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发起军事征服的那一年,叙利亚地区所有的行政组织都仍然是临时性的。 [27] 易卜拉欣帕夏虽任命阿卜杜勒帕夏作为他的代表,但没有明确他的职权及管辖范围。战争的结束反而使叙利亚地区每个人的职能都得以被重新安排。易卜拉欣帕夏将这些新省份纳入他父亲的庞大帝国中,并创立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权力架构。这种权力架构旨在有效提高税收收入,以增强帝国的财力,因为没有财政支持,军队将不得不被解散,乃至不得不依靠城市精英阶层。与帝国中央的对抗停止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军事冲突的结束,此时的冲突主要来自三个方面。部分军队仍处于动员状态之中,以防备苏丹策划军事进攻或支持地方叛乱的任何企图,大马士革和阿勒颇就部署有8000—15000名士兵。最重要的是,许多地区尚未平定,特别是如黎巴嫩山区这样的山地地区。 [28] 易卜拉欣帕夏也需要经常针对这些尚未征服的山区发起军事远征行动。成为阿勒颇的主人后,易卜拉欣帕夏首次派遣军队前往阿拉维山,镇压那里拒绝服从他的所有异教反叛分子。几年后的第二次远征也依然使用了同样的暴力手段:烧毁房屋、掠夺资源,夺取或破坏庄稼。 [29] 这些军事远征带来的更多的是物质方面的损失,而未达到控制新征服省份并对其行使权力的目的。
军事部署的第三个方面,则让人想起穆罕默德·阿里实施的政治规划。为了扩大农业耕种面积和改善交通条件,埃及当局必须确保道路安全,击退贝都因人的侵袭。埃及入侵时,贝都因人部落族群的生存空间仍然波动较大,他们的活动范围随着城市权力的衰弱和干旱的来临而逐渐扩大。易卜拉欣帕夏在阿勒颇、霍姆斯—哈马和大马士革这三个主要中心地区发动了真正的军事远征,迫使贝都因人同他进行谈判,更普遍地说,这些军事征伐活动阻止了贝都因人部落的劫掠行为。这项举措的新颖之处并不在于派遣军队进行远征,而在于为此而进行的持续不断的军事努力和建立起来的防御工事网络,这让阿勒颇和幼发拉底河之间的地区逐渐变得安全,地区内的村庄也都得以重建。同样,从哈马到萨拉米亚(Salam ieh)附近的干旱地区的村庄也重新有人居住和开发 [30] ,该地区介于定居世界和游牧世界之间的巴蒂亚(草原)边界,已到了沙漠的边缘地带。如此,先是通过军事手段,然后是行政手段,叙利亚各省呈现出进一步向东部的玛穆拉(ma’mura) * 地区扩展的趋势,最终,幼发拉底河也成为整个叙利亚的一部分。 [31] 然而,这种局面的维持依然需要依靠统治当局在该地区持续的军事努力,也需要叙利亚地区人民愿意接受当局的课税和军事征募。
事实上,叙利亚地区的这些改革并不稳固,改革建立在已获取的权力工具——武装力量,以及为维持武装力量所需的物质资源——的基础上,这就需要使地方经济秩序恢复正常运作。尽管“屠夫”艾哈迈德之前已在如何掌握这些资源和力量上有所试验,但如今这个系统似乎从未达到如此的内部一致,这也部分说明了穆罕默德·阿里的成功。叙利亚地区经济秩序的恢复取决于一种新的税收制度的建立,即对人头税的征收。 [32] 每个城市都成了征税点,这也是叙利亚第一次尝试进行人口普查。这种不加区分的强行征税引起了穆斯林精英阶层的强烈反应,他们担心此前受到奥斯曼帝国法律保障的特权会因此受到损害。奥斯曼帝国苏丹呼吁乌理玛们谴责埃及当局是整个伊斯兰教的敌人,这更加剧了他们的担忧。第一次教派冲突出现在大马士革或阿勒颇,但并没有越线。 [33] 各种形式的反抗运动出现了。商人和地主重新开始将他们的个人资金运送到那些管理较为松懈的城市中,试图将税收负担转移到农村,甚至反对支付赋税。尽管如此,新创立的制度还是保证了足够的资金用来支付军事开支。
