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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
夏威夷州考爱岛

谁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呢

今天是二〇〇五年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爱岛。北部海岸。晴空万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纤云也无。此时甚至连云彩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来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着凉快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说此刻便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现在是夏天,当然很热。夏威夷每每被说成四季常夏,但毕竟位于北半球,四个季节大体一应俱全,相对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热,不过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那被红砖和混凝土重重包围、犹如拷问一般的闷热相比,此地舒适得简直有如天堂。根本不需要空调,只要打开窗户,凉爽的清风便自己吹进屋子里来。剑桥的人听说我要在夏威夷度过八月,都众口一词地表示惊讶:“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赶到那么炎热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们并不知道,打东北方从不间断地吹来的信风,让夏威夷变得何等凉爽;他们也不知道,在鳄梨树那风凉的树荫下安闲地读书,兴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湾里游泳,这样的生活让人感到何等幸福。

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今天早晨将录制了满匙爱乐队的《白日梦》和《满匙爱之歌》两张专辑的MD放进随身听,一面听着它,一面跑了一小时十分钟。

现在是坚忍地累积奔跑距离的时期,所以眼下还不必介意成绩如何,只消默默地花时间累积距离。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其要领与写长篇小说一般无二。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果断地停下笔来,这样第二天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以恒,不乱节奏。这对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让惯性的轮子以一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对待持之以恒,何等小心翼翼也不为过。

跑步途中,下了一场短暂的雨,那是一阵让身体恰到好处地冷却下来的雨。厚厚的云层从海面上飘来,遮蔽了头顶的天空,下了一阵细细的雨,便仿佛“俺还有急事要办”似的,就这么一去不返了,甚至来不及回眸一顾。于是那永恒的毫无遮拦的太阳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这简单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难解之处和含混模糊,既无比喻亦无象征。途中遇到几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数大致相当。这些脚踏大地、气宇轩昂、疾速奔跑的跑步者,望去仿佛有一群夜盗在身后追赶他们似的。也有双眼半睁半闭、边跑边呼哧呼哧喘气、两肩无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许是一周前刚刚检查出了糖尿病,主治医师竭力劝告他们每天坚持体育锻炼。而我大概居于两者之间。

满匙爱乐队的音乐百听不厌,是那种不无谓地夸大自己的音乐。潜心倾听着这令人心平气和的音乐,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点点滴滴地苏醒过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倘若有人制作我的传记影片(仅仅想象一下便觉得毛骨悚然),则在剪辑阶段就会全部删除。“这个小插曲删掉也无碍,虽然还不错,不过太普通啦。”恐怕别人会这么说。没错,就是这种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却自有意味,是有用的回忆。也许我在回忆这种种琐碎时,会不知不觉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严肃。于是,在这些比比皆是的鸡零狗碎的尽头,我方才有今日,方才滞留在这考爱岛的北海岸。思考人生时,我不时觉得自己只是一根被冲上海滩的漂流木。从灯塔方向吹过来的信风摇曳着桉树的梢头,沙沙作响。

自从今年五月末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生活以来,跑步便再度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个支柱。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休息日”。于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个月大约二百六十公里,于我而言,这个数字便大致成为“跑得认真”的标准。

六月一如这个计算标准,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距离开始增长,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连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休息。当然,并不是说每天都一点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时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来是每天十公里罢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时大致相当于十公里。在我来说,这个水平就是十分“认真”地跑了。来到夏威夷之后,也保持了这个一天十公里的节奏。接连不断地跑这么长的距离,是许久不曾有过的事情。

新英格兰的夏天,远比不曾经历的人想象的难熬得多。虽然也有凉爽的时光,不过令人难以忍受的炎热日子随即到来。有风吹拂的时候还算好的,一旦风儿停息,从海上便飘来雾一般的湿气,犹如潮湿的薄布缠裹住人。顺着查尔斯河河滨跑上一个小时,就仿佛用水桶泼过水,身上每样东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湿。因为日晒,皮肤火辣辣地疼。头脑变得朦胧恍惚,无法完整地思考任何一件事情。可是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为什么从某一刻起,我不得不“认真地”跑步了?可以举出几项理由。首先,人生逐渐变得忙碌,日常生活中无法自由地抽出时间来了。并不是说年轻的时候时间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没有如此繁多的琐事。不知何故,琐事这玩意儿似乎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马拉松移向了铁人三项比赛的缘故。众所周知,铁人三项赛除了跑步,还包括游泳和自行车两部分。我本来是一个长跑者,对跑步并不感到惧怕,可是想掌握另外两项比赛的技巧,则必须进行相应的训练。我从基础开始,矫正了游泳的姿势,学会了骑自行车的技巧,还重新锻炼了肌肉。这是费时费力的功课,因此削减了用于跑步的时间。

