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借助人的社会的相对论,你无法看清和划分人的社会,更无法做出走向的判断。
“人的社会是外在的社会结构与内在思想体系的双变合体”——人的社会的相对论,这是我在多年提炼并贯彻的主要观点,借助这个观点,我们比较清晰地观照了中国的来龙去脉。
我们也运用这个观点,来对世界的来龙去脉做一个整体观照。
先整体回顾总结一下“人的社会的相对论”——
伟大的爱因斯坦提出了物理学的相对论,认为物体之间的力是相互的,物体相互的吸引与排斥现象在大质量的星体之间表现的尤为明显。
我们可以再往前追溯,早在古希腊的时候,自然哲学家,伊奥尼亚派的赫拉克利特(活跃在公元前六世纪中期),认为“火”是生成世界的本原,“火”内在的变化规律被他称为生成辩证法“逻各斯”(逻辑),有“转化”、“和谐”、“同一”、“相对”几个表现。赫拉克利特的观点,可视为人类关于辩证法最早的总结性认识,当然也是雏形认识,可是在此后的两千多年里面,由于此论断得不到相关理论的支持与推动,一直保持着休眠与沉寂状态。
对立统一的辩证法似乎被漫长的历史和众多的思想者所忽视和遗忘。
一直到十八世纪后期,康德(1724--1804)才在自己的“理性宇宙论”中认为存在四组二律背反,也就是矛盾:
(1)正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限的。
反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
(2)正题:世界上一切事物由单一东西构成。
反题:没有单一的东西,世界上一切事物由复合的东西构成。
(3)正题:世界有出于自由的原因。
反题:没有自由,世界上一切东西被决定着。
(4)正题:世界的因果系列以一个必然存在者为第一因。
反题:没有绝对的必然存在者,世界的最初原因是偶然的。
康德对于四组矛盾分别予以证明,但是最后,康德认为,这些矛盾“是世界的本质所不应该具有的污点”,没有把其上升到基础性规律的高度。
此后,费希特提出辩证逻辑的三段式形式:即正题、反题、合题。他肯定了康德的关于自我意识是知识最高原则的观点,并用正、反、合的逻辑三段式予以表达:“自我设定自身”、“自我设定非我”、“自我与非我的统一”,费希特第一次把辩证法形式表达为正题、反题、合题。
康德提出理性的二律背反,而费希特则把自我与非我的统一提高到第一原则的高度,这是辩证法的重大突破和发展。
接下来,黑格尔对于辩证法进行了空前的总结性阐述——与两千多年前的赫拉克利特的见解遥相呼应。
黑格尔认为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是一种普遍而无法抵抗的力量”,在这个大力面前,无论表面如何稳固坚定的事物,没有一个能够坚持不动。
可是黑格尔的缺陷是将辩证法的基础建立在“绝对精神”之上,他认为辩证法是绝对精神的基本原则,绝对精神根据这一原则构建了世界,包括其外化之后的表现(自然界)。
也就是说,黑格尔虽然肯定了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是整个世界的基本原则,但认为整个世界的根本却是绝对精神,所以,辩证法更是绝对精神的基本原则。可以说,由于黑格尔的误区,使得辩证法是整个世界基本原则的理论体系没有最终构建起来,事实上,黑格尔自己就陷入了用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来解释自然现象的泥淖。
辩证法从粗糙的被认识,经历了两千多年的酝酿与充实,达到历史的最高度,完成了一个周期。
在黑格尔之后,曾今在柏林大学旁听过黑格尔授课的费尔巴哈,对于黑格尔的思想予以彻底地颠覆,他说,黑格尔思想是本末倒置的,现实的总和是自然界,人和人的思维都是自然的产物,而黑格尔却颠倒了自然界与思维的关系,从第二性的东西来推导第一性的东西,等于是从结果推导原因和前提——
费尔巴哈说:“从精神里面推出自然,意思是算账不用找掌柜,等于处女不与男子交媾仅仅凭着圣灵生出救世主,等于从水中做出酒,等于用语言呼风唤雨,用语言移山倒海,用语言使得瞎子复明”。
