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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的写作素材

我不曾想过这些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从小就高度近视,离开眼镜什么都看不清楚,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瞎。所以我便防患于未然。我努力保持整洁,将每一件东西都放在固定的地方。我还蒙住双眼,练习摸黑找东西。值得骄傲的是,我能在黑暗中迅速地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但是我没有瞎。事实上,戴上眼镜,我的视力很不错。

我不用眼睛看就能找到自己的大部分东西,并非因为我记得它们放在哪里,而是因为我摆放得十分仔细,而且很有逻辑。我必须记住它们放在哪里。可是我从未想过自己会遇到这种事情。我到外面去做事或者走到另一个房间拿东西,却不得不停下来回想我要找什么,并且过一会儿才能想起来。尽管这只是暂时现象,但令我感到恐惧。我想起了查理·戈登在《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结尾处说的话:“我记得我做了一些事,但不记得是什么。”

我为什么会想起自己四十多年前在小说里描绘的人物?我试图将其从脑海中驱除,但是他不肯离去。

查理一直困扰着我,所以我必须找出原因。

我认为摆脱他的唯一办法,就是穿越时间的迷宫找到他的起源,并清除有关他的记忆。或许在这个过程中,我还能发现自己在什么时候、如何以及为什么成为一个作家。

万事开头难。我告诉自己:你已经有了素材,所以无须杜撰,需要做的就是回忆和整理。而且,你无须虚构一个叙述者,以他的口吻去讲故事、写小说。你只需要写下你的创作经历,回忆起自己的生活如何幻化成了查理·戈登的生活。

我想起了故事的开篇:

斯特劳斯博士说,从现在开始,我因该写下自己想到和发生在自己生上的每一件事。我不知道为什么,可他说这非常重要,这样他们才会知道能不能用我。我希望他们用我。金妮安小姐说他们可能会把我变聪明。我想做个聪明人。我叫查理·戈登[……]

尽管小说原本是这样开头的,但事情并非如此开始,而且不像小说结尾处描写的那样结束:“到后院……献上一束花……”。我清晰地记得突然从哪里获得了有关这个故事的灵感。

1945年4月一个天气凉爽、空气清新的早晨,我爬上了萨特大道车站——坐落在布鲁克林区布朗斯维尔——的台阶。我要在站台等十到十五分钟,才能乘车去曼哈顿,然后从那里换乘市内线去纽约大学华盛顿广场校区。

我记得当时自己不知道去哪里找钱付秋季学期的学费。入学第一年,我就花光了打几份工攒下的大部分钱,剩下的钱根本不够支付另外三年的学费。

我从钱包里掏出一枚五分硬币,看着它不禁想起了父亲威利曾经对我说过的话。在经济大萧条时期,他每天早晨都要从我们那套两居室的公寓走十英里路,穿过布鲁克林区和曼哈顿桥去上班,晚上再原路走回家。他这样做就是为了省下两枚硬币。

父亲经常在我熟睡之际就摸黑离开家。但有时候我偶然早起,便能看见他坐在厨房餐桌前蘸着咖啡吃面包卷,那就是他的早饭。而我的早饭总会有热麦片粥,有时候甚至有鸡蛋。

看着他凝视着天空,我以为他的脑海中是一片空白。但我现在明白了,他是在盘算如何偿还债务。吃完早饭,父亲就站起来把我高举到头顶,告诉我在学校要乖,努力学习,然后把我放下,出门去上班。很久以后我才知道,父亲是羞于出门干活的。

我手中握着的这枚硬币,或许正是父亲积攒下来的。

我将硬币投入孔中,推开旋转门走进了站台。或许有一天我会沿着父亲的足迹,从布朗斯维尔走到曼哈顿,体验一下父亲的感受。我这样想过,但没有付诸实施。

这些经历和情景被储存在我大脑的“地窖”里,在黑暗中冬眠,直至在小说中派上用场。

对于这些资料和记忆,大多数作家都有自己的比喻。威廉·福克纳 将自己写作的地方称为“工作室”,而将储存记忆的地方称为“木柴房”,需要写作素材时便从中提取。

我储存记忆的地方在地窖里靠近炉子的角落。房东允许我的父母在楼梯下面存放物品。长大以后,我有一次爬下地窖的楼梯,发现父母把我小时候的玩具都藏在那里。

我看到了自己的棕色玩具熊和充气长颈鹿,还有玩具工具、建筑模型、三轮车、旱冰鞋和儿童读物——一些小画书上还留着蜡笔涂抹的痕迹。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玩腻的玩具都不见了,而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玩具。看见这些东西我才解开了心中的疑团。

