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我国已实现了在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我们应当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胸怀国之大者,积极投身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伟大实践。根据党中央提出的规划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方向,到2035年以及2050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三农”工作的新篇章,这其中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抓好三件大事。
(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任务,推进农业现代化
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我国有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头等大事。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连续9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现在中国14亿多人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480公斤,远超国际公认的人均400公斤的粮食安全线,这是了不起的。但因人口增加和消费升级,粮食需求还在增长,粮食供求仍然是紧平衡。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在实际工作中要重点做到“坚持一个方针、实施两个战略、调动三个方面、处理好四个关系”,不断提升我国粮食生产水平和保供能力。一是坚持立足国内实现基本自给的方针。我国人口多、粮食需求量大,世界每年粮食贸易量仅相当于我国粮食消费量的一半,靠国际粮食贸易根本无法保障我国粮食安全。解决中国人吃饭问题的基本方针和路径只能是立足国内,将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二是实施两个战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必须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17亿亩粮食播种面积和14亿亩谷物播种面积的底线,同时还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耕地质量,紧紧依靠科技挖掘粮食增产潜力。尤其要推进种业振兴行动和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三是调动发挥三个方面的积极性: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科技人员研发推广积极性。四是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央地方都有责任,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负责,不能把责任都交给中央;要处理好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关系,粮食安全主要是销区的问题,要进一步落实销区责任,不能把粮食安全的责任都甩给主产区,要建立销区和产区的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要处理好政府要粮与农民要钱的关系,国家粮食安全责任在政府,而生产主体是农民,政府保障粮食安全,农民希望增加收入,既要教育引导农民顾大局,又要保证农民种粮不吃亏;要处理好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关系,“一手托两家”,既要避免“谷贱伤农”,又要防止“米贵伤民”。价格是指挥棒,适度提高粮食价格,才能激励农民种粮。总之,要不断完善支持粮食生产政策,不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二)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推进农村现代化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最重要的抓手就是乡村振兴。那么,如何推进乡村振兴呢?习近平总书记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概括来讲,就是“一转”“三总”“五振兴”“一行动”。“ 一转 ”就是进入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 三总 ”包括总目标、总方针和总要求。总目标就是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前我们主要讲农业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一个新的重大提法,要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全面进步。总方针就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优先发展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四个优先”的要求,以保障乡村振兴落实落地。总要求就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 五振兴 ”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来的,就是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以“五振兴”为目标和路径,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制定了清晰明确的乡村振兴任务书和路线图,即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实现产业兴旺;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及科技支撑,解决“谁来振兴”的问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支撑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设善治乡村。“五振兴”首要的是产业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 一行动 ”就是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具体抓手。这是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唯一上标题的行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了“1+8+3”的建设任务:“1”就是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8”就是道路、供水、清洁能源、村级综合服务、仓储物流、数字乡村、住房、人居环境八项硬件建设,“3”就是基本公共服务、村级组织、精神文明三项软件建设。经过持续努力,到2035年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成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以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
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从“三农”工作角度来讲,主要的、基本的途径就是持续较快增加农民收入,保持到2035年农民收入增幅“两个高于”(高于GDP、高于城镇居民)。从城乡关系角度来讲,就是要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民收入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农民收入增速连续十多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2020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 131元,提前一年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翻一番目标。2023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 691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39∶1,收入差距呈缩小趋势。这个比例还较高,发达国家一般低于1.5∶1,浙江省目前为1.9∶1。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我学习思考后认为需要做好五个方面:一是提质节本增效,把优质、绿色、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培育农产品品牌,让好产品卖个好价钱;抓节本增效,大力推广节水、节药、节肥、节电、节油技术,推广机械化、数字化,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人工、流通等成本;抓规模增效,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二是推进产业化,包括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还有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这些产业,延长产业链,拓展价值链,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业增值的效益。三是城乡一体化,很多时候农村的问题要到城里找办法,城里的问题要到农村找办法。一方面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另一方面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让符合条件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提高就业稳定性和就业质量,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同时使留下来的农村人口分享更多一些乡村资源。四是政策支持,加大国家财政对农业、对农民的支持力度,尤其是收入方面的补贴力度。发达国家农民的收入,40%甚至60%是靠政府补贴的,当然,我们国家农民多,不可能补助那么多,但我们的空间还是很大的。五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要进行评估,搞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改革,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农民得到更多的财产性收入。总之,要从农民收入四结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转型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综合发力,促进全面、较快、持续增加。
共同富裕,涉及地区、行业、城乡差距,其中最突出的是城乡差距。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是社会主要矛盾的突出表现。因此,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城乡居民生活差距,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也自然是“三农”工作的重大课题。为达此目标,需要城乡两端共同发力,我以为最重要的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前面讲到的内在动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另一个是外在助力,就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和财政转移支付。具体来讲,就是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关于公共基础设施,中央提出,开展乡村建设行动,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这是一个很重要很现实的目标任务,重点就是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问题。这方面近年来已有明显进步,要在城乡互联互通基础上不断提高水平。关于基本公共服务,这是缩小城乡差距最实际、最可感的方面,也是农民最直接、最普遍的关切。教育、医疗、社保等方向是统筹城乡,并逐步从制度接轨到标准接轨。城乡家庭财富无差别很难做到,不动产、金融资产可先不说,先使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条件、基本公共保障大体相当,让农民“过上城里人那样的日子”,真正有看得见、摸得着、日常化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样,人民群众共同富裕就有了更为实质的巨大进步,也可以说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了。
“三农”工作有许多,但这三件是“国之大者”,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强美富”(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如果这三件事办好了,短板补上了,农村主要矛盾和问题就解决了,国家现代化就有了更坚实的基础。所以,这三件事应该高度重视,抓住不放。
总之,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新时代,农业农村是充满希望的田野,是干事创业的舞台。我们要积极踊跃投身“三农”事业,牢记初心使命,以强农兴农为己任,知农爱农,真抓实干,奋力开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新局面,不断实现建设农业强国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