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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头马上:那些跨界的大拿们

人们常喜欢说一句话: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话当然是非常有道理的,原因大概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人们对有兴趣的事情会很自然地付出更多努力而不觉得辛苦,也就更不容易放弃;另一方面,兴趣这东西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一般而言建立兴趣的过程都是心理上所谓“正反馈”的过程,也就是说,接触到一个东西,在尝试的过程中不断得到鼓励和成就感,才能真正建立起稳固的兴趣。人类的大脑是非常讨厌挫败感的,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精力和时间的浪费,我们的祖先在漫长的进化中早已知道了这一点,因为那些把时间花在自己不擅长事务上的远古先辈更容易被自然选择淘汰。所以,如果你会对一门学科自然地产生兴趣,那多半说明你确实比较擅长它,别犹豫,就抓住它一直喜欢下去吧。

对学霸们而言,这种一上手就令人愉快且迷恋的感觉当然更为明显。但他们常常也会面临另一个问题:过人的才智让他们有着更多的兴趣方向和更多的选择,那么到底应该选择哪个专业,就很令人烦恼了。万一选择错误,本来这世上可以多一位开创时代的天才,结果只出现了一个还不错的专家,那不是对不起全人类吗?

只要稍微想一想,弗里德里希·高斯差点儿跑去当了个语言学家,就让人觉得不寒而栗对不对?幸好人的一辈子很长,而专业这东西——嘿嘿,可以换嘛。

要说辗转多个专业的大拿们,不妨从195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说起。那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伯特兰·罗素,他是一位数学家,《数学原理》的作者之一,对20世纪的数学基础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等一下,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一位数学家,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儿别扭?

那要是我再告诉你,他最畅销的一本书是《西方哲学史》呢?

罗素擅长许多领域,而他最擅长的一件事就是发表意见。有史以来,可能再没有哪位思想家会像这位第三代罗素伯爵一样,在半个多世纪的漫长时间里,一直不停地、全方位多层次地,有时甚至还前后矛盾地向全人类提供各种孜孜不倦的告诫了。他写作的领域简直包罗万象,起码出过68种著作,甚至曾经在报纸上写过“唇膏用法”和“如何选择雪茄”之类的专栏文章。从诺贝尔奖创立以来,要是说有哪位文学奖得主的码字数量能和如今的网文大神相比,我看也就只有这一位了。

至于罗素为什么这么高效、这么渊博?为什么没有他不会写的事儿?这首先是因为他确实很聪明,想想如果没有超凡的智力,怎么干得了他这活儿?其次嘛,就是他特别喜欢领稿费的感觉。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他随身有个小本子,上面记着自己领到的每一笔稿费。每当心情不好,或者工作不顺利的时候,就掏出本子来一笔笔清点,翻阅过一遍之后立刻可以抖擞精神,重新投入高效工作中,屡试不爽。

当然,要我说,倘若列位看官从故纸堆里翻出罗素写的“唇膏用法”专栏,建议还是不要照做为佳。因为他终究还是地球人类(火星人的故事我们后面会专门说),虽然在文章里表现得冷静睿智无所不知,但我确实怀疑他在处理日常事务上的常识,他可并不是没有“囧”事儿流传呢。

比如说,作为一个英国贵族,罗素当然是很喜欢喝茶的。但是他完全不会泡茶,每次太太一出门,这位伯爵大人就没茶喝啦。为了这事儿他们不是没想办法,比如太太出门前会在厨房里留下纸条,详细写明泡茶的工序,从“首先,把装好水的壶放到炉灶上……”写起。可是罗素先生超强的学习能力就不是用来针对具体烦琐的现实事务的,他一贯只对抽象智力无比酷爱。所以等太太回家,看到的厨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惨不忍睹,另一种是压根儿没用过。那她会选哪一种还用说吗?还是让思想家留在思想里吧。

罗素一开始是以数学家的身份出道的,导师是怀特海。说起来这师徒俩可也真是有缘分:罗素在三一学院的时候应考数学奖学金 ,怀特海是主考官之一。罗素自己后来承认,当时他并没有多么热爱数学,只是受到了一些特别擅长考试的老师的培训。他考得不错,但是当时还有另外一位考生成绩更好,按理说应该录取那一位,可不知道为什么,怀特海就是觉得罗素合眼缘,跟他一起做研究一定挺有意思,必须把这个小子弄到手!于是怀特海干了件你一定想不到的事儿:他把成绩更好的那位同学的成绩单悄悄烧掉了!于是,罗素被怀特海收入麾下,师徒两人确实合作愉快,做了不少有意义的工作,从数学到逻辑学再到哲学。至于被淘汰的那一位……只能说,人生在世,有时的确是要靠运气的。

反过来,念完人文学科再转型变成科学家的学霸其实更多,不过这种转型就绝不是无缝切换了,而且有时还会不幸沦为后人阴谋论的段子。一个例子是路易·德布罗意,老是有人把他当成是没受过严格训练的“民间科学家”典范。传说他的博士论文只有区区几页纸,里面基本没涉及数学,然后还由此得到了诺贝尔奖——别开玩笑了,这根本不是真的,不要因为人家是个学历史出身的“富二代”公子哥儿就觉得人家数学一定不好成吗?

