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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麦田逃离者

01

王端午六岁那年,意外害死了四岁的弟弟王中秋。他后来一直记得,那天大清早空气中就晃动着肥皂泡一样的水汽,远处的物体在热浪下弯曲成虚幻的波状。他从邻居家的柴堆里找到了一根巴掌宽的椽子,那椽子像极了一把马刀。他如获至宝,拿着“马刀”连劈带砍,嘴里模仿着冲锋号的声音。四岁的弟弟王中秋只穿件红色小背心,赤裸着下身,跟在后面喊着“哥哥哥哥给我玩”。他冲着弟弟比画着,不给弟弟玩。他玩累了,才将“马刀”扔在门前的禾场上,对眼巴巴等着的弟弟说给你玩。弟弟跌跌撞撞跑过去捡“马刀”,一脚踩中了椽子上的锈铁钉。他的父母回来后,只是用盐水给孩子做了简单的伤口清洗,挤出发黑的血水,用布条垫了棉花做包扎。父亲质问王端午椽子哪来的,他说不知道。父亲盯着他看了许久。他第一次见到父亲对他如此凶狠、阴沉。弟弟当时并没有表现得特别痛苦,除了受伤的脚不能落地,没有其他不适。原以为事情就这样过去了,到第二天早上,弟弟开始发烧,原本清亮的大眼睛黯淡无神,红润的嘴唇干燥乌青,他的身体像烧红的铁一样烫手。

父亲背着弟弟去到大队卫生所。

赤脚医生说要打破伤风针,卫生所没有。

送到公社,公社也没有。

七天后,弟弟王中秋死于破伤风。

这是王端午第一次面对死亡,他认为弟弟是他害死的。弟弟死去后那青灰色的脸,微微张开的、发黑的嘴唇顽固地铸在王端午的灵魂深处。弟弟生前,兄弟俩睡一张床,现在弟弟死了,他不敢再睡那张床。他提出要换张床睡,被父亲断然拒绝。事实上,家里没有多余的床。

弟弟埋在屋后不远的山坡上,一个小小的黄土堆。

在他的记忆中,这土堆似乎只存在了一年,第二年就变成了一蓬比别处更加茂盛的野草,再过两年,这里的野草与别处无异了。

他父母并没有悲伤多久,至少在王端午看来是如此。母亲是个冷漠的人,他从母亲的脸上并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变化。弟弟死后,他就生病了,高烧不退,说胡话。他总说脑袋疼,脑袋深处疼。过了几天,他发现,那疼痛的地方似乎隐藏着一个无可名状的活物。那东西并没有实体,但他却能感觉到那活物的存在。他能感觉到脑袋里的那活物在他疼痛时也在瑟瑟发抖,像一个幼小的生命,他对那生命生出了怜悯之心。父母不相信,认为他是烧糊涂了,他们请来医生,给王端午吃退烧药、打庆大霉素、刮痧,医生把他能想到的法子都用上了。

在他退烧之后,那活物好像也在慢慢舒展,像刚睡醒的孩子,伸酣畅的懒腰。

“弟弟。”他惊叫起来。

他发现脑子深处的那团活物居然是弟弟王中秋。

“弟弟,你怎么跑到我脑袋里了?你不是死了吗?”

弟弟没有说话,弟弟也许解释不清他为何会在哥哥的脑袋里,也许听不见他说话。“你别怕,有哥哥在,哥哥保护你。”

他对父母说弟弟没有死,弟弟住在他的脑袋里。

他的父母忧心忡忡——可真是命苦,一个儿子死于破伤风,一个儿子烧坏了脑子。

高烧退了,他却卧床不起。

弟弟死后,他迅速消瘦,瘦成了一根麻秆,仿佛一口气就能吹倒,轻轻一敲就会折断。他长得越来越像弟弟,或者说,他成了王端午和王中秋的综合体。

时值农忙,父母没有精力照顾他,由他睡在床上。他只能躺着,一坐起头就晕,呕吐。他忍住想吐的感觉坐起来,下床,可他不会走路了。他发现弟弟也想指挥他的身体,他想迈左脚,弟弟指挥着他迈右脚;他想迈右脚,弟弟却指挥他迈左脚。他总是直挺挺地扑倒在地,直到姐姐们将他抱上床。有时,他想和脑子里的弟弟说话。他对弟弟说对不起,他错了。奇怪的是弟弟一直沉默着。他明明能感觉到弟弟就住在他的脑子深处,弟弟总是躲着他。

生病之后,王端午很久没有出门,很久很久没有见过太阳,直到这年的九月。

这年的九月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开国领袖毛泽东去世了。这于当时的中国人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噩耗。九月十八日那天,举行领袖追悼会,村里所有人都戴黑纱,王端午被父亲背着去参加在大队部举行的哀思会。整个会场此起彼伏的哭声不曾间断,王端午的母亲也一直擦眼泪。王端午趴在父亲背上,后来又转到母亲背上、姐姐背上,大家轮流背着他,哀思会一直进行到天黑。王端午在姐姐的背上睡着了。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他再没有机会被背出家门,慢慢就到了冬天。

那年冬天格外寒冷,他睡在厦子房里,听着屋外的风整日整夜尖啸,不时传来寒鸦的怪叫,他因此爱上了寒鸦。后来他知道了卡夫卡的名字在捷克语中是寒鸦的意思,他爱上了卡夫卡。当然,这是后话。他的病一直没有起色,也说不出是什么病,睡在床上时没问题,坐起来就天旋地转,也不能走路,走路就摔跤。他告诉父亲,弟弟住在他的脑袋里。父亲看着说疯话的儿子,眼里满是悲伤。他父亲几乎已经认定,大儿子也保不住了。他并不是悲伤大儿子也将夭亡,而是悲伤自己将成为可怜的孤老,成为无后之人。小儿夭折,大儿久病,王端午的父亲变得颓废起来。从前他父亲只是喜欢使用暴力,打老婆、打孩子在中国农民眼中,并不被认为是多么恶劣的品行。他父亲种田是把好手,每天起早贪黑,耕田、耙地、挑谷子、扬场,没有能难倒他的农活。和所有勤劳能干的中国农民一样,他父亲这样的人在乡村社会受到广泛的尊敬,现在成天和生产队里最没有出息的几个懒汉、酒鬼混在一起,弄只死猫烂狗也能炖了喝一顿,喝得醉醺醺地回家,就拿王端午的母亲和姐姐们出气。他的姐姐们都像他母亲一样,挨打了并不哭,也不反抗,只是默默承受着。

从前,王端午的父亲当家时,他母亲像个不存在的影子。现在,男人成了酒鬼,她倒变得强悍起来。王端午的母亲不肯放弃对儿子的救治,偷偷去求巫医。在那个年代,搞封建迷信要冒天大的风险,王端午的母亲苦苦哀求,以她唯一儿子的生命起誓,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她还带去了三十个鸡蛋,这对当时的农民来说是笔不小的财富,更是无法拒绝的诱惑。巫医被王端午的母亲感动,也被这三十个鸡蛋征服,这才在寒风号叫、滴水成冰的夜晚悄悄潜入老王家。

