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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三分

哲学主要有三个组成部分:形而上学(Metaphysics)、伦理学(Ethics)和认识论(Epistemology)。

“形而上学”英文是“metaphysics”,源于希腊语,意即在有关物理学之后的研究。据传,亚里士多德去世300多年后,他学园的第十一代继承人安德罗尼库斯将其一些未曾整理的手稿、笔记、论文甚至学生的听课笔记等放在一起,编撰成亚里士多德著作集。前面一部分是有关自然界的著作,后面一部分是有关其他问题的论述,这些问题大部分和一些哲学的基本问题有关。

“形而上学”这一汉语是对metaphysics的意译。古汉语中就有“形而上”与“形而下”之说。“形而上”指没有形象的抽象的东西,“形而下”指有形之物,与亚里士多德的第一哲学有相似之处。日本明治维新之后,学者在大规模翻译西方各思想经典时,便将“metaphysic”这个词译成了“形而上学”。汉语在翻译这个术语时借鉴了日语的译名。

从上可见,汉语中“形而上学”的意思就是研究那些超越自然万物之外的东西,如灵魂、本质、理念等,当我们去想这些问题时,就是在探讨形而上学。例如你想问:我是一个人,那么人是什么?什么是人的本质?这就是典型的形而上学问题。

这里提几个最常见的形而上学问题,大家可以试着对之进行沉思与分析:

1.世间万物是怎样起源的?是自然进化的结果还是某个神创造的?有没有一种元素,万物都是由它组成的?

2.人有没有灵魂?

3.什么是人的本质?是肉体,还是思想、情感,抑或灵魂?

4.人可否自由?

哲学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是伦理学。

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道德。

什么是道德?我们常听人说“你做事要讲道德”或者“这人道德高尚”之类的话,这些就是道德的真实内涵。简单来说,伦理学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但以上这些都只是一般人都懂的日常道德。如果伦理学停留在这点上,那么它也就不足以成为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了。

伦理学其实有一个更能标识其家学渊源的名字——道德哲学(moral philosophy),所以伦理学也就是以哲学的眼光来看待道德的学问。

当哲学家用他们的慧眼看伦理与道德时,就像我们用万花筒看纸片一样,那些我们看来很简单的、每天都切身体验着的种种道德现象一到哲学家那儿就像万花筒中的纸片一样变幻莫测起来,“开出”了各式各样的哲学之花。结果便有了许多种类的伦理学,例如相对主义伦理学、自然主义伦理学、直觉主义伦理学、非认识主义的伦理学等。

顾名思义,这些不同种类伦理学也就是用相对主义、自然主义、直觉主义等观点来看待伦理学问题。如直觉主义者穆尔认为道德是事物一种独特性质的表达,这种性质就存在于事物之内,然而是人们难以把握的,也就是说不可能用一种科学的、严谨有逻辑的语言表达出来,而只能凭直觉去领悟。道德的核心概念是“善”,自然主义者认为善简而言之就是“好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东西对另一个东西有好处,那么对于这个得了好处的东西而言,给其好处的东西便是善。例如一堆干草之于一匹驴,一只烧鸡之于一个乞丐。非认识主义的伦理学则是一种比较新兴的伦理学观念。与自然主义者认为善就是“好处”相对,它认为善就是“喜欢”,这实际上就是排除了善同客观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而使其成为一种主观性的东西。

鲁迅的作品《阿Q正传》第七章《革命》中有这样一个场景:阿Q喝了两碗酒后,飘飘然起来,像六月里喝了雪水,不由得边走边喊道:“好,……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我欢喜谁就是谁”这句话正恰如其分地描述了非认识主义者眼中的道德与善。他们认为,道德与善是一种主观的东西,具体而言,它是一种对主观情感的记叙,例如喜欢、讨厌、赞美、诅咒,等等,这些就构成了善与道德的真义。例如当我讨厌一个人时,我就说他是恶的,当我喜欢一个人时,就说他是善的。

这类似于上面自然主义观念,因为人们在一般情况下总是喜欢那些有好处而讨厌那些有坏处的东西。但两者却有重大差别,因为在好处与喜欢之间、坏处与讨厌之间有着本质性的差异。

