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吧,朋友们,去发现新世界为时不晚。
——丁尼生:《尤利西斯》
我从没想到能写这本书。从20岁到40岁,我一直都是个做家具的木匠,并以此谋生。这个营生是我从父亲那里学来的,我的人生之路似乎就这样定了。如果你说我40岁以后会去哈佛大学读博士,而且读博士的目标是重新评估人类和我们所居住的星球之间的关系,我一定怀疑你的神志是否正常。
我的木工小作坊位于一个破败的家族农场上,那片土地是我母亲娘家的,曾养活了三代人。农场一度养鸡产蛋,生产奶制品等数十种不同的农产品。尽管我们的农场很早就采用了机械播种机等技术,但依然锲而不舍地坚守着农耕传统,我都6岁了,农场才让最后的两匹驮马退役。从童年到少年,我一直在农场干活,所以切身体验到农场生活一点都不浪漫,是很繁重的体力劳动。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时而回忆农场的生活,追寻逝去的乡愁,即便(我们下面要谈到)乡愁可能是一种给人带来焦虑的冲动。
最终,像当时的几十家农场一样,我家也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现实:在农业工业化日益成为主流的时代,像我们这样规模的小农场再也生存不下去了。除了我家房子和作坊所在的那一小块地方,其他土地都在20世纪80年代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被推平后建了一个老年人社区。
几十年来,家族农场的丧失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所以我从很多方面努力去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你正在读的这本书就是我努力思考的结果。在导论中,我会解释这种对家族农场的魂牵梦绕如何改变了我的生活,如何让我从一个木匠变成研究环境人文的教授,这是一条不同寻常的道路。但是,还是让我先来解释一下这个读起来有点玄奥的书名以及书中所论述的内容。
本书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这样一种理念:为了我们的地球以及生活在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我们需要行动起来,迈步走向自然,而不是期待退回自然。这种理念乍听起来可能有点怪异,但是我们下面将会看到,人类在过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说法,只不过是一个神话,是一个经常被反复述说的故事,以致我们都信以为真了。但是,那不是真的。本书第一章将分析这一神话以及它给现代社会带来的威胁。
我们不能继续再想着回到以前从来不曾存在过的地方,而是应该努力前行,在未来与地球形成一种更加和谐的关系。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这可能是整个人类截至目前所遭遇的最大挑战。当下,我们面临着一系列紧迫的问题,包括快速变化的气候,但是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勇于迎接挑战,积极地迈步走向自然。
在讨论如何迈步走向自然这个问题之前,本书第二章分析梳理了回归自然的思想及其问题和倡导者,比如早期的环境保护主义者亨利·戴维·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那么,梭罗的问题是什么呢?为了回归自然,他曾到瓦尔登湖(Walden Pond)生活两年,暴得大名。瓦尔登湖以北15英里 (走路仅需一天的时间),是马萨诸塞州的洛厄尔(Lowell)。《瓦尔登湖》(Walden)1854年出版的时候,洛厄尔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工业中心,拥有蓬勃发展的纺织厂,堪与英国的大工业城市曼彻斯特(Manchester)比肩。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曾在其小说《艰难时世》(Hard Times)中对曼彻斯特进行了尖锐的批判,那部小说也是在1854年出版的。
梭罗的问题是,《瓦尔登湖》没有提及洛厄尔,一次都没有提及。当然,书中有几个地方谈及工厂生活,但是很明显,梭罗没有像狄更斯和其他作家那样,对工业化和不断兴起的现代化表达自己的忧虑。这不是说梭罗对洛厄尔所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或者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恰恰相反,《瓦尔登湖》这部著作的面世要归功于这个到处都是工厂的城市,因为梭罗对这座城市(以及他那个时代所勃兴的工业巨轮)的反应,是远离工业化而去,逃到静谧的瓦尔登湖畔,过一种从前的、想象中的简朴生活。
尽管我非常尊重梭罗,但我认为他的行为是一种逃避。恰当的做法应该是走向技术、走向城市化、走向未来,而不是远离它们。这并不是说,我们不经思考就一股脑儿地把这一切都简单地接受下来,当然不能,绝对不能完全接受,但是我们需要直面它们,而不是像梭罗那样逃避它们。我们会看到,伴随影响深远的文化变革(也只有在伴随文化变革的时候),技术和城市化是非常需要的,它们可以推动我们迈步走向地球最为绿色的未来。与之相反的是,梭罗的道路根本不能将我们领向自然,而是会对环境造成破坏。
如果大量的人口跟着梭罗的步伐,搬离城市,移居乡村,毫无疑问,会形成前所未有的环境灾难。为什么我会如此确定?因为,我们在第三章就会看到,环境灾难的确发生了,这是真实的存在。它肇始于梭罗时代的美国,在同样秉承退回自然理念的同道之人的推动下愈演愈烈,从而催生了梭罗的瓦尔登湖试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它成为20世纪最大的(在我看来是最让人遗憾的)文化运动。全球上亿的人口逃离城市,追寻他们梦中更简朴的乡村生活,只是最后虽然身在郊野,但远没有实现自己的目标。最初,在梭罗的时代,他们是乘火车离开城市的。一个世纪以后,逃离城市、涌向郊区的进程空前加快,因为汽车成了最主要的交通工具。这一运动很快在全球范围内酿成了一场环境灾难。
与此相对照,今天数十亿的人口正在搬回城市居住。到2050年,地球上每4个人中就会有3个人生活在城市,这可能会是21世纪最大的文化运动。这一运动尽管不是没有问题,但总体而言是件好事,这一点我们将在第四章中看到。
本书还认为,为了构建更加绿色的未来,我们需要利用技术。不过,尽管我对科学怀有很大敬意(我这本书的上半部会解释),但是基于科学的解决方案,仅靠其本身是鲜能自足的,因为那些解决方案常常不能触及问题的根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气候变化是大气中二氧化碳和其他所谓的温室气体增加导致的。科学能够解决这个问题。然而,如果从另一种意义上来理解,气候变化是由大量的人类活动导致的,因为人类的活动(比如我们出则开车、住则豪宅、行则飞机以及喜欢无休止地买买买),给气候造成了麻烦,产生了那些温室气体。自然科学可能会告诉我们这些人类活动是如何改变地球气候的,但无法告诉我们为什么人类会进行这些活动。这一问题要靠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来解决。我们需要考察人类导致的气候变化到底有哪些,并把它当作人类活动所引发的人类问题来解决。尽管这样做可能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是能够带来成效。如果我们认真研究我们那样做的原因,愿意根据我们所学到的教训采取行动,那么我们齐心协力(在应用技术的帮助但不是引领下),就能够创造一个未来,使我们更加切近自然。
