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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变革

奥斯曼帝国如何将叙利亚地区各省重新纳入帝国体系之中?帝国会在那里建立起何种形式的管理制度?又会把埃及离开后留下的“遗产”放在什么位置?易卜拉欣帕夏离开后的几年里,叙利亚出现了新的混乱局面,这让人想起拿破仑·波拿巴远征埃及后,埃及当时面临的政治局面。不久,伊扎特帕夏(Izzat Pasha)被任命为大马士革总督兼塞拉斯克 * (总司令),后来总督一职又由萨利姆帕夏(Salîm Pasha)继任。 [51] 然而,埃及人离开后进行直接管辖的权力机构的缺乏,以及埃及统治时期政治改革成果(议会组织、公务员地位等)的持续存在,使得叙利亚很快形成了新的地区权力关系。城市精英为反抗埃及统治组成的临时联盟逐渐瓦解,这在地区内各宗教间的关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很快,争夺市政和省内资源的政治斗争又开始了,地区内的部族集团也再次出现。埃及统治时期,易卜拉欣帕夏终于完成了马哈茂德二世苏丹对抗禁卫军的事业,禁卫军在19世纪30年代上半叶彻底消失,但在埃及离开后,一些政治人物又重新出现。由此,可以说,此时的叙利亚各省又进入了无序重组的状态。

埃及撤离后最直接的影响还涉及人口和当地的土地管理。随着埃及的撤离,叙利亚各省治安力量的部署和农村的发展停滞了。由此引发了三个交织在一起的社会问题:首先,新成立的奥斯曼帝国当局无法建立起常备的正规军,以击退部落的袭击活动;其次,在地区各部落看来,埃及统治的那些年,他们必须向城市地区缴纳赋税,这两个因素解释了为何部落会在埃及撤离后向地区内城市发起新的暴力袭击;最后,面对人身安全的威胁或前所未有的赋税压力,农村地区的人口迁移到其他地区,这再次使原有的定居地区和农耕地区变得混乱不堪。不过,埃及统治结束后的情况与之前情况也有所不同:并不是所有被殖民的农业土地都被人们遗弃了。总之,此时的叙利亚境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片混乱。

从更长的历史时期来看,叙利亚地区的人们一直在从阿勒颇到德拉的农耕地带,以及阿勒颇周围沿幼发拉底河河谷一线的地区定居。如果说贝都因人部落仍然是豪兰平原的主体,那么德鲁兹人则继续向山麓地带推进,并在那里开展定期的农业种植活动 [52] ,平原地区的农田最终成为大马士革乃至整个巴勒斯坦地区的粮仓。综合考虑历史上“冰川期”的结束以及黎巴嫩山区人口转型这两个历史进程,就不难理解这一人口定居现象。 [53] 春季和秋季气候的持续变暖有利于农业耕种获得更好的收成,这意味着只要地区安全有所保障,人口就可以定居并安全地生存下来。因此,农业定居人口更容易在大城市周边地区形成规模。尽管诺曼·刘易斯的研究显示出,从1840年开始,阿勒颇周围的村庄分布密度是如何显著增加的,但他的这种研究结果并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叙利亚中部地区的村庄并没有经历这种发展 [54] ,19世纪40年代中期,叙利亚中部的霍姆斯和哈马两座城市周围仍然生活着大大小小的传统部落。这种农耕和人口定居的恢复也是由于山地地区居民的到来,而这些居民对城市和农村地区来说,往往是过剩的。最典型的案例便是这些居民对火山高原地区的再次征服,并在几年内将其变成德鲁兹人的领地,山地高原地区的熔岩石川成为保护新的定居点免受贝都因人袭扰的天然屏障。

