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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自体与自体客体

自体概念经过后科胡特时代的发展已经不再是一个描述心理结构的概念,而是代表一种在自体客体环境中的真实体验,因此我们在当代文献中已经较少看到这个词的独立存在,而通常是一些词组,比如,自体状态(self-state)、自体经验(self-experience)、自体感(sense of self)、自主性自体(agentic self)或自主性(self-agency)。

这种变化让学习者不再纠结于抽象的概念,以及以一种一元视角(单人视角)来研究自体,而是以一种体验的方式来感知自体的存在及其发展规律。这其中更重要的是单人视角向双元视角的彻底转换,即对自体的理解是对自体在自体客体经验下的理解,这从本质上决定了一个咨询师的身份定位——咨询师将作为一个自体客体经验的重要元素参与整个理解过程,而不再是一个依据理论和技能来完成探索和解释的旁观者。

同样,对于“自体客体”的解读也从聚焦概念回归到关注真实的体验,文献和交流中也通常不再单独使用“自体客体”这一词汇,而是更多使用自体客体经验(selfobject experience)、自体客体移情(selfobject transference)、自体客体功能(selfobject function)、自体客体回应(selfobject response)、自体客体情境(selfobject context),等等。

从心理学视角意识到一个人的存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观察,另一种是通过体验。所有通过观察所获知的被称为心理现象,比如情绪、行为,而通过体验所获知的是对心理现象的理解,即意识到一个人的存在意味着知道其心理现象背后有一个驱动力存在,这个驱动力也被称为动机或意图。换句话说,理解意味着我们可以感知到一种内在动机的存在,而不理解往往意味着我们还无法“看见”内在动机。

内在动机通常处在更深的层次,指向的是驱动一个人思考和行动的精神世界的核心。而所有的理解必须触及这个层面才能完成,也就是说,心理学要探索的是“为什么”(动机)的问题,而“是什么”(心理现象)只是理解问题的线索。例如,虽然我们可以用“投射性认同”来描述一个人的内在机制,但我们需要回答的是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在哪种内在状态下才会启动这个心理机制,而回答这个问题仅仅靠观察是不够的,还要通过体验即共情。这里暂不做展开,我想在此申明的是启动体验将是学习心理学的一个必经之路和目标所在。心理学概念不得不以抽象的词汇呈现,而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在体验中获知其意义,而不是更多地通过思考来学习和掌握它们。

“自体”的概念会让我们遇到这样的困难——越用抽象的词汇解释它,它就越难以理解,因此我们看到自体心理学的创立者海因茨·科胡特(Heinz Kohut)本人一再强调他既不想也难以为“自体”下定义。想必他尽管需要借助概念和原理来建构自己的学说,但他的本意一定是让我们学习怎样“懂”一个人而不是照本宣科。作为学习者,我们也只有体验到“自体”的存在才会在实践中运用它,我们从自体心理学家那里学到的根本也正是怎样通过共情达到理解的目的。 avS5vAPsTBN1t/eXBBk26PikNThvYH+cGdRrFPTzh+YG5gduRMUrW48EbLPWoX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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