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的好意或关怀,只要会带来痛苦和伤痛,就是强迫行为。
你身边是否出现过这样的人:自顾自地认为,他是你的亲人、朋友,所以有义务要帮你走在他所谓“正确”的人生道路上,于是,他把他认为的正确与好,用强迫的方式施加在你身上。
他们做了伤害别人尊严的事,却用“我是为你好”“我是好意的”来为自己掩护,仿佛只要这样说了,别人无论感受到什么羞辱或歧视,都要欣然接受。
人,有拒绝的权利。你当然有权利拒绝接受他人所谓的“好意”。但一直以来,你习惯接受这样的好意,即使好意的本质其实是控制和强迫,你也要自己收下好意,不去在乎或计较那些人使用的方法。即使他人对你有诸多不切实际的批评、主观的评价、自顾自地发表高论等,你都默默忍受,还要表示感谢。
你习惯了合理化别人的不合理,习惯了否认自己的不舒服的感受。渐渐的,即使人家根本没有向你讨教,也没有请求你的帮助,你仍会自愿“帮助”,认定这是为对方好才有的劝诫和提醒。
其实,你不必强迫自己做别人的烈日冬阳,也不必非要证明自己善行感人。别人有权利悲伤,有权利哀悼,有权利经历他想经历的生命体验,有权利决定如何实现他想要的人生,成为真实的自己。
当你不尊重别人是自己生命的主权者,而想让他人听话,走向你认为的理想人生时,即使你的心意再好,或如何的用心良苦,终究会因为失去尊重别人的主体性,而被视为一种强迫行为,引发别人的反感和防卫,别人无法认同你,甚至想抗拒你,推翻你。
越是你重视的人,越要让他感觉到自己生命的价值和能力。不要一边削弱他人的能力感,践踏他人的自尊,一边说你是为他人好才会那样做。就像是把人打到重伤,再帮他敷药包扎,说这样是为了让他多些能耐去承受残酷的现实世界。
事实上,真话若是很伤人,那真话也无益处。伤害就是伤害,怎能将其包裹在甜言蜜语里面呢?那反而让人错乱,让人无法真正面对被伤害的事实,提出抗议。
我们要明白,任何好的关怀或善意,要能真正传达给别人,让人可以接受,再成为他成长的助力,这个过程需要很多正向关怀的态度和正向成长的环境,才能让善意成为助力,让他人接收到爱和支持,愿意让自己的生命往好的方向发展。
如果只是出于好意,就自以为可以不尊重他人和他人的主体权,以强迫的方式控制和命令,那么这所谓的好意,就只是在巩固这个好意背后僵化的价值观和执着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