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组织是乡村文化在产生和演进过程中的组织体系、组合方法、组建规范、组成手段以及组织行为模式等。它是乡村文化的载体,制约并影响着乡村文化的起落兴衰,是做好乡村文化工作的保证。乡村文化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合理的组织机构系统,乡村文化工作就不可能有组织地进行,乡村文化活动也就不可能正常地开展。研究乡村文化的组织形态,探寻其内在必然规律,掌握统驭乡村文化组织的艺术,对于发展乡村文化事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乡村的改革、解放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力,使广大乡村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乡村文化的组织形态也相应出现了新的变化,呈现出新的格局。当今我国乡村文化组织主要有如下几种形式。
国办组织机构包括领导机构、事业机构和协调机构三种类型。
(1)领导机构。既有党委系统的领导机构,也有政府系统的领导机构。党委系统领导机构是指党中央和其以下各级党委以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群众文化行政领导机构,如文化部所属的群众文化司,省、市、自治区文化厅所属的群众(社会)文化处,地、市、县的文化局。基于直接从事乡村文化工作的范围界定,县、市文化局,乡镇文化站(现行为事业编制,然而它行使有一定的行政职能)为乡村国办文化组织中的领导机构。它们是县、乡两级政府下设的文化主管部门,接受当地同级政府的行政领导和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通过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文化方针政策,对乡村文化实施领导服务,包括指导乡村文化发展建设,管理乡村文化市场等。
(2)事业机构。为县、市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和文化分馆。全国文化馆、分馆有3000多个,它们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和上级群艺馆的业务指导,它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文化艺术活动向包括广大农民在内的人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令,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的教育;运用文化艺术手段,普及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组织辅导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和业余文化艺术、娱乐活动;搜集整理当地民族民间的优秀文化遗产。文化馆、分馆都有一定规模的活动场地和文化设施,进行各类文艺演、映活动,展览阅览活动,游艺、竞技活动。文化馆的工作重点在乡村基层,它一方面通过自己举办的各种文艺活动,进行示范和活跃当地群众文化生活,同时,将主要力量放在对乡村文化站的辅导指导上。全国的51900个乡镇文化站是国办文化组织在基层的神经末梢,它的工作职能与文化馆大体相同,只是在实践中更频繁、更具体地工作在乡村基层,进行乡村文化的组织活动和辅导。
(3)协调机构。为县、乡两级成立的各类文化工作委员会、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文物保护委员会等。设立协调机构的目的在于弥补文化部门管文化的不足,调动社会有关部门对乡村文化齐抓共管。这类机构由政府牵头组织,由分管文化工作的党政领导负责,成员包括文化、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公安、工商、科协、体育等部门的负责人,属协调性的组织管理机构。它的日常工作由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担任,发挥组织、联络、协调、指导和管理乡村文化的职能作用。
这是目前我国一百多万个行政村中最为普遍的一种文化组织形式。它的名称为文化室,或为文化大院,或为农民俱乐部,或为农民文化教育活动中心等。这种组织是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下设的文化机构,直接对村级党政负责,接受上级文化部门的指导。它们有自己的文化设施和活动器材,有自己的骨干队伍,接受村政指令,经费由村政部门列支,其整体被纳入村政社会发展规划。它的负责人大部分由村级政权部门指定,其中不少是由村级政权组成人员兼任。这种文化组织以宣传社会主义思想、服务经济建设等党的中心工作为宗旨,以活跃农民文化生活为基点,活动保持经常性和广泛性,能调动和凝聚乡村中其他文化组织,承办较大型的文化活动项目,在上级文化部门的指导下,系统地进行传统民间艺术的挖掘整理和提高,成为现阶段我国乡村文化组织中的主干力量。
