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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

邓嗣禹

中国科举之制,行之千有余年,历代名卿硕儒,多从此孔穿过,以至于今,仍仿行之,可见其影响之巨且久矣。然世人言科举之起源者,率有二说:一谓其始于隋,一谓其始于唐。唐宋而后,主始于隋者渐众;而在唐时,尚二说纷陈,莫衷一是。曩余述《中国考试制度史》,感其烦杂,觉其重要,曾钩稽隋唐载籍,略事考证。现因拙作行将问世,又稍加补订;适直忝与《年报》校雠之役,屡徵文于师友,虽篇幅已侈,仍不便略无一词,乃抽出此节,付诸骥尾,以质正高明,幸垂教焉。

世人以科举始于隋,以自《周礼》而后,以进士为科举者,自隋始也。唐杨绾曰:“近炀帝始建进士之科。” 杜佑曰:“炀帝始建进士科。”(《通典》卷一四《选举典》)王定保曰:“进士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又曰:“进士隋大业中所置也,如侯君素孙伏伽,皆隋之进士也明矣。” 三家所述,皆不能明定年月,故《资治通鉴》不载。惟朱子《通鉴纲目》以设科之始,特为增入;但纪于太子昭卒之下,杨素卒之前,未知何据?《通鉴辑览》因此,乃改载于炀帝大业二年之末,并注释云:“考炀帝纪,‘大业二年七月甲戌,太子薨;乙亥杨素薨。’两日相连,恐其间无暇建科取士也。” 而王定保言隋立进士科,特举出二人而曰“明矣”云云,岂在唐时已有人不信,而待证明者乎?考侯君素及孙伏伽二人,《隋书》《北史》俱无传。孙传《旧唐书》卷七五有之,未言中进士。侯传两《唐书》并无,惟《旧唐书》有侯君集传,疑“素”为“集”之讹,然阅之亦不类。再考《隋书》《北史》,其中俱无建立进士科之文!更进而求旁证,则唐代人士,亦多有言考试始于唐者。如贞元十七年(801)赵傪《登科记序》曰:

武德五年,诏有司特以进士为选士之目,仍古道也。

此处《玉海》先引《会要》曰:“郑颢进诸家《科目记》十三卷”。注:《东观奏记》曰:“武德至大中。”又引《艺文志》姚康《科第录》注云:“自武德以来,登科名氏编记,凡十余家,皆不备具。”然后于《中兴书目》下,引校书郎赵傪《序》,序中以进士为仍古道,而不言沿隋之旧;诸家科目记,亦皆起自武德,而不溯源于隋;可知是科非隋始创矣。而李德裕《非进士论》曰:

古者……论造士之秀,升诸司马,进士之名立矣……暨六国行玉帛之聘,两汉立四科之选,魏晋或表荐而登仕,齐梁或版辟而起家,故孝廉明经之科,秀才茂才之举,限□限年之制,射策待诏之选,损益无常,而察言观德之规,不妄设也。李唐御统,艰厥制度,立进士之科,正名也。行辞赋之选,从时也。

德裕追述历代取士之制,而谓“李唐御统……立进士之科”。益知是科非起于隋而起于唐矣。唐苏鹗曰:

进士者,可进受爵禄者也。《王制》曰: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孝廉者,孝悌廉让也。自魏吴晋皆以郡举孝廉察秀才,故州郡长史别驾,皆赴举察。汉朝又悬四科,一曰:德行高妙……任三辅令。近代以诸科取士者甚多,武德四年,复置秀才进士两科……其后秀才合为进士一科。

苏氏先言周之进士,而后言唐武德四年(621)复置秀才、进士两科,是进士之起于唐也又明矣。张漪对策曰:

唐虞之黜陟幽明……夏禹之顾眄空谷……战国之代,王道寝微,各 patch 英贤……汉高祖虽不好儒,然亦任用英杰……陈群制九品之条……臧否任情……宋齐之季,梁隋之末,聘士求贤,罕闻稽古……圣上览百王之得失,立万代之规模,大开举尔之科,广陈训迪之典。

案李氏所谓“开举尔之科”,即开科举之繁文也。然则科举始于唐不始于隋,岂非彰明较著者乎?且此三家,既概述历代取士之制,皆不言隋置进士科,而言为唐所立,斯则更堪注意者也。再如裴庭裕曰:

大中十年,郑颢知举后,宣宗索科名记,顥表曰:自武德已后,便有进士诸科。

是又进士始于唐之简切论断也。

同书又谓武宗会昌三年(843)十二月……中书覆奏[曰]:“……伏以国家设文学之科,求真正之士。” 八年韦澳为京兆尹榜曰:“朝廷将裨教化,广开科场”。 又孙樵《与高锡望书》曰:“……唐朝以文索士,二百年间,作者数十辈。” 是皆为科举始于唐之证。而牛希济《贡士论》,言之更明。其词曰:

周官司马得俊造之名,乃进于天子,谓之进士……大汉法,每州若干户,岁贡若干人,吏以籍上闻,计州里之大小,材之多寡,谓之计籍。人主亲试所通,经业策问,理优深者,乃中高第……汉世得人,于斯为盛。国家武德初,令天下冬集贡士于京师,天子制策,考其功业辞艺,谓之进士,已废于行实矣。是古之进士,与后世之进士科有别;而后世进士之立,始于唐武德初年也。

总上各证,复加《隋书》《北史》暨其他隋籍无进士科之文,吾人似可断言科举非始于隋而始于唐矣。抑有进者,隋主非但未开科取士,且并不重儒术。观高帝仁寿元年(601)废大学四门及州县学,唯留学生七十人 ,可以知之。故《高帝纪》谕曰:“素无学术……不悦诗书,废除学校,唯妇言是用。废黜诸子……过于杀戮。” 《炀帝纪》论曰:“矫情饰貌,肆厥奸回……教绝四维,刑参五虐。锄诛骨肉,屠剿忠良……普天之下,莫非仇雠,左右之人,皆为敌国。” 而南宫靖《隋史断》亦曰:“然帝素不学,而又济之以刻薄之资,是以专任小数而不悦诗书,废除学校,而禁毁佛像,又任情杀戮,以察为明……甚者以谗言废太子勇,以小过杀秦王俊,而父子之恩灭。”以如此无道之君,视国人父子如仇雠,遑言开科取士哉。然则科举不始于隋,更可深信疑矣。

但唐代人士言科举始于隋者,尚大有人在;非仅前述杨杜王三家已也。今为公允计,不敢存丝毫成见,抹煞事实,谨述其说于后:夏竦《议贡举奏》曰:“隋设进士之科,唐代特隆其选。” 文宗太和九年(835)中书门下奏曰:“伏以国家取士,远法前代。进士之科,得人为盛。” 赵匡《选举议》曰:“国朝选举,用隋氏之制。岁月既久,其法益讹。” 沈既济《选举议》曰:“自隋变选法,则虽甚愚之人,蠕蠕然能乘一劳,结一课,获入选叙……按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及年代久远,讹失滋深。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罢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往,鸟聚云合。” 柳晁《与权侍郎》(德舆)书曰:“唐承隋法,不改其理,此天所以待圣主正之;何者,进士以诗赋取人,不先理道。” 是皆言进士科始于隋,兼言唐代选举沿隋之旧也。而薛登上《改革选举疏》,言隋立进士科之原委,尤觉了然。其疏曰:

古之取士,实异于今……自七国之季,虽杂纵横,而汉代求才,犹征百行……魏氏取人,尤爱放达。晋宋之后,只重门资……有梁荐士,雅爱属词;陈氏简贤,特珍赋咏。故其俗以诗酒为重,不以修道为务。逮至隋室,余风尚在。开皇中,李谔论之于文帝曰:“魏之三祖,更好文词,忽人君之大道,好雕虫之小艺……代俗以此相高,朝廷以兹擢士。故文笔日烦,其政日乱。”帝纳李谔之策,由是下制,禁断浮词……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于是后生之徒,复相效仿。

是进士科之立,先因高祖感于文风日靡,禁断浮词;炀帝嗣兴,乃立进士科也。据《薛登传》,登博涉文史,每与人谈论前代故事,必广引证验,有如目击。天授中,为左补阙,时选举颇滥,因有上疏。其所述者,如炀帝置进士事,隋籍虽无稽;而隋高祖禁浮词事,《隋书》卷六六及《北史》卷七七《李谔传》,皆有明文记载也。其时在开皇四年(584)“普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可见薛登言隋立进士科,必较别家为信而可据。然则进士科之起于隋也明矣。

