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文明生活中人所共认的一种乐趣,极为无福享受此种乐趣的人所羡慕。我们如把一生爱读书的人和一生不知读书的人比较一下,便能了解这一点。凡是没有读书癖好的人,就时间和空间而言,简直是等于幽囚在周遭的环境里边。他的一生完全落于日常例行公事的圈禁中。他只有和少数几个朋友或熟人接触谈天的机会,他只能看见眼前的景物,他没有逃出这所牢狱的法子。但在他拿起一本书时,他已立刻走进了另一个世界。如若所拿的又是一部好书,他便已得到了一个和一位最善谈者接触的机会。这位善谈者引领他走进另外一个国界,或另外一个时代,或向他倾吐自己胸中的不平,或和他讨论一个他从来不知道的生活问题。一本古书使读者在心灵上和长眠已久的古人如相面对,当他读下去时,便会想象到这位古作家是怎样的形态和怎样的一种人,孟子和大史家司马迁都表示这个意见。一个人在每天二十四小时中,能有两小时的工夫撇开一切俗世烦扰而走到另一个世界去游览一番,这种幸福自然是被无形牢狱所拘囚的人们所极羡慕的。这种环境的变更,在心理的效果上,其实等于出门旅行。
但读书的益处还不只这一些。读者常会被携带到一个思考和熟虑的世界里边去。即使是一篇描写事实的文章,躬亲其事和从书中读到事情的经过,其间也有很大的不同。因为这种事实一经描写到书中便成为一幅景物,而读者便成为一个脱身是非真正的旁观者了。所以真正有益的读书,便是能引领我们进到这个沉思境界的读书,而不是单单去知道一些事实经过的读书。人们往往耗费许多时间去读新闻报纸,我以为这不能算是读书。因为一般的新闻报纸读者,他们的目的只是要得知一些毫无深层价值的事实经过罢了。
据我的意见,宋朝苏东坡的好友诗人黄山谷所说的话实在是一个读书目标的最佳共式。他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当然是人如读书即会有风韵,富风味。这就是读书的唯一目标。唯有抱着这个目标去读书,方可称为知道读书之术。一个人并不是为了要使心智进步而读书,因为读书之时如怀着这个念头,读书的一切乐趣便完全丧失了。犯这一类毛病的人必在自己的心中说,我必须读莎士比亚,我必须读索福克勒斯(Sophocles),我必须读艾略特博士(Dr. Eliot)的全部著作,以便可以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我以为这个人永远不会成为有学问者。他必在某天的晚上出于勉强地去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Hamlet ),放下书时,将好像是从一个噩梦中苏醒一般。其实呢,他除了可说一声已经读过这本书之外,并未得到什么益处。凡是以出于勉强的态度去读书的人,都是些不懂读书艺术的人。这类抱着求知目标而读书,其实等于一个参议员在发表意见之前的阅读旧案和报告书。这是在搜寻公事上的资料,而不得谓之读书。
因此,必须是意在为培植面目的可爱和语言的有味而读书,照着黄山谷的说法,方可算作真正的读书。这个所谓“面目可爱”,显然须做异于体美的解释。黄山谷所谓“面目可憎”者,并不是相貌的丑恶。所以世有可憎的美面,也有可爱的丑面。我的本国朋友中,有一位头尖如炸弹形一般,但这个人终是悦目的。西方的作家中,我从肖像中看来,相貌最可爱者当属切斯特顿,他的胡须、眼镜、丛眉、眉间的皱纹,团聚在一起是多么的怪异可爱啊!这个形容使人觉得他的前脑中充满着何等丰富的活泼思想,好像随时从他异常尖锐的双目中爆发出来。这就是黄山谷所谓“可爱的面目”,不是由花粉胭脂所妆成的面目,而是由思想力所华饰的面目。至于怎样可以“语言有味”,全在他的书是怎样的读法。一个读者如能从书中得到它的味道,他便会在谈吐中显露出来。他的谈吐如有味,则他的著作中也自然会富有滋味。
因此,我以为味道乃是读书的关键,而这个味道因此也必然是各有所嗜的,如人对于食物一般。最合卫生的吃食方法终是择其所嗜而吃,方能保证其必然消化。读书也和吃食相同。在我是美味的,也许在别人是毒药。一个教师决不能强迫他的学生去读他们所不爱好的读物;而做父母的,也不能强迫子女吃他们不喜欢吃的东西。一个读者如对于一种读物并无胃口,则他所浪费在读书的时间完全是虚耗的,正如袁中郎所说:“若不惬意,就置之俟他人。”