这种组织大体包括四种类型。
(1)戏剧、曲艺、杂技、驯兽等表演活动,具有较大的流动性和较浓的传统色彩。这些活动大多由民间艺人组成,活动时间不同,有长年活动的,有依照乡村季节活动的,也有在民间节日期间随时组成的,多以营利为目的。
(2)自娱社团,像民间社火、棋社、书社、画社、茶社、诗社、文学社、垂钓、集邮、养鸟一类的组织。民间社火在一些有古老文化传统的村寨较多存在,而其余的诸种社类,则在经济条件较好或位于城乡结合部的乡村普及。它们有自己固定的活动场地、人员、活动方式、内容及时间,虽大多属自发性组织,但聚合力很强。
(3)科普社团,内容包括带有文化宣传性质的科技推广服务、技术咨询等。有的就是各科技门类的协会小组等,其人员多为乡村中的科技能人,他们以文化为宣传媒介,推进科技普及,带来社会、经济双方面的效益。
(4)协会社团。其内容较为庞杂,有普法协会、计生协会、民调协会、喜丧事新办理事会、禁赌协会等。负责人多为乡村间在某方面担负责任并享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所进行的组织活动,融文化教育为一体,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牵扯乡村的每个角落,大凡政治空气较浓的乡村,差不多都数量不一地存在着这种组织。
上述四种类型的民间社团组织,其共有的特点是民间性质,资金自筹,场地自建,人员自愿参与,活动项目自选。由于这些组织活动的强烈内聚力,在整个乡村的文化覆盖面较大,他们在乡村中有立足之地,成为乡村文化中不可忽视的一支组织力量。
鉴于我国乡村数千年宗法观念一直延续不断,当今乡村中通过文化传承的宗法血缘组织存在较为普遍。这种宗法文化组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宗族、宗亲为圆心,广罗组织成员。在一个村落里,族长往往是文化组织的首领。每个组织所进行的文化活动,一般都要受到族规族法的约束。活动内容除了一般文化娱乐项目外,有时还要服从、服务于本宗本族的有关祭祖事宜。活动目的在一定意义上是为了传扬和显示本宗族的荣耀与势力。这种组织一般都有较为久远的历史资历和较有特点的传统艺术项目。由于宗族血缘的深厚积淀,这种文化组织有很强的号召力。在组织活动时,往往宗族大旗一竖,或族长振臂一呼,便可聚拢来本宗族的男女老少,去实现预定的目标,为乡村文化的繁荣活跃增加热烈气氛。这种组织有着明显的排他性,即排斥外宗外族在内的其他组织势力,有时甚至造成不良后果。当然,需注意引导,防止走偏方向。
随着党的乡村宗教政策的落实,一些宗教组织在我国不少乡村出现,通过宗教文化传播进行活动。这种组织的大多数成员为农民中的年长者、中年妇女,有不少地方青年人也广泛参与。他们在一定的教日聚集,诵教义、唱教歌,倾注自己的虔诚,寄托美好的向往。
一些乡镇企业以自己的经济实力为依托,办起了不同类型的文化组织。这种组织有着明显的行业特征,有文艺演出团队、模特队、书报阅览、球棋类比赛、舞会等。这种组织多为企业所办,企业将其视为特殊的组成部分,有的还将其作为企业精神文化的外在体现和企业综合实力的显示,亦有一些企业着意为宣传自身产品,提高企业知名度而组办专题文化宣传活动的。另一种情况是,有的文化组织仅仅得到企业的默许,虽依附企业,但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活动处于自发自流和时断时续状态。
这是近年来由于乡村经济结构变化而新产生出的文化组织形式。它吸取了社会上种种经济实体股份制的合作形式及管理方法,按照文化组织的机制运转。这种组织多能承办乡村文化娱乐活动,有的还办起专业文艺表演团体,走村串巷,或进入城镇演出。入股包括股金、文艺器材、文化场地等。股东拥有一定的资本,他们经营意识较强,把文化组织视为经济实体,大多为了盈利赚钱。由于以盈利为目的,一些组织在经营中往往忽视社会效益,也缺乏长远的建设计划。
上述乡村文化组织形态是一个有机的、开放的、动态的系统,它们各自都在随着乡村的发展变化而变化。由这些文化组织形态构成了现阶段乡村文化的基本框架。它们在乡村社会的客观环境下产生、繁衍,担负着组织乡村文化活动的重大使命。
在我国乡村文化领域里,多种文化组织并存是一种客观现实,对其现状进行了解和把握,是搞好乡村文化建设与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
各种类型的乡村文化组织之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关系,主要包括主从关系、并存关系、互补关系,同时,相互之间也有冲突和矛盾。
