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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青铜

1

一页薄薄的证明书让丛牧之知道,死了三十多年的人还能再死一次,而活着的人,也可以因此重活一次。

接到显示为内蒙古移动的电话时,已是晚上十点,丛牧之正戴着耳机,在工作室的电脑前看三星堆最新的考古发掘视频,那是2021年的一件文化大事。白天的直播没赶上,她一直在整理手头一部纪录片的素材,熬到现在,也没有想出满意的解决方案,索性暂停,点开视频看回放:直击三星堆。随着镜头的推移,观众以考古工作者的视角一点点进入坑位,神秘的三星堆文明的面纱又被掀开一角。

“这些骗子晚上也不休息么?”她皱着眉,果断摁断来电,心里仍在感叹现在的摄影仪器真是先进,微距镜头和显微镜头的运用,让那些重见天日的文物纤毫毕现。那个电话又拨过来,丛牧之看了一眼,把手机抛在一边。“也许不是骗子,是推销课外班的,只有他们才会这么执着。”她想。恍惚中,她感到世界微微晃动了一下,也可能是因长时间盯着屏幕导致的短暂眩晕——一只鸟从天空中俯冲下来,巨大的双翅遮天蔽日,钻入她的身体之中,继而带着她的魂魄而出,幻化成一个孩童的模样,脚底生出火焰,如同一枚火箭从眼前直冲云霄。这种眩晕带来的幻觉已经有段时间没出现了,但是三十多年来,它始终没有彻底消失过。它的不定期造访,让许多往事保持着当初的鲜明颗粒感,没有沦为模糊的记忆。

她定定神,注意力回到电脑屏幕上。挖掘仍在继续,似乎那些古老的器物在沉睡几千年之后,已经失去了继续藏身地下的耐心,想要和同一片土地上的子孙后代来一场全方位的对话,同时又担心人们的承受能力,只是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地显露自己的面目。嗯,这倒是挺像家长要跟孩子坦诚自己经历时的样子。

丛牧之之所以关注这个话题,是因为她几年前拍过一部纪录片《神树》,主角便是当时三星堆已出土的文物,尤其那尊最高的青铜“神树”,更是整部片子的核心意象。她的野心很大,《神树》只是开端,接下来还有《玉龙》《鱼盆》等多个选题,试图以此对中华大地上的文明史进行一次角度特殊的梳理。“我们现在经历的一切,或许,都起源于祖先对一粒种子、一块石头的凝视,当经过自然沧海桑田,人世风云变幻,人们再一次回望过去,会蓦然发现,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历史,更没有什么既定的未来。”这是《神树》的第一句解说词,也是丛牧之试图沟通过去和现在的努力。然而,那部片子播出后反响平平,后续几个选题被无限期搁置,最终成了往事一种。但对丛牧之来说,《神树》始终是她最珍视的作品之一。

她调低电脑音量,捡回手机,到网上找出《神树》,画面已显露出时光的痕迹——她一直在疑惑,为何那些用电子格式保存的文件,过几年之后再看,仍然能一眼就看出它们已然发旧?连片子中的青铜器也似乎比电视直播中的青铜器更显古老——内容无比熟悉,她无须去看,只是用全部身心去细听解说词。词是她写的,配音的是业界大腕左中右,人称老左,浑厚的男中音一出来,沧桑感、历史感便立刻充斥于每个听众的耳膜之内,让屏幕上那尊拙朴的青铜器物,瞬间连通千年时空,如春日山野的草木,焕发出新生的光彩:“三星堆神树通体由青铜铸造,是中国古代青铜工艺的集大成者。这棵树,是中国宇宙树最具典型意义和代表性的伟大的实物标本,它根植大地,却上通苍穹,我们的祖先借助它的枝叶,和头顶的浩瀚宇宙实现了神秘的交流。”每次一听到这个声音,不管她的情绪多么糟糕、波动,都能立刻平静下来,因此,几乎她的所有片子都是老左配音的。可惜,老左前年因突发心肌梗死去世,他给她配音的最后一部片子,是《瓷之梦》。这之后,她感觉自己新拍的片子失去了魂,那些解说词和画面变得干瘪无味,仿佛是汇报用的PPT。当然了,工作室的春景和雅男并不这么认为,他俩始终不理解丛牧之对老左的声音的迷恋和执着,就算是丛牧之自己,也是在老左故去之后,才渐渐体会出这其中的隐秘。

2016年春,丛牧之从央视纪录片频道辞职,跟两个伙伴组成了“新文”纪录片工作室,开始自主拍片。说是自主,其实也仍然隶属于央视纪录国际传媒公司。这源于那些年央视纪录片频道的改革,形式有点儿像分家单过,但根儿上还是属于同一个血脉。一棵参天大树长到一定程度,就得靠地下盘根错节、天上分枝散叶来养活自己,要不哪儿来的营养和眼界呢?他们就是这其中的一小片叶子,多了点儿自由,也多了些风险——能不能活下去、活得好不好,全靠自己的活儿干得怎么样。说起来,刚成立工作室那会儿,她和春景、雅男相当理想主义,绷着劲儿要做中国的海蒂·霍尼曼之类的大师。他们规划了好几条主题线,打算每个人跟一条,三年后至少有十部响当当的片子。现实是,还不到三个月,他们凑的那点儿启动资金就花光了,连从传媒大学招的实习生的补助都发不出来。《神树》是他们的第一个项目,作为当头炮不难理解:这个题材太有内容了,不但关涉中国古代文明史,而且民间也对三星堆遗址有各种各样的传言,比如说它是外星人在地球的基地,比如它和其他古蜀文化的渊源,等等,都带着神秘感和传奇性,所以它天然地包含着过去和未来、地球和宇宙这些最宏大又最切身的因素。他们的拍摄思路也很新颖:根据现有的考古成果,以想象的方式,重构三星堆人可能的日常生活片段,不纠结现在考古界亦众说纷纭的青铜铸造技术问题,而三星堆文明来源、各种器物的功能作用等这种抓眼球的谜题,则作为一个又一个的小钩子,铺设在片子的暗处。

因为是工作室的第一个项目,三个人齐上阵,用了一个月时间把当地开放的素材全都拍回来了,也完成了大部分专家采访。接下来,丛牧之主抓《神树》,雅男和春景则分别开了新组:一个拍《流行文化四十年》,主要追踪四十年间影视、音乐和日常生活变迁;一个拍《互联网史记》,模仿司马迁,以纪传体方式把中国进入互联时代以来的种种人物和大事做一次梳理。所有项目都有同一个基本切入点:日常,还是日常,关注点永远是最具代表性的生活细节,越普通越好,越微观越好。“见微知著,一叶落而知天下秋,我们就是从满树繁花中摘取一枚落叶,让观众把这片叶子夹在日记本中,永久珍藏。”这是三个人离职单干时达成的统一战线。他们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不想原来总公司答应的注资因为政策变动夭折了,几个人只得把个人积蓄全投到项目里。更重要的是,新政策规定,为了提前预控各种风险,各工作室所有项目的回购都必须先过总台的选题会,选题会被毙掉的项目,不负责回购。而他们先期启动的三个项目,本来信心满满,哪知最后除了《互联网史记》,其他都没过选题会。《神树》被拒的理由是:考古挖掘尚未完成,观点争议太多,不宜大肆宣传。片子只能无奈地在一个地方台播出,然后上线了一家新型的视频网站,成了海量互联网资料中的一枚小贝壳。

之前那个鼓动他们单干的领导曾拍着胸脯说,你们放心大胆地拍,只要我在一天,你们的片子都百分百回购。哪想到才几个月,领导就调到某中央大报去当总编了呢?也不能说领导不仗义,毕竟人家说的是“只要我在一天”,现在不在台里了,奈之若何?再说,被新政策逼得几乎关门的工作室,可不止他们一家,一个人惨,叫惨,一群人惨,那叫行业悲剧。

困境不是绝境,解决也不难,毕竟他们在这个行业里摸爬滚打近十年了,总有自己的人脉和资源,只要把姿态放低一点儿,大钱赚不到,活下去还没问题。于是,他们火速自降身价和姿态,把之前拒绝的几个项目重新盘活,一切向“经费”看齐。说是项目,其实大都是那种软广纪录片。好在行活干起来都有流程,只要四平八稳地拍出来、播出去,收入便有保证。这之后,他们便开始了这种把行活和自己想拍的东西参差着进行的工作方式,春景偶尔喝多了自嘲:我们这就是用当婊子赚的钱来立牌坊。雅男哼一声说,本来就是笑贫不笑娼的时代,矫情什么。

几年下来,不但艺术片不好拍了,行活也不好干了。大环境已天翻地覆,短视频、新媒体洪水般席卷而来,他们拼尽全力,不过是在大浪之中撑住一叶扁舟。手头现存的几个项目,都由于各种原因进入了瓶颈期。半年前的工作会上,大家复盘了一下,只有云州项目最具救活的可能性,这段时间便集中精力搞这个。看三星堆考古挖掘视频前,丛牧之正在盯着黄思元的画像犯愁——这个大名鼎鼎的海盗,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电影里演的那种凶神恶煞,反而有一种文艺气息。但是,他的眼睛里藏着一丝冷漠的神情,让人看了一凛。她在心里问:老黄,片子怎么办?你有啥想法?黄思元就是云州项目的“主角”,他在二维的空间里默然不语。

三星堆考古视频一关,黄思元那张脸便又从屏幕底层跃上来。这时,他眼神里又多了一丝嘲弄:尔等小儿,真乃愚笨。丛牧之哼了一声,点了几下鼠标,给他画上了两撇八字胡,海盗便立刻成了一个喜剧演员,有点儿像那个总在电视上出现的对岸的谁谁谁。

云州是东南某省的一个临海城市,经济发达,这些年又赶上国家的海上丝绸之路战略,自信感满满,觉得自己的实力和名声不匹配,就想着也打打文化牌,搞搞宣传,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一个能拿出来说事的传奇人物,要投资一百万拍个纪录片,而且因为前期经费要花出去,特别着急。为了生存,一开始丛牧之他们有点儿饥不择食,几乎没做前期评估工作,就以最快的速度签约,拿到了定金,启动项目。等坐下来查完了资料,问题来了,那个所谓的历史名人其实是一个海盗——尽管是明朝时的海盗,也不算是大问题,只是把一个海盗树立为一座城市的文化偶像,不止有难度,而且有风险。多年来在主流媒体工作的经验,早就锻炼了他们敏感而敏锐的神经,什么样的题材里埋了什么样的雷,他们嗅一嗅鼻子就能闻出来。

闻出来不难,怎么排雷才是考验。毁约不拍,不但预付款要退回去,还得赔偿违约金;继续拍,又风险极大,很有可能鸡飞蛋打。他们把顾虑跟对方提了提,对方一摆手说,这就是我们花钱找你们的原因嘛,创作的事你们负责,我们不管,我们只要这个片子在央视播出,最好是央一。也不能说人家没诚意,选题会都是他们找了关系加了塞才通过的。三个人连夜商量,最后决定两手准备:第一是让对方追加预付款到百分之五十,否则宁可退出项目;第二是先通过熟人,去探探总台对这类片子的最新审查尺度,别等拍完了再出一堆颠覆性的意见,那就更是骑虎难下了。过选题是一回事,最终播出可是另一回事。对方答应得也是干脆,说预付款没问题,但真到打钱的时候却一拖再拖。拖的理由听起来都很充分:第一次是主管领导换人了,新领导更热衷于搞一台晚会,把两岸的歌唱明星请来站台;第二次是赞助的企业资金链出问题了,钱一直没到位;第三次是对工作室提供的发票不满意。钱拖着,可他们的活儿不能拖,要不十多个人都得大眼瞪小眼无所事事。管他呢,先干起来再说,反正,除了这个项目,也没其他可做。世界上有两种稻草,一种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另一种则是救命的,只不过不到最后一刻,你根本分不清自己攥在手里的是哪种。

搜集资料,开会出方案,讨论出大纲,然后三个人分头写脚本,原计划六集,他们后来整合成五集。最终的可行性方案也简单直接:不涉及历史人物黄思元的海盗经历,主要讲他对家乡的贡献——虽然那贡献的一大部分是他当海盗抢来的金银财宝。但不管怎么说,这个人当年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云州的建设,而且由于他的存在,这一带沿海的捕鱼业、海运业得到了发展。换句话说,黄思元在海上是海盗,在岸上就成了本地渔船和商队的保护伞,只要拿着他开具的通行证从云州码头出海,不但能保证不被抢,甚至还能帮你抵御其他海盗。久而久之,附近几个码头的航运全都转到了云州,一时间海岸桅杆如林,每日都有近百艘货船进港出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连官府都对这里的百姓忌惮三分,黄思元一定程度上代替了官府。正由于此,此地人渐渐开始跟着黄思元搞起了走私贸易,把内陆的丝绸、瓷器、烟叶运到海外,赚取白银,或者换回东南亚的香米、菠萝、杧果等。云州很快从一个小码头,发展成为一个商贾云集的海边城市,连基督教堂都建起两座,卷发碧睛的洋人走街串巷,向当地人传播上帝福音后,坐在街头的小吃店里,满头冒汗地喝一碗生滚粥。不过,那时云州人是不会信上帝的,他们更相信那个真正有实力的人。所以,云州城最有名的建筑是后来人们给黄思元建的一座庙,叫思王庙,既合了黄思元的名字,又有怀思之意。

不过,兴盛期不过十年,黄思元就在一次内斗中被人用火枪打死,尸体挂在烈日下的桅杆上,暴晒了三天三夜,尸臭味传到几里外,引得一些野狗日夜在码头狂吠逡巡。据说这次内斗,是官府使用了离间之计,让黄对自己的部下有了猜忌,部下为了自保,先下手为强。黄思元一死,部下群龙无首,开始互相厮杀,官府趁机出兵,很快就把这伙盘踞海岸十余年的海盗剿灭了。不久,倭寇又开始连番袭扰,官府对此又抵抗无力,百姓只得不断向内陆退缩。这座小城也迅速萧条,仿佛大梦一场,醒来时只剩浩荡海潮,曾经的繁华热闹已被海浪吞噬得无影无踪。

数百年过去,当中国开始改革开放,尤其是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之后,小城里那些早已蠢蠢欲动许多年的冒险基因,井喷一样翻涌上来,无数年轻人摇着小舢板下海讨生活,在他们祖先穿行过的海面上打鱼捞虾。很快,更大胆的人集资购买柴油机轮船,突突突驶向更远更深的海域捕捞,或者在沿海各地区之间倒买倒卖各种货物,云州迅速重焕生机,又一次热闹起来。再然后,由于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海外贸易剧增,这里逐渐成为东南沿海地区的重要贸易港口,小城人口也由八十万剧增到二百多万,开启了真正意义上的繁华。尽管它只是一个地级市,经济总量却比西部一个省级城市的两倍还高。钱有了,官员们当然希望获得政治认同,好走向更广阔的空间,好让这方水土在整个中国的社会版图中博得更多的关注度。他们腰包鼓鼓,到各地去开会、旅游、投资,但是外地人跟他们说的第一句话常常是:云州?没听过啊,我只知道泉州、福州。“我们的名声和我们的实力不匹配啊!”他们感叹。这怎么行,于是,市政府计划用五年的时间,投资两千万元,打造出云州市的几张文化名片,丛牧之他们的这个项目,只不过是其中一张名片上的一行小字。

但是,一周后,可行性方案被云州方面推翻了,就在他们第三次答应付剩余预付款的头一天。丛牧之他们觉得对方是故意的,就是为了继续拖延付钱,好把这个项目拖黄,可是对方负责接洽的人连连保证并非如此,他们也着急。所以,这一天丛牧之和雅男、春景三个人都在工作室加班,可惜加到现在,还是没找到解决办法。

