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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家庭成员的五行生克逻辑推导

为了便于直观理解生克的含义和关系,我们以家庭成员为例进行逻辑推理。原始社会最先产生的家庭关系,就是母子关系,包括母亲生儿子和母亲生女儿,简称母生儿女,这是相生关系。随着父系社会出现,夫妻关系稳固下来。如果按照家庭成员之间,不是生,就是克,这个逻辑关系的链条来分类,则夫妻关系,可以看成是夫克妻,这是相克关系。夫克妻,是中国古代八字干支的五行预测理论的看法,是古代传承下来的定论,但没有明确理由。中国古代民俗倒是有妻克夫的说法。把关系亲密的众多家庭成员看成是顺次相生的,好理解。看成是相克的,绝对不好理解。家庭成员之间,肯定是充满爱的。爱,分两种,一种是无偿的爱,一种是有偿的爱。或者说,一种是付出爱而不求回报,一种是付出爱而求回报。母亲对儿女的爱,就是付出不求回报,称为母生子。丈夫对妻子的爱,是付出求回报的,因为需要妻子满足自己的生活和家庭需求,称为夫克妻。虽然也有妻克夫的时候,但一般都是男性主动追求,主动建立夫妻关系,所以称主动、主克的男性为夫,被动、被克的女性为妻。所以,家庭成员之间充满关爱、充满生助,如果有一种爱,是哪怕稍微地想要获得一点回报,则这种有偿之爱就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克的关系。显然,把家庭成员之间的相克关系,理解为有偿之爱,显得很合乎情理,也很科学。

所以,如果以我自己为中心,则家庭成员可以分成五大类。一,与我同类的。二,无偿爱我的,即生我的。三,有偿爱我的,即克我的。四,我无偿爱的,即我生的。五,我有偿爱的,即我克的。

为了便于继续分析推理,暂时用ABCDE这五个字母代表五行的五个角色。我们需要认定五行角色是循环相生的,于是有假设一:

假设一,A生B,B生C,C生D,D生E,E生A,五行角色循环相生。

这种假设,意味着五行的五个角色构成了一个圆,圆上各点循环相生,有点像一个漩涡了。用圆上的均匀分布的五个点,表示五行的五个角色,同时也表示出了五个角色的循环相生之旋转不息,这有点像天道了。用正方形的四个顶点和中心之点,表示五行的五个角色,同时也表示出了东西南北,这有点像地道了。所以天圆地方。当然这只是解释天圆地方的理解角度之一。非生即克,所以对圆上均匀分布的五个点,还要标出相克的路线。假如圆上的五个点的相生路线是五个圆弧,是逆时针依次相生的,那么相克的路线,也应该是逆时针的。至于相克路线,可以是外凸弧线或曲线,也可以是内凹弧线或曲线,也可以是直线,也可以是某种复杂图形。如果圆的外圈和内圈的走向,都是逆时针的,会导致漩涡稳定存在。如果外圈是逆时针的,内圈是顺时针的,内外走向相反,会导致漩涡紊乱崩溃,甚至漩涡消失,这肯定是坏的结果,不是我们需要的,也不符合天道。

为了更直观地理解相生与相克,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甲轻轻地用手掌推向乙,可以称为甲生乙。如果甲极度快速的、沉重的用手掌推向乙,就只能称为甲克乙,也叫甲攻击乙。这个例子主要是想说明,甲生乙的方向,与甲克乙的方向,是相同的。在数学上,可以描述为,如果两个向量方向相同,那么绝对值相对较小的那个向量称为生,绝对值极大的那个向量称为克。或者说,适度的一个值,叫生。达到极大值,或显得极大的一个值,叫克。有点物极必反的味道了,或者可以说,过度的生助,就是害,就是克。

再举一个稍微复杂一点的流体的例子。如果把流体从A流向B,理解为A生B,那么A克C是怎样的流动?A向B的舒缓流动,定义为A生B。A向C的过快流动,或过慢流动,或时慢时快的流动,或时而停顿的流动,定义为A克C。而且,A向C的流动方式,取决于C对A的信号反馈。举例来说,如果C对A表示尊敬并获得A的好感,则A会付出更多的爱给C。对于漩涡气流,假设A到B一直到E是一定时间内的稳定漩涡,且A到E的流动方向是逆时针循环且稳定,属于相生循环,所以漩涡稳定。如果漩涡内部存在更缓慢的逆时针流动,这就有点像台风了,属于相克循环。如果漩涡内部存在更快的逆时针流动,这就有点像龙卷风了,也属于相克循环。如果漩涡内部是顺时针流动,漩涡外部是逆时针流动,则整个漩涡会崩溃消散,这就不是五行系统了。五行系统,考察的是一个能长期稳定和谐存在的自然和社会系统。所以,结论是,五行相生的链条方向,必须与五行相克的链条方向一致。