本书的下半部分探讨人文科学将如何提供帮助,介绍了另一个看起来不合情理的思想,那就是我们可以谱写我们的未来,使之成为现实。这听起来可能像在写小说,小说中的某个人物在其日记中写下的东西,第二天一早醒来发现竟然都成了现实。(2012年上映的电影《恋恋书中人》,其情节就是基于这个思想。)尽管听起来有点荒诞不经,但是类似的事情可能会发生,事实上也非常需要它发生。人类的很多信仰和实践,包括那些影响地球及其气候、影响所有形式的生命的信仰和实践,都是最近几百年谱写出来的。考虑到这些信仰和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对环境和其他方面直接产生了破坏作用,我们现在就需要迎接严峻的挑战,那就是谱写新的、更多环境友好和社会公正的信仰。说得严肃点,我们所有人现在就需要开始谱写。如果我们成功了,我们的子孙后代有朝一日醒来会发现,他们正生活在我们为他们谱写的一个更美好的世界里。
那么,我们要怎样才能谱写一个环境新时代呢?2012年,我在很多大学的演讲中开始提出迈步走向未来的理念。 从那以后,人们不断咨询我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探讨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如何产生的,本书第五章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论述。
想一想,起步很晚的汽车是如何在我们的谱写下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尽管汽车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以美国而言,如果你拥有一辆汽车,那么它的尾气排放量会占到你个人温室气体排放的四分之一甚至更多。消费那么多的化石燃料一点都不便宜,美国人均收入的四分之一被用于买车、加油和保养。还有,汽车是绝对的死亡陷阱,每年全世界因车祸而死亡和受伤的人数高达5000万。
我们为什么会做这种各方都受损的事情?近一百年来,汽车工业在世界经济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截至1960年,汽车不仅是美国最大的工业门类,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工业门类,长期占据工业榜首的位置,使得其他任何比它发展还要早的产业都相形见绌。美国每6个人中就有1人直接或间接地受雇于汽车工业。相应地,由于汽车工业的财富对整个国家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了说服民众掏钱支持这一产业的发展,当时的社会采取了一种极高明的做法,那就是将人们的身份认同与汽车联结在一起。如此一来,传达的信息再简单不过了:你开什么样的车,显示出你有什么样的社会地位。这种奇妙的情形是大量文本书写出来的,这些文本有的非常直接,比如汽车广告;有的则比较委婉,比如怂恿我们到郊区居住,如此一来,就需要汽车了。
对于汽车的热爱只不过是我们所书写的环境破坏型行为中的一个例子。如果你动脑想一想,我敢肯定你能想出几十种这样的行为。真正的挑战是想象出能替代它们的、新的、更好的行为,并将其谱写到我们的现实中。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不遗余力地这样做,那么就能把世界重新塑造成一个更好的地方。
在应对谱写环境新时代这一严峻挑战之前,我们需要直面这样一个事实:很多很多的美国人要么不确定谱写环境新时代是必要的,要么直接否认其必要性。本书第六章论述了否认气候变化问题及这一问题横亘在我们和未来之间的原因,此外,还论述了如何将其从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清除掉。也许让人惊讶的是,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再一次涉及人文。为了谱写一个新世纪,我们首先需要提升阅读技巧,需要从化石燃料利益集团处心积虑散布的混淆视听的不实信息中,成功地读出真实内容。只不过,在虚假信息充斥社会的时代,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令人悲哀的是,正如民意调查所揭示的,很多美国人缺乏通过阅读来了解我们的气候不断变化这一真相的必要技巧。
一旦从认识上承认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我们就要采取行动,那么怎样做才能有助于谱写环境新时代并走向自然呢?几年来(实际上是数十年来),我一直苦苦思考这个问题。本书最后一章提供了一个答案,详细介绍了我个人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所付出的努力以及采取的实际行动。我的想法是,解决这一问题不是借助于自然科学的知识,而是再一次采用人文科学的措施。
科学家可以利用他们所掌握的知识来解决现实世界中的问题。通常来说,我们把这种应用科学知识称之为“技术”。换个思路,如果我们采用人文科学的方法来解决问题,那会是什么方法呢?如果我们在研究一个有问题的文化实践后,试图直接通过谱写新的文化实践(或至少是对旧文化实践的创新)来进行干预,那会是什么样的新实践呢?对一个现存的实践进行文化分析,有助于解释它为什么会产生以及能满足什么样的社会需求。了解到这一点,我们就会利用这一知识来提出一些满足上述社会需求的新建议,虽然满足的是同样的社会需求,但是新建议的效果更好,对环境更友好,对社会更负责任。
一旦将注意力转向这一想法,我就开始琢磨,为什么人文学者不更多地这样去做,哪怕是循规蹈矩地去做也好啊,或者至少去尝试一下。人们常说,人文科学没有什么可以贡献给这个世界的,特别是与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比起来,尤其如此。与此相反,我认为人文科学大有作为,在很多情况下,它贡献给这个世界的与自然科学一样多,甚至比自然科学还要多。
我把应用人文科学作为一种技术形式。 谈到技术,我们一般指的是知识的应用(也就是说,应用知识),这种应用可以给世界带来某种变革。通常来说,这种知识是科学知识。但是,一定是这样吗?所谓知识的应用也就是技术,人文科学也一样可以轻松地做到。