(1)主从关系。长期以来,乡村文化组织中的国办、集体办组织,在乡村文化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然而,随着乡村改革的深入进行,多元结构的文化市场的形成,国办、集体办文化组织中的某些优势已经逐步消失,但仍须强调和发挥它们对其他文化组织的领导、指导和辅导的作用。这是由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决定的,是在乡村思想文化领域里保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此外,因其他类型的文化组织在组织、队伍、业务技能等方面虽各有所长,但从综合实力衡量,它们与国办、集体办文化组织是难以比拟的,国办文化组织和村办文化组织是乡村中最强有力的文化力量,它们的系统最完备,从上到下形成了有序的各级组织,它们有乡村大部分的文化设施、场地和相当部分的文艺骨干。可以预测,国办文化组织和村办文化组织仍会在乡村文化中居于主导位置,乡村文化组织中的这种主从关系,是现阶段乡村文化的客观存在,将会在乡村文化领域中延续相当长一段时期。
(2)并存关系。现行的各种乡村文化组织,因其性质、特点不同,它们都有意或无意划定了自己的责任范围,在实际活动中恪守各自的规程。国办文化组织,忠实履行党和政府赋予的职责,担负着领导普及和提高乡村文化的艰巨任务;集体办的文化组织,包揽着繁荣乡村文化事业的庞杂任务,它们一般仅限于完成村级政权部门交给的指令性工作,无意取代或干涉其他文化组织的活动;民间社团组织、股份联合组织大部分从获取经济效益的目的出发,忙于在乡村文化市场上争得一席之地,与其他组织的往来不多:企业附属的文化组织主要是在本企业的指令下活动,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宗法血缘组织、宗教群体组织和香火组织,由于其特定的凝聚力,它们只牵头承办本宗族、本宗教之内的文化事务,对涉及乡村中其他公共文化项目不多参与。这样多种形式的文化组织各有各的生存方式,各有各的活动招数,各有各的发展目标,并存于乡村社会之中,构成了当今我国乡村文化的一大景观。
(3)互补关系。乡村中的诸种文化组织,都代表着乡村中的一种文化,它们各有自己的优劣和长短,在经常的自然相处中往往借助文化的力量实行互补,达到融合。比如,村办文化组织因其活动代表着政府部门的意志,它所进行和开展的活动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信性,只是由于管理体制的弊端和分配方面的问题,普遍存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活动不能保持经常性等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其自身的改革来解决,同时,需要其他文化组织的相对长处来补充。其他文化组织因地域、人缘以及政治、经济方面的原因,都不同程度地与村办文化组织保持或发生着较为密切的关系。例如,在某种情况下,企业附属的文化组织需要村办文化组织技术力量的帮助,而村办文化组织有时会因活动资金的筹集、活动场地的需要而求助于企业附属的文化组织的支持等,使这些组织间产生明显的互补效应,促进了各文化组织间的相互交流。
(4)矛盾关系。乡村各种文化组织各自代表的利益主体不同,在实现各自目标的过程中,矛盾避免不了。国办和村办文化组织代表的是国家、集体和农民三者的文化利益,它们服从于国家政府部门或村级政权的意志,担负着发展乡村文化事业,活跃乡村文化生活,同时还包括组织、管理乡村文化活动的职责。而民间社团组织和股份联办组织代表的是本社团和股东们的利益;企业附属文化组织依附于某个乡镇企业,自然代表着本企业的利益;宗法血缘组织的范围限于家族本身,其家族本身的利益自然由文化组织来体现:宗教群体组织和香火组织除了超世的精神外,也常常在成员间开展文化互助活动。这样当某一群体利益与其他群体利益不符合时,便会产生矛盾、摩擦和冲突,即便是同一类型的组织也会因利益问题而产生各种矛盾。这些矛盾大多表现在对文化场地、资金、出面组织称谓的纷争,而同类组织群体间的矛盾,大部分在宗法血缘组织、民间社团组织内不同势力、派系间发生。有时这种矛盾还较激烈,其导火索多为文艺竞技位次的前后高低,以及某一艺术项目传统专利权的归属等。某些宗族群体已把文艺竞技视为本宗族社会地位和社会势力的较量,不惜动员所有宗族血亲与对方一决雌雄。在这种情况下,文艺竞技被扭曲,有时会因组织文艺活动而发生械斗事件。一般情况下,乡村各文化组织间不存在根本的利害冲突,这是因为各文化组织间的活动目标和利益取向基本上是一致的。
我国乡村的经济改革引起了乡村社会的巨大变化,影响并带动了乡村文化组织的嬗变。各种文化组织为乡村文化注入了蓬勃生机。然而,乡村文化组织的发展又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性,有些地方乡村文化组织很健全,有的地方则残缺不全,或形同虚设。有些地方乡村文化组织的活动开展得红红火火,有的地方乡村文化组织却死气沉沉。
随着改革的深入,乡村市场经济新体制的逐步形成,文化馆、站沿袭旧的机制运作已经越来越显示出其不适应性:活动经费的紧缺,服务方式和对象的变化,经济意识突出而带来的文化氛围淡化等。这一切都为乡村文化的建设与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应当引起关注。
乡村文化队伍是乡村文化组织的基础力量,他们担负着具体组织乡村文化活动、繁荣乡村文化事业的重要使命,是乡村文化组织的基本组成部分。
