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可以不受对方的情绪勒索,看清对方该有的责任时,你就可以建立自己完整的个体界限。
如果一个人没有个体概念,也就不会有界限概念,他认定自己所认为的,理所当然就是这个世界应该成为的样子。对他来说:别人只是他意识的延伸版,必须贯彻他的价值观和信念;别人只是工具,而非生命。
所以,他要喝水,叫你去倒;他要有钱花,叫你去赚;他有得到某样东西的欲望,叫你想办法提供给他;他不想处理的事,叫你去处理;他想回避的问题,要你去解决;他懒得想方设法化解的事,你就必须有能力去化解。
但真正让人不平的是,为什么这样的一个人可以生存在世上,而且往往还活得不错?他并不只是因为地位高,或有某种权力。
他是因为有“理所当然”的态度。让一些有能力并负责任的人,不分事情原委和责任归属,为了避免冲突和尴尬,出面承担,不顾一切地揽下本不是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有人以这种理所当然的姿态和技能,走遍天下。但也有人学不会这理所当然的态度,甚至痛恨这些“理所当然”的人,于是压抑和克制自己绝对不能理所当然,对自己严于律己,不麻烦别人。
但这样自我要求严苛的人,却偏偏在遇到别人理所当然地来要求他、命令他时,即使为之气结,最后还是乖乖听命于他人。
怎么会这样?那是因为这些人内心除了压抑和克制外,无法在负责和不负责之间做好协调,无法更多元地思考与决定,以致压抑了自己的“理所当然”后,却承接了那些不合理的“理所当然”。
这是这些人内心的光明与黑暗特质分裂的结果,越是要自己以某种自认的光明面貌呈现时,就越无法处理和调节别人身上出现的黑暗面貌。要不就抵抗,要不就被压迫,因此这些人只能活在极端痛苦地自我纠结,以及自我冲突中。
尼采曾说,不能听命于自己,就要受命于他人。
不能自主选择的人,就只能受制于他人。
要好好经营一段关系,你需要深刻领悟:如果一个人既不积极思考自己的人生问题,也不自我训练和寻找分析处理问题的方法,就会处理不好相处关系。同样,如果你不积极思考和面对自己的人生问题,懒得自我训练,那也同样做不成事。
无论别人选择怎样的人生,那却是他自己的人生。关于自己人生应持的心态和人生价值观的选择,别人是帮不上忙的。
唯有自我调整,才能真正做出改变,或者修复过去的伤痛。
如果你一直想改变一个人,偏偏他一点都不认为他的人生有任何困顿和失衡,那么到头来,你们只会剩下争辩和无力感,难以相处,更无法有平等和尊重的对话。
当别人以理所当然的态度,指挥着你为他奔走时,你需要清楚地认知,你无须为了满足谁而去活成对方期待的模样。尤其在一段关系中,如果少了基本的尊重和界限,即使付出再多的心力,对方也不会感激你,你终将错付己心,白费力量。
而对于那种理所当然的人,你只需要保持距离,然后试着尊重别人和你的不同,试着理解每个人际遇的不同,这样就够了。毕竟人是自己生命的主人,改变他人,不是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