前面从推掌和漩涡流体这两个例子,主要就是举证,在一个稳定的循环系统中,循环相生和循环相克的方向必须一致。

现在根据假设一,继续分析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A生B,B生C,C生D,D生E,所以E是A的重重孙子。但由于循环相生的存在,导致E却能生A。E能生出太祖姥姥A ?首先,根据人类寿命常识,当E出生时,A早已过世了。其次,家庭成员的生克关系,一般不超出三代。最后,三代家庭成员的数量至少是七个人,包括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父亲、母亲、儿女。要把这七个人归类为五大类,必然出现类似爷爷生孙子,或者岳父生外孙子,这样的相生问题,这是五行相生相克概念的外延或外推。所以出现不够严密的逻辑悖论是可以容忍的。但最开始的父母子女的生克关系必须保持逻辑严密。就好比数学运算时要特别规定零作为分母无意义一样。对于E生A,虽然是逻辑悖论,但从宗教角度看,有其可能性。比如A死后,灵魂投胎到E的腹中,这就相当于E生了A,A复生了,从灵魂和肉体的双重角度看,五行循环生殖是可能的。

至于A与C的关系,肯定不是相生。因为A已经生了B,则A不能再生C了。有人会问,如果A生了一批儿女,这批儿女是B,那么A后来又生了一批儿女,或者A后来又与别的男人生了一批儿女,那么这第二批儿女难道不能算C吗?不能。只要是A生的,都是B,不论时间先后,也不论是谁的种。这是伦理常识了,当然原始人或者古代蛮荒部族可能没有这么明确的伦理习俗。C也不能生A,因为已经有E来生A了。所以,既然A与C不能存在相生关系,那么,要么是A克C,要么是C克A。根据前面的分析,如果是C克A,则违反了五行相生和五行相克的链条方向必须一致的结论。所以,结果只能是A克C。

根据上面的分析经验,为了在接下来的分析中显得逻辑严密一些,需要提出如下的一个公理和三个公设:

公理一,母生儿女,包括女儿再生儿女,称为生。公设一,非生即克,如果不是生,则必然是克。不存在既不是生,又不是克的相互关系。公设二,夫克妻,包括父克母,爷爷克奶奶,岳父克岳母,儿子克儿媳,女婿克女儿。公设三,相克的方向,必须与相生的方向一致。

公理,是世人都公认的理论或伦理常识。公设,是仅存在于某一个理论体系内的假设,世人未必熟知。仅仅用公理一和公设二,是推导不出五行生克关系的。还必须对五行中的五个角色进行定位。即,如果母生儿女,则父不能处于生儿女的角色。至于儿女与父亲之间的关系,是生还是克,根据公设一,要么是父克儿女,要么是儿女克父,具体应该谁克谁,后面可以分析出来。

比如以女主人为中心为A,简称女我A。则家庭成员可以按照生克关系分成五类。根据公理一和假设一,女我A的母亲生了女我A,所以把女我A的母亲简称为生我类或E类。女我A生出的儿女,简称为我生类或B类。女我A的母亲E生女我A,也生了女我A的兄弟姐妹,从而得到推论,女我A的兄弟姐妹与女我A是同类,简称女我类或A类。

步骤一:根据公设二,称克女我A的丈夫,为克我类,但暂时不确定对应哪个字母。但肯定不是E或B,因为E生A,A生B,E、B与A是相生关系。所以克我类只能是C或D,即女我A的丈夫只能是C或D。

步骤二:假设克女我A的丈夫是C,根据公设二,则存在C克A,方向是C指向A。根据假设一,A生B,B生C,所以方向是A指向C。这就违反了公设三,所以C克A不成立。

步骤三:假设克女我A的丈夫是D,根据公设二,则存在D克A,方向是D指向A。根据假设一,A生B,B生C,C生D,所以方向是A指向D。这就违反了公设三,所以D克A也不成立。

如果C和D都不可能是A的丈夫,步骤一又推出了B和E更不是,则五行推理到此就彻底失败了,就是一个笑话。问题的关键在于,步骤三的A生B,B生C,C生D,比步骤二的A生B,B生C,多了一段。本来五行循环相生,一共就五段,步骤三却占了三段,所以导致方向弄反。也就是说,连续相生的方向,以段数最少的那个方向为准。步骤三的正确方向是,D生E,E生A,所以方向是D指向A。与D克A的方向一致,也是D指向A。所以D克A成立,D才是女我A的丈夫。

根据上面的推理,可以得出这样一个五行生克逻辑,如果D生E,E生A,则D克A。同理,如果A生B,B生C,则A克C。依此类推,可以得到五行循环相克的链条,A克C,C克E,E克B,B克D,D克A,A克C。于是,由假设一,我们可以得到推论一。

