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秋生开车把丛牧之送到赤峰去坐火车。第二天醒来,她拖着行李出门,发现秋生正在门口抽烟。
我知道你昨天没走。秋生说。
昨天丛牧之说已回北京,其实是想一个人在林东逛一逛,没想到被秋生看穿了。
丛牧之有些尴尬,刚要解释一下,秋生踩灭了烟头,说:
“姐,我送你去赤峰,你别坐班车了。”
丛牧之就把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这会儿,解释也没什么意思了,大家心知肚明就好了。
一路上,秋生就没停嘴,不是跟丛牧之回忆童年往事——他童年时,丛牧之已经上初中,他们俩一起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就是跟她唠叨他爸怎么不可理喻,父母都是一身病痛,姐姐丽丽又是这个样子,将来的日子不知道该怎么过。
“我常常早晨醒过来,不愿意睁眼睛,我觉得只要我闭着眼睛,那些事都不会来。”秋生说着,点了一支烟。抽了几口,他伸手开了副驾驶的小抽屉,掏出一瓶二锅头来。
丛牧之嗯了一声,但没有全部嗯出声。秋生还是听见了,他把二锅头放了回去。
沉默了半分钟,秋生说:“姐,你是不是特别想不通,我为啥有时候开车喝酒?”
“主要是不安全。”丛牧之不晓得该如何回答他。
“对,就是因为开车喝酒不安全。我经常有一种疯狂的想法,就是我喝点酒开车,然后出了事故,人嗝儿屁了,一切都不用管了。”丛牧之吃了一惊,她以为秋生只是酗酒,没想到深层是这样一种心理。
“可是呢,我又做不到。我一旦喝点酒,精神比不喝酒的时候还集中,因为我自己也知道,我根本放不下。你看,就是这么纠结,想用意外来解决一切,可是又无比怕意外来临。”
丛牧之跟他讲起自己的一些事,比如在医院里拍的那部片子,告诉秋生,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是这样一种生活,不满意,可是也没有放弃的足够理由。
“坚持意味着一切。”她最后说,这句话也仿佛是对自己说的。
后来,丛牧之说,秋生,你抽烟,把那瓶酒给我吧。
秋生有些意外地把二锅头重新拿出来,递给丛牧之。
丛牧之打开盖,一股浓厚的酒味冲进鼻腔,她打了个喷嚏。
丛牧之抿了一口,辛辣味和曲香味从口腔蔓延到喉咙,然后进了胃部。她感觉整个人抖擞了一下。
就这样,姐弟俩一个吸烟,一个喝酒,从林东开到了赤峰。佐酒的菜,只有那些零零碎碎的闲聊。
不知聊到什么时候,丛牧之睡着了。也可能是酒醉了。
等醒来时,已经到了火车站好一会儿。秋生靠着车门抽烟,见她醒了,就说:“姐,你醒啦,我看你睡得香,就没喊你。离开车时间还有一会儿,要不去吃个午饭?”
丛牧之说不吃了,早晨她吃得多,二姑又拎了一堆肉干什么的。再说,两个多小时就到北京了。
秋生掐灭烟,说:“那我不送你进站了,这儿没法停车,管理员催我好几回了。”
丛牧之心里突然一软,走上前去,拍拍他肩膀,说:“好好的。”
秋生嘿嘿了一声:“姐,啥时候再回来?”
丛牧之顿了一下,说:“看情况吧,你们有空也去北京玩儿。”
秋生点下头,上车走了。丛牧之心里生出些暖意,她曾以为自己和林东镇之间的情感羁绊,已经随着母亲的逝世彻底断绝。没想到,这次回乡,这种情感又被秋生给激起来了。嗯,有点像每次喝酒时的第一口,它逗引着人继续喝下去,但人心里却早已养成了隐隐的担忧——千万别喝多,喝多了难受。
四十分钟后,丛牧之看似不经意地把装着那个木盒的皮箱放在行李架上,其实谁都不会注意,满车都是准备离开赤峰去北京的人,她和他们、她的皮箱和他们的皮箱没有任何分别。分别只在她自己的心中,也在她的动作里,她总是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看看它。丛牧之似乎试图看穿淡粉色的皮箱——余作真第一次出国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时给她带回来的,她用了许多年,走南闯北——然后再看穿纹理斑驳的木箱,目光如一双巧手,打开那些微微发黄的日记。那是丛长海的日记,每一本都写得满满当当。即使到这一刻,她也只打开过一次箱子,知道里面是一摞发黄的日记。也不难猜测,日记记录的丛长海远不只他在她生命里消失的那些年,还有她出生前的故事。一个人如果在中年之后仍能坚持记日记,那一定是青少年时就养成的习惯,就像民国时期的鲁迅、胡适那些大师们,他们仿佛知道自己将来会成为了不起的人物,任何一个字、任何一件日常小事,都有可能在后世引起人们的热议。那丛长海呢?他是预感到了自己的命运,还是预感到将来有一天后人会来接收他的死亡证明,然后毫无征兆地突然对他产生兴趣?又或者,他只是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只是遵循自己的习惯写下一些所见所闻而已。用想象中的目光打开日记本,丛牧之看到的却是每一页都是一张死亡证明书——相比如今硬挺挺的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真是简陋至极,不过一张A4打印纸,连上面各地的表格都不一样,统一的是记着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还有死亡原因和时间,然后是医院和当地警察局的红章。按照证明书上的时间看,丛长海死于2009年——竟然是熊仔出生那一年!这说明当地警察人员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他的家属,十多年之后,终于找到了二姑和林东镇。丛牧之按图索骥,打电话给湖南张家界的警察局询问,对方说,本来丛长海的死亡已经彻底归档,但是半年前,有人给他们提供了林东镇的地址,告诉他们丛长海在那里仍有家人,他们才辗转找到丛长娟,然后把证明书和遗物寄过去的。
“是谁?提供地址的是谁?”丛牧之忙问。
“很抱歉,我们当时没留下她的联系方式,只记得是一位中年女士。”那边无奈地说。
打包行李时,她把装着那张纸的信封塞在皮箱的夹层里,跟装日记的箱子之间隔着她的化妆品和衣物。这可能是她跟父亲之间离得最近的一次,也可能是隔得最远的一次。这时候,她想起了熊仔,也想起了余作真。
昨天晚上视频时,熊仔刚在奶奶家吃完饭,又坐在了棋盘旁跟爷爷下棋。前几年,他的偶像是围棋天才柯洁,但后来柯洁挑战阿尔法狗失败之后,熊仔就不再崇拜任何人类。“我想知道人工智能到底是怎么下棋的。”他说,然后跟两个有相同志趣的同学一起研究阿尔法狗的基本运行逻辑,当然,只是很粗浅的讨论,以他们现在的认识,主要还是选边站:人工智能到底是否会取代人类?熊仔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并不坚定,有时候觉得能,有时候又觉得不可能,跷跷板一样时常变化,这是他少有的摇摆时刻。
“妈妈,我觉得AI一定会超越人类的。”他偶尔说,并且讲出自己的理由和例证。但是说到最后,他会目光悲伤,语调低沉,“可是,再厉害的AI也代替不了人,代替不了妈妈。”他感觉到了人与机器的不同,或者说,他从自身的感受里发现了人的不可替代性,又仿佛在机器身上预感到了人终将被替代。
是可以的吧?丛牧之想,比如丛长海,他不存在,她也正常长大,考上大学,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事业。她越长大,就越觉得并非人人都必须有一个父亲,不过这并不是因为她和他们一样完整,而是大家有着各自的残缺,你缺这个,我缺那个。这世界上的七十亿人,就像是七十亿块拼图,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拼成了整个人间。只是这拼图并非上帝量身定做,而是参差不齐、棱角各异,相邻的两个人要想靠近、拼接,就要接受疼痛的变形、磨损。那么,她和余作真之间是因为磨损太多,最终导致松动了吗?