巫医进屋,东看看西瞧瞧,装神弄鬼一番后,走进了王端午睡觉的厦子房。王端午头皮发麻、脑袋发紧,弟弟在他的脑子里瑟瑟发抖。他听见弟弟发出了惊恐而细微的声音:“哥哥,我怕。”

巫医突然大喝一声,斩钉截铁地说:“你小儿子阴魂不散,缠住了你大儿子。”

王端午认为巫医是个妖怪,她一定知道是他害死了弟弟,他当时怕得要死,怕巫医说出这秘密,也怕巫医发现弟弟,于是他将头蒙在被子里。后来,他因此养成了将头蒙在被子里睡觉的习惯,这习惯持续到他离开故乡来到炎热的南方才被迫改变。

巫医说:“揭开被子,让我瞧瞧。”

他尖叫:“走开,你这老妖婆。”

“有什么法子?我就这个儿子了,求求你。你看得出我儿得病的由来,就一定有法子救他。”

巫医乜斜看着他母亲,犹豫许久:“法子是有,只是……”

“什么法子都行,我听你的。”

“桃木桩,两尺长,削十根,八卦方位各钉一根,另外两根,钉进阴阳鱼眼,要全部钉没土,要把你小儿子的阴魂钉死,永世不得超生。”

他母亲疑惑地问:“钉哪里?”

巫医说:“坟上。”

他母亲面无表情,连夜削桃木桩,连夜钉在小儿子的坟上。

第二年春天到来的时候,王端午已经完全适应了脑袋里住着的弟弟,弟弟也在努力适应着新的环境,王端午肉身内的两个灵魂达成了微妙的平衡。他扶着墙站起来,小心翼翼地试探着想迈左脚,就迈出了左脚;想迈右脚,就能迈动右脚。这一发现让他无比兴奋,他摇摇晃晃慢慢挪出了家门。那是个春光明丽的上午,放眼望去,远处田野里一望无际的紫云英铺天盖地,星星点点的油菜花点缀其间;柳树、榆树、水杉、栾树、枫杨树、槐树、金合欢、垂丝海棠,房前山坡上所有的树木都吐着嫩绿的叶子;桃花、李花、梨花、杏花、金银花一股脑儿都开了,空气中弥漫着迷醉的花香和湿润的泥土气息;田野里棒槌草、三角草疯长;蜜蜂没头没脑嗡嗡乱撞,一只青蛙带头叫,蛙声一片。王端午几乎是贪婪地深深呼吸,恨不能将天地间的空气全部吸入肺中,吸入每一枚毛孔、每一个细胞。他的脚落在湿润的泥土上,生命接通来自大地的气息。他的双腿慢慢有了力气,刚下地时他的腿是飘的、软的,现在,他每走一步,力气就回来一点。他慢慢地走向田野,穿过长满野草的田埂,他的衣襟上沾满了金黄的花粉。他看见明晃晃的水田里有一群妇女在移栽秧苗,他朝那群人走去。

他走到水田边上,就听见一声惊呼:“我的儿啊!”

他的母亲从田里连滚带爬上了岸,一把抱住他,脸紧紧地贴在他的脸上。母亲哭得撕心裂肺。后来,他经常回忆母亲抱着他痛哭的那一幕,就觉得那场病是值得的。甚至,用弟弟的死,换来母亲抱着他痛哭一场也是值得的。

整个童年,弟弟住在他的身体里,并没有再对他造成别的困扰,他很骄傲,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他对人说这事,没人信,他便不再对任何人说起。病好之后,王端午的身体再没有恢复到从前的状态。他变得弱不禁风,动不动就感冒,长时间咳喘。他母亲找了许多偏方,家里好吃的都紧着他。那时乌龟、甲鱼没人吃,他母亲隔三岔五给他烧一只,但他一直没胖起来。生病之后,他羞涩而沉默,经常发呆。他变得越来越像弟弟,干净得像个圣婴。病了大半年的王端午,和其他同龄孩子再也玩不到一起。他经常远远地看着一群孩子游戏,脸上流露出羡慕,当别的孩子邀请他一起游戏时,他又惊恐地往后退缩。他在疏远同伴,甚至疏远同类,更多的时候,他逗一匹甲虫,或者一只蚂蚁,和它们玩上几个小时不挪地方。他静静地坐在远离小伙伴的地方,和脑子里的弟弟说话。偶尔,他自说自话的情形被人发现,人们就说他是个自说神,说他得了癔症。他因此获得了人生的第一个绰号——王醒宝。醒宝两个汉字写出来给人的直观感受是聪明的孩子,事实上,在他的家乡方言中,醒宝就是傻子的意思。

很多人都觉得,这孩子终究是养不大的。

九月,王端午发蒙上小学了。

他的成绩很好,老师们都表扬,说他是天生读书的料。

家访时,语文老师对他的父母说,当了几十年老师,第一次遇到这么会读书的孩子,记忆力好,过目不忘,唯一的缺点,就是注意力不集中,贪玩,这孩子,好好教育,将来一定能考上清华大学。他的母亲,无比骄傲地将老师的话学给人听,意思很明确,你们不是笑话我,说我家儿子是醒宝吗?听听老师怎么夸他的吧!

不过,据王中秋说:王端午就是个醒宝,而那个过目不忘的聪明孩子是他王中秋。

二年级上学期,那天放学时,他不小心将同桌的语文书收进了自己的书包。同桌将语文书丢失的事报告了老师。在老师看来,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语文书丢失事件,是严重的盗窃案。“我希望偷了书的同学悬崖勒马迷途知返,老师给你一个机会,今天放学之前,主动将书交给老师。”他翻书包时,发现了写有同学名字的语文书。八岁的孩子,面对了他无法处理的问题。他不敢将书交给老师,害怕被当成小偷。可不交给老师,放在自己书包里,也是巨大的隐患。如果老师现在开始检查书包怎么办?他的人生面临着新的选择题。他选择了逃学。