1832—1835年,叙利亚地区各社会群体对新创立的制度都怀有一种矛盾的情感。人们对此的态度有两个互相矛盾的特点。城市居民普遍赞赏叙利亚地区此时的和平局面,以及不再屈服于奥斯曼帝国专制统治的现实。必须指出的是,在恢复和平局面的同时,豪兰和阿勒颇周边大片地区的农业耕种也在恢复,之后的农业收获会为农民带来新的富裕生活,较低的农产品价格对商人和城市的普通阶层都有益处。另一方面,征兵和定期征税带来的相关债务问题,也引发了人们深刻的怨恨情绪。有人试图与当局谈判协商,也有人拒绝接受这种新秩序。大马士革的阿迦、商人和宗教界的乌理玛们报告说,这座城市已经被奥斯曼帝国当局免除了赋税,他们无法理解当前正在发生变化的新秩序。埃及当局基于维持军事力量的需要,并结合以往的经历,主要通过武力政策构建起满足其统治需求的社会政治秩序,而现在,他们把这种新秩序强加给叙利亚当地,且不允许任何的妥协与折中,这导致叙利亚地区民众对埃及当局的支持产生了裂痕。不过,对此最激烈的反对不一定来自城市里的有产阶层,因为这可能导致他们的资产被当局查封,也可能威胁到他们的个人安全。因此,城市精英虽向当权者表达了他们的感受,但没有公开反对埃及当局的新政策。与此相反的是,乡村地区出现了许多抗议活动。
这种抵触情绪在国家权力机构强加一种新的统治秩序,即公共权力试图垄断暴力机构和税收资源,以建立一个同质的规范化空间时是非常常见的。在叙利亚,这一新统治秩序是由埃及当局实施的,他们要求建立一种新的正统性,这种正统地位并非基于奥斯曼帝国所实行的那种以司法为基准的管辖方式 [34] (这种司法管辖意味着通过帝国中央强大的权威将职位重新分配给每个人),而是基于效率的理念,意味着国家集体对社会内部人际关系的侵犯,无论这种侵犯是通过革新每个社会个体的社会资源分配、个人属性,还是通过监视社会群体之间的日常关系。每个人都试图获得新的权利分配,或将埃及当局建立的新秩序对自身的不良影响降至最低。从这方面来看,埃及当局的进入,标志着叙利亚各地社会秩序的重大变化。
权力的重组对叙利亚地区的社区关系影响尤大。易卜拉欣帕夏很快宣布,埃及统治下的叙利亚地区的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将承担同样的社会义务。这一决定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在努力进行国家合理化改革的过程中,不同社区之间的差异成了一个问题,也正是这些差异造成了社会分化和税务上的不平等。其次,这一政策也响应了穆罕默德·阿里向西方社会发出的信号——他要成为非穆斯林信徒们的保护者,这是他对自己所承诺的支持文明、反对野蛮的保证。在19世纪30年代的西方话语体系中,保障非穆斯林的合法正当权利逐渐成为一个国家是否“文明”和进步的标准。 [35] 于是,构建起来的新秩序无论是从习惯上还是行为上,都改变了社会内部的人际关系。
与此同时,同外国势力的合作关系也使得埃及当局将叙利亚各城市向外国社会团体开放,首先就是对外国领事的开放。大马士革尤其如此。随之而来的就是英国和法国领事馆的建立。 [36] 新的政治角色进入叙利亚地区,叙利亚地方社会组织和埃及当局之间形成了新的对话形式。外国领事们立即与城市精英们展开商讨,一些人要求获得外国领事的庇护,而外国领事也以保卫东方世界基督教徒权益为借口,给予他们领事保护。这种外国领事给予的领事特权免除了当地受保护人的军事和税收方面的社会义务,领事保护的请求也可以被理解为寻求保护人 [37] ,就像其他社会群体在18世纪时所做的那样。与此类似,一些城市的阿什拉夫联合起来支持他们的代表纳吉布·阿什拉夫,以便在权力和地区影响力的竞争中赢得更有利的地位。同样的,宗教少数群体 [38] 也在外国领事那里找到了他们的保护人,这些保护人不仅能够加强他们在叙利亚当地的社会地位,甚至还能给予他们外国国籍。 [39] 这种与外国势力的合作关系带来了非常重大的影响。