然而,我变得不太热衷跑步,最大的原因或许还是从某个时刻开始,对跑步有些厌倦了。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在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养成的诸多习惯里,跑步恐怕是最有益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我觉得由于二十多年从不间断地跑步,我的躯体和精神大致朝着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强化。

我不能说是一个适合团体竞技的人,好也罢坏也罢,生来便是如此。参加足球或棒球这类比赛(除了孩提时代,这样的经历几乎为零)总是隐隐感到不快。这也许和我没有兄弟姐妹有关,和别人共同参与的赛事,总是难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网球这样一对一的比赛,我也不怎么拿手。壁球是我喜欢的运动,可是一打比赛,不论是输是赢,我总是难以从容不迫。格斗技也非我所长。

诚然,我并非毫无争强好胜之心。但不知何故,跟别人一决雌雄,我自小就不太在乎胜负成败。这种性格在长大成人后也大致未变。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在这层意义上,长跑才是与我的心态完全吻合的体育运动。

跑过一趟全程马拉松便会明白,在比赛中胜过或负于某个特定的人,对跑者来说并不是特别重要。倘若成了夺冠的热门选手,超过眼前的竞争对手便成为重要的课题。然而对参与比赛的普通市民来说,个人的胜负并不是重大话题。也许有参赛动机就是“我可不愿输给那小子”的人,这大约足以成为练习的动力。然而,那位竞争对手因故不能参加赛事的话,此人的参赛动机势必将告消失或减半,那么他作为一个跑者,就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许多人都事先设定个人目标,比如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时间之内跑完全程,然后再去挑战赛事。假如能在这个时间内跑完全程,就算达成了某项目标;如果未能跑出预期的成绩,就是未能实现某项目标。即便没能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全程,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或是为下次比赛奠定了基础,抑或有了某种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大约也算大功告成。换言之,对长跑选手而言,在跑完全程时能否感到自豪或类似自豪的东西,可能才是最重要的。

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小说家这个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在这层意义上,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动机安安静静、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

跑步对我来说,不单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然而过了四十五六岁,这种自我考核体系也一点点出现了变化,简单地说:比赛成绩再也提不上去了。考虑到年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管是谁,都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迎来体能的巅峰。自然有个人差异,不过在通常情况下,游泳选手在二十到二十五岁的年纪,拳击手则在二十五到三十的岁数,而棒球选手在三十五岁左右,会分别跨过肉眼看不见的“分水岭”,这无从回避。我询问过眼科医生:“世上难道没有不会得老花眼的人吗?”他觉得颇为好笑似的回答:“这种人,我至今还一个也没见过呢。”好在艺术家的巅峰状态因人而异,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六十年人生的最后几年间,写出了《群魔》和《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两部意义最为重要的长篇小说。多梅尼科·斯卡拉蒂一生创作了五百五十五首羽管键琴奏鸣曲,绝大部分是在五十七岁至六十二岁写出的。

就我而言,在人生四十年代的后半期,跑步者的巅峰到来了。在此之前,我是以三个半小时为基准来跑全程马拉松的,节奏正好是一公里五分钟、一英里八分钟。有时突破三个半小时,有时突不破——突不破的时候居多,然而总能以相差不多的成绩跑完全程。即便觉得这次跑得不好,也能跑出三小时四十多分钟来。哪怕几乎不曾练习,哪怕身体状态不佳,时间也很少超出四小时。这样的时期好似平稳的台地一般,延续了一段时间。然而好景不长,势头逐渐不对了。虽然和从前一样练习,但是用三小时四十多分钟跑完全程渐渐变得颇为吃力,节奏变成了一公里五分半,终于勉勉强强接近了四小时才跑完全程的界线。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打击。究竟是怎么了?我不愿承认是年龄的原因。因为在日常生活中,自己还没有躯体渐趋衰弱的感觉。然而任凭如何否认它漠视它,数字却在一步又一步地后退。