逃学的目的,是处理这本他说不清来历的语文书。

他背着书包溜出了学校,书包的重量仿佛超出了他的承受力。

从学校到家是一条乡间公路,俗称机耕道,机耕道的一侧是稻田,另一侧是灌溉渠,他决定将这本语文书丢进灌溉渠里。可他害怕丢书时被人发现,当时是冬天,他沿着长满枯草的灌溉渠慢慢地往回走,走了许久,前后都没有人,他还是不敢将书直接丢进渠里,他要等。他在一丛野蔷薇中藏身,像电影中的侦察兵那样趴着不动,一直藏到天黑严实才敢钻出来。从这一举动来看,他的智商的确不敢恭维。他抠了一捧淤泥,将语文书裹在泥中丢进渠里。回到家,父亲见他神色慌张,问他干什么去了,这么晚才回。他支支吾吾,还没想好该如何撒谎,就说脑袋痛得要炸了。他正想直接钻进房间,却被父亲一把薅住。父亲从他的头上拉扯出几个苍耳毛球,并没有继续追问。这件事,他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第二天,老师没有等到偷书的同学自首,不过她拿来了一本旧书,交给了丢书的同学。过几天,老师又来家访,这次家访,老师和他的父母关在房间里嘀嘀咕咕说了好半天。老师走时,意味深长地看了王端午一眼。他的父母千恩万谢送老师很远。老师走后,他父亲让他跪在床前的踏板上。父亲说:“老王家的人,饿死也不偷东西。”父亲还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后来,王端午想到童年时的这一幕,惊骇于庸碌无为的父亲居然能说出如此精准的预言,以至于他常常生出不真实的荒诞之感,觉得这一幕出自于记忆偏差。

王端午听见姐姐们在交头接耳,说父亲偏心,这事要是发生在她们身上,肯定会被打死,而弟弟只要下跪就行。她们为弟弟终于受到惩罚而幸灾乐祸,四姐故意问要不要给他枕头垫在膝盖下面。王端午跪了足有一小时。父亲问他错了没?他说:“我没偷。”

父亲说:“偷了敢承认,老子还认你是条好汉,偷了不敢认,比偷更可耻。”

王端午那天晚上跪到半夜也没有认错。

后来他听母亲说,老师爱他是个读书的苗子,才没把事情弄大。

这件事像根刺,扎在王端午的心里。他已经八岁,有了小小的羞耻心,知道自己做了件丢人的事。他觉得很委屈,他不是小偷,他也不知道书从何而来。父亲的话深深刺伤了他,父亲说偷了不敢认比偷更可耻。这让他深感自卑,他对脑子里的弟弟说,哥哥错了吗?弟弟沉默无语。

他学会了察言观色,吃饭时抢着给父母添饭,上学时给四姐背书包。四姐在学校里很风光,身边总有一群小喽啰,而弟弟王端午是她最亲信的跟班,这让王端午受宠若惊,这是他童年最幸福的时光。

可惜这样的时光很短暂,四姐很快就去了中学。

02

这是一九八二年的中国,不仅学校,乡村的风气和之前相比,也有了极大不同。过去在完成夏收秋收后,大队会请人放露天电影,有的大队还会请来杂技团。现在分田单干,夏收、秋收后不再放电影。开始流行儿女结婚,或盖了新房后请放电影。电影结束后,本村的、来自周边村的年轻的男男女女们开始在村子里游荡。女孩们抹雪花膏,喷花露水,浑身香喷喷的;男孩们则时兴起穿喇叭裤。电影散场,会有人在田头放野火、打群架。本村人打外村人,外村人又复仇打回去。总之和过去不一样了,中国的城市在变,乡村也在变。禁闭多年的中国再次生机勃勃,却又有些不知所措。每个小镇都冒出几家录像厅,录像厅里从早到晚播放武打片和黑帮片。录像里的城市青年和古人皆崇尚暴力,见面就打架。镇上的、村里的年轻人也学着他们的样子。男孩留长发,戴墨镜,穿喇叭裤,见面就打架。

王端午不会打架,他还小,是个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他跟在四姐后面,盼望着快点长大。四姐嫌他丢人,总是毫不留情地将他轰走。

值得强调的是,受益于包产到户的政策,他们的家境较之从前有了极大改观,直接受益人是王端午和他四姐。王端午的大姐只读了两年小学,勉强认得几个字。他二姐、三姐小学毕业。四姐王幺姑八岁才发蒙,上学晚也有好处,理解能力比同班孩子要强,她的志向是上大学。她总是对父母说不要把鸡蛋放进一个筐子里,她读书不比弟弟差。她热爱读书,只要有一丁点儿零花钱就会用来买书,家里的鸡蛋都被她偷了换钱买书。她上高中后到镇中学读书,买了不少外国小说。家里的幺姑,自然比大姐、二姐和三姐得到父母更多偏爱,加之农村分田单干,日子比从前好,有能力供她读书,父母就让她读。

王幺姑没考上大学,她哭着要复读。

她父亲说:“你打听打听,别说咱们大队,就是咱们公社,几时出过大学生?”

的确,整个调弦口镇尚未出过大学生,整个烟村没几个高中生。女高中生,王幺姑是第一个。也因此,王幺姑在烟村是独一无二的女明星。高中毕业后,女明星王幺姑坚决不肯下地干农活,她说她是知识分子,是和从前的知识青年一样的人。父亲命令她下地干农活,她将自己关在房间内绝食反抗父亲的暴政。到她绝食的第四天,她父亲害怕了,承认“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着她去”。

王幺姑好吃懒做,不干农活,她将家里的鸡蛋拿去卖,又问已经出嫁的姐姐借钱打扮自己。她烫了爆炸卷发,穿喇叭裤,戴墨镜,屁股蛋被裤子绷得紧紧的,腿显得格外修长,发育良好的胸部衬托得腰肢更加纤细。她出落成远近闻名的大美女,而且美得飞扬跋扈。她是烟村第一个这样打扮的女孩。她在烟村只有几间铺子的小街上开了家“广州美发店”,一台双卡录音机整天很大声地放流行音乐,她的“广州美发店”每天都聚着一堆年轻人。一时间,王幺姑声名远播,周边村的年轻人慕名而来找她交朋友。她落落大方,和他们谈理想、谈文学,谈论《简·爱》与《卡门》。

正是在四姐口中,王端午听说了《卡门》。

他一直记得,她的四姐,和那些慕名前来的同龄人高谈阔论。四姐拿着书,一只手握着拳头顶在腰眼上,激动地读着“卡门永远是自由的”。他们还谈论一些新的词汇,当然,更多的时候,他们一起唱歌,跳迪斯科。周边几个村,只要有年轻人结婚,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她都会去闹洞房,跳迪斯科。只要有王幺姑的地方一定是热闹的,以至于,谁家儿子结婚,王幺姑没去闹洞房,那是很没面子的事,说明这家儿子在本地吃不开,是被人瞧不上的土鳖;谁家女儿出嫁,没能请到王幺姑“陪十姐妹”,整个出嫁礼就缺少了重要一环。当然,王幺姑大多数时候会出席,于是,“十姐妹”吃饭时,房间里挤满了人,大家围观王幺姑主持十姐妹宴,听她说洋气的祝酒词,劝酒,听她带动大家唱歌。在她的带领下,十姐妹宴掀起一轮又一轮高潮。

之所以这样大篇幅介绍他的四姐,是因为,他四姐对他的一生,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王端午对四姐的崇拜是全方位的,以至于在他后来的漫长人生中,一直以四姐作为榜样。他认为四姐是个真实的人、自由的人,是个活得舒展的人,是没有被扭曲的人。而他的一生,从未做到像四姐那样洒脱。