乡村文化队伍的构成,包括专业干部队伍和业余骨干队伍两部分。专业干部队伍由县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干部组成,他们主要来自四个方面。其一为文艺专门人才,从其他部门调入或招聘在文化馆、站工作。这部分人有一定的创作能力,他们的工作热情高,有的已在文化馆、站工作了几十年,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其二为专业文艺团体的演职员,一般都掌握一种专业技能,如表演、伴奏、创作、导演等,有一定的组织辅导能力。其三为院校毕业生,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大部分是近年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的。其四为政策性安排或靠关系进入的人员,这部分人员中也有有专业才能、能适应工作者,而有相当大比例的人员与文化无缘,不能适应文化工作的要求。
业余队伍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为乡镇文化站的兼职管理人员,村文化室(大院)的管理人员,乡镇村企业里诸文化组织中的文艺骨干人员。他们爱好文艺,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活动,在乡村文化中起着组织和引导作用。二为文艺社团人员,其成员大多以经营文艺为谋生手段,有经营意识,活动区域大,适应性强。三为文化个体户人员。他们以家庭为组织单位,其家庭成员为组织的主要支撑者,从事营利或非营利的种种文化活动。
乡村文化新的组织形态给乡村文化队伍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变化。首先是队伍数量的扩大,乡村文化组织单一时期,队伍建设受到局限,现在各种文化组织纷呈,使乡村中更多的热心文化事业和文化活动的人根据各自的文化素养、爱好特点、参与欲望纷纷加入各种文化组织中来。其次是多种从艺人员参加到乡村文化队伍之中。过去的乡村文化队伍,因仅处于单一的组织之内,受其活动方式、内容所限,文化队伍大多为有一两种专长的青年农民,在时下的多种文化组织中,吸纳了包括演唱、创作、绘断、民间艺术、杂技、驯兽、垂钓、集邮、文体竞技、广告装潢等农民文艺人才,农民文艺队伍技艺面得到了拓宽。最后是文化队伍的素质在不断地提高。近年来许多地方举办的艺术节,有不少是来自乡村的节目,是由乡村文化组织中的农民文艺骨干参演的,亦有相当数量的农民文艺节目在全国和国际比赛中获奖,展示了当今乡村文化队伍的风采。
当然,乡村文化队伍中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在国办文化组织中,有些专业人员因受社会经济浪潮的冲击,存在着严重的失落感,情绪低沉,消极等待;总体专业水平下降,不少人才外流,或弃文从商;相当一部分乡镇文化站专干被乡镇政府抽调打杂,一些地方乡镇文化站专干因生活待遇问题解决不好,生活困难,有后顾之忧。这些问题有待于妥善解决,以巩固乡村文化队伍,保证乡村文化组织的正常运转。
乡村文化组织担负着繁荣乡村文化的历史任务。新时期乡村文化组织形态,涉及乡村社会的许多方面,其内在机制与外部环境都比较复杂。面对乡村文化组织形态的演进,促使乡村文化组织发挥最佳效能,无疑已经成为乡村文化建设与管理迫在眉睫的任务,为此要着重抓好乡村文化组织的网络建设和乡村文化组织的队伍建设两个方面的工作。
这里的国办文化组织,主要是指文化馆、文化站。纵观新形势下的文化馆、站建设,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进行机制转换。
(1)工作中心的转换。几十年来,文化馆、站的工作中心一直是围绕政治形势,服务于党的各项中心,进行文化宣传活动,确实为社会做出了一定贡献。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文化馆、站的工作中心也要进行相应的转移,这就是要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一方面,要把工作的立足点,转移到服务乡村经济建设、服务乡村文化建设上,充分发挥文化的各种功能和作用;另一方面,文化馆、站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搞好乡村文化辅导、指导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好文化等经营活动。通过创收,增强经济实力,用以支持乡村文化事业,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2)生存支点的转换。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文化馆、站体制,形成了文化馆、站对政府的依附心理。这么多年来,文化馆、站属于财政全供单位,文化馆、站的工作人员把生存的支点全部寄托在依靠国家财政供养上。然而,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入,动摇了文化馆、站原有的生存支点,需要文化馆、站工作人员树立市场意识,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求生存、求发展,积极开展以文补文、多业助文,以弥补自身经费的不足,努力做到自我开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
