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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来过这里

斯蒂芬·金

各种各样的理论和构思层出不穷,指导人们怎样写好开篇第一句。这是个棘手活,也很难探讨,因为我写初稿时从没进行过概念性的思考,就是动笔写而已。说得科学一点儿,有点儿像试图用水罐捕捉月光。

但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就是开篇第一句应该吸引读者开始看你的故事。这句话应该说:听着,来呀,你想了解这个故事。

一个作家该如何发出如此诱惑,甚至令人难以拒绝的邀请呢?

我们都听过写作老师给我们的建议:书的开篇应是引人瞩目的戏剧性场景,因为这样一下子就能吸引读者的注意力。这就是我们说的“诱饵”,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事实的确如此。下面的开篇之句能一下子拉你进入特定的时间和场景,就好像正有事情要发生,它出自詹姆斯·M.凯恩 的《邮差总按两遍铃》:

快到中午,他们把我从拉干草的卡车上扔了下来。

突然,你进入了故事——叙述者偷偷搭上了运干草的卡车,结果被发现了。但凯恩并不仅仅写了一个关于装载车的场景,他还作了大量铺垫——好作家都是这么创作的。这句话包含的信息比你认为它可能叙述的要多。没人会搭运干草的卡车,因为大家会买票坐车。他基本上算是个流浪者,那种通常在郊区晃悠、靠小偷小摸过活的人。所以一开篇,你就对这个人物有了如此之多的了解,这比你大脑有意识获取到的信息要多,你开始感到好奇了。

这个开篇句还完成了另一个任务:迅速对作者的写作风格进行了概括,好的开篇首句通常都这样。通过“快到中午,他们把我从拉干草的卡车上扔了下来”,我们知道自己不会陷入繁复的修饰当中,这里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插科打诨,叙述风格简洁清爽(更何况这本书总共只有一百二十八页)。多美的语言!它明快、利落而致命,就像一颗子弹。它在向我们许诺故事情节马上要迅速发展了。

当然,这对作家来说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确实糟糕的开篇会说服我 不要 购买那本书——因为,天哪,我已经有 很多 书了——开篇便枯燥无味的写作风格足以让我躲开。我不会忘记已过世很久的生于加拿大的科幻作家A. E.范·沃格特 那糟糕的开篇,他喜欢小小地卖弄一下。他的小说《超人》实际上是“异形”系列电影的雏形——他们基本上是从他那儿偷来了故事,最后只付给了他一丁点儿钱。不过他是一个非常、非常可怕的作家。他的短篇小说《黑色毁灭者》是这样开头的:

科厄尔不停地潜行着!

读着这样的文字,你会想,天哪!这样的文字我能受得了再读五页吗?它简直 令人窒息

因而一个有趣的情境很重要,风格也很重要。但对我来说,一个好的开篇句是凭借声音取胜的。你总会听到人们说“声音”,我想他们其实指的是“风格”。声音的含义更丰富。人们看书是为了找寻什么东西,但他们不为故事而来,更不为人物而来,当然也不为体裁而来。我想读者是来寻找 声音 的。

一部小说的声音有点儿类似于歌手的声音。想想米克·贾格尔 和鲍勃·迪伦 那样的歌手你就明白了。他们都没有经过正规的音乐训练,但你一下子就能辨别出来他们的声音。人们选择一张滚石唱片,是因为他们想听到那个不一样的声音。他们清楚那个声音,热爱那个声音,他们的内心有某种东西和那声音深深相连。书也是如此。比如,一个人若是读了很多约翰·桑福德 的书,就会熟悉他那种挖苦嘲弄式的、令人发笑的 声音 ,那是他独有的。

再说一个,埃尔莫·伦纳德 。上天啊,他的写作就如指纹一般独一无二,到哪儿你都能辨认出来。有魅力的声音能与读者产生亲密的联结,这比用技巧精心打磨出来的文字更具黏合力。

真正的好书往往在第一行就会出现强有力的声音。我最喜欢举的例子就是道格拉斯·费尔贝恩的小说《射击》。开篇便是一场树林中的对峙。一个镇上有两拨猎人,有一个猎人突然中枪了,接着情节一环扣一环地紧张起来。在书的后半部分,两拨人又相遇在林中,这次是为了交战——其实是对越南战争的重演。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就这么发生了。

