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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促进民营企业投资制造业

2018年,我参加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调研组赴湖北、湖南两省开展“促进民营企业投资制造业”专题调研。总体来看,两省民营经济稳步发展,其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0%,税收占比超过60%,就业占比超过80%,民间制造业投资企稳回升,增速加快。从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情况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民营企业开始分化,一部分企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取得成功,不需要或只需要较少银行贷款,但相当多的企业经营困难,银行不愿贷款。当前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民营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过低。2017年底,湖南省全部贷款余额2万亿元,其中民营企业仅占9%,与民营经济地位很不相称。银行信贷资源过多投向国有企业、房地产行业和地方政府平台,对制造业的挤出效应明显。2018年上半年,湖北民间投资制造业3 926.66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96.8亿元。

湖北省制造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已由2015年的12.4%下降到2017年的8.7%。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2017年工业企业银行贷款和债务融资余额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比重为14.2%,比2013年下降5.3个百分点。工业民间投资项目到位资金中,银行贷款仅占6.4%。

第二,民营制造业有效信贷需求不足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存。一方面,民营企业在投资制造业时存在不愿投、不敢投的现象,有些甚至进入“创新是找死,不创新是等死”的窘境。另一方面,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普遍存在,在投资收益率下降的情况下,民营企业很难得到银行贷款支持。民营企业通过非银行渠道融资成本高,担保费用高,综合融资成本达到10%以上。银行信贷成本高,由于贷款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内,为及时归还贷款不得不借高利率过桥资金应急,有些企业在过桥期间发生断贷,造成停产倒闭。

以上问题集中表现为民营企业家预期不稳、信心不足。主要原因在于内外部经济与市场形势发生很大变化,长期因素与短期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发生作用。从长期因素看,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持续上升,税费负担重,产业工人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劳资关系呈现新的特点;传统产业产能过剩,转型升级动力不足,供给适应不了需求变化;广大民营中小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下游,原材料、能源等上游产品涨价,就会侵蚀其部分利润;新型互联网经济给传统经济带来挑战;民营企业治理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等。从短期因素看,主要是中美贸易摩擦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国内清理规范影子银行业务导致社会融资总额骤然下降,加上股市下挫,债市违约增多等,多种紧缩效应叠加。

从深层次原因分析,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相比,处于不利地位,一视同仁没有落实,使它们面对环境变化时困难更大,问题更为突出。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从金融方面看,需要在深化金融改革、加大金融创新、规范金融服务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抓好已有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改进信贷管理与担保方式。改变目前“一刀切”的做法,银行发放贷款应按企业生产经营和建设周期合理确定期限,适当增加3年期贷款比重,适时修订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条件与标准,减少因贷款期限过短人为造成续贷困难。用好地方政府担保资金,改变从省到县层层设立担保机构的做法,由省担保机构直接与银行合作,减少担保费用,放大担保倍数和实行优惠利率,同时省级财政增加再担保能力。建立中央政府与省级政府共同承担风险损失机制,区别不同地区,确定差异化分担比例。

第二,创新金融服务。大力推动“银税保互动”产品,对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民营企业可以线上申请银行信用贷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改造贷款流程和信用风险评级模型,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提高贷款效率和便利度。加强大型商业银行与风控能力强、专门从事小额贷款的金融科技机构合作,采取购买贷款或联合贷款等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扩大服务面。进一步优化银行内部考核激励机制,配置奖励费用,开展普惠金融营销竞赛,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落实贷款尽职免责条款,用实际行动与案例消除基层工作人员对民营企业贷款的畏惧心理。

第三,规范银行经营行为。目前一些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要求企业将一部分资金作为存款,又存回到银行;有些银行发放贷款不给现钱,只给承兑汇票;有些银行甚至要求企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其他搭配产品,这在无形中减少了企业实际资金使用量,加重了企业利息负担。这些行为都不符合规定,应当予以检查纠正。进一步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治理,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各项减费让利政策执行到位。

第四,广泛开展清偿企业应收账款的专项行动。据统计,截至2018年7月末,全国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比重达27.4%,高于全部企业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全国各类企业应收账款高达20万亿元,其中湖北省就超过6 000亿元。主要是处在供应链核心的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的款项,形成“大鱼吃小鱼”的格局,加剧了资金紧张程度。建议由有关部门牵头,联合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深入剖析,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攻关,从源头注入资金,封闭运行,逐步缓解债务链。同时,抓紧建立防止随意恶意拖欠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等动产质押融资,增强核心企业的社会责任和诚信义务,切实做好应收账款的登记确权工作。

第五,支持民营企业对困难企业开展兼并重组。目前一些上市民营企业因股票质押平仓等陷入困境,多被地方国有企业收购,还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为自保而纷纷主动找国有企业投资入股,希望戴上国企帽子或沾上国企的背景,这种现象值得高度重视。虽然国企介入有利于救助民营企业,但客观上造成了“国进民退”,伤害了民营企业的信誉,会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建议严格限制国有企业兼并民营企业,已经兼并的,可以承诺将来经营恢复正常后由民营股东回购。对一些具有发展前景但目前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可支持有实力的、产业关联度高的民营企业去兼并收购,有条件的也可以实施市场化债转股。鉴于前段时间民营企业债券违约增多和当前地方政府债券大量发行的挤出效应,要帮助民营企业恢复市场信心,各大商业银行要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投资民营企业债券,央行也应给予适当支持。

第六,加快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型。让大企业面向市场发债,筹集短期和中长期资金,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银行一般不再新增贷款,腾出信贷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这样做,既有利于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分散银行风险,又有利于央行宏观调控和精准调控,改进货币信贷传导机制。增强商业银行转型的压力和动力,使之集中资源,聚焦中小微企业。

第七,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在稳步发展民营银行的同时,建议选择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可以让民营资本控股,利用大银行优势,主要开展民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此外,对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控股金融机构,也可依法实行民营化,并一视同仁地加强监管。 yiHqTbGj6coy2AXFQk1e4pIhQPXeKgDh3P5xLO7cZiouRW5Cw/VOSSW5OTZxkJ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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