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摩步分队和坦克分队是摩步(坦克)兵团(部队)的基础,完成以下任务:在防御中——抗击敌打击,并杀伤敌进攻部队,坚守占领的地区、地线和阵地;在进攻中——突破敌防御,歼灭敌防御分队,夺取重要地区、地线和目标,强渡江河,追击撤退之敌,实施遭遇战斗。
此外,在摩托化步兵(坦克)兵团(部队)编成内有下列分队:炮兵分队,防空分队,侦察分队,通信分队,电子对抗分队,工程部队分队,辐射、化学和生物防护部队分队,技术保障和后勤分队。
6.摩步分队和坦克分队独立或与其他兵种的分队、航空兵,在滨海方向还有海军舰艇(区舰队)部队和兵力,以及其他部队的分队协同完成战斗任务。
机炮兵团(部队)分队、设防地区的分队,利用设防地区的筑城工事来掩护和防御国境线重要地段、在纵深的独立地区以及岸边目标和岛屿。
7.炮兵分队用来摧毁核和化学攻击武器、察打一体系统的地面组成部分、炮兵、坦克、步战车、防空武器、无线电器材、指挥所、有生力量,摧毁在阵地、集结地域和行进道路上的反坦克火器和其他射击武器,以及在停驻场上的直升机、后方目标,破坏筑城工事,对地域和目标实施远程布雷,保障灯光,施放烟幕,以及完成其他任务。
8.防空分队用来掩护和保护部队、指挥所、后勤目标和其他目标免遭敌空中打击;对空中之敌实施侦察并将情况通报己方部队;用火力消灭敌有人机和无人机,战术、战役战术弹道导弹和巡航导弹,空中侦察和电子对抗武器,察打一体系统的空中组成部分;与空降(空中机动)兵在飞行和实施空降(机降)时进行斗争。
9.侦察分队用来收集关于敌人和地域的情报,完成特种任务。
通信分队用来保障在各种战斗活动中指挥部队。
电子对抗分队用来完成以下任务:通过无线电压制(杀伤)敌通信器材、雷达、无线电导航、无线指挥和光电器材来扰乱其部队和武器的指挥;对敌进行电子侦察;对抗敌技术侦察器材,并实施综合技术检查。
工程部队分队用来完成工程保障任务,以及运用工程弹药使敌遭受损失。
辐射、化学和生物防护部队分队用来完成辐射、化学和生物防护任务,以及运用喷火燃烧器材使敌遭受损失。
技术保障分队用来完成技术保障任务。
后勤分队用来完成后勤保障任务和技术保障的后方勤务任务。
10.完成赋予的任务时,合成分队与空军的前线航空兵和陆军航空兵分队、海军力量、空降兵部队的分队、俄联邦安全局边防处边防部队的分队、俄联邦内务部内务部队的分队、俄联邦民防部队的分队实施协同。
11.空降兵部队的分队用来从空中包围敌人,并在敌后执行任务:破坏敌部队指挥,夺取并摧毁敌高精度武器的地面组成部分,阻止敌预备队的推进和展开,破坏敌后方工作和交通,以及掩护(防御)独立的方向、地区、暴露的翼侧,封锁和消灭机降的空降兵,以及完成其他任务。
12.俄联邦安全局边防处边防部队的分队在入侵开始时与在掩护部队和袭击支队编成内行动的合成分队共同完成在保障地带的特种任务,组织伏击,完成在敌后的侦察任务。尔后,他们向纵深撤退,用以消灭特种作战力量、敌空降兵和非正规武装部队。
13.合成分队与俄联邦内务部内务部队分队可共同完成以下任务: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和紧急状态制度;保卫重要的国家目标和特种货物;参与完成俄联邦国土防御任务。
14.俄联邦民防部队的分队用来在发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和威胁等紧急状态时开展保护国家领土和国民的行动。
15.实施合成战斗时,可为摩步(坦克)营(连)配属或派出兵种部队和特种部队的分队进行支援。遂行某些任务时,可为合成分队配属其他部队的分队。
配属分队完全隶属于合成指挥员,并完成其赋予的任务。
支援分队隶属于上级(指挥员),并完成其赋予的任务,以及在分配资源(兵力清单)范围内完成被支援的分队指挥员赋予的任务。
16.可为摩步(坦克)营配属炮兵营(连)、反坦克火器分队、工程部队分队和辐射化学生物防护部队分队,与主力脱离时,还可配属防空导弹(导弹炮兵、炮兵)分队。
可为摩步连配属炮兵连、反坦克分队、榴弹发射器分队、工兵分队和喷火分队,与主力脱离时,还可配属防空导弹(导弹炮兵、炮兵)分队。
可为摩步营(连)配属坦克分队,为坦克营(连)配属摩步分队。