对我来说,这个句子一直都是所有开篇中的典范。它平实简洁,如同一句誓言。它恰到好处地将叙述者呈现在我们面前——一个愿意讲述的人。“ 我要告诉你真相,我要告诉你事实,我不说废话,仅仅是告诉你真实发生的一切” 。这意味着这里真的有故事发生,这个故事至关重要,它告诉读者: 而你想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像“事情就这样发生了”这样的句子的确什么也没 ,这里面没有行动, 没有 语境,但这无关紧要。它是一种声音,是一个邀约,我很难拒绝。就好像你找到了一个好朋友,他可以和你分享有价值的信息。这个开篇句在说,这儿有个人,他能提供一些消遣,一次逃离,也可能是一个看世界的全新途径,让你大开眼界。在小说里,这是难以抗拒的。这就是我们需要阅读的原因。

我们谈了这么久关于读者的事,但别忘了开篇句对作者也很重要,他们是真正在写作、在迷雾中穿行的人。开篇句不仅是读者的入口,也是 作者 的入口,我们得找到一个对双方都合适的大门入口。我想这就是我总是以几个句子开始写一本书的原因——我会先写下开篇第一句,如果第一句感觉对了,那我自然就有故事要讲了。

开始写一本书时,我总是睡前在床上构思。我躺在黑暗中思考。然后我会试着写一段,写一个开篇段落。这一段我会写了又写,花上几个星期、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反复修改,直到自己满意为止。如果第一段写对了,我就知道这本书能成了。

也正因如此,我总能牢牢记住我写的那些开篇句,它们就是我所通过的入口。《11/22/63》的开篇句是:“我从来都不是你说的那种爱哭的男人”。《撒冷镇》开篇句是“几乎每个人都说那个男人和孩子是父子俩”。看,我都记得呢!《它》的开篇句是“用报纸折叠的纸船被雨水泡涨了,漂漂悠悠进了排水沟,就我所知,恐怖时期开始了,即使它真的会终结,但这之后的二十八年一直处于恐怖时期”——谁知道它是不是真的结束了。这句话我写了又写,改了又改。

但现在让我告诉你,我写得最好的是《必需品专卖店》的开篇句,那是我从凯恩和费尔贝恩那里学来的。这个故事是这样的:一个人来到一个小镇,他利用镇上人们的积怨和敌意,让邻里彻底反目,大打出手。这个故事就以一句话开篇,它用二十号字体打印,自成一页。

你曾来过这里。

一页只有这么一句话,邀请读者继续读下去。它暗示着一个常见的故事的展开;同时,这种不同寻常的陈述又带我们离开普通的世界。这在某种程度上向我们保证,真的有故事要发生了。邻里之争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故事设定,然而这种叙述方式则有些奇怪,有些不一样。有时候,找到这样的句子是非常重要的:它浓缩了后面将发生的事,但又不是宏大的主题叙述。

当然了,我并没有很多以诗意或优美的语句开篇的书。有的时候它们完全就是劳工大众式的语言。你尝试找到那种让你踏入的关键方法,无论哪种,只要管用就好。这种方法近似于我在《长眠医生》中使用的方法。我只记得我想要从《闪灵》的时间框架中跳出来,回到当下,于是我谈到了美国总统,但没有提他们的名字。花生农场总统、演员总统、吹萨克斯管的总统等等。那个句子是这样的:

这一年的十二月二日,来自佐治亚州的花生农场总统,在白宫里办公。当天科罗拉多州最大的度假酒店之一被大火夷为平地。

这句话要表明三件事。它告知你时间、地点,还与小说的结尾相呼应。尽管我不知道这对只看过电影的人是否同样有效,因为在电影里那家酒店并没有被烧掉。这个开篇既不宏大,也不精致。它就是块敲门砖,是个准备人。通过时间顺序快速地把一系列与总统行政挂钩的事件组织在一起来设置场景,开始讲故事,这便是我的动机。这里没有什么“宏大”的东西,仅仅是一些花音,把它们放在那儿,叙述声音就有了一种平衡感,从而帮助我找到入口。

听着,你不能只靠爱情生活,也不能靠开篇第一句当作家。

一本书的成败不靠第一句——你得有故事,那才是真功夫。但是,一句优秀的开篇句可以构建出那个至关重要的声音感——那是拉近你和故事的第一件东西,让你产生渴望,为接下来的跋涉做好准备。

当你传达出 “来吧,你想了解这个故事” 的讯息时,开篇句就拥有了一种难以置信的力量。有人开始认真倾听了。

我向后靠去,天黑了,夜来了。

一只苍鹰飘摇空中,寻找家的方向。

我荒废了一生。

——詹姆斯·赖特
《在明尼苏达州的松树岛,躺在威廉·达菲农场的吊床上》 obAruMh2gEY0ArBvieta30fxjDQVZ9bhzcAAtrYKfjz9oEnYU01Zy9qgo0JRn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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