我们再以汽车为例吧。如果采取应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我们可以依赖技术让汽车变得更节能,排放的温室气体更少。换一种思路,如果采取应用人文科学的方法,我们可以研究诸如公交通勤问题,从而弄明白这种交通措施为什么不受欢迎。我们得直面这种情况:几乎每一个人都讨厌公交通勤。如果我们能破解这一难题(探讨公共交通为什么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出美国文化,而小汽车出行却被吸纳进美国文化,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都没有发展到如此程度),然后应用我们所掌握的知识,让公交汽车变得更有吸引力,那么,我们就能促进推广一种交通模式,这种模式的能效大大高于一人一辆小汽车的能效,达到令人惊讶的14倍。
从应用自然科学的角度看,汽车能效提高14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即便提高14%都是很大的成就)。但是,从应用人文科学的角度看,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人类行为所造成的人类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是可以通过重新谱写人类行为来实现的。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应用人文科学所取得的效果和应用自然科学一样好,甚至是更好。当然,这并不是说,重新谱写交通实践的篇章将会很容易。事实上,改进汽车(比如推广利用电动汽车)比改变人们的行为从常理上看更加容易。尽管如此,现在需要人类文化方面的专家(像我这样的)竭尽全力开发基于人文科学的技术,从而帮助解决现实世界中的问题。
受以上想法的激发,我下定决心在这场文化运动中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看看是否可以在某些小的方面,利用我研究文化实践所获得的知识,积极为我们更好的未来重新谱写既有的文化实践。尽管我一开始想着解决我们对汽车难以割舍的问题,提出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建议,从而替代给环境带来破坏的交通方式,但是我很快就认识到,这项工程太浩大了。所以,我开始研究空中交通问题,特别是像我这样的科研人员的所有乘机问题,飞来飞去已经成为我们这样的人工作的一部分。令人惊讶的是,这样的空中出行占据了我所就职大学碳足迹的三分之一(每年5500万磅 二氧化碳或等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我的想法很简单:对传统的学术会议形式及其发挥的文化作用进行研究,然后设想出一个新版本的学术会议模式。这种新的学术会议模式不仅对环境友好,而且更容易实行,更加平等。撰写此书的时候,我们已经举办了5次这样的会议,每次会议的碳足迹都不到传统会议的百分之一。第七章和附录详细探讨了这种“近乎碳中和”(nearly carbon-neutral,缩写为NCN)的会议模式。
我个人的努力微不足道,能带来很大改观吗?老实说,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的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至少尝试参与遏制气候变化。不管是大的参与还是小的参与,都很重要,即便失败了,也很重要(比如有些努力虽然没有成功解决问题,但是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几年前,我在纽约大学石溪分校做了题为《环境人文为什么重要》的学术报告,那个报告便成为本书的主题。正如你所了解并笃信的,我坚定认为,人文科学能够以立即见效的、实用的方式帮助建立一个新世界。就日益兴起的气候人文来说, 情况尤其如此。我研究的专业领域是环境人文,我最殷切的希望是,当你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你能同意我的观点。
本书的最后是一篇简短的后记。后记中解释了我为什么不走寻常路地把这本书写成大众读物,而不是众望所归地写成学术著作。
那么,到底是什么激发我写这本书呢?如上所述,本书源于几十年前我家农场的丧失。仅在我自己一生的时间跨度内,新泽西南部地区(新泽西州最初被称为“花园之州”,因为其南部地区有着非常有名的花卉和农作物市场)大部分从农场变成了郊区。尤其让我耿耿于怀的是,除了那些失去农场家园的家庭,好像没有一个人真的对此感到多么悲伤。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那么多的人,特别是那些环境保护主义者,对于这样大规模的农田消失表现得那么冷漠。
公允地说,当时的环保主义者和生态主义者对任何一个有人居住的地方,比如农场、城市、郊区等,似乎都不是太关心。在那个时代的环境保护主义者看来,最重要的是保护那些(看起来)没有被人类接触过的荒野地区。我小时候的情况就是那样,现在几乎还是那样。
为了确定“生态学家有多少成果研究原生荒野地区、有多少成果研究人类居住区域”,康奈尔大学的研究人员在2010年梳理分析了此前5年发表的8000多篇学术论文。研究结果发现,“63%到83%的论文研究的是无人居住区,即便这些地区只占地球陆地面积的四分之一”。有一位研究人员愤怒地指出:“郊区、乡村以及农业地区……(几乎)完全被学术界抛弃了。” 《自然》(Nature)是被科技界广泛认可的高水平学术刊物,其刊发的一篇文章根据这些发现指出:“世界的顶级生态学家没有研究那些最需要研究的地形地貌,他们甘愿冒着延迟保护措施出台、让他们的研究成果南辕北辙的风险。”
“甘愿冒着延迟保护措施出台的风险”?2010年以前,我家农场所在的美国东北走廊已经被开发成一个看起来连在一起的蔓延杂乱的郊区,从波士顿一直延伸到首都华盛顿,中间坐落着几座大城市,城市之间还残存着一点儿曾经繁荣富饶的农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立足本地自产自销农产品的小型家庭农场,和同一地区到处兴建的大量设计风格类似的单元住房(其中很多是那种铺张浪费、破坏环境的伪豪宅),在很多方面给人的印象,都是完全不同的。尽管这一地区的农田保护措施现在已经实施,但是太少了,也太晚了。如果现在还有人称新泽西为“花园之州”,多半情况下是在开玩笑。
那么,为什么没有更多的环境保护主义者将他们的注意力聚焦在农场、郊区和城市上呢?当然,这不是说某个地方因为没有人的侵扰就可以对其宠爱有加,也不是说某个地方因为有人的侵扰就可以对其不屑一顾。但是,难道不是这样吗?相比人类居住的地区,荒野得到了更多的、极其不成比例的关注(在很多方面,现在依然如此)。在我看来,很明显的一点是,我们居住的地方以及我们居住的方式,应该与我们选择保持其原始状态和荒野状态的地方,具有同样的重要性。
有很多年,在我的双手忙于干木工活的时候,我脑子里不停思考这个问题。坦白地讲,它已经成为我魂牵梦绕的执念。每到夜晚和周末,我就花很长时间阅读我手头能找到的几乎所有的书,努力去搞明白人们为什么会那样想,既包括他们对自然世界的想法,也包括他们对人造景观的想法。如果从我苦苦追寻的问题的角度来看,我的出生恰逢其时,因为《寂静的春天》(Silent Spring)在我蹒跚学步的时候出版,现代环境运动在我长大的过程中风起云涌。
当我40岁的时候,我之前林林总总的阅读给我的人生带来了一系列根本性变化,最终,导致我写出了你现在阅读的这本书。
