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作品得以出版之前,也就是我二十九岁左右的时候——如今我已四十五了——我在一家书店的诗歌区浏览书籍。我发现一本薄薄的诗集叫《树枝不会折断》,作者是一个我从来没听说过的人,叫詹姆斯·赖特。我迅速翻了一遍,读到一首短诗《在明尼苏达州的松树岛,躺在威廉·达菲农场的吊床上》,它迄今为止仍然是我读过的最优美的诗。我把这本诗集买了下来。在我此后人生的大多数时间里,我的书桌上或是我工作的地方都会贴着这首诗。不管这一天如何进展,我的眼睛总能找到这张文字的吊床。
诗的很大一部分篇幅都被叙述者用来描述一个无所事事的夏日里,围绕在他身边的景致:
抬头,望见青铜色的蝴蝶,
静眠在黑色树干上,
青草茵茵,蝴蝶飘飘如落叶。
我喜欢这首诗悠闲的韵律(当然得是悠闲的,他正躺在吊床上呢)。我喜欢诗里的色彩(“青铜色”“黑色”“绿荫”)。色相和色调都美极了。我喜欢这首诗朴实无华的语言。比如“我向后靠去,天黑了,夜来了”。“来了”,这根本不是文学语言,而是人人都会说的日常用语。我喜欢赖特使用介词的方法,它将我们准确地置于某个空间中:诗中的介词有“在上方”“在后面”“在”“里”,还有“在我的右边”。每行诗都有一个关键词:“空空”“牛铃”。这些词几乎成了一种密码,每个词都恰如其分——宜人、巧妙,看似简单实则具有欺骗性。
诗歌结束时赖特笔锋一转,出其不意:
一只苍鹰飘摇空中,寻找家的方向。
我荒废了一生。
我们该如何解读结尾这著名的诗行呢?我可以听到他苦笑着说出这句话:我荒废了一生!他是笑着的。 “我又一次这么做了,所有这些被荒废的时光。” 他想,“ 但至少我是知道的。 ”当然了,他并非真的荒废了一生,他对此很清楚。你得自己躺在那张吊床上,将外部世界暂时搁置,才能像诗歌里所说的那样清楚地看待事物。他曾经安然躺在这张吊床上,他也曾有过这样的时光,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经历都是积极正面的。这是一种自我松懈,但并不令人沮丧。它很伤感,但又令人充满渴望,感怀过去,还带着一丝苦涩——从自嘲中爆发出一阵笑声,随即又戛然而止。
对我来说,这首诗的主要意义在于提醒我要活在当下。它让我们不要在头脑中不断重现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也不要自寻烦恼去揣测尚未发生的事,那都是无果的。享受当下——诗歌如此督促我们——去看看你的周围,看看那些你常常视而不见的美丽。
活在当下并非易事:我们如猴子般焦躁不安的思绪不断地穿梭在过去的丛林与未来的森林之间。可是赖特的诗歌说: 停! 停下来。冷静下来,安静下来,看看你的周围吧。这是对观看这一行为的致敬,也是一种告诫。
我一直一直都忘了这一点。如果我能做到诗中要求的千分之一——慢下来,认真观看——那么这一天肯定会是很棒的一天,是深受启发的一天。然而,通常我连这一点也做不到。
这个世界非常擅长使我们分心。作为一个非凡的物种,人类的大部分创造力都被用来寻找新的方式分散注意力,使我们远离那些对我们至关重要的东西。互联网很致命,不是吗?面对无尽的诱惑,我认为保持专注是非常重要的。你所拥有的时间只够你成为半个尽职的家长,再加上做一件别的事情。
对我来说,这一件别的事情就是:我要写作。我有几种方法来确保自己能为此挤出时间。
第一:忽略其他的一切。
第二:自律。学会冲到电脑前,打开电脑。打开文档,不管自己是否有写作的心情,不要想其他事情。打开文档,你就安全了。一旦文字开始出现在屏幕上,它便成了你的诱惑。
当然了,这不是诱惑,是工作。当你写作顺利的时候,那种感觉妙不可言。我相信其他很自律的人并不需要冲到电脑前就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我不行。当你对自己说, 行了,该工作了 ,然后使自己面对文字的那一刻,你便成功地忽略了那些想要分散你注意力的东西。
第三:不要更改苹果电脑的主页设置,因为它实在无聊。如果你的主页是你最喜欢的新闻网站,那你就有可做的事情了。
记住,这是你赖以谋生的方式。在出版社努力工作的人们还指望着你的下一本书赚奖金、养孩子、交房贷。这是你对他们的亏欠,因而不可让自己浪费年华,一事无成。最最重要的是,这也是你对自己的责任,对你作品的责任。记住,如果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这不仅关乎你自己的生计,还会影响到别人的生计。
这些就是我敲打自己、逼自己打开文档的棍子。一旦打开文档,我就安全了。一切都能安然进行。
我的确认为保持专注、仔细观察和写作本身三者之间存在关联。你越是练习真切地观察,你建立的情景就越有说服力。你开始习惯于观察物体、人物、光线、时间、心情和空气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当你躺在詹姆斯·赖特诗中的吊床上时该做的事情。这也是你应该做的事情,若你希望你笔下的情景变得真实鲜活的话。我想所有作家都在做这项工作。而对此我算不上十分有天赋,应该说我做什么都没有特别的天赋。但如果说观察力和安置好一个情景内所有人物和事物这两种能力之间有重叠的地方,那这项工作应该就是两者的关联所在。
我的大多数工作都涉及摘写有关遥远未来或久远过去的情景。怎样才能使自己真正沉浸于某一时刻某一场景的当下,即便你从来没有,以后也不大可能会有那种经历?