回到北京后,有两个月丛牧之都没再碰那个箱子和死亡证明。她把它们一起放在储物间了,那里存着各种杂物,有的是近期淘汰的,有的已经不知多少岁月。她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处理,一个是跟余作真离婚,协议签好了,只差走一个程序。奈何又出了一个离婚冷静期,从提交申请到真的离婚要等一个月。她当天晚上就约余作真,先去民政局提出离婚申请,余作真说至少要两天后,他这几天有急事。那就两天后,周五,完事正好过周末。
“领证那天是周三。”这个念头在脑海里跳了一下,不知自己何以记得如此清楚。
第二个事真正要命。才上线不久的《云与海》,也就是云州项目,因为涉及动画演示,他们找特效公司做了一个南海地形图,没想到绘图师经验不足,在电子地图上少了一个海岛。片子刚播出不久就被网友举报了,刚好那段时间网民的情绪比较高涨,对这部片子穷追猛打、不依不饶,很快又挖出黄思元的许多黑料,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概算到了他们工作室头上。不像之前《瓷之梦》引发的声讨,这一次丛牧之十分悲观,更重要的是现在她一点辩驳的欲望都没有,遑论信心。她预感到,工作室可能会因此而倒闭,不过她也并不多难过,至少现在还不到难过的时候。实话说,这两年各种情况的发生,他们已是强弩之末,辛苦、收入越来越低倒还在其次,动不动就“犯忌”让每个人都有种刀头舔血的感觉。这世界的政治正确越来越多,这世界的错误也就越来越多。永远有一些热心的网友在键盘上审判别人——她想起中学时看过的审判大会,那时候,只有真正的罪犯被展览、被唾骂,现在则任何一个人都可能被舆论押上审判台,并且没有申诉的机会。更关键的在于,她明显感到无论是自己还是雅男和春景,都已经失去了最初的热情,无论是对纪录片的,还是对生活本身的,他们似乎渐渐耗尽了内心的能量,只想“躺平”了。
她知道,雅男从去年开始就在做微商,她发各种信息会屏蔽同事,但因为微商发朋友圈的频率太高,总有一两次忘了屏蔽,或者屏蔽错了分组,让丛牧之看见。时间一久,雅男也知道了丛牧之知道了自己的事,但两个人都假装不知道对方知道。丛牧之担心雅男被骗,让春景来看,雅男每天投入无限热情的阿芙洛狄忒玫瑰花,只是一个变相的传销。而春景那里,恋爱谈到厌烦,据说又找到了真爱,甚至要结婚了。是一个女老板,长得并不差,号称要筹钱给春景去拍电影,让他实现电影导演梦。他早已蠢蠢欲动。
她自己呢?并不能说当年的理想已荡然无存,只不过如冬日暴风雪夜里的人们,越来越紧地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中,因贪恋身边的那点暖意而一动都不想动。
她只好先去工作室。这些年来,这条路她走了上万次了。今天没坐地铁,也没打车,她觉得自己无需再急匆匆地赶时间。
工作室里一切如常,大家似乎并未受到地图事件的影响。丛牧之猜想,很可能是春景和雅男为了稳定人心,没有在自己回来之前跟大家公开说这件事。她不免心里感动,她知道,他们这是在做最后的努力。可是,此刻她明白解散已不可避免。
就在刚才,在离工作室最近的那个十字路口等红灯时,她接到了总公司的电话,是大老板亲自打来的,让她下午去一趟。不用细想,如果不是情况严重到一定地步,大老板是不可能给她打电话,更不会亲自召见她的。那个纪录片领域里神话一样的人物,曾经在20世纪90年代影响了大半个中国。她第一次见他,就是在母亲的录像厅里,在21寸的电视屏幕上,他意气风发、侃侃而谈,如山如岳。看了他导的《山岳》之后,丛牧之如同发现了一个跟所有枪战、武侠、黑帮片完全不同的世界,于是每年会有一个日子,她所要求的礼物就是让去赤峰购买录像带的母亲带上自己。她会用攒下来的零花钱,挑选几盘自己喜欢的片子,有时是纪录片,有时是剧情片。选择的依据,最初只是录像带封面上的介绍,什么获得戛纳电影节大奖之类的,虽然她也不了解这种电影节。后来再去时,各音像店老板都知道有一个小姑娘喜欢看冷门片子,便把自己店里那些卖不出去的拿出来让她选,有的甚至直接送给她。到她高四复读那一年,也就是考上北广的那一年,丛牧之已经攒了五十盘片子。不过那时候,录像带已经被VCD和DVD淘汰,人们更喜欢轻便、音质画质更清晰的光碟。盗版光碟成千上万,你想找什么片子都能找到,她的收藏立刻变得一文不值。
丛牧之招呼大家到会议室开会。
她想错了,大家不是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而是假装不知道。这件事总台肯定已经做了内部通报,甚至下了文件也说不定,再严密的措施也防不住消息渗透到人耳朵里。所以,当她把分公司老总发给自己的微信念一遍时,整个工作室的人都透了口气,好像他们一直在水下,终于被获准上岸。丛牧之也随之松了口气。她没有讨论,直接宣布了解散工作室,这一点倒是让大家十分意外。
丛牧之说,事已至此,追究责任也没什么意义了,而且工作室的状况确实每况愈下,她自己也疲惫不堪,实在无力支撑下去。不如借这个机会散伙,这次事故的责任她一个人承担,不影响大家以后再从事相关行业。手头的项目,没签约的就别签了,签了约没完成的,总公司也会让其他工作室接手。她下午会跟老总谈,愿意继续在公司干的人,她会请公司其他工作室接收他们。不想再干这行了,按合同规定结算工资,拿五个月平均年终奖——只要账上的钱够。
众人沉默。
雅男突然哭出了声:“真散伙了呀。”春景拍拍她的肩膀。
“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丛牧之脑中跳出来这句话,她担心自己也哭出来,赶快起身,让大家尽快把手头的事情整理好,做好各种交接,她现在就去见分公司老总。
其实,总公司分公司跟他们在一栋楼上。这栋大楼被纪录片有限公司整租下来,然后分租给几十个工作室、公司和相关的子公司,可以说,这栋楼是纪录片频道的楼外楼。丛牧之没坐电梯上楼,坐电梯势必会碰到熟人,她懒得去解释,更不愿意承受别人那多少带点幸灾乐祸的同情目光。爬了十三层楼梯,难免气喘吁吁,她这个人平时走路、跑步都没事,就是不能登高,一登高就心慌气短。每年体检做心电图和动态彩超,也没发现什么问题。这次一口气爬这么高,丛牧之腿有点儿发软。她打开手机看了看,上午十一点,有余作真的一个电话,说离婚再推迟两天,改下周一。丛牧之也无心去跟他纠缠原因,解决一件事再说另一件事吧。