现在我们站在比较客观的立场来看费尔巴哈对于黑格尔的反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费尔巴哈的反驳是无效的,因为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显然不是人的意识,而是对于人的意识的绝对抽象和升华得到的意识的“理念”,是绝对前提,乃至于在“世界”之前,而非人的意识。 黑格尔的意思是整个世界是有能动性和目的性的构造过程,而这一过程的前提就是绝对精神。 这个“世界意识”外化就表现为自然界,并在人的身上表现为具体的精神(自我意识、客观意识——认识与构造现实社会与历史),我们看黑格尔外化的精神,其实是主观与客观意识(虽然是人的,但更是绝对精神的)的统一。绝对精神完成外化的过程之后,回到自身,就是绝对精神完成了自己的周期,而更高一级地回到自身。
黑格尔的思想体系是一个严密的逻辑构建过程,仅仅凭借唯物的眼光予以反驳,假使黑格尔活着,他将对于如此的反驳嗤之以鼻或完全不予理睬——因为反驳和自己的立意和推论不在一个层面上。可是话说回来,由于黑格尔过于强调绝对精神的基础作用,并用绝对精神来决定世界,用费尔巴哈的话说,这是宗教的变体——当时宗教改革接近尾声,上帝被从社会结构与思想体系隔离出去,而成为世俗社会之外人心的守望者,任何精神性和主观性的东西再也难以左右西方现实社会。所以,黑格尔的努力在深层上和西方思想的大势不相符合,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16 世纪的“宗教改革”之后,上帝(失去对于现实社会和思想认识的“统摄”位置,而沦为现实社会之外的守望者),由于形而上学的胜利进军,宗教连守望者的地盘也被毫不留情地压缩——从 16 世纪宗教改革之后到 18 世纪中期,由于康德的理性努力“砍了上帝的头”,在 19 世纪末的尼采那里,他宣布“上帝死了”。
上帝在西方的声望与地位跌至近两千年来的最低点,此后,随着形而上学的衰落,基督教逐渐重新起死回生,近些年,由于社会越来越沉溺于物欲、人性堕落,人心空虚无依,于是重新诉诸于宗教,所以宗教开始全面复兴——但即便如此,近年人们信仰宗教和之前有了很大变化,一个是不会花太多时间在宗教上,一个是也不会过于恪守相关仪式,表现要随机、灵活和自由得多,信仰的深度也远不能和之前相比,宗教半感性半理性的描述,连宗教改革之后的西方都越来越难以说服,更何况理性更加发展的现当代众生,宗教,归根是人主观设定的最高“统摄”。
从现实来讲,欧洲的工业革命即将开始——这是自然科学和市场经济第一次全面而深刻的结合和互相助力,自然界的规律被空前地重视和挖掘,偏重主观精神的黑格尔思想体系必然被现实疏远。
即便如此, 黑格尔第一次,也是最大一次将辩证法用于决定和支撑世界 ,这一总结性的、承前启后的作用和地位是谁也不能取代的。
黑格尔之后,马克思继承了费尔巴哈的视角和黑格尔的基本方法,想要“正确地使用”辩证法,与黑格尔截然不同的是,他花了大量时间专注于“物质”,认为世界的基础是物质,在人的社会领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在一直注重意识和精神力量的西方掀起了轩然大波,招致了几乎整个西方思想界的普遍质疑和攻讦。在二十世纪,弗洛姆开始“纠正”马克思的观点, 他认为马克思在社会领域过于强调经济与政治的作用,而忽视了心理的作用 ,于是他借鉴弗洛伊德的意识、尤其是关于潜意识的论述,两者结合,构建自己的思想体系。
西方在古希腊时候起,就追求用统摄性原则(形而上学)来“统摄”世界,后来随着形而上学的衰落,基督教进入、并“统摄”了西方现实社会(社会结构和思想体系),之后,上帝的“统摄”地位被逐渐质疑,并最终被从现实社会之上的“统摄”位置拉下来,归置到世俗社会一旁,作为人心的守望者。此后,上帝“守望者”的地盘也在迅猛发展的形而上学面前急剧缩减。不过,在形上学衰落之后(经济生活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一日千里地发展,形而上学被远远地抛在后面,再也难以追上世俗世界的脚步、也无法构建用一般性原则“统摄”具体科学的哲学体系),现代科技推动的世俗社会飞速向前,人越来越被物质所左右、人性越来越堕落,心灵越来越需要依靠和充实,于是宗教开始绝地反击,并逐渐极大恢复了在宗教改革之后失去的领域,更得到了空前的强化,但即便如此,也和之前的信教情况有极大不同,我们前面谈过了。
在现在的西方和相似国家,现实世界其实没有“统摄” (中世纪之前、还有中世纪之后一段时间是形而上学),人越来越被物欲控制、人性越来越堕落——人越来越失去本真本我。而在现实社会之外,心灵偶然求助于上帝——让人主观设定的精神性和直观的“统摄”来充实拯救空虚沉沦的心灵。
