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分队指挥是营(连)长、副营(连)长、营司令部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活动,包括使分队时刻处于战备和动员准备状态,准备战斗(完成受领的任务),以及在执行任务时领导分队等。
39.分队指挥应该是稳定的、连续的、灵活的和隐蔽的,保障营司令部和分队时刻处于战备和动员准备状态,有效利用其战斗能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任何条件下顺利完成赋予的任务。
实现指挥的稳定性,要通过:正确理解上级赋予的任务;坚决实现定下的决心;建立并及时展开指挥所和指挥工具,使其保持高度的战备状态,善于使用它们组织作业;采取综合措施对指挥所和指挥工具进行防护,使其免遭敌影响,以及抗敌杀伤火器;与上级司令部、所属分队和协同分队保持稳定的通信联络;灵活部署指挥所,并组织指挥所全面保障和指挥工具的作战运用。
实现指挥的连续性,要通过:及时收集情报,时刻了解和全面评估现有情报;及时定下决心,清晰地给下属部署任务;综合运用各种指挥和通信技术工具,以及自动化部队指挥工具;及时地转移指挥所;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被破坏的指挥。
实现指挥的灵活性,要通过:指挥员和司令部及时完成全周期指挥,使部属能在此期间进行必要的准备并完成赋予他们的任务;对环境变化迅速做出反应;为完成赋予的任务,及时对分队行动施加影响;运用分队和武器的指挥自动化工具。
实现指挥的隐蔽性,要通过:指挥所的隐蔽部署和转移;面对面给下属部署任务;综合运用指挥自动化系统、加密通信设备和编码通信文书,并与编码地形图相结合;严格遵守通信工具和指挥自动化系统的使用规则和方法、它们规定的作业制度和无线电伪装措施;限制使用用于指挥的通信工具和指挥自动化系统的人员范围;限制使用明语通信信道指挥分队;最大限度限制参与制订战斗文书的人员范围;确保文书完善保存;教育人员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查明并关闭情报泄露渠道。
40.在指挥员的决心基础上组织和实施部队指挥。营(连)长亲自负责定下的决心,正确运用所属分队,并完成部署给他们的任务。
营(连)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上级赋予的任务,领导所属分队进行直前战斗(执行受领的任务)准备,以及不间断且坚定地指挥他们,坚决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定下的决心。
根据上级首长、司令部的命令,号令和指示,以及定下的决心,营长亲自并通过自己的副职和司令部(连长——亲自并通过副职)来指挥分队。在战斗关键时刻,他必须在最重要的方向及时对现有兵力兵器执行赋予的任务的进程施加影响。
41.营参谋长是司令部工作的直接组织者,亲自负责完成赋予司令部的所有任务,并负责组织和保障不间断的分队指挥、司令部和直属分队的战备和动员准备状态,领导他们的训练,协调战斗,组织和指导司令部的所有活动。
参谋长是第一副职。只有他有权以营长的名义对所属分队和副营长(营长助理)下达指示和命令。
参谋长职责:熟悉营长的战斗(完成受领任务)决心、营长亲自下达的所有指示,时刻了解形势,并预测形势可能的变化,在完成受领任务准备时、执行任务过程中和完成任务后,时刻准备按营长的要求报告己方部队和敌人的位置、状态和能力,报告判断情况的综合结论并预测其发展,报告自己对战斗(完成受领任务)决心的建议,以及分队训练、组织协同、全面保障和指挥的措施。
42.副营长负责分队战备,实施战斗协调及与他们一起进行针对当前行动特点的战术演习。当营长不在时履行营长职责。副营长应熟悉营长决心、营长下达的所有指示和全部情况,并时刻准备接替指挥分队。
43.负责教育工作、装备(连高级技工)、后勤(连准尉)的副营(连)长,营通信主任个人对直接组织和实施相应的各类保障(组织通信)措施负全责;对直属分队的战备和动员准备、精神心理状态、军纪和训练,以及分队的正确运用和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赋予的任务负全责。
他们的职责是:准备建议,制订企图,定下各类相应的保障(通信)决心,并向指挥员报告,在完成受领任务准备和执行任务过程中指挥各类保障(通信);组织所属分队的直接运用,在完成受领任务准备和执行任务过程中指挥所属分队。
44.负责炮兵的营长助理负责营炮兵分队的战备与训练,其职责是:熟悉营长战斗(完成受领任务)决心,建制,以及配属分队的位置、状态和能力;时刻准备向营长报告分队战斗运用的建议;协助营长组织炮兵分队的战斗和保障;检查下达的指令、命令和指示的执行情况;组织明确射击宗旨;必要时校正所属和支援的炮兵分队的射击。
45.营副参谋长(参谋长助理)负责给营长和参谋长提供关于分队的位置、行动特点、状态以及完成赋予任务的水平的准确资料。他要及时呈报判断情况、组织指挥和协同的参考文件(资料),核查所有人员的辐射剂量,以及参与制订必要的作战文书。
46.营心理师负责组织分队的心理工作和分队的心理状态,其职责是:及时制订并报告组织和实施心理工作的建议;计划和实施人员心理训练措施,为分队完成战斗任务提供心理支持,参与救护和后送受到心理创伤的战士。
47.各级指挥员(负责人)应在战斗(完成受领任务)准备和战斗过程中熟悉并考虑国际人权;要求他们熟悉并保证所属人员无条件地执行;杜绝违反这些法规的情况;追究违反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