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那起杀人事件发生大约十天后的某一天,我去拜访了明智小五郎的住处。在这十天里,明智和我针对这起事件都做了些什么、思考了些什么以及得出了怎样的结论,读者们通过这一天我和他之间的交谈,应该就能充分了解到了。
在此之前,我和明智只是在咖啡馆碰过面,去他的住处拜访这还是头一遭。不过因为事先打听过地址,所以找起来倒也没费什么周折。我站在一家看起来像的烟店门口,向老板娘询问明智是否在。
“嗯,在呢。请稍等一下,我这就去叫他。”
她说着,走到从店门口能看到的楼梯口处,大声呼喊明智。他是在这栋房子的二楼租了间房。接着,便听到一声“哦”的回应,明智窸窸窣窣地下楼来了。他一看到我,就露出惊讶的神情,说道:“呀,请上来吧。”我便跟着他上了二楼。然而,当我不经意间刚一踏进他的房间,就被吓得魂飞魄散。因为房间的样子实在是太怪异了。我并非不知道明智是个怪人,但这也太离谱了。
原来,这七八平米的和室里堆满了书籍。中间只露出一点点榻榻米,其余全是书堆。沿着四面的墙壁和隔扇,下方几乎堆满了整个房间,上方则逐渐变窄,一直到天花板附近四面的书堆如堤坝般逼近。屋里没有任何其他的生活用品。真让人怀疑他在这屋里到底是怎么睡觉的。首先,连主客二人能坐的地方都没有,要是不小心动一下,说不定立刻就会被书堆坍塌压到。
“实在是太窄了,而且也没有坐垫。不好意思啊,请在柔软的书上坐吧。”
我在书堆中艰难地开辟出一块地方,好不容易才找到能坐下的位置,随后有那么一会儿,我都有些茫然地环顾着四周。
在此,我有必要先对这位有着怪异房间的主人明智小五郎的为人做一番说明。虽说我和他是最近才结识的,对于他有着怎样的经历、靠什么维持生计、又以什么为目的在这世间生活等等,我一概不知,但可以确定的是,他是一种没有固定职业的游民。硬要说的话或许算是个书生吧,但作为书生,他也实在是太与众不同了。有一次他曾说过“我在研究人类呢”,当时我完全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只知道,他对犯罪和侦探方面有着超乎寻常的兴趣,并且有着极为丰富的相关知识。
他年龄和我相仿,应该不超过二十五岁。比较消瘦,就像我之前说过的,走路时肩膀会奇怪地晃动。不过,这绝不是那种豪杰式的晃动方式,打个比方的话,会让人想起那个独臂且行动不便的讲释师神田伯龙的走路姿势。说起伯龙,明智从长相到声音都和他极为相似——没见过伯龙的读者们,可以在自己所知道的范围内,想象一下那种算不上是所谓的美男子,但却别有一番韵味且极具天才气质的面容——只是明智的头发更长一些,乱蓬蓬地纠缠在一起。而且,他在和人交谈时,还有个习惯,经常会用手指把那乱蓬蓬的头发弄得更乱,就好像是故意为之似的。他似乎对穿着毫不在意,总是穿着棉布的和服,系着一条皱巴巴的和服腰带。
“你能来拜访真是太好了呀。从那之后有一阵子没见了,话说之前D坂的那起事件怎么样了?警方那边好像一直都没什么能锁定犯人的线索呢。”
明智一边像往常那样挠着头,一边直勾勾地盯着我的脸说道。
“其实啊,我今天就是为了这事有话想说才来的呢。”于是,我一边犹豫着该怎么切入话题,一边开始说道。
“从那之后,我做了各种各样的思考哦。不只是思考,还像侦探那样进行了实地调查呢。实际上,我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我想着要把这个结论向你汇报一下……”
“哦。这很不错呀。快详细说说吧。”
我没有错过他眼神中流露出的那种仿佛在说“你能知道什么呀”的轻蔑与安心交织的神色。而这也激励了我原本有些踌躇的心。我鼓起劲头开始讲了起来。
“我有一个当记者的朋友,他和负责那起案件的小林刑警关系很不错。所以,通过那个记者朋友,我详细了解了警方那边的情况。警方好像怎么都制定不出有效的搜查方针呢。当然,他们也在进行着各种各样的活动,但就是没有能锁定犯人的线索。比如说,之前那个电灯开关的事儿。那也没什么用了。已经查明上面只有你的指纹哦。警方的想法是,大概是你的指纹把犯人的指纹给覆盖掉了呢。就是因为了解到警方为此很是困扰,所以我就更想认真地去调查一下了。那么,我所得出的结论,你觉得会是什么样的呢?而且,在向警方报告之前,我先来找你说这件事,你觉得是为什么呢?