成绩不尽如人意大约也是一个原因,我开始考虑跑比全程马拉松更长的距离,开始对铁人三项和壁球之类的运动产生兴趣。一味跑步,身体没准会变得失衡,不如搭配上其他运动,来塑造一个全面发展的身体,这样不是更好吗?我如此思量。

我跟随私人教练,从基础开始重新学习游泳姿势,轻轻松松就能比从前游得快了。肌肉也积极接受了新环境,体形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然而,马拉松的成绩却仿佛退潮的潮水,缓慢地,却是实实在在地继续后退。跑步不再像从前那样,是无限的乐事一桩。在我与跑步之间,这样一种徐缓的倦怠期前来造访了。其间有付出的努力得不到报偿的失望,有理应敞开的门户不知何时却被关上的茫然。我称这些为“跑者忧郁”。究竟是何种忧郁,将在后面详细说明。

然而时隔十年,重返剑桥这座小城(上次在此居住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的两年间,当时比尔·克林顿总统正在任上),眼前重见查尔斯河,心中不觉涌起一个念头:“真想跑步呀!”河流这东西,除非有过极大的变化,大体看上去相差无几,查尔斯河尤其一如往昔。岁月流逝,学生们的面孔交替更换,我则年龄增长了十岁,恰如那句话所说:往事如烟。尽管如此,河流却仿佛没有丝毫变化,依旧保留着昔日的姿容。滔滔流水向着波士顿湾无声地逝去,浸润了河岸,繁茂了绿色的夏草,养育了水鸟,从石造的古桥下穿过,夏季映照着蓝天白云,冬天则漂浮着冰凌,不急不躁,无休无止,仿佛通过了种种考验、不可动摇的观念一般,只是默默流向大海。

整理好从日本带来的行李,办妥各种各样的事务性手续,一旦布置好此处的生活场所,我便再度热心地开始了跑步。敞开胸怀呼吸清晨那清冽的空气,蹬踏着跑惯了的地面,奔跑时的喜悦重又苏醒过来。脚步声、呼吸声与心脏的鼓动交织一处,营造出独特的交响节奏。查尔斯河是一条划船比赛圣地一般的河流,永远都有人在河上划船。我仿佛跟他们竞赛似的跑着。当然,一般是划船的人速度更快。然而我与朝着上游悠然划行的单人划艇,有时也会上演一场激烈的比赛。

大概与此地是波士顿马拉松的主办地不无关系,剑桥是个跑步者众多的地方。查尔斯河沿岸延绵不断地辟有慢跑专用的道路,只要你乐意,可以无休无止地跑下去,跑上好几个小时。只不过它还兼作自行车道,你得时时留意放开速度从背后飞驰而来的自行车。路面上不时出现裂缝,你还得注意别绊了脚。碰上长长的红灯不得不等待也令人扫兴。但除此之外,它的确是一条愉快的慢跑路线。

跑步时我一般听摇滚,偶尔也听听爵士。不过考虑到同跑步的节奏相配,我觉得作为伴跑音乐,摇滚最让人满意,像红辣椒、街头霸王、贝克乐队,或者是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甲壳虫之类的老音乐。节奏越简单越好。如今许多跑步者一面听着iPod一面跑步,而我还是喜欢用惯了的MD。与iPod相比,MD显得机身偏大,存储空间却小得多,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现在的我还不想将音乐和电脑搅和到一起,就像不将友情、工作和做爱搅和到一起一样。

如前所述,七月我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有两天下雨,还有两天是在旅行,没能跑步,还连续好几天热得叫人精疲力竭。考虑到这些,能跑到三百一十公里算是不坏的成绩,相当不坏。如果说一个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认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扎实”吧。随着距离的增长,体重竟轻了下来。两个半月减了七磅,腹部一带微微长出来的赘肉也消失了。七磅相当于三公斤多。请想象一下去肉铺买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实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将如许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个中滋味颇为复杂。生活在波士顿,生啤(山姆·亚当斯的夏日爱尔啤酒)和甜甜圈自是不可或缺,可日复一日的运动还是发挥了作用。

