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制度最早被赋予的是一种激励作用。但是近年来,学术丑闻频发,院士制度的特权、利益化、异化问题凸显。学者对如今中国院士制度所起的作用颇有争议,有很大一部分学者认为我国院士制度亟待改革,甚至有一部分学者持废除院士制度的观点,因此,很有必要对中国院士制度的激励效能加以研究。然而,目前学者主要通过定性分析、规范分析对院士制度激励效能进行分析探究,定量分析几乎处于空白。
在此,本专题以1985—2011年27年间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学部、化学部、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地学部、信息技术科学部和技术科学部六大学部的院士当选者作为研究对象,使用1985—2011年六大学部院士当选者于当选前后各五年发表后收录在SCI数据库中的论文数量作为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衡量指标,评价院士制度产生的激励效果。
中国科学院官方网站提供了数学物理学部、化学部、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地学部、信息技术科学部和技术科学部六个学部的所有中科院院士的简介,包括院士的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当选院士的时间、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以及主要的科研经历与获奖情况。本专题选取六个学部1985—2011年院士当选者作为研究对象。
学术论文作为一种科学研究成果,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活动的主要产出形式,现有研究大多把论文发表数量作为衡量科学家科研产出的指标。一般情况下,核心期刊的论文发表数量是科学家是否具备科学成就和科学贡献大小的重要测量指标,而在“科学奖励系统”之下,科学家的科学贡献大小成为科学奖励分配的依据,院士制度则是“科学奖励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核心期刊的论文发表数量作为衡量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指标也被广大学者所采用。
本专题借助Web of Science数据库以院士当选者的姓名作为关键词进行检索,获取六大学部1985—2011年院士当选者当选前后各五年 发表的SCI期刊论文,依据院士的研究领域等信息对论文进行手动甄别,并删去会议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最终获取每位院士当选前后各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将其作为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衡量指标。
经过数据筛选和无效变量的剔除,选取了504名研究对象,院士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1所示:
表1-1 院士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注:数据有四舍五入,故存在一定误差。
本专题从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衡量指标——SCI论文数量出发,通过对院士当选者自身、不同时期院士当选者以及院士当选者和院士参评落选者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判断院士制度的激励效能。
首先,在院士当选者自身比较方面,我们对1985—2011年每位当选院士当选前后各五年发表后收录在SCI数据库中的论文数量进行比较,从而对院士制度的激励效能作出总体判断,探究1985—2011年院士制度是否具有足够的激励效能。
其次,在不同时期院士当选者比较方面,我们首先通过对院士当选者基本情况与激励效能的显著性检验来确定“当选院士时间”这一变量对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影响是否显著。接着分别比较市场经济体制初建前当选院士和市场经济体制初建后当选院士在当选前后各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从而分析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具体情况。
在以上两方面的比较中,若当选后五年SCI论文数量与当选前五年SCI论文数量的差值为正数,则表明院士制度起到了激励效能,且数值越大,激励效能越强;相反,则表明院士制度并未起到激励效能,且数值越小,负向激励效能越强。比较、检验的方法主要包括配对样本 t 检验、独立样本 t 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等。
最后,在院士当选者和院士参评落选者比较方面,本专题在中国科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院士增选当选名单和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比较2003—2011年间五个增选年 中院士当选者(实验组)与院士参评落选者(对照组)在增选年前后各五年发表的SCI论文平均数量,计算出院士当选者后五年与前五年(包含增选年当年)SCI论文平均数量的差值和院士参评落选者后五年与前五年SCI论文平均数量的差值,并将二者相减,利用项目评估中“事前事后准实验设计” 方法计算出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平均净影响,从而衡量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产生的平均激励效能。具体公式如下:
在使用平均值进行研究时,常常会抹去个体差异性,使得研究结果不具有足够代表性,所以为了更加典型地得出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的激励效能,根据院士制度激励效能平均净影响分析中得出的院士制度激励效能转折点的结果,选取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的2007年增选年作为时间节点,通过对2007年当选的29位院士自身基本情况的分析,本专题在2007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中选取了29位与其学部、性别、年龄 、受教育程度等方面极为相似的院士参评落选者作为对照组(如表1-2所示)。通过比较院士当选者(实验组)和院士参评落选者(对照组)在2007年前后各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计算出院士当选者后五年(2008—2012年)SCI论文数量与前五年(2003—2007年)SCI论文数量的差值和院士参评落选者后五年SCI论文数量与前五年SCI论文数量的差值,并将二者相减,得出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净影响,以衡量院士制度是否在真正意义上对院士当选者产生了足够的激励效能。具体公式如下:
根据事前事后准实验设计的方法,若院士制度净影响值为正数,则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起到了相应的激励效能,且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的激励效能比院士参评落选者更强,数值越大,对院士当选者的激励效能越强;反之,则说明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起负向激励效能,数值越小,对院士当选者的负向激励效能越强。在院士制度激励效能净影响的计算过程中,本专题还对院士当选者增选年前后五年SCI论文数量差值和院士参评落选者增选年前后五年SCI论文数量的差值进行配对样本 t 检验,以验证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和院士参评落选者的激励效能是否具有显著差异。
表1-2 院士实验组与对照组基本情况(以2007年为时间节点)
续表
资料来源:中国科学院官方网站。
将504名院士当选者当选前五年与当选后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进行配对样本 t 检验,得到如表1-3所示的结果。从结果中可以看出,院士当选者当选前五年发表SCI论文数量的均值为34.41篇,后五年发表SCI论文数量的均值为42.90篇,后五年SCI论文数量与前五年SCI论文数量的差值为8.49篇,且具有显著差异( p 值为0)。这说明院士制度具有相应的激励效能。
表1-3 院士当选者当选前后五年SCI论文数量比较
我们使用学部、性别、籍贯所在地、受教育程度、当选院士时间、当选院士时的年龄、有无国外教育经历、有无多院士职称8个基本情况因素对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通过独立样本 t 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的方法得到如表1-4所示的结果。在8个因素中,“当选院士时间”对激励效能产生了显著影响( p 值为0),而其他7个因素对激励效能均不具有显著性影响( p 值均大于0.05)。
表1-4 激励效能影响因素显著性检验
由于在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具体情况分析中,只有“当选院士时间”这一因素对激励效能产生了显著性的影响,即在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以前(1985—2002年)和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之后(2003—2011年)的两个阶段中,院士制度的激励效能发生了显著变化,因此,我们针对“当选院士时间”作进一步分析,对体制初建前后院士当选者在当选前后各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分别进行配对样本 t 检验,得到如表1-5所示的结果。
从表1-5中可以看出,一方面,体制初建前院士当选者当选前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为32.62篇,当选后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为51.73篇,后五年与前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的差值为19.11,其值为正且具有显著差异( p 值为0),说明体制初建前的院士当选者当选后五年比当选前五年平均多发表19.11篇SCI期刊论文,明显高于总体分析时的8.49篇,院士制度有较强的激励效能。另一方面,体制初建后院士当选者当选前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为37.66篇,当选后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为26.85篇,后五年与前五年SCI论文数量的差值为-10.81,其值为负且具有显著差异( p 值小于0.05),表明体制初建后院士当选者当选后五年比当选前五年平均少发10.81篇SCI期刊论文,明显低于总体分析时的8.49篇,院士制度产生负向激励效能,且负向激励效能较强。
表1-5 体制初建前后院士当选者当选前后各五年SCI论文数量比较
为进一步探讨院士制度的外部性激励效能,本专题利用SCI数据库,比较了2003—2011年五个增选年中院士当选者(实验组)与院士参评落选者(对照组)在增选年前后各五年发表的SCI论文平均数量,从而计算出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平均净影响 [1] 。具体结果如表1-6所示:
表1-6 院士制度激励效能平均净影响
注:数据有四舍五入,故存在一定误差。
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平均净影响在2003年和2005年为负数,在2007年、2009年和2011年为正数。根据事前事后准实验设计的方法可知,在2003—2005年,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没有起到相应的平均激励效能,且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的平均激励效能比对院士参评落选者更弱,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产生了负向激励的效能,在2005年负向平均激励效能达到最高;2007—2011年间,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起到了相应的平均激励效能,且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的平均激励效能比对院士参评落选者更强,在2007年平均激励效能达到最高。这个结果与上文分析的市场经济体制初建之后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结果,既有相符之处,也出现了相悖的情况。
进一步地,通过比较29对院士当选者(实验组)和院士参评落选者(对照组)在选定时间节点2007年前后各五年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可以测量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净影响。