除此之外,在战斗中,营(连)可得到炮兵火力,前线航空兵、陆军航空兵和上级其他毁伤火器打击的支援。
作战时隶属于其他部队的合成分队,其运用要与他们的基本用途、行动战术和战斗能力相一致。
17.完成赋予的任务时,营(连)根据情况以行军队形、临战队形和战斗队形行动。
行军队形——分队以纵队形式转移时的编成部署。它应能保障:行进的高速;迅速展开成临战队形和战斗队形;使受到敌人各种武器打击的薄弱环节降到最低;有效地指挥分队。
临战队形——分队以沿正面和纵深分布的纵队形式转移时的编成部署。它应能保障:迅速展开成战斗队形;克服障碍物、沾染区、破坏地区、火灾区与淹没区的同时,保持行进的高速;使受到敌人各种武器打击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有效地指挥分队。
战斗队形——分队进行战斗时的编成部署。它要与受领的任务和当前战斗企图相一致,并应能保障:无论是使用常规武器,还是运用核武器和其他杀伤火器,确保战斗的顺利实施;充分利用分队的战斗能力;及时在选择的方向(地区)上集中力量;对敌战斗队形全纵深进行可靠毁伤;快速利用对敌火力、电子毁伤和核毁伤的效果和有利的地形条件;在战斗过程中增强力量和实施机动;抗敌空中打击的能力,消灭敌空降兵、破坏侦察组和非正规武装部队的能力;使受到敌人各种武器打击的薄弱环节降到最低;保持不间断的协同和有效地指挥分队。
18.营(连)战斗队形由第一梯队、第二梯队或合成预备队、炮兵分队和直属营(连)长的分队和火器(毁伤武器)组成。在连一级,第二梯队或预备队通常在防御时或独立执行任务时建立。在防御中,营(连)战斗队形还可包括装甲组和火力伏击。
第一梯队用来完成主要任务,通常第一批投入战斗。第一梯队编成内包括连(排)大部分兵力及加强兵器。
第二梯队用来在战斗过程中增强力量;替换或加强遭受巨大损失的第一梯队分队和完成其他任务。
合成预备队用来在战斗过程中增强力量或替换第一梯队、第二梯队分队损失的战斗力,保障翼侧和结合部;消灭(封锁)敌空降兵、破坏侦察组和非正规武装部队,以及完成突然出现的任务。合成预备队的编成:在营里可达一个连,在连里可达一个排。
炮兵分队用来为第一梯队各分队执行任务,并支援他们:毁伤敌炮兵、坦克和其他装甲目标、防空火器、电子器材、指挥所、有生力量,以及在阵地内、集结地区和行进道路上的反坦克火器和其他火器,破坏筑城工事,为分队夜间行动提供灯光保障,施放烟幕和完成其他任务。
榴弹发射器分队用来杀伤敌有生力量和轻装甲目标,掩护翼侧、结合部和缺口。
反坦克火器分队用来与敌坦克和其他装甲车辆战斗,掩护翼侧、结合部和缺口。
榴弹发射器分队和反坦克火器分队独立或与第一(第二)梯队分队、喷火分队和装甲组共同(协同)完成自己的任务。
辐射、化学和生物防护部队的喷火分队利用喷火燃烧器材对敌实施毁伤。喷火分队与摩步分队和炮兵分队密切协同完成自己的任务。
为保障营(连)行动,要建立侦察机构和警戒机构,可建立运动保障队、障碍排除队(组)和其他临时组织。
19.摩步分队和坦克分队在战斗行动中的运用是根据战术的一般原则组织和实施的,包括:保持高度战备和动员准备状态;积极、坚决地行动;协调运用参与合成战斗的所有分队和兵力兵器,在他们之间保持不间断的协同;关键时刻在主要方向以及为完成最重要的任务而坚决地集中力量;使分队的战斗任务与其战斗能力相适应;隐蔽、突然地行动,使用军事谋略;大胆实施分队、兵力、兵器和火力机动;预先建立、灵活运用并及时恢复预备队;巩固战果;战斗(完成赋予的任务)的全面保障;保持并及时恢复战斗力;时刻考虑和灵活运用精神心理因素;坚强、稳定和不间断地指挥分队和兵力兵器。
20.保持高度的战备和动员准备状态,是组织和实施综合措施,以保持分队在任何形势条件下有组织地在规定时间内由平时转为战时,齐装满员,开始执行受领的任务,并顺利完成。分队战备和动员准备最重要的因素是:分队时刻准备实施战斗行动;保持武器和军事装备时刻进入待用(战斗运用)状态;随时准备执行增加人员的措施;确保他们随时准备按计划行事;人员保持高度警惕。
21.行动的积极性和坚决性,就是一心渴望全歼敌人,分队随时准备并有能力在任何情况下对敌进行打击,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敌,夺取和保持主动。
