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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篇
注意,他有枪!

张林、杨钢城案件中,嫌疑人表示要交代,老尹第一件事就是检查对方身上有没有凶器。关于这方面的经验,另一个警察经历的一个案件可以作为参考。

在击毙鹿宪洲的公开报道中,该警察的名字被写作“赵宁”,抓捕行动开始时,迎面出现在鹿宪洲车前,在其驾车逃跑时首先开枪的就是他!

这个名字真假不论,我们且借用一下,就称其为赵宁吧。事实上鹿宪洲不愧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危险人物,和警方对抗的经验丰富,而且极为桀骜不驯,在发现被警方包围,已经来不及掏枪抵抗的瞬间犹豫之后,鹿并没有束手就擒,而是猛开大灯,发动车辆直向赵宁冲去。鹿宪洲这个选择相当有威胁,正面的赵宁会在炫目车灯的照射下短时间失明,而赵如果稍有犹豫自己就会倒在车轮之下。与此同时,周围其他埋伏的警察,在鹿车辆前冲的时刻,又会为担心误伤赵宁而犹豫不敢射击。

可惜他遇到的是赵宁,赵是警界出了名的神枪手,一枪在手,凭感觉足以直取目标,而他还有一项优势是别的警察没有的,此人早年的职业是运动员,多年的运动生涯使他反应敏捷,动作灵活。在鹿宪洲鱼死网破的一击之下,赵瞄准、射击、滚翻脱离三个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了误伤自己人的顾虑,周围埋伏的警察同时开枪射击,鹿连中数弹,车子歪歪斜斜开出去不到二十米就抛了锚。

从录像上看,侧身直臂双手持枪指向目标,赵宁的动作颇为独特,让人感到一种特别的张力。可惜这段录像没有被影视界的人注意,否则只怕过两年满银幕都是赵式持枪法的警察了。

而谈到有关对案犯凶器进行控制的这个案件,与鹿宪洲并无关系。当时,赵宁等人在待命中忽然接到通知,京石高速公路入口处检查车辆时发生恶性枪案,两名警察殉职,立即出击追捕!

向我讲述这段案情的警官,身经百战,突然罕见地动情以至有些失控,使我在那一瞬间手足无措:

“到现场,正看到从车上往下抬,穿着警服中枪的,遗体从车上抬下来,特别惨,看着那身警服,当时我们都哭了。”

看着战友从自己身边满身是血地被抬下去,有的人会胆怯,但更多的人会激发出一种复仇的暴怒,那是一种属于男人的天然血性,或者说,这不是什么觉悟,而干脆就是本能。

我想,当时赵宁他们,就是带着这样的心情追击下去的吧。

追击过程无需详述,无非是我们在电视里都见过的追车和枪战,有赵宁这样的神枪手出动,结果可想而知。两个案犯的家庭是有背景的,枪击警察与其说是畏罪夺路,更多的倒可以归结为骄横成性。不过,这次,他们的背景帮不上忙了,事后的调查公认,全部过程警察都是依据法律进行,开的每一枪皆属于必要,这一点,连案犯的家长也不得不承认。

值得一提的是事后,警方认为,如果查车的时候警察的经验丰富一些,也许就可以避免这场惨案。

根据目击者的描述,当时两名查车的警察已经发现案犯有问题(似乎是携带毒品),因此立即试图制服对方。两个警察中较有经验的一个按住了对手,而另一个年轻的警察与目标发生了搏斗,争斗中,年轻警察伸手揪住了对方衬衣的脖领子,这时那个有经验的警察惊呼:“小×,注意,他有枪!”

枪响了。

事后分析,那个年轻的警察仓促中忽略了抓捕的基本原则:要首先控制对方的双手。于是,领子被揪住的案犯就抽出了枪,顶在警察的身上开了火。

所以尹不急于接茬,而是先要弄清对手身上有没有凶器的做法,非常明智。

其实,对于凶器的控制,并不都是上面提到那样的悲剧,也有喜剧。

老宋,干了二十多年以后被从刑警队长的位置换到了一个新的岗位。给老宋调换岗位,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这位老警察,这新的岗位要安全得多,也轻松得多。不过,尊重老宋的脾气,还是不离开一线,只是手下就都变成了公认的菜鸟,反正也不指着他们破案抓人,不给老宋菜鸟给什么?

但这不意味着他们不会和案犯打交道,菜鸟也是鸟,对不对?

某天半夜,老宋带着一帮菜鸟一块儿开车沿马路溜达侃大山的时候,忽然发现一个穿着皮夹克、留着卷毛头的小子迎面而来,此人看见他们的车撒丫子就跑,老宋一看,这人身上肯定有案子,追!

