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即使我认为我跟他已亲密无间,他身上仍偶尔闪现神秘不可解的部分。
有一次在地铁站里,我们遇到了抢劫犯。时间已近午夜,月台上只有我和他等车,一个头发染成红色的高个青年远远走过来,他身穿撕掉袖子的T恤,露出两条用大块肌肉和文身装饰得很豪华的胳膊。
我并没起警惕之心,那人路过我身边,突然伸手来拽我的单肩挎包,理直气壮得就像从衣架上拿自己的外套。
如果他要钱包,或者手机,我就给他了,但背包里有电脑,那里存着多年辛苦拍回来的文物图片,还有没写完的论文,我尖叫一声,死死拉住背包皮带不放,那人扬手给我一拳,我应声倒地,脑袋嗡嗡直响,伽拉大吼一声扑上去。
我从没想到那个温和外表下,有这样勇猛的爆发力。那红发人被闪电般一拳打在脸上,连退几步,捂着脸,露出极惊讶的表情,显然入行以来很少受到抵抗,何况这抵抗来自一个跛子。只听嚓的一声,他手里亮出一把弹簧刀,威胁地朝前一刺,伽拉不退反进,手杖一抡,准确击在持刀的手腕上,刀子被打飞了,落到站台下的轨道里。
那人怪叫一声,挥拳打过来,伽拉晃身躲开,手杖顺势击中对方侧腹部,但吃亏在一条腿不便,发力时站不稳,反被那人一扑,合身倒地,两人在地上翻滚,打成一团。
在最混乱的时候,也能看得出伽拉打得颇有章法。其间有短暂一刻,他甚至占了上风,用膝盖和手肘压制住对方,另一只手挥出漂亮一拳,“砰”地揍在他脸上。
我猛然觉得这一幕很熟悉,在什么梦里见过似的……混战告一段落,红发青年寻到机会,兔子蹬鹰似的双脚一蹬,蹬在伽拉胸腹处,把他踹到一边,自己一骨碌翻身爬起来,一面骂脏话,一面掉头逃走,跑进月台入口,急促的足音远去。
伽拉喘着气去摸手杖,支撑站起来,手捂肋部,摇摇晃晃。我过来扶他,他端详我的脸,“嘴唇破了,别的地方没事吧?”
我仍因骇惧而颤抖,“没事。下次你不要……万一那人掏出的不是匕首是枪,怎么办?”
他微微一笑,好像淌血的眉脊和颧骨不是他的,“下次的事,下次再说。咱们去趟医院。我的肋骨断了两条,左边第四和第五。别怕,骨头没错位,用胸带包扎固定就行……”隆隆车轮声由远及近,隧道墙壁被车灯照亮,原本要上的那班地铁驶来了。
急诊处医生的诊断:“肋骨断了两条,左边第四和第五。骨头没错位,用胸带包扎固定就行了。用不用打石膏、用不用住院?女士,这是轻伤。这几天你抱他记着从背后抱就行了。”
从医院回家的出租车上,我问他什么时候学的打架。他倒是给了个答案,不过我现在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我觉得说服力有点恍惚。另一样让我惊异的,是他对受伤和疼痛的反应,镇定得仿佛那是家常便饭。我在心里试着解释:因为他曾在伤病中度过很多年,挨过很多刀和针线……那点疑惑一闪即没。谁会舍得怀疑一个刚为自己涉险负伤、脸色泛白的骑士?
第二天早起,我照照镜子,这样去伺候酒神,我会像是个被酒神醉后殴打的女奴,遂自拍一张,特意调了调照片颜色,让瘀青和嘴唇上的血口子看起来更鲜艳,然后把图发给博物馆负责人,告诉他昨晚遇上了劫匪。
很快博物馆的女主管打电话过来,反复确认我是被劫匪打了,而不是被家暴。她慰问我的伤势,最后还悄声承诺:“你随时可以找我帮忙。”听得我心头温暖。十分钟之后,我就告别了展品身份,办公室主任派另一个同事接手修复工作。
跟同事做完资料交接,她问:“有没有什么来自前任的忠告?”
我说:“有个秃顶老男人会在每周五下午来,站在最近的地方盯着你一边看一边揉搓他的乳头,我投诉过,但管理员说摸自己的胸不算性骚扰,你记着跟他比中指。地下一层的纪念品商店,可以吃免费曲奇。午休的时候,你去院子里的餐吧,跟咖啡师雅各布提我的名字,他会给你免费做一杯超级棒的手冲——我免费帮他修复了他奶奶留下的圣母像。还有……”我指一指脑门上还能看出痕迹的疤,“记住你跟观众之间不只有空气,还有玻璃。”
虽然伽拉说他不用照顾,我还是以此为借口,搬进他的公寓。他遵医嘱平卧休息,躺在沙发上看书,跟我弈棋,用熏火腿下酒。我买来颜料、画笔、画板,画出我想象中的残缺国王后、国王、王子,以及诊所里人们排队做手术的情景。
我们整天待在屋里,杂货店送来面包果酱和油浸蘑菇罐头,花店送来订的百合。我嘴角的瘀痕逐渐散开,变成紫红青黄混杂的一团。朋友们发来的泳池派对邀请、周末的登山野餐会等等,我都推掉了。他说:“抱歉,让你陪我一起禁足。你会觉得烦闷吗?我习惯了,但你……”
爱一个人要同时爱他的生活方式。我抢着说:“怪我,这个怪我,你出生时我就该在产房里。等你开始有了第一架轮椅,我就该推着你去花园,给你讲所有你看不见的东西,陪你在房间里玩乐高。”
他笑道:“听起来像《秘密花园》里的玛丽和柯林少爷……谢谢,可惜我年纪比你大,除非买通时间机器的管理员,否则即使你一剪脐带就狂奔过来,也没机会看我出生。而且比起乐高,我更喜欢拼图,几千块的拼图,越多越好。”
……一些甜美的蠢话,是不是?
