览表)
房山区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一览表
续表
资金投放
2015 年,房山文化馆接收市区两级财政对文化馆各项工作实际拨款1350 万元。按当年房山区常住人口 103.3 万人计算,人均财政拨款金额为12.65 元。其中用于业务活动专项资金 660 万元,文化馆、乡镇文化场所免费开放资金 425 万元,大型特色文化品牌活动 180 万元,群众文化补贴经费25 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20 万元,文化馆群众文化培训费 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