给黄思元涂了半天鸦,然后一键清除,屏幕上那个人的眼神重回漠然,仿佛这是一件跟他毫无关系的事。丛牧之扭了扭僵硬的脖子,又看了看隔壁工位的雅男和春景,他们一个在手机上飞快地打着字,一个在摆弄一台照相机,都是没什么进展的样子。做了个深呼吸,丛牧之关掉电脑,招呼他俩说:走吧,在这儿也憋不出好点子,我请你们去喝一杯。

两人分别嗯了一声,整理了东西,一起离开了工作室。丛牧之没关电脑,她就想跟屏幕上的黄思元较劲,你不是嘲笑我们么,那我就让你一个人在这冷静冷静。

在附近小酒吧吃了点儿东西,喝了几杯之后,酒意和牢骚一起上来,春景气鼓鼓地说哪怕剩下的钱一分不要,也不给他们干了。雅男在掰着指头盘算,万一这个项目真黄了,还有哪个可以接上,可是半天也列不出一个靠谱的。

丛牧之脑子晕晕的,像被什么东西卡着,难以正常运转,但又有一种只要转起来,就能把一切都解决的感觉。

这时,那只鸟又一次俯冲而来,但这回,它并未飞入她的身体,而是从她的头顶一掠而过。她恍惚看见,鸟爪上似乎抓着什么东西。

从酒吧出来时,已经凌晨1点多,仲春末的夜晚,虽然凉意仍在,但温热气息也已潜伏到了各处。外面的小街上,站着许多喝醉的年轻人。男生女生都叼着烟卷,一副不知愁滋味的样子,或者是一副以青春为愁的样子。喝多的正扶着栏杆或路边的树呕吐,旁边是他们见怪不怪的朋友,淡定地吐着烟圈,偶尔像想起一只蚊子那样想起自己的朋友,伸手拍一下他的背,手下的人又是干呕几声。

就在雅男和春景坐上车,一前一后跟她说再见时,丛牧之突然说,不到最后的时刻,我们不能放弃,云州项目肯定还有救。

他俩愣了愣,觉得她说的可能是醉话,招招手,出租车开走了。

2

丛牧之回到家,先蹑手蹑脚去熊仔的房间看,他睡得很熟,身体蜷着,被子蹬在一边。

熊仔是丛牧之的儿子,今年十二岁,小学六年级。

丛牧之有一种分裂的感觉,就是她和熊仔之间有着亲密无间的亲子关系,她无法判断这种关系是天然的还是后天形成的,但是同时,她又感到自己对儿子的理解永远慢半拍,总是他在前面,回过头招呼她快一点儿。从还是个小婴儿时起,熊仔便和其他孩子略有不同,他少有大多数孩童的叽叽喳喳、顽皮捣蛋,而是显出超越年龄的安静。受那些育儿自媒体的影响,她一度担心他发育有问题,甚至怀疑过他有自闭倾向,但是,不停骨碌碌转的眼睛,又表明他始终处在好奇甚至思索之中,何况除此之外,他的日常行为跟其他孩子区别不大。他只是话少,常常只说最必要的词语,主要是表示肯定和否定的词——嗯、好、不用、可以,辅之以摇头或点头。随着渐渐长大,熊仔花在围棋和自己喜欢的课程上的时间渐渐超过了学习之外的其他事,丛牧之在网上瞎看,又有人说这种孩子是天才,因为他们有着超出一般人的专注力。有时候,他一整天哪儿都不去,只是跟电脑下棋,沉浸于一方棋盘、黑白两色之中。五年级后,他又开始痴迷天空、宇宙、星球,当然主要是看一些科普读物和视频,也有丛牧之收藏的各种天文题材纪录片。如果在春暖花开或者秋高气爽之时,丛牧之突然有空也有心情,便带熊仔一起出去踏青,或者跟一个小团队去骑行。他这时候会突然话多起来,跟丛牧之说一路,说他正逐渐摸索到了电脑下棋的套路,以及自己针对它的套路的可能办法。当然,作为一种回应,丛牧之也把能讲给儿子的话都说给他,那些话像投掷在棉花上的小石子,只换来一声“嗯”。最开始,她以为儿子并不喜欢这种分享,于是停住嘴,他却又会看着母亲的眼睛,那里面浮现小小但确凿的疑问:“然后呢?”她就只好继续说下去。熊仔可能是一个特别温柔的黑洞,吸纳而不是吞噬一切。她无数次想,他不过十二岁的脑袋里,到底装着一个怎样的世界?他每天在想什么,他感受到的事物跟她感受到的,究竟有多大差别?

她偶尔会直接问这个问题,熊仔轻轻耸一下肩膀,说:“我在想,火星上到底有没有人。”她不以为怪,甚至感到某种宽慰,因为她知道那就是熊仔的世界,那个世界比自己所处的世界要丰富、有趣。

只是这宽慰并非与生俱来,而是经过多年的生活磨炼才形成的。更早的时候,在熊仔三四岁左右,她心里偶尔冒出那个疑问:孩子该不会是真有什么问题吧?这种疑问第一次产生,是熊仔三岁时,她带他去参加一个亲子课程。那个课程一直在她朋友圈里的妈妈群里流传,说是特别好,每次报名都火爆异常。还是雅男托了个朋友的关系,她才能抢到一节试听课。

如果抛开熊仔去看,那的确是她所见过的最好的亲子课程,每项活动的设计都合理且巧妙,充分地尊重了这个年龄段孩子的特点,甚至很有艺术性。老师温柔可亲,循循善诱,但也有着必要的坚定。一开始,老师让孩子们手拉着手围成一圈,通过亲密的身体接触消除陌生感,找到群体认同。这个阶段大家做得都不错,孩子们很快熟络,课堂气氛一下子就调动起来。接着,老师让他们自由组队,两个家庭一组,共同完成一项任务。熊仔拉着一个女孩的手不放,而那个女孩希望跟一个看起来稍大一点的女孩一组,两个人争执不下。按照老师课前的叮嘱,丛牧之和女孩妈妈都没有去干涉,等着两个孩子自己协商解决。但是突然,熊仔毫无征兆地爆发出刺耳的尖叫。是尖叫,不是哭闹,甚至都不能算尖叫,仿佛一个音高超高的歌手在秀海豚音。最开始,大家还以为是音箱被静电干扰所发出那种尖锐而轻的噪声,但很快发现,这钢针一般细而锐利的声音来自熊仔的口腔。众人听得目瞪口呆。

老师试图帮小朋友们解决这个困境,她走过去,笑着蹲下身,并没有制止熊仔,而是耐心地等他停止。差不多有一分钟,他停下来了。这是丛牧之此生度过的最漫长的一分钟,她耳朵里像有只刺猬在翻滚,胸口则如石锤重击。她在想,熊仔怎么了?她想去安抚他,帮他,但发现自己束手无策。

老师拉着熊仔的手,温柔地说:

“你叫熊仔,对不对?你唱得真棒,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歌,但它听起来真是太特别了。”

老师穿着一件紫色的裙子,胸口处别着一枚鸟形胸针,是一个服装品牌的logo。丛牧之有印象,这个品牌好像叫“始祖鸟”。熊仔在老师说话的同时,右手把那枚胸针扯了下来。他刚才盯着看的,也是这只鸟。他劲头很大,老师被他扯得身体一歪,裙子撕了一个小口。他拿着胸针微笑起来,老师则被他的举动吓得喊了一声,抚胸深呼吸,但很快冷静下来。丛牧之回过神,赶紧过去给老师道歉,让熊仔把胸针还给老师。老师恢复了微笑的状态,小声说,没事没事,熊仔你喜欢就送给你了,老师还有。

丛牧之不记得熊仔此前有过类似的举动,他的尖叫声更是让她震惊。在家里,在小区跟其他同龄的小朋友玩,在室内游乐场,熊仔从未发出过如此锐利的声音,那不像是人类肉体的声音,而像是某种机器的鸣叫。他从小就不爱哭泣,偶尔哭一下,声音也轻如蜂鸣,不是刚才那般尖锐。即便多年后的此刻回想起来,熊仔的尖叫都会立刻在她的大脑皮层响起——像是一块巨大玻璃上几乎看不见的裂纹,裂纹没有声音,但仿佛蕴藏着让人悚然的力量。

丛牧之想,一定有什么东西刺激到他了,让他感觉到了恐惧或者兴奋。在熊仔离开她的子宫到三岁的一千多天里,每件事都是新鲜的、陌生的,她多少习惯了孩子不时带来的小意外,只是这次更突然,她一时间没能找到其中的逻辑关系。老师试图继续上课,但周围的其他家长则表现出了明显的戒备。熊仔依然握着那枚胸针,怔怔地看着它。她迅速抱起熊仔,逃跑一样冲出了那间画满了迪士尼公主和各种卡通小动物的教室。那些母亲的目光刺伤了她,她们全都把自己的孩子搂在怀里,像看怪物一样看着熊仔,仿佛他随时会变身,然后用血盆大口吞掉她们的儿子或女儿。那些孩子并不晓得凝结在空气中的各种心思,他们正挣扎着从母亲的怀里挣脱,也去老师身上掳取一枚胸针或别的什么。还有一两个模仿熊仔尖叫,只不过他们的叫声无法穿透房顶,而是直入人的耳朵。惊恐的母亲们不由自主地捂住了他们的嘴巴。

“砰”地关上门的一瞬间,丛牧之仿佛能听见教室里所有人松了一口气,整个房间的空气开始重新流动起来。她深呼吸,告诉自己冷静。

她抱着熊仔下楼,从商场出来,到了一个屋檐下。这是一间老北京炸酱面馆,最近正在装修,近几日由于雾霾严重,所有的施工都暂停了。她们就坐在工人们为了防止尘土飞扬围起的挡板旁,脚边散落着破碎的水泥板和土块、砖头,地上还有一个半米深的土坑,里面浮动着一层白色的塑料袋和包装纸。

她问熊仔刚才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熊仔摊开手掌,掌心是那枚胸针,一只鸟的骨架形状。他的手并没有比胸针大多少。

她想不明白,这枚胸针到底有什么特别,让他如此敏感和着迷。

她问他是不是喜欢它,他点点头,又摇摇头。

因为它的样子吗?她又问。

他笑了一下,说:它是活的,它想飞走。

可以给妈妈看看吗?她商量着,担心他再次尖叫起来。熊仔乖巧地递给了她。

她拿过胸针仔细端详起来,三四厘米长,两端跟一般的胸针没有什么区别,中间的logo部分是镂空设计,倒过来看,那只鸟又像一朵云。一朵毫无规则的云。仅此而已。

这次事件记忆深刻,但熊仔的应对,则让她并未对此产生过分的担心,尽管那尖叫声仿佛来自另一个空间,时常在她脑海之中回荡,比如熬夜剪片子熬到头昏脑涨时,比如在高原拍空镜缺氧时,比如她跟余作真吵架吵到眼冒金星时,熊仔的尖叫就会细丝一般从脑仁最深处响起,穿过她的大脑皮层、头骨、头皮,变成一根头发直直地竖立起来,犹如接收神秘信号的天线。

那只鸟或者那朵云也许契合了熊仔梦中的什么东西,她想,每个人的心里总有一些我们无法从现实里一一对应的隐秘,孩子也一样。她自己也有,她不想承认也不想触碰的某些事物,可是,在意识的最深层里,她又无时无刻不受它们驱使。

余作真的解释更简单——他只是想尖叫而已,人类的无意识中潜伏着很多原始冲动,不要总是想给所有行为都找到日常的理由,人从诞生的一刻起,就受制于过去——他自己的过去和他族群的过去。从这个意义上说,熊仔比我们更接近人的本源,他仍葆有原初的冲动。丛牧之不置可否。

几年后,丛牧之为了《神树》去四川拍三星堆。当她在博物馆里看见那棵青铜神树时,尖叫声再次穿云破雾,从记忆中穿越时空抵达。她心里一惊。她知道了,那枚胸针的图案不是一朵云,就是一只鸟,或者说那是一朵云,但同时更是一只鸟。

那只鸟此刻正站在几千年前铸造的青铜神树枝头上,墨绿色的锈迹昭示着沧海桑田,它分身为九,九九归一。作为一个纪录片导演,她做过一些功课,她知道所谓九,就是无穷无尽,是最大,也是虚空。所以,那不是一只鸟,那是所有的鸟。而这只鸟其实不是鸟,是太阳,又称金乌。九只鸟就是九个太阳。研究者认为,这棵树是三星堆文明人神沟通的器物,它能把人间和天上联系起来,仿佛一个信号接收器、发射器、翻译器。

可是她不懂,熊仔和金乌之间有什么关系?有,也只能是风马牛的关系。整个拍摄和采访过程中,她的注意力都向那棵树、那些鸟倾斜。一个专家说,三星堆神树反映了古代人对太阳和太阳神的崇拜,它是可以通灵、通神、通天的,人们借由神树,跟宇宙中的神秘力量进行沟通,甚至实现能量交换。还有一个专家提出问题:神树上为何是九只鸟,而《山海经》等神话传说里,至少是后羿射日的传说里,天上有十个太阳,另一个太阳哪里去了呢?他解释是,天地间本有十个太阳,都化身为鸟,栖息于神树之上,每天一只鸟飞跃天际,作为值守之日,十日轮流,如此循环往复。这样说来,后来演变成后羿射日的神话,是先民们对上天特别是太阳的情感和认知的变化——当那些轮流值班的太阳突然间同时出现,人类无法忍受干旱和灼热,不得不让自己的英雄射掉九个。她也在资料中看到类似说法,后羿射日的神话所反映的是古代的某个大干旱时期,人们对长期的酷热的一种反应,因为无力解释自然现象,于是幻想着十个太阳同时挂在天上,后有英雄出现,射落九个,那九个就坠落在青铜神树上。这是两种逻辑。

如此说,熊仔的尖叫可以顺势推导为与太阳有关?她不免想起,熊仔在两岁左右,有一段时间迷恋看太阳,每当外出,经常直勾勾盯着太阳看,她和母亲赶紧让他把头低下,或者用遮阳帽挡住强光。他的脑袋不断要绕过遮挡物,重新去看向太阳。但是很多育儿书也告诉她,孩子们对自己感兴趣的事物是很执着的,而对什么感兴趣,却又因人而异。她就听一个朋友讲,他家的孩子迷恋袜子——他的袜子从来不丢掉,而是收集起来,从一岁到二十岁,摆满整个衣橱。

三星堆充满了未解之谜,他们这部片子的本意就是带观众走进三星堆,破解出土文物的谜题,揭示几千年前的人们是如何生活、如何看待生活的。在片子的最后,她写了这样一段解说词——三星堆留给我们的,绝不仅仅是数以万计的文物,更是祖先对我们提出的疑问:我们是否能够想象他们的生活,是否能够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这个答案,关系到我们能否确认自身。在之前的草稿里,她还写了另一段:如果魏晋风骨、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是我们文化上的父亲,那和中原文明迥异的三星堆,所代表的又是什么呢?是我们的另一个从未降临的父亲,还是真的来源于外星文明?