下面来看看 弗洛姆 的观点——总体来看,我的思想和弗洛姆很像,说实话,我在大学毕业后不久写完前两本著作、在构思第三本著作的时候,才看到了弗洛姆的文字。当时,我着实大吃一惊,以为自己多年努力着的,人家却早已构建完成,可是仔细推究,却发现原来我们的观点相差很大,这样,我才得以在冷静和客观的立场审视弗洛姆,老实说,我要对于他的思想提出批评。
人性是什么,是弗洛姆的理论起点。弗洛姆认为马克思主要关心的是人,力图实现人的全面解放,但是过于高估经济与政治的作用,忽视人的心理因素,正是基于这一点,弗洛伊德进行了补充,可是弗洛姆认为弗洛伊德又过于注重人的心理作用,而忽视人的社会性(我认为其实社会性本身就有人的“内在”心理因素在内,社会性是“外在”与“内在”的合体),弗洛姆认为,要全面认识人的社会的规律,必须将马克思与弗洛伊德结合考虑。
弗洛姆从生物进化来阐释人性,认为人性是由人类生存矛盾决定的,人在进化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生存矛盾,比如生与死、个体化与社会化。就在这些生存矛盾基础上,人类特有的生存需要,除过动物性需要之外,还有爱的需要、自我意识的需要、超越的需要、献身的需要。他们一起构成人的全部精神力量的源泉,推动人去适应环境、改造环境。
弗洛姆又从人与动物的区别方面来探究人性,他认为动物只靠本能求得生存,但人类却有自己独立的能力,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是理性、自我意识和想象力,它们就是人的本性。
为了更好地说明人性,弗洛姆提出了三个新概念:
社会性格。 这一概念是对弗洛伊德性格概念的补充,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性格结构的基本核心,是在人共有的生活方式和基本经验中发展起来的。社会为了自身的顺畅运行,将一套共同的要求施加在人们身上(这些说法都很牵强),人们为了在社会中生存下去,必将适应这些要求。于是社会性格就此形成。
社会无意识。 是在弗洛伊德的无意识概念基础上修正得来的,是社会大多数人所压抑的经验,是决定人们行动的内驱力。往往通过社会过滤器(语言、逻辑、社会禁忌等)将不符合社会要求的意识排斥在意识之外而生成。
社会自恋。 这是弗洛伊德自恋范畴运用于群体而得出的结论,在他看来,像种族、民族、国家、宗教、政党以及各种社会群体都有自恋倾向,往往通过强化这种自恋倾向而使得群体得以巩固与发展。可是弗洛姆更加担心由此引起的冲突和灾难,因此他更加强调超越集体组织,以人类社会为自恋对象。
弗洛姆竭力将弗洛伊德学说与马克思学说调合起来创立自己的学说,在此基础上,弗洛姆提出人性毕竟是不同于动物本能的东西,其虽然不是永恒不变的,但是也有自身固定的要求,主要表现为:
人的相关性和自恋性: 个人一方面迫切需要建立与他人的相关性,另一方面又都有维持自我而不与他人融合的自恋性; 人的超越性: 人要求超越自己消极的生物状态的意愿; 人的根性: 人类丧失了与自然的密切关联,必须寻求新的命脉所在; 人的认同性: 也就是自我肯定与自我意识。人的理性和非理性并存于人性中。
在这些人性的固定需要中,最需要的是爱和工作。
所谓爱,不是人把自己迷失在别人那里,也非占有别人,而是肯定自己、肯定他人,把自己和他人融合在一起,爱之所以是人的重要需要,是因为只有爱才能使人摆脱隔离和孤独。
所谓“工作”,不是为了逃避孤独,也非为了铸造自然而做。而是一种创造,通过创造,人和人合而为一。工作之所以被称为人最重要的需要,原因在于他是人个性的发挥,是自我的实现。
所以,一个健全的人,具有爱与创造的能力、具有自我肯定的能力,是自己本身力量的主宰。他以理性、爱、信心生活着,既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而一个健康的社会就是培养这样的人的摇篮,必须和人性的需要相一致,这一理论成为弗洛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武器。
弗洛姆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存在异化的现象,从根本上违反了人性的要求(是怎么违反的?没有从基本的原因入手而说明清楚),人和人的关系沦落为物与物的关系,人自身堕落为自动化的机器,人们不能再去爱,不能再理性地面对这个世界(其实是过于理性而忽视了超越理性的人性),人的自我意识与生命尊严消失殆尽,这样的社会已距离专为吞噬生命的地狱不远了。