不管怎么说,从那起事件发生的那天起,我就注意到了一件事哦。你还记得吧,那两个学生对于疑似犯人的男子所穿和服的颜色,做出了完全不同的陈述。一个说黑色,一个说白色。就算人的眼睛再不可靠,把完全相反的黑色和白色看错,这也太奇怪了吧。我不知道警方是怎么解释这件事的,但我觉得那两个学生的陈述都没有错哦。你明白吗?其实啊,犯人穿的是黑白相间的条纹浴衣哦。……也就是那种常见的旅店出租的那种粗条纹的黑色浴衣之类的。那么,为什么它在一个人眼里看起来是纯白的,在另一个人眼里看起来却是纯黑的呢?因为他们是透过隔扇的缝隙看到的,就在那一瞬间,其中一个人的视线刚好与浴衣白色部分和隔扇缝隙重合,所以看起来是白色的,而另一个人的视线则刚好与黑色部分重合,所以看起来就是黑色的。这也许是个很奇妙的巧合,但也绝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这么去考虑了。
好了,虽然知道了犯人浴衣的条纹图案,但这也只是缩小了搜查范围,还不能确定就是犯人呢。第二个论据,就是那个电灯开关上的指纹。我通过刚才说的记者朋友的帮忙,拜托小林刑警仔细检查了那个指纹——就是你的指纹哦——结果越发让我确定自己的想法没有错。话说,你这儿要是有砚台的话,能借我用一下吗?”
于是,我做了一个实验。首先借来了砚台,我在右手拇指上淡淡地蘸了些墨,在半纸上按了一个指纹。然后,等这个指纹干了之后,我又在同一根手指上蘸了墨,从之前指纹的上方,这次换了手指的方向,仔细地按压下去。于是,清晰地出现了相互交错的双重指纹。
“警方认为是你的指纹覆盖在了犯人指纹之上,把犯人指纹给消除掉了,但就像现在这个实验所显示的那样,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哦。不管按压得有多用力,既然指纹是由线条构成的,那么在前一个指纹的线条之间,就应该会留下之前指纹的痕迹。如果前后两个指纹完全相同,按压的方式也丝毫不差的话,指纹的各条线会重合,或许后面的指纹能把前面的指纹完全覆盖掉,但这种情况首先就不太可能发生,就算假设是这样,在这个案子里结论也不会改变。
而且,如果是犯人关掉了电灯,那么开关上就应该留有他的指纹。我还在想是不是警方忽略了在你的指纹线条之间残留的之前的指纹呢,于是我自己也检查了一下,可是一点那样的痕迹都没有哦。也就是说,那个开关上,前后都只有你按过的指纹。——至于为什么旧书店的人没有留下指纹,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但大概是因为那间屋子的电灯一直开着从来就没有关掉过吧。
你说说,上述这些情况到底说明了什么呢?我是这么想的哦。一个穿着粗条纹浴衣的男子——这个男子大概是死去女子的青梅竹马之类的,也有可能是因为失恋之类的原因——知道旧书店老板出去摆夜摊,便趁他不在的时候袭击了那名女子。因为没有她发出声音或者抵抗的迹象,所以那女子肯定是认识这个男子的。然后,顺利达到目的的男子,为了推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关掉电灯后就离开了。但是,这个男子的一个疏忽就是,他不知道隔扇的格子是开着的,而且在惊慌之下关上它时,不巧被店门口的两个学生看到了身影之后,男子先离开了屋子,但他突然意识到,在关掉电灯的时候,开关上肯定留下了指纹这指纹必须得想办法消除掉。然而,再用同样的方法偷偷潜入屋子是很危险的。于是,男子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那就是,自己成为这起杀人事件的发现者。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毫无破绽地自己打开电灯,消除之前指纹带来的嫌疑,而且,谁也不会想到发现者竟然会是犯人呀,可谓是一举两得呢。就这样,他还若无其事地看着警方的调查行动呢。甚至还大胆地做了证。而且,结果也正如他所料呢。过了五天、十天,都没有人来抓他。”