那棵几千年前被铸造出来的神树,此刻依然树干挺直、枝叶茂盛,九只金乌仿佛九个密码,等待着人们去破译。《神树》因为工作室的困境匆匆收尾,有些镜头、采访都没有完成,本计划的三集,勉强凑成了上下集,卖到一个地方台播出了。反响自然谈不上,好在价位还好,收回了成本略有盈余。这是丛牧之职业生涯的一个遗憾,也在她心里埋下了疑问:这疑问无关三星堆,而是关于熊仔并且越过熊仔,抵达那个叫余作真的男人。这时候,她还不会知道,余作真也并非答案。

3

熟睡的熊仔,怀里抱着一只蓝色的熊。整个房间是熊熊乐园,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熊。

怀里那只是他最近迷恋的一个,余作真前年年底买给他的。余作真去欧洲出差,回来时在阿姆斯特丹的机场看到了这只蓝色的熊,尽管行李已经超重,他还是果断地买下它,花了近七十欧元寄回国内。但这也是丛牧之最不喜欢的一个,每次看见它,她就会想起那件让她难受甚至恶心的事。余作真这个几乎完美的形象,瞬间变成一堆人形污物。更让她绝望的是,当她有一天再也忍不住,跟他当面对质这件事时,余作真竟然毫无愧色,还说了一句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又说人不能成为道德的奴隶。

熊仔是一个偶然。那时候,丛牧之硕士还没毕业,刚刚搬到余作真在医院附近租的房子,两人开始同居。熊仔突然而至,丛牧之对是否生下他有过犹豫,因为她总觉得自己背靠的是虚空,缺少那种坚实的现实感,所以不敢成为一个新生命的依靠。那时,她还不明白因何如此,但已经能清晰地感觉到这一点,她怕自己承担不了作为母亲的责任——不是经济、能力,而是精神方面。她老觉得自己还缺少一个必要的成年礼,还没有拿到做母亲的资格证。

是余作真用行动稳定了她的心——他直接求婚,不,是直接拿着户口本、身份证跟她去了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我们为什么要拒绝一个孩子?顺其自然,他来了,就来了。放心吧,一切都有我呢。”余作真抚摸着丛牧之日渐隆起的肚子说。

丛牧之很快体验到了作为母亲的幸福感,因为怀孕雌性激素分泌旺盛,两个乳房鼓胀,整个人的皮肤都变得细嫩。她感觉身体里充盈着温暖的水,不是血液,是水,仿佛在给全部的细胞洗泡泡浴。什么毕业论文和毕业作品,都先给这个小家伙让位吧。他们早早知道了是个男孩,去医院做产检,余作真在B超室看一眼就能看出来。

就是在硕士毕业典礼那天,丛牧之诞下了熊仔,仿佛他才是母亲的毕业证。

熊仔最早的乳名是嘻嘻。余作真说,如果是双胞胎就更好了,一个叫嘻嘻一个叫哈哈,合起来嘻嘻哈哈,不亦快哉。

又十二个月后,嘻嘻改名为熊仔。契机起源于抓周,嘻嘻越过丛牧之和余作真精心准备的书本、尺子、钱包、笔等物件,直接爬到玩具堆里,把一只黄色的维尼熊抱在了怀里,另一只手抓了一个小小的星球仪玩具。

“你将来是要做动物学家吗?”丛牧之笑着对儿子说,“还是想当宇航员?”

“他可能只想当一只快乐的熊。”余作真哈哈大笑,接着说,“不如以后改名熊仔吧,反正也生不了龙凤胎了。”

嘻嘻对着父亲笑了一下,然后说:“爸爸。”这是他第一次喊爸爸,或者第一次喊出了与爸爸类似的发音。两周前,他刚喊了妈妈。

余作真兴奋异常,抱起嘻嘻猛亲几口说:“以后你就叫熊仔了,little bear。”

虽然有姥姥帮忙,他们还是过了几年极其忙乱的生活,所有的行程表都被熊仔重新排了一遍:每当夜深人静,熊仔终于消耗完能量睡着后,丛牧之和余作真两个人累瘫在床上,什么都不想做,也快速地睡着了。睡眠如此珍贵,因为你不知道熊仔什么时候会因为大小便或要喝奶而醒来。在丛牧之孕期的时候,两个人都洋溢着要亲热的冲动,然而产后两个人有机会亲热了,却毫无兴致了。他们的感情,也因此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丛牧之对余作真的依赖,似乎渐渐转移到了熊仔身上。对此,余作真一方面感觉到了轻松,一方面又有些失落,但是他从来不是一个耽于此类情绪的人,很快就从工作中找到了新的充实感和成就感。他们之间仍保有恋人般的亲密,只是这种亲密已经从一条直线变成了间隔线,断断续续的。她总是对生产时的一件小事耿耿于怀。从产房回到病房,余作真去看她,给她带了她最喜欢的哈根达斯。而丛牧之听从母亲和其他人的叮嘱,不敢吃凉的,余作真对这些禁忌嗤之以鼻,有些强硬地让丛牧之把冰激凌吃完了:放心,我只相信科学。结果,也说不准是不是冰激凌的原因,丛牧之刚刚开始分泌的奶水回去了,熊仔饿得哇哇叫,他们只好换上奶粉。没有让儿子出生之后的第一口饭吃到自己的奶,是丛牧之极大的遗憾,这个责任,她只能记在余作真头上。

丛牧之洗漱完毕,轻轻地躺在熊仔旁边,手臂环着他瘦弱的肩膀。由于裸露在被子外面,熊仔的肩头微凉,皮肤上有一层极其细密的鸡皮疙瘩。丛牧之感到安心极了,大概从六岁起,熊仔就跟她分房睡,这个天生就冷静克制的孩子,似乎对什么都不太依恋,连她这个母亲也不例外。倒是丛牧之,随着熊仔的成长,她对儿子的依赖却越来越深,也不是那种一定要时时刻刻看见的黏糊,而是每当她最缺乏激情和信心,对现实最迷惑而无助的时候,只要看见儿子,内心就会没来由地生出一种笃定感。就如此刻这样,躺在他身边,触碰到他的肌肤,浮躁的心便立刻安定下来,甚至荡漾着无法言说的喜悦——多巴胺在快速分泌?她不懂为何如此,似乎他不是她的儿子,而是她的父亲,是给她最多安全感和依靠感的人。而他其实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存在。“存在即意义。”每念及此,丛牧之对余作真日渐深重的冷漠,都会温软下来,他毕竟和她生了这样一个儿子,顺着想下去,他毕竟给过她真正的爱。爱太奇怪了,没有固定的保质期,有的爱几个世纪都丝毫不变,有的爱不知不觉就已变质。余作真的解释是:爱其实是一种精神上的过敏反应,但是有时候,一个人也会对自己的过敏源脱敏。

丛牧之嗅到了儿子身上特有的男孩味道,那是一种轻微的汗味,其中包含着某种难以描述的生命力。这种味道让她感到困意袭来,她恍惚间想起十几岁时在某个男孩身上闻过的味道,相似,却又不同。

就在浸染着迷蒙的回忆和此刻的幸福感之中即将睡着之时,丛牧之突然清醒,一条新闻在脑海里闪现了一下,她想到了云州项目的解决方案。看了看手机,凌晨三点。静静神,她确认自己并非在梦中——许多次梦里,她都以为自己醒来了,所忧心之事得到彻底解决,或者所憎恨的事物充斥于每一个角落,总之就是梦把她的快乐和痛苦推到了极致。所以她每一次醒来都必须想办法确证一下,没错,此刻她醒着,并非是梦中梦。

丛牧之起身,到客厅打开笔记本,把修改了不知多少稿的云州项目方案,重新整理了一遍。她确信,云州的项目在绞刑架上起死回生。她立刻给雅男和春景发消息,说明天一早到工作室开会,同时她把新方案也发给了云州的负责人和总公司的几个相关人士。尽管一切尚未定论,但她凭借自己多年的职业经验判断,这个方案在云州和央视都会顺利通过的。人们最愿意接受折中,这就是现实——那种谁都不满意但谁都能接受的状态。

做完这一切,窗外晨曦初露,她感到兴奋,也不想再睡了,索性冲了一杯挂耳咖啡,就着书桌的灯光慢慢啜饮。她并不想思考什么,只是试图放空,但她的手无意中碰到了挂在胸前的一枚坠饰。那是一只小猫头鹰,拇指肚般大小,雕刻得十分精细。这是余作真送给她的结婚三周年纪念礼物,这也是到现在为止,她和他之间最为深刻的联系。

只是,她立刻被烫了一样放手,她太清楚了,这只坠饰里蕴藏着她既不能舍弃又不敢触碰的火焰。就像神话中被封存在瓶子或什么圣物中的魔鬼,她白天黑夜佩戴着它,但永远不敢放出来。内心焦躁涌起,她只好再次回到儿子旁边,躺在那里,等着越来越亮的天光透过窗帘渗透到房间中。再好的遮光窗帘,也无法百分之百地抵挡光的穿越,因此,天总会亮的。

熊仔起床时,丛牧之迷迷糊糊,但没有真正醒过来,似乎也不能算睡着,是一种混沌的状态。她想起来给熊仔煎个鸡蛋、烤两片面包,但熊仔让她继续睡,他自己去门口的快餐店吃早餐,然后上学。她便嗯了一声,继续徜徉在混沌中。昨晚喝的酒加上熬夜,到此刻才联合起来做出反应,身体表现出明显的宿醉感受,疲乏,头是沉的。她这次真正睡着了。

十点半,丛牧之赶到工作室时,雅男和春景到了好一会儿了。幸好她睡下前定了闹钟,否则一定会迟到更久。他们已经看过新方案,所做的判断跟丛牧之预料的差不多,这应该是目前所能想到的最优方案了,无论是对云州还是对他们工作室而言。

云州的回应简单而直接,并没有说这个方案好坏,而是直接把预付款的剩余部分打了过来。如果按照第二套方案来执行,其实拍摄成本要节约不少,这么做,工作室的利润空间反而更大。其实丛牧之的方案并不复杂,就是把云州的海洋文明区分成两部分,历史上继续讲黄思元的故事,当然范围主要局限在航路拓展和海外贸易方面,同时在现代时期增加另一个人物,此人名叫刘胜英,是一个国际著名的帆船手,拿过世锦赛的金牌,是下一届奥运会女子帆船金牌的有力争夺者。刘的母亲是云州人,她的童年也是在云州度过的。刘胜英最著名的事件,是她在一年前一人一舟横穿太平洋的壮举。那一次她遭遇了罕见的大风暴,信号失踪了两天,最后竟然奇迹般穿越风暴,抵达对岸。尽管时间比预期晚了两天,没有创造新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但全世界的媒体都关注了她这次孤身远航。

接下来,三个人火速进行了分工,剩下时间已经不长了,云州项目必须尽快完成,而且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他们还得同时去接洽新项目。所以,最终决定由春景带队去拍刘胜英,丛牧之坐镇大本营,一边修改脚本、写解说词,一边剪辑之前拍的素材,雅男负责这个项目所要用到的动画特效和资料,同时寻找新项目。

只要忙起来,那些扰乱心神的事情就会自动退避三舍。丛牧之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感觉,像一个人一旦全力去奔跑,便会忽略掉身边的一切风景,眼中只有前方。

4

一个月后,丛牧之在机房里剪之前到云州拍的老码头和思王庙的镜头。片名最终定为《云与海》,项目已到后期,只差一些动画演示的部分还在调整,动画做好,嵌进来,电视台和几个网站将同步播出。

屏幕上是一片奇特的混合物,如果缩小到百分之一的比例,搬进北京的798艺术区,你一定会把它当成某种先锋的现代艺术装置。她实在搞不懂当地人的脑回路,比如,码头上的台阶是几百年的石条,上面沾满了无数闯海人的足迹,祖先们风尘仆仆从此处走向波涛不断的远海和异域,有人在此挥汗垂泪,有人在此抛洒热血。除了人类的痕迹,数不胜数的鱼虾蟹在上面堆积过,它们身上的黏液带着海洋深处的矿物质,把石条中的某些石英石浸染成红褐色,时间一久,这些石条变得斑驳陆离、五彩斑斓,仿佛是教堂穹顶上的彩色玻璃。对大多数类似情况的其他地方来说,人们要么是把整个码头围起来进行保护,要么是利用它的历史价值招揽游客,当然都少不了一定程度的修缮。而所谓的修缮,也不过是修旧如旧或者顶多用仿制品替换原物,总之是尽可能恢复“原貌”,好让人们游览时感觉身临其境。但云州码头却把崭新的石条和古老的石条同时拼接了起来,一根老石条接一根新石条,远观如特制的钢琴键。再比如码头上曾经固定过无数船只的生铁锚,锚还是那个锚,铁锈如蜂巢,可拴着锚的铁链则是新的,阳光下亮闪闪地提醒你:这不是历史,是现在。不止如此,几乎每一处古老遗物的旁边,都有一处全新的现代物品跟它并置,像是刻意制造的对立,但又少了整体性和真正的匠心。

丛牧之熬了一个通宵,眼睛干涩如正午的沙漠,她赶紧滴了几滴眼药水,让结膜和眼球湿润起来。对于他们这种整天对着显示器,一秒钟一秒钟剪片子的人来说,没一个眼睛好的,近视眼早已是标配,结膜发炎发红也是常事。眼科医生叹着气跟她说:“你的干眼症,大概是七十岁人的状态。”

外卖送来一杯星巴克的中杯美式和一块小蛋糕,丛牧之边吃边把昨天剪的样片过了一遍,大致有了样子,她心中稍定。这时,她才有空看下微信,除了一大堆工作消息、儿子的日常消息之外,还有一个陌生人加好友。丛牧之看了一眼那人的微信名“秋天是收获的季节”,不认识,就没理。过了几分钟,有电话打了过来,还是一个陌生号码。

迟疑了一下,丛牧之懒懒地接通,那边的前两句话一个字也没听清,但她迅速反应过来,那应该是老家林东镇的音调。这奇特的音调一直潜藏在她记忆的深处,自从母亲去世后,她很少听谁讲起过。但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她自己的梦话都是这种声调的。这是余作真告诉她的。

那时候,他们刚同居不久,有一天半夜,余作真急慌慌地把她摇醒。

“之之,你是不是做噩梦了?”

“什么?”丛牧之迷迷糊糊说,“也许……可能……是吧。”

“你在说梦话。”

“哦,那可能做梦了。”

丛牧之搭了一句,心下有些烦躁,说梦话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至于大半夜把我弄醒么。她翻了个身继续睡去。似乎并没有进入深度睡眠,她这次清楚地感到确实在梦中,因为她发现自己置身于高中的校园里,周围都是穿着红蓝校服的同学。一个高个子男生,留着郭富城头,骑着一辆单车飞驰而来,到她身边,一甩头发,说:丛牧之,你太厉害了,这次考试作文满分啊。他叫高晓军,是隔壁班的。她闻到他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息,像是烧水时即将响边的水所氤氲出的淡淡水汽。然后,他们竟然像蒙太奇一样站到了操场上,全体同学没有做广播体操,而是在整齐地大声背诵《木兰辞》。

丛牧之再次被余作真摇醒。

他带着恐惧和兴奋混杂的表情,用力地抓着丛牧之的胳膊,另一只手得意扬扬地摇着手机。

丛牧之想发火,但嘴里却爆出了一句: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余作真愣了一下,继而兴奋地大叫,就是这样,你就是这么说梦话的,我录下来了,不信你听。余作真点开手机,放录音。

丛牧之听见自己的声音——她其实不太确定那是自己的声音,但又清楚地知道那的确是自己的声音,作为一个纪录片行业的学生,她早就习惯了自己的声音被话筒或扩音器、修音软件等变声后的样子,但每一次突然听见,仍然感到别扭和陌生——她竟然没听清自己说的到底是什么。她狠狠地揉了揉脑袋,双手紧紧捂住耳朵,每当这么做的时候,会有短暂的眩晕,耳朵里就会荡漾着一种轻微的轰鸣声,不是耳鸣,是耳道被封闭后,血液在血管里流动时所产生的轻微震动发出的声音,有时候,这种微鸣甚至是尖锐的,像电子设备靠近话筒时的电磁声。等她松开耳朵,便想起来了,那几句就是《木兰辞》里的话,只不过是用老家的声调背诵的。就是说,她的梦话是用老家话说的,而在现实生活里,她已经许多年没有这样讲过话了。大三时,他们考普通话,她的成绩是一级乙等,差一点儿就是播音员水平的一级甲等。在传媒大学,她甚至在选修的播音系的课里,都拿了高分。

“梦话都是这样的,梦是灵魂的语言,幼稚。”丛牧之回了余作真一句。

余作真仍没从发现新奇事物的兴奋中抽离,又说道:

“太有意思了,搞得我都想转到神经科了。”

余作真在协和医学院读外科,此时是博士三年级,但已经在做副主治医师,甚至已经主刀过几次不太大的外科手术了。从开始谈恋爱时起,余作真就说要送给丛牧之一件最为独特的礼物,到现在也没送。丛牧之幻想着,那也许是一枚结婚戒指,余作真虽然不是那种特别会搞日常浪漫的人,却经常有让人意想不到的突发奇想。有一次,他骑摩托三十多里,到传媒大学把丛牧之叫出来,然后又载着她三十多里回到协和医学院。他给丛牧之找了一个白大褂、一枚口罩,带着她摸进了医院的临时停尸间。丛牧之搞不清他要干什么,哆哆嗦嗦地问:

“你不会要杀了我吧?”

