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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的配伍

除了剂量的控制,药物的配伍是安全使用毒药的另一项重要技术,这一概念早在汉代已清晰可见。药物配伍的规则已显现于此前讨论过的《神农本草经》的书写结构之中。该书把365种药分为三类,每一类药属于特定的等级:上药为君,中药为臣,下药为佐、使。然后,文本建议药物配伍时采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的方案,也可以是一君,三臣,九佐、使。 有效的治疗就像成功治理一个国家,需要其成员的相互合作。

药物配伍与官僚组织的对应提供了一个鲜明的例子,揭示了政治思想对古代中国医学写作的强烈影响。 汉帝国树立了一种意识形态,它根植于宇宙、国家和人君身体之间的共鸣关系。在这种天人感应的体系下,君主应该使其身体与宇宙的运作模式保持一致,并取法这种模式来治理国家。天人感应不仅保证了人君身体的活力,而且促成了政治身体的稳定。 [4] 因此,汉代的医学著作充满了政治关联性。例如,《黄帝内经》为十二脏腑冠以官职:心者,君主之官;肺者,相傅之官;肝者,将军之官;等等。只有这些职官和谐工作,才能维持身体健康。 汉代本草著作中的药物配伍是这种关联性思维的又一个例证。当身体处于紊乱状态时,为了恢复健康,就要派出相互协调的药物/职官。

但是,向政治看齐并不是汉代认识药物之间关系的唯一途径,另一个引人注目的方案是“七情”,它用人际互动比拟并定义药物之间的关系。《神农本草经》将七情描述如下:药物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 除了第一种类型指单一药物疗法,其他六情定义了有不同效应的药物配伍,从相互促进到相互灭杀。“情”这个字值得我们注意。与上文讨论的政治组织不同,它指向人与人的关系。在先秦两汉的思想中,“情”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其在汉代学者的争论中呈现出多样的意涵。一些人认为“情”描述的是一个人需要合理控制的情感,另有一些人则认为“情”是人们为了使自我和宇宙的运转模式保持一致,而自发地对特定情况作出反应的方式。 “情”在《神农本草经》中另有不同的意涵:它不是指在个人层面上的情感或自发反应,而是描述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因此,“情”在汉代药学著作中是一个涉及关系的概念,换言之,药物没有固定的特性,其效果会因为与之协同发挥作用的其他药物而有很大差异。

下面我们来仔细地看看这些药物关系。在《本草经集注》中,陶弘景对这些关系做了进一步解释,并列出了141种药物,指出每一种药物的七情配伍。 除开单行,前两种“情”,即相须与相使,指的是两种药物相互增进药力的关系。在相须的情况下,第二种物质对于药物发挥作用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陶弘景常指明这些必要的物质为火、水或酒,表明了药物炮制的重要性。至于药物相使,指第二种药可以提高第一种药的活性,尽管它对疗效来说并不是至关重要的。有时这种情况会用到两种毒药,如钩吻与半夏配伍。有时寻常物质也被用作“使”,如大豆为有大毒的草药狼毒之使。 陶弘景评述说,药物相须、相使,不必同类,犹如烹调时鱼、肉、葱、豉共相宣发。

后四种关系——相畏、相恶、相反、相杀——指通过第二种药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来约束第一种药的效力。虽然《神农本草经》不鼓励在遣药组方时采用相恶、相反的配伍,因为它们会削弱药物的力量,使其失效,但是陶弘景不认为这是金科玉律。他说,即使两位将领互不喜欢,他们仍然可以联合支持同一个政权。与此相似,虽然两种药物的效力会减弱,但它们仍然可以一起惠及身体。 陶弘景还指出了相恶与相反之间的微妙区别。在相恶的情况下,抑制作用只是单向的——牛黄恶龙骨, [5] 而龙骨得牛黄更良。陶氏用人作类比来解释这一点:“彼虽恶我,我无忿心。”相较而言,相反是双向的——两个“人”互为敌人。例如,雌黄和胡粉 [6] 相遇后会变得“黯妒”,结果胡粉变黑,雌黄也变色。 说到毒药的使用,最相关的是相畏的配伍,它指的是需要第二种药来减缓但又不抵消毒药的效力。例如,陶弘景强调,无论什么时候用半夏都必须加入生姜,以抑制其毒性。 否则,半夏便太过危险,不能摄入。

最后,相杀指两种药物的活性都被消灭。此种配伍显然不具备治病疗疾的价值,其实际目的是用解毒剂来对抗毒药。中国传统药学除了认定毒药的医疗用途,也指出了多种类型的中毒并提供了治疗方法。事实上,陶弘景在其著作中列举了一系列解毒剂,用来治疗因动物攻击(蛇咬、蜂蜇等)或误用猛药而中毒的病例。 正因如此,使毒药“畏”的物质和那些能“杀”毒的物质重合,例如甘草、大豆、生姜、人参和蓝汁等。剂量很可能是让这些物质以两种方式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除了剂量控制与药物配伍,中国早期的本草著作还讨论了影响药物使用的另外两个因素。首先,剂型十分重要。据《神农本草经》所述,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兼宜者,每种药物根据其药性选择合适的剂型。 一般说来,汤剂发挥药效比丸剂、散剂更快,因为前者容易被身体吸收。因此,有毒药物经常制成丸散服用,以防止对身体的打击过大。陶弘景认同这样的理念,列出了一系列他认为不宜入汤酒的药物,其中有许多是毒药。

其次,药物的效果因具体的身体状况而异。陶弘景在其《本草经集注》中指出,虽然药性是决定疗愈力的基础,但医家亦应注意病人具体的身体状态。例如,他们需要考虑一个人的身体是虚或实,由此需要补或泄; [7] 考虑男女老少、苦乐荣悴,还有病人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方式。所有这些个体特征都可能影响药物的作用。为了支撑这一观点,陶弘景举例说,当时的名医褚澄治寡妇、尼僧的方法不同于治妻妾。在该病例中,女性的性活动改变了自己的身体,以至于需要调整疗法。 tTb73HRXnk53vfcRRE7+N9IZO44jO2R4hVl/PFIUv81A+EmBaLq4nsWcWxnXFm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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