说起这位第七代德布罗意公爵殿下,那就是天资太过聪明,可选择的范围又太大,以至于一开始没能发现自己真正兴趣所在的典型了。他大学入学念的是中世纪史,后来又转去学法律,快毕业了才发现,哎呀,我的真爱原来是理论物理啊。

让德布罗意发现自己真爱的功臣是两本书:大数学家庞加莱 写的《科学和假设》与《科学的价值》。自从读完这两部巨著之后,他就开始学习理论物理——对他来说这很方便,他哥哥就是位物理学家,后来两兄弟合作写了好几篇论文。不过这时候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身为贵族那是一定要上战场的 ,所以他一直到战后的1919年才开始进博士班去念理论物理。念得确实有点儿悠然,花了整整5年才完成论文,而且这篇论文一写完,他作为一个物理学家的创造力好像也就告罄了。不过这篇论文可了不得,它的题目是《量子理论研究》,任何一位读者都一定会在考试里遇到他提出的观点,那就是物质的“波粒二象性”。不过和传闻不同,这篇论文内容其实非常扎实,足有70多页,里面涉及了一大堆复杂的数学内容,区区几页纸的那是答辩摘要。德布罗意的导师保罗·朗之万是当时法国的头号物理学家,他拿着这篇论文看来看去都没什么把握,无法给出评价,只好寄给爱因斯坦寻求帮助,爱因斯坦读完之后立马就把德布罗意推荐去了柏林科学院。在那时候,德国是物理学的中心和前沿,于是德布罗意的名字开始为人所知。不过诺贝尔奖的颁发自有其规则,并不是提出一个惊天动地的理论就可以获奖,直到后来实验物理学家发现电子的衍射图谱果然与X射线一模一样,德布罗意才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学奖。所以说,专业的差异根本不是事儿,只要自己真的想学,总是有机会做出成就的。

即便是到了现在这学科划分越来越精细,动不动就让人觉得隔行如隔山的时代,也还是有一些转型的学霸做出了不起的成就。比如2003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安东尼·莱格特,他原本的专业是古典语言学,大学期间经历的是严格的古希腊语和哲学的训练,但这也并没有妨碍他后来专攻低温物理,从理论上解决了关于氦-3奇妙行为的谜题——没错,就是在月面上含量丰富、老是有人惦记着要把它弄回来充当清洁能源的氦-3。这东西已经为物理学家们带来了两次诺贝尔奖:一次是颁给莱格特他们的理论,另一次是在1996年颁给三位实验物理学家对氦-3的超流状态的实现。超流体是个非常有趣的东西,真正的“兵无定势、水无常形”,你把超流状态的液氦装在陶瓷杯子里,它就会穿过陶瓷上的微小空隙全部漏出来;把它装在玻璃烧杯里,它会沿着杯壁向上爬,一直到全部流出来为止。只不过,要让氦-3达到超流状态,必须把它冷却到0.0027开尔文以下,也就是非常接近绝对零度的状态才行。然后呢,这种冷却技术又带来了1997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华裔物理学家朱棣文是分享那年这个奖项的三位物理学家之一。

说起来,莱格特的这种“转行”倒是挺符合跟热有关的物理学的传统。从热学作为一门学科出现以来,关于热的本性的那些最基本的工作就全都是由“业余”物理学家做出的。比如,发现比热容的布拉克是一位医生和化学家;提出能量概念的迈耶也是位医生,启发他灵感的是人体静脉血和动脉血的不同颜色;发现热是一种运动而不是一种物质的伦福德伯爵 ,是位军人兼冒险家;至于发现热功当量和能量守恒,并最后发展出热力学第一定律,名字被拿来当作能量单位的焦耳,他是个开啤酒厂的啤酒酿造师!这种情况大概一直持续到开尔文勋爵大人 出现才得以改变,不过似乎改变得也没多么彻底。这位学霸与其说是一位专业的物理学家,不如说是一位专业的发明家,他一生中注册的专利达到了69项,是第一位通过申请专利而发财的科学家。让他获得人生第一笔财富的是电报机的发明,而他之所以得到勋爵的头衔,也是因为对电报工程做出的贡献。

专业的转换有时候不单单是由于个人兴趣的转移,还关系到时代的变迁。比如在20世纪中叶,生物学开始取代物理学成为发展最迅猛的科学,不断地有新的发现和成果在这个领域出现,吸引了一大批物理学界的聪明头脑。首先对生物学发生兴趣的是薛定谔,别误会,这儿可不是指他和他那只著名的猫。虽然薛定谔在社交平台的碎片段子里给人留下的印象,经常是“虐猫狂人”薛定谔,但那只是一个思想实验而已,目的是指出当时的量子理论主流假说中的一个矛盾,跟现实中的任何一只猫咪都没有关系。薛定谔真正与生物学发生联系,是在他做了一系列名为“生命是什么”的讲座之后。这一系列讲座对遗传分子的特征做出了许多理论性的推测,讲座的内容后来被整理成同名的书籍出版,堪称史上第一部关于生命本质的畅销科普著作,影响了整整一代生物学家。后来发现DNA双螺旋结构的詹姆斯·沃森就说过,正是《生命是什么》这本书让他对基因产生了兴趣,要不他早就老老实实去当个鸟类学家了。