如表1-7所示,2007年院士制度激励效能净影响的数值均为正数且具有显著性,这表明在2007年这一增选年中,院士制度对每一个院士当选者都起到了相应的激励效能,且院士制度对每一个院士当选者的激励效能都显著强于与其配对的院士参评落选者。具体来看,在以2007年这一增选年为时间节点的情况下,当年中科院院士当选者平均比院士参评落选者多发表19.14篇SCI期刊论文。六大学部中,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平均净影响数值最大的为技术科学部,院士当选者平均比院士参评落选者多发表24篇SCI期刊论文;其次为化学部,院士当选者平均比院士参评落选者多发表22.8篇SCI期刊论文;再次为生命科学和医学学部,院士当选者平均比院士参评落选者多发表19.1篇SCI期刊论文;之后为数学物理学部,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平均净影响为15篇SCI论文;最后为地学部,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平均净影响为14.8篇SCI论文。由于信息技术科学部仅WYR院士一人当选,暂不做比较。
表1-7 院士制度激励效能净影响及其显著性检验(以2007年为时间节点)
续表
基于中国科学院六个学部1985—2011年院士当选者发表在SCI数据库中的论文数量对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分析与研究,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1985—2011年间,我国院士制度总体上起到相应的激励作用,具有较强的激励效能。1985—2011年间,504名院士当选者当选后五年SCI论文数量与前五年SCI论文数量的差值为正值且具有显著差异,院士当选者当选后五年比当选前五年平均多发8.49篇SCI期刊论文。这一结论支持了“院士制度起到了足够的激励作用”的观点,但这一数据分析结论仅是1985—2011年这27年间的总体结论,并不足以完全证明院士制度总是具有良好的激励效能。
第二,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以前(1985—2002年),院士制度起到了相应的激励作用,并具有较强的激励效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之后(2003—2005年),院士制度并未起到相应的激励作用,激励效能弱化甚至起负向激励作用,但从2007年开始,院士制度开始重新发挥出相应的激励效能。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作为院士制度激励效能变化的分界点”这一观点的学者大多是通过文献梳理、规范分析等定性研究方法得出的结论,而本专题通过对相关数据的定量分析证明了这一分界点具有较强的可信度。同时,本专题发现仅用这一分界点并不足以说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变化。
200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初步建立,市场经济深刻地影响着国家、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高层次科研领域也不例外。首先,市场经济所带来的“利益”“金钱”逐渐充斥高层次科研领域,院士制度首当其冲地受到了影响。“院士”这个称号对于“经济理性人”来说,不再是学术领域的最高荣誉称号,而是更多地变成了获取经济利益的高级跳板。在经济利益面前,院士中的“经济理性人”选择“学术让步于利益”。其次,随着院士制度慢慢成为一个不可动摇的终身体制,社会上对院士的追捧、附加的高级待遇与物质享受和来自外部社会的压力使得院士头衔所带来的灰色利益地带不断扩展。最后,院士增选过程中贿赂、腐败、造假等乱象的出现,导致院士当选者素质良莠不齐,院士当选者当选后的学术成果质量也很可能下降。2003年院士增选时,各方对院士的投诉数量达到了历年高峰,院士制度的存废之争也就此出现,这就对2003年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前后,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显著差异作出一定的解释。随着现行院士制度弊端的逐渐显露,我国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开始着手院士制度的改革,2007年提高了新增院士的准入门槛。自此之后,新增院士的整体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这也对2007年以后院士制度重新发挥激励效能提供了一定的解释。
第三,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的激励效能强于院士参评落选者。就2007年这一增选年的院士当选者和院士参评落选者的数据来看,院士制度对于每一位院士当选者都起到了相应的激励作用,并且这一激励效能显著强于院士制度对与其逐一配对的院士参评落选者。究其缘由,首先,院士这一学术荣誉性激励称号对大多数科学家的激励远远超过院士这一头衔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大多数院士仍然保持着“学术为先”的初心。其次,院士制度改革要求严格把关院士的遴选和管理体制,提高院士当选的准入门槛和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这些举措使得院士制度的激励效能得以重新发挥。最后,随着院士退休与退出机制的完善,院士不再作为一个终身荣誉称号,院士制度也将逐步回归它最为原始也是最为重要的作用——激励。因此,相比于还未当选院士的科学家来说,当选院士之后院士制度对其产生的激励效能,必然会使其产出更多且更具有研究意义的学术成果。当然,这仅仅是本专题通过比较2007年这一增选年增选的院士当选者和院士参评落选者之后所得出的结论,只是通过以点窥面的方法进行的截面数据研究,不具备足够的代表性,仅能证实2007年这一增选年中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产生了相应的激励作用,并且院士制度对院士当选者的激励效能强于院士参评落选者。
必须指出的是,本专题采用中国科学院院士发表在SCI数据库中的论文数量作为衡量院士制度激励效能的指标,然而在数据检索的过程中存在几大问题,导致数据收集方面存在局限性。第一,2005年以前,SCI数据库中中文姓名作者的检索主要是通过“姓氏+名字首拼”的形式进行的,可能导致一些非本人但“姓氏+名字首拼”相同的学者发表的论文也被纳入其SCI论文数量;第二,2005年以后,SCI数据库中中文姓名作者的检索改为通过“姓氏+名字全拼”的形式进行,可能导致一些当选前后五年跨2005年的院士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差异过大。
[1] 由于院士制度激励效能平均净影响的观测值数量过少,容易产生统计学误差,所以在此并未对院士当选者(实验组)与院士参评落选者(对照组)在增选年前后各五年发表的SCI论文平均数量的差值进行配对样本 t 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