跟分公司老总谈得很顺利,她的几个诉求都获同意。老总甚至说,如果她个人有意愿,可以到公司来做项目监制,以后有机会了,还是可以再做导演的。丛牧之婉言谢绝了,她知道,老总之所以如此照顾,是因为她大包大揽,把所有的责任一个人承担了,既没有涉及工作室的员工,也没有转嫁给公司让他为难。如果她耍赖,说公司的审核出了问题,公司也是没话说的。
下午,她又去见了总公司的老总黄玉胜。他早已不复当年的英姿,胖了,而且人似乎也矮了。她对那时片子中黄玉胜脸上的表情和眼睛中的神态仍有印象,那是一种真正的与天地共苍茫的悲伤,当他说出泰山,那一刻他就是泰山,当他喊出喜马拉雅,他就是喜马拉雅。现在,他作为最大的纪录片制作公司的一把手,却再也没有这种时刻了。这些年,丛牧之听说的都是他有关男女之间的桃色故事,或者是他跟竞争对手之间的明争暗斗。而且,她最奇怪的是,他的普通话好极了,而她印象中的那段朗诵,陌生而又特别的口音是打动听众的重要元素之一。那个曾让她无比迷恋的声音,现在不过是虚弱的、因多年烟酒熏陶而沙哑的嗓子。他早就不拍片子了,也不对,前两年的一部献礼片据说是他执导的,播出后口碑一般,他又解释说只是挂了名,具体工作是其他人做的。
黄玉胜在喝茶,她面前的茶杯里,秘书连白开水都没倒。估计,他想几分钟就打发她。他只提了个头,丛牧之就把跟分公司老总说的那些话,又捡重点重复了一遍。他应该心知肚明的,分公司老总肯定跟他汇报过了,但是仍然做出一副惋惜的姿态。临走时,黄玉胜喊住丛牧之,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光碟递给她。丛牧之不知何意,黄玉胜说,我听他们说过,你特别喜欢《山岳》那部片子,这是最早的版本翻录的,现在已经看不到了,送给你留个纪念吧。丛牧之接过来,这一刻心里有些感动,说了句谢谢黄总。
“一个导演的创作年华是有限的,过了那个阶段,就会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他说。丛牧之没来得及分辨他是在说自己,还是在说她。她心里装着这句话,手里拿着那张光盘,走出他宽大豪华的办公室。
她走进了电梯间,又想出去,却已经有人打打闹闹进来了。丛牧之点头微笑,她能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出他们知道了自己的事,甚至可能知道了自己的彻底离开。不过她现在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当一切都说出来,心态反而变得简单平和。她想停一停了,一切都停一停。她发现自己工作这些年从未迷惘,一直以来都目标明确、动力十足地往前冲。遇见过许多困难,可始终保持着斗志,她没想过这些斗志是从哪儿来的。现在,她发现自己清醒太久,或许是时候迷惘一小会了,就像当年第一次高考结束那段时间。正是那段时间的迷惘,让她无意中找到了自己后来近二十年的人生道路。
接下来是几天的慌乱,一个工作室,建起来是那么艰难,解散却很快。仿佛孩子们玩的积木,搭建的时候不断试探、小心翼翼,拆毁的时候只需要轻轻一碰就可以。工作室的人各有去处,大家的感伤并没有停留太久,这早已不是许多年前一个人在一个单位干一辈子的时代了,很多年轻人已经习惯了频繁地换工作。那些老一点儿的员工,不愿意离开自己熟悉的行业,大都转到了这栋楼的其他层。雅男的朋友圈不再屏蔽任何人,而是公开向所有人宣传自己的产品。春景开了一辆豪车来工作室拉东西,他那段恋情仍然在维持,这是他最长的一段恋爱,看来真要步入婚姻的城堡。
办公室只剩下丛牧之一个人时,她开了一盏小灯,斜卧着靠椅,脚搭上桌子,以一种奇怪而舒服的姿势刷朋友圈。她把春景和雅男近一年的朋友圈都翻了一遍,这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对这两个伙伴的近况并不了解,她自以为特别了解。再想,他们也不了解她,他们能看到她近十几年的所有细节,可是并不知晓之前二十多年她所经历的人生。人都是由过去生成的,正是那段生活打下的基础,造就了现在的她。丛牧之不免有点儿悲哀,甚至感觉到有点儿孤独,她翻了翻工作室的冰箱,发现里面除了半罐老干妈外已经空空如也,甚至连电源都被安全意识超强的实习生拔掉了。于是,她点了楼下餐厅的外卖,还有两罐啤酒。二十分钟后,楼下的服务员送上来,仍然带一堆筷子。见到杂乱的办公室,服务员一脸懵。丛牧之让她等一下,拆开打包盒,露出小炒黄牛肉、手撕包菜和一个拍黄瓜,然后把两听啤酒都扯开,示意她拿一罐。
服务员拿起来,小声说:
“姐,今天不会是你生日吧?”
丛牧之笑了笑说:“不是,应该说是……忌日。”
服务员吓了一跳,说:
“忌日?”
“我们工作室的忌日,到今天寿终正寝。”
服务员仿佛无意中撞破了一个不该知晓的秘密,双脚搓着地板,想说话,可又不知说什么。
“碰一下。”丛牧之举起啤酒。
服务员跟她碰了一下,但是并没有喝,放下啤酒说:
“姐我还有活儿,我先走了。”
丛牧之一口气把一罐啤酒喝完,打了两个酒嗝,然后开始吃饭。窗外正是车流如涌、灯火阑珊之时,大部分人都在挤各种交通工具上往家赶。她拨打熊仔的智能手表,是奶奶接的,说熊仔在看天和一号空间站的直播。哦,对了,最近中国第一个空间站开始使用,太空迷熊仔肯定不会放过了。
她忍不住用手机去搜索“天和一号”,跟科幻电影一样的场景出现在屏幕上,机械臂正在摆动。地球在“天和一号”下面不远处,一个蓝色绿色褐色交错的圆球,那是人类生活的地球,在宇宙中竟然如此之小。她曾看过讲述第一个登陆月球的宇航员的视频,说他在太空中看到地球时,心里特别孤独。她无法感受那种孤独,但是可以由此想象人的渺小,也不能说是想象,因为一旦视角转移到太空,你就会不由自主地感到人类在浩瀚宇宙中渺如尘埃。另一个科普视频里,镜头从地球上的一栋房子出发,然后无限向宇宙深处后退,大气层,九大行星,太阳系,距离是以光年计算的,就算这个世界上速度最快的光走无数亿年,宇宙仍然无穷无尽。