(3)服务手段的转换。回顾文化馆、站的服务形式,无论是自身的创作和辅导,还是组织群众开展的种种文化艺术活动,全是按照计划对群众进行供给式的服务。这些文化产品不愁销路,自然对质量问题不大讲求。现在的情况已大不相同,集体、个体、股份制文化已同文化馆、站形成强劲的竞争态势,使文化馆、站的服务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这就要求文化馆、站必须从农民的实际需求出发,研究农民文化的消费,提高自己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使自己的产品适销对路,在搞好公益型文化服务的同时,可以组建文化服务公司,使部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进入乡村文化市场,开展文化经营活动,通过高质量的文艺产品来引导文化消费。
(4)管理方式的转换。很久以来,文化馆、站的管理是沿袭计划经济体制下旧的管理模式,人员流动困难,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缺乏激励机制,使文化馆、站事业呈萎缩趋势。必须根据新的形势,建立文化馆、站新的管理机制,包括对职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将工作量化,进行考评,对工资奖金实行浮动等,激发文化馆、站职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村办文化组织亦即村政隶属的文化组织,是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直接领导下的村一级文化组织。从全国乡村情况看,这类文化组织大部分都是集党建、思想教育、科学技术普及、文体娱乐于一体,具有综合性、多功能性。一般都设有党员活动室、科学技术夜校、图书阅览室、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游艺室、广播室等。沿海发达地区、城市郊区和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村,村办文化组织还设有影剧院、剧场、舞厅、录像厅、游乐场等文化设施。这类文化组织适应乡村基层的政权建设、思想教育、科技普及和文化传播,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同时,这类文化组织又能对村中其他类型的文化组织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搞好村办文化组织,加强乡村文化基础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1)把建设村办文化组织纳入村级政权部门的工作目标。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使村级党政部门充分认识到村办文化组织是本村文化活动的主导力量,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努力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把建设村办文化组织、活跃乡村文化生活同发展村级经济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纳入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本着文化经济并举的原则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长、中、短期发展规划,以保证村办文化组织在不同时期都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具体的发展措施。同时,对村办文化组织的建设、管理和活动提出具体的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使其逐步走上正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2)进一步抓好村办文化组织的创建工作。当前,村办文化组织在全国乡村还没有全部普及,与乡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文化格局还有一定距离。在组织创建过程中,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逐步发展,不要搞一个标准、一种模式。在发展水平上,经济条件好的地方,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经济条件较差和尚未摆脱贫困的地方,可以先从较低档次的办起来,然后再创造条件,逐步完善提高。在建设方法上,可由村级党政部门出面筹建,也可委托村民联合组办,最后纳入村政隶属范畴,使村办文化组织在我国广大乡村尽快地普及开来。