那么,如何把人从这个病态的社会中解救出来,这就需要建立一个真正以人为中心,真正满足人性需要的健全的社会。
具体地说,该怎么办呢?弗洛姆反对暴力革命,提出“唯有在工业和政治组织上,在精神与哲学方向上,在个性结构上,在文化行动上,同时有所改变,才能到达健全与精神健康之境”,这就是他所提倡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精神齐头并进的改革,他把这个改革方案称为“激进的人道主义”。只有这样,“人”才能摆脱异化,才有可能不会成为机器。
很明显,弗洛姆的“改革”,其原因非常牵强、操作也很模糊——为什么要这么做?依据是什么?具体如何做?都牵强模糊,我将立足于“人的社会的相对论”谈论类似问题。
弗洛姆又认为,这些改革都不能强制进行,必须依靠人自身的彻底觉醒。
对于他的这一观点,我还是有异议:人如果在觉醒之前已经自我毁灭了呢?或者永远不能觉醒,还有为什么非要觉醒那么迟、以至于要人承受那么漫长的痛苦呢?难道除此之外再无他法?
那么如何才能唤醒人的觉醒呢?弗洛姆求助于弗洛伊德的精神治疗原则。他说,通过精神分析,可以使人看清人性的需要和导致痛苦社会的症结,看清无意识的存在,从而摆脱那些非理性的和破坏性的需要、欲望、冲动,运用爱和理性的力量去发展人与世界的非异化世界,以此真正消除人的痛苦、获得自由与快乐。
将整个世界的“人”的觉醒,寄托于简单而狭隘的“精神治疗”,着实有点荒唐,但是弗洛伊德和弗洛姆就是如此看待的。
弗洛姆的理论,归根是缺少核心观点所致,总体偏重感性,但他的“感觉”大体不差,事实上,能达到他的高度的人不多。
其实,将马克思和弗洛姆的思想对比来看,马克思的观点有点“达尔文”的倾向。当然,相对于整个世界强调物质的 基础 作用,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微生物界、植物界、动物界、尤其是人类社会这些动物能动性层次越来越高的生物界,过于地强调物质的 决定 作用、以低等的“优胜劣汰”法则观照人的社会的发展,则不免有失偏颇。
马克思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唯物史观”,唯有物质怎么可能成就人类历史?“达尔文”主义有机械论的倾向,马克思的思想则有达尔文倾向。
我们看人类社会,最明显的特点不是物质,而是意识,当然物质是人类社会最主要的物质基础,正是在物质基础作用的观点指导下,马克思在人的社会领域,讲“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上层建筑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政治上层建筑是指人们在一定经济基础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党派等国家机器和政治组织;思想上层建筑是指适应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哲学、美学、宗教、文化等等。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里面谈到,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各种制度、设施和 意识形态 的总和。
马克思用“上层建筑”这样一个概念,囊括整个政治与思想的所有因素,同时与经济严格地以上下分层划分开来,这有很多问题:
首先,这样的划分,使人感觉经济只是整个社会的地基,而不是社会结构本身的一部分,事实上, 经济是整个社会结构的基础性部分 ,或称为底层建构。
其次,既然称为上层建筑,就要体现“建筑”的特性,思想这些内容无形无相,是人的社会的“内在”,怎么能和“显见”的、“外在”的政治机构、政治,法律机构、制度这些放在一起,而成为“上层建筑”呢?这样划分至少有逻辑不周延的错误。
再次,将整个人类社会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个专注于“建筑结构”的概念来囊括,使得人觉得人类社会只是机器与物质的世界,而不是有最高能动性的人的社会。
还有,经济活动、以及和思想上层建筑分开的政治上层建筑,其实都有思想的因素在里面,将其截然分开,这完全是错的,没有思想,还能称其为经济和政治吗?