我曾干了几十年的木工活,还在孩提时代,父亲就开始手把手教我这个技能。手工创制家具和重复性的枯燥劳动几乎完全相反,同我们所想到的流水线和工厂大生产是不一样的。但是过了一阵子,用手工做一件独一无二的家具逐渐变得单调乏味,慢慢地磨蚀了我的兴趣。的确是这样,虽然干木工的日子里每天都有新的挑战,可是由于我此前常常做类似的活儿(在木工中,制作一个燕尾榫接合结构有很多种方法),所以那些木工活在我心里不再有很大的吸引力。
我还面对着这样一个事实。自少年时代第一次阅读《瓦尔登湖》以后,我就几乎痴迷于与环境有关的任何东西,把梭罗当作我最初的、最伟大的英雄之一。“生态迷”是人类的一个物种吗?如果是,我就是其中之一。我不仅阅读、重读、研究了所有里程碑式的思想家(比如缪尔、利奥波德和卡森)的著作,还一头扎进故纸堆里,深挖环境思想的历史,啃了一批诸如乔治·柏金·马什(George Perkins Marsh)1864年出版的《人与自然》(Man and Nature)这类深奥艰涩的著作。
尤为重要的是,我想更好地弄明白我们人类是如何把自己置于当下环境窘况之中的。如果我们更多地了解我们过去所走过的路及其如何把我们带到今天这个地步,那么我们就能一窥前方远处还没有探索过的道路,当然这还需要一点小运气。
在20世纪最后25年里,我注视着现代环境主义运动的发展演进(是从局外人的角度看的,我蜗居在住宅的一个小房间内,屋内摆满了书架,书架上填满了书,使得房间很幽闭),有种如鲠在喉的感觉,因为现代环境主义运动忽视了某些必要的东西。从一些基本的和关键的方面看,我们对自然的理解,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似乎是混乱的、矛盾的。
在很多人心目中,自然和荒野是同义词,或者大抵如此。由于自然从定义上常常被想象为是与人类世界相隔离的另一个世界,所以无人居住的荒野常常被看作是自然最后的坚固要塞。由于这个原因,荒野保护一直是一个多世纪以来环境保护主义者关注的急迫问题。
但是,养育了我以及出产各种各样农产品的那些肥沃的农田怎么办呢?几千年来,在西方人的思维中,文化被置于自然的对立面,所以耕耘过的土地也被看作是隔离的,是与自然分开的。事实上,根据这一观点,如果走向极端的话,人类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可能从定义上被看作是非自然的,而且两相对比来看,人类留下足迹的地方在地位上常常比不上荒野。
很多环境保护主义者对于人类耕作过的土地(不仅包括像我家那样的农场,还包括城市、乡镇、工业中心等很多其他的建筑区域)所表现出来的相对冷漠,是否可能与我们想象自然的模式有关?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西方理解自然和文化的方式,也就是常常表现为二元对立的模式,可能会在现代环境思维中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思维方式传播得越广泛,造成的影响越令人焦虑。
表面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家庭农场的消失,不仅标志着农田的丧失,还暗示着更大、更有影响的东西的缺失。这似乎不太可能。但是,它表明,人类关于自然的古老观念依然存在,而且在现代世界中很有市场,影响着环境研究人员、政策制定者,甚至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影响着我们每一个人。
早在我干木匠造家具并以此谋生的时候,我就想到这一点,但是我知道,我人微言轻,既没有教育背景,也没有专业知识,根本不能影响现代人的环境思维。尽管如此,像很多人一样,我还是疯狂地想做点不同的事情。
但是,怎么开始呢?重回学校接受教育似乎是往正确方向迈进的一步。于是,我开始利用晚上的时间在读本科的那所本地走读大学选修了几门研究生课程。但是,我很快就弄明白,要想实现我那卑微的教育目标,也就是说,长期研究我们西方对待自然和环境的态度的历史,就得尽力接受最好的训练,做最充分的准备。也就意味着,我需要接受尽可能好的教育,那就是从一流大学获得一个博士学位。
有一个古老的笑话,说的是一个人开车迷失了方向,试了几次都找不到路,于是停下车问路,结果当地人告诉他:“你从这儿到不了那儿。”这个笑话(我得承认不怎么好笑)的笑点是,你当然能从地球上的任何地方到达其他任何地方。的确,路线可能很复杂,旅途可能很坎坷,但是从这儿到那儿,几乎总是可能的。
然而,对于一个年近40岁的木匠来说,尤其是考虑到他历经10多年才通过上夜校获得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学的本科文凭,要想去一流学府读研究生,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我做到了。到哈佛大学报到以后,我发现我所在的系里没有人记得从前有像我这样大年龄的人来读博士学位,更不用说像我这种有着非同寻常背景的人了,从来没有过。
我所学的博士课程即使对精力充沛的20多岁的年轻学子来说,也是很艰苦的,通常比法学院的博士课程多花一倍的时间,要六七年才能完成。像我所攻读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大学每年录取的名额一般不超过10个。
对任何一个人来说,这样的博士课程都是令人望而生畏的,对我来说尤其如此。大学本科毕业的时候(那时我30多岁,每学期上一到两门夜校课程,终于完成毕业所需要的128个大学学分。这样的学习是一个非常痛苦、缓慢的过程),我才认识到自己患有严重的读书困难症。我的一位善于观察的朋友看到我写作时所犯的种种错误,于是提醒我注意这个问题。我读小学的时候,这种病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认识,所以也得不到医生的诊断。就在这样的年代里,我长大了,我的这个毛病竟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当然,我知道我身体的某个地方出了毛病。因为对我来说,区分左和右会让我不知所措,寻找方向或给人指路简直就是一场噩梦(如果让我带路或指路,是不可能从一个地方到达另一个地方的)。但是,更大的问题是,即使我满腔热情地去读书,把大量的时间花在课程作业上,我在中学和大学依然是一名学业很糟糕的学生。高中时,我的成绩排名达不到前三分之一。大学时,我学的专业是英语,课程GPA(平均学分绩点,最高是4)是2.7(注意,我没打错数字,是2.7,不是3.7)。由于上夜校的学生太多,老师极少有时间批改学生交上来的大量作业。因此,课程最后的成绩几乎毫无例外地是根据课堂上匆匆进行的考试来确定的。你可以想象,我的考试答卷里总是充斥着令人不知所云的文法错误,以致英语教授皱眉蹙额。尽管我养成了阅读新材料的习惯,但是并不表明我吸收掌握了教授讲授的内容,所以对我的课业成绩而言没有多少帮助。我担心这可能会给老师留下不好的印象,被认为是一个傲慢自负的怪人。现在回顾起来,也许我真的是那样的怪人。
那些年是我非常焦虑不安的日子。当其他人都不信任你的时候,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你的确很难再相信你自己以及你的能力,这话听起来像是老生常谈,但确乎如此。在我一生所面对的众多挑战中,这可能是最大的一个。有时候,我就想,对于我的能力和我的潜力的认识,怎么可能是其他的人都错了?每每这个时候,我就感到深深的绝望。但是,我并不后悔我做木工时度过的那些岁月。我有时会想,如果我小时候就被诊断出得了阅读困难症,我的生活将会是什么样子?