一个到了我这样年龄的人,还要写下这种事情,颇有些愚蠢可笑。不过为了明确事实,我得言之在先:说起来,我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 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 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直存在于我身上。比起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我更喜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虽然如此,自从年纪轻轻便结了婚(我结婚时二十二岁),我渐渐习惯了和别人共同生活。大学毕业后经营一家饮食店,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这本是理所当然,我却是脚踏实地学到的。尽管有点走样,我也渐渐掌握了类似社会性的东西。回想起来,从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当中,我的世界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长进,从四处碰壁之中学会了生存的诀窍。倘若没有这算得上艰难的十年的生活体验,恐怕我就不会写什么小说了,即使想写也写不出来。但话说回来,人的本性不会极端地发生变化。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要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就行。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

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提这种问题的人,大多没有长时间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

在寒冷的日子,我可能思考一下寒冷;在炎热的日子,则思考一下炎热;悲哀的时候,思考一下悲哀;快乐的时候,则思考一下快乐。如同前面写过的,还会毫无由来地浮想往事。有时候,只是偶尔有之,也有关于小说的小小灵感浮上脑际。尽管如此,我 几乎从不曾思考 正儿八经的事情。

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则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许是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即使在这样的空白当中,也有片时片刻的思绪潜入。这是理所当然的,人的心灵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空白。人类的精神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坐拥真空的程度,即使有,也不是一以贯之的。话虽如此,潜入奔跑的我精神内部的这些思绪或者说念头,也不过是空白的从属物。它们不是内容,只是以空白为基轴渐起渐涨的思绪。

跑步时浮上脑际的思绪很像天际的云朵,形状各异,大小不同。它们飘然而来,又飘然而去。然而天空犹自是天空,一成不变。云朵不过是匆匆过客,它穿过天空,来了去了。唯有天空留存下来。所谓天空,是既在又不在的东西,既是实体又不是实体。天空这种广漠容器般的存在状态,我们唯有照单收下,全盘接受。

年过半百的我已处于人生的后半期。二十一世纪之类果真来了,我不折不扣地迎来了五十多岁,这种事情在年轻时无从想象。从理论上说,总有一天二十一世纪会到来,不出意外,届时我将迎来人生的五十年代,这不言自明。然而年轻时的我要在内心描绘出自己五十多岁的形象,就好比具体地想象死后的世界一样困难。米克·贾格尔年轻时曾经口吐豪言壮语:“我如果到了四十五岁还在唱《满足》,还不如死了的好。”然而,如今他已过六十了,还是继续在唱《满足》。有些人为了此事笑话他,可是我笑不出来。年轻时的米克·贾格尔无从想象四十五岁的自己,年轻时的我也无法想象这样的事情。我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么?不能。我碰巧不是著名的年轻摇滚乐手,当时说过何等的蠢话都没有人记住,也不会被别人引用。难道不是仅此而已?

而现在,我正置身于那个“无从想象”的世界。如此一想,便觉得有点好笑。置身于此的我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连我自己都揣摩不透。但似乎不必虚张声势地视为重大问题。对于我来说(对其他人恐怕也一样),这是首次体验到年龄的增长,也是首次体味到由此带来的情感。倘若从前历练过,哪怕仅仅一次,也多少能明了各种各样的事情。而首次经历就不那么简单了。我唯有将细微的判断暂且留待后日,先将眼前的东西照单全收,姑且与它一同生存下去,就好比对待天空、云朵和河流的态度。这些东西中无疑有某种 滑稽可笑 的成分,而根据心境的变化,它们未必一文不值。

前面说过,无论在日常生活还是工作领域里,和别人交手竞争一决雌雄,不是我追求的活法。听上去好像在大谈特谈无聊的大话,但正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世间方是世间。别人自有别人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样的差异产生了细微的分歧,数个分歧组合起来,就可能发展成大的误会,让人受到无缘无故的非难。遭到误解、受到非难绝非愉快的事,还可能使心灵受到深重的创伤。这也是痛苦的体验。

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逐渐认识到,这样的苦痛和创伤在人生中其实很有必要。仔细想一想,正是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一直作为独立的存在。就我而言,便是能坚持写小说。能在同一道风景中看到不同于他人的景致、感受到不同于他人的东西、选择不同于他人的语句,才能不断写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来。甚至还产生了一种罕见的状况:为数绝不算少的人把它拿在手中阅读。我就是我,不是别人,这是我的一份重要的资产。心灵所受的伤,便是人为了这种自立性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

