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人们对未来的美好生活有了更高的追求。但从现实情况来看,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方面,如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滞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路上的绊脚石。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今后乡村发展、农村改造指引了方向,指明了中国农村未来之路,是从根本上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城乡融合的必然之路,是农村在结合自身特色的情况下向城市过渡的重大创新,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举措。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定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月2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正式向全党全国发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动员令。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2月25日,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2021年6月1日,中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让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法可依。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要基于历史和现实两个背景。
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19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极其重要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是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积极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大对“三农”投入和服务,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中国“三农”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现代化稳步推进,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2000亿斤,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8000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三农”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来源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来源于党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源于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三农”政策。因此,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要持续加大对“三农”建设的政策扶持,而乡村振兴战略就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总部署。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经历4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发展中的最大不平衡是城乡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尽管我国的“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建设成效,但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农业生产方式还不够现代化,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还不够畅通;农村基础设施和陈旧观念仍需进一步改进;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较多,对中青年人的吸引力还有待提高,老龄化、空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城乡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脱贫地区防止返贫的任务还很重,需要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此,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必须持续关注乡村建设问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的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在尊重农民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农业稳步推进,农业供给体系和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使农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拓宽农民的增收渠道,创新产业布局,从而减小城乡贫富差距,促进城乡产业的交融和进一步的发展;如今政府大力推行落实乡村振兴,使大部分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原先的贫困县已不复存在,解决了所在地区整体性贫困难题;增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改善农村人口居住环境;各单位、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响应等。
(2)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乡村人民的贫困程度得到改善,奔向更美好的生活,走共同富裕道路,且稳步前行,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能够基本实现。
(3)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手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乡村振兴不仅是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了富有极大挑战性的突破,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一大历史任务。
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和目的,其特性可以从不同的层次和角度来进行解读。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概念和目标。融合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词,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也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要实现振兴乡村的战略目标,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这一概念不仅反映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空间关系的必然转变,而且反映了中国政府主导下城乡融合发展理念的转变。可以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代化版本,也是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行动纲领。
转变城乡关系,是真正实现城乡要素资源自由双向流动的根本。然而,在所有这些流动要素中,人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充分自由发展和流动的关键。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有必要更新城乡人才流动机制,完善就业制度。这意味着未来将出现农民进城创业和城镇居民下乡创业就业的新的双向流动;特别是为了满足乡村振兴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将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公民自愿上山下乡,其中包括相当比例的“城市精英”;越来越多的学生将自愿在广阔的农村地区展示他们的技能;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将是新职业农民的主要群体。从理论上讲,这些返回或流向农村地区的人才大多具有前瞻性,具有创业精神和良好的文化教育基础。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指未来逐步引入基于一体化理念的城乡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些变化将对管理体系、政策体系和发展规划产生重大影响,包括农村地区的职业和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以保持城乡职业培训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一致性和适应性。