王幺姑团结了几个死党,有男有女,总共十三人,他们自称“烟村十三妖”。他们中有的像王幺姑一样刚刚成年,有的比她大两三岁,还有三个刚刚初中毕业就跟着混的未成年人。他们并不以妖为耻,认为妖代表的是自由、时尚。“烟村十三妖”名气越来越大,经常聚在一起抽烟、喝酒,在长江干堤上骑自行车狂飙。后来,村里开始流传他们不好的传说,说他们抱在一起亲嘴,男男女女混在一起睡觉,淫乱、堕落、不成体统。伤风败俗。他们是乡村的另类,是人们眼中的社会渣滓,是要被严打的“土流子”。父母们不再以孩子能结交他们为荣,禁止孩子和“烟村十三妖”往来。这成了王端午父亲的耻辱,但他此时已是敢怒不敢言。王端午的父亲在一次酒后与人发生争执,原因是人家拿他女儿王幺姑说事,说王幺姑和人乱搞,搞大了肚子偷偷打胎。他父亲受不了羞辱,与人动手,结果被揍得鼻青脸肿。王幺姑纠集了其他十二妖,将打她父亲的人揍成猪头,还将那人家里的锅、碗、水缸、茶壶、热水瓶砸得稀碎。从此再没人敢羞辱她父亲,连醒宝王端午也跟着威风了一阵子。

时光来到一九八三年。

王幺姑已经厌倦了这种虚张声势、威风凛凛的乡村小太妹的生活,她想去县城发展。她认识了几个好朋友,朋友能介绍她进县国营棉纺厂当工人。还没来得及去县城,一九八三年夏天,她就因聚众淫乱罪被捕。很快,镇里、村里贴出了公告,公告上宣布了一干人等的罪行,王幺姑赫然列在榜首。公告上画着一个巨大的红色的钩。王幺姑被判处死刑。镇上召开了公审大会,公审大会结束后,王幺姑被执行枪决。据说,骑自行车追着行刑车看枪决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几十。有人拍手叫好,说他们把社会搞得乌烟瘴气,国家早该出手了。也有人说可惜了,要是她晚生几个月,或者早几个月判,都不会是死刑,只怪她命不好,被抓时已年满十八岁。

这是王端午第二次面对亲人的死亡。

王端午一直记得,四姐留给这人间的遗言是要弟弟好好读书考出农村。

四姐说醒宝其实不醒,四姐还说:“走,走得越远越好。”

四姐的死深深刺痛了王端午,他决心听四姐的话,好好读书。可他根本读不进去,过去背诵一篇古文只要读三遍,现在,他读再多遍也记不住。这让他对自己深感失望,他焦虑不安,这种不安的情绪成为反作用力,他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从前,他并不用太努力,轻松就能学好。现在,他用尽全部力气,成绩却越来越差。

一九八五年,王端午将要参加中考。

当时,在中国农村,学习成绩最好的学生大多直接考中专,考上中专就能跳出农门。成绩其次的才考高中,然后努力考大学。就在王端午夜以继日备考时,他的身体被高强度的学习拖垮了。还有一个月中考,他病了。而且和他六岁那年所得之病一模一样,发病那天,他自习到深夜,收拾书本,站起来,他的腿突然不听指挥了,直挺挺地扑倒在教室里。同学、老师连夜将他送进卫生院。医生弄不清他哪里出了问题,给他吊了两瓶盐水后,他被父母接回家中。

王端午知道他生病的原因,但他不说。他知道说了也没人信。已经被他淡忘的弟弟,再次出现在脑海中。他以为弟弟早就不在了,他甚至以为,脑子里住着弟弟只是童年时的荒诞记忆。但是现在,他再次感觉到了弟弟的存在,过去的记忆并非虚幻,他确定了,他的脑子里当真住着弟弟。他十五岁了,对这件事,有了更深的认知能力,同时也倍感惊悸。弟弟说他一直都在,只因不想给哥哥增加困扰,他才努力学会了和哥哥的意识保持同步。王端午质问弟弟,为什么在这样关键的时刻又不与他保持同步。弟弟说他着急,他只是想帮助哥哥,在哥哥学习时他也在学习,他太投入了,哥哥起身时,他没能做到和哥哥的意识同步,这才让哥哥摔倒了。他保证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他对哥哥说:“你明天就可以去上学了。”王端午不相信,这时的他差不多成了坚定的无神论者,不相信一切怪力乱神之事。他对弟弟说:“不要真把我当醒宝耍,老实交代,你到底是人还是鬼,你是怎么钻进我脑子里的?”弟弟说他也不清楚,也许有一天,哥哥读了更多的书,一定能够找到答案的。王端午说:“你说你过去一直和我的思维同步,怎么证明?”弟弟说:“过去你的记忆力很好,现在变差了,这是因为,过去我会在你睡着之后,把你学过的再复习一遍。”他很愤怒,弟弟的话如果为假,说明他是个爱撒谎的人;如果是真,那过去他成绩好,并不是自己努力的结果,而是弟弟帮他复习了。

他说:“那现在你为什么不复习了?”

弟弟说:“四姐走了,我没有心情学习。”

提到四姐,王端午的愤怒平息了许多,不过他依然感到很难过:“这么说,之前我成绩好,全是你的功劳?”弟弟说:“哥哥你千万不要这样想,你不要想着我是弟弟,我只是哥哥的一部分。”弟弟说他再不会出来打扰哥哥的生活了,他会躲在属于他的空间,但他希望哥哥记得四姐的话,走得越远越好。

他突然觉得,这一切都特别没有意义。

四姐说走得越远越好。可他不知道,走远之后他能干什么。弟弟神出鬼没,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他恨弟弟,弟弟的死他是有责任,可也不能说弟弟就是他害死的。童年时的记忆本来差不多已经忘却,现在,这一切又重新困扰着他。

“你让我好好复习我偏不复习,你让我走得越远越好我偏不走,凭什么我要为你的梦想而努力?”他继续装病卧床。

儿子突然病倒,王端午的父亲变得更加暴躁。

到这时,他们当初的七口之家,已经变得凋零凄惶。王端午的大姐从湖北嫁到了湖南华容县。大姐夫是个跛子,在华容县拖拉机修理厂当工人,吃商品粮,大姐以农村户口嫁过去,算是高攀。大姐嫁过去后生了一儿一女。大姐嫁人后很少回娘家,有孩子后回得更少。有一次回来,眼窝乌青,大姐说是不小心碰伤的。王端午知道,肯定是被跛子打的。后来王端午听到大姐在母亲房间里哭泣。他的二姐十八岁出嫁。二姐嫁得不远,分田到户之后,他二姐夫跟着建筑队干泥瓦匠,平时在外的时间多。二姐生了两个女儿,自己家一堆事,走不开,偶尔会回趟娘家。三姐嫁在本村。三姐和她的两个姐姐一样恨她们的父亲,她出嫁时扔下一句狠话,出了这个门,就再也不会踏进半步。幺姑出事后,三姐打破誓言,回家的次数比从前多了起来。三姐是个能干的人,几姐妹中,她帮衬娘家最多。但她终究是嫁出去的女儿,自己的小家也要顾。