既然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优势和在写作方面的劣势,我就采用了一些技术手段来弥补我的不足。比如使用我改进过的文字处理软件,帮助找出那些可能逃脱我检查的错误。我还有一位有着校对天赋的可爱的合作伙伴,也给予我很大的帮助。
由于认识到考上博士对于像我这样的人来说是极其困难的,因此我就想,我必须做一些完全不走寻常路的事情,才能踏入大学的门槛攻读博士学位。考虑到我的选择余地(我们得面对这样一个事实:我当时并没有多少选择),我有了一个独辟蹊径的计划,即在申请攻读博士以前,撰写一篇博士论文,从而证明我有那方面的能力,因为博士论文是攻读博士的最终目标。
现在,我本人在大学担任博士生指导委员会主任已经三年了,我强烈地建议其他人不要尝试类似的鲁莽做法。学术写作有它的一套话语体系,要遵守约定俗成的规范,其方方面面的要求往往很难为学术圈以外的人所了解。如果想独辟蹊径取得成功,你需要有特别好的运气才行。
我非常幸运。我上夜校时有一门课是备受尊敬的黛安娜·麦考利(Diane McColley)讲授的,她对当时文学研究领域刚刚兴起的生态批评很感兴趣,生态批评是“生态文学(或文化)批评”的简称。此前10年,也就是20世纪90年代,生态批评学者开始认真地审视梭罗和华兹华斯(Wordsworth)等作家,目的是更好地理解现代环境思想。黛安娜教授对这种研究思路很感兴趣,并积极推动将环境历史追溯到莎士比亚(Shakespeare)和弥尔顿(Milton)的时代,希望揭示更多我们对自然世界持有坚定信仰的信息。
在黛安娜开始为期一年的学术休假前不久,我问她是否有时间审阅一下我的硕士论文,内容是对诗人约翰·弥尔顿的生态批评研究。我们两人达成的共识是:我每个月把新写的部分寄给她。
我的硕士论文计划写30页。12个月以后,我寄给黛安娜教授的稿子加起来达到了300页。她建议我向出版社投稿,申请出版,我实际上是希望向未来的博士招生委员会证明我能够撰写论述严谨、逻辑清晰、有博士论文长度的文章。但是,在黛安娜教授的坚持下,我把论文稿件寄给了出版社。令我惊讶的是,曾在1630年出版弥尔顿第一部重要作品的剑桥大学出版社,竟然同意购买此书的版权并予以出版。于是,那本书成为我的第一部著作,书名是《弥尔顿和生态》。
一家世界知名大学的出版社竟然出版一个没有研究生学位的籍籍无名的小木匠的著作,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原来,事情很简单,出版社不知道我是谁,或者是不知道我不是专家教授。从第一个审读我书稿的组稿编辑开始,出版社的每一个人都想当然地认为我是一位教授,因为学术出版社极少接受学术圈以外的投稿。尽管我对此感到惶恐不安,但也不敢纠正过来。每当他们称呼我“教授”时,我总是本能地回应说,还是请叫我的名字吧。我得承认,没有更正他们对我的称呼,一方面是我的私心在作怪,另一方面,我也很好奇,想看看到底需要多长时间,出版社的编辑才能发现这一点。
我的运气真的很好,一直都没有人发现。不过,最后签署出版合同的时候,看到我的名字前面有“教授”称谓,我只好坦白了。也许是因为事情已经过了那么长时间,没有人再说什么,只是简单地变了变我签字的地方。
弥尔顿创作了英语文学中最好的长诗之一《失乐园》(Paradise Lost),他之所以令我着迷,是因为我认为他是西方思想中对环境持新态度的先驱。在弥尔顿的作品之前,多数欧洲人认为大地是堕落的、卑贱的,与人们想象中的苍穹(上天)相比,是黯然失色、低下的地方。地球由于被与次等的、物理的存在联系在一起,所以被看作是恶行的家园和场所。用这种方式来想象地球,就为将来对环境的破坏埋下了伏笔。
但是,弥尔顿对此一点都不认同,他把地球和多数尘世里的东西(包括河流、山川、鲜花以及诸如美食、性爱等很多生活中充满诱惑的东西)都看作是适宜的、正当的。他在这方面甚至走得更远,大胆地宣称,这些尘世的东西都是神的显现,应该受到赞美。根据弥尔顿和其他接受这一态度的宗教思想家的理念,我们在仰望一座原生态的高山时,会把它看作大自然中无处不在的、时刻赐福的神圣造物主的创造,而不是看作一个无关的、超然的、漠然的存在物。按照这种思维逻辑,如果地球变得满目疮痍,那就是人类行为的结果。因此,对神造万物(包括地球及其上面的所有东西)的破坏,可以视为是对神灵的一种亵渎。
这种巨大的思想转变为像约翰·缪尔(John Muir)这样的作家的创作奠定了理论基础。两个世纪以后,缪尔认为荒野实际上就是一个圣殿,是神灵的家园。当有人提议在优胜美地国家公园的赫奇赫奇山谷(Hetch Hechy Valley)建造一座水库从而为旧金山和其他地方提供水源时,缪尔给予强烈谴责:“这些人是圣殿的摧毁者,是破坏性商业主义的狂热者,他们似乎从骨子里对自然有着不折不扣的蔑视……因为人类心目中再也没有比这更值得崇敬的圣殿了。”
在弥尔顿的作品中,我看到了人们早期对自然态度的端绪,我们通常将这一态度与缪尔等后来的思想家联系起来。这一点构成了我们对荒野怀有深度敬畏的思想基石。
为了寻找一个神灵创造的未被破坏的优美自然的案例,弥尔顿没有去某个遥远的地方(像缪尔去优胜美地国家公园那样),而是回到了远古时代。《失乐园》以铺张扬厉的语言重述了《圣经》故事中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为弥尔顿提供了一个想象人类曾经和自然有着亲密和谐关系的机会,但是那个和谐的关系现在没有了,丧失了。因此,在长长的秉承回归自然理念的思想家名单中,弥尔顿是一个很重要的节点。这些思想家认为,自然和我们之间的关系曾经是完美的,或者是接近完美的。在弥尔顿之后的那一代人中,法国哲学家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继承了这一思想的衣钵,并进一步发扬光大。正如我们在第一章将要看到的,对伊甸园美好过去的信仰(即我们曾拥有过但后来失去了与自然之间的美好和谐关系)依然存在,而且在今天非常流行。
阅读、思考弥尔顿的作品时,我开始想这个问题。回归自然和宗教敬畏是我们在面对荒野时所感受到的,是我看到的诗人留下的两项最伟大的遗产。同时,我认识到,它们可能还有着其他未解的寓意。这种认识为本书的写作播下了种子。
不过,还是长话短说吧。那本关于弥尔顿的书还没有出版,我就接到了好几所大学的博士录取通知书。最后,我必须要从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大学中选一个。尽管我最终选择了哈佛大学,但10年后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是在普林斯顿大学。我以访问教授的身份在普林斯顿大学待了一年时间,担任普林斯顿环境研究所和英语系的联合讲席教授。
为什么要研究英语文学呢?为什么不通过研究地球科学或生态学(比如气候变化)从而直接解决迫在眉睫的环境问题呢?尽管我对自然科学有着极大的尊重,这本书会不厌其烦地强调自然科学在我们未来的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但是我的主要兴趣以前是、现在依然是更好地了解我们人类对于环境所持的信仰和态度。我想知道这些想法背后的历史,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它们又要到哪里去?