推论一:A克C,C克E,E克B,B克D,D克A,五行角色循环相克,且是隔一相克。

五行理论中的隔一相克,就是这么得出来的。但是古典文献中的五行理论以及近代的五行理论,在逻辑推导这方面是一片空白,以至于无法与现代科学接轨,被蒙上一层宗教与术数的神秘面纱。

丈夫D克女我A,女我A生儿女B,则丈夫D是儿女B的父亲。又因为B生C,C生D,所以B克D。如何理解儿女B克父亲D ?儿女向父亲输送爱意,需要父亲对儿女有所付出,这是儿女对父亲的有偿之爱,所以称为克。如果父亲对儿女的养育不负责任,则儿女很可能不再爱父亲。爱,是互相的,这种互相之爱,就是相克关系的一种,也可以称为相克之爱。如果,爱不是互相的,是无偿付出的,不求回报的,无条件的爱,这是母爱,是生克的生。

如果不从五行角度分析,只从世俗伦理角度观察,父与子之间的互相关爱,究竟是父克子之爱,还是子克父之爱?我们可以观察到,急于表达爱意,并希望获得回报之爱的,是相克之爱的主动发起方。比如子女急于向父亲表达爱意,希望获得父亲的回关。而相比之下,父亲往往不急于表达对子女的爱。因此,是子女克父之爱,不是父克子女之爱。急于表达爱意的一方,是主克方。夫克妻之爱,更是如此。

夫克妻,子女克父,这是父母与子女的三方生克关系。据此,我们就可以进一步理解天、地、人的三方生克关系了。天好比是父,地好比是母,人好比是天地之子。所以,天克地,地生人,人克天,这就是通常说的,天地人三才的相互关系。地生人,好理解。天克地,人克天,如何理解?天克地,犹如夫克妻,是天急于向地输送爱的能量,比如光和热,地是被动接受的。人克天呢?难道是人急于向天输送爱的能量?用子爱父来比喻最为贴切。人需要敬畏天,如同儿女敬畏父亲,这是向上天输送敬意,也是爱的一种。人需要相信天道的规律性和力量性,比如昼夜规律、四季规律等,比如天气剧烈变化的强大力量,如同儿女相信父亲早出晚归的规律性,相信父亲的强大力量,这是向上天输送信仰,也是爱的一种。人急于向上天输送敬信之爱,急切希望获得上天的回报。而上天却不急于向人输送爱的能量。人急而天不急,所以一定是人克天。被克者一般需要有雄厚的、源源不断的资源,能够不断减损自身的资源来回报主克方,天、父肯定如此,妻也如此。妻子的雄厚资源,就是生育和哺育能力。当然,被克一方也有经不起克耗而衰竭的时候,这就是我们平常所熟知的那种克。比如工业废气导致的气候变暖,父亲因过度劳累而提前衰老,妻子因过度操劳而提前衰老。总之,如果双方都存在对对方的无偿之爱,则付出最多的一方为主生方。如果双方都存在对对方的有偿之爱,则付出最多的一方为被克方。

经过上述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生克关系的讨论,我们可以尝试得出一些生克方(或者叫生克角色)概念的四个定义。

定义一,比如A生B,则A是主生方。如果双方都存在对对方的无偿之爱,付出最多的一方,为主生方。

定义二,比如A生B,则B是被生方。如果双方都存在对对方的无偿之爱,付出最少的一方,为被生方。

定义三,比如A克C,则A是主克方。如果双方都存在对对方的有偿之爱,则付出最少的一方,为主克方。急于表达爱意或急于输送爱的能量的一方,为主克方。

定义四,比如A克C,则C是被克方。如果双方都存在对对方的有偿之爱,则付出最多的一方,为被克方。被动接受爱意或被动接收爱的能量的一方,为被克方。

根据上面的四个定义,可以进一步推导出判断生克方的定理,简称生克定理。

生克定理一:如果判断出某一方付出最多,则该方一定是主生方或被克方。其中不急于付出,或者说持续、温柔或缓慢付出的一方,是主生方。其中被动收受的一方,是被克方。

生克定理二:如果判断出某一方付出最少,则该方一定是被生方或主克方。其中不急于收受,或者说持续、温柔或缓慢收受的一方,是被生方。其中急于付出的一方,是主克方。

观察生克定理一和定理二,可以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规律,太急迫了,就会导致相克关系出现。太温柔了,就会导致相生关系出现。被克方在被动收受时,可急可不急,但一定是被动的。这为我们判断任意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生还是相克,提供了一个简洁的判断方法。 jlP0RMpu8vryWGmqQTPmiEBT39wlfsGccc6FuH0Nlfb5MMDalTyssjUFwed1wH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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