余作真哈哈大笑,说:

“杀人可比救人无趣多了。我今天看到一件特别美的艺术品,心里就想着第一时间跟你分享。”

结果,他所谓的那件特别美的艺术品,是一具尸体。一个女人的尸体。

那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女,因为感情所困,自己吞食了安眠药,没有抢救过来。

余作真掀开一层薄薄的白色床单,那个雪白的少女躯体就袒露在更加惨白的白炽灯下了,因为失血,少女的嘴唇变成了深紫色,但是她身体上仍有两点红,是乳头。那的确是一具无比美丽的身体,哦,不,现在只能说是美丽的躯体了。

丛牧之看着,心里突然酸涩至极,眼泪滚落下来。

“太可惜了,这么美的女孩子。”

余作真盖上床单,说:

“你们文科生太容易感伤,不像我,在医院里见多了生老病死,几乎很少触景生情了。”

“你们医生都是铁石心肠。”丛牧之回了一句。

余作真耸耸肩说:

“所谓的医者仁心,就得铁石心肠,做手术的时候,我们面前就是一具肉体,不能动感情,任何感情的波动都会影响手术的效果。你知道吗,前几天我导师做的一台手术,要在一个小拇指肚大小的洞里缝合血管,你必须精准到一针也不能错,而且必须在十分钟内完成,否则病人的心脏停止跳动太久,会引起脑死亡。”

丛牧之无话可反驳,想了想说:

“医生的确伟大,只是我们这样来看死者,是不是不太……道德?”

余作真哼了一下,说:

“看看,这就是我说的矫情。美是超越道德的,人不能做道德的奴隶,如果今天没有人来欣赏这个女孩子的美,明天一早,她就会被推进焚烧炉化成灰烬了,就永远消失了,不存在了。现在,它至少在我们的眼睛里,在我们的记忆里。这对她来说,不是最大的道德吗?”

丛牧之不再说什么,她悄悄掀开被单的一角,又看了看那张年轻而美丽的脸。她心里想,所以说,人真的是由灵魂和肉体两部分组成的吧,否则怎会一死,肉体就会变得如此冷冰冰的?

回去的路上,她伏在余作真的背上,摩托车飞驰,北京的深夜安静里躁动着喧嚣。她不知不觉流泪了,泪水浸湿了余作真后背的衣服。她的心一直沉溺在奇特的悲伤情绪里,但脑海却像幻灯片一样出现摩托车倾倒,两个人飞出去撞在路边的隔离桩的场景。那是惨烈的景象,他们肢体残破,血肉横飞,没有任何美感。她还在想,如果自己也毫发无损地死去,余作真会不会带另一个女孩子来看自己的尸体?但转瞬,她又感到这想法的可笑:我活着都没有什么打动人心的美,遑论死了呢?

女孩的面容像一片湖水中的叶子,始终荡漾在她脑海里,除非年深日久,叶子腐烂,否则会一直在此漂浮。即便是腐烂也无法真正让她消失,只不过是以无形的形式融入湖水中了。

之后几天,她对余作真的这次行动郁闷而愤恨,觉得他几乎把自己平静的心给毫无理由地搅乱了,她没法好好睡觉,也没法思考问题,简直像一具行走的尸体——连比喻都逃不开这个意象。但是几个月后,她的想法彻底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央视来单位挑实习生,她跟雅男都报名了,面试时考官让他们对一部片子做阐释,那是获得奥斯卡奖的《入殓师》,讲给死人整容的入殓师故事的。丛牧之分享了自己和余作真的这次行动,当然,是作为“我朋友的故事”讲述的。这个故事打动了所有评委,他们说:其实我们不是要同学们讲出多深刻的道理,做纪录片,看似只是客观去拍摄这世界上的人、事、物,但本质上仍然是关注人对它们的感受。再客观的纪录片,所反映的也是创作者的眼界和审美。取景器就是你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丛牧之和雅男幸运地得到了三个实习名额中的两个,另一个是南京艺术学院的春景,他们后来成了同事,又成了创业伙伴。如果没有那次深夜停尸房探访,她可以肯定,自己拿不到这个名额。

纷至沓来的回忆仿佛不同宇宙的叠加,只需要一瞬间,只需一个微小的细节触动,那些需要漫长的时间和无数心力才安放好的过往,就会全部重新翻涌一遍。

5

陷入回忆的丛牧之让对方以为信号出了问题,那边挂断后,又拨了过来。

这回,丛牧之接通了,问对方是谁,有什么事。

那个人再三确认她就是丛聪之后,开始说:

“聪啊,我是你二姑啊。”

“二姑?”她嘟囔了一句。

“林东的二姑。”那边又说。

终于记起来了,是二姑丛长娟,也是现在还生活在老家的唯一的丛家人。她们已太多年没有联系了。

“啊,二姑,你好吗?”

丛牧之条件反射般问出这句话,眼睛仍然没有离开屏幕。片子里,是刚刚修缮一新的思王庙。黄思元虽然因内斗死了,但岸上的百姓对他的供奉却一直延续了下来,对生活在海浪之畔的人们来说,似乎总要供奉点儿什么才能心安。云州这里,渔民们供奉的神祇五花八门,最多的当然还是妈祖,但许多村落或小城也都有自己的拜祭对象。比如黄思元这类历史人物,经过漫长的传说和无数的民间演绎,逐渐有了部分神性,演变成了人们的保护神。因此,思王庙的香火一直存续了下来,尽管有时旺盛些,有时几乎湮灭,但只要还有人出海讨生活,还有村落在口口相传着思元王打海盗的故事——真是令人哭笑不得,在某些村子,这个曾经的海盗竟然演化成打海盗的民族英雄——就有人去拜祭,祈祷他保佑他们平安顺遂。更何况,随着生活的稳定,许多人开始带着狂热的心情去追根溯源,但凡能找到一个历史名人,哪管好坏,立刻认祖归宗,拉一伙同姓人举行祭祖大典,浩浩荡荡,仿佛自己家就这样成了名门望族。一些黄姓后人,找来找去找到了黄思元,像发现了富矿,年年祭拜,几成传统。

聊了几句之后,二姑的老家话已经不需要在头脑里进行普通话的转换,丛牧之就能立刻听懂了,但是她所说的内容却又令她发蒙:二姑说她收到了父亲丛长海的一张死亡证明书和一箱东西。丛牧之的第一反应是二姑在开玩笑,或者有人在跟二姑开玩笑,但二姑严肃地否定了这两种猜测。她说她去派出所问过了,这张死亡证明上警察局的戳是真的,派出所的许所长还拐弯抹角地跟开证明的派出所通了话,人家确认了这张证明。

“你回来一趟吧,”二姑说,“因为你爸的事,家里那几间老房子一直没拆,居委会和土地管理部门来找过好几回了,宅基地要重新划分。”

“二姑,我最近在赶一个项目,太忙了,没时间回去。要不你跟我姑父来趟北京吧,我给你们出路费,你们顺便旅旅游,我们也好些年没见了。”

她听见二姑捂住了电话,小声在跟旁边人嘀嘀咕咕,过了一会儿,话筒传来声音:

“聪啊,二姑去过北京,去年你姑父看病,我们在北京待了一个多月呢。没敢打扰你。现在出门也不方便,一不小心被隔离了就麻烦了,你啥时候有空啥时候回来吧。这回你爸的死亡证明来了,人家派出所能把他户口销了,当年的老房子可能说拆就拆了。还有,除了这个,人家还一起寄来一个小箱子,我没打开,里面说不定有你爸留下的东西。你回来拿走,留个念想也好。”

丛牧之哦了一声,说自己找时间回去看他们。她心里觉得有些好笑:自己都没见过这个叫丛长海的人,而且从小母亲就告诉她,父亲早就死了,怎么又突然来了一个死亡证明?难不成他又死了一次?

她感到十分虚弱,像是熬了几个大夜班,忽然间被明晃晃的阳光一照,甚至有些眩晕。低血糖?脑海里浮现三个字,又立刻否定,半个小时前她才吃了一块好利来的蛋糕,不至于。现在,她的脑袋像一个被极速拨动的拨片,嗡嗡抖动,仿佛非要和什么东西同频不可。有些事物在身体里蠢蠢欲动,如火山下的岩浆,不过,她现在完全有能力压制它。丛牧之强迫自己的注意力随视线回到电脑屏幕上,她又一次看见了黄思元的像,不过这回不是画像,而是塑像。

思王庙在破败了半个世纪后,又被人集资修缮一新。黄姓族人里有几个闯海后流落到南洋,也就是如今的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几代人辛苦劳作、经商,终于发了财,成了大商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国家落实华侨政策,加上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也吸引着他们回来投资建厂,陆陆续续有人告老还乡、落叶归根。再后来,进入二十一世纪,他们的后代也几乎都是在国内出生、上学,重新成了本地人。带着认祖归宗的心,他们出钱重修思王庙,时间一久,竟然还成了一个景点。游客们不知道也不在乎历史,只晓得宣传手册说这是一个抗击海盗的英雄,便跟着导游进去走走,看看复制的火铳、船桨。

丛牧之一帧一帧地拉着思王庙的素材,那些雕梁画栋,那些木质的雕像和器具,时间痕迹让人难以忽视——崭新的时间,制造期不超过两年。还有一些影像资料,是他的后人们,身穿长袍大褂,头戴特制的帽子,郑重其事地在那里三跪九拜,其实,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是穿帮的。黄思元是明朝人,可这些人的衣服不清不明,一看就是从某些旅游项目或者影视城租来的,不过对他们来说,是不是和像不像也根本不重要,他们只是要这个形式而已。

丛牧之的目光最后又定在黄思元的雕像上。她觉得这个雕像似曾相识,当然了,对于做了这么久片子的她来说,有关黄思元的各种画像、雕像见过不下百次,有熟悉感理所当然,但此刻的熟悉感并非是见多了的熟悉感,而是一种仿佛在记忆深处早早见过的莫名熟悉感。思虑了好久,她恍然大悟,并非自己之前见过,而是这个雕像大概是参考了中学教科书上的孔子、李白、苏轼之类的一大堆古人肖像所雕刻,几乎可以说是这些人的集合体。她的熟悉感来源于此处,令她哑然失笑,刚才那通电话带来的冲击,瞬间被替代了。

关掉电脑,窗外太阳已经很高,一个明亮的新的一天。

丛牧之身体后靠,拿起手机,上面的通话记录却让二姑的话重新在耳畔浮响。

如此说来,在她寻找、渴盼、痛恨、诅咒他的那些时间里,丛长海并没有死亡,只是失踪。

她对这个人的印象已经模糊到无,更谈不上感情,所有的不过是因长久的缺失造成的想象性填充。她觉得用她某次采访一个文艺学教授的话来说更准确:父亲对她而言更像是一个符号,并非实体,甚至这个符号之所以存在,也是因为从生理学上讲,每个人必须得有一个父亲,然后才能有自己。

“人不是孙悟空,没办法从石头缝里自己蹦出来。”

所以,对丛牧之来说,他早早死了跟最近死了,又有什么分别呢?死就是死,如果不是他的死亡证明,而是活生生的人出现,那自然不一样。她回去又如何?拿到那张死亡证明,不过是把三十多年前就该做的事推迟了而已。是的,在她心里,在她的现实生活中,丛长海早就死了,不是符号性死亡,而是生理性和社会性的死亡。许多次,比如在填表格中的家庭关系一栏或者被人问起不得不回答时,她都毫不犹豫地说:他死了。对方会表现或表演出某种含有悲切和同情的遗憾,轻轻地“啊”一声,有的还会说声对不起。她心里这时多数是冷笑的,对不起,干吗要对不起,没什么对不起的。而且你们的这声对不起,也是跟好莱坞电影学的吧?中国人谈起死亡时才不是这样呢,中国人会说:解脱了,或者是不用活着受苦了,享福去了。再不济,也只是说:那你妈受苦了。

但是那个文艺学教授也说过,想象性的事物有时候会发挥比实际存在的事物更大的效果。她不太懂这句话,他给她举了一个卫生纸短缺的博弈论的例子,她更糊涂了。教授最后告诉她说:一个孩子,从小在一个非常有爱的家庭长大,父母对他很好,他也喜欢父母。突然有一天,人们告诉他,他并非是父母亲生的,你觉得他的心里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哪怕人们说的这句话是谎言,假的,可除非去做DNA验证,百分之百地确认他们的血缘关系,否则这个孩子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生活了。她有点儿懂了。就像人们去医院,如果医生说你身体里长了个肿瘤,很危险,是癌症,你一定会非常恐惧、焦虑。但如果有一个你更信任的医生说,狗屁,哪有什么瘤子,不过是个囊肿,吃几天药就下去了。你则会瞬间感到天高云淡,放松下来。

所以,就算是符号性的父亲,她也不可能做到无动于衷。丛牧之给自己留了几分钟时间,刻意去记忆中捞了几网有关丛长海的事,除了她当年的那些秘而不宣的感受,只捞上来一些童年时听到的模模糊糊的传闻,再无其他。她冷哼一声,立刻又感到自己胸口有些发闷,赶紧到窗口去,对着外面深呼吸。可惜,窗外也没有多少新鲜空气,都是汽车尾气的味道。似乎应该回老家一趟,不过不是现在,至少要等这个项目上线,更何况她跟余作真的事,也得有个结论才行。唉,这个丛长海啊,死得真不是时候。

6

余作真是一个好医生,更可以说是一个优秀的医生,如果从那些被他挽救的病人角度来看,甚至是个伟大的医生。不管是回念起十几年前他们初识,还是两个人的婚姻渐入陌路的此刻,丛牧之都毫不否认余作真作为男人的魅力。他就像荒野中某个动物种族里那个既聪明又漂亮而且力量十足的一个,不是王者,却能获得所有同类的喜爱。只是,人的生活毕竟和动物的不同,生命的认知和情感的需求是不断变动的,大多数时候,人不愿意接受更不愿意承认这种变化,极端一点,则把变化看作是不道德的。所以,当我们无法接受对方时,总会站在一个制高点上指责说:你变了。这也是丛牧之越来越对人充满怀疑的一点:你看我们的诗词歌赋,我们的历史人文,几乎每一样都在歌颂、强调、追求永恒,要么是肉体的长生不老,要么是爱情的海枯石烂,年轻时,她跟所有人一样,把这些理解为它们是因为美好而永恒,现在她的想法彻底反转了,她觉得,人之所以这么狂热地追求这些,就是因为不可得,因为不存在,因为不永恒。

几年前,余作真升任部门副主任兼协和医学院的教授,无论是在业界还是在一般的社会认知中,都属于精英阶层。每天匆匆转场于实验室、手术室和会议室,很少在家里,被丛牧之戏称“三室大夫”。在大众媒体上,他也算是不大不小的红人。他很早就开了微博,跟网友分享医疗科普和各种医疗史中的故事,甚至是他所经历的医疗事故,最火的时候,吸引了上百万粉丝。自从丛牧之给了他“三室大夫”的称号,他竟真的把微博名和微信名都改成这个了。他最红的那段时间,几十家医药厂、医疗器械厂找来,要跟他深度合作,开出的价码都超过七位数,但三室大夫都拒绝了。丛牧之很不理解,虽然他们当时的生活并不困顿,但为什么要拒绝那么高的回报呢?又不是让你去杀人放火,也不用你违反法律或职业道德。

因为要付出代价。余作真说。

这也叫代价?丛牧之反驳他,不过是变相地提一提他们的产品而已,软广告,现在哪个有点影响力的人不做?