那么,为什么不研究历史而研究文学呢?实际上,我两者都研究。近年来,很多文学研究者都是这样的。请允许我举个例子解释一下,这有助于厘清本书的理论和方法。
1945年,有位业余考古学家在距离一个安静的新英格兰小镇一英里的地方发现了一个小木屋的地基,大约有一个现代花园凉亭那么大,是100多年前的人居住的地方。即便对这块不起眼的地方进行深度挖掘,也不会了解多少关于谁生活在那儿以及为什么生活在那儿的信息。不过,对于住在那儿的这个人,我们正巧知道很多,因为他用文字详细记录了自己在那个小木屋的生活以及周围森林的情况,并流传了下来。他的名字是亨利·戴维·梭罗,他的文字记录后来成为一本书,这就是《瓦尔登湖》。
我们去世后留在身后的关于我们生活的物质遗迹,比如房子、家具、餐具甚至是我们的垃圾,往往会告诉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很多关于我们是谁以及我们如何生活的信息。但是,它们也只能告诉这么多。虽然从这些遗存的东西中也可以不同程度地推测其主人的日常生活状况,但是这些物件不是我们了解他们感受和思想的唯一窗口。
5000多年来,人们一直在书写他们的生活、梦想、恐惧、信仰以及几乎所有你能想到的一切(才华横溢的散文大师蒙田曾写过一篇关于大拇指的论文)。在有些情况下,这些著述流传下来,向我们打开了他们的世界,这是那些古代遗址上盆盆罐罐的碎片以及残破建筑的地基所不能告诉我们的。
作为文化和文学史学者,我主要是查阅这些作品,目的是更好地了解其作者的信仰以及他们所生活时代的文化。我自己的独特目标是希望更全面地了解我们现代人对环境的立场、态度或看法。
人们想到文学研究的时候,脑子里常常会跳出“隐喻”“情节”“象征主义”这类词语。以这些概念和相似的概念为武器,一代又一代的中学生和大学生在诗歌、小说和其他各类文学作品中寻找文本里面更深层的、隐含的意义。但是,在学术研究中,这种文学研究模式早在几十年前就在很大程度上落伍了。
20世纪上半叶,一批作家认为,文学中真正重要的是作者超越其特定的文化和历史时代所表达出来的东西。这种文学研究方法在20世纪40年代被冠之以新批评(到了现在早就不“新”了)。新批评认为,伟大的作家洞悉人性的本质,这种本质历时而不变。因此,他们常常在作品中表现人的本性,比如傲慢、爱、抱负等。爱,不论是在大约2700年前古希腊萨福(Sappho)笔下,还是在400年前英国伊丽莎白时期莎士比亚笔下,或者是在近年纽约布鲁克林区的一个诗人笔下,都是一样的,对我们所有的人来说,都是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作家以敏锐的洞察力审视人类共同的、永恒的特质,同时,他们又具有深刻地表达这些思想的能力,所以备受社会的尊敬。按这个标准来判断,像弥尔顿、莎士比亚这样的作家都被认为是所有时代最伟大的作家(现在依然是)。
不过,这种研究方法也有很大的局限性。
首先,即使人类最根本的情感比如爱,都受到我们生活其中的文化的影响。新批评学派的学者如果生活在一个异性性行为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的时代,就会很难理解诸如萨福等诗人的作品,更谈不上欣赏,因为她的作品是关于同性恋的。即便莎士比亚也会让新批评学者感到为难,因为他轮番交替着给一位“黑女士”(Dark Lady)和一位貌美的年轻男士写情诗。如果我们不理解作者的特定文化背景和历史时代,就可能想当然地认定,他们所抒写的爱的意思,就是我们所理解的爱的意思。如果这样认为,我们很可能就错了。
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可能是对爱的赞美,但也是对莎士比亚时代如何看待爱以及如何解读爱的历史记录。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首诗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它向我们传达了大量关于当时孕育这首诗作的文化信息。就其本身来说,了解英国过去的文化十分有趣,在有些情况下,我们可以走得更远一点,进而了解我们自己的文化,甚至了解我们自身。对我来说,这是文学最有价值的东西。
如果说文本是我们文学传统中有影响的部分,就像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和梭罗的《瓦尔登湖》一样,那么它也会对后来的思想产生某些影响。《瓦尔登湖》出版后的一个世纪里,数十名思想家受到梭罗思想的影响。他们可能自己读过《瓦尔登湖》,也可能是结识了其他熟悉那本书及其思想的作家和艺术家。这些后来的思想家不仅包括约翰·缪尔和奥尔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等明显深受梭罗影响的人,还包括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薇拉·凯瑟(Willa Cather)、马塞尔·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威廉·巴特勒·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弗兰克·劳埃德·赖特(Frank Lloyd Wright)、古斯塔夫·斯蒂克利(The Gustave Stickley)、约翰·巴勒斯(John Burroughs)、B.F.斯金纳(B.F.Skinner)和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等很多人。这还只是在《瓦尔登湖》出版后100年里受影响的人物。自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回归田园运动(Back-to-the-land Movement)的兴起,《瓦尔登湖》更是洛阳纸贵。
如果我们阅读《瓦尔登湖》时只认为它述说了跨越时间的真理,可能就大大忽略了该书对美国文化史的突出贡献。如果我们认为梭罗在《瓦尔登湖》中所推崇的对自然的爱,仅是历史上任何一个节点、任何地方的人形成的共识,并分享的某种亲密关系,就像是新批评学者所想象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那么我们就会冒有一定的风险,即忽略梭罗以及他之前之后一些作家为重塑我们与环境之间关系所作出的贡献。
为了更好地理解他们是如何重塑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我们需要暂时停下来,思考一下过去的书籍对当下世界产生的影响。