王端午很怀念过去姐姐们都在家的日子,那时一大家人热热闹闹,现在,这个家变得冷冷清清。王端午上初三后住校,家里就留下两个年龄并不老,但生命状态已经步入老年的人。两个老人像两座孤独的雕像,他们一天到晚说不上几句话。母亲一如既往地沉默,父亲的酒越喝越凶,从前只在晚上喝,现在条件好,喝起了早酒。他的眼睛里总是布满血丝,看上去很吓人。

王端午的母亲自作主张,砍了桃木桩去钉小儿子的坟。她已经找不准埋葬小儿子的确切位置,于是在大概的范围钉满了桃木桩。她钉得很用力,每一根桃木桩都没入土中。钉完桃木桩,她右手拄着斧子把,左拳顶着腰,艰难地站起身来,抹了一把额头上沾满汗水和草屑的乱发,提着斧子回到家,对正在喝酒的丈夫冷冷地说:“喝,早晚喝死你。”王端午的父亲目光呆滞地看着手提利斧、疯子一样的老妻,突然感到前所未有的胆寒,以为这个疯女人会一斧子劈了他。

王端午的母亲只是将斧子“哐”的一声扔在他脚下,然后愤然离去。

王端午在中考前几天才“病愈”,勉强参加完中考。

出成绩时,他不敢去学校拿录取通知书。

他母亲去学校问,老师说没有王端午的录取通知书。母亲安慰儿子,好好复习,我们复读。他父亲也支持儿子复读。整个暑假,王端午都在复习,准备复读。校长、老师都认为王端午是个爱学习的好孩子,生病没考好实在可惜,他们很乐意接收王端午成为复读生。校长还安慰王端午的母亲,说按照规定,复读生不能考中专,但上大学更有出息。

03

一九八五年八月三十日,农历七月十五,中国传统的中元节,一个属于亡灵的节日。出于特殊节日里对四姐的怀念,王端午整个下午都在整理四姐的遗物。

其实也没有什么遗物,四姐生前穿过、用过的东西都烧掉了,留下来的只有她那些书,和她整理的学习笔记。他翻到了那本薄薄的《卡门》。他从小对小说不感兴趣,不仅是对小说不感兴趣,他对一切课外书都不感兴趣。但他一生都记得这个下午,记得窗外有只绿背山雀在“子子黑子子黑”地叫着,他坐在窗前,阳光从窗棂间穿过,在桌上、地上铺出一些细长的格子,他看见许多细微的生物在光里浮游。一束光里就有万千的生命。出于对四姐的崇敬、怀念与好奇,他翻开了四姐生前曾经朗诵过无数次的那本小说。读到卡门死前那一段,王端午在那一瞬间理解了他的四姐。他合上书,久久没有动。四姐的形象和卡门的形象重叠在一起。

他如一根木桩,一直坐到屋内的光线渐渐变暗,空气变成蓝紫色,最后没入黑暗之中。而他的内心却无比激动。

“卡门永远是自由的。”“人也是自由的。”

他之前听四姐说过自由,但他第一次以他的方式理解了什么是自由。自由意味着自己安排自己的生活,自己选择干什么和不干什么。整个下午,王端午沉浸在对四姐的思念之中。他想自己真是一个醒宝,十五岁了才开始想这样的问题。吃晚饭时,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夹了菜端着饭碗到一边去吃,而是和父母一起,端坐在桌旁。父母亲脸上露出了诧异与疑问。

他将背挺得笔直,眼睛死死盯着桌面,郑重宣布:“爸,妈,我有个决定,要告诉你们。”

他平时并不这样说话,这让他的父母心里一阵发慌。

“我不打算复读了。”他说,不等父母反驳,他又重复了一遍,“对,我不复读了。”

父母并没有问为什么。一家人都陷入了沉默。他们不知道在儿子身上发生了什么。就在今天早上,儿子还在收拾学习用品,还准备了够一个月吃的米,一个星期吃的酱菜,还收拾好了衣服。父亲还将报名费交给了他,他接过钱时什么也没有说。

“我想帮家里做点事。”

“你能做什么事?”他父亲冷笑一声,“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会耕田,还是会耙地?”

他没有解释,也无须解释。他不是和父母商量,而是将决定知会父母,如此而已。

母亲说:“不上学,那去学门手艺?”

父亲说:“还由着他了,不读书干什么?回家摸牛屁股?”

“卡门永远是自由的。”

他脱口而出,声音很大。他放下碗筷,很激动地站了起来。他这样说时,眼里满是泪水。他在父母的错愕中冲出家门。

他觉得,他瘦弱的身体里充满了无穷的能量。

他在从前四姐和她的伙伴们经常结伴行走的那条乡间公路上独自彷徨,来来回回。他走了很久,脑子里很空,心里却很充实。他这时很想有个朋友一起分享他的决定,他发现,在这个世界上,他根本就没有朋友,没有可以说知心话的人。他想和幽居在脑海深处的弟弟分享,可自从上次与弟弟交谈之后,兄弟俩再没有过心灵相通的时刻。他很想冲着月光下寂静无边的旷野发一声长啸,但他终究压抑了冲动。他就这样在公路上走来走去,像一匹狼,直至夜露冰凉,月行中天。那天正是满月,月光给田野镀上了白纱,灌溉渠在月光下清亮幽冷,他低头凝视水中月,抬头仰望天上月。第一次感受到无以言说的孤独——十五岁乡下少年的孤独。

王端午有了想要分享的冲动,却无人可以分享。

他开始试着思考,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值得的人生?

如果人的一生都没有遵从自己的内心活过,那这样的人生是否有意义?

他十五岁的人生中,第一次思考意义这样宏大的命题。当然,他只是怀着一种单纯的冲动在思考,冷静下来后,他并不知道接下来要干什么、能干什么。他才十五岁,他想要过自己选择的生活,可能供他选择的实在太过有限。

他问自己,真的要像父亲那样,一辈子当个农夫,种几亩薄田,累死累活混个温饱吗?