外国保护者和当地部分被保护者之间形成的共同利益,损害了埃及当局的利益,但当局只能接受这种情况。一方面,埃及当局所持的国际立场迫使他们不得不容忍欧洲势力的存在,而欧洲势力通过给予当地人一些特定的权利,阻碍了埃及当局整合与统一叙利亚地区所有人口的举措。外国领事的存在也提高了叙利亚地区非穆斯林人口的地位,一系列针对宗教少数群体的歧视性政策的终结,以及对他们平等权利的承认使他们获益良多。另一方面,外国领事的存在方便了外国势力在叙利亚地区地方一级进行更多的干预,从而为各社区提供了开展“大型政治博弈”的空间。从国家立法的统一化和财政、军事手段集中化的意义上来说,地区国家化的进程与内部各民族更大程度上的一体化进程是密切相关的。在易卜拉欣帕夏执政的第一年,外国势力的这种影响并没有完全显现出来,而埃及当局往往成为整合叙利亚地区人民的重要媒介,但这种情况正在迅速改变。
在完成对叙利亚的征服之后,埃及在原有颇具代表性的行政管理模式基础上,建立了新的省级和市级管理机构,即城镇和地区级的马吉利斯(议会)。遗憾的是,我们现在只能从大马士革保存下来的讨论记录中去了解它是如何运作的。 [40] 马吉利斯成员的任命采用自行任命的形式,而非选举,因此它绝不会成为任何形式的民主机构。另一方面,它的广泛代表性特征也得到了证实,因为埃及当局在建立这些马吉利斯时,在其中安排了可信赖的和多元的地区对话伙伴。马吉利斯的13名成员被赋予一系列的职责,涉及城市规划、技术服务、税收的征募和税额的确定等。他们的讨论记录显示,在满足埃及当局要求的同时赋予议会成员们新的特权这一局面,是经过艰难谈判才得以达成的。这些被埃及当局认可的机构(即议会)有助于叙利亚地区城市精英代表权力的制度化,而这一过程则涉及埃及当局在叙利亚地区对权力的重新分配,某种程度上,受到委任的人可以利用施加压力的手段(税收、制订规划等)来加强他们的社会地位。与上一章所述历史时期不同的是,在社会斗争的背景下,此时叙利亚各社会团体是聚集在某些政治人物身后的,这也是埃及统治时期第一次正式地将统治权力下放给叙利亚地区的社会精英群体。此外,社会精英集团本身的人员变动并不大。穆拉迪家族(al-Murâdî)先后有两名著名成员,侯赛因·穆拉迪(Husayn al-Murâdî) 和阿里·穆拉迪 (‘A li al-Murâdî),在这个团体中加齐家族(les al-Ghazzî)也有几名著名成员在其中。 [41] 因此,各级议会实际上发挥着双重作用:它们既是调节地区冲突的场所,也是地方管理的行政机构。城市精英阶层通过政治实践的行为来显示埃及的统治力量,而这些实践行为又证实了埃及当局在叙利亚的存在。
埃及当局引入的改革措施在叙利亚创造了新的政治角色。虽然政治博弈的参与者与背景几乎没有改变,但一些背景要素已经出现或已消失不见。最重要的是,这些政治角色的社会作用划分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埃及当局的改革为他们提供了新的权力和财富工具。随着税收的增加,地方议会变得尤为重要,因为他们是负责确定税收的基数和明确税收收入最直接用途的人。成为地区议会中的成员,即在市政当局任职,抑或间接地让一名家庭成员参与世袭权力的分配,成为参与地方财政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议会授予的某项特殊津贴可以使城市的部分特定群体受益,又可反过来向当地居民显示其个人权力的增加,比如让城市中部分群体执行粮食收购政策,或针对乡村部分群体收取特定税费。土地的开发和随之而来的对安全保障的需求可能是叙利亚地区议会成员与埃及统治当局之间讨论和谈判的结果,这其中主要涉及总督阿卜杜勒帕夏或是易卜拉欣帕夏在城市中建设府邸和安保问题。此外,如果说军事和财政税收上的政策变化使埃及军队得以成功征服贝都因人部落或击退他们对城市周围地区的攻击,那么新的埃及当局同样参与了城市另一社会功能的重新部署,即城市的商业和行政管理。最后,应当指出,新成立的各级议会的立场也代表了当地大家族的立场,使得当地大家族可以通过一项法令来给自己以社会定位,加强或统一他们的某种身份特征。由此,侯赛因·穆拉迪成为穆斯林乌理玛们的代表,法赫里(Fahrî)则成为犹太社区的代表 [42] ,他们也在新的制度和政治空间中彰显出他们自身的社会身份。