余作真耸耸肩——真是的,她讨厌他耸肩,那会让她觉得自己特别幼稚,他不好说出来,只能用这个动作来蔑视她——接着说,就是因为代价太小而回报太高了,像一个巨大的诱饵。但是所有的诱饵后面都藏着钩子,钩子的后面是你不知道的东西,有时是毒药,有时是炸药。毒药死我一个,炸药尸横遍野。

丛牧之冷哼一声,假清高。

等对金钱最渴望的那个阶段一过,丛牧之又对余作真的选择暗地里佩服。网上的网红医生不止余作真一个,大部分都在最红的阶段火速出书、讲课,继而是拍片子、带货,全方位变现,只有余作真仍然坚持科普和讲医学故事。他积累了许多铁杆粉丝,他们对他的行动了如指掌,有一些人遇到病痛,常常会到他的微博下写点儿什么,倾诉出来,还有的直接找他借钱、看病。钱他偶尔会借,但病不看,严肃地告诉粉丝:看病请到医院挂号,走正规渠道。

丛牧之比网友清楚,余作真做的比这多得多。有一次,他们认真核算了一下,因为没有记账,也只是个大概,这些年余作真帮患者垫付的医药费就高达二十多万元,当然绝大部分钱都没有还,因为他援助的都是真正走投无路的患者,来自外地农村。作为回报,他每年都会收到全国各地寄来的土特产,核桃、红薯、枸杞、水果,等等等等。余作真全拿到科室里,让同事们甚至保洁和护工自取。

相对那点儿钱来说,这样的回报太高了,高处不胜寒。他说。

所以他是一个充满爱心和情感的人?一万个人里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都会这么想,但丛牧之是第一万个,因为只有她无数次体验过那种爱心和情感,又同时受过它背面的戕害。即便拿余作真对患者的援助来说,也绝非是无差别的,在无私的奉献和爱心的背后,是严密的精心计算。余作真会对向自己求助的患者做出评估,如果是有希望通过治疗痊愈的,他会建议病人砸锅卖铁全力救治,甚至自己掏腰包帮忙;如果是风险极大,不管投入多少医疗资源也很难达到预期的,他则劝说病人直接放弃,在有限的生命里赶快去享受快乐。

“活着,幸福地活着,好好活着,哪怕只活一天,也是值得的,而不是躺在病床上受苦。”他经常这样跟病人说。所以,在成千上万赞扬的同时,也有不少人说他是个冷血机器人,对生命本身毫不尊重。他资助过的那些人,都是有很大希望活下来的,而另外一些觉得希望渺茫的,他一分钱也不会给。从这些情况看,他又真的像台机器,只有计算,没有感情。对了,他还公开支持安乐死和堕胎,并因此被人攻击。

那年母亲老年痴呆严重,余作真几次跟丛牧之商量,把岳母送到养老院去。他觉得,他们根本没有时间照顾她,何况还有一个孩子。丛牧之罕见地发怒了,骂他冷血,不懂得感恩。她给他讲母亲如何含辛茹苦把她养大,如何离开老家过来帮他们带熊仔。

余作真说,这些我都知道,我对妈充满感激,但是我只想让她过得更好些。可你知道吗?一旦妈因为找不到家而流落街头,她会经历什么?人不能成为道德的奴隶,对生命的尊重,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个生命是有尊严的。你这么做只是愚孝,愚孝是大不孝。

放你妈的屁,我永远不会让妈流落街头,永远。丛牧之声嘶力竭地喊。

余作真不跟她吵,只是看着她,表情有点儿轻蔑。

她明白他的意思:你现在只有情绪,但你的理智清楚,你根本无法保证。

妈的!这个男人是对的,她无法保证能永远照顾好母亲,她也不能否认自己许多时刻,对母亲的病产生过怨念,甚至脑海里在一瞬间飘过“要是她和父亲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了”。随即,她又不断咒骂和批判自己,这种情绪交错搞得她筋疲力尽。

一起生活十余年——他们已分居,但结婚前就同居了,丛牧之对这个人生活中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但就是看不透他本身。这不矛盾,好像他们之间隔着一层薄如蝉翼的玻璃,彼此能看清对方的每个毛孔,但并不在同一个空间。最初的时候,那层玻璃太薄了,薄到可以忽略不计——就像某些安全套所宣称的,让你感受到和对方的亲密无间——并且那时精神的渴求和满足从双方的躯体中溢出,弥漫在每一处空气中,他们无暇顾及也根本不在乎那层接近于无的隔膜。他们没想到的是,随着生活的继续,隔膜像手掌上的茧子,越磨越厚而不是越磨越薄,他们在以肉眼不可见、肉心不可感的速度分离。疼痛来自于,他们自身都跟这层膜粘在一起了,像一块贴了十年的膏药,再想揭下来,非得掉层皮不可。

她对他仍然充满欣赏和钦佩,这种心态非但没因婚姻走向失败而消失,反而更加浓烈了。她无数次在暗夜里神伤之后,又感到自己的幸运,她不得不想,老天爷或许没有给自己一个白头偕老的人,至少给过自己一个值得爱的人。刚结婚不久,有段时间,她也曾深感不安:条件这么好的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不被别的女人惦记?那么多惦记着他的女人里,比自己漂亮、优秀的人比比皆是,他怎么可能不动心?她也曾神经质地查看他的手机,旁敲侧击地打探,到他开会的地方搞突然袭击,但全都无功而返。那么是他的保密工作做得太好了,一点儿把柄都没留下?这在余作真看来完全是无理取闹,几乎是一种犯罪。那是他们的感情第一次出现危机,两个人都焦头烂额,但都咬着牙不提离婚的事,不舍得,也没理由。直到余作真这个大胆的家伙又一次用极为特殊的方式,让她理解了他的想法和感受,两个人才彻底平和下来。

有一天傍晚,两人在大吵一架之后,疲惫地靠在沙发上冷战。其实都不算吵架,因为几乎只有丛牧之一个人喊,多年如是,余作真只是一声不响地看着她,偶尔摇头或说句简短的话,没有任何情绪。他从来只是陈述,仿佛她是他面前因病入膏肓而崩溃的病人,而他是那个冷静到冷漠的大夫。丛牧之唾沫横飞,却很少正眼看余作真,她怕跟他对视。他的眼神里有太多的东西,有时候冷得像手术刀,仿佛随时能把她的筋肉剔掉,只剩一副狰狞的白骨;有时候,那里面又充满让人沉溺的温柔,像一个慈爱的父亲在看自己闹脾气的小女儿;有时候,他眼睛里荡漾着笑意,让丛牧之感到自己嘶吼般的语言是在跟他打情骂俏;还有时,他像个孩子般无辜而单纯,每一次眨眼都像是一次天真的审判。不管是哪种,都会让丛牧之感到自己的争吵特别没必要,也特别不值得。所以她从不看他,像一个盲人那样对着虚无指责和争论。

他们吵完后静坐了一会儿。余作真站起身说,他晚上有台大手术,要回医院了。丛牧之恨得咬牙切齿,不管吵到何种地步,他都能冷静地做手术,把一个濒死的人救回来,而她哪怕生一点儿气,都要消耗大半天才能缓过劲儿。

“晚上你在家等我电话,千万别出去。”

他丢下一句没头没尾的话,走了。

她不想出去,也出不去。她的眼睛肯定红肿,见不得人。干吗要等你电话,你是谁!她这么想着,却不自觉地看了一眼手机还有几格电,三格,够了。充电器就在旁边,但她懒得去插到插座里。

丛牧之一直蜷缩在沙发上,耳朵里始终有声音轻微地震荡着,那是下午争吵时她自己声嘶力竭吼叫的声音,这再一次让她情绪烦躁。余作真已经走了两个多小时了,她还无法把自己从这种情绪中解救出去,像一个困在流沙里的人,越挣扎就越下沉。这期间她点了一杯外卖咖啡,什么都没加,每次吵完架她都喝纯咖啡,意式浓缩——她觉得自己简直有病。只有这时候她丝毫不觉得苦,反而尝出了咖啡的香味,好像吵架时超常分泌的唾液,让味蕾更加敏感了一样。

电话响了,并不是通话,而是视频。丛牧之有点儿发愣。

她接通视频,那边并没有余作真,而是一片曲线优美的沙丘。再细看,那并非沙丘,而是一个人的腹部,皮肤在镜头下浮现细小的颗粒状,像是沙子。美丽的腹部。很容易就能判断出来,这是一个经常锻炼的女性腹部,线条匀称,甚至能隐约看出肌肉的分布,尽管光线不理想,镜头还晃来晃去的,它仍给她带来不小的美的震撼。

搞什么,故技重施吗?丛牧之嘟囔了一句。

接着,一把手术刀出现在镜头里,然后轻轻地划开了沙丘,血肉像浪花一样翻涌出来。

啊!丛牧之惊叫着从沙发上站起来,余作真,你在干什么?

她听到了余作真的声音,不过不是说给她的,而是说给手术助手的:4号加长,注意止血。血压有变化吗?心率呢?肾上腺素准备好,对,0.25毫克,备用,防心脏骤停。

他在做手术,他是不小心碰到了手机吗?他到底在干吗?这个家伙疯了吗?

她哆哆嗦嗦地看完了整场手术,身上围着毛毯,还是觉得冷,特别是腹部,凉丝丝的。她感到肚子有些疼,像痛经那种,但位置不太对,应该是胃部的痉挛,她用手使劲顶着疼痛的部位,似乎减轻了些。

余作真的声音和手术刀划开皮肤、脂肪、膈膜的声音交错传来,还有手术室里所有人的喘息声——除了那个被全身麻醉的病人,再就是呼吸机规律的起伏声。丛牧之第一次知道,手术刀和不同部位接触时的声音都是不同的,皮肤是轻微的“咝咝”声,好像缓缓地撕一张80克胶版纸;脂肪的声音又多了钝感,仿佛是70克轻型纸裂开了;而膈膜则像撕玻璃纸,声音要更清脆些。丛牧之有轻微的反胃,不严重,不至于吐出来,她知道这是胃痉挛的连锁反应。

也许我应该走开,或者把手机关掉。她想。但她没动。

也许我应该找摄像机录下来,这简直可以做很多纪录片的资料。她想,但她没动。

也许我应该倒杯红酒,然后好好地欣赏一下他精湛的手术技术。她想,但她没动。

也许我应该报警,告诉警察有个变态正在直播手术。她想,但她没动。

也许我应该去医院,把这一切告诉医院。她想,但她没动。

她一动不动,连眨眼的频率都变慢了,她觉得这一刻,她看着的不是那具正在经历手术的躯体,而是余作真的眼睛——病人的五脏六腑,就是余作真眼睛里复杂的情感,她终于可以直视这一切了。

一块发黑发青的肿瘤被切下来,丢进托盘里。

“像不像几颗葡萄?”余作真声音轻松地说。看来手术很成功,他的口气里有些许的得意和兴奋。丛牧之知道,他这句话其实是说给自己听的。

旁边有助手回答说:“比昨天那个大多了。”

“深秋的葡萄。”丛牧之回答了他一句。他当然听不到,他那头肯定静音了。

终于到了缝合阶段,那双她无比熟悉的手,曾成千上万次抚摸过她的头发、额头、下颌、双颊、颈部、胸部、腹部(哦,腹部)、大腿、小腿、脚趾,还有两腿之间隐秘之处的手,戴着淡蓝色的手术手套,正把刚才逐一切开的80克胶版纸、70克轻型纸和玻璃纸缝合起来。那完美的腹部,多了一条匍匐进肉里的蝎子,它的几十只脚深深地扎进皮肤,因为失血,那皮肤也白得像纸,至少200克的铜版纸。

丛牧之发现自己泪流满面,泪水是凉的,想来已经流淌下来很久了。她抽纸巾擦了擦,发现手也是凉的,习惯性地把手伸进毛衣里,放在胸口暖暖。还好,这里仍然能找到热,心跳也渐渐平缓。

镜头开始移动,手术台,整理间,一整套术后清理,然后到了空荡荡的楼道,最后是略显阴暗的楼梯间。她看见一支烟点起来——他开始抽烟了?——那双手没有了手套的遮挡,全部呈现在她眼前,可又因为戴了几个小时的手套,那双手被闷得粉白细嫩,淡蓝色的烟雾不成形状地萦绕着手指,仿佛高高的山峰被压在了一个平面上。

镜头举起来,是余作真带着胡楂的下巴,她以为他会跟自己说些什么,但是没有,镜头一黑,他竟然把视频关掉了。

丛牧之的火气重新浮上来,并非毫无来由,来由一直都在,或者说,刚才的一切都是来由,被他毫无交代的挂断再次点燃了。她把手机摁亮,要给他拨过去,却叮叮叮接连收到他发来的十几张照片。照片上是同一个人,那是个年轻美丽的女人,看上去阳光健康,每张照片都笑意盈盈,让人看了不免心情一振。

他想干吗?承认了自己喜欢上了别人?