好吧,让我来问你一个问题。你和你的曾曾曾祖父之间有什么不同?又是什么让你们不同于彼此?
我想答案应该是:那些你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使你们不同。
你视为理所当然的你的生活、你的权利、你周围的人。你视为理所当然的种族、性别、性向、工作、上帝。你视为理所当然的你与国家的关系,国家对你的责任和义务:医疗保障、教育和娱乐。这一切被你视作理所当然的事物,就是我认为的让一种文化有别于另一种文化、让一代人有别于另一代人的东西。
所以在描绘未来时,你只需要试图找出会被未来的人们视作理所当然的东西。在《骨钟》里,我描绘了两个不同的未来阶段。第一个时段二〇二五年距我写作的二〇一四年不过十一年,因此只需添上几件新鲜发明,就差不多完成了。但到了二十一世纪四十年代,则有了更多戏剧性的变化。那个时候世界上的石油资源即将枯竭。所以你想想,到了那个时刻,当人们谈到旅行,谈到跳上一架飞机,一两个小时内就身处几百英里之外时,被他们视为理所当然的事又是什么?或者开启一场横跨大陆的对话,这在人类历史的语境中仍然是一件非常怪异的事情。一件 不可能 做到的事,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我们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仪器,便可以对某个身处奥克兰的人说话。更神奇的是我们并不认为这事很神奇。掏出智能手机便可连通地球上的任意一个地方——我们拥有这项技术不过十年二十年,但我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这便是活在当下的一部分含义。
如果没有石油为发电厂提供能源,发电厂便不能为电网输送电力,我们也无法使用电子设备,到那时我们就不会再将我们可以做的事情视作理所当然。这将成为令我们的子孙感到惊叹的事情——我的天哪!我的祖父生活在一个可以给远在奥克兰的人打电话的时代!这就是你通过文字叙述将自己投射到另一个时空里的方式。你要想明白人们会对什么习以为常,会对什么感到惊奇。
在不同的世界里,被人们视作理所当然的事情也不同。因为人们身处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之中,这也使我可以仔细观察它们的异同,检视它们的变化。变化很有意思,不是吗?那究竟什么是变化呢?变化就像风,无影无形,但龙卷风过境后,你能看见它造成的影响。我的作品——横跨时间,横跨不同文化——或许使我得以把那些通常隐身的事物变得可见。此外,你也要关注那些无法受到关注的事物。
这也让我得以审视那些不变的事物。比如说,我们都相信如今事物的变化前所未有地快。可是如果你曾生活在宗教改革时期的英格兰,你会听到人们说:“我不相信这日子竟然变化得这么快。”或是生活在工业革命时期,南北战争时期,战火纷飞的二十世纪初,你都会感觉周遭在飞快地变化。如今我们的数字化时代好像已成为全新的现实,可能也只不过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变化版本,变化本身在这一时代成为装扮自己的外衣。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并没有那么特别。
或许可以这么认为,变化和永恒是所有小说默认的两大主题——此外还有记忆和身份。试试你就知道,把变化排除在小说之外是很难的。在《骨钟》这部小说里,变化是一个显著的主题,无处不在。在詹姆斯·赖特的诗歌里也是如此。“落下去年的骏马/大火突发,烧进金色的岩石”——在这样的诗句里你能看到永恒和再生。诗中牧歌般的景色是亘古不变、无处不在的:近五千年来的任何一个时刻都可以这样写。除了诗的标题以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把赖特的这首诗锁定在一个具体的历史时间中,至少是农业社会以后的任何时期。而且他选择的词汇“蝴蝶”“山涧”都是基础而原始的词汇。读这首诗本身就是种原初的经历。我们听见牛铃的声响从远方传来,既有声音,也有画面。我们看到极近处的景象,近得可以看清楚蝴蝶;我们也看到极远处的画面,瞥见高空中如斑点一般的苍鹰。
赖特以这样的方式捕捉到最亘古不变的人类经验:简单又深刻地感知世界的行为。在这首诗里,他的表达如此轻盈,如此美丽,仿佛他的心智已和身边的世界融为一体——这令这首诗成了一个颅骨熔炼器,他的大脑熔化,他纯粹地感觉到了。
这首诗如同一颗小小的精致宝石,此后一生我都会把它贴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方。
过去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一定已经进入这个世界。人类的恶魔机器。
——卡尔·克劳斯 《内思特洛伊与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