另一个突破性的发展集中在幼发拉底河流域。埃及统治时期,叙利亚第一次尝试与英国建立海上联系,这将打通其前往印度的道路。 [55] 1835年,切斯尼(Chesney)船长获得了从阿勒颇附近沿河前往巴格达的航行许可,但这一航线所需的高额花费及耗时使得其他公司都放弃了。然而,阿勒颇东部边界的和平稳定和定居人口的重新安置又为进入马斯卡纳(Maskana) 附近的河岸地带提供了第一条稳定的交流通道。与此同时,在山谷中生活的人们被迫遵从阿纳扎部落和其他人口较少的部落组织,并服从于部落的各种从属关系,占当地人口主体的贝加拉(Beggara)部落就是如此。 [56] 颇为常见的是,为了获得部落的保护,人们需要向部落缴纳贡赋。因此,在人口流动较少的幼发拉底河沿岸部落周围,出现了准国家形态的社会组织,例如居住在祖尔岛(l’île de Zor)附近的群体。奥斯曼帝国总督瓦西夫帕夏(Vasif Pasha)发起了军事远征行动,继续为夺回这片土地而努力,但直到19世纪70年代,这些人类定居点才成为永久居住地。1855年,代尔祖尔建起了一座军事堡垒,又在拉卡(Raqqa)建起了另一座 [57] ,这是奥斯曼帝国在该地区军事存在的两个重要标志。

在这个地区内的一切都在经历重组的时期,动荡和新秩序在很大程度上是并存的,这主要是由于权力的高度个人化,同时也取决于占据总督和塞拉斯克职位的人的个人特质,特别是他们的任期长短,这使得叙利亚地区往往会出现或长或短的持续性的政治行动抑或军事行动,这些行动分布于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1840年到1843年,以地区的权力真空状态为主要特征。第二个时期始于1844年纳米克帕夏(Namik Pasha)被任命为阿拉伯斯坦军队的塞拉斯克和叙利亚总督。总督着手进行了叙利亚地区的第一次行政权力重组。最初,他实施新的行政规范,如将大马士革和阿勒颇两个省划为埃亚拉,但他面临着来自权力业已得到确认和扩大的市政议会的挑战。总督和市政议会之间,帝国苏丹的代表和地方权贵之间,围绕着各自的特权形成了一种新的政治平衡。为了控制这片重新占领的地区,奥斯曼帝国中央授予市政议会较之总督更多的职权,但总督可能更渴望获得一定的自治,而这总是让人担心会发生新的分裂。不过,直到1849年,正是由于纳米克帕夏的持续在任,乡村地区较长时间的安定局面才得以实现,奥斯曼帝国的统治秩序也才得以恢复。 [58] 这些新的省份内部出现了新的权力分配。以前作为维拉亚的行政区划被废除,新的地区行政地图被重新绘制。贝鲁特的出现挑战了西部的黎波里的地位,东部的代尔祖尔成为新的地区首府,以上这些行政区划的变化都在新绘制的地图中得到确认。然而,在实际的行政实践过程中,许多财政或军事措施仍然需要与当地的精英进行讨论。最后就是第三个时期,1853年,瓦西夫帕夏兼任省总督和地区军事指挥官,他为确保对这些省份的控制展开了一系列的行动。

于是,在一系列的改革举措下,一个新的叙利亚正在形成。1839年《御园敕令》和1856年《帝国敕令》的颁布与实行,使得奥斯曼帝国的官僚系统得以形成,同时也开启了一个重新定义各方政治角色的新时期。事实证明,城市这片阵地显然更方便其内部各方势力的彼此对抗和重塑。让我们以阿勒颇为例,来了解当地的旧势力、城市精英和新的政府当局是如何在改革中相互定位自己及彼此间关系的。禁卫军群体在改革中消失了,但城市里仍然存在阿什拉夫、贝都因部落和奥斯曼帝国当局的代表。1850年的阿勒颇暴动标志着阿勒颇历史的一个转折点。 [59]