她忽然想起余作真。如果现在他们还和当初一样,他可能会给她讲一个特别的故事,比如中国古人曾认为,人体的各种器官对应的就是天上的星宿,人即宇宙,天人合一,如此,宇宙再大也不过是人的倒影。她的手摸到了胸前的吊坠,耳朵里响起猫头鹰的叫声,嘎嘎,嘎嘎,在月朗星稀的黑色丛林之巅,或者某一座山崖之上。
“它到底是用什么做的?”到现在,丛牧之也没有解开这个谜题。她下决心不去问,而是自己找到答案,这是她在分别里保留的倔强。
她不知道,这一天同样是余作真一生里最艰难的时刻。如果说,她与过去的告别更多是工作和心理状态,那他的告别几乎是整个世界。这不是说他要死了,而是说,从此之后他再也无法像过去那样生活,他的人生被一劈两半。
丛牧之从一个乱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应该跟睡前读的卡夫卡有关——虽然只有一瞬间,但在那短短的两秒钟里,她真切地看见自己的几条细腿在勉力支撑巨大的身躯,然后她感觉到颈部的酸痛,原来是自己一整晚都斜靠着床头睡的。从窗帘透进来的光线看,这是一个十分晴好的清晨,随着太阳的北移,夏至临近,天亮得越来越早了。她起身,先去熊仔的房间看了看,他还在睡着,身体仍然是蜷缩的姿态,怀里抱着的不是抱枕和被子,是一只熊。
丛牧之打开冰箱,见里面还有之前买的全麦面包,保质期就到今天。她犹豫了一下,如果保质期是今天,那是今天能吃,还是到今天不能吃呢?也只有这个可吃,她不想点外卖,便把面包放进面包机,烘成面包干总可以。又煎了两个蛋,把几颗西蓝花和胡萝卜丁用水煮了,淋上一点白灼酱油。熊仔很喜欢这道菜蔬,自己就能吃一大盘。
等她回身再到客厅,发现熊仔已经起床洗漱,抬头看看墙上的钟:6点45分。他像个机器人一样,总能在同样的时间醒来,误差不超过五分钟。丛牧之曾问过熊仔:熊宝,你怎么能每天同一时间醒来呢?熊仔说,他每天临睡前会告诉自己明天几点起床,从现在算起睡8个小时26分钟,或者睡7个小时58分钟。然后第二天,他的身体就会自动在那个时刻苏醒。
“爸爸说,我们的身体其实也是一个钟表,”熊仔说,“精神就是那把调节时间的钥匙。”
丛牧之摸摸他的头,说:“那妈妈的表一定是坏了,我有时候会失眠,有时候又一整天睡不醒。”
熊仔也摸摸妈妈的脸。很小的时候,就是熊仔偶尔会发出骇人的尖叫,或者突然直愣愣地看着某样东西,几分钟不动一下的时候,丛牧之听从朋友的建议,跟儿子有了更多的身体交流。她拥抱他,轻柔地抚摸他的全身,她甚至能感觉到他身体细微到看不见的绒毛在自己手下倒伏,手掌过后,又坚强地挺立起来。不久,熊仔也会给出相应的回应,但他只有一个动作,就是轻抚丛牧之的脸颊。有时,丛牧之甚至觉得自己才是那个被安抚的人。她不记得还有谁这样温柔而宁静地抚摸过自己的脸,母亲从来都不会跟她有任何身体触碰,而余作真则是双手捧着她的脸,凝望她的眼睛,然后咬她的唇。他动作轻巧而坚决,这其中含着柔情、热烈的爱,却不是温柔。熊仔的抚摸里,仿佛带有某种奇妙的悲悯,让她瞬间有了受庇佑的感觉。
吃过早餐,熊仔背起书包上学了。丛牧之穿上外出的衣服、鞋子,去了一趟菜市场,买了番茄、苹果和一只刚刚杀好的土鸡,从今天开始,她将进入一个无期限的无业游民状态。既然如是,倒不如彻底休息,一切都放空,安心照顾孩子。好像这一个赛段的马拉松因故取消比赛,她返回起点,撕掉号码牌,走出了赛道。
这将是漫长的一天,无所事事。她开始整理很久没动过的储藏室,准备来一次断舍离,那些不断堆积的杂物,每一件都有来源,却没了去处。每一件都能说出相关联的生活小事,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事件已经彻底沦为记忆,绝大部分都无法再对人们的生活造成影响。衣服,玩具,吊床,泄了气的篮球,瑜伽垫,热水壶,鞋子,一样样布满灰尘,一样样陷入沉睡,它们可不是熊仔,不会准时醒来。尘埃已经无须拂去,这些事物也是生命的尘埃了,她找了几个大整理袋,把它们统统装进去。这些东西,人们在存放的时候心里想着,或许某一刻会用到,但其实是再也没有想起过,更不用说用了。
她竟然翻出了一堆光碟片,在一个碟包里,碟包上的马克笔字迹已经略显模糊,但仍能辨认出来:2006年10月——是她读大学时攒的。她打开看了看,光碟面已经不再是光洁如水,虽然没有灰尘,但是因为返潮,碟面上的波纹里显出红红绿绿的彩色光晕,像被剪碎的彩虹。她看到了一张没有贴标签的碟片,皱了下眉头,忽然想到,这应该是自己刻录的那张《山岳》。不太确定,已无所谓了。
然后,她翻到了那个存放着父亲的日记和死亡证明的箱子——明明是最近才拿回来的东西,怎么就跑到杂物的最底层?她记得清楚,自己那天确实只是随手一放。
她从那么远的地方把它带回来,当然不可能和其他东西一样丢掉,只是当时心里一定怀着不愿细想的戒备,否则怎么会放在这里,而不是客厅或卧室呢?潜意识里,她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渴望它们,还是希望它们根本不曾出现。
现在是正视它们的时刻了,那就看看吧。她打开了箱子,里面果然是一大摞日记,红红绿绿,大大小小。那张死亡证明在最上面,最轻的一张纸,把这个从未见过面的男人的一生都压住了——像五行山上那道符,现在,是到了揭掉的时候吗?她在这个想法中停留了几秒钟,因为随即想到,孙猴子从五行山下出来,迎接他的是漫长的取经路和九九八十一难。
箱子里除了日记,还有一些信件、明信片、借条,最让她意外的,是其中的一本日记里夹着一枚竹简。当然不是什么古竹简,而是现在一些盛产竹制品的旅游景区里常见的那种,一端有小孔,可以系挂。竹简正面刻着一行小字: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她检索了一下,是南北朝的《西洲曲》最后两句。
这是丛长海刻的?还是他买的?或者是别人送的?除了那些日记,他专门留下了这枚竹简,一定有什么特别的故事吧?可惜,这一切她都无处询问了,想知道,只能靠自己的想象去填补。竹简上的字痕已被磨损,似乎是经常挂在什么地方,且不断摇摇晃晃。丛牧之又读了一遍《西洲曲》,“海水梦悠悠,君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唉,这诗句里看着的温情,细细琢磨之下,都是伤感。南风如此贴心,知道我的心意,让我梦到了西洲。风知我意,人却不知,天下之悲,又何过于此?