所以世上并无一个人所必须读的书,因为我们的智力兴趣是如同树木一般地生长,如同河水一般地流向前去的,只要有汁液,树木必会生长;只要泉源不涸,河水必会长流;当流水碰到石壁时,它自会转弯;当它流到一片可爱的低谷时,它必会暂时停留一下子;当它流到一个深的山池时,它必会觉得满足而停在那里;当它流过急湍时,它必会迅速前行。如此,它无须用力,也无须预定目标,自能必然有一天流到海中。世上并没有人人必读的书,但有必须在某一时间,必须在某一地点,必须在某种环境之中,必须在某一时代方可以读的书。我颇以为读书也和婚姻相同,是由姻缘或命运所决定。世上即使有人人必读的书如《圣经》,但读它必应有一定的时期。当一个人的思想和经验尚没有达到可读一本名著的相当时期时,他即使勉强去读,也必觉得其味甚劣。孔子说,五十读《易》。他的意思就是说,四十五岁时还不能读。一个人没有到识力成熟的时候,绝不能领略《论语》中孔子话语中淡淡的滋味和他已成熟的智慧。
再者,一个人在不同的时候读同一部书,可以得到不同的滋味。例如我们在和一位作家谈过一次后或看见过他的面目后,再去读他的著作,必会觉到更多的领略。又如在和一位作家反目之后,再去读他的著作,也会得到另一种的滋味。一个人在四十岁时读《易经》所得的滋味,必和在五十岁人生阅历更丰富时读它所得的滋味不同。所以将一本书重读一遍,也是有益的并也可以从而得到新的乐趣。我在学校时教师命读 Westward Ho (《向西去啊》)和 The History of Henry Esmond (《亨利·艾斯芒德的历史》)两书,那时我已能领略 Westward Ho 的滋味,但对于 The History of Henry Esmond 觉得很是乏味,直到后来回想到的时候,方觉得它也是很有滋味的,不过当时未能为我领略罢了。
所以读书是一件涉及两方面的事情:一在作者,一在读者。作者固然对读者做了不少的贡献,但读者也能借着自己的悟性和经验,从书中悟会出同量的收获。宋代某大儒在提到《论语》时说,读《论语》的人很多很多,有些人读了之后,一无所得,有些人对其中某一两句略感兴趣,但有些人则会在读了之后,手舞足蹈起来。
我以为一个人能发现他所爱好的作家,实在是他的智力进展里边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世上原有所谓性情相近这件事,所以一个人必须从古今中外的作家去找寻和自己的性情相近的人。一个人唯有借着这个方法,才能从读书中获得益处。他必须不受拘束地去找寻自己的先生。一个人所最喜爱的作家是谁?这句问话,没有人能回答,即在本人也未必能答出来。这好似一见钟情,一个读者不能由旁人指点着去爱好这个或那个作家。但他一旦遇到所爱好的作家时,他的天性必会立刻使他知道的。这类忽然寻到所爱好的作家的例子甚多。世上常有古今异代相距千百年的学者,因思想和感觉的相同,竟会在书页上会面时完全融洽和谐,如面对着自己的肖像一般。在中国语文中,我们称这种精神的融洽为“灵魂的转世”。例如苏东坡乃是庄周或陶渊明转世,袁中郎乃是苏东坡转世之类。苏东坡曾说,当他初次读《庄子》时,觉得他幼时的思想和见地正和这书中所论者完全相同。当袁中郎于某夜偶然抽到一本诗集而发现一位同时代的不出名作家徐文长时,会不知不觉地从床上跳起来,叫起他的朋友,两人共读共叫,甚至童仆都被惊醒。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描摹他的第一次读卢梭,称之为“一次触电”。尼采于初读叔本华时也有同样的感觉。但叔本华是一位乖戾的先生,而尼采是一个暴躁的学生,无怪后来这学生就背叛他的先生了。
只有这种读书法,这种自己去找寻所喜爱的作家,方是对读者有益的。这犹如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子一见钟情,一切必都美满。他会觉得她的身材高矮正合度,相貌恰到好处,头发的颜色正深浅合度,说话的声音恰高低合度,谈吐和思想也都一切合度。这青年不必经教师的教导,而自会去爱她。读书也是如此,他自会觉得某一个作家恰称自己的爱好。他会觉得这作家的笔法、心胸、见地、思态都是合式的,于是他对这作家的著作能字字领略,句句理会。并因为两人之间有一种精神上的融洽,所以一切都能融会贯通。他已中了那作家的魔术,他也愿意中这魔术。不久之后,他的音容笑貌也会变得和那作家的音容笑貌一模一样了。如此,他实已沉浸在深切爱好那作家之中,而能从这类书籍里边得到滋养他的灵魂的资料。不过数年之后,这魔法会渐渐退去,他对这个爱人会渐渐觉得有些厌倦。于是他会去找寻新的文字爱人,等到他有过三四个这类爱人,把他们的作品完全吞吸之后,他自己便也成为一位作家了。世上有许多读者从来不会和作家相爱,这正如世上有许多男女虽到处调情,但始终不会和某一个人发生切近的关系,他们能读一切的作品,结果终是毫无所得。