即使是现在,我依然能闻到潮湿的空气和堆在壁炉旁的煤散发出的味道。我看到从地窖窗口伸进来的铁铲插进煤箱,然后,几乎是立即,就听到了煤滑进炉膛的声响。我们的房东平卡斯先生打开炉子的铸铁门,用铁棍拨着煤。于是,我闻到了潮湿的煤味,感觉到了火焰的热度。

在煤箱和炉子间的某个地方——在我内心深处,储藏着各种想法、图像、场景和梦想。它们就在黑暗中等待着,随时准备满足我的需要。

等车时我回忆起存放童年玩具的地方,想起了自己的双亲。有趣的是,他们各自的父母做出了同样的选择——从欧洲去了加拿大,后来又到了纽约。我的父母贝蒂和威利在纽约相识后不久就结婚生子。我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于1927年。那一年林德伯格 从纽约直接飞到了巴黎,阿尔·乔尔森则出演了首部有声电影《爵士歌王》。

在那个后来被称为“爵士时代”的充满希望和富足的年代,我的父母与许多美国新移民一样,热衷于参加各种聚会,到氛围自由的公众场合跳“查尔斯顿”小步舞,喝禁止销售的杜松子酒。

我时常在想,母亲那些已经发黄了的照片都到哪里去了?照片中的母亲梳着短发,一双黑眼睛充满了哀怨。我喜欢听她看着两分钱一张的歌谱唱流行歌曲,有时候还会随着她一起唱。我们最喜欢唱的歌是《烟雾迷住了你的眼睛》。

威利小时候在魁北克为猎户打工,为了卖皮货学会了英语、法语和俄语,还能讲几句加拿大印第安语。他和我母亲都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可我从小就明白他们尊崇教育,希望我能好好上学。

然而,我十几岁的时候就发现,我学得和懂得的越多,和他们沟通就越困难。我与他们渐行渐远,自己沉浸在充满书籍和故事的世界里。

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决定让我将来做一名医生。我问他们为什么,父亲答道:“因为医生就像上帝一样,能够救死扶伤。”

母亲接着答道:“你小时候乳突感染,得了双肺炎,是一个优秀的医生救了你的命。”

父亲又说:“我们希望你也能治病救人。”

我认可他们的理由和期望。因此,我决定努力学习,并多打几份工,挣钱上医学院。我一定要成为一名医生!我爱自己的父母,因而放弃了成为作家的梦想,将上医学院预科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但私下里我却想,能不能既做医生又当作家呢?我从书中了解到,英国小说家萨默塞特·毛姆学的是外科,后来随船出海,当了一名船上医生。俄国作家契诃夫的专业是医药学,却用笔名“没有病人的医生”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他早期创作的小说和随笔。柯南·道尔作为一名眼科医生不足以为生,于是利用营业时间在空荡的诊室里撰写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

一个英格兰人、一个俄国人和一个苏格兰人都从医生变成了作家。踏着他们的足迹,我或许也能在满足父母愿望的同时实现自己的理想。

然而,我很快就发现了这个想法的不足之处。在成为成功的作家之前,三个人的医生生涯都很失败。

载满了乘客的列车进站了。我上了车,但没有费心去找座位。当时正值交通高峰,在去联合广场的半小时路程中,我得一直站着。我挤过上班的人群,走到车厢中央的白色栏杆旁,在摇摇晃晃的列车上站稳。大部分乘客都抬头向上望着,躲避着他人的目光,感觉十分压抑。我也不例外。

在纽约大学的第一个学年即将结束,我心想: “正是教育使我和自己所爱的人产生隔阂。” 又不禁自问: “如果能变得更聪明一点,会发生什么情况?”

那天早晨,在列车发出哐当、哐当的声响穿过通往曼哈顿的隧道之时,我产生了以下两个想法: 教育能够使人们产生隔阂 ;故事讲述者的 “如果……会发生什么?” 亦然。

那天晚些时候,小白鼠出现了。 nqXNilkNL8M/Ng38KTJAn1yP1HZeqHZQ8CC8q4So/PHPyq6GK9hy0sua7LVOG+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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