他惊讶于自己活了十五年,居然从未想过这样的问题。

决定不再复读之后,他父亲给他安排了做不完的农活。

他父亲的想法很简单,让儿子尝尝做农活的苦,也许到明年就回心转意了。但这些农活并没有难倒王端午。接下来的时间,他白天完成父亲安排的农活,晚上开始阅读四姐留下来的书籍。在农活和阅读之间,他更喜欢阅读。没有读这些书之前,他曾经以为四姐留下了很多书,开始读才发现并不多,《飘》《简·爱》《卡门》《嘉丽妹妹》《安娜·卡列尼娜》……但也够他读好长时间了。有些书,他可以一遍遍地读。后来,他不再满足于读四姐留下来的书,骑自行车去了县城。这是他第一次去县城,县城新华书店有几千种图书,而且可以站在那里看。他在新华书店发现了一本《麦田守望者》。他只是随手翻翻,结果吸引他站在那里没有挪脚,读完天已经黑了,他乘着月光骑了三小时自行车才从县城骑回家。他的内心激荡着难以言说的兴奋,一天没吃饭,他也不觉得饿、不觉得累,他很想在麦田里打滚。

回到烟村时,月亮已经落在了西边的树梢。

他没有回家,躺在堤坡沾满露水的草地上,听着微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他回味着《麦田守望者》中的那句话:我虽生活在这个世界,却不属于这个世界。

从县城回来后,他有了明确的方向,去县城,在县城工作、生活。

怎样才能去县城工作,王端午并没有好的办法,但他知道得有钱。这年冬天,他决定去做副业挣钱。他能找到的副业,是和村里大多数劳力一样,冬闲时去芦苇场割芦苇。

沿着长江两岸,宽几公里、长百公里全是芦苇,这些芦苇要人工收割捆扎齐整后卖到造纸厂。听说十五岁的儿子要去割芦苇挣钱,父亲的脸上露出轻蔑的表情。在乡下,有几样苦力,是一般人不会做的,第一是采石场打石头,第二是挖藕,第三就是割芦苇。割芦苇的人身上没有一寸好皮,从来没有十五岁的毛孩子进得了芦苇场。他做好了吃苦的准备,但没有想到会如此之苦。割芦苇的艰辛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但他的忍耐与毅力,也远远超出了他父亲的预期。

走进芦苇场,他就没有想过当逃兵。

其实最难的还不是沉重的体力劳动,不上学这半年,他比之前结实了许多,算不上壮实,却也不似之前那样弱不禁风。真正磨炼人的是意志,每个割苇人要从长江干堤开始,割十米甚至二十米宽的一趟芦苇,一直割到长江边上。这是个让人望而生畏的长度,最强壮的劳力,每天也只能向前推进几十米。大家要保持相同的进度,他的力量不如壮年人,这就意味着,他每天要比别人多干很长时间才不会掉队。进芦苇场的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人。他们像铁打的一样,每天起早摸黑一刻不停。他们可以从割第一株芦苇开始就弯腰埋头,一直割到吃饭时才直一下腰。他们像沉默的大象,从早到晚不说一句话,吃完晚饭钻进芦苇搭起的窝棚里就鼾声如雷。

他们称割芦苇为蚂蚁搬山。

王端午在割芦苇时总是想到愚公移山的故事,觉得他们就是移山的愚公。

中国农民从来不缺蚂蚁搬山的毅力。

许多年后,王端午在他的儿子王快乐遇到同样的十字路口时,给儿子讲起他割芦苇的故事。他的本意是以此激励儿子,但他还没讲完,儿子就不耐烦地打断他说:“成功人士才有资格分享人生经验,你一个Loser,讲这些不觉得可笑吗?”他竟无言以对。现在,他还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他胜任了烟村最强悍的男人都不敢轻易挑战的苦活,两个月,他坚持了下来,以实际行动证实了他果真是一根筋的醒宝。在放倒最后一排芦苇的那一刻,看着眼前在寒风中浩荡远去的长江,他觉得自己真是了不起。他认为,连这样的苦都能吃,这辈子,再没有什么闯不了的关。十五岁的王端午天真地以为他经受了两个月的考验,这就算是尝尽了生活的苦。他终于不再压抑自己,冲着凛冽浩荡的江风发出饿狼一样的号叫,然后四仰八叉地倒在长满枯草的荒原上,他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两个月,他的手上留下了无数道伤口,伤口割开愈合再割开再愈合,到后来,他已经感受不到痛。他的脸被芦苇叶打磨,被江风吹得像砂纸一样粗糙,但他感觉身体比进芦苇场时变结实了。六十多个夜晚,他和衣睡在临时搭起的窝棚,听着怒吼的江风,他沉默,但他不觉得孤独。他的心中始终澎湃着汹涌的激情,后来他说,他将割芦苇当成仪式庄严的成人礼。

而现在,他割倒了最后一排芦苇。

望着阴沉的天,天空铅云密布。

他听着呼啸的风,风卷起浑浊的浪花,将轻雾凝成冰珠撒向空中,冰凉打在他的脸上。

回家的路上,和他一起割芦苇的邻家大叔很兴奋,他有着强壮的身体,使不完的力气,王端午割十米宽一趟,他割二十米宽一趟,同样的时间,他比王端午多挣一倍的钱。不过他说王端午是个狠角色:“醒宝,明年咱俩还搭伴,明年,你肯定能像我一样割二十米宽。”

王端午感到有苦涩的东西流入嘴里,他抹了一把被冻得失去知觉的脸。

他问自己,这是你要的生活吗?他的回答很肯定,这是他要逃离的生活。

他问大叔:“你就这么喜欢割芦苇?”

大叔说:“割芦苇不好吗?种一年田,抵不过割两个月芦苇。”

王端午恶狠狠地说:“这辈子,饿死不进芦苇场。”

大叔笑呵呵地说:“年轻人,不要说过头话哟。”

“我就说,饿死,不进,芦苇场。”

他的嘴里灌满寒风,纷纷扬扬的大雪从天而降,邻家大叔的笑声被风吹得七零八落。

在割芦苇的两个月中,他确定他已经想明白了一件事,他进芦苇场,并不是他喜欢割芦苇,他只是为了逃避邻家大叔那样一辈子割芦苇的宿命。他在心里说:“大叔,你的人生是多么可悲啊,在你的世界里,最自豪的,就是比我多割十米宽的芦苇。”

王端午要到很多年后才能理解邻家大叔,那时,邻家大叔用割芦苇挣的钱,供出了一个博士儿子和一个博士女儿。后来,邻家大叔的儿子成为广州一家生物医药公司的创始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叔住进了广州珠江新城的顶级豪宅,王端午受邀到豪宅做客,站在他家巨大的落地玻璃幕墙后,看着窗外变幻着绚丽色彩的小蛮腰,邻家大叔感慨万千,回忆起了他们一起割芦苇的往事。大叔说要不是改革开放分田到户搞单干,哪里有芦苇割,要是没有芦苇割,哪里供得起两个孩子上大学,孩子们哪里有今天。邻家大叔喝了一口来自法国波尔多的红酒,指着玻璃幕墙外的小蛮腰,说了一句王端午听来扎心,却又最真实不过的话:“端午啊,你不比我的两个孩子笨,就是书读少了。”

从辍学的一九八五年到一九八八年,王端午的经历乏善可陈。他在艰难与痛苦中重新认识自己,他的人生在沿着父亲走过的轨迹运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痛苦地意识到,他只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醒宝,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这三年来,他退去了稚气,却也少了锐气,他甚至准备接受命运的安排,安心做农民,并终老田间。

只是心中依然还有着不甘。

如果说还有什么可堪欣慰的,则是他在无聊之际没有放弃读书。

现在,他的人生有的只是没完没了的劳作。清明泡种,谷雨育秧,每道工序都是那样烦琐而劳累。栽秧、除草、打药,短暂休息之后就是夏季双抢,抢收抢种的每一天都要起早摸黑忙到立秋,然后又是晚稻除草、打药、收割。晚稻颗粒归仓,霜降之后又要栽油菜,还要完成公共水利修建的义务,去到很远的地方修固堤坝、围湖造田。重要的是,一年忙到头,交罢公粮、水费、提留、统筹款,留足一家人的口粮再无节余。他完全不知道这样年复一年劳作的意义何在,难道仅仅是为了活下去吗?