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城市取向的发展政策,很多城市的发展以牺牲农村为代价。从长远来看,农村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一小部分,其结果是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的不发达和不平衡。乡村振兴战略极大地拓展了农村发展的思路。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在坚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战略的同时,强调农业和农村要优先发展,平衡农业现代化的“短板”与农村现代化的“短阶段”。乡村振兴战略也提高了农村发展的目标,从最初的农业现代化到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时,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意味着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现代化,它是建立在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和优美生态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的基础上的。如果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短期内仍然难以改变现状,就必须优先考虑公共资金向农业和农村流动,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这是促进农业和农村快速发展、弥补差距的重要举措。为了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地区,必须优先分配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特别是加强农村职业培训基础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新型专业农民和有效的农村管理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基本战略。要解决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主要因素,促进人的发展,建立促进人力资源开发的制度,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
第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管理制度,核心是完善农村“三权分置”制度。“三权分置”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村土地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是指土地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和平行。中国农村正呈现出加速大规模流通和生产的趋势,出现了新的农业经营问题。农民、农业专业人员、大型专家和农业合作社负责人是当前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农业新课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养,主要是为了提高生产管理质量,适应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
第二,加快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体系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途径是转变农业发展的动力,促进和支持农民创业和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一体化发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不仅是发达的现代农业,而且是发达的非农产业体系。近年来,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现代食品产业等新兴产业和新业态成为我国的重点领域,实现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全面发展。农业与农村二、三产业融合、现代农业与农村现代化融合的时代即将到来,这必然会对影响农村发展的农村职业培训体系提出要求。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这一总体发展目标意味着乡村振兴必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农民意识的主流,要求乡风文明;完善农村治理体系,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让农民过上现代而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从“生活宽裕”到“生活富裕”的目标。
实施精准脱贫战略是弥补我国乡村振兴和发展不足的关键,也是我国的首选战略。此外,为了全面解决扶贫问题,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我们应该把扶贫与扶志扶智、应急扶贫与内源性扶贫结合起来,提高职业技能,提升贫困人口的基本技能和综合素质,特别是在推进扶贫战略的过程中,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消除穷人的精神贫困,促进自我完善和自主,通过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自我解放。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发展的“三个优先”:优先发展农业和农村、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发展就业。农民教育、农村教育和农业教育是中国顺利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因素,也是中国能否走出中等收入陷阱、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此,从根本上讲,乡村振兴战略是人才振兴战略。
这就需要通过创新人才政策,将信息、技术和管理渠道引入农村地区,并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主要包括:通过适当的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素质,防止重新安置的农民成为城市贫困人口;借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留守农民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我们必须牢牢抓住工业和农村精英这两个关键。从农村精英的构成结构来看,他们主要由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村集体经济负责人和农村大户农民组成。他们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典型代表。农村精英经营的家庭农场等各类企业能够有效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仅带动村民致富脱贫,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相对而言,农村精英往往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本。其中,留守精英或农村精英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相当的号召力和影响力,这些“城市精英”最初来自农村,在农村长大,在城市发展并取得成功。他们大多数人不仅了解城市的发展状况,而且了解当地农村的实际情况。他们可以利用长期积累的社会资本和物质资本创业,或者吸引和利用外部资源积累和建设更多的社会资本。总体来说,中国仍处于“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的发展阶段,即农村仍有相当数量的剩余劳动力,继续推动部分农村人口进城或向非农产业转移。然而,根据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实和特点,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往往具有“精英迁移”的特征。也就是说,能够转移到城市或非农产业就业的更多的是受过高等教育、综合能力强的年轻农村精英,而留在农村的更多的是老年人、儿童、女性和弱势群体。因此,要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转移与高素质劳动力短缺的矛盾,必须注意优化农村留守人口结构,提高农村存量人口的人力资本素质。总之,要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代表的农村精英,加快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为推进农村创业战略,农业部在2018年4月下发了《关于大力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的通知》,文件指出,要依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农村创业致富女带头人等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创新人才培训。
乡村振兴战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化和升级。从“农村”到“乡村”,范围更大、内涵更深,是把“农业、农村、农民”都囊括其中。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对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方针具有更宽范畴、更深内涵和更高要求。
图1-1 乡村振兴战略的二十字总要求
从图1-1可以看出,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二十字总要求中,用“产业兴旺”替代了“生产发展”,强调除了加强农业生产外,还应重点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实现一、二、三产业的有效融合和产业体系的完善创新;用“生态宜居”替代“村容整洁”,是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要求村容整洁,而且强调发展绿色经济、治理环境污染,把乡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生产、生活、生态一体的综合体;“乡风文明”四个字没有变化,体现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脉相承,强调乡村要传承文化,保持风土气息和淳朴民风;用“治理有效”替代“管理民主”,强调除了加强农民参与民主管理外,还应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治理效率的提升;用“生活富裕”替代“生活宽裕”,强调农民群众生活水平要有更大的提高,生活质量有更明显的改善。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要求内容丰富、逻辑清晰,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符合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其中,产业兴旺是经济建设的核心,生态宜居是生态建设的重点,乡风文明是文化建设的主线,治理有效是社会建设的基石,生活富裕是政治建设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