埃及在叙利亚进行的这种改革活动在19世纪30年代后半期引起了人们的强烈抵制。几个远离城市中心的边远地区,民众的反抗情绪逐渐被点燃。在黎巴嫩山区,1832年易卜拉欣帕夏占领大马士革时的盟友巴希尔(Bashîr)酋长转而反对埃及当局,这既是由于精英内部的斗争,也与埃及当局拒绝给予巴希尔这位盟友更多自治权以提升其地位有关。 [43] 埃及当局对这片山区发起了各种攻击,但都未能将这里的反对浪潮平定下来。几个月后,新的财政和军事政策又引发了豪兰平原地区居民的强烈反对。 [44] 应该如何解释这种社会现象呢?埃及此时国家化改革过程中的粗暴行为无疑是主要原因之一。税收和征兵首次成为常态,这给仍然脆弱的地区经济带来了人力和资源上的严重消耗。此外,当局的议会等代表性机构,所代表的主要是城市而不是边远地区的利益,因此,叙利亚地区的内部关系未能达成任何和解。最后,在埃及统治时期,随着德鲁兹人在古火山地区的定居,叙利亚南部的人口密度重新增加了。最后一个过程突出显示了使这个地区充满活力的人员和物资流动。这些因素解释了豪兰平原地区和邻近的山地地区为何会爆发一场反对埃及当局统治的大规模叛乱。
起义爆发的导火索是埃及当局强行征募了当地158名男子 [45] 。很快,阿特拉斯家族的首领就动员当地男性人口迅速加入战斗,埃及军队和德鲁兹武装部队之间爆发了一系列小规模的冲突。这场起义凸显了精英阶层的作用。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选择战斗,比如几年前就离开了舒夫山地,前往豪兰地区并在火山坡上定居的阿特拉斯家族,他们在新的定居点聚集起一批民众,并巩固了其权力地位。这次起义与1832年间叙利亚的历史进程其实是相悖的,因为当时地区内大多数地方领导人都普遍支持埃及当局的统治。由于德鲁兹人的战斗能力和山区陡峭的地形,总督派出的军队遭遇了多次失败。于是,易卜拉欣帕夏从阿勒颇的住所出发,亲自前往大马士革指挥此次军事行动。他通过各种途径向德鲁兹人展开进攻,比如动员北部山区的贝都因人夺取德鲁兹人的物资,派遣军事特遣纵队进行报复行动,并着手从敌方阵营中寻找愿意进行和解谈判的政治伙伴。不过,发起叛乱的德鲁兹人还是设法获得了大马士革居民的支持,甚至在大马士革的绿洲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当黎巴嫩山区的德鲁兹人战败后,谈判开始了。但是豪兰地区的德鲁兹人拒绝接受埃及当局在谈判中提出的条款。为了迫使德鲁兹人接受,易卜拉欣帕夏占领了德鲁兹人的主要水源地——萨瓦拉·卡比拉(Sawara al-Kabira)。1838年6月,德鲁兹人成功地赶走了埃及当局的军队,但在英国驻贝鲁特领事看来,这场胜利并不能掩盖德鲁兹叛军的疲态。 [46] 当埃及当局提出了新的特赦政策后,大多数叛军首领都接受了,少数人则逃到了埃及控制范围之外的火山坡上继续他们的反抗“事业”。于是,叙利亚地区在1838—1839年的冬季出现了相对和平的局面。
这次叛乱显示出成立8年的埃及阿里政权的一些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它复刻了奥斯曼帝国那种以城市为基础的统治结构,同时又通过与精英展开对话合作的新形式,对这种统治结构进行适当改造。埃及当局进行的三项改革,打乱了叙利亚地区原有的统治规则:首先是士兵征募上的改革,只聚集公共当局的力量,不再集中地方社会团体的力量(如阿什拉夫、禁卫军等);其次是人头税改革;最后是废止将非穆斯林的宗教少数群体纳入社会公共空间的做法。这些改革造成的裂痕致使精英阶层发生了分裂。一开始,叙利亚地区的和平局面和随之而来的繁荣成为对易卜拉欣帕夏的统治事业的一种支持。但随后,越来越多的无声抗议出现在城市之中,例如,商人的逃税行为 [47] ,抑或是偏远农村地区发起的叛乱行动。尽管当局为抑制这些反叛行为投入了大量警力,但易卜拉欣帕夏也只能通过定期的镇压行动来维系他对叙利亚的控制。在这种背景下,奥斯曼帝国与埃及重启的对抗行动加速了埃及当局在叙利亚地区改革试验的结束。
