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乡县文化馆建于 1949 年 8 月,1958 年撤销。
良乡县文化馆于 1949 年 8 月正式建立,开始称“良乡县民众教育馆”,人民政府接管后,更名为良乡县文化馆。归县政府教育科领导,张本荣任馆长,建立时上级未拨经费,只有张本荣馆长一人,并且兼任良乡县群众文艺联合会主任。
良乡文化馆建立之初,因原民众教育馆址占用,重新选址,张本荣在街上转了一圈,选中良乡城内中心地段老大角东北、原属二街一户私宅,五间临街北房,地势高,房间大。经与二街村干部协商,暂借使用。
良乡文化馆初建时没有设备,发现二街村公所一间闲房内,放着许多土改时分剩下的木制家俱,挑了一部分桌凳,因陋就简地办起了图书阅览室。
良乡文化馆正式开馆后,上级给张本荣配备一名馆员,名叫王书田,良乡中学毕业生。因当时城内闲居待业人员很多,特别是一些有知识的人,都想了解国内外形势和党的政策,政府提供这样一个场所,深得人心,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中小学生也利用课余时间来找书读。一些中老年人,多数都是晚上到文化馆阅读报刊。许多外地人,也来浏览一番。根据群众需要,阅览时间定为早八点至晚九点,馆内天天晚上灯火通明,深受群众欢迎。
随着形势的发展,良乡文化馆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首先在城内建起一个五街剧团,青年人涌跃报名,积极参加,五个村的干部轮流任负责人,文化馆负责业务指导,提供剧本、组织排练。
良乡文化馆建立以后,认真贯彻《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党的推陈出新文艺方针,一方面积极发展新文艺,另一方面大力改革旧文艺。当时,良乡县所属地区文艺团体很多,如窦店、交道、琉璃河的河北邦子剧团,很有名气。文化馆引导这些剧团,按照党的方针政策确定剧目,使他们既充分发挥宣传群众,娱乐生活的作用,又要接受团结改造,各个剧团按照文化馆的要求排练节目、巡回演出,县文化馆每年召开一次文艺工作者座谈会,请县领导出席讲话,讲政策,提要求,互通情况,交流思想。在党的政策的鼓舞下,业余剧团的演员们热情很高,积极参加排练演出活动。
良乡文化馆建立初期,虽然人手不足,条件简陋,但是认真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在文化馆门前、五街政府门前的墙壁上,分别用灰泥抹一块大黑板,刷上墨汁,晒干部后,由各街文艺宣传骨干编写稿件,定时更换黑板报的内容。
后来,县里投资购买了扩大器,在城内四条大街上安装了高音喇叭,在文化馆院内建起了广播站,搞有线广播,配备专人,定时播放自编节目,内容丰富多彩,有通讯报道,好人好事和诗歌、散文等。
土改后,农村的土地、房屋等问题很多,涉及到一些政策问题,群众不甚明白,并常常因为意见不一而发生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良乡县文化馆为了配合人民政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群众,鼓舞群众,在文化馆门口,挂上了一块“问事处”的牌子,开展政策咨询服务。牌子挂出后,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因只有张本荣一人接待,弄得他一天到晚连饭都吃不上。
因当时县里政府机构较少,良乡县文化馆建成后,既是行政部门,又是宣传部门,不仅开辟了书报阅览室,而且还搞了大量的社会宣传和文化活动,引导基层文艺团体围绕党的政策编排剧目、巡回演出,有效地宣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1957 年后,文化馆迁址良乡城东北角,拆了一段城墙,北边建一个露天舞台,有图书阅览室、广播室、灯光篮球场、因条件较好,通县专区文化馆曾到这里组织培训活动。
1958 年 4 月,房山县、良乡县和京西矿区合并,建房山县。良乡县文化馆、房山县文化馆和京西矿区周口店文化馆合并,成立房山县文化馆,良乡县文化馆随之撤销,设立归良乡文化站。1967 年,良乡文化站迁址良乡二街地界,占地 20 亩,建平房 15 间。
1958 年 5 月至 1960 年 1 月,房山、良乡两县和京西矿区撤销,设立北京市周口店区。两个县和京西矿区合并之后,建立周口店区文化馆,馆址房山县城南大街路东。
1960 年 2 月 1 日,改周口店区为房山县。“周口店区文化馆”更名为“房山县文化馆”。
1949 年—1958,良乡县文化馆历任馆长有张本荣、程占元、谢钟秀和郭祖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