也许这正是人生的终极意义?

活着本身什么都不为,只是为了活着?

如果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他宁愿不要这活着。他又想到他读过的那些书,书中说不自由、毋宁死。可是,我不自由吗?

没有谁限制他的自由,可他分明感到不自由。

他被禁锢在无休止的体力劳作中,一年到头没有几日闲。

他成了地地道道的农民,唯一将他和其他农民区别开的,是在劳累一天后,夜深人静时,他会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读书。

他的身体开始变得强壮,不再是过去弱不禁风的样子。他的身高长到了一百七十八公分。因整天在太阳底下劳作,他的皮肤黝黑,泛着健康的光泽。他的肱二头肌变得发达,一捏拳头,两只蛤蟆在手臂里跳动。他的嘴唇上方长出了稀疏的胡须。他已经很久不曾理发,为此,他和父亲隔段时间就要爆发一次言语冲突,父亲看着他那越来越长而且自来卷的长发就来气,心情不好时就拿儿子的长发说事,甚至摁着儿子的头,想强行将儿子的长发剪掉。但此时的王端午不再是过去的王端午,他一反手就将父亲的胳膊拧了过来,父亲被他武力压制。后来他父亲不再使用武力,而是没完没了地诅咒他,或者拿他的母亲当出气筒,认为儿子变成这样,都是当妈的给惯坏了。

有几个同村妇女看中了他,想纳他当女婿,媒人上门,都被他拒绝了。

他不相亲、不结婚,他在做无望的抵抗。

但他知道,现在他才十多岁,还有借口,过了二十,还能拗得过父亲吗?能拗得过可怕的世俗与现实吗?他越来越有紧迫感。他知道,只要没有结婚成家,就还有可能迎来和父亲不一样的人生。

支持他做无望抵抗的只有读书,可越是读书,他越发痛苦。书本在他心中建立起了一个广阔的世界,那个世界里有自由辽阔,有诗意无疆,有纵横千载,有幽思入微,而现实的硬壳却将他牢牢困死动弹不得。在这期间,他读到了萨特的《存在与虚无》,他并没有读懂,对于他来说,这样的书实在太过深奥,但他还是坚持读完了,而且也有一些小小的触动。在他浅显的理解里,人的存在是为了对抗,就像他的四姐在对抗着一个巨大的传统,而他则通过对抗父亲,实际上在对抗这千年不变的、出生以来就被规定的命运。可结果呢?出路在哪里?他的世界仿佛没有了光。他知道,一定是有什么东西出了问题,有哪里不对劲,可他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他思考的这些问题在乡村找不到人诉说,也找不到人讨论、求教。他不可能和种地的农民说他在思考存在的本质,更不能告诉他的父亲母亲存在是为了反抗。

他经常觉得他不是他。

他读到一句话:存在主义的特质就是孤儿。

他将这句话抄在了笔记本上。

那时,他的笔记本上抄了许多句子。这是那个年代的时尚,只是,其他年轻人更多摘抄汪国真、席慕蓉的诗句,或者摘抄车尔尼雪夫斯基、奥斯特洛夫斯基、别林斯基,而他在摘抄尼采的“当你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他觉得,这样的句子像冷硬漆黑的铁,有直呈本质的力量。他似懂非懂,但他觉得这样的句子才值得抄下来,并作为人生的警句来背诵。

自从遇到了萨特,他不再满足于阅读小说,他开始钻研哲学,他想也许他能成为哲学家。

想到成为哲学家,他很激动,在那个年轻人都梦想当作家的时代,他想成为哲学家。

他觉得相比当作家,哲学家要更厉害。

他去县城的书店专门找哲学书看,拿一个小本子抄那些哲人的句子。当然,他并不能真正深入到这些哲学家的学问里,尼采、康德、黑格尔,他都看了一点。他实际上能读到的只是一些名词、一些警句,他就用这些似懂非懂的名词警句来指导自己思考人生的意义。他在钻研了一段时间的哲学之后,承认这门学问太过高深,放弃了当哲学家的想法。他曾经希望通过当兵改变命运,那时的农家子弟想跳出农门只有两条路——读书和当兵。现在,读书这条路被他自己堵死了,他想走另一条路——当兵。他的视力不达标,当兵的路也被堵死。他感觉乡村像个铁屋子,他呼吸不到新鲜空气,快要窒息而死。后来,他读到了手抄本色情小说《少女之心》,这本小说给他打开了另一扇大门,他开始陷入汹涌的情欲中不能自拔。

他迷上了自慰。自慰比哲学更能解决他的问题。

自慰给他带来紧张、刺激、快感与空虚,以及空虚后的悔恨和担忧,然后是深深的自责与恐惧。但过不了多久,欲望又会卷土重来,他又陷入新一轮的紧张、刺激、快乐、空虚、悔恨、担忧、自责与恐惧之中。他开始想象着女性的身体,想象那些他所不知道的隐秘器官,想象真正交合时的感觉。夜晚睡不着觉,他就在乡间公路上来回走,终于还是靠自慰才能缓解心中的焦虑。他觉得自己堕落了。他从一个精神的人,堕落为一个欲望的人。他认为这很可耻。

他变得有些清瘦,脸色苍白。

他认为自慰掏空了他的身体,他想也许他活不到二十岁就会死。

他变得忧郁起来,整天心事重重,甚至有犯罪的冲动。

他用自慰来控制犯罪的冲动,本质上,他还是个纯良的孩子。

04

王端午十八岁那年,李花盛开的时候,有个陌生男子找到了他。

男子看上去三十来岁,寸头,清瘦,眉眼温和、苦涩而且略显疲惫。

他向王端午打听王端午。

王端午说:“我就是王端午,你是谁?我不认得你。”

陌生男人说:“我知道是你,我是怕认错。好多年前我见过你,那时你还小,很瘦,不过眉眼还跟小时候一样。”

“你在哪里见过我?”