1850年10月17日的晚上,在庆祝宰牲节(也称古尔邦节)活动期间,人群聚集在了一起,因为有传言说,当局即将出台一项给予宗教少数群体更多特权的新法令。这个消息足以让穆斯林聚集在一起。他们向总督的府邸行进,但总督宁愿紧锁大门,也不愿接受他们的请求。随后,人群见到了曾是禁卫军派系领导人的阿卜杜勒·班比西(‘Abdallah Banbîsî)。他拒绝参与这场行动,但是,一些人仍然认为他在行动中扮演了隐秘的角色。抗议者随后前往犹太教徒和萨利巴(Saliba)教徒的社区外。他们对目标社区的选择当然与基督徒的聚居地有关,也与这里积聚的财富有关。 [60] 在那里,抗议者们进行了一系列包括抢劫教堂在内的劫掠行动。为了应对危机,一些居民在商队旅馆和他们的穆斯林邻居那里避难。第二天,城市里同样的劫掠行动又开始了。阿勒颇附近的阿纳扎人集中起来对阿勒颇进行突袭,迫使总督和他手下的凯玛卡姆们努力阻止暴动者们与贝都因人进行任何联合行动。针对当前形势,当局分两个阶段采取行动。他们先是向叛乱者们表示,当局将接受一系列的要求,如不征兵、禁止在城市里敲响警钟,同时,当局决定使用英国最近提供的大炮轰炸班柯(Banqusa)、卡尔利克(Qarliq)和巴布·奈拉布(Bab al-Nayrab)地区,因为这些地区是暴乱行动的中心。城市很快就在这些应对举措下恢复了平静。

城市和平局面恢复后,总督立即成立了一个财产赔偿委员会,并对潜在的暴动责任人进行调查。1850年12月,针对个人在暴动中的财产损失的归还和赔偿工作仍在继续进行,且很快就完成了。对于责任者的审判改变了城市精英的构成:阿什拉夫集团的主要成员被驱逐出城市,永远地失去了他们发挥其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和经济基础;与此相反,总督成了外国领事和当地精英代表眼中有能力控制局势的人。此次暴乱导致了多方面的结果:死亡人数很高,大约有100人,甚至可能达到了200人,不过这个伤亡数字仍然是暴乱的正常比例;群众运动凸显出国家和非穆斯林宗教团体的重要性,以及在经济困难的环境下,围绕某一谣言而被煽动起来的民众情绪会如何激起群体行动;最后,当时的叙利亚社会显示出一种新的社会力量平衡——叙利亚各社会群体的代表(阿什拉夫、禁卫军和部落)已无法再危及拥有镇压手段的奥斯曼帝国的秩序。

于是,19世纪50年代,叙利亚被奥斯曼帝国重新强制接管。瓦西夫帕夏的军事行动既显示了奥斯曼帝国的权力是如何在叙利亚地区重新确立的,也显示出其在当地的统治陷入了困境。以阿勒颇为例,军事力量的集中,确保了总督对这座城市的控制,使其避免受到全面攻击。1850—1860年,阿勒颇没有发生城市起义的记载。这一不寻常的事实强调了这一和平局面的第一重意味:奥斯曼帝国当局在努力维持城市秩序正常化。奥斯曼帝国统治的另一个关注点在于那些反抗奥斯曼帝国国家秩序的各地方民族及宗教团体。针对这一系列社会团体展开的军事行动,特别是针对阿拉维山的阿拉维派,再者就是对豪兰地区山地中的德鲁兹派 * 的军事行动,其暴力程度甚为罕见。正如米歇尔·福柯所描述的那样,这些行动与其说是一种国家层面的司法惩罚,倒不如说是一种酷刑,即以少部分人犯下罪行的名义,对另一部分人展开极其残酷的暴力攻击。 [61] 除使民众感到恐惧的军事行动外,当局还通过各种机制将民众纳入社会组织系统之中,而不是对他们进行公正的审判。这些行动的结果很快就会到来,例如,随着阿拉维派不再对平原地区进行侵袭活动,奥斯曼帝国发起的军事行动未能成功粉碎那里的本土武装力量,德鲁兹人、阿拉维派和大型的游牧部落仍然掌控着他们活动的地区,并使得奥斯曼帝国军队蒙受了严重损失。