最后一张照片是一张病历,黑白的。病历上也有一张照片,能看出跟其他照片是同一个人,名字被抹掉了,但病历内容清清楚楚:肝部恶性肿瘤,建议立即手术。

“我只想告诉你,对我来说,不管多美丽的女人,只要我的心没有感觉,都只是一具肉体,带病的肉体。”

这是他发来的一句。

她想了想,其实大脑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思考,但从动作上来说,她的确想了想。

“哦。”她回了一句,接着又加了一句,“晚上去楼下抄手店吃夜宵吧?我不想做晚饭了。”

他回了一把打开的手术钳图案,她看了,笑出了声。那是他们的约定,打开的手术钳,特别像“OK”的手势。

他总能创造出人意料的惊讶,从这一刻起,两个人再也没有为这类事情烦恼、吵架过。丛牧之后来还问余作真,那个美丽的女病人怎么样了。余作真说,术后良好,肿瘤切掉之后,再没有复发,现在消失于茫茫人海了,希望她再也不用跟我见面。

这就是他们之间的温情,不是浪漫的烛光晚餐,不是情人节、七夕节、520的鲜花礼物,是一台又一台手术。时间久了,那些以前让丛牧之感到新奇甚至刺激的东西,变得让她厌烦。她更愿意跟大多数人一样,享有世俗的快乐。但是,余作真的头脑里没有这些。而且,他那独特的世界观一旦深入到日常生活里,就会和她的世界观发生摩擦,有时候,摩擦出来的是火花,但另一些时候,磨破的是血肉,磨着磨着,就会有一处伤口深到了骨头——荷兰,阿姆斯特丹。

7

《云与海》成片过审,送到电视台待播后,两个人终于在医院里的咖啡厅见了面。

余作真太忙了,只能找个空闲碰头。作为十多年的医生家属,丛牧之非常理解这种忙,其实他们的离婚协议,只差去民政局盖章而已。而离婚协议上的所有条款,两人不但没有疑义,甚至早在半年前,就按此执行了。比如把现在住的这套房子留给丛牧之和熊仔,那是一套学区房,余作真又在医院附近买了个小公寓,作为将来的住处;比如财产和股票等也都按比例分好,有关熊仔的抚养权等也没什么纠缠,熊仔跟丛牧之,但余作真有随时的探视权——这条有也是无,他哪来多少时间带熊仔。说到底,两个人有关离婚的一切都已经谈妥,只欠东风一吹,这段婚姻就将烟消云散。余作真的冷静,让丛牧之觉得仿佛自己才是那个背叛婚姻的人,她讨厌这种感受。

导火索是两年前余作真的欧洲之行,但此刻想来,引线已经铺设了很久了。余作真从欧洲回来,一年之后,丛牧之偶然在他的手机相册的照片里发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德瓦伦,他们有一个片子查资料时涉及这个地方,她和雅男、春景还专门讨论过是否合适。德瓦伦是阿姆斯特丹最有名的红灯区的名字。她心中一紧,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去翻看了他那段时间的所有照片,还有信用卡的消费记录,结果证实了余作真的确去过那里,并且还招了妓。那一瞬间,她有些茫然,好像人们在遭遇地震时,头脑里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不会吧?怎么可能!接下来,你才能真切地感知天摇地动。

那个晚上,她等到凌晨他值班回来,质问这件事。余作真的表现不是羞愧和悔恨,而是惊讶:值得这么大惊小怪吗?她问他,为什么要干这种事?余作真耸耸肩说,这就和去很多地方,要尝尝当地美食一样。

一时间,她想不到反驳他的话,气急之下说道:那以后我出国,我也可以去这种地方,不要以为只有你们男人才能找到。

当然,余作真说,我可没说你不能去,只要做好安全措施就行,毕竟这种地方也是艾滋病高发区。

他说得如此自然而认真。丛牧之太了解他了,她知道,余作真的确是这么想的,不是为了掩饰而故作姿态。也正是这一点让她的心沉到了谷底,她之前想,哪怕他露出一点悔意和羞愧,她就可能原谅他。

“人不能做道德的奴隶。”余作真补了一句。

丛牧之再没有说话,她知道,他们之间的分歧之箭,击中了婚姻的靶子。

爱情,或者附着于爱情这个果核之上的亲情,在风吹日晒虫噬鸟啄之后,已经干瘪而残破,再努力也吸不出甘甜的汁液和果肉了,可是那些曾经维持着果肉的纤维还在,那是他们最后的安慰和倔强——如果连这个都没有,那他们一起经历的十几年时间都将化为虚无。丛牧之看着余作真凌乱的胡子、憔悴的面容和熊猫眼,仍能感到一种心疼;余作真一想到将来要丛牧之独自承担和抵御一切,尤其要一个人抚养熊仔长大,心里也有很多不安。

但是这些都没用,他们心里扎着同一根刺,一端在他这边,另一端在她这边,谁稍微往前一步,两颗心都要被刺得更深。他们必须分开,而分开也带着犹疑——不知道那根刺会滞留在谁的心上,谁又是那个心上留个血洞的人。

这天,两人各喝了一杯咖啡,她喝美式,他喝摩卡,谈妥了五件事。其一,五一假之后,他们在结婚纪念日那天去离婚,也算是有始有终,什么事也不能改动这个日子。其二,丛牧之同意每周熊仔去爷爷奶奶家一天,余作真没时间,爷爷奶奶退休了,也想孩子,由他们来行使父亲的探视权。其三,丛牧之或熊仔有任何事,都可以第一时间找余作真,他们不再是一家人,但要彼此照应。其四,只要余作真有空,随时可以约他们母子一起吃饭,让熊仔能体验到父母同在身边的感觉,这也有利于他的成长。其五,各自保重。

丛牧之本想跟他提一句突然出现的父亲的死亡证明,过些天自己可能得回趟老家,那段时间就要爷爷奶奶照顾熊仔了,可余作真被一个电话喊走,有病人术后反应强烈,得全科会诊,他是主刀,无论如何不能缺席。

丛牧之挥挥手,看着曾经的爱人那身白色的大褂消失在一群白大褂中,心里涌起感伤,她知道,虽然离婚证还要等一个多月才办,但这一次短暂的谈话,是他们之间实质上的句号——不对,是省略号。他们离了一个难得心平气和的婚,可心平气和不代表心无所感,她相信余作真也是一样,只不过不断的手术和开会把这些情感都挡在了心外面,他的大脑代替了他的心。作为一个外科医生,他早已经训练出了手术流程般精确的思维,遭遇哪种情感用哪种方式处理最少受伤,他不需要思考就可以直接做出反应,正如他剖开病人的身体时,也计划好了缝针的长度和方式。当然,人生和手术一样充满意外,不同的是,人生的意外常常来得缓慢而无觉,等你真正意识到它时,已成不可更改的事实。

谁又能对事实如何呢?

刚结婚的时候,丛牧之对余作真的这种刻板的理性很不适应,但不可否认,她在生活中遇到的最艰难的时刻,又的确是余作真冷静的分析、果断的处理帮她解决问题的。还是和母亲有关。母亲真的走失了一次,丛牧之几乎崩溃,所有之前看过的有关走失的老人的新闻,一起涌上她的脑海:没饭吃,没地方睡,被流浪狗咬得遍体鳞伤……她无法想象一生劳苦的母亲再遭受这样的折磨,而她曾经信誓旦旦地说永远不会让她走丢!余作真默然片刻,等丛牧之把最初最激烈的情绪发泄完,跟她说:接下来我们分头做这几件事:第一,我报警,请警察排查近期接到报案的走失老人。第二,我会去物业调监控,看看妈到底是几点几分出的小区。第三,回忆一下她经常去的地方。第四,我会在我的微博上发起一个寻人启事,请网友帮忙。

一天后,他们找到了母亲。

丛牧之永远不可能训练到和余作真一样情感和理性统一,她所从事的事业和她的本性也不允许这样做,所以说,不管她在头脑中多么认为余作真是对的,可情感上就是难以达到百分百的赞同。

离开时,她没有直接走,而是在协和医院的每层楼都走了走。这地方她一点儿都不陌生,除了来找余作真,这么多年还带熊仔来过无数次。她之前跟同事拍过一个急诊室的纪录片《方寸》,也是余作真找了关系,到这里取材的。那次看片会上,她不无感慨地跟领导说:这个世界上,有三个地方能让人瞬间改变自己的认识甚至是信仰,一个是战场,一个是教堂,还有一个就是急诊室。她还套用了当年很流行的一句话:没有在急诊室亲历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那部片子播出时反响一般,却是很多行内人的心头之爱,后来很多有关医疗题材的纪录片甚至影视剧,都能看到《方寸》的影子。她仍然记得其中的许多人、许多故事,他们时常会从记忆中浮现出来,帮她兜住生活的底。

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阳光明亮耀眼,恼人的杨絮开始往口鼻里飘。她找出墨镜戴上,心里突然想:医院里充满生老病死,但更是个充满希望的地方,否则,人们怎么会从四面八方向这里涌来呢?随之心下一阵微光般的悲伤——医院充满希望的话,也是余作真讲给她的。她受他的影响如此之深,而她同时也清楚自己的自我是如此清晰,余作真用他的魅力把她所谓的包装剥掉、所有的外壳融化,他们在最深的程度上交融了,可往里再往里,仍然有一个比原子粒子微子还要小的核是格格不入的。

他碰到了那枚核,但锋利无比的手术刀,也无法切开它,却留下了伤口。而她略略想明白,自己开始对他的“统治”进行反抗,好吧,他们像两个结盟已久的国家,随着各自的发展,有一个开始想着闹独立了。让她难过的是,似乎分开这件事他们也有着默契,就在她想主动跟他提离婚的前一刻,他率先提出来了。好像,他已经分析出了她想要什么,先一步占据主动。在离婚上,他也要赢她的样子。

从医院出来,丛牧之决定一周后回林东。这比她的原计划提前了至少半个月。“早去早回,”她想,“正好趁机好好想想工作室的事。”云州项目已经收尾,即将上线,工作室又能撑一段时间了,但是她第一次对自己的工作感到疲惫,激情尽失。她不知道这样苟延残喘下去有什么意义,可是总不能事业和家庭都当逃兵吧?所以她想好好琢磨琢磨,怎么守住工作室,毕竟,这不是她一个人的事。

8

把熊仔送到爷爷奶奶家,也就是余作真父母那里,请他们代管几天。熊仔对此并没有太多不适,在哪里差别都不大,他一如故往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爷爷奶奶看不懂他摆弄的玩意,奶奶只会问他冷不冷、饿不饿,爷爷则想拉着他讨论一下中医的科学化问题,他一概极少回应。

不过熊仔到底是孩子,看见奶奶之后还是张开手臂,给了她拥抱。奶奶开心地想把孙子抱起来,但她已力有不逮。爷爷站在旁边笑眯眯看着,张开双臂等着被孙子宠幸。熊仔放开奶奶,又给了爷爷一个拥抱。这一刻,丛牧之心里有些愧疚,她的确有段时间没带孩子来看老人了,倒不是因为跟余作真离婚,而是自己的时间和熊仔的时间都紧张得很,她的片子,他的课外班,耗尽了两个人的精力。熊仔直接进了房间,打开了他的iPad,里面传来有关火星的内容。他最近迷上了火星,下载了几乎所有相关的电影、纪录片、音频读物。唔,熊仔跟小兜比,已经又是一代新人了,她不免又生出空虚之感。如果她人到中年,已经开始了下半程,他们这辈人又能归去到哪里?

思绪纷乱中,跟老人交代了一下学校近期的安排,还有一些注意事项,丛牧之赶紧离开了。她担心在老人无心的询问下说出他们准备离婚的事,两个人商量好,这件事由余作真自己来解释。

接着,《云与海》正式上线,电视台那里没什么反馈,有也不会这么及时,收视率中等偏上一点点,说得过去。几个网站的点击率不错,而且这一回他们提前做了预热,把一些精彩镜头剪成小片,投放到了几个短视频网站里,形成了一定的传播效应。

丛牧之回老家那天,正好是《云与海》最后一集播出。尽管通了高铁,但丛牧之北上的行程依然波折,得先坐两个小时高铁到赤峰,再打车到汽车站,然后乘长途汽车到林东镇,还要三个半小时。

火车一路向北,既为了打发旅途空闲,也为了掩饰内心的某种不安,她没读书,一直在刷手机短视频,偶尔能刷到一个《云与海》的片段,不过,早已被人“涂改”得面目全非,他们最得意的那一段老码头镜头,有人给配上了浮夸烂俗的抒情文字。但就是这一段视频点赞和留言最多,如之奈何?她看不下去,就关掉短视频,打开微信,找到收藏,那里面有几百篇当时点了收藏但过后几乎一次都没看过的公众号文章。她以倒序的方式逐个看回去。

高铁行驶到内蒙古境内时——她的手机短信里“内蒙古移动欢迎你”提示的——她在一个公众号上看到一首诗,名字叫《祖国的忧伤》:

火焰从南往北

祖国在窗外滑动

有泥土,有雪花

千万人在家烧饭热酒

今天的祖国是忧伤的

因为我是忧伤的

忧伤无法定义

只能以呕吐来表达

夜晚祖国会变小

躲在被窝里

孩子们做不完游戏的话

它就无法充电

每一个省,每一个村庄

都有自己的忧伤

大的如海洋,小的

如破裂的鹌鹑蛋

有的忧伤表现为地震

有的表现为洪水

其他的合而为一

让所有人做同样的梦

忧伤里的爱无法提炼

爱里的奴性无法提炼

我们必须努力挣扎,长到成年

好让祖国再次诞生

她莫名地喜欢这首诗,就把页面转发到了工作室的群里。“有一天,我的某个片子一定会用到这首诗的。”她想。但是丛牧之并无法说清自己为什么喜欢,就像她钟爱的那些纪录片,《鸟的迁徙》《利维坦》之类,因为拍得美?因为陌生感?因为镜头的震撼?似乎都说得过去,但肯定不止如此。有些时候,她看完那些只有动物的纪录片,也会陷入类似的忧伤情绪,仿佛她也是那些鸟、角马、大象中的一个,只不过在长途迁徙中迷路掉队了。她出生荒野,却误入人世。转而又会冷笑一下自己,矫情。她通常是来几个深呼吸,拿出手机跟朋友约个酒,或者去看电影,总之是用一种闹腾的方式来斩断这忧伤。几年前,忧伤是她的片子解说词里的常用词,就算在那个有关海盗的片子里,它都出现了两三次。但是今天仿佛和以往不同:她已经预感到,这次远行正在改变她的人生——哦,那是已经在改变的人生了,离婚、熊仔、工作室,其实没有什么按部就班,就像一辆在荒原上横冲直撞的车,之所以没有迷路,是因为根本没有路,或者是没有既定的路。而现在,她从南往北,去接收一张死亡证明,去把一个本该存在但从未出现的父亲打捞出来。即便没有一个纪录片工作者的敏感,她也能猜想到,那绝不会只是死讯,而是有关记忆和历史的重启。可笑的是,她只能捞出他纸上的死,剩下的仍然是空白,是虚无。只有一瞬间,她的心里闪过这个念头:可能我真正怕的是想起自己。

那么,她是在担心三十年前的往事重新被海底爆发的火山冲击到海面上吗?那伴随着孤独和疼痛的少年生活,既谈不上幸福,也不好说多悲惨,却一定是不平静的。她只是早早失去了父亲而已。而对比她的伙伴们,连这一点也算不上什么大事,那时候的小镇里,有太多的男人到沈阳、广东、杭州、武汉去打工,两三年不回家,四五年不回家,或者永远不回家。大家仿佛都没有父亲。他们经历着同一个时代,有着类似的成长体验。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也只是她本身所有的那种天生的敏感——说多愁善感也可以,没什么理由,就是天生如此。对了,她那时一度坚信自己会是一个诗人或者剧作家,再不济是电影导演,不想后来成了纪录片导演——在人们的社会认知里,电影导演、电视剧导演、舞台剧导演都是导演,但纪录片导演不是,纪录片导演仿佛是导演中的山寨货。在许多次自我介绍时,她都说:我是一名导演。对方的眼睛一亮,待听到她接下来说的是“纪录片导演”时,那亮度瞬间黯然下来,连忙说:哦,好,纪录片导演也是导演。

忧伤无法定义

只能以呕吐来表达

仿佛是对照着她本人写的。她没有酗酒,但在内心走投无路时却又常常求助于酒精,更准确点儿说,是求助于酒吧里借酒精所营造的那种氛围。那是一种暧昧、模糊而狂欢的状态,但底色是忧伤的,甚至是悲伤的。

“你知道人们为什么喜欢来酒吧吗?”余作真问她。

“因为……空虚,孤独?”她回答说。

余作真摇摇头说:

“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终究要死。”