我讲述这些的时候,明智小五郎是带着怎样的表情在听呢?我原本还预想在讲述过程中,他要么会露出奇怪的表情,要么会插嘴说些什么。可令人惊讶的是,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虽说他平时就不太会把内心的想法表现在脸上,但这次也太淡定了。他始终一边挠着那乱蓬蓬的头发,一边沉默不语。我一边想着这家伙脸皮可真厚啊,一边把话题推进到了最后一点。
“你肯定会反问,那犯人是从哪里进来的,又从哪里逃走的呢?确实,如果这一点不明确的话,就算其他的事情都搞清楚了,那也没什么用呀。不过,很遗憾,这一点我也已经调查出来了哦。那天晚上搜查的结果,看起来完全没有犯人进出的迹象。但是,既然发生了杀人事件,犯人不可能没有进出过,所以只能认为是警方的搜查存在漏洞。警方好像也在这方面费了不少心思,但不幸的是,他们还比不上我这样一个一介书生呢。
哎呀,其实是件挺无聊的事啦,我是这么想的。既然警方都已经调查到这种程度了,附近的人应该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了。如果是这样的话,犯人是不是通过某种即使被人看到别人也不会察觉到他是犯人的方法进出的呢,而且,就算有人目击到了,也完全没把这当回事呢,对吧。也就是说,利用人类注意力的盲点——就像我们的眼睛有盲点一样,注意力也有盲点哦——就像魔术师在观众眼前毫无缘由地隐藏大件物品一样,他把自己给隐藏起来了呢。于是,我注意到的就是旧书店隔壁的那家荞麦店,叫旭屋。
旧书店的右边依次是钟表店、点心店,左边依次是足袋店、荞麦店。
我去那里问了问,案发当晚八点左右,有没有人去借厕所。你也知道那家旭屋吧,从店里到泥土地面是连着的,能一直通到后门,而且后门旁边就是厕所,所以要是有人假装去借厕所,从后门出去,然后再进来,也是有可能的呀。——之前说的那个冰淇淋店是在巷子出口的拐角处开的店,所以是不可能发现的——而且,对方是荞麦店,去借厕所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一问才知道,那天晚上老板娘不在,老板在店里,正适合有人去借厕所呢你看,这主意多妙呀。
然后,果然如我所料,当时确实有一个去借厕所的客人。只是,遗憾的是,旭屋的老板对那个男子的长相、和服的条纹图案等等一点都不记得了。——我马上就通过那个朋友把这件事告诉了小林刑警哦。刑警好像自己也去调查了荞麦店,但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查到什么了——”
我稍微停顿了一下,给明智留出说话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他应该无论如何也得说句话了吧。可他依旧一边挠着头,一边沉默着。我之前一直出于表示敬意的目的而采用间接的说法,现在不得不改成直接的说法了。