她打开一本日记。虽然储藏室的光线有些昏暗,但字尚能看得清。第一个让她吃惊的,就是丛长海竟然写一手这么漂亮的行书,简直像书法教材一样,流畅却笔锋尽显。她不免心里一惊——这么说,自己其实早就暗暗设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如果不是,怎么会觉得他不应该写得这么漂亮才对?就是啊,一个抛妻弃子的人,如何配得上这么好的字呢?她打开的那本是2000年的,第一篇记录的却是1999年的最后一天,千禧年来临前夜。
丛长海写道:
这一天终于来了,一个新的千年。(我其实没什么感觉,我的大部分人生注定要留在这个千年了。)
昨晚,和工友们在小饭馆里跨年。
有人说,大家如此特别的时刻能够一起度过,实在是有缘分,然后当然是干杯。不对,是干瓶,啤酒都是对瓶喝的。有人唱“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千年才能修得一起跨千年。我笑说,那我们都是千年老妖了。后来不知谁说了句想家,大家都沉默起来。开始喝闷酒,喝了一阵,我实在耐不住,就鼓动一起唱歌。我先唱了一首《一无所有》,他们都笑我老土。几个年轻人唱起了许巍和周杰伦,我也听过。他们哪里知道,在我年轻的时候,这首歌影响了多少人: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而你却总是笑我,一无所有……
接下来还有两段补记:
早起,头有些痛,酒还是喝多了。昨晚没有做梦,没想到回笼觉时做了梦,还梦见十几二十年前的事。看来真的老了,只有老人才会不断梦见过去吧?我常常忘了自己是谁。我知道自己是谁,但是会忘掉。
傍晚,又补:昨天网上看新闻,无意中看到,林东镇建了一座钟楼,说是新千年,时间要重新开始。
对我来说,时间永远是旧的,但路是新的。也许,我又该出发了。
丛牧之读得呼吸有些急促,心跳也加快了。她又随手翻了几页,大都如是,在哪里,遇见了谁,发生一些什么事。于是又换了一本1998年的看了几篇。“我是在找什么吗?”她忽然想,接着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深呼吸,然后点点头承认,“是的,我心里怀着期待。我希望看到他写到我,写到妈妈,写到林东镇。”在这本里,林东镇被偶尔提到,但她和母亲肖月的名字一次也没出现过。丛牧之有了微微的颤抖,好了,不用再假装下去了,她心里从来没有彻底放弃过对这个人的想象,那个没有所指的能指,那个巨大的空白,并不是消失了,而是变得更大了,大如天地,空如宇宙,所以让她误以为已经不存在了。
她抹了抹眼眶,还好,没有湿,她太担心自己落泪了。
“那将是崩溃。”
丛牧之把整箱东西都搬到客厅,开始窝在沙发上看,她找到最早的日记,最厚的一本——竟然在自己出生之前,1980年,丛长海回到林东那一年。不过,日记中的许多事比这一年更早,看起来像是他追述的,或者是从之前写的日记中誊抄的。有很多以前的内容,有关军营生活,穿插在1980年以后的日记中。丛长海那漂亮的行书,已经被岁月剥蚀得有些惨淡,不时有陌生的名字跃出纸面,她努力去回忆中寻找,看是不是自己后来认识的某个人。她找到了干妈,也就是齐齐格,也找到了母亲肖月,还有一些其他人。最重要的是,那个创造了自己而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的男人,在她脑海里,竟然越来越有形象感,从空无一物,渐渐成了一幅素描。
她一直看到门口响起钥匙开门的声音。熊仔放学回来了。她还没有做晚饭。
她起身,给儿子拿下书包,说出去吃吧,妈妈没来得及做饭。熊仔摇着手里的面包,说自己有事,吃面包就可以了。他进了屋,打开电脑,开始在屏幕上写一些代码。熊仔好像提到过,他最近跟几个同学的编程课有一个合作作业。丛牧之给他倒了白开水,又切了点水果送过去,然后关上门。儿子越来越大了,她对他越来越看不懂,也越来越好奇。
她没有再把那些日记、信件装回箱子,而是抱着进了自己的卧室,放在床头。她准备再好好读一下。而那枚竹简,她挂在了自己的钥匙链上,它随着钥匙链晃晃荡荡,仿佛一串互相摩擦的故事,又像是一把开启过去的钥匙。
她会把钥匙插进锁孔,轻轻扭动,锁簧弹起,一个新的世界打开了。她会吧?
丛牧之终于跟余作真在民政局见了面。手续办得很快,余作真好像有急事,拿到离婚证就匆匆离去。丛牧之有些奇怪,其实奇怪感从前几天余作真推迟办手续就产生了,他从来都是一个在时间上刻板的人,极少失约,这一次竟然连续两次改时间,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只是,此刻他们已经没有了互相告知的义务。她本来想和他好聚好散地吃一顿散伙饭,把一些藏在心里很久的话说一说,毕竟他们还有熊仔,将来总要时常见面的。现在看来,这饭吃不成了。
从民政局出来,她看见余作真进了一辆红色的宝马车,驾驶位的窗子半开,里面的人侧影似曾相识。她心里竟然涌起一股酸涩,随即笑自己,有什么舍不得的。
雅男打来电话,约她见面,说有事跟她商量。丛牧之想了想,说晚一点儿吧,在三体酒吧见。
晚上七点半,两人在三体酒吧门口碰头。
让丛牧之意外的是,雅男竟然没有对如此奇特的酒吧表示惊讶,甚至她告诉雅男自己上午刚办完离婚手续时,雅男也只是苦笑了一下,给她一个拥抱。丛牧之知道,雅男一定是遇到极大的难事,那件事占据了她的全部心神。她也是这时才想起,雅男已经很久没有发有关玫瑰花的微商消息,从她的朋友圈消失了。春景似乎也没有消息了。
“我这些天都在干吗?”丛牧之心中有些自责,很快又找到了理由——我在离婚,我在认识一个突然出现的死了的父亲。
酒吧刚开门,室内存留着一种隔夜的狂欢味道。可以想见,昨晚又是一大批年轻人在这里通宵买醉,留下他们的汗液、口水和青春的荷尔蒙。经过一整个白天的发酵,这一切都变味了,像是热屋子里放坏了的酸奶和肉,充斥着甜腻的腐朽气息,却又带着某种诱惑。她们坐下,服务生说酒暂时调不了,但有柠檬水可以喝。
雅男连喝了两杯柠檬水,然后下了天大的决心说:“姐,你觉得我像男的还是像女的?”
丛牧之愣住,这话问得离谱,以至于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知道有些突然,但是我不想再拖下去了。”雅男接着说,“我知道我的身体是女的,但我的心……我的心是一个男人。”停了一会儿,她又接着道,“我想去做变性手术,我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男人。”
丛牧之被惊得直接从高脚凳上掉了下来,不是比喻,是真的掉下来。她扶住吧台站稳。这个消息,简直比她最近知道的任何事都令人震惊,雅男,那个身材修长、温柔、善解人意的雅男,那个甚至被很多人当作女神的雅男,那个她们曾在一个宿舍住了许多年,甚至在一张床上睡过觉的雅男,竟然要做变性手术!
“雅男,发生了什么事?你是受到什么伤害了吗?”她急切地问。
雅男摇摇头,她似乎轻松了些,向上吹了一下额头的刘海——好吧,现在看来,这的确是个男性化的动作,说:
“没。之之,其实从很早起,我就有这种想法,但是那时候我还不愿意承认这件事,我以为只是一种心理误解,或者只是精神上的错乱。所以大学时,我还谈恋爱,还在女人的道路上往前走。可是这个念头并没有因此而消减,反而越来越浓,越来越强烈。现在,我已经控制不住了,也不想再控制了,我想做一个男人,而不是女人。我……不想别别扭扭、委屈着自己过一辈子。”
丛牧之招呼服务人员,让他不管什么酒倒两杯,不用调,随便什么,基酒也行。她只要两杯酒。服务生倒了两杯威士忌端过来。
丛牧之和雅男碰了一下,说:
“这太突然,你让我消化消化。”
酒精的刺激,让丛牧之精神上的震惊被口腔和胃部的灼热消解掉不少,于是抬头认真地看着雅男,她得重新认识雅男。眼前的这个人(不能再说女人了,可也不能说是男人),从外表上无论怎么看,都无法窥探出一丝一毫男人的影子,可她心里住着的,却是个男人。那个吹刘海的动作从脑海一闪而过,但是她不是一直这样吹的吗?她想起,自己和雅男之间有过许多亲密时刻,平时的勾肩搭背,相互依偎着在工作室的沙发上打盹,一起去泡温泉,一起在游泳池的公共浴室淋浴……那么,那时候雅男的心里到底是一种什么状态呢?如果她真是男的,她是在用男性的眼光看自己吗?丛牧之忍不住一凛,仿佛被谁偷窥了。
雅男仿佛看懂了她的心思,说:
“之之,你不会怪我现在才跟你说吧?除了你,我不知道该找谁去商量。我太害怕了。”
丛牧之定了定神,伸手拉着雅男的手,她们的双手接触的一瞬间,她浑身起了一层薄薄的鸡皮疙瘩,但她不断告诉自己稳住。她拍了拍雅男的手,说:
“所以,你决定了?这可是影响你一生的事。”
雅男点点头。
“那你知道自己将来要面对的是什么吗?”丛牧之把雅男的手放回她的腿上。那是一双修长匀称的腿,经常惹工作室的年轻女孩们羡慕。她们不无嫉妒地说,雅男姐,你的腿这么漂亮,你干吗穿牛仔裤啊,穿裙子多好看。雅男总是笑着回答,我喜欢牛仔裤,自然、舒服。原来是另有缘由。现在,她上衣是衬衫,裤子是一条肥大的休闲裤。
“最困难的是如何面对家人,我爸妈,他们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我真担心因为这件事他们有个三长两短。可是我也不想自己永远这样隐瞒下去,好像是被活埋在土里,我不快乐,一点儿都不快乐。”
“变成男的就快乐了?”