或曰:子无人证,焉能服人?曰有。各地方志,多列隋进士之名。如《吴县志》卷十一,列张损之为隋之进士,并注云:“历官侍御史水部郎。”又如《祁阳县志·乡贤志》,列温彦博为隋之进士,此非人证乎?但损之《隋书》《北史》暨两《唐书》皆无传,初未知何据,继检《全唐文》卷三九三,有独孤及《唐故河南府法曹参军张公墓表》,称张损之,隋大业中,进士甲科位位至侍御史,尚书水部郎。《吴县志》所据,盖在此也。然此所谓“进士甲科”,可知其无考试矣。彦博两《唐书》有传,而《旧唐书·温大雅附传》,谓其弟彦博,“开皇末为州牧秦孝王俊所荐,授文林郎,直内史省” 。《新唐书》卷九一,谓其“通书记,警悟而辩,开皇末,对策高第,授文林郎”。是仅由乡荐而对策,而授官,而俱未言中进士也。由此类推,方志之言氏族乡贤,强半高攀远传,以光乡族,多难恃为凭依。则子之人证,仍不足以服人也。曰尚有其他。如《旧唐书》卷七七云:

杨纂,华州华阴人也……大业中进士举,授朔方郡司法书佐。

《旧唐书》卷一〇六曰:“大业时,第进士。”

是隋有进士也审矣!又如《旧唐书》卷六六《房乔传》:

乔,字玄龄,齐州临淄人……年十八,本州举进士,授羽骑尉……后补隰城尉。会义旗入关,太宗徇地渭北……一见便如旧识……贞观元年,代萧瑀为中书令。二十三年薨,年七十。

由此可推知其生于陈宣帝大建十二年(580) 年十八举进士,时在隋文帝开皇十七年(597),与大业二年(606)置进士科之时,适差十岁。岂年十八举进士,为年二十八举之,而史有为对欤?抑考《隋书·地理志》,炀帝大业三年改州为郡,玄龄本州举进士,则《通鉴纲目》列始建科于大业二年,亦非全无凭据欤?然则隋有举进士之人,是确凿有据无疑矣。

且进士之外,又有明经科焉。《资治通鉴》卷八六曰:

高祖武德元年冬十月,明经刘兰成纠合城中骁健百余人袭击之。胡三省注曰:“刘兰成盖尝应明经科,因称之。”《新唐志》曰: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则明经科起于隋也。

胡氏以兰成“盖尝应明经科”因断明经科起于隋,证据尚嫌微薄。今检《旧唐书·韦云起传》:“云起隋开皇中明经举。” 又《孔颖达传》:“颖达隋大业初,举明经高第。” 是隋有明经科,又断然无疑矣。且进士明经之外,尚有秀才科。如《旧唐书·杜正伦传》曰:

杜正伦,相州洹水人,隋世重举秀才,天下不十人,而正伦一门三秀才,皆高第,为世羡美。

又《薛收传》曰:

收于“大业末,郡举秀才,固辞不应”

是隋有秀才又明矣。夫既有进士明经及秀才,此《通典》之所以谓“大唐贡士之法,多循隋旧” 。或如《新唐书·选举志》,谓“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 。然则科举始于隋,又岂非颠扑不破者乎?

夫前述科举始于唐,证据确凿,牢不可破;今言始于隋,又证据确凿,牢不可破;则二者之间,何所适从?曰请先综观隋代取士之法,然后可得其真谛。

隋文帝开皇二年正月甲戌,诏举贤良。十二月景戌,赐国子生明经者帛束。

七年正月乙未,制诸州岁贡三人

十六年六月甲午,制工商不能仕进。

十八年七月丙子,诏京官五品已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仁寿三年七月,令州县搜扬贤哲,皆取明知今古,通识治乱,究政教之本,达礼乐之源,不限多少,不得不举。限以三旬,咸令进路。征召将送,必须以礼。

炀帝大业三年(诏)依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当待以不次,随才升擢。其见任九品以上官者,不在举送之限。

五年六月,诏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状,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

十年,诏郡举孝悌廉洁各十人。

以上见于本纪。其见于传者:

《褚晖传》:晖字高明……以三礼学称于江南。炀帝时,征天下儒术之士,悉集内史省,相次讲论。晖辩驳,无能屈者。由是擢为太学博士。

《房晖远传》:远擢为国子博士,会上令国子生通一经者,并悉荐举,将擢用之。既策问讫,博士不能定臧否……因令晖远考定之……所试四五百人,数日便决。

《牛弘传》:弘在吏部,其选举先德行,而后文才,务在审慎。虽致停缓,所有进用,并多称职……隋之选举,于斯为最。

《刘焯传》:焯举秀才,射策甲科。

刘臻年十八,举秀才,为邵陵王东阁祭酒。

《杜正玄传》:正玄博涉多通。兄弟数人,俱未弱冠,并以文学才辩,籍甚三河之间。开皇末,举秀才,尚书试方略,正玄应对如响,下笔成章……弟正藏,尤好学,善属文,弱冠举秀才,授纯州行参军,历下邑正。大业中,学业该通,应诏举秀才。兄弟三人,俱以文章一时诣阙,论者荣之。

此外,《全隋文》卷二七有“王贞,开皇初……举秀才,授县尉”。又有“侯白,州举秀才,至京师,机辩捷,时莫之比”

据此各条,可知隋代取士之科:有贤良,有明经,有二科,有十科,有四科,有孝悌廉洁,有进士,有秀才;其获举也,不出于下诏征召与州郡荐举二途;其人选也,贤良,二科,十科,四科,孝悌廉洁,以至进士如杨纂、房乔,明经如韦云起、刘兰成,秀才如刘臻、王贞、杜正藏等;皆未经考试。其抡才之准则,牛弘掌选举最盛之时,亦仅先德行,而后文才,又无所谓考试也。其唯一考试,但为策问,重辩驳。如褚晖之擢为太学博士,由于辩驳也;杜正伦举秀才试方略策,亦以善辩驳,应对如响见称也。侯白之州举秀才,以“机辩捷”名于时也。房晖远之试国子生,试策问也。故唐杨绾曰:“近炀帝始建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而刘焯举秀才,尚为射策,射策有甲科,对策有高第,而未见有黜落,是皆与两汉取士之制相同,与唐宋考试之制迥异也。李慈铭《越缦堂日记》,谓六朝人试孝廉用经术,同于唐之明经;试秀才用词赋,同于唐之进士。其说实难征信。夫仅有策问,不能谓之考试也,以策问汉有之,六朝宋有之,梁亦有之 ,若以其有策问则为科举考试之权与,又何必溯源于隋哉。考“选举之法,一变而为辟举,再变而为限年,三变而为中正,四变而为停年,五变而为科目。隋置进士科而唐因之,其科目之不一,而明经进士尤贵……可为后世之良法也。古之所谓乡举里选者,犹曰乡里之举选云尔。唐则不然,举以礼部,谓之贡举,选以吏部,谓之铨选,其名同,其事异。又曰科目兴于唐,皆所以救中正之弊也”。 言唐代选举之意,与以往不同,又谓“科目兴于唐”,是显然不因隋置进士科,而目为科举考试之所由昉也。须知科举考试,必由应试人于一定时期,投牒自进,按科应试。公同竞争,试后有黜落,中试者举用之;然后为真正考试。查“汉举贤良,自董仲舒以来,皆对策三道。文帝二年,对策者百余人,晁错为高第;武帝元光五年,对策者亦百余人,公孙宏为第一,当时未有黜落法,对策者皆被选,但有高下尔。至唐始对策一道,而有中否”。 故葛洪恺切而言曰:“举人投牒自应之制,盖昉于唐!谨按周礼乡大夫之职……献贤能之书于王……登于天府……至汉贤良如公孙宏,亦必待国人固推而后出,未闻有投牒自应之举。” 然则科举考试之起于唐,殆成定谳矣。

顾上引沈既济《选举议》,谓“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往,鸟聚云合”。《唐会要》谓:“唐武德初,因隋旧制,以十一月起选,至春即还。” 是有公同考试之状也。加以进士为科,实始于隋,故溯源厥始,当推及之。特因其制不彰不备,仅具雏形,故谨慎重作结曰:科举之制,肇基于隋,确定于唐。

附俞大纲先生函

持宇兄 :大作谨拜读一过,考试制度起源考,所论极是。惟隋置进士科一条,弟颇有疑义。王氏《摭言》所举孙伏伽、侯君素两人,君素无考,伏伽则《唐书》明言其积劳补万年县法曹(弟现手头无《唐书》,但能以记忆断言如此),定保之说,当无确据。杨绾、杜佑,生年较后,所言难以置信。