“就在这里。在你家里。我来过你家。”

男子犹豫了一会儿,说:“我叫李想,是你姐姐王幺姑……的……朋友。不知道,你有没有,听你姐姐提起过我。”李想说话很慢,好像害怕说错了话,字斟句酌:“我,才出来。五年。我和你姐姐,我们是认真的。本来,我们准备结婚。你姐姐,当时名声太大了。我才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来看你姐姐。我想去看她,去她的坟头,看看她。”

王端午明白了,这是当年四姐的同案犯。

当年只有他四姐被判了死刑,罪名是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王端午带着李想,去到离家很远的山坡上。那是一处荒凉的野山坡,山坡上长满了各种小杂树。小杂树的叶子绽放着新绿,杂树间全是齐腰深、绿油油的野草,野草上缀着晶莹的露水。王端午在前面蹚开一条路,进入到杂树林和野草深处。野草里有一些齐腰高,开着若有若无的小白花、茎叶充盈着嫩汁一碰就断的植物。他们的裤子全湿了,上衣湿到腰,身上沾满了野草的绿汁、碎叶片、白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

终于,眼前现出一座孤坟,坟被野草包围着,茂密的野草中夹杂着一大片野百合。

野百合无声盛开,空气中飘浮着浓郁的花香。

请读者记住这一幕,在王端午生命的最后时光,他将在灵魂出窍的漫游中与这一意象重逢。于是,野百合,在这里是实指,更是象征。

王端午说:“我四姐喜欢花,前年在后山发现了几株野百合,都给移了过来。我们这里,野百合不常见,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四姐一定喜欢。”

李想说:“真好看。”

李想给王端午的四姐上香,跪在地上烧纸。

王端午想,这个男人是爱四姐的。

王端午拔四姐坟头的青草。不一会儿,他的双手沾满了黄泥,裤子上也全是。李想见王端午在拔草,他也弯下腰来拔。他们各自想着心事,但配合默契,将四姐坟头周边都清理了出来。在王端午想要清理四姐坟头尖上那窝茂盛肥硕的青草时,李想说:“留着吧,她爱美,这样挺美的,像她的爆炸头。”王端午就真的觉得这蓬草像四姐的爆炸头。王端午哭了。清理干净后,两人在坟前默默站立,李想抓了一把青草叶擦净手上的黄泥,从上衣口袋里摸出烟,问王端午抽烟不。王端午说不抽。李想点了四根烟,三根插在四姐的坟头,自己吸一根。他吸得很用力,一口就将烟吸了一小半,两口就吸到了烟屁股。他将烟屁股弹向草丛中,两人默默往回走。

走到公路上,他们道别。

道别之前,李想对王端午说了一句和他四姐的遗言几乎一模一样的话:

“不要一直窝在乡下,你要走出去,走得越远越好。”

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就要老了、要死了、要毁了、要疯了、要跳河了、要当强奸犯了、要杀人了。他没有听从父亲的吩咐挑粪水浇菜,天没亮就骑上自行车去了县城。

从他家到县城六十三公里,很长一段是坑坑洼洼的土路,他骑出了一身汗。

他不知道到县城干什么,那时的县城也没有什么工作机会。县城里有的是商店,还有一些国营工厂。他知道,他的四姐如果不出事,是会进县棉纺厂当工人的。现在,他只是抱着一个单纯的想法,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了,他要出来寻找机会。他这次没有去书店,在骑过城关镇,真正进入县城大道时,他清楚了这次来的任务,他要好好熟悉县城。他觉得这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楼房、马路,路两边灰头土脸的店铺,修补汽车轮胎的店,乌漆麻黑卖蜂窝煤的店,马路两边的排档,在他的眼里,这一切远比烟村的碧水青山荒野湿地赏心悦目,包括电线杆上绕成一团乱麻的电线他都觉得美妙无比。那时的县城,特别是城北地带,只是一个比调弦口镇更大点儿的农贸集市。可是在十八岁的王端午眼中,县城的一切是那样美好,这是当时的他能想象到的所有的未来。

他骑着自行车由东向西进入了县城,这是县城最北边的一条主干道。他沿着主干道往前骑行,他骑得很慢,不多远,右手边,他见到了进入县城后的第一家工厂,县轧钢厂。轧钢厂的大门很宽,有大卡车进进出出,有戴着柳条安全帽、穿着帆布工作服的工人进进出出。他很羡慕,觉得这些人和农民是完全不同的活法。他想到了五元面值人民币上面那个头戴鸭舌帽、围着白毛巾、手执钢钎的炼钢工人。骑过轧钢厂,前面也是工厂,这家工厂有两根粗大的烟囱高耸入云,一刻也不停地朝外吐着白烟。没有风,白烟在空中堆积,再慢慢向四下里扩散,因此那一片的房子都是灰色的,地上也积着一层细灰。他骑行到大烟囱所在,才知道是县水泥厂。再往前,还有电镀厂、机车配件厂、县技工学校。再往前,是高大的围墙,围墙内的建筑很奇特,是一排排三角形斜坡顶的厂房,厂房顶是玻璃的,玻璃顶冒着蒸汽,里面传来有节奏的“咔嗒咔嗒”的声音。他顺着围墙骑了几分钟才到厂门口。这家厂的大门比前面的水泥厂和轧钢厂要干净漂亮得多,厂门有个大牌楼,牌楼上是几个铜质大字:县国营棉纺厂。大字下面,吊着一排硕大的红灯笼,下面才是工人进出的铁栅门。成群的工人进进出出。他发现,这里的工人大多数是女工,她们脸上有着灿烂的笑。王端午想起了四姐,四姐本来是要进这家棉纺厂的。

王端午猛蹬自行车踏板,屁股离开车座,快速骑过了国营棉纺厂。

城北这条直街从东往西,右手边全是工厂,左手边全是宿舍楼,一楼是餐馆、日杂店、理发店、修理铺、缝纫铺、煤球店。也就两里左右就到了尽头,尽头往右是长江渡口。王端午骑车左拐,是个弧形的斜下坡。这里的街道和城北完全不同,街道两边全是高大的悬铃木,有宽阔的人行道,安安静静,地上没有那么多灰,也没有垃圾。一溜儿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庭、县邮政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街道两边还有一些分岔的小巷四通八达。他看到了县第一中学,宽阔的操场,漂亮的教学楼,校园里很安静。现在,这一切已经与他无关。他迅速往前骑,再左拐就是县城中心大转盘。大转盘伸出三条街道,一条是他刚来的政府所在地,一条右拐往南,另一条直行往东。他最熟悉这条街,新华书店、图书馆、电影院、工人文化宫、汽车站、一个很大的菜市场、县第一小学、县幼儿园都在这条街。县城没有高层建筑,最高的是县人民医院,四层。

王端午在转盘右拐,往南,这条街是县城的商业中心,右转第一幢建筑是县百货大楼。王端午从来没有进去过。顺着这条街往前走是各种商店,卖服装的最多。顺着这条街往前骑,街不长,越往前店铺越少,一会儿就出了城。

他又饿又渴,一天没吃东西。到家时,天已经黑严实。

他父亲问:“死哪儿去了。”

他没好气地回:“关你屁事。”

王端午三天两头一大早骑自行车去县城,在县城转悠到下午再回家。

他转过了