没追几步,那小子站住了,把手伸到胸前挠痒痒。某菜鸟蹦下车来,上去一推:你跑什么跑?证件!

那人后退一步没理他,依旧在那儿挠痒痒,面上表情奇怪之极。

说你呢,证件!某菜鸟还要上去推,心中也有点儿奇怪,这人至于这么痒痒么?看见警察都不停?

这时候老宋也下来了,一脚踢翻,反手就给铐上了,嘴里骂道:你小子怎么回事?要练徒手夺刀怎么着?

某菜鸟这才看明白,那人哪里是在挠痒痒啊,皮夹克里面藏的是一把带血的长新疆刀,只是护手正好被毛衣钩住了,他拔不出来而已。

原来,这是个刚杀人的逃犯,还没从现场走出来十分钟呢,迎面就碰上了巡逻车,惊慌的案犯先逃,看逃不掉就想拼一个够本,而刀又被卡住了,结果,被当场活捉。从作案到被抓,前后不到三十分钟。

某菜鸟从此被视若福将,您说,这算不算是喜剧呢?

好,咱们现在回到老尹的案子。

还好,说“叔叔,我杀人了”的这个小子,身上倒没有携带凶器,于是老尹将他带出来接受审问。

这两个小子,居然真的是杀了人。老尹的日记中这样记录此案:

张林,男,19(实际为18),吉林省××市。杨钢城,男,20,同上。

1989年10月15日将吴××(男,15,五中学生)杀害后掩埋,向家属索要赎金8万元,后害怕外逃。

这是当时吉林××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第一起恶性绑架案。张、杨二人看到吴家消费水平较高,摆设、服饰高级,认为他家必是有钱,于是将其子吴××绑架,进行勒索。被害人家当即报案,虽然当地公安干警作了极大的努力,仍然未能避免人质的死亡,影响十分恶劣,因此公安部将其列入特大案件,不料案犯迅即被老尹抓获,案件告破。根据有关规定,为老尹记二等功一次。

不过,老尹的审问结果,可说为当地警方保住了清白。

当地警方最大的烦恼就是被指斥由于他们的介入,反而造成了人质的死亡。而根据张林的交代,实际上两个案犯在绑架成功后,立即将人质活活勒死并掩埋,时间还在勒索赎金之前!

之所以这样做,原因十分简单,张、杨二人都是自顾不暇的半大孩子,对于如何监禁人质又不让他逃脱毫无把握,为了省事,干脆先将其杀害。

所以,报警的时候,人质其实已经死亡,警方没有责任。

但是,当老尹向当地警方通报案情的时候,对方听到作案的居然是两个半大孩子,都大吃一惊,表示难以相信。

原来,由于这起绑架案为该市仅见的恶性案件,当地警方十分重视,调集专家与案犯进行反复交手,无奈付赎金的地点一变再变,警方几次行动都归于失败。于是,当地警方分析,作案者应该属于一个经验丰富的职业犯罪团伙!

从实际情况看,这两个小子既不懂警察的工作流程,也毫无对抗警方的经验,如何这般天衣无缝?

事实上,这俩小子用了一个非常原始的手段,但这种不按牌理出牌的做法堪称有效,把一帮包括专家之类的高人都给糊弄了。

原来,他们俩对于警方会不会介入,介入到何种程度,是否还会先给赎金,一点儿都没把握。他们就是简单地采用了一个实用的办法。

两个人分工合作,一个与警方和吴家人对峙,诈取赎金;另一个,就往公安局门口一蹲,只要看到有大量警察出动,马上通知同伙取消行动。每次准备交易,每次都有警察出现,几次以后,两人毛了,于是弃家出走,想通过北京继续向南流窜,结果一露面就被老尹抓了。

就他们这个简单的招数,警察愣是上当,所以很难相信这案子是两个半大孩子干的。

对于这起案件,我是先看了资料,而后找老尹核对的。那一天,我们在一家茶社喝茶,让小姐上了一壶观音王。

老尹还是不变的样子,有问必答,将我对案子的疑问一一澄清。

然而,我的感觉,老尹似乎有些异样,这个二等功,他并不是特别在意。

我问他,老尹,是不是有什么不好说的?

老尹沉默片刻,道,不是有什么不好说的,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案件审理清楚,我们送两个小子的车走,那个走在前面的,也就是晃铁栅栏要交代的那个,忽然冲我说:“叔叔,再见。”

叔叔,再见……

观音王已冷,我们俩却良久无言,良久。末了,老尹说:他杀人的时候刚好过了十八岁的生日几天。我真希望他没做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情。

叔叔,再见…… tfmb+PjhuhmTQy89GVqZIsgBbZGcGNtbYnco/C0iYMULV8KvwiLXRXxMq5iJXx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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