从以上这些情况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共同特征。奥斯曼帝国的镇压行动包括派遣军队、掠夺村庄、烧毁庄稼,但这些镇压行动并不足以结束地区冲突。镇压之后的谈判活动,实质上是在为奥斯曼帝国寻找合适的地方代理人,也就是一个在承担奥斯曼帝国职务的同时,也能听取地方意见的最具代表性的人物。1858年,通过选择凯里贝伊(KhayrîBey)成为阿拉维山的凯玛卡姆,德鲁兹派和阿拉维派的问题暂时得到了解决。 [62] 帝国中央在进行了一系列军事行动后,也增选了一名来自阿拉维地区的官员加入行政部门。

这一新秩序的建立反映了此时叙利亚地区基于代表制和职位制度化(获得职务身份、参与委员会协商等)的全新权力运作方式,是如何与世纪之交新形成的社会组织联系在一起的。差异化成为权力的来源,因为它确保了奥斯曼帝国在城市中拥有支持者,以及这些支持者能够在帝国当局拥有一个职位。成为穆夫提意味着担任宗教职务的同时,也获得了代表穆斯林群体发声的权利。然而,穆斯林群体的声音被传达出来的同时,非穆斯林群体在城市中的地位也变得更为瞩目。由于《御园敕令》的内容并未针对这些非穆斯林群体,法令也不再禁止非穆斯林群体获得公职,这就给予了他们不再遭受歧视的机会。通过这种方式,非穆斯林群体在城市空间中的存在变得更加明显。除此之外,外国领事和非穆斯林代表之间也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奥斯曼帝国的行政改革使得叙利亚内部迄今为止极为微妙的宗教身份差异变得固化。

与此同时,由于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财富,城市精英内部也围绕进入城市议会而展开了争斗。在这里,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这一时期叙利亚地区的经济,以便详细指出叙利亚地区经济所承载的要素。查尔斯·伊萨维(Charles Issawi)和罗杰·欧文(RogerOwen)的研究均清楚地表明,中东地区的经济是世界经济的一部分。 [63] 但是渐渐地,欧洲和奥斯曼帝国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关系开始变得不再平等,欧洲各国出口制成品(主要是纺织品)销往这里,并在这里购买棉花、丝绸和谷物等农产品回去加工。这种新的不对等的贸易关系,恰如多米尼克·舍瓦利耶(Dominique Chevallier)在研究黎巴嫩山区时所强调的那样,工业革命意味着当地生产、所有权和权力关系的改变。 [64] 欧洲丝绸出口量的增加促进了黎巴嫩山区蚕养殖场的发展,这种养殖适应了新的气候条件,也促使人们在土地和劳动力资源方面展开了竞争,并转移了其他传统作物的劳动力和发展空间。这使得那些在收成不足时进行借贷,在丰收时进行收购,从而控制了农场经营的代理人们变得富有。这种变化影响了社会上获取财产的途径,因为土地通过产量的增长而成为积聚社会财富的重要因素。最后,人口的分化又为这些权力关系增添了社会身份特征。

叙利亚地区的经济面貌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然而,这些变化过程在不同的区域内有很大的差异。在内陆城市,商业活动不断增加。不过,这种变化在内陆地区并不都是一致的,在巴格达建立之前,大马士革抓住埃及统治结束这个时机,恢复了传统的朝觐贸易。而阿勒颇则在奥斯曼帝国的内部贸易中重新占据了重要位置,不再仅仅是两个独立的海关系统之间的边境城市。拉塔基亚等其他城市的贸易方向转向了贝鲁特,贝鲁特成为地区内一个主要的商业中心。另一方面,城市经济活动也发生了一些分化:随着旅行商队每年一度的到来,朝觐贸易在大马士革重新繁荣起来,但那些专门从事海湾和沙漠地区商品贸易的人,却在19世纪50年代末面临着来自沙漠地区常年的袭扰。1857年,绕道拉卡的一个巴格达商队就在大马士革城前被洗劫一空。 [65] 然而,受影响的生产商并不相同,这取决于贸易活动的性质。这突出表明了叙利亚市场的多重差异是如何根据经济活动类型划分的。同样,叙利亚地区的全体手工业者们也面临着来自欧洲的更为激烈的竞争,尤其是在纺织业领域,曼彻斯特的印度女工生产的纺织品正在侵入这里的市场。不过,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人们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其他比如镶嵌工艺等传统手工业仍在继续发展,甚至得到了复兴。最后,为贝都因人部落生产的产品仍然是叙利亚当地手工场和手工业者的工作。在霍姆斯市的时钟广场,贝都因人和当地商人相遇并交换当地的棉纺织产品。 [66]