她愣住,这个答案让她吃惊,却又被一下击中。她无法否认每次清晨时从酒吧里出来,身体的疲惫和精神的恍惚中,忧伤早已被消耗殆尽。她走在清冷的街头,看着清洁工在扫大街,早餐店的蒸笼里热气腾腾,油锅里翻滚着油条,总是有一个词在脑海里跳跃:劫后余生。

那是一种经历过灭霸的响指后活下来的感觉。

这段对话发生在他们的恋爱阶段,在那次夜探停尸房不久。这个男人总是赋予人人谈之色变的死亡以特殊的魅力,仿佛它只是一枚栗子,他用奇奇怪怪的黑沙把它炒熟,剥开棕色的外壳,露出金黄色的香甜果肉。她不喜欢吃栗子,但喜欢闻栗子的味道,更从不否认它的美。死亡也是如此。

忧伤里的爱无法提炼

爱里的奴性无法提炼

她终于懂了,这两句就是他们婚姻走向终点的秘密,在近十年完全正常的婚姻生活里,他们已经成了彼此的奴隶。这一点跟他们最初的目标背道而驰,正如现在,她感觉自己内心潮湿如雨林,可身体却一路向干燥的北方行进。是的,林东镇,那里有漫天的沙尘暴、白毛风,所有人都是一张黑红的、血管毕现的脸。那不是高原红,也不是紫外线黑,那是一种复合颜色,仿佛是夜色和朝霞同时涂抹在脸上。

火车停靠在一个站台。火车又开动了。窗外一个人疯了似的追着火车,但越追越远。

她忍不住笑了,几乎每次坐车,都会碰到一个耐不住烟瘾的烟鬼,趁停车下去抽烟,然后没来得及上车,被留在了站台上。她脑海里闪过刚才被落下的人的身影,还有他身侧的站台名:宁城。

下一站就是赤峰了。

读大学之后,她离开了这个自己并不熟悉的出生地,便极少回来。就算寒暑假,她也多是去贵州、云南支教,或者是作为实习生跟着剧组去拍片。本科毕业那年,她回来一次,待了一周便离开了。等到研三,有了熊仔,母亲也跟着搬到北京,便再也没有回过林东了。后来,为了拍一个片子,她曾重回赤峰——也只到赤峰。接待的人听说她是林东镇的,表现出了同为赤峰人的亲切和热情,但是她对他们说话的音调十分不适。她自己讲了十几年同样的音调,可现在,她已经是个普通话讲述者,除了做梦,再也说不回赤峰话了。不久之后,接待者就对眼前这个女孩所表现出的冷漠态度有所感知,她曾听他们带着不屑地议论:哼,那个女导演,真当自己是北京人了,还耍大牌。她无心解释。

她在赤峰汽车站排队买客车票时,二姑打来电话,问她是不是在赤峰。她吃惊地说是,问她怎么知道。二姑说,你说今天回来,到赤峰的高铁上午就这一趟,这个点也就刚到站。我也在,秋生开车来的,来市医院给你姑父开药。正好咱们一起回林东镇。

我在汽车站,她说。

二十分钟后,她看见一辆黑色的奥迪从一堆出租车中闪出来,停在路边。她探探头去看驾驶位置,想应该是二姑。但司机是个小伙子,大概三十岁的年纪,皮肤是故乡人的黑红,眼神欢脱,热情地叫:姐,上车。她正想可能认错了车,或者是拉私活的黑车,副驾驶的车窗摇下来,露出一颗爆炸头和一张胖脸。这个才是二姑。她明显变老了,甚至连脸庞都和年轻时有了很大差别,但她独特的笑容丝毫未改。丛牧之凭这笑容认出她。丛牧之小时候曾听母亲说,二姑的笑其实不是笑,而是年轻时面部神经受损,导致她永远保持着这种表情。有时候,她跟姑父吵架,眼泪都流出来了,表情还是笑的。

小伙子下车,帮丛牧之把皮箱塞到后备厢,重新回到驾驶位置。

“二姑。”她轻轻喊了一声。

“上车,先回家。”二姑说了一句,掏出烟来,自顾自点着了。司机伸出两根手指,二姑把自己吸了一口的烟递给他,自己又点了一支。她开始笑着抽烟了。

丛牧之坐到后排,心里想,这个人是谁?

“姐,我是秋生,你不记得了?小时候我经常往你家跑,赖着你。”小伙子说,好像通过后视镜猜出了她的疑惑。

她想起来了,这个堂弟是二姑后来生的儿子,有几年,他确实很喜欢找自己玩。二姑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丽丽,比自己小一岁,患有先天性疾病,身体和精神都只长到六七岁的状态,便停止发育了。一想到丽丽,丛牧之便觉得二姑那永恒不变的笑容里其实都是苦涩。

路程比她想象得快一些,可能是因为秋生不断地跟她说话,一是回忆童年时的趣事、糗事,她已记不太清,他则说得手舞足蹈。二是问她各种有关北京的问题:天安门到底多高,长城是不是真的能在月球看见,故宫有多少间房子。也可能是回故乡的缘故,她的心绪有了明显起伏。对这里的一切,就算感情已淡,可你生活过的痕迹总归还有许多在潜意识中,身处北京时它们毫无所动,一踏上故乡的土地则立刻苏醒。

秋生又问她导演到底是做什么,演员是真的跟戏里一样吗?拍电视剧是不是从第一集往后拍。她不断地纠正他,说自己是纪录片导演,不是电影或电视剧导演,但对秋生来说,几者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分别。车行一半,路过大板镇,秋生在路边商店外停一下,下去买了一瓶酒和一袋花生米,还没上车,就先喝了一口。秋生那张黑色的红脸,瞬间开始发出光亮,连眼睛也闪亮起来,他竟然能在快速行驶的车上准确地把花生米抛入口中。

丛牧之看得心惊胆战——他怎么敢一边开车一边喝酒?

“喝吧,赶明跟你那个酒鬼爹一样,酒精中毒,一辈子离不开这玩意。”二姑斥责秋生,但那语气仿佛唠叨,可见早已经是毫无用处的老生常谈了。

“我有点儿犯困,喝一口,精神些。”秋生打了个酒嗝。

看到酒,丛牧之忽然一凛,竟然忘记了给二姑他们带礼物,哪怕一条烟或者几瓶酒,甚至是一盒稻香村的点心也好。她什么都没带,这在礼节上有点儿说不过去,尽管他们已经多年没有来往了。也不能说全无来往,他们还在同一个家族群里,没记错的话,那个群就是秋生拉的。但因为她设置了隐私保护,他没有加上她好友,心里有些愧疚。

试想一下,如果二姑收到父亲的死亡证明,随手丢掉,不给她打电话,她便永远也不可能知晓这件事了。在这件事出现之前,她会觉得知道不知道并无分别,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随着离故土越来越近,她内心的渴望和冲动也越来越强烈。仿佛那张死亡证明,正从一张纸变成一块铝板、铜板、铁板、铅板,甚至是密度最大的某种金属,那里面密密实实地封存着无数原子。每一颗原子,都与父亲有关,当然也就间接地与她有关。而且,她也由此对那块自己生长的土地产生了新的好奇,比如二姑,比如秋生,比如她曾经认识的那些人都变成什么样了呢?丛牧之明显感觉到自己有点儿激动了,这种激动类似于她拍摄最想拍的题材时那种感觉,那是一种创作的感觉。谁说拍纪录片不是创作?那是更为隐秘而艰难的创作,创作者需要无比低调,隐藏在纪录片主体的背后。她硕士时就从罗兰·巴特、桑塔格的书里知道,摄影机就是意识形态,边框确定了审美。她脑海里浮现了一只瓷瓶,那是来自宋朝钧窑的珍品瓷瓶,也曾是她最得意的一部纪录片的主要拍摄对象。

“你们……看过纪录片吗?”

丛牧之突然打断二姑的讲述问。

二姑说出几个名字,比如《建国大业》等,她说的其实都不是纪录片。

“《舌尖上的中国》《我在故宫修文物》算吗?”已经喝掉了一个小二的秋生突然来了一句。

“啊,当然算,你看过这个?”这实在让丛牧之有些吃惊。

“我在手机上看过两集,没看全。”秋生说。

“那你喜欢吗?”丛牧之问道。

“还行。”秋生说,“我就是瞎看,我喜欢看那些老东西,觉得有意思,也算是积累经验,说不定哪天能淘换一个古董呢。姐你知道的,咱们这里可是辽上京,据说很快就要开发古城了,没准又能挖出不少宝贝来。”

“哦。”丛牧之应了一句。

这条路与当年已截然不同,这毫无疑问,但她并没产生出沧海桑田之感。这些年她因工作走南闯北,可以说纵横古今、驰骋八荒,早已见惯了这块土地上发生的种种神奇变化——有些是好的,有些是坏的,她的镜头曾截取一小部分予以留存。但是,当丛牧之看到公路旁边的几丛沙柳中,闪现出一群骆驼时,还是感到了惊讶。

“怎么有骆驼?”她问。她突然有点想抽烟,就问秋生要了一根。他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掏出烟盒,手指一弹,一根烟准确地飞到后座。她接住了。接着打火机也飞了过来。

烟是道具——是这样,她经常在自己的片子里让主人公叼一支烟,比如复现那个著名的革命者思考的镜头,比如请那个农民摆拍的时候,拿什么农具都不合适,最后他叼上了自己的烟袋,一切OK——现在,她觉得如果有一台摄像机在跟拍自己,一支烟的出现便恰如其分。丛牧之恍惚记起童年时看见骆驼的情景,一个外地人,发灰的白布裹着头,用一根长长的柳条驱赶着几只骆驼。它们高大而可笑,驼峰在奔跑时左右耸动,头高高昂起,喷着鼻息,嘴里永远在咀嚼着什么。赶骆驼的人在小镇西面的空地停下,说“臊臊”——只是这个发音,应该不是这个字,但丛牧之他们当时以为就是这个字,因为远远地就能闻到骆驼身上的味道,那似乎是一种尿臊味。

“臊臊!”赶骆驼的人不停地说,骆驼先前腿跪下了,然后整个身体趴下,听话得像马戏团的猴子。

他们围着骆驼看。骆驼只是路过这里,然后到西部的阿拉善去。赶骆驼的人说。

“最近才有的,”秋生说,“据说这里在开发旅游业,一半年就变成景点了。”他的车速慢了下来。

“全国到处都在开发旅游业。”丛牧之接了一句。

“这里不一样,”秋生接着道,“你看西边,那可是一大片平坦的草场,前两年开始禁牧之后,草越长越好。现在才冒芽,夏天的时候有一米多高。如果扎上一些蒙古包,还是很有特色的。”

“内蒙古这样的地方多了嘛,也没什么稀罕的。”她又忍不住补充。

“这就说到骆驼了。东边这里土质不好,主要是沙地,几乎寸草不生,可以搞沙漠旅游,然后南边可以种油菜花,或者葵花,春天一片绿,秋天一片金黄,多好看啊。你在哪儿能一下子把草原、沙漠和农田看全?”

丛牧之四下望了望,大体的确如秋生所言,只不过隔了条沐伦河,两岸景观竟然如隔天壤。只是,他描述的是最理想的情形,此刻沙漠是沙漠,草原上草仍稀疏,农田里也没有大片的油菜花盛开,望去斑斑驳驳。

“如果将来拍片找这三种实景,来这里倒是不错。”她心里想了一下,没说出来。

接下来的路途大家都沉默着。路况本身也越来越差,因为在修一条省道,所以不得不绕个弯儿,在一条土路颠簸一个小时。丛牧之有些昏昏欲睡,但接二连三的颠簸让她没法真的睡着,只能是迷迷糊糊,有点儿像在陆地上坐一条惊涛骇浪中的船。她甚至有轻微的呕吐感。

一个念头从脑海里冒出,她立刻清醒过来。那个念头是,自己竟然没有去看看母亲。母亲的骨灰仍寄存在赤峰的公墓里,她下了火车,直接到了汽车站,然后就往林东镇赶。到底是多么急,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她有些懊恼。

9

丛牧之摸了摸胸前的吊坠,情绪慢慢平复下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一句诗从汽车刚刚爬上的山坡浮现,这是以前审的一个纪录片中的句子。片子不是他们拍的,他们工作室还承担着总公司的一些审片工作,工作室之间互相审,查漏补缺提意见,不过大部分现在都成了走过场,一是没人愿意真提意见得罪人,二是也没人愿意把时间花在别人的事儿上。也给很多地方电视台审片,这个更认真些,一是为自己片子的二轮播出积累资源,二也是另一种创收方式。

那是一部讲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片子,拍得不错,所选择的主题都很有趣,也很有价值。比如,有一集是讲“男子何以坐闺中”,说在古代,为什么那么多男性诗人写闺怨诗,以女性视角来写,比如李白的“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比如杜甫的“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等等;还有一集讲“离别”,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别离”是中国古代最普世的情感方式,生离死别,人生一场相遇,然后就是种种离别;还有一集讲“思念”,从先秦到晚清,通过诗词歌赋把相关的情感梳理出一条脉络。丛牧之审得津津有味,也记住了这部片子的导演,一个半路出家的中文系博士生——河路。她还百度查了查,发现河路是本名,不是笔名,多年前曾经参加过新概念作文大赛,还拿了全国的一等奖,被保送进北大的哲学系,但大二那年因为一个哲学问题苦思冥想不得其解,退学了,复读又考了北师大的中文系,一直读到博士毕业。本来有机会到福建师大去教书,他却又对拍纪录片感兴趣了,跑到北影读了一个培训班,自己拿着摄像机就开始拍片子。

片子看到最后,丛牧之反应过来河路究竟是何许人也了。前几年,他们工作室刚刚成立的时候,网上正在讨论纪录片风格问题。这个讨论就是河路引发的。他用手机拍摄了一部片子,片长达十个小时,无剪辑,无编辑,无解说词,一切只有镜头,而且镜头并不是盯准了什么拍,只是绑在自己的额头上,拍到什么算什么。也许是巧合,也许是命运使然,河路在老家拍到了一次杀人事件。那是一个引起网络热议的事件,即一起所谓的“父子反杀事件”:一个父亲醉酒后要杀自己的儿子,不想被儿子夺了刀,反手杀了他。

河路的片子展示了一种纯粹的自然主义风格,相比较那些经过剪辑、解说甚至特效的片子,它是如此的直截了当,赤裸裸。有网友说,这片子不是摄像机拍的,而是眼睛,但既不是人的眼睛,更不是上帝之眼,而是介于二者之间——正如河路把手机绑在额头上,比人的眼睛高,但又比天的眼睛低。

工作室内部也参与了这场讨论,丛牧之、雅男、春景各持己见。

就当人们都以为河路会沿着这个路子一直搞下去,成为纪录片界的一股“泥石流”时,他却转身回到了正统纪录片的路子上。丛牧之一直对他很好奇,尤其好奇他的这种转变,之后看到他拍的片子,选题和成片质量都很高,但再也没有之前那种出人意料的惊叹或惊吓了。她联系过河路,希望他能进自己的工作室,或者作为独立导演跟工作室合作拍片,但河路完全没搭理她。

“我对你们拍的东西完全不感兴趣。”河路说。

气得丛牧之牙痒痒,但每次他出了新片,她还是忍不住第一时间就找来看。

每次看完,又忍不住念叨一句:这狗日的,还真会玩儿。

林东镇已至。

丛牧之拒绝了二姑让她去家里住的提议,在林东宾馆开了一个房间,说要先休息下,晚上再去家里看姑父和丽丽。二姑没有坚持,他们正在盖小楼,家里如工地,也是凌乱。二姑家的院子之前拆迁,拿到了一笔补偿款,他们搬到了现在这里。这儿本是一个小院,他们把房子拆了,要建二层楼。去年建了一层,不想一部分钱被二姑夫偷偷拿去借给了人,只好停下来。秋生费力筹到钱,才终于再次开工。丛牧之本想去一个多年前开的小旅馆,可就是想不起叫什么名字了,何况,未必还在,便选了车站附近的林东宾馆。