从1838年开始,穆罕默德·阿里开创的局面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这些压力一方面来自英国,另一方面来自叙利亚当地的精英阶层。英国更换了他们在奥斯曼帝国和叙利亚地区的领事,其中,坎宁(Canning)前往君士坦丁堡任职,摩尔(Moore)前往贝鲁特任职。 [48] 坎宁与帝国苏丹马哈茂德二世商定了一项新的贸易协议,奥斯曼帝国市场从此向英国开放;摩尔则联络了黎巴嫩山区的代表们,支持他们反对埃及当局、实行自治的愿望。奥斯曼帝国和英国之间的这次会面,主要是由于英国人在印度修建了公路。公路的修建保证了英国人对印度的控制,故而英国希望保护其公路通道,这也就意味着英国必须让俄国和其他欧洲列强远离这里 [49] ,尤其是尼古拉一世统治下的俄罗斯帝国已从亚历山大一世那里继承了强大的军事力量的情况下。但英国的这些做法使得黎巴嫩山区动荡局面持续下去,也促使奥斯曼帝国苏丹再次向控制叙利亚地区的埃及当局发动战争。尽管有15万人的军事力量,但是帝国军队还是于1839年6月24日在尼济布(Nizib)战役中再次被埃及击败,随后苏丹被暗杀,他的儿子阿卜杜勒-迈吉德(‘Abdulmajid)继位,成为新的帝国苏丹。
阿卜杜勒-迈吉德一世成为奥斯曼帝国新的领袖后,颁布了居尔哈内 敕令来改革帝国的行政管理制度。此处不赘述学界关于这部法令的阐释,只在此指出,许多历史学家都强调这部法令的革新性,并将奥斯曼帝国坦齐马特(Tanzimat)改革 [50] 的真正起源追溯至这部法令的颁布,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这部法令中的一些重要内容。新的法令条例旨在规范奥斯曼帝国官员的行为:他们的人身受到法律保护,不因履行作为公职人员的职责而被判处死刑;他们的个人财产也受到司法保护,在丧失权力的情况下保证其财产不被损毁,从而可以为其后代留下遗产。这一法令朝着树立国家作为服务角色这个方向前进,正式确立了奥斯曼帝国的公务员制度。作为废除大量征税的包税制农场的交换条件,帝国公务员受到国家的财政支持和保护。法律还承认政治平等,这相当于允许奥斯曼帝国的非穆斯林人口获得公职职位,但这一点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一个新的奥斯曼帝国组织形式形成了,与此同时,欧洲列强们正在商讨如何安排地中海东岸地区的未来。
在奥地利、英国和俄国的先后提议下,《伦敦条约》签署,从而确立了干预叙利亚—埃及问题的依据。穆罕默德·阿里收到了第一次最后通牒,要求他必须每年向奥斯曼帝国纳贡——包括自1832年以来拖欠的款项也必须付清——以此来换取帝国承认他对阿拉伯和叙利亚地区各省的控制。在法国的支持下,穆罕默德·阿里拒绝屈服。作为回应,英国和奥地利的海军轰炸了贝鲁特,并向亚历山大港进发。与此同时,易卜拉欣帕夏也面临着黎巴嫩和叙利亚等地再次爆发的起义浪潮。俄、英、奥三国发起的第二次最后通牒迫使穆罕默德·阿里接受新的条件。他的帝国被缩小并被局限于埃及地区,但他获得了财政自主权和自行任命继任者的权力。穆罕默德·阿里在叙利亚的失败仅仅是因为欧洲大国的干预吗?欧洲大国在埃及统治的最后时刻确实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自1835年以来,叙利亚当地对埃及当局支持的迅速减少却也使得任何政府都无法再保持稳定,且这种不稳定更是消耗了大量的物质和人力资源。因此,如果我们不对埃及军队管理层在当地引发的反感予以关注,就无法理解埃及军队为何会突然撤出叙利亚。一个例子就足以概括这一点:当埃及军队出发返回埃及时,他们没有从霍姆斯城的居民那里得到任何食物补给,霍姆斯的居民以此表明他们对埃及军队的厌恶。对此,易卜拉欣帕夏炸毁了霍姆斯的城堡作为报复。埃及统治的终结开启了叙利亚地区土地改革的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