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二、主体行动策略-约束机制:合约运行的全流程分析框架
三、合约缔结—合约实施—合约终结各阶段的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运行机理
四、结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首次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党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将政府购买服务上升到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高度,明确提出,“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2013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2020年3月1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我国已经基本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全覆盖,这既是我国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政社关系调整的阶段性突破。同时,政府购买服务本身是一个复杂的合约问题,其运行流程遵循合约运行的基本原理。从购买服务的微观层面而言,合约是有效的工具;从宏观层面而言,合约是当前探索性的机制设计。从合约运行机理分析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变革,有助于建立权力共享、资源互赖、责任分担的新型国家治理方式,突破原有的权威管控的政社关系,形成赋能型的社会治理体系;打破原有的科层制模式,形成嵌入式的治理结构,进而改变社会服务供给效能,为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提供新的探索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