因此,与其谈论此时期叙利亚地区的衰落,不如考虑叙利亚地区19世纪50年代前后出现的一系列伴随着差异化而来的社会趋同现象。我们所说的内部差异,实际上是指某些社会领域、地区部门或某些社会群体不再是主导经济动态的一部分,而变得边缘化。另一方面,这里所说的“趋同”指的是本地或外国生产消费者之间,在生产方式、贸易路线和生产及消费需求方面的趋同化。这种两极分化的产生,部分是由于销售和生产企业能够以全新的方式创造财富,以及这些企业与欧洲列强各国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加入它们的进出口贸易,还是接受他们的领事保护——这两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的——能帮助他们创造财富。例如,受到法国领事青睐的马龙派 * 商人就在黎巴嫩山区获得了新的地区优势。而在此之前,在这里负责征税事宜的是德鲁兹人的酋长们,为此,他们还可以使用和部署武装部队。如果说在1840年,德鲁兹人与欧洲列强结成了强大的联盟来对抗埃及军队,对抗一个想要将他们的军事和税收权力据为己有的外来政治角色,那么现在,这种临时性的联合在奥斯曼帝国苏丹政权恢复后终结了。此外,1840—1860年,叙利亚地区内部来自非穆斯林群体商人的社会地位变得更加显赫,这主要得益于外国的领事保护,以及横跨地中海的贸易活动,这些商人充分利用这些经济机会来提升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但是反过来,他们在叙利亚当地社会却将其他群体边缘化了。

以上这些趋同和差异化现象产生的第二个原因,是生产和贸易活动转向有利可图的领域。虽然像哈马和霍姆斯这样的城市是贝都因人居住的巴蒂亚(草原)地区人口的再分配中心,但这也并未能阻止当地一些手工业生产部门的消失。草原边缘地区人口的重新聚居和增长,促进了对这些来自城镇中心的产品需求的增长。19世纪60年代,以羊毛纺织生产为基础的手工业和工业生产活动在城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较为本地化的行业面临着来自欧洲纺织品的激烈竞争,另一些行业却在棉花种植或为叙利亚人生产和制造日常工具中得到了蓬勃发展。正如罗杰·欧文(Roger Owen)在引用多米尼克·谢瓦利耶 [67] 的结论时所指出的那样,这些经济统计数据非常不完整,有时甚至会显示出叙利亚地区经济的衰落趋势。但通过对这些数据的进一步解读,却可以从中发现叙利亚地区经济发展的韧性。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这种经济部门的全面重组,虽增加了生产社会财富的总量,但其分配却是不均衡的。这一发展确保了叙利亚在国际贸易中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同时也加剧了社会各组成部分之间为争夺国际贸易利益而展开的争斗。