(3)强化村办文化组织的业务建设。乡村文化活动开展的程度,是衡量村办文化组织的标尺。针对现在一些村办集体文化组织业务活动的状况,必须强调其适应乡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业务活动的内容、方式和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整和革新。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外来文化,使所组织开展的文化活动更具群众性和地方性,更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村办文化组织还应当主动接受国办文化组织的指导和辅导,以不断提高业务活动水平,为乡村文化建设积累更大的能量,及时进行组织整顿,保证村办文化组织机制的顺利运行。从总体上看,乡村中村办文化组织大多数都是好的和比较好的,但是也有相当数量的村办集体文化组织存在一定问题,诸如组织不够健全,活动不够经常,有的是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等。针对这种情况,应当在村党政部门的领导下,注意听取乡镇文化站的意见,对其进行必要的整顿。通过整顿,充实组织机构和人员,达到组织健全;采取措施,创造条件,促进活动经常进行;对徒具虚名的限期达标,或责令其停止……只有这样,村办文化组织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的活力。
在做好乡村文化组织建设的过程中,还要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环节。关于乡村文化骨干队伍的建设,这是乡村文化组织建设中涉及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内容,必须下大力气来抓。
(1)要善于发现骨干人才。乡村文化骨干,应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第一,文化骨干只有具有崇高的理想,才能热爱乡村文化工作。第二,有高尚的道德,才能在群众中有号召力。第三,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才能学习和掌握文艺活动的本领。第四,有严格的纪律、良好的作风,才能保证乡村文化的组织和活动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2)为骨干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现在,乡村文化骨干队伍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因此,要做到如下几点。第一,要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针对骨干人员流动频繁的现实,使各类文化组织采取措施及时吸收新的人才扩大骨干队伍。第二,对外流骨干,要鼓励他们在外学习异地文化,日后带回本地生根开花。第三,组织骨干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水平,增强自信心。第四,运用文化市场的调节作用,增强文化骨干的市场意识和文化竞争意识。通过这些努力,创造有利于文化骨干队伍成长的良好环境与文化氛围。
(3)努力提高乡村文化骨干队伍的素质。当前,乡村文化骨干队伍大体上说是好的,但有些较差,需要在提高文化骨干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方面做工作。第一,通过文化组织,运用多种形式向骨干队伍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他们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水平。第二,通过组织培训、专业辅导、观摩学习、相互交流、座谈研讨,增进骨干队伍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第三,通过优秀骨干的传、帮、带,促使广大骨干队伍发扬乡村文化队伍的优良作风,在吸取现代文化的同时,弘扬民族民间文化的特色,更好地为乡村文化事业服务。
(4)注意选拔和培养乡村文化队伍的领头人物。乡村文化队伍的领头人物在文化队伍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他们是在长期的乡村文化实践中得到其成员认可的人物,是一个文化组织的代表。其个人的业绩、良好的形象、卓越的能力,以及他们个人丰富的知识和广泛的社会联系,都足以使他们在文化队伍中产生较高的威望,对成员的文化行为产生很大的影响。基于此,要十分重视乡村文化队伍中各种层面的领头人物,及时地培养他们,帮助他们学习和掌握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开阔他们的文化视野,提高他们的组织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