“你,明智君,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吧。确凿的证据都指向你了哦。说实话,在我心底,还是怎么都不愿意怀疑你的,但是证据都已经这样摆在眼前了,也没办法了。……我还在想是不是那排长屋里有人穿着那种粗条纹的浴衣呢,为此费了不少功夫去调查,可一个都没有。这也是理所当然的啦。就算是同样的粗条纹浴衣,会穿那种和隔扇格子图案很搭配的花哨浴衣的人也很少见呀。而且,不管是指纹的把戏,还是借厕所的把戏,都实在是太巧妙了,要是没有你这样的犯罪学知识,根本就模仿不来的手段呀。还有,最奇怪的是,你说你和那个死去的老板娘是青梅竹马,可在那天晚上,当调查老板娘身世的时候,你在旁边听着,却一点都没有提及这件事呀。
那么,这样一来,唯一能指望的就是不在场证明了。可这也没用哦。你还记得吗,那天晚上在回来的路上,我问过你在到白梅轩之前你在哪里吧。你回答说在那附近散步了大约一个小时。就算有人看到你在散步,在散步途中去荞麦店借个厕所之类的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呀。明智君,我说的有错吗。怎么样。要是能的话,我倒想听你辩解一下呢。”
读者诸君,当我这样步步紧逼的时候,这位奇人明智小五郎会怎么做呢?是会羞愧得低下头吗?可谁能想到,他竟然用一种完全出乎我意料的方式,把我的大胆推测给彻底击垮了。因为,他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
“哎呀,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真不是故意要笑的,只是你太认真了啦。”明智像是在辩解似的说道。“你的想法倒还挺有意思的呢。我很高兴能有你这样的朋友哦。不过,可惜的是,你的推理太过于表面,而且太物质化了呢。比如说,关于我和那个女人的关系,你有没有从内在的、心理的角度去调查过我们是怎样的青梅竹马呢?我以前是否和她有过恋爱关系。又或者说,我现在是否真的恨她。这些你都没能推测出来吗?那天晚上,我为什么没有说出认识她这件事,原因很简单哦。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任何能对案件有帮助的事情呀。我和她在还没上小学的时候就分开了呀。不过,最近偶然得知了这件事,也和她聊过两三次就是了。”
“那么,比如说指纹的事情,应该怎么去考虑才好呢?”
“你以为我从那之后什么都没做吗?我也做了不少调查呢。我每天都在D坂附近转悠呢。特别是经常去旧书店。还抓住老板问了各种各样的事情呢。——我说出认识老板娘这件事的时候,反而还对调查有帮助了呢——就像你通过记者朋友了解警方的情况一样,我也从旧书店老板那里打听到了不少情况呢。关于现在指纹的事情,我也很快就知道了,所以我也觉得很奇怪就去检查了一下,哈哈……,真是个笑话呀。原来是灯泡的灯丝断了呀。根本就没人关掉过电灯。我以为是我拧了开关所以灯才亮的,其实是错的,当时因为慌乱动了一下电灯,之前断了的钨丝又接上了。开关上只有我的指纹,这是理所当然的呀。那天晚上,你说透过隔扇的缝隙看到电灯是亮着的对吧。那么,灯泡断掉就是在那之后了。旧灯泡有时候就算没人动它,自己也会断掉的呀。然后,关于犯人浴衣颜色的事情,这比起我来说明……”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身边的书堆里这儿翻翻那儿找找,不久,就挖出了一本破旧的洋书。
“你读过这本书吗,是闵斯特伯格的《心理学与犯罪》,你把这章‘错觉’开头大概十行左右读一下看看吧。”