足下所举人证,县志之不足据,姑不论之,《房玄龄传》所言“本州举进士”,则其非应试可知;既非应试,进士两字仍当沿隋以前习惯作字面浮泛之解释,不得谓之自成一科也。(《旧书·杨纂传》“大业中进士”,《新书》“第进士”,其误以“举”为“试”,盖以进士名词为专门科目名,殆亦与唐人见解相同。)大抵言隋之有进士科者,最早亦为高宗时人(如薛登),而武德贞观间身事两朝之史臣不言之,《北史》《隋书》可取证。《旧书》房、杨两传,一称本州“举”进士,一称大业中进士,似皆足为隋不置进士科之证。其晚出之论,大概以唐进士科创设既久,已为一般习用之专门名词,因更误会隋代之进士为出自科第耳。鄙意如此,不知高明以为如何?隋明经秀才,大著考释极是,此真所谓禁断浮词之见于事实也。(秀才之不易取,及明经两字之意义,皆可推论禁断浮词史实。至于进士,刻下既无好史料以考隋时所试为哪一门学问,更以禁断浮词之史文推索之,则隋更未必设此一科也。)

足下博涉群书,具见功力,敬服敬服。

附张孟劬先生函

大著于唐人诸说,征引见详,两造并列,尤见公允。窃谓杨绾、杜佑皆明言隋炀帝设建进士科,而王定保且实之曰“大业中”。此等史实,恐非杜撰;即使杜撰,何以三人之言相同?纵谓三人之言不可尽信;彼博涉文史之薛登,又何以与之暗合?或者隋曾有此科,暂行之而非常置;或因朝廷有故,未策而旋即报罢,皆未可知。例如清末有所谓经济特科者,史若不载,后人恐更不知有此科矣。史之所书,多属常制,此科既非取士常制,遗漏未书,亦无足怪,历史此例,固甚多也。唐人之文,其泛论科举者姑不论,此外虽亦间有言唐立进士科者,然皆系就唐言唐,不能即为隋无进士科之反证。至苏鹗谓武德四年复置秀才进士二科,既云复置,则其前必有置之者,虽其文泛引王制,不涉于隋,而曰近代以诸科取士者甚多,则隋当然亦在近代之中。且秀才科隋固尝置之,贞观史臣于刘绰等传,已大书特书矣,安得谓进士科必非隋置耶?此更不能为隋无进士科之反证。大要此科之名,虽创始于隋,而定为取士常制,则实自唐始。李德裕、郑颢之言,亦不为无因。故杜佑云:大唐贡士,多循隋制也。多之云者,不必尽同之谓。尊论谓科举之制,“肇基于隋,确定于唐”,洵通论也。考史之法,最重证据,而证据又必须充分,今即所引诸文论之,凡足以证明隋无进士科者,皆不充分;凡可以证明隋有进士科者,则皆有明文。况杜佑为唐代通晓掌故者,而《通典》一书,又为今第一名著,此而不信,将无书可信矣。杜佑辈其生虽较贞观史臣为晚,正惟其晚,所见新发见之材料或比史臣为多,今《通典》中所载,可以补正南北两朝史事者,正复不少,岂尽厚诬?吾人治史,或以前证后,或以后证前,全视其人其书负责与否为断。不宜先存一时代之成见也。至于反证方法,遇证据全不充分时,或可偶然一试行之,既有充分之证据,即当舍反证而不用,此乃研究学术一定之标准。不立标准,专事求疵,未见其可。大著登入史报,与天下人以共见,立言本不为一时,故聊缀数语,质之大雅,以为何如?

张尔田附识

俞大纲先生第二次来函

持宇吾兄:

大著精微周密,佩甚佩甚。两承下询刍荛,真所谓以多问寡,愧恧曷极。尊论设两造之辞,既备且允矣,然鄙意以为足下独着眼于进士科设置时代,以定科举制度起源之由,似有未安也。考隋制无论进士明经秀才,皆由州举。《旧书·房玄龄传》称“本州举进士”,《北史·杜正玄传》“开皇十五年举秀才”,《旧书·薛收传》“郡举秀才”,《杜正伦传》曰“隋世重举秀才”,《韦云起传》“云起开皇中明经举,授符玺直长”。《孔颖达传》“颖达隋大业初举明经高第”。就诸条观之,莫非州郡察举者也。又如《杜正玄传》所云:正玄举秀才,试策高第。曹司以策过左仆射杨素。素怒曰,周、孔更生,尚不得为秀才,刺史何忽举此人?乃以策投地不视。按此隋秀才由州上举,曹司试策,然后以策过仆射,此与汉征贤良对策之制无异。《汉书·公孙宏传》云:“元光五年,复征贤良,菑川国复推上宏,(中略)宏至太常,时对策者百余人”,汉之贤良,亦由郡国察举,入京对策也。《正玄传》又云:“杨素志在试退正玄,乃使正玄拟相如《上林赋》等,曰我不能为君住宿,至未时令就。”此隋试策制度,亦极疏简,尚不及汉制天子亲策贤良之为隆重。今隋制明经进士贡举之法,无史文可征,证以上引诸条观之,凡明经进士皆曰举而不言第,其制要与秀才相同。非若唐代开科举之繁文,士人投牒自试,官吏慎临其事,至于搜索衣裳,呵禁出入也。

尊著又引杜佑“大唐贡士,多沿隋旧”,杨绾“隋炀帝设进士科”,夏竦“隋设进士之科,唐代特隆其选”等文,以证科举始于隋。窃谓唐科举之制,因沿于隋者,不过进士明经秀才等名目而已。其制度不同,盖如上述。杜氏“大唐贡士,多沿隋旧”,当谓贡士科目,唐循隋旧,非谓贡士之法,隋唐相同。杨绾、夏竦所谓隋始设进士科,似谓以进士列为选士之目,肇自隋炀,亦不指唐进士之制,无异于隋也。唐人最重进士科,其论科举,莫不先论进士之制,于是核名者莫不溯之于隋,考实者莫不言创之于唐。其实两种议论,所指不同,殊非牴牾,此纲所以谓不得以进士设科年代,以定考试制度始于何时。若谓察举对策之法,已为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上溯两汉为权舆。若谓朝廷开科待人,士子投牒自试,始可谓为完形之考试制度,则当以唐为始,不可谓肇基于隋,确定于唐矣。

然或者有以沈既济《选举议》“隋罢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往秋还,鸟聚云合”等语,谓隋之取士,亦有定期。罢外选,权归吏部,与唐制相侔,何得谓与唐异。窃谓沈氏罢外选之言,乃指罢州郡辟署之权,非罢察举也。《通典》“开皇十八年,又诏京官五品以上及管总刺史,并以志行修洁,谨清干济举人。牛弘为吏部,高构为侍郎,选举先德行,次文才,最为称职。当时之制,尚书举其大者,侍郎铨其小者,则六品以下官吏,咸吏部所掌,自是海内一命以上之官,州郡无复辟署矣。”沈氏之论,盖亦指此。尊论亦引先德行,次文采之文,定隋仍为察举试策之制矣。特有进者,沈氏春往秋还,鸟合云集之论,盖指当时彼征召或察举之人,集于京师,受吏部铨次,不可引以证隋唐考试制度之同轨也。然或以上所引杜氏言,系开皇中制度,大业之制,容有不同。请释之曰,《薛收传》云“郡举秀才”,炀帝改州为郡,故《薛收传》云云,此则大业仍行察举之制,又可考知矣。

足下渊博,功力并深,管见聊当大雅一笑耳。

俞大纲拜启
十一月二十七日

嗣禹谨案:大纲先生治唐史有年,拙作草成,即邮寄质正。时值歇伏,手头无书,随笔便笺,聊舒所见。嗣以科举制度,为历代抡才大典,起源事大,不敢草率。乃未征求同意,径予刊登,以当讨论。共后请教孟劬先生,又蒙赐手示,因并登之。而大纲先生得知,重草一函,以代前书。惜排校已定,急于出版,势难毁弃,乃将两函刊登,以为进一步之讨论。夫学问无穷,人识有限,多闻阙疑,古有明训,故讨论不厌求详。然嗣禹未获确证已前,则不愿再事唠叨;惟盼读者多多教正而已。张、俞二公,竭诚指导,谨此志谢。

(原载《史学年报》1934年第1期) lcszqTWg5GBwaPUxvPL6UPU0ZdHqKm2MyfGspKAlt9dfgBvaQTbpfSwLAH2HZ9Q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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