现在我们来看,在经济与政治里面,本身就是有意识、思想的成分在内,我的观点是,把经济和政治的“外在形态”,内在思想观念、意识因素 做逻辑的剥离 (现实中无法剥离,是一体的),得到的就是整个人的社会的外在的结构,至于和经济、政治相应的、附生的思想内在,应该予以另外的划分。
这样我们就把整个社会的“外在结构”与“内在思想观念”区分了开来。必须补充的是,人的思想内在绝不只是关于经济、政治为主的思想,这只是社会思想,思想至少还有关于自然的内容、关于“统摄”的内容,事实上,仅社会方面的思想还有艺术等等。关于自然与“统摄”的思想虽然距离人的社会较远,但是也有关系,我们后面会再说。
外在结构与内在思想体系观念共同构成社会整体 ——就像人的肉体和精神意识思想构成完整的人一样, 社会的进程和变化是由社会的内在和外在共同推动的,外在与内在互相支撑和影响、包括制约 ,正如具体的人是物质肉体和精神意识思想共同支撑和推动一样。
至于弗洛姆的观点,虽然看到了社会是物质与思想共同推动的,看到了社会的内在的思想与精神的巨力,但是他只把这种巨力归结为笼统抽象的意识、尤其是社会无意识。
由于他对于社会内在——思想整体没有理性而明确的认识,更没有看到其与外在的社会结构的基本关系,所以将人的社会的内在意识、观念,与外在的、显见的要素——经济与政治,完全脱离来讲,使其成为孤立的存在。
他没有看到思想对于外在的社会结构的影响作用,他更没有看到社会是外在的社会结构和内在的思想内容一起决定的——共同推动也互相影响和制约。
总之,弗洛姆的学说虽然隐隐约约看到人的社会应该“内外”结合以整体考虑,但是,他没有看到外在与内在的相互依存关系,也看不到互相的作用和影响,当然就看不到内外到底如何决定和推动社会整体,更看不到外在的经济和政治其实也是互相影响和制约的关系。
更进一步,弗洛姆在经济和政治,在思想意识方面都没有形成自己的系统认识、更没有核心观点,而更多征用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理论,强行拼凑。
所以,他的整个理论模糊而难以操作,当然指导性的意义也不大,但是作为统合考虑的尝试,至少给予世人努力的方向。
马克思、弗洛伊德、弗洛姆在构建人的社会的基本理论的时候,各有所长,但是都有缺陷,我们只能再次站在巨人的肩上而构建自己的理论了——
黑格尔对于辩证法的绝对运用使得自己的理论体系面临诸多诟病,黑格尔哲学体系和社会发展、尤其是西方的社会发展基本脱节,只能眼看着没有“统摄”的世俗社会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绝尘而去,自己的体系也逐渐萎缩和解体,即便如此,在黑格尔之后,辩证法还是成为整个世界的基本认识规律。
以马克思、弗洛姆为代表的社会学家,极力地将辩证法运用到社会领域去,虽然他们各自的思想体系没有被学术界大范围公认,但是也取得一定成果,为后人的努力开拓了广阔的领域和空间、以及进取的方向。回到客观理性的立场,我们发现马克思、弗洛姆的努力确实各有缺陷,前面已经大体说过了。
辩证法在自然领域的运用要成功的多,代表就是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物质的相对作用没有“外在”与“内在”的区分,在显见的维度相互发生,对其的认识在同一个向度上努力就可以。
物质世界(包括人的身体)当然遵循自然界的“相对论”, 但是人的社会的“相对论”的建立,则要复杂和艰难的多 ,因为里面涉及人的“能动性”——思想,这无形无相但却“实在”的东西,是人和自然界、生物界区分的最主要的标志,如果要很好地认识它,必须找到其与人的社会的“外在”——显见的社会结构的相互关系,才能形成对于其的可靠的认识,不然只是一厢情愿的想象和杜撰而已;同时必须在此基础之上,对于由意识构建起来的思想体系予以明确的缕析。
人的社会的“外在”与“内在”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只有互相结合才能使得各自的认识明朗。
现在我们综合马克思、弗洛姆的观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尝试构建关于人的社会的“相对论”。