在听着他那自信满满的论述时,我渐渐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失败了。于是,我按照他说的接过那本书,读了起来。里面大概写了以下这样的内容。
曾经有一起机动车犯罪案件。在法庭上,一位宣誓要陈述事实的证人坚称,涉案道路完全干燥且尘土飞扬,而另一位证人则发誓说,下过雨后,道路泥泞不堪。一位证人说涉案汽车是缓慢行驶的,而另一位则说从未见过那样快速行驶的汽车。而且前者说那条村道上只有两三人,而后者则陈述说有很多男女老少行人。这两位证人都是值得尊敬的绅士,就算歪曲事实,他们也不可能从中获得任何利益。
等我读完这部分,明智又一边翻着书页一边说道。
“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哦。接下来,这本书里还有个‘证人的记忆’章节哦。在中间部分,有一个事先计划好并进行实验的故事。刚好和浴衣颜色的事情有关,虽然麻烦,但还是请你读一下看看吧。”
内容如下:
(前略。)举个例子的话,在前年(这本书出版于1911年),在哥廷根,曾经举办过一次由法学家、心理学家和物理学家组成的学术集会。因此,聚集在那里的人,都是擅长细致观察的专业人士。当时,那个小镇上仿佛正在举办狂欢节庆典,突然,在这个学术集会进行期间,门被打开,一个穿着花哨衣服的小丑疯狂地闯了进来。一看,后面还有一个黑人手里拿着手枪在追赶他。在大厅中央,他们互相大声叫骂着,不久小丑便扑通一声倒在地上,黑人随即跳到他身上。接着,传来一声枪响。然后,他们俩一下子就从房间里消失了,整个过程不到二十秒。人们自然是大为震惊。除了会议主持人之外,没有一个人察觉到他们的话语、动作是事先排练好的,也没人想到这一场景还被拍了照片。于是,主持人觉得这迟早会成为法庭上要面对的问题,便要求各位会员写下准确的记录,这看起来是很自然的事。(中略,这里记载了他们的记录存在多少错误,并以百分比表示,)只有四个人准确说出黑人头上没戴任何东西,其他人有的写着戴了高顶大礼帽,有的写着戴了丝质礼帽等等。关于衣服,有人说红色,有人说茶色,有人说条纹,有人说咖啡色,还有各种各样不同的描述。然而,实际上那个黑人穿着白色裤子、黑色上衣,还系着一条大红色的领带。(后略。)
“正如闵斯特伯格明智地指出的那样,”明智开始说道,“人类的观察和记忆实在是靠不住的东西啊。就连这些学者们,都分不清衣服的颜色呢。我认为那天晚上那两个学生看错浴衣的颜色,这难道不合理吗?他们可能确实看到了某个人。但那个人肯定没穿那种粗条纹浴衣。当然,那个人也不是我。你从隔扇缝隙联想到粗条纹浴衣,这着眼点虽说有趣但未免太牵强附会了吧。至少,比起相信那种偶然的巧合,你难道就不能相信我的清白吗?那么最后,关于去荞麦店借厕所的那个男人的事。在这一点上,我原本和你想法一样。我也觉得除了旭屋之外,犯人似乎没有别的进出通道了。所以我也去那里调查了一下,可结果很遗憾,和你得出的结论完全相反。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去借厕所的那个男人。”
读者们应该已经察觉到了,明智这样否定了证人的陈述,否定了犯人留下的指纹,甚至否定了犯人进出的通道,试图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无罪,但与此同时,这难道不也等于否定了犯罪本身的存在吗?我完全不明白他到底在想什么。
“那么,你已经知道犯人是谁了吗?”