同时代的另一位物理学家则堪称直接启发了氨基酸编码的发现,他就是乔治·伽莫夫。伽莫夫也是一位跨界跨得三头六臂的人物,他作为一位物理学家最大的成就当然是关于宇宙大爆炸早期的原子核合成,也就是“太初核合成”的理论,不过让人印象最深的还是他“科学顽童”的形象。太初核合成的论文挑在了4月1日愚人节发表,作者原本是伽莫夫和他的学生阿尔菲,但是伽莫夫一时顽皮,非要拉上朋友贝特来一起署名,还特别要把自己的名字排在最后面。他的理由很简单:咱仨的姓刚好跟希腊字母的头三个——α、β和γ 谐音,论文的内容讲的又正好是最早的原子核,这不是很合适吗?这种近乎淘气的幽默感让他不但在物理学界大有作为,还成为科普界的一代宗师,毕生出版的25部著作里有18部都是科普畅销书,其中的《物理世界奇遇记》更是不知道让多少人一下子知道了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伽莫夫关注到氨基酸编码完全是出于偶然:他其实是去“蹭会”的。当时生物界赫赫有名的冷泉港实验室 召开了一个研讨会,主持人是“分子生物学之父”德尔布吕克,他和伽莫夫在哥本哈根研究所共事过。什么?你问德尔布吕克为什么会在哥本哈根研究所出现?因为他原本主修的是天体物理和理论物理呀!所以他也是一位跨界的典范,开创了以物理学方法来研究生物学的“生物物理学”这个分支学科,直接影响了薛定谔跑来生物学这边玩票。德尔布吕克为了这个会特别邀请了一些物理学家,会上沃森和克里克做报告介绍了他们发现的DNA双螺旋结构。不得不说,生物学家和物理学家的思路确实不一样,伽莫夫一听,哦,DNA链上的核苷酸一共有四种,它们组成氨基酸,这不就是个排列组合吗?嗯,不同的氨基酸在蛋白质里出现的频率各不相同,蛋白质里的核苷酸呢,也可以测出比例来。这……这就是一套密码嘛!

读过福尔摩斯的都知道“跳舞的小人”,不同姿势的小人代表不同的字母,一旦我们确定这些小人组成的是一篇通顺的文章,那么就可以按照字母出现的频率来推测哪一个小人对应哪一个字母。伽莫夫是头一个把密码学这一套用在氨基酸上的人,他会后马上写信给沃森和克里克解释了自己的想法。当时伽莫夫对化学和生物学堪称一窍不通,里面许多细节都是错误的,但这个新鲜的思路,让沃森和克里克很快推算出了真正的“遗传密码”。

伟大的头脑都是相通的,真正的科学亦然。在科学史上,从一个学科跨界到另一个学科,或者从一个专业跨界到另一个专业的学霸实在太多,几乎成了一种常态。居里夫人先后拿过诺贝尔的物理学奖和化学奖;瑞典眼科医生古尔斯特兰德在同一年里被生理学或医学奖和物理学奖提名,他谢绝了后者,接受了前者。不过前面这些学霸跨来跨去至少还总是留在脑力劳动的范畴内,您听说过从数学界跨界到……呃,杂技界的吗?

数学怪才保罗·爱多士的好朋友数学家罗纳德·格雷厄姆(他的正职是数学家,兼职……大概算是爱多士的保姆),管理着AT&T公司的贝尔实验室,差不多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好的数学家之一。这位先生大学时曾经是马戏团的成员,还是“世界耍球协会”的前主席,最高纪录可以同时在手里抛着6个球,差点儿向7个进发(当时的世界纪录是9个)。他跟爱多士讨论数学问题的那幅景象可真是吓人:一个一杯接一杯不停地灌着咖啡,一个时而倒立时而翻着跟斗,有时还会从书房转移到后院,因为那里有格雷厄姆心爱的蹦床,偶尔在蹦床上来个后滚翻三周的时候他会忽然找到解决问题的灵感。别人工作之余的放松一般是散个步什么的,他的放松方式是在蹦床上苦练反身翻腾720°加转体720°。可惜这项绝技他好像始终没能练成,不过按照格雷厄姆的说法,数学和杂技有相通之处,都需要摒除杂念,专心致志,然后在你还没有察觉的时候,进步就发生了。

其实一切的成功都是这样。 7XeURKSYoZpak2goOZAc1YxKBNsnHoWkw53/T/E0J9XmpIoNnF+NnOw2b2uGds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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