我偶然跟一个出版社朋友讲起残缺国的故事,她看了我的画,表示很喜欢,邀请我跟伽拉把它完成,做一本图像小说。
于是我们有了新玩法,他把故事讲下去,由我来配图。有时我也提供灵感,有时他把自己构思的画面讲给我。
他说:
王子长大了,长成一个健康活泼的小男孩,有只假脚也不妨碍他一跛一跛地跑来跑去,跟侍童、仆人们捉迷藏。陪他玩的是最不健全的那群人,所以王子每次都赢,倒也不用靠作弊。
正像国王王后期待的那样,由于从小见到的人都有各种各样的残缺,他以为人都是这样,丝毫不觉得自己有毛病,也不因少一只脚而自卑。当然,没人敢告诉王子这些残缺的来历,否则就会被拉去做切掉脑袋的手术。
当某件事被严禁谈论,没几年人们就会忘记它的前因后果,只觉得做残缺手术是最正常的事,而且它对身体大有益处,全国人民都是主动去做的。
王子有一只镶红宝石的金子做的脚,陪父母出席庆典活动时用,一只轻便的胡桃木做的脚,平时练习骑马打猎时用。
到他能读书的时候,国内学者们已经写出一万册著作,论述残缺何以是哲学与美学的最高境界,诗人们创造了一万首诗,赞美身体上各种残缺的疤痕有怎样的诗意,描述美人脱下假肢、戴上假肢的动作如何优雅……
我说:“凡是单身的王子,必定需要娶位王妃,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那么残缺国的王子在哪遇到心上人?舞会上?御花园?还是博物馆里?”
“是在树林里。”
号角呜呜,人呼犬吠,狗群在马匹旁边跟着跑动,像一小片涌动的带斑点的海洋,猎鹰待在专门的马车里,驯鹰师跟在一旁不时打着呼哨,安抚猎鹰。国王出猎,八岁的王子骑一匹小马,跟在皇家猎手的队伍里。
中午,人们在林中空地搭起营帐,剖开猎获的牡鹿和兔子,把内脏分给猎犬,剥皮,洗净,架在火上烤。王子独自回到自己帐篷里。他在毡毯上坐下,脱掉左脚皮靴,解开小腿上的皮带,卸下木头假肢。
脚咣当落在一边,那一声让他心里舒服了点。假肢和小腿末端之间,垫着一块王后亲手缝的丝绸棉垫,不过皮肉还是磨破了,白绸布上面有斑斑点点的血。
男孩允许自己嘶嘶地小声呻吟一会儿,然后用一条腿站起来,单脚蹦着,跳到帐篷角落里,那里有一口木箱。
他掀开箱盖,准备拿一块备用棉垫,发现备用义肢、备用靴子和手杖之间,亮起一对眼睛。
他没吓得跌倒,也没尖叫,只是把木箱盖推到后面,让它全部敞开,往后跳一步,稳稳地立在一条腿上,说,出来。
钻出来的也是一个孩子,瘦高灵巧,头发比冬天的草地还短,脸脏成一层面具,一对灰绿色眼睛在帐篷的阴影里闪光。王子说,你是谁?在这儿干什么?
孩子大大方方地直视王子,说,昨晚我听继母跟我爸商量今天要把我带到森林深处扔掉,我觉得自己滚蛋比被扔了强,我会逮知更鸟,找甜浆果,给母狗接生,用柳条编马鞭子,还能教会你的鹦鹉说“殿下万岁”,而且我吃得比鹦鹉还少,你让我睡在马厩还是厨房都行。
王子静静听着,不置可否,他喜欢那对猫似的眼睛,但出于必要的矜持,他假装犹豫一阵,慢吞吞地问,你的残缺在哪?给我看看。
那孩子脱下裤子,在这里。王子盯着那双腿之间的空白,眼睛和嘴一起圆了。他没注意到大腿旁边攥紧发抖的手。
她说,你那儿有两颗果子,一枚鸟嘴,对不对?瞧,我什么也没有。
她赌这男孩从没见过另一性别的全貌。
她赌赢了。
他凑过去瞧,真诚地说,天哪,你缺了这玩意儿会不会不方便?你闻起来像块面包。为什么你的疤长得……长成了一道缝?他差点说出心里话“长得那么好看”,他背过一百首歌颂疤痕之美的诗句,此刻统统涌上心头。
她努力克制慌乱(虽然她只比他大一岁,但在这个年龄段,女孩多一岁能比男孩多出三岁的智慧),他离得太近了,温热的鼻息直吹到那一小块最敏感的皮肤上。她说,如果刚出生就……割掉,就会……长成这样,我能提上裤子了吗?
王子问,你有没有名字?
她想了想,摇头。打昨晚就没有了,我爸既然不要我,那我也不要他取的名字。
他说,好,我给你取个名,叫猫仔吧,我一直想养只猫,可爸妈总也不让。她眼珠一转。叫猫仔不如叫豹仔,豹子能跟你打猎,给你带回猎物。
男孩嘴里念叨“豹仔”,边念边琢磨,她已经以欣然上任的姿态,主动从箱子里拿出新的棉垫和木脚,蹲下身,来,我帮你装上。他只觉两个小手摸在他皮肤上,手指轻盈得像蜻蜓的脚,手心比绸缎还软,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日影在地板上无声移动。
我们像是沉浸在荡起涟漪的、熔化的黄金里,在一种丝绸般触感的愉悦的氛围中。花静默地吐出香气。时间踮着伶俐的足尖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