“知道了呀。”他一边挠着乱糟糟的头发一边回答道。“我的方法和你有点不同。物质性的证据这种东西,解读的方式不同,结果就会大相径庭。最好的侦探方法,是从心理层面洞察人心深处。不过,这是侦探自身能力的问题了。总之,这次我着重从这个方面进行了尝试。
最初引起我注意的,是旧书店老板娘身上多处新伤的情况。不久之后,我又听说荞麦店老板娘身上也有类似的新伤。这你应该也知道吧。不过,无论是旧书店还是荞麦店的老板,看起来都不像是会施暴的粗暴之人。无论是旧书店老板还是荞麦店老板,都是老实本分、通情达理的人呀。我不禁怀疑这里面是不是隐藏着什么秘密。于是,我先抓住旧书店老板,试图从他口中探出这个秘密。因为我自称是死去老板娘的熟人,他多少对我放松了些警惕,所以这事进行得还算比较顺利。然后,我就探听到了一个奇怪的事实。接下来是荞麦店老板,他看上去虽然老实,但实际上是个很固执的人,要从他那里探出秘密可费了我不少周折。不过,我还是通过某种方法成功了。
你应该知道,心理学上的联想诊断法已经开始被应用于犯罪侦查方面了吧。就是给出很多简单的刺激语,测量嫌疑人针对这些刺激语产生观念联想的快慢的那种方法。不过,我觉得那种方法并不一定像心理学家所说的那样,局限于像狗、家、河流之类的简单刺激语,而且也不总是需要借助计时器的帮助。对于领悟了联想诊断精髓的人来说,那种形式并不是那么必要。证据就是,以前那些被称为名判官或者名侦探之类的人,在心理学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发达之前,就已经凭借他们的天赋,在不知不觉间运用了这种心理方法呀。大冈越前守之类的人肯定就是其中之一吧。在小说里的话,爱伦·坡的《莫格街谋杀案》开头,杜邦通过观察朋友身体的一个动作就猜出了他心里在想什么。柯南·道尔也模仿了这一点,在《住院的病人》中让福尔摩斯进行了类似的推理,这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联想诊断呀。心理学家们的各种机械性方法,不过是为那些没有这种天赋洞察力的普通人而设的罢了。话题有点扯远了,我就是以这种意义上的联想诊断法,对荞麦店老板进行了一番测试。我和他聊了各种各样的话题。都是些极其无聊的家常话。然后研究了他的心理反应。不过,这是个非常微妙且复杂的心理问题,详细情况以后再慢慢说吧,总之,结果是我得出了一个确定的结论。也就是说,我找到了犯人。
不过,我没有任何物质性的证据。所以,就算向警方报案,他们大概也不会受理吧。而且,我明知犯人是谁却还袖手旁观的另一个原因是,这起犯罪并没有什么恶意。这么说可能有点奇怪,但这起杀人事件,是在犯人和受害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不,说不定是根据受害者自己的愿望而发生的呢。”
我做了各种各样的想象猜测,但还是完全不明白他到底在想什么。我都忘了为自己的失败而羞愧,只顾着倾听他这奇特的推理了。
“那么,我的想法是,杀人犯就是旭屋的老板。他为了掩盖罪证,才编造了有个男人去借厕所的事。不,其实这也不是他自己想出来的主意。是我们不好呀。不管是你还是我,主动去问他有没有那样一个男人,就好像是在教唆他一样呢。而且,他还把我们错当成了刑警之类的人。那么,他为什么会犯下杀人罪呢?……通过这起事件,我仿佛清楚地看到了,在这看似平淡无奇的人世间的背后,隐藏着多么令人意想不到、阴森凄惨的秘密。那是一种只有在噩梦中才会出现的秘密。
旭屋的老板,是那种继承了萨德侯爵流派的、极其残忍的性虐狂。真是命运的捉弄啊,就在隔壁,他发现了一个有受虐倾向的女人。旧书店的老板娘也是个不亚于他的受虐狂。然后,他们凭借着这类病人特有的巧妙手段,在不被任何人发现的情况下,通奸了。……你应该能明白我说这是双方同意的杀人的意思了吧。……他们直到最近,还分别靠着各自正当的丈夫或妻子,勉强满足着自己那种病态的欲望。旧书店老板娘和旭屋老板娘身上都有类似的新伤,这就是证据。不过,他们显然并不满足于此。所以,当在附近发现了彼此都在寻找的人时,他们之间迅速达成默契也就不难想象了。然而,结果却是命运的捉弄太过了。他们那种被动与主动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使得他们的疯狂程度逐渐加倍。最终,就在那天晚上,引发了这起他们绝对不愿意发生的事件……”
我听了明智的这个离奇结论,不禁打了个寒颤。这到底是怎样的一起事件啊!
就在这时,楼下烟店的老板娘送来了晚报。明智接过报纸,看了看社会版,过了一会儿,轻轻叹了口气说道:
“啊,看来他终于受不了了,去自首了呢。真是奇妙的巧合啊。正好在我们谈论这件事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样的报道。”
我看向他所指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小小的标题,大概十行左右的内容,记载着荞麦店老板自首的消息。
(完)
原载《新青年》19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