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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及发展变迁

一、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1.基本概念

(1)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可见对其的高度重视。作为国家战略,它关系到国家发展的总布局,也是国家发展的核心和关键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关系到我国能否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以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为路径。乡村发展必须依赖于有地方特色的产业支撑,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体系;生态宜居是指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科学合理地利用生态资源和人文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传承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使乡村社会互帮互助、乡邻友好、乡风文明;乡村治理就是在法治、德治和村民自治三者相结合的基础上,让村民树立法治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用乡规民约与优秀的传统美德去规范村民的行为举止,如:通过开展各项文化活动,发挥中国历史悠久的“文治教化”传统之优势,使广大人民群众不仅可以享受各种文化成果,还能起到社会治理的作用;让老百姓都能过上好日子,实现生活富裕的目标,是党和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出发点和归宿。而本书的研究,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不仅能够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书化需求,还肩负着社会治理的作用,同时结合时代特点、现代农业的特点,发展文旅产业以带动村民致富,这些都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很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我国公共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政府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二是各地区农民长期生活习惯形成区域特色的公共文化。具有公共性、均等性、多样性、政治性、生产性、精神性、外部性等基本属性,具体如表2-1:

表2-1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属性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性、均等性。决定了政府在其建设与发展中承担着主要的责任,可以确保依法建立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满足农村村民基本的文化生活为目标,着眼于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素质和文化水平,既给公民提供最基本的文化精神享受,也是维持社会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文化基础与条件。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多样性。由于政府供给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低效率性,难以及时满足公民多样性、差异性的公共文化需求,应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以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政治性和精神性。在内容选择上,应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坚持文化发展的“二为”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歌颂真、善、美,揭露假、恶、丑,以文化服务净化人的灵魂,陶冶人的情操,激励人民群众为建设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生产性和外部性。即公共文化服务是积累精神资本、促进人力资本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民族素质、激发民族创造活力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公共文化服务直接为公众服务,具有全民性和健康文化价值的导向性,其存在和发展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于提高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2.农村公共服务的相关理论

(1)马克思主义农村发展理论

农村的发展问题是全社会需要面对的共同话题,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十分重要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农村发展理论主要体现在对“三农”问题的阐述上,不仅关注人的发展,更关注城乡一体化。 马克思主义农村发展理论高度重视农村的发展,也十分注重农民的利益与权利。并指出,农民是农村与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同时也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斗争的同盟军。因此,要极大地去满足农民对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以及政治文化的需求。 除此之外,还应该对农民群体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文化教育引导农民不断摈弃和转变愚昧落后、保守的观念,自发地接受新事物的出现,并且主动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从而提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全方位发展。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认为在最先进的国家应当采取“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 为了让农民能够坚定个人的政治立场,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需要增强对无产阶级的思想教育,这样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也倡导积极的文化政策,即通过全民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还包括教会农民农业科技知识,学会科学种田,以提高农业技术,并教育农民学会做文明商人。

1949年以来,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为首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农村发展理论为指导,结合中国实际,对如何解决农村发展问题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农村发展理论,在实践中也取得了巨大成就。自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对于如何培育新时代的农民,党和国家做了积极的探索。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之一,这些都得益于马克思主义农村发展理论的指导,即“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物质文明的建设也要受破坏,走弯路” 。为此,需要加大农村文化投入,弥补历史欠账,推动城乡之间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设施的科学布局以及公共文化产品的平等供给,让广大农民也能享受到与城市村民同样的文化服务。

(2)新公共服务理论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由登哈特 夫妇提出的,该理论在批判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形成,将公民置于整个治理体系的中心,强调政府的职能不是掌舵而是服务。新公共服务理论推崇公共服务精神、重视公民在国家中的身份与权益,重视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沟通、合作与共治;政府或公务员的首要作用是帮助公民表达并实现公共需求与利益,而不是控制或凌驾于公民的权利之上。根据新公共服务理论,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角色是政策制定,而不仅仅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都要注重诚信,需要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进行改革,而不是单纯的企业管理理念。新公共服务理论吸收和继承了民主治理的理论,同时将新公共管理理论中的效率融入民主、社区和公共利益理论,从而形成一种更广泛的理论体系。

新公共服务理论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理念,与我国服务型政府在维度上有着极高的内在一致性,即都把民主、公民权利、公共利益等价值观放在首位,成为建构服务型政府的一块理论基石。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造成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匮乏,使得农村的文化民生得不到充分保障。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应该弥补历史欠账,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确保农民文化权益的实现,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也是服务型政府的应有责任。

(3)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是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或劳务,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在实际生活中,容易产生“免费搭车”现象。因而,公共产品的生产费用一般采取税收方式强制性地分摊。根据公共产品的性质,可将公共产品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完全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是指只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特点中的一个特点,另一个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公共文化服务具有鲜明的公共产品的属性,具有非排他性和外部收益性等特征(见表2-2)。

表2-2 公共文化的公共产品属性

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变迁

随着城镇化发展,农村文化变迁显著。当前我国农村文化生态遭到较为严重的外部冲击,传统文化保留与公共文化供给的内生动力不足,需要在发扬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推动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农村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规模近年来迅速增长,但供给总量的增加并未有效提升农民对公共文化生活的满意度,需要增加农村优质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并通过对农民的引导、习惯培育等方式推动农村公共文化需求端的优化升级。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失衡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带来农民文化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与分散化,公共文化标准化的配置与供给无法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需要进行结构性的改革,提升公共文化的服务绩效。 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有正向影响的因素有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分权强度和农民受教育程度,而城乡二元结构有显著的负面影响。

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实施路径要基于深化体制改革,提高基层政府对农村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将农村公共文化发展纳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市场,支持地方特色文化发展,营造市场对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良好环境;创新文化队伍建设,工作重心下移,向基层、社区放权,让农民群众成为文化活动的主体,提炼符合农民群众精神需求的文化精品。 公共服务绩效应成为提升基层政府政治信任的重要因素,政府应致力于提供更广泛、更高质量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以提升农民对政府的信任。 目前我国政府提供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普遍存在供给不足、不同类型服务不均衡以及不可持续等问题。从我国国情来看,采用多元化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统筹城乡公共文化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提升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能力。

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与文化惠民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开展基本文化服务、满足公共文化需求作为政府及文化事业单位的重要职能。但由于城乡二元体制等原因,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水平,远远低于城市。鉴于此,从2005年至今,党和政府多次强调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性,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及其具体内容见表2-3:

表2-3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从表2-3得知,从2005年到2018年,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经历了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内容保障,再到法律体系保障和整体提升的过程。2015年之后“公共文化服务”被赋予新的内涵与任务,标志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入了“现代性”构建的新阶段。2016年之后,公共文化服务正式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从2005年至今,国家为了实现农村公共文化发展的目标,除了设置服务机构、经费投入、人力资本投入外,国家还在农村地区开展了“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建设工程、送戏下乡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等文化惠民项目,相应的执行部门是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电影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为核心的多个中央部门,在执行上由基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见表2-4)。

表2-4 农村公共文化惠民工程项目决策与执行部门一览表

政府开展的文化惠民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村民的文化需求,也解决了“市场失灵”的问题。但公共财政提供的文化服务也存在诸如效率低下、文化产品与公众需求脱节等问题。为了弥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不足,政府应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建设,适当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在发挥公共财政主导作用的同时,形成多元化和社会化格局,形成“多中心治理”的社会供给模式。 /o//qDBK6LupBBOOR+rFzI59qB4l0GO6FyhhHIKqBuP0qGwpjCMKQ6dCBPOV6T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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