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中国人——由他们的君主所代表——声称身负天命,承因天命他们就有充分的理由以明确的政治、文化和道德权威来统治他人。即使在外来者的统治下,这一原则也完整地保留下来;因为重要的是道德的操守和仁慈的统治,而非种族出身。最初,中国古代文明与周边其他各民族相比,那种相对较高的发展水平和复杂的政治组织,也许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这种文化自信。至少在中国的古典时代,其临近地区大多是未定居的部落;很多是游牧民族,而非中国那样的定居农民。他们的文化并不发达——例如,他们中少有本民族的文献,而他们的政治结构也不够稳定,没有一个集团可以自认为是国家。
到早期帝国时代(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2世纪),这种世界观的前提已经酝酿了好几个世纪。他们设想宇宙分为内圈和外圈,有时更具体地设想为一系列渐变的同心圆。在这个宇宙中,一个人的文明程度取决于他与内环中心的关系。与许多其他社会一样,中国把自己置于中心;换句话说,它把自己看作是最文明的,把离中心最远的人看作是最野蛮的。至少在理论上,假设大多数外来者都渴望“更似中华”,并最终或多或少会被同化。然而,这一论点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因为从其逻辑结论来看,它意味着大多数(如果不是全部的话)中国人都是中国以外世界的后裔,这些外国人此前经历了文化适应的过程。
汉朝(前206—220)建立了一个处理外部事务的理想模型,希望能够解决不如人意的现实,即一些外部的人并没有特别倾向于被同化或抛弃自己的文化。这个模式后来被历史学家称为朝贡体系。这实际上是一系列的措施,象征外来者臣服于中国的统治。它最重要的特点如下:首先,朝贡国的统治者或是他的使节必须到中国来表示臣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位使者不得不拜倒在中国皇帝面前,在仪式上承认自己的归属地位。其次,朝贡国必须将一名重要人质,比如储君,送到中国宫廷。第三,朝贡国必须向中国皇帝进献土产作为贡品。
这个系统的功能是互惠的。作为朝贡者象征性臣服的回报,中国会保证朝贡国的安全,但是实际的军事干预往往取决于朝贡国的稳定与中国的利害关系。中国还会回赠以奢华的礼物,并赐予其精心设计的荣誉及头衔。这些都意在收买朝贡国,虽然往往耗费巨大,但是比起建立和维持一支常备军来迫使朝贡国臣服,还是划算的。最后,这些外国人被允许在几天内开展受到精心控制的贸易活动,然后被带往边境,礼送出境。
然而,这一模式过于乐观,因为尽管中国声称,仪式性的效忠并提供当地土产表明了朝贡国臣服于中国的君主权威,但朝贡国并不一定也这样认为。相反,对于朝贡国家来说,整个过程主要意味着以和平的方式获得必要的中国物资,而不必在边境的突袭中窃取。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中国皇帝的认可可能会提高首领在地方争端中的威望,但他们并不太关心相对地位的问题。
此外,一个根本性的悖论使朝贡框架存在缺陷。因为只有当其他国家默许或至少同意不公开质疑中国时,它才能正常运作。而只有当中国强大到足以迫使其服从时,这种默许才有可能实现。但正如经常发生的那样,事实往往并非如此。中国只是简单地适应了现实。事实上,中国的君主从很早的时候就很清楚,他们的帝国及其周边地区只是文明世界的一小部分,中国之外也存在着其他类似的文化。例如,汉朝给罗马帝国最东部的领土,即当代叙利亚,授予了尊号“大秦”,完全省去了他们在与其他国家打交道时偏爱的居高临下的词汇。
中国自认为远远领先于邻国所需的先决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消失。特别是在220年汉朝灭亡后,中国本身在政治上常常分裂成几个小政权,其中没有任何一个有足够的力量要求其他政权臣服。此外,尽管中国声称外国人渴望进入中国的政治和文化轨道,但现实并非如此。尤其因为周边国家变得更加强大和稳定,且拥有受过良好教育的精英阶层,这些人也不再去寻求中国保护的可行性。
简而言之,虽然朝贡制度所体现的理想一直延续到20世纪,但从很早以前,中国就必然会经常背离这种理想。也就是说,无论理论基础如何,无论中国在公开场合如何坚定地表明自己的优越性,中国处理同其他国家和文明的关系都是高度务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