“我不知道。我只是心里有这样的冲动,我控制不住。我在网上查了,很多女孩子都有这种心思,就像很多男孩子想变成女孩一样。你知道美国的一个女演员吗?朱迪,对,就是演《盗梦空间》的那个,她已经向媒体公布自己做了变性手术了,你能找到她变性后的照片,特别帅。我就是看了她的新闻才鼓起勇气的。我在想,如果她这样一个好莱坞的明星都不怕,我更不应该怕。”
丛牧之看见,她眼睛里闪烁出某种坚定的光芒,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她知道,雅男其实已经做了决定,她找自己来,不过是想让自己分担这个决定带来的心理压力。雅男并不需要她的劝解或者劝诫,而是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倾听者。
“雅男,我其实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想说,作为朋友,是的,多年的朋友,我只希望你能开心,我更希望你能健康。你要知道,手术是有风险的,何况是这种手术。之后还可能会引起各种并发症,甚至要一辈子吃药来维持,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知道,”雅男说,“但是我真的不想再在地面之下活着了,我想长出地面,正大光明地享受风吹、接受雨淋。”后面这半句,是她们一起写下的某部片子的解说词。
“只有在阳光下活着,才算是活着;只有从心所欲地活过,才算是活过。”丛牧之补上另一句。
接着,她们沉默了一会儿。
“我想请你帮我在手术知情书上签字,陪我一起走过这一关。”雅男说。
丛牧之想了好久,终于点了点头。她没法拒绝雅男,她们一起经历过的许多事,都在她脑海里秋风落叶一般飞旋,尽管此刻,那些经历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但是有过就是有过,谁都无法否定过去。
她们第一次见面,是在研究生新生大会之后。
那天晚上,一群年轻人到附近的小饭馆去消夜,回去时已是凌晨。过天桥时,遇到了一个流浪汉,精神有些问题,猛地扑向走在最前面的丛牧之。丛牧之躲闪不及,被流浪汉搂住,这时一个身材并不高大的女孩飞奔过来,一脚踹在了流浪汉的腰上,竟然把他踹飞了。这个女孩就是雅男。大家从被袭击的惊吓,直接转变为对雅男的惊叹:她这瘦削的身体竟然有如此强的爆发力和速度,她完成动作之后,那几个喝得醉醺醺的男生才反应过来,摆好阵势要去救丛牧之。事情并没就此结束,第二天,他们在上公共课,系主任和一个警察走进教室,把雅男和丛牧之几个人带出去问话。原来,他们离去之后,流浪汉躺卧在天桥上痛苦地喊叫,有路人见到赶紧报警。警察把他送到医院检查,他的肋骨被踢骨折了,雅男那天穿的是高跟鞋。
所有人都证明雅男是为了救丛牧之,而且是流浪汉先袭击丛牧之的。丛牧之撸起袖子给警察看她的手臂,上面仍然有被流浪汉的长指甲掐出的伤痕。
“幸好没破皮,要不然我还得去打破伤风、狂犬疫苗。”丛牧之说。
有个年轻的警察哼了一声,说,你们应该庆幸她那一脚吧,再往上一点,就把肾踢坏了,好在现在只是骨折。最后系主任斡旋,说学校愿意给流浪汉出医疗费,事情才彻底解决。
后来,丛牧之他们又在天桥上看见过这个流浪汉。是白天,他穿着一身破衣服,头发蓬乱,坐在天桥的正中,面前摆着两只铝盘子。他们能认出来,这些铝盘来自学校食堂,不知道是他偷的还是有人给他的。盘子里摆着几个包子、一袋牛奶,牛奶因为炎热的天气导致发酵,已经胀袋。流浪汉不管不顾,拿起来就要喝。依然是雅男第一个冲过去,抢过那袋牛奶,流浪汉似乎对这个身影记忆犹新,吓得连滚带爬地到了旁边。雅男说,别怕别怕,我不打你。她打开自己的包,把里面的巧克力威化饼递给他。流浪汉小心翼翼地挪过来,接住威化饼,但是半天不知道怎么撕开包装袋。丛牧之帮他撕开,他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时候,她和雅男都看清了他有些污浊、胡子拉碴的脸。那竟然是一张颇为年轻的脸,年纪不会比她们大多少,而且,那张脸的脸型看上去很有模样。刚好那段时间网上流传着一个叫犀利哥的流浪汉,他就被学校的同学们称为广院犀利哥了。
丛牧之和雅男每一次路过那个天桥,都会刻意带点面包、牛奶或者苹果什么的,只要看见犀利哥在,就都给他。她俩也讨论过,他如此年轻,到底是怎么成了流浪汉的,他又有过什么伤心事,导致精神失常。后来,他们在学校的BBS上看到一个帖子,说广院犀利哥其实是电影学院的一个学生,当年也是英俊帅气,但后来因为在一个剧组被潜规则,受不了打击,精神出了问题,成了流浪汉的。两人不免唏嘘感慨。半年后,广院犀利哥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很长一段时间,她俩再路过天桥去坐地铁时,都会不由自主地停顿一下,想起他。她们没有交流过,但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有过同一个念想:竟然从没看过他的眼睛,每一次,都被乱糟糟的头发遮挡住了。
因为那次仗义相救,因为犀利哥,丛牧之和雅男不可避免地成了朋友、闺蜜,研二的时候,宿舍调整,两人又成了室友。偶尔也一起出去采风或跟导师去拍拍片子,可以说,硕士生活的绝大部分时间,她们都是一起度过的。
此刻,看着雅男,丛牧之才恍然反应过来,这十多年中,她们二人的关系里她竟然始终是那个受照顾的人。尽管雅男看起来比她要娇小、柔弱,尽管她比雅男大两岁,但是只要想想那些生活中琐碎的细节,就会发现二人的强弱关系刚好和外表相反。除了今天,雅男从未在丛牧之面前表露过任何脆弱。丛牧之心里蓦地腾起一个念头:如果雅男是个男生,我可能早就爱上他了吧?或者,不是爱,是习惯了他。
丛牧之从胡思乱想中抽离出来,指了指酒吧未来风格的装潢,说:
“雅男,现在可不是老时代了,没什么可担心的。我支持你,我也会一直陪着你。”
雅男点点头,说:“只要有你的支持,我就有底了。”转而对不远处的服务生喊,“有酒了吗?调的酒。”服务生看了看墙上那座钟——那是模仿绘画大师达利的《时间的永恒》那幅画里融化的钟表所设计的,时针正走向晚上8点。
“你们喝什么?”服务生说,“虽然还差几分钟,但我可以破例给你们做。”
“黑暗森林!”丛牧之回答,“两杯,特浓。”
她没喝过这款,但是听余作真提到过,说这是一款把最纯最纯的黑咖啡和最烈最烈的威士忌混合后调出来的酒。
“喝了它,你会感觉自己犹如女巫,穿着黑斗篷,骑着扫把,在黑暗森林中飞行。”
他的手模仿着女巫,穿过丛牧之漆黑的长发。谈起这个的时候,他们正在亲热。那已经是两年前了,因为这款黑暗森林,丛牧之对这一天的场景记忆深刻。对了,并不是夜晚,而是一个白天,她刚要起床,而他下夜班回来。洗过澡,他直接扑在她身上,他们很少在这个时间段做爱,因为两个人的作息刚好在此交错。他值班后早已疲惫不堪,而她正要去赶赴自己千头万绪的工作。但是这一天如此巧合,他并不累,不累是因为他去查房的时候,歪在一张病床上睡着了。而她也没有急着要去处理的事。或者,根本就不是个巧合,是两人分别的处心积虑终于凑准了,如同太空飞船两个舱体在数万米高空的对接。
“为什么是女巫?”丛牧之问,“黑暗森林里不应该是恐怖的外星人吗?”
