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韻》系韻書爲什麽不收“耿”的“簡”音、“荇”的“莧”音呢?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中古韻書,收了很多異讀,這從《切韻》就開始了。例如據伯3695、3696《切韻殘葉》,鍾韻殘葉“鱅”字下説“又蜀庸反”;於容反的“雍”字下説“又於用反”。漢字異讀很多,《切韻》不可能都收録。收哪些字的異讀,不收哪些字的異讀,可以根據《切韻序》裏面提出的“廣文路”和“賞知音”編纂原則來解釋。所謂“廣文路”和“賞知音”,是就爲《切韻》編寫時期讀書、寫作的人服務而言的,所以所收字音要滿足當時人的需求。“其”是“箕”的本字,《切韻》“居之反”不收“其”;“爲”在編寫《切韻》時,“薳支反”和“薳僞反”都非常常見,所以支韻給“薳支反”的“爲”注異讀“薳僞反”。後來的《切韻》系韻書,爲了更好地貫徹“廣文路”和“賞知音”編纂原則,所收異讀不斷增加。
即便如此,漢代以來的異讀,《切韻》系韻書仍然是所收有限。到《集韻》,據其《韻例》,“今所撰集,務從該廣,經史諸子及小學書更相參定”,“凡經典字有數讀,先儒傳授,各欲名家,今並論著,以稡群説”,所收異讀達到空前的程度,將“廣文路”和“賞知音”編纂原則貫徹到了極致。
韻書没有將漢代以來的異讀收羅一空,有兩種情況:(一)失收。拙作《從東漢高誘的注音材料看中古韻書未收的一些上古讀音》舉出《集韻》未收録高誘《吕氏春秋注》《淮南子注》的一些注音材料,就是明證。(二)有意不收。《切韻》系韻書不收“耿”的“簡”音、“荇”的“莧”音,就屬於這種情況。“耿”的“簡”音、“荇”的“莧”音,南北朝時期的幽州一帶還在沿用,但是一直到《廣韻》,“耿”的“簡”音、“荇”的“莧”音,都不收録。《集韻》收音,更是大量收録異讀。即便如此,它也不收録“耿”的“簡”音、“荇”的“莧”音。事實上,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韻文押韻,耕部跟元部一般不合韻。
這説明,《切韻》系韻書在收異讀方面,不是有聞必録、有見必録,而是有選擇的,它們收録異讀,强調收録“雅正”之音,太土的方音、不合正統讀書、寫作的人需要的那種世俗之音就不會收録,旨在爲當時的讀書人“廣文路”和“賞知音”服務。據鄭妞《詞頭“阿”音讀流變考》,從唐宋時期的格律詩以及宋元時期的古人音注來看,詞頭“阿”曾有過入聲的讀音,但是《切韻》系韻書不收録。再如唐代“枇杷、琵琶、葡萄”的第一個字讀入聲,《切韻》系韻書就没有收録。還有漢譯佛經中的一些字音《切韻》系韻書也不收録,“阿鼻”是梵語Avīcinaraka的譯音,也寫作“阿毗”,其中“鼻”讀平聲,跟“毗”同音。直到反映俗文學讀音的《元曲選音釋》才予以收録。例如《元曲選·來生債》第四折:“墮阿鼻老僧罪大。”臧晉叔《音釋》:“鼻,音疲。”《朱砂擔》第四折:“將那廝直押送十八層地獄阿鼻。”《音釋》:“鼻,音毗。”這也從一個側面表現出《切韻》音系是一種文學語言系統,追求雅正,這也是它後來成爲官韻的一個原因。
“耿”的“簡”音見於《三國志》裴松之注,《廣韻》編者當然知道這個注音,也知道“耿”改“簡”的故實,所以“簡”下注:“又姓……《蜀志·簡雍傳》云:本幽州人,姓耿。後音訛改爲簡。”《廣韻》認爲“耿”讀“簡”是一種音訛,從而不收“耿”的此讀。“荇”的“莧”音,已遭顔之推的嘲諷,陸法言當然不會收進《切韻》一書中。這説明,《切韻》編者和後來的增修者知道“耿”有“簡”音、“荇”有“莧”音,它們不收進《切韻》系韻書,是有意爲之。
爲什麽有意不收?在我看來,主要不是因爲此音行用的地域極爲有限,而是由於如下兩個重要原因:(一)不合《切韻》的審音方針。“耿”的“簡”音、“荇”的“莧”音,如果加以收録,就會導致一些讀音有别的韻相混,即庚耕跟山删混、青跟先混等等,不符合《切韻》“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選精切,除削疏緩”“剖析毫釐,分别黍累”的編寫方針。(二)不合具體的收字原則。我們要區分分韻和歸字,這是兩個相關而又不同的内容。在具體收字方面,《切韻》要收那些得到一般讀書人認同的正音,也就是古今注家一致認可的音,不收那些没有得到認同的不規範讀音,《切韻》不收“耿”的“簡”音、“荇”的“莧”音,在於這樣的音没有得到一般讀書人的認同,我們看兩漢以訖南北朝的押韻,以及高誘等人的注音就可以知道,耕部字幾乎没有跟元部字合韻、混讀,《顔氏家訓》還挖苦“河北”人士“荇”讀“莧”音,這説明耕元相通没有得到讀書人的承認,所以《切韻》不收録。
因此,《切韻》系韻書不收“耿”的“簡”音、“荇”的“莧”音,這不能作爲《切韻》編寫是以洛陽音或金陵音爲基礎音系的證據。拙作《〈切韻序〉試讀兼及〈切韻〉音系性質問題》明確論證《切韻》音系是一種綜合音系,陸法言《切韻序》談到諸家在長安論韻時,提到的五家韻書,“北朝幾乎都是跟他們同時代的燕趙一帶學者編的韻書,可能是因爲他們或者時間早,或者是作者的家鄉距離洛陽較遠,因此分韻已經是較細了,理想的韻書用它們來做主要參考,易於操作”。這話跟《切韻》系韻書不收“耿”的“簡”音、“荇”的“莧”音没有抵牾之處,《切韻》不收“耿”的“簡”音、“荇”的“莧”音,正好符合《切韻》的編寫方針。
在古代漢語中,民族共同語不會以某一個地點方言爲基礎,而是在北方話共同的音變基礎上形成一種共同語,這在語音、詞彙、語義、語法的演變上都體現出來,表現出漢語演化的系統性。這種語言演變模式,跟印歐語以某一個地點方言爲民族共同語的基礎是大不相同的,它的形成,跟一萬幾千年、兩萬幾千年以前漢族地區就進入農耕社會具有深刻的淵源關係。從這個角度説,《切韻》《中原音韻》不可能以某個地點方言爲音系基礎,它們的編寫不是爲方言區的人口語會話服務的,而是爲讀書人審音及作家從事文學創作服務的。後來於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1920年改訂的“注音字母”,也是綜合古今南北形成的一個綜合音系。這套注音符號符合古代韻書確定音系的原則,但對於深受歐美影響的中國來説,跟當時確定音系的潮流格格不入,於是在1932年,正式以“新國音”取代“老國音”,漢語改采北京音爲標準,但仍保留三個符號來標注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