各类图书和文字资料可以告诉我们很多关于作者及其所处时代的文化信息。不过,有些图书和文字资料比如《瓦尔登湖》,不仅反映了一种文化信仰和价值观(这与每年摆在书店书架海量的完全平淡无奇的书是不一样的),而且还通过重新审视人们现在的态度,甚至有时通过提出全新的思想观念,在重塑文化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按照我的思维模式,这些就是“伟大的著作”,即便它们第一次出版时没得到这样的认可。在有些情况下,比如1845年出版的《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生平记述》(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其真正伟大之处直到多年以后才显现出来。即便在今天,道格拉斯在书中创造的世界(不仅要废除奴隶制度,而且还要废除种族歧视),依然令人痛心地难以实现。与道格拉斯的书一样,《瓦尔登湖》也在美国文化中催生了一些新的东西。总体来说,我们称之为一种环境伦理。
使得梭罗和道格拉斯等作家、艺术家如此超凡脱俗的,是他们敢于走在我们所有人的前面,去洞察未来,想象未来可能的样子。他们在著作中将他们所展望的未来,与当下生机勃勃的世界联系起来。最终,如果证明他们对未来进行了真理性的预言,那么这个世界迟早会朝他们预言的方向发展。《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生平记述》和《瓦尔登湖》都提出了改变世界的思想, 在它们出版100多年后,大致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主流社会开始追寻这两位作家所设想的世界。
关于思想,也许其最有趣和最重要的一点是,它们不仅存在于书本中,还活跃于我们的内心里。令人讶异的是,我们常常轻率地认为,这些思想是理所当然的,是正确的。比如,因为我们继承了弥尔顿、梭罗和缪尔等人所想象的环境伦理,这种伦理就深嵌在我们的信仰里。由此,很多美国人坚定地认为,荒野应该受到尊重,人们对荒野应该怀有宗教般的敬畏。但是,几百年前,这种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存在的。比如,在莎士比亚时代的英格兰,多数人不关心荒野,更不用说对荒野怀有特别的敬畏。
说起来也许有点让人五味杂陈,那就是我们从来没有读过他们的书,甚至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他们很久以前就通过立言在塑造我们某些最刻骨铭心的、看起来最个人化的信仰方面,发挥着作用。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通过研究提出,我们在出生的时候就被“抛入”了历史上某个特定时刻的特定文化里,这既影响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也影响我们持有的很多信仰。我们出生时所在的文化以及时代,完全是随机性的,显然不是我们自己所能控制的。如果我们早出生几代,很可能就会像多数美国人一样,成不了环境保护主义者。从部分原因看,正是由于梭罗等作家(特别是最近50年),这一切才发生了很大改变。各种各样的思想不断地你方唱罢我登场,同时也受到挑战。比如,道格拉斯向奴隶制度发起了挑战,梭罗则推动改变了人们对自然的态度。
我们一旦明白我们的信仰和思想受到文化的影响,而且常常处于变动之中,那么就会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信仰和思想的历史是可以研究和探讨的。在20世纪60—70年代,历史学家米歇尔·福柯就汲汲于探寻我们文化思想的本源。他深受海德格尔的影响,提出这样的推理:如果我们的思想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文化中构建起来的,那么应该可能往回追溯到它们最先出现时的样子,沿途去见证它们是如何变化和发展的。为了做到这一点,他采用了很多种方法,比如聚焦于我们对性的认识。福柯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对诸如性这类复杂问题的态度,是在岁月的长河中被文化建构起来的。 他的历史观不仅让他对那些孕育了一直流传到我们手中的思想文化,而且更为重要的,对那些继承这些变动不居的信仰和思想的当代文化以及个人,进行了非凡的洞察。
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这种理念激励着我来到哈佛大学读博士。
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福柯的思想对一位年轻学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那个学者叫斯蒂芬·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他当时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教授。格林布拉特认识到,用福柯的理论来研究文学能够以全新的方式打开旧有的文本。他可能没有认识到的是,他正在文学研究领域掀起一场革命。文学可以为人们洞察过去文化中的思想和价值观甚至我们自己的信仰,提供独一无二的视角。格林布拉特将他的这种研究路数冠之以“新历史主义”。就像新批评一样,这种文学批评理论现在早已不新鲜了,但是依然有巨大的影响,以不同的方式在今天很多的文学批评领域发挥着作用。
利用文学文本来了解一个文化的内涵,往往会有一点讨巧之嫌或面临一点风险,因为作家本人对他们自己的文化及其所处的时代,甚至他们写作的内容,并不总是理解得十分透彻。而且,作家往往不是一种文化最好的代表人物。从历史上看,只有极少数的天选幸运儿才能既接受了教育,又有足够多的闲情逸致进行写作。我父母生活的时代,普通的农夫和木匠一般接受的是八年学校教育,像他们那样的人,鲜有在身后留下让子孙后代很感兴趣的文字性的东西。在欧洲和美国近几百年的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作家总的来说是那些主流文化中富有的、白种的、异性恋中的男性公民。
文本尽管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由于记录了信仰和思想,还是能揭示出大量东西的。这些文本不仅包括“高大上”的文学作品,还包括所有的文字材料,所有人类写下来的东西。没有人(即便是它的作者)会认为文艺复兴时期一份很不起眼的农场手册是艺术作品,但它很可能要比莎士比亚的任何一部戏剧都揭示出更多关于当时社会对环境态度的信息。 [1] 对于看重文本自身的美以及审美价值的人来说,这可能有点让人难以接受,因为这样一个平淡无奇的手册竟然和莎士比亚的作品平起平坐。不过,新历史主义并不是要让我们贬低文学的审美价值,恰恰相反,多数新历史主义学派的文学学者依然深爱着文学文本,做他们认为正确的事情。尤其是,新历史主义强调,文学的美和价值不是存在于表面,而是存在于文字深处。也就是说,传统上被忽略的文本可能证明是对未来具有更大价值的东西。比如,如果我的祖父能够留下对农场、农业以及与他劳作的土地之间关系的思考,那对于未来的人来说,将是非常有用的。