我基本是如此思考的,并依循着这样的思考度过人生。就结果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许是主动地追求孤绝。对于从事我这种职业的人来说,尽管有程度上的差异,这却是无法绕道回避的必经之路。这种孤绝之感会像不时从瓶中溢出的酸一般,在不知不觉中腐蚀人的心灵,将之溶化。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保护人的心灵,也细微却不间歇地损伤心灵的内壁。这种危险,我们大概有所体味,心知肚明。唯其如此,我才必须不断地物理性地运动身体,有时甚至穷尽体力,来排除身体内部负荷的孤绝感。说是刻意而为,不如说是凭着直觉行事。

让我说得更具体一点。

当受到某人无缘无故(至少我看来是如此)的非难时,或是觉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却事与愿违时,我总是比平日跑得更远一些。跑长于平日的距离,让肉体更多地消耗一些,好重新认识自己是个能力有限的软弱人类——从最深处物理性地认识这一点。而且跑的距离长于平日,便是强化了自己的肉体,哪怕只是一点点。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炼自己好了。我就是如此思考的。能够默默吞咽下去的东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咽进体内,在小说这一容器中尽力改变它的姿态和形状,将它当作故事的一部分释放出去。我努力做到这一点。

我并不认为这样一种性格讨人喜爱,恐怕有极少人赏识,却难得讨大众欢喜。对于这样一个缺乏合作性的人,一遇上事情就想独自躲进壁橱里的人,有谁会抱有好感呢?一个职业小说家讨人喜爱这种事,难道真有可能么?我不得而知。或许在世界某个地方有,但恐怕很难推而广之。至少我很难想象自己作为小说家成年累月地不断写小说,同时私下里又能招人喜爱。被人嫌恶、憎恨和轻蔑似乎倒是更自然的事情。我也不打算说如果是这样,我反而感到放心。即便是我,也没有赏玩他人的嫌恶的爱好。

那是另外的事,还是来谈谈跑步吧。

不管怎样,我再次恢复了“跑步生活”。我相当认真地开始跑步,时至今日,又相当扎实地在跑步。这对年近花甲的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不甚明白。想必有什么意义吧,也许并非大不了的事情,并非大不了的分量,但此时此刻,只管埋头跑步即可。意义嘛,留待日后重新思考也为时不晚。以后重新思考是我的特长,这特长随着岁月流逝而愈加洗练。穿上跑鞋,在脸上和颈部抹足防晒霜,调节好手表,来到路边,然后开始跑步。脸颊承受着迎面而来的信风,仰头遥望将两条腿齐齐并拢横空飞去的白鹭,倾听令人回味无穷的满匙爱乐队的歌曲。

比赛的纪录不见提高,但也无可奈何。跑步时,忽然浮想联翩。我已经到了一定的年纪,时间自会拿走它那份额度,怨不得任何人。这就是游戏规则,就如同河水向着大海源源不断地流去一样。只能把自己这种形象当作自然光景的一部分,原封不动地接受。这也许不是令人愉快的事,从中发现的或许也非值得欣喜若狂的东西。不过,这难道不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吗?至此为止的人生,我好歹也大致(即便不能说是充分)享受了其中的乐趣。

此话并非自夸(谁又能拿这种事情自夸呢):我的脑子并不怎么好使。我是那种通过有血有肉的身体,通过伸手可触的材料才能明确认识事物的人。不论做什么,只有将其转换成肉眼可见的形态,我才能领会。说我是知识分子,不如说是一个物质结构的人。诚然,我也有些许理解力,大概有。如果连一丝一毫也没有,恐怕怎么也写不出小说来。然而我不是以在脑子里构建理论和逻辑为生的类型,也不是以思辨为燃料向前行进的类型,毋宁说是给身体现实的负荷,让肌肉发出呻吟(某些时候是悲鸣)来提升理解的深度,才勉强心领神会的类型。毋庸赘言,这样拾阶而上、循序渐进地得出结论,势必花费时间,也需花费精力。如果费时过多,待到终于心领神会,恐怕已为时太晚,时过境迁。然而这也无可奈何。因为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想就河流作一番思考,还想就云朵作一番思考,然而心中却是空空。我在自制的小巧玲珑的空白之中、在亲切美好的沉默之中,一味地跑个不休。这是相当快意的事情,哪还能管别人如何言说? bPNUxb3la06QJqxzZJtjx/kMzpPmKu1+HDXhjkEjX7pRE1rXRD9j8WnlT57uGOF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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