鲁迅在《拿破仑与隋那》一文中议论了拿破仑与隋那。隋那现在通常被译作詹纳,他研究并推广种牛痘来预防天花。鲁迅深刻地指出:

拿破仑的战绩,和我们什么相干呢,我们却总敬服他的英雄。

人们往往喜欢甚至崇拜那些并不给他们好处,甚至给他们坏处的东西,而对那些给他们好处的则往往可能忽视甚至蔑视。

因此,非认识主义的伦理学也许更深刻地揭示了善与恶的本质,以及有些价值判断中的非理性特征。

形而上学与伦理学之后,哲学的第三个组成部分是认识论。

认识论就是有关认识的理论。那么什么是认识呢?认识当然是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例如对日月星辰、动物植物的认识,这些认识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知识。例如有关日月星辰、动物植物的知识,就是天文学、动物学与植物学知识。

这样,我们就知道何谓认识论,认识论就是有关知识的理论。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别混淆有关知识的理论与具体的知识。其实从有关知识的理论这个概念中也可以看出它不是具体的知识,例如动物学或者植物学知识,而是有关所有这些知识本身的理论——它将所有这些知识都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正如动物学将动物、植物学将植物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那样,认识论则将知识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那么,将知识的整体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认识论,到底研究知识什么方面的问题呢?

认识论所研究的有关知识的问题当然很多:例如知识的界限问题,即人类到底能认识什么使之成为人们的知识;还有有关知识的可靠性问题,包括如何才能获得可靠的知识以及用一种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检验这知识的可靠与否;等等。

这些问题诚然是认识论的重要部分,但它们都不是认识论的根本问题。认识论的根本问题,是知识的起源问题。我们的知识从何而来?这一直是认识论关注的主要问题。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这一问题。

哲学史上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大体有两大流派:一派是所谓的“唯理论”。包括下面将要讲到的柏拉图、托马斯·阿奎那、笛卡尔、斯宾诺莎等都是这一派的代表人物。

唯理论者们认为,人的知识主要来自“理性”,这种理性是上帝或神灵给予我们的,是人生来就有的一种本领。正是这种理性使我们能够获得知识。例如托马斯·阿奎那认为,人类唯有通过理智才能得到完整的知识。而这个“理智”乃是上帝赋予我们的,是上帝在我们心灵的沃壤中种下了“理智之光”。

另一个著名的唯理论者笛卡尔也提出了有名的“天赋观念论”:他认为人们的心中有一个强烈的观念,就是相信存在着一个最高的、绝对的完美;此外我们又强烈地、清楚地相信万物的存在、世界的存在。这些“相信”换言之就是一些观念。

那么这些观念是从哪里来的呢?人如何会有相信上帝与世界存在这类观念呢?

笛卡尔回答:是“天”将这些观念置于我们心中的,这个“天”,当然就是神。这就是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论”。

这些天赋的观念乃是一切知识的基础。

关于知识起源的另一派是所谓的“经验论”。经验论,顾名思义就是认为知识起源于经验的理论。经验论者认为或许根本没有什么天赋的理性,或者即使有也不能成为知识的源泉,真正的知识必然来自经验。

什么是经验呢?简单地说,经验就是我们通过自己的感官,如眼耳口鼻等,获得的对事物的认识。例如人们通过眼睛可以知道物体的颜色。经验论者认为,这些经验就是知识的真正起源。

最有名的经验论者当数培根与洛克。培根找到了一条通向知识的途径,或者说找到了人类获得知识所需要的过程,这过程大体如下:

自然+感官→经验;经验+加工→规律;规律→知识。这就是培根的“知识三部曲”。

洛克则是比培根更彻底的经验主义者,他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的一切知识是建立在经验上的,而且最后是导源于经验的。”

至此,认识论便大体介绍完,对哲学的三大组成部分的介绍也将告一段落。当然,此上所述不过是蜻蜓点水,其具体的内容是极为丰富的。若想窥哲学之全貌,且跟着笔者往下看。 XJGcrqSFO2yhMHyFsnZR52C3VlxqQIrQAkv0zydC9fr14ITqanrG62zfhP7JAJ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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