指挥员歼灭敌人的决心应该坚定,毫不犹豫地执行到底。不作为,不充分利用一切力量、手段、机会去取得成功,以及优柔寡断和被动都会导致失败。
22.协调运用参与合成战斗的所有分队和兵力兵器,在他们之间保持不间断的协同,是指为使合成分队顺利完成战斗任务,按照任务、方向、地线、战斗实施的时间和方式,协调合成战斗所有参与者与火力毁伤、电子毁伤和核杀伤之间的行动。
23.关键时刻在主要方向以及为完成最重要的任务而坚决地集中力量能顺利抗击数量上占优势的敌兵力,并取得胜利。为此,在重要方向必须使用最有战斗力的分队、最有效的杀伤火器,并大胆机动。
24.使分队的战斗任务与其战斗能力相适应能使分队及时地准备战斗(完成受领的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受领的任务,并为后续行动保存战斗力。
实现该目标要通过在战斗准备时、战斗过程中和完成赋予的任务后周密地判断情况并预测形势发展;为制订企图和定下决心进行必要的战术计算;定下决心要严格与所属分队、兵力兵器的射击能力,打击能力和机动能力相一致,与完成赋予的任务所实施的全面保障相一致。
25.行动的隐蔽性和突然性,以及使用军事谋略(欺骗敌人),能使敌人出其不意,致使其恐慌,瓦解敌人的进攻热情和反抗意志,扰乱敌部队指挥,并为战胜在兵力上也占优势之敌创造有利条件。
运用军事谋略(欺骗敌人)不能允许背信弃义的行为(俄联邦签署的国际法明确对部队行动的隐蔽享有保护权)。
26.大胆实施分队、兵力兵器和火力机动能夺取并保持主动权,破坏敌人企图,并在任何情况下顺利实施战斗。
机动企图要简单明了,对敌行动要迅速、隐蔽、突然地完成。在机动的基础上,及时并充分地利用对敌火力毁伤(电子毁伤、核杀伤)的结果。
27.预先建立、灵活运用并及时恢复预备队,能及时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以及增强力量。
28.巩固战果能保持战术主动权,并为实施后续行动创造条件。
29.战斗(完成赋予的任务)的全面保障,就是准备和执行各种措施,以使分队保持高度的战备状态,保存其战斗力,并为完成赋予的任务创造有利条件。
全面保障分为战斗保障、精神心理保障、技术保障和后勤保障。在战斗准备和战斗(完成赋予的任务)过程中要不间断地实施。
30.保持并及时恢复战斗力,是指在任何情况下保障分队顺利完成战斗任务的准备情况。
确保战斗力,要通过以下方式:分队人员、武器和军事装备的配套程度;物资器材必需的储备数量;分队和指挥机构的军事训练和协调性;指挥人员的组织素质;全体人员的团结性、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组织纪律性;组织稳定和不间断的指挥;迅速补充战损的能力和部队的防护。
组织和实施部队防护,目的是通过降低敌杀伤火器作用,降低自然的、技术工程的、无线电电子的、信息的、心理的和其他属性的危险因素的影响,保存(保持)部队战斗力,并保障其完成赋予的任务。
部队防护的主要任务是:防止敌突然打击和危险因素的影响;查明并消除敌杀伤火器和危险因素影响的后果。
及时恢复战斗力,是指使遭受敌杀伤火器和其他危险因素影响的分队进入执行战斗任务的准备状态。及时地恢复战斗力包括:恢复被破坏的指挥;查明损失并给存有战斗力的分队明确任务;丧失战斗力的分队进入安全地区;恢复损坏的武器和军事装备,补充人员,补充保障武器、军事装备、其他物资器材;掌握保存下来但没有车组(炮组)的武器和军事装备;保存、恢复和维持全体人员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首先要恢复指挥所、继续完成赋予的任务的分队以及遭受最大损失的分队的战斗力。
31.时刻考虑和灵活运用精神心理因素是取得成功的最重要条件。为此,必须:熟悉和培养全体人员精神心理的稳定性,对人员的较高要求要与个人需求和生活、战斗所需相结合;系统研究敌人的精神心理素质,积极抵制敌人的心理破坏行动。
32.坚决、稳定和连续地指挥分队和兵力兵器,充分利用其战斗能力。为此,应时刻了解情况,及时定下决心并坚决实现;指挥员对自己的决心要亲自负责;组织并保障指挥的隐蔽性和指挥所的生存性,保持稳定的通信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