我走上学术研究这条道的时候,格林布拉特已经从伯克利来到了哈佛大学。虽然他的研究兴趣主要不是在环境方面,但是在我对环境最感兴趣的那段时间里,他正好就在哈佛大学任教,所以很明显,他就成了我的博士论文指导老师之一。我博士论文的目的是利用新历史主义批评理论,研究现代早期的文本,从而追溯现代对环境的态度是如何兴起的。尽管其他学者也利用新历史主义理论研究环境问题(知名的有劳伦斯·布埃尔,机缘巧合,他也是哈佛大学的教授),但总的来说,他们是在后来才开始研究的。
我得坦承,刚到哈佛大学的时候,我心里非常忐忑不安。与我一起报到的7名博士生都很优秀,其中两人本科毕业于哈佛大学,一人毕业于耶鲁大学,还有一人来自艾姆赫斯特学院(Amherst College)。他们都是青年才俊,毫无例外。平均起来,我比他们年长近20岁。
有没有这个说法,曾经的青年才俊一定会在后来的人生中达到事业的顶峰?如果有,那么我在哈佛大学的很多教授就是如此。在某些领域,比如数学,那些天才往往在很年轻的时候就一鸣惊人了。仅仅在一年之中,27岁的爱因斯坦就发表了4篇划时代的论文,其中一篇向世界宣布了狭义相对论,另一篇为他赢得了诺贝尔奖,第三篇推出一个简明扼要的、关于能量与质量的公式e=mc 2 。
与此相对的是,在人文科学领域,很多学者30岁的时候还在上学呢。有少数人文学者在40岁以前就出版了扛鼎之作,比如斯蒂芬·格林布拉特,不过,他是个例外。而劳伦斯·布埃尔(Lawrence Buell)50多岁时才出版了他学术研究中重要的成果,那是一部关于梭罗的著作。
我同级博士同学的优秀让我自惭形秽,压力很大,我的哈佛教授也给我同样的感觉。但是,令我想不到的是,他们都给了让我不抛弃、不放弃的信心和勇气。
丁尼生创作了一首长诗,把荷马笔下的英雄尤利西斯(也就是奥德赛)想象为一位年迈的国王。尤利西斯将他的王位传给他的儿子忒勒玛科斯,他意识到他年轻时取得的传奇般、史诗般的丰功伟绩已经成了过眼云烟,因此就琢磨,“是否还可以有所作为,可以做点高尚的事情”。当有了肯定的答案之后,他做出了让所有人都震惊的决定,要驾驶一艘崭新的航船,把过去的人生统统抛在后边,去追寻一个新的世界。
如果我在40岁才走上数学研究之路,我的决定可能听起来好笑。不过,在哈佛大学,我了解到,有不少人到了我这个年纪还没有完全发挥出他们的学术潜力。在有些情况下,他们最优秀的学术成果是在10年或更长时间以后才取得的。当然,比起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我是40岁开始读博士的,有很长一段路需要追赶上来。但是,我的野心看起来似乎也不那么可笑,也许还是可行的。
令我高兴甚至更为惊奇的是,好运气一直伴随着我。由于攻读博士学位时有着清晰的论文写作计划,我用4年时间就拿到了博士学位。一毕业我就找到了工作,在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UCSB)担任助理教授。UCSB是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有6名诺贝尔奖获得者。除此以外,这所大学坐落于一个风景秀丽的海角之上,是美国最美的校园之一。由于我已经出版了一部著作,我所就职的系通过投票,让我在从事教学工作13个月后就获得了终身教职。
最后,从我的经历中,有3个主要的认识与大家分享。第一个是幸运,我非常幸运,但其他两个认识相比之下更有用。第二个认识是最近几十年,随着人类寿命的延长和中年活力的大幅度增强,一个人在一生中晚些时候开始新尝试,并作出有意义的贡献的可能性,也大幅度提高了。第三个认识是不管你从何处开始,几乎都能走到你一生中要去的地方,这也许比你想象的可能性更大。有时,你真的能从这儿抵达那儿。
这本书的主体部分(我向您保证,这部分不会过多地讲述我生活的细枝末节)旨在挑战我们传统的环境思想。如上所述,亨利·戴维·梭罗曾是我心中的英雄之一。梭罗身上依然有很多东西让我敬仰,所以我一直赞赏梭罗巨大影响中的积极因素。如果说现代环境思想的形成完全归功于梭罗,那就把问题简单化了,不过它的根源在美国很大程度上都可以追溯到梭罗那儿。但这并不一定是个好事。
梭罗常常被视为现代环境思想的预言家,《瓦尔登湖》也是数千年来颂扬我们可以回归自然这一思想的巅峰著作。5000多年来,一大批西方思想家和著述认为人类曾经与地球和谐共处。有些人甚至暗示,人类是有可能回到那种自然状态的。梭罗的不同凡响之处在于,他以非常文学化的方式,真的尝试去实现那种回归。他被后人铭记并产生影响的原因,可能是他用优美的语言文字向广大读者解除了一个古老的疑虑,确认了那种生活过去很好,现在依然很好。
这是个让人心安的思想,毫无疑问会有助于解释人类持续不断的诉求,即便是在21世纪,依然如此。不过,本书的观点是,这种思想虽然给人慰藉,但也存在着危险,因为它一方面造成了广泛的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还阻止我们向相反的、不过我相信是急需的方向迈进,这个方向就是:走向自然。
本书的上半部分将详细解释我所说的“走向自然”的真正含义以及我为什么笃信我们需要把自己的思想从注重过去调整到注重未来,摈弃那个我们能以某种方式回到自然的虚假希望。我们需要把设想一个与自然更加和谐的关系作为未来的目标,而不是去浪费精力试图获取从来不存在的东西。事实上,我们需要将其视为人类最伟大的雄心之一,特别是在当下我们全力建设与地球未来关系的时候,这种关系目前还远远谈不上和谐。
[1]
20世纪80年代,当《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生平记述》(Narrative of the Life of Frederick Douglass)这样在文化上非常重要的作品被首次建议列入高中生必读书目的时候,社会上出现了强烈的反对声音,其理由是,那不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事实上,这个例子不恰当,因为该书写得很棒。真的,如果你读一读,就知道了。)这些反对之声忽略的重要一点是,道格拉斯的著作不仅是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作品之一,而且对那个世纪最令人焦虑的问题之一进行了最敏锐的洞察。
斯蒂芬·格林布拉特以及那些追随他的人,不仅给文学研究设想了新的作用,而且还打开了一个全新的文本世界。一旦认识到这一点,就会清楚地发现,以前一直被当作伟大文学作品看待的那些文本,有时只不过是被主流文化所认定的。在主流文化视野里,像道格拉斯作品那样的文本被极大地边缘化了。正因为如此,这些被边缘化的文本在打破文学研究的现状方面,有很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