秋生说五点半来接她去吃饭,她答应了一声。

丛牧之想先洗个澡。放了十分钟,洗澡水才温热,而且能看见明显的泥沙。她将就着冲了下,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也没睡,跟熊仔微信聊了几句,又安排了些工作上的事,就到五点了。窗口对着西面,太阳已经落下去了,余光还残留在玻璃窗的污痕上,让整个窗子看去像一幅沙画的残迹。她认真辨别,想从无序的图案里看出某个熟悉的人或物,但最终也是徒劳,什么也没看出来,反倒把眼睛看酸了。

这是个预示吗?她想,随即笑自己思路太飘,这次回来,只是在完成一个程序,并没有任何超出它本身的意义,更不会是某种大变动的征兆。她拿到父亲的死亡证明,回去,把那张纸放在某个文件夹中,再把文件夹摞在一堆书刊杂物中,让那个已经死了多年的父亲再重新死一回。从今往后,不管是记忆还是现实,不管是符号的还是档案的,他都死得彻彻底底了。几年前,母亲去世时,她产生过短暂的恐慌感。就像公众号上对父母老去所渲染的那样,从此之后,她和死亡之间再也没有父母这道屏障了,她得自己直面死神了。但这种感受片刻便戛然而止,毕竟她的丈夫是一个外科医生,毕竟他在刚谈恋爱的时候就带她去看过那美丽的尸体,更重要的是,她和死亡之间的亲密比别人所知的要近得多。

没有人能成为她的屏障。

好吧,她轻声地劝解自己,别胡思乱想了,这一路都在思绪纷飞,实在有点儿放纵。的确,她已经越来越不是一个纵容情绪的人,尤其警惕现实被回忆打扰甚至更改——这一点,依然来自余作真。她的心竟然疼了一下,真奇怪,在北京时不管二人之间发生了什么,即便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那一刻,她都没有痛过,此刻的千里之外,跟他毫无关系的地方,想起他怎么会疼一下呢?她强迫地告诉自己,这和余作真无关,只与她自身有关。

她走进洗手间,蹲在厕所上,但身体并没有便意。

哪想小镇宾馆里的厕所,竟然还是蹲坑,她很快就双腿发酸,只好站起来。这让她想起当年的小镇生活,那时候,整个镇子的厕所都是蹲坑,她能跟好朋友蹲在那里聊半个小时天。

跟二姑一家的晚饭,比预想得要融洽些。她不知道是因为大家都增长了年纪,很多陈年往事不管多么锋利,也在岁月的淘洗中变得钝了,还是多年积累的陌生感让彼此多了对亲情的虚幻渴望,就像那些被迫离家的儿童在成年后和父母相认时那样。丛牧之和二姑自然远不到这个程度,但遵循的是同一种逻辑。饭是在家里吃的,秋生掌勺,他妻子打下手,有土豆炖牛肉、羊排、炒芹菜、炒鸡蛋,还有一个凉拌黄瓜。她能想起,七岁时,母亲突然消失了两天,自己饿得不行了,跑到了二姑家里,姑父给她用大葱蘸酱卷了一个煎饼。她从小就不吃这种黄豆酱,可是那天她不敢拒绝,强忍着恶心把那个煎饼吃下去了,然后飞快地跑出院子,到一个墙角全部吐出来。没人看见,除了堂妹丽丽——她用一根小木棍拨弄她的呕吐物。她再次吐出来,然后赶紧用手捧了土去盖住。

“别告诉任何人。”她跟丽丽说。

“嘿嘿,嘿嘿!”丽丽只是笑着,手里摇动小木棍。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隐藏着自己不吃酱这件事。比如在北京吃饭,不得不吃烤鸭时,她也从来不用甜面酱,而是配上老干妈之类的。这是连余作真也不知道的秘密。

饭后,二姑给她一个信封和一个小箱子。她知道信封里就是自己此行的最重要目的,父亲的死亡证明。小箱子是随这张证明一起来的——他的遗物。箱子上有一把旧锁,看来二姑他们并没有打开它。

她拎好,准备起身。

“对了,”二姑一边拾掇碗筷一边对秋生说,“你带你姐去老宅一趟吧。让她看看还有什么东西要留下的没,过些天就要拆了,没用的东西就都丢了。我这腿不行,走不了多少路,我不过去了。”

秋生答应了一声。他在路上喝了酒,她以为晚饭肯定会喝得更多,但他却一点没碰,只吃了两碗汤饭,外加一把白色的药片,也不晓得是治什么病的。

“走吧,姐。”秋生套上了一件夹克。

他们步行去老宅。

天暗得很快,仿佛每一秒钟都有人把夜幕拉得更严实一些,一点儿天光也不遗留。

丛牧之感到一丝凉意,她穿了一件羊毛大衣,厚度是够的。这是林东镇的风,她身体轻微的颤抖是久违的频率,这些年,她只有在林东镇的春夜中才能体验到这样的冷。拿到死亡证明的那一刻,她心情放松了些,尽管她还一眼都没看,但感到任务完成,可以回去处理北京的事情了。那个锁着的小箱子里到底有什么?她有打开看看的冲动,又担心看到颠覆记忆的东西——这些年纪录片拍下来,类似的思维已经成了她头脑中的定式。她清楚这件事的分量,那个消失了几十年的男人,以死亡的方式重新出现,她正置身于他活过、她也活过的地方。

他们没有时间上的交集,现在,却以这种方式在此相遇。

10

那座院子在镇子的东北侧,她记得。要从二姑家过去,得先向北绕过一个公园,再往东两百米。那个公园是小镇当年唯一的公园,其实只有两条小路和一片树林,树林长在一面土坡上。公园里有一座烈士塔,每年清明节的时候,林东镇的中小学生都会到这里来献花圈、纪念英雄。初二的时候,她还代表学校在纪念碑前声情并茂地朗诵了一首诗。红领巾系得太紧了,让她有点儿呼吸困难,再加上大声朗诵和明晃晃的阳光,她感觉眼前一阵亮一阵黑,但她坚持着没有倒下去。

那个公园早就消失了,变成了一片住宅楼。现在镇子的公园在西南边。秋生说,从汽车站往西五公里,是政府规划的新城区,无数卡车和塔吊正在那里挖掘和建设,据说所有的政府部门和汽车站都会搬到新城去。她已经大致弄清,所谓新城其实是旧城,就是在历史上曾经的辽上京之上建起来的。建筑样式呢,则是不新不旧,既能看得出些许辽文化的影子,可整体风格还是现代的不伦不类。一瞬间,她不免想起云州的码头,嘟囔了一句:“环球同此凉热。”

他们走过小区外的街道,那些曾经种满树的小山坡现在种满了房子。

“那个烈士塔呢?”丛牧之问秋生。

“还在那里,也不在那里了。”

“什么意思?”

“小时候那个烈士塔还在,但镇子的中心广场又重建了一个,有五层楼高。”秋生说,“你要去看看吗?”

“你是说有两个烈士塔?”

“对,老的那个据说还埋着烈士,新的那个就是个水泥壳子,算是标志物。”

丛牧之犹豫了一下,说:“那看看老的,顺路的话。”

秋生侧了下身,前行的方向略做调整。

他们从一条小巷穿过,走了几百米,来到一个长长的斜坡。

此刻,他们的位置是斜坡的一半处,往上一百多米,能看见那座塔,被一圈围栏围着。攀登上去后,丛牧之觉得那座塔仿佛变高了——逻辑上不对,按理说随着她长高,那些她少年时期看到的事物都应该变矮才对,后来她想明白了,是因为建住宅楼时,为了最大限度利用空间,这个斜坡增加了纵深感。以前她和塔是同一个平面,现在她站在比塔低的地方。绕过塔,开始了一个下坡,再向东转,很快就到了老宅——沙里街12号。她头脑里立刻跳出当年的门牌号。

“这里怎么没有建新房子呢?”她好奇。

秋生又点着了烟,说:

“本来要建的,拆迁呀,每家都能分到不少钱。大家得到了消息,拼命在院子里盖小房子,因为听说拆迁补偿是按建筑面积算的。结果地产公司一核算,拆迁费用超出了一倍还不止,都是临时建起来的建筑,索性就不在这一片盖了。反正小地方有的是土地,加上政府又规划了新城,人家去那边盖房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过现在总算能拆了,补偿款还不如一开始多。”

这类事她听说过很多,也并不惊讶。

院门外一把新锁,很新,她猜是自己回来前,秋生才买了挂上的。进去后,她适应了一会儿。她以为自己会一下子陷入回忆中,能把每块砖头、每件家具都记起来,但是并没有。她感到一种奇怪的陌生,这陌生让她有了一瞬间的惶恐,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后来,她从昏黄夜色里辨别出一株杏树,记忆才一点点活过来。那株树早已没有了当年的茂盛,如很多人老去时那样,从一副高大或丰腴的样子,变得干瘪、瘦削。借着最后一点儿光亮,她看见枝头仍努力开出了几朵小花。哦,再冷的春天也是春天,该开的花还是要开的。

“他们要开花,而我们要结果。”又是一个来自河路的片子里的句子从夜空中跳出来,印象里是谁的诗,记不清了。

它还能结出杏子吗?她已经忘记了这棵树结的果实的味道,她感到左手小臂处有点儿发痒,那里有一条细疤,她用右手抓了抓。

秋生招呼她进去,他开了屋门。

因为太久无人居住,这里早已没有电灯,更没有电,他们只能靠手机电筒照明。光线虽弱,却一样能让灰尘现形,屋子里的一切无法被整个纳入眼帘,她看到都是一小块一小块昏黄的物品的投影。灶台,屋地,橱柜,铁架子床,墙壁,旧皮箱,口袋,纸箱……他们开始翻检所有的旧物,尘埃越来越厚,幸好他们随身带着口罩,立刻拿出来捂在嘴上。

呼吸沉闷起来,尘埃味消失,她嗅到了自己的口气经熔喷布反弹回来的味道,有点不适。她一样一样地看,每样东西还没等她从回忆中想起,便又放下,沉入暗影中。很快,回忆便知道她无暇顾及自己,也就熄灭了燃烧的冲动,蛰伏起来。

一个小时,他们翻遍了所有旧物,没有找到一件需要带走的——除非把整个院子保留下来,否则,留下单独的任何一件,都毫无意义。

她有些失望,同时也感到了有些轻松。这说明,当年妈妈离开得很彻底。

他们走出了那间老宅。她抬了抬头,下意识地去寻找月亮。没有月亮,此时处于下半月,月亮在地球的另一面。

她执意没让秋生送,自己走回宾馆去了。秋生一离开视线,她摘下口罩,大口呼吸了几下,然后开始了漫长的咳嗽。这该死的过敏性咽炎,一点儿灰尘就能让她咳个不停。

第二天一早,丛牧之竟然是被饿醒的。

她想到的原因是,昨晚在二姑家吃得不多,去老宅走了一段路,回来时自己又闲逛了半天才到宾馆,消耗很大。等丛牧之坐在宾馆不远的早餐店里,一口气喝了两碗奶茶,吃了一碗荞面饸饹之后,才蓦然惊醒,她的身体比她的心要诚实得多。童年时胃里滋生的益生菌,早已经蠢蠢欲动,不断地刺激她的胃,间接地刺激她的意识,呼唤她当年最喜欢吃的食物。早晨,丛牧之匆匆洗漱就跑出来了,完全没来得及像在北京那样护肤和化妆,她在窗口嗅到了蒙古奶茶的香味。她没有让思绪随着香味飘太远,迅速把注意力拉回到寻找来源上,店铺很好找。漂着一层黄油的奶茶上,有一张高颧骨的脸显现出来,一个称呼从心里蹿到喉头,她用一口奶茶压了下去。放下茶碗,那上面变成了另一张脸,有一条明显的疤痕。她心里一疼。

几碗热东西下肚,身体沁出一层薄汗,她赶紧回宾馆洗了个澡。从洗漱间出来,看到手机有好几个未接电话,是二姑打来的。她能猜到二姑要说什么,回过去,告诉二姑自己今天就回北京,那边还有很多事忙。欢迎二姑带着姑父和秋生到北京旅游,如果是看病,就提前告诉她,她好安排挂号。

她查了查赤峰回北京的高铁票,发现就算她马上坐汽车去赤峰,也来不及了,只能买明天的票。但是她不想再告诉二姑他们,除了秋生,他们的相处依然是别扭的,特别是看到丽丽——已经三十几岁但仍然是七八岁神态的丽丽——总会感到丽丽看自己的眼神里有一种怜悯,那本来应该是她对丽丽的心态才对。

空下的这半天,不如就在林东镇随意走走,看看这个自己曾经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脑海中第一个浮现的,是镇子南边的巨石阵,不过随即想起来,那些巨大的石块早已经被运往新城区了,她在新闻上看到过。她在大众点评上刷了刷,发现镇上竟然修了一个博物馆——辽代文物博物馆。这里曾经短暂地做过辽代的都城,后来被金所灭,都城被大火焚毁,再后来又经过风沙掩埋,沉入了地下。她曾在一个片子里做过简单的介绍,那个片子讲述的是中国古代的杰出女性,其中一位是辽代的萧太后。她还跟做影视的朋友推荐过,说这绝对是个大女主题材,有希望成为爆款。影视朋友只说了两个字:呵呵!

丛牧之戴了一顶遮阳帽,她记得,这里的太阳紫外线很强,即便还没到夏天,也足以把人晒伤。她在最近的十字路口,看了好久天空和街道,才分清方向。她知道自己住的地方在镇子的西面,就沿着路向东走,这个小镇的老城区交错着旧房子和刚盖起来的新楼。几十年前,人们崇尚把建筑外墙贴上白色、粉色的瓷砖,主要是白色。但是此处风大,冬天的时候,瓷砖经常被吹下来。有时候,它们会落在行人的脑袋上,把人砸得头破血流,她的一个初中同学就因此而受伤。

新建筑不再贴瓷砖了,而是粉刷,大部分依然是灰白色的,偶然看见一两栋颜色鲜丽的建筑,再细看,是幼儿园。

走着走着,记忆开始复苏,她认出了自己脚下的这条街道,曾经是一条河。但是她心里始终怀着戒备,怕自己被回忆牵制,怕睹物思人、触景伤情,尽管在后来的许多个日子里,那些回忆完全称不上惨痛。尤其是她结交了许许多多的同龄人,见识了这个世界的丰富之后,知道自己所遭遇的不过是比正常值偏低的成长经历而已。

有风吹来,带着呛口的细沙,这是熟悉的沙尘暴的味道,也是春天的味道。在北京,她尝到过许多次,她知道这些味道来自各种风化岩石相互混合的碎颗粒。矫情点儿去想,每一口都是远古的味道,但人们从不在乎这种久远。人们只看重和自己有关的那些人造之物,比如青铜神树,比如翻新的老码头。

还有一处她很想去,却没敢去,就是曾经的土城墙南面的巨石阵,那里曾掩埋过她的秘密。她知道那些巨石已经被人拖走,秘密早就无处可寻。

那就不去吧,这样它们会永远留在记忆之中。 PEMvti/l5QIwHt+8A4Gd/glBqLzxgC0M1RhgjVF5acZXY5MbkC3K6wdv8GR6Q1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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