余作真没回答,他坐起来,点了一支烟。烟雾像被施了魔法,在两个人之间缠绕,很久才彻底散去。余作真起身时,丛牧之突然看见他的尾骨那儿有一道疤痕,此前,她从未注意过。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赤身裸体相对无数次,但她从未发现这个疤痕。也许是一个新疤痕,她想,但是他为何从未提过?他开始穿衣服,她也穿衣服,但终于没有忍住,问他疤痕怎么来的,什么时候的事。
还重要吗?余作真说。
丛牧之无言以对,重要,或者不重要,都可以。
黑暗森林端上来了,苦咖啡的味道和威士忌的味道率先进入她们的鼻孔。那是一种奇怪的褐色,黑色的咖啡像是烟雾,在琥珀色的威士忌中漂浮,它们并不能真正融合,准确点儿说,两种液体像是在争斗,谁也战胜不了谁。她们对视了一眼,端起来狠狠来了一口。呵,分别有三支军队在攻击她们的口腔、味蕾,一支是咖啡,一支是威士忌,还有一支是二者的纠缠,她们的口腔成了战场。咕咚一声,战士们顺着喉咙滑向胃里,在里面继续厮杀,翻江倒海。
两人离开时,都有了八分醉意,这种情形下,酒吧的所有装饰都变得合理、亲切起来。丛牧之忽然想到,人们喜欢科幻作品,既是满足自身预设未来的冲动,更是为了让现实合理化——那些所有超出日常的想象,都在告诉大家,别担心,现在的问题将来都可以解决,现在所不理解的事,将来都会习以为常。但是突然,她看见了酒吧门后面的装饰,此前她从未见过也从未注意,大门外面类似于宇宙飞船的太空舱,但门的背后却是一排“简牍”,就是中国古代在竹条、木条上书写的那种简牍。她愣在那里,灵魂恍然间从宇宙深处回到地球,从无限远的未来回到此刻,又沿着此刻向后退去,退到几千年前的简牍上。
有隐隐的反胃,还不至于呕吐,丛牧之拉住了雅男的手。此刻,她彻底对雅男是男是女感到了释怀。
1980年,林东镇有一件载入镇史的大事。
现在看来,这件大事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对当时整个林东镇的人,甚至整个巴林左旗的人来说,那的确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5月5日,林东镇第一栋三层楼,也就是林东镇百货大楼终于开业了。
百货大楼位于整个镇子的中心,几条土路从此通向十里八乡,它的右边,就是最远可达北京、沈阳的长途汽车站,左边五百米是政府大院,南边一千米则是后来的林东镇百货市场、批发市场,向北一千米是英雄纪念碑和公园。可以说,百货大楼占据了整个镇子最核心的位置。
开业那天,百货大楼被前来看热闹的人们围得水泄不通,尽管对镇上的人来说,他们几乎是眼看着它一点一点从地基建到半空中的,算不上陌生。但是今日不同,今日大楼如同出嫁的新娘,雪白的瓷砖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几条红色长幅从楼顶一直垂到地面,上面写着庆祝开业、生意兴隆的大字。还有一个打着补丁的大气球飘在空中,那是从赤峰市的商场里借来的,现在这东西早已稀松平常,但在1980年的林东镇,气球不亚于宇宙飞船。
每一条道路都挤着各种马车和摊位,大多数人并不会在百货大楼买什么,因为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他们不熟悉,更因为太贵了,一块胰子就要一块钱,一双袜子要八角。大楼对面马路边的摊位上,胰子才五毛,袜子更便宜,只要三毛。这一天,连那些马和驴子都显得焦躁不安,甩着尾巴,踏着蹄子,不时发出嘶鸣,似乎有什么东西让它们忍不住躁动。躁动不久就变为行动,它们把驴粪马粪排泄在本就尘土飞扬的路上,拥挤的行人又用自己的鞋底把粪便踩得到处都是。但是没人在乎这个,大家都拼了命地往前挤,试图到百货大楼的正面去看。因为,他们听说这次开业剪彩不但有镇上、旗上的头头脑脑,有从赤峰市里赶来祝贺的领导,还有好些个唱歌跳舞的演员。对大部分人来说,这样的热闹一辈子只会遇见一次,他们绝不愿意错过。但是他们根本挤不到最前面,只能拼命昂着脑袋,看天上炸响的爆竹和烟花,跟着各种喝彩的尾声再来上一声底气不足的吆喝。
不过,后来小镇上仍然流传着有关那些来自远方的演员的精彩表演的传说。人们说,女演员穿着五颜六色的裙子,露着雪白的小腿,边跳边唱——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声音轻柔甜美,仿佛柔软的手在抓挠人们的心。男演员一身军装,声音洪亮地唱起很多战斗歌曲,有些他们熟悉的,就跟着合唱。绿军装在阳光下格外亮眼。演员们换场的间隙,锣鼓队会敲得震天响,一队穿红戴绿的人上去扭秧歌。众人起哄,还想听歌,于是女演员、男演员又轮番上场。
因此,当第二天林东镇汽车站的一辆长途车上下来一个穿军装的年轻人的时候,许多人都有些恍惚,说:这人是昨天唱歌的演员吗?那的确是一个很有演员气质的人,一米八的个头,腰板笔直,目光的坚毅里透出恰到好处的不安分,整个身体紧绷着,衬托得他脸上带着酒窝的微笑愈发迷人。但是很快人们发现他与演员的不同,他的军装太旧了,甚至有些发白,胳膊肘已经磨损得快要露出窟窿。
“请问,到沙里街怎么走?”