有一个领域比其他任何领域都更能反映出叙利亚此时社会竞争、经济变化和行政变革三者之间的相互碰撞:所有权。 [68] 拥有产品是获取财富的来源,因此必须保证对土地的控制,甚至完全占有土地。这使得奥斯曼帝国中央和各地区之间形成了新的关系模式。从奥斯曼帝国的传统来看,土地所有权被区分为帝国苏丹根据哈里发法典实行的权力占有和帝国各地拥有土地使用权这两种,但这种传统正逐渐受到这一时期进行的税收改革的挑战。为了结束对传统地租的征收,并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改善帝国的税收来源,改革者实行了将土地所有权移交给土地的开发和经营者的政策,理论上应该是移交给农民。而实现这一改革目标的最佳途径,似乎是对那些或多或少确定不属于瓦克夫(伊斯兰教会财产)或穆沙(musha,集体使用的土地)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于是,在进行了多次试验之后,新的土地法令于1858年颁布。1858年土地法通过将土地分配给已经在国家机构中进行登记的土地所有者来践行这种改革原则。 [69] 从现在开始,那些享有土地收益权的人们有可能以自己的名义在国家机构中对他们已经经营了几代人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与此同时,允许国有土地(“阿米里亚”,‘amîriyya)出售,意味着富有的权贵阶层可以借此获得大片的土地。这再次标志着国家活动范围的扩大,渗透到了它之前不曾参与其中的社会关系中去。这种立法上的标签,以及土地所有权的制度化,反过来又引发了精英们在争夺土地所有权上展开新的争斗,以及他们对奥斯曼帝国统治秩序的集体认可。

政府官员、宗教领袖、各商业家族以及地区各部落首领之间在地方上的勾结,助长了他们对土地所有权的不断侵吞。他们之间的关系使得他们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在政府机构中进行土地所有权登记,这与1858年土地法案的预期效果是相悖的。农民作为土地真正的开发者,非但没有得到法令的保护而掌握土地的所有权,反而发现他们只是生活在城市或部落的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上,而且开发者和所有者之间的苏尔(sulh,土地使用协议)通常也只是口头上的。与其他国家的土地国有化措施一样,进行土地登记这个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各组成部分和国家当局之间的关系。部落和农民担心他们进行土地登记后,会将自己置于又一个新的国家监督和征税系统之中。关于“埃及统治时期”的记忆仍然存在,在那个时期,征兵、征税与人口统计齐头并进。因此,大多数人拒绝接受这种来自国家的所有权认可。相反的是,那些拥有各种宗教、商业或军事利益的地方显贵家族,却可以利用这一新的政策工具,长期占据正在形成中的社会财富。因此可以说,叙利亚地区这一围绕经济增长、行政权力改革和地区社会团体重组的过程,是埃及统治时代的结束和奥斯曼帝国19世纪初期以来的现代化改革共同推动下产生的结果。

在19世纪50年代的时代背景下,克里米亚战争进一步改变了叙利亚地区的社会平衡 [70] ,带来了三个方面的影响。随着1853年战争的爆发,奥斯曼帝国对士兵的征用夺去了叙利亚地方当局大量的军队。仅以大马士革为例,城中1.5万名守军中有7000人向帝国的北部边境进发。 [71] 这一时代背景解释了为什么叙利亚地区的和平局面只是相对局限在19世纪50年代末之前。由于缺乏武装力量,地方总督们的统治受到了阻碍,直到1858年,他们才重新向贝都因人部落发起军事行动并建立军事要塞。第二个方面的影响是支持战争的财政税收需求给叙利亚农村地区带来了压力。最后,在《巴黎条约》结束战争冲突之后,帝国又颁布了《帝国敕令》。这一敕令明确承认奥斯曼帝国内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间的平等关系,并消除了所有宗教歧视性的标识。它使得非穆斯林群体出现在社会公共生活中,也加强了领事保护的动力。领事们以领事裁判权中保护非穆斯林群体的名义,声称有权查看奥斯曼帝国政府机构中登记的每个人的个人状况。大多数基督徒在司法上享有治外法权,由领事法庭或混合法庭管辖,1856年出台的新改革法令并没有改变这一情况,虽然它消除了领事保护权的缘由——非穆斯林群体以往的法律劣势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宗教信仰的差异成了社会划分的标志。在从地方和全球经济趋同融合中受益的群体中,很大一部分都是宗教少数群体,是改革所创建新制度的受益者。 StTD/EDXtzy+OI1BUwDwISG9jhw9tItI8LSgILS4cYKZUcxwGIwCfK1b6JAiuD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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