有一个大势基本明朗,就是 人的社会是“外在”的经济、政权结构,与“内在”的由意识主导和构建的思想观念体系的双变合体 ,自觉地使用辩证法以认识社会的思想家、尤其是马克思与弗洛姆都程度不同趋向这一点。马克思过于强调经济与政治的作用而忽视了内在的思想的作用——事实上,他过于强调的是经济的基础作用,政权政治也是被决定的,忽视政权政治对于经济的反作用——社会结构是经济与政权的双螺旋线,更没有认识到思想观念体系的主干是社会结构,也认识不到思想观念体系对于社会结构的反作用,终于没有认识到社会结构与思想体系的统一性。经济、政治、思想在各自的立场,都是基础,是互相影响的。
弗洛伊德和弗洛姆、尤其是弗洛伊德则过于倚重内在的意识作用。
我们看到,过于倚重人和社会的“外在”或者“内在”都是不可取的,都有孤立和偏颇的倾向,事实上,这本是内外互相作用的一个整体,不能抽取一个方面极力强调而忽视或者弱化另一方面的作用,人的社会是相对的内外两个方面,弱化任何一方面的作用,那么人的社会就不会形成,道理和自然界的相对论是一样的。
自然界的相对论在显见的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基础上成立,而“人的社会的相对论”则涉及人的能动性、主观性主导的社会的“内在”思想观念——无形无相却真实存在,和外在表现(主要是经济与政权),人的社会的“相对论”比自然界的“相对论”要复杂的多,所以提取也滞后得多。
我们将这一理论用“人的社会是社会结构与思想观念体系的双变合体”来表述。
已经在《中国从哪里来?向哪里去?》那本书中验证了这一理论,但普遍真理从来就不是只在局部使用,我们将在本书中,以这个理论继续解析人类世界几个主要社会形态的历史、观照现状、前瞻未来,来对这一观点加以推广验证。
附设几条推论:
社会结构是经济与政权的双螺旋线结构 。这在前面反驳马克思理论的时候已经说明。
思想观念体系的基础与主干是社会结构,反过来,思想观念也影响和制约社会结构的发展。 说经济生活是思想的基础,这是马克思的观点,但我要说,从主干和基础的层面影响思想的至少还有政权因素,人类社会进入文明状态,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政治制度与结构的逐渐完善,政权与经济共同组成人的社会的外在结构,也共同地直接影响到内在思想、尤其是思想体系中关于社会的思想内容,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民主政权直接决定了公民意识和素养、以及相关理论思想的形成,而集权政权则使得民众没有公民意识,相关思想也是笼统而感性的。
社会结构也影响到关于自然和“统摄”(决定者)的认识,比如西方早期的社会结构(市场交换经济和早期民主政权)就决定对于自然的认识可以理性展开,而古代中国的社会结构(以封闭的农耕为主的自给自足经济支撑着绝对皇权)就决定对于自然和统摄的认识不能理性展开——事实上,连基本理性都没有;在“统摄”(决定者)方面的的认识——西方形而上学,宗教,中国的“天”,都是由于不同的社会结构影响而形成的。
思想观念也反过来影响和引导、制约社会结构的形成与发展,比如中国在第一次社会巨变(就是从封建社会向中央集权社会转变)过程中,经济基础越来越从模糊农耕向明晰的以家庭为单元的小自耕农发展,万民也越来越渴望这种模式,国君也越来越想要集权,共同促成了中央集权社会结构的形成——秦朝建立,之后思想体系也在西汉武帝时候形成。之后经济和政权,和思想体系各自变化、互相影响和决定,共同把社会固定在中央集权的社会形态范畴之内,延续两千多年。
任何民族的思想体系都有三个方面——关于人和人的社会、关于自然、关于“统摄”;有三个层次——具体的全民的生活中的思想观念、抽象而得的理论思想、再抽象而得的民族精神。由于各个民族的社会结构——经济基础与政权状况不一样,所以以之为主干的思想体系的框架与内容不一样。
经济、政治、思想,在各自的立场都是“基础”,是互相影响和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