如此的读书艺术的概念,显然把以读书为一种责任或义务的概念压了下去。在中国,我们常听到勉人“苦读”的话头。从前有一个勤苦的读书人在夜里读书时,每以锥刺股,使他不致睡去。还有一个读书人在夜里读书时,命一个女婢在旁边以便在他睡去时惊醒他,这种读法太没意思了。一个人在读书的时候,正当那古代的聪明作家对他说话时而忽然睡去,他应当立刻上床去安睡。用锥刺股或用婢叫醒,无论做到什么程度,绝不能使他得到什么益处,这种人已完全丧失了读书快乐的感觉。凡是有所成就的读书人绝不懂什么叫作“勤研”或“苦读”,他们只知道爱好一本书,而不知其然地读下去。
这个问题解决之后,读书的时间和地点问题也同时得到了答案,即读书用不着相当的地点和时间。一个人想读书时,随时随地可读。一个人倘懂得读书的享受,不论在学校里边或学校外边都可以读,即在学校里边也不致妨碍他的兴趣。曾国藩在家书中答复他的弟弟想到京师读书以求深造时说:
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
有些人在将要读书时常想起许多的借口。刚要开始读时,他会憎厌房里太冷,或椅子太硬,或亮光太烈,而说不能读,还有些作家每每憎厌蚊子太多或纸张太劣,或街上太闹,而说无从写作。宋代大儒欧阳修自承最佳的写作时候乃是“三上”,即枕上、马上和厕上。清代学者顾千里当夏天时,常“裸而读经”,即以此得名。反之,一个人如若不愿意读书,则一年四季之中也自有不能读书的理由:
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去冬来真迅速,收拾书包过新年。
那么究竟怎样才算是真正的读书艺术呢?简单的答语就是:随手拿过一本书,想读时,便读一下子。如想真正得到享受,读书必须出于完全自动。一个人尽可以拿一本《离骚》或一本欧玛尔·海亚姆(Omar Khayyam)的《鲁拜集》,一手挽着爱人,同到河边去读。如若那时天空中有美丽的云霞,他尽可以放下手中的书,抬头赏玩。也可以一面看,一面读,中间吸一斗烟,或喝一杯茶,更可以增添他的乐趣。或如在冬天的雪夜,一个人坐在火炉的旁边,炉上壶水轻沸,手边放着烟袋烟斗,他尽可以搬过十余本关于哲学、经济、诗文、传记的书籍堆在身边的椅子上,以闲适的态度,随手拿过一本来翻阅。如觉得合意时,便可读下去,否则便可换一本。金圣叹以为在雪夜里关紧了门读一本禁书乃是人生至乐之一。陈眉公描写读书之时说,古人都称书籍画幅为“柔篇”,所以最适宜的阅读方式就是须出于写意。这种心境使人养成随事忍耐的性情。所以他又说,真正善于读书的人,对于书中的错字绝不计较,正如善于旅行的人对于上山时一段崎岖不平的路径,或如出门观看雪景的人对于一座破桥,或如隐居乡间的人对于乡下的粗人,或如一心赏花的人对于味道不好的酒一般,都是不加计较的。
中国最伟大的女词人李清照的自传中,有一段极尽描写读书之乐之能事。她和她的丈夫在领到国子监的膏火银后,常跑到庙集去,在旧书和古玩摊上翻阅残书简篇和金石铭文,遇到爱好的,即买下来。归途之中,必再买些水果,回到家后一面切果,一面赏玩新买来的碑拓,或一面品茶,一面校对各版的异同。她在所著《金石录》后跋中,有一段自述说:
余性偶强记,每饭罢,坐归来堂,烹茶,指堆积书史,言某事在某书某卷,第几页,第几行,以中否角胜负,为饮茶先后。中即举杯大笑,至茶倾覆怀中,反不得饮而起。甘心老是乡矣!故虽处忧患困穷,而志不屈。收书既成……于是几案罗列,枕席枕藉,意会心谋,目往神授,乐在声色狗马之上。
这一段自述文,是她在老年时丈夫已经故世后所写的。这时正当金人进扰中原,华北遍地烽烟,她也无日不在流离逃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