他问一个在车站门口卖鸡蛋的少女。少女却无法回答他,因为他的口音听起来有些陌生,完全不像当地人。她能听清他说的每一个字,也能明白他在问沙里街怎么走,但就是没办法回答他。她从未见过这样的人,他的脸是红扑扑的,而本地人的脸是被强紫外线照射出来的紫色,他竟然用请字,只读过三年完小的她明白“请”是一种礼貌用语,但她从未在自己二十岁的人生里听谁说过这个字。她的心跳得比昨天的锣鼓还欢腾,感觉快要上不来气。
他又问了一遍,她终于说出了话:“鸡蛋五分钱一个。”
那个人笑起来,不对,他本来就是一张笑脸,现在那张脸笑得更灿烂了,似乎要让这笑容把一切都点燃。少女反应过来自己答非所问,立刻窘迫得满脸通红,那个人的脸凑得更近了些。少女指了指左边,也就是百货大楼西边,意思是沙里街往西走。那人提起篮子,里面有十个鸡蛋,他掏出五毛钱,还有一枚五分钱,递给她。
少女再次愣住,他这是做什么?她很少见过有人一次买十个鸡蛋的。
鸡蛋,不是五分钱一个吗?我都要了,不过我没有东西装,还有五分钱,买你的篮子。那个人继续笑着说。
少女明白了,却不敢去接五毛五分钱——五毛纸币硬刮刮的,五分硬币亮闪闪的,看起来都是新钱。这一切都恍如梦境,她有点儿害怕,怕自己一旦伸手,这个梦就会醒来。倒不是她沉溺于梦,而是一切发生得太突然太离奇了,她无所适从。
那人把钱塞到她手里,还把她的手握了握,让她攥紧硬刮刮的纸币和亮闪闪的硬币。她觉得钱有些扎手,的确,她也从未见过如此新的钱,就连镇子上的商店,也没有如此新的钱。在她的记忆里,所有的钱都被包裹钱的布条或手揉搓得软软的,几乎像另一块穿了十几年的布料。
少女跑了起来,手里紧紧地攥着五毛五分钱。她跑得越来越快,以至于脑袋后的两根辫子脱离了身体,在飞舞着。男人看着她的背影消失,转身向西走去。西边的天空是红色的,一轮血红的落日正燃烧着山峦和大地。
他走在大街上,对那栋所有人经过时都要驻足惊叹的百货大楼毫不在意,就像经过一栋普普通通的房子一样走了过去。人们对此表示惊讶,但是他们还不知道,这个人带给他们的震惊,才刚刚开始。
在和余作真离婚两个月,也是她和雅男在三体酒吧喝“黑暗森林”两个月之后,丛牧之在电脑上写下了这段文字。这里的主要情节都是真实的,来源于丛长海的日记。刚开始写,她还不会任何虚构的技巧,只能以日记为底本,略作抒发。在此一个月前,雅男做手术,她全程陪同。在陪床的时候,丛牧之把丛长海的日记拿到病房——应该说,雅男的决心鼓舞了她,也刺激了她——开始系统地翻看。她整理后发现,丛长海的日记写得很详细,从十七岁参军,到二十二岁退伍,再到二十六岁消失之前,乃至后来的流浪生涯,他人生中的每一件大事都有记录,虽然有很多是事后补录的,尤其是回林东之前的经历,经常是在后来日记的回忆中才出场。而且,他的记录不乏文采,很多思考也有一定的深度。这让丛牧之心里生出许多暖意,她想,原来自己的那点儿文艺细胞,是来源于丛长海,而不是母亲。正是从这一刻开始,她对这个从未见过面的父亲,有了最初的认同感。或者说,父亲这个符号,开始填充进一点点实实在在的内容了。随着阅读的深入,丛牧之的思路开始被日记的内容所感染和牵引,她的职业习惯让她不由自主地想,自己这代人和父亲这代人,隔着这么久的时间,隔着这么多的历史大事,还能互相理解吗?对她来说,这个问题尤其难以回答。从纪录片角度讲,这是个很值得做的选题,不过现在工作室已经解散,她一时半会也无心拍片子,这些思考也就都浅尝辄止。她开始一边读一边在网上查找林东镇的种种历史,以和丛长海所记的内容对照,同时还写起读后感。但是很快就遇到了瓶颈,因为即便她费尽力气,从网上找到了当年那栋百货大楼的照片,却始终无法进入那个年代,自然也就无法想象父亲在夕阳中走下客车,遇见卖鸡蛋的少女是怎么样的情形。那个少女再没有出现过。或者出现过,只是丛长海已经没有印象了,总之在日记中她并没有后续故事。
有一天,雅男的身体基本恢复正常,她请丛牧之去医院门口帮她取一个快递。快递拿回来,打开一看,是一顶帽子。雅男戴上,对着镜子看了半天,说:
“帅不帅?”
丛牧之耸耸肩,说:
“帅呆了。”
她们聊着天,主要是雅男在说她将来的计划——手术顺利,恢复得也比预想的快,她心情愉悦,对未来充满信心。这天出乎意料的晴朗,以至于他们从16楼的病房窗户看出去,竟然能清晰地看到北京的西山,太阳正要落下去,晚霞如烈火收心,灿烂而不灼热。丛牧之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画面:三层百货大楼前,一辆长途客车停下,一个穿军装的青年男子下车。霞光披在他身上,他仿佛是从光芒中向镜头走来……她反应过来了,自己竟然开始产生另一种野心,那就是不只是去了解和重塑那个消失的父亲,还有他周围的人们,母亲、姑姑、李永龙、齐齐格以及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她没有经历过但是影响着她的那个时代。
怎么办呢?她有扛起摄像机,重回林东镇,把所有人都采访一遍的冲动。但是,她又立刻想到,即便她把所有人都采访了,即便她重回那个几十年前的林东镇,那里依然有一个巨大的且最重要的缺失——丛长海的缺席。从日记所载看,丛长海所写应该都真实可信,因为他连自己很多不堪的想法也不回避。他在部队时的经历,他退伍的真正原因,他重回林东镇所遭遇的困境,以及后来他在这个北方小镇搅动的风云和出走之后的故事,无一遗漏。这其中有倾诉,也有忏悔。丛长海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人,在某种程度上,他甚至可以说用几年的时间,创造了小镇文化史上的一个高潮。这种创造,不是说他做了惊天动地之事,而是他的很多行为影响了老百姓们的吃喝玩乐、喜怒哀乐,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他们的心。他是这个边疆小镇与当时整个世界联动沟通的一条脐带。后来,他斩断脐带,悄然离去。在这个意义上,丛牧之觉得丛长海的离开无比正确,离开成就传奇,留下他也就只是肖月的丈夫、丛聪(她的曾用名)的父亲而已。
雅男的生活基本可以自理,她让丛牧之回去,自己请个护工辅助即可。丛牧之不放心,说自己也没事做,善始善终。“直到你真正变成一个男人那天,那时候可就男女有别了,我就得跟你保持距离了。”她说。雅男笑,然后说:“不管之前多么坚决,我现在心里却有点儿混乱。一方面,我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做了自己想做的,另一方面,我也知道自己因此失去了什么。”丛牧之明白她的意思。雅男是说,她的家庭,她的朋友,即便所有人都能接纳一个全新的雅男,但是之前形成的那种建立在女性基础上的亲密关系必然消失了。就拿她俩来说,她们肯定还是朋友,好朋友,但却再也不会是好姐妹。丛牧之得时刻提醒自己,雅男现在是男人。而雅男也得更清晰地意识到,丛牧之是女人。不知为什么,丛牧之老有一种冲动,就是问雅男后不后悔。她当然不会蠢到真的问,但心里难免会替雅男担心:万一后悔了怎么办?那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为了回避这些问题,他们制订了一个读书计划。以前做工作室,大家整天感慨工作太忙,没时间看书,现在时间有了,看看书吧。两人分别从网上买了一堆书,各自看,偶尔做做讨论。有一天,雅男看见了丛牧之的钥匙链,说:“你这个哪儿买的?”
丛牧之说:“钥匙链?”
雅男指了指钥匙链上挂着的那枚竹简说:“这个。”
“我父亲留下的,我这几天在翻他的日记,就随手把这枚竹简系在了钥匙链上。”
“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雅男拿起来,端详了一下上面的字。默了一下,又说,“之之,你以后真不拍片子了?”
丛牧之合上正在看的书说:“反正暂时没想法,以后,谁知道呢?”
雅男又说:“你父亲的事,你为啥不写下来呢?你不是说他留下了很多日记吗,那一定有不少故事可写。我一直觉得你有写小说的潜质。”
丛牧之当时不置可否,但当她再次翻看父亲的日记,尤其是每次回家开门拿出钥匙,看见那枚竹简时,雅男的提议都会在心头浮现。或许,她真的可以,而且应该这么做。一瞬间,那些文字,那些资料,那些对过去的好奇和困惑,仿佛都像孤儿有了家——虚构之家。她竟然无比激动,好像她本有变幻莫测的法力,可被封存已久,今日终于等到了解封的消息。很多很多年,没有过这样的激动了,她清楚,那是创作的激动,犹如当年她第一次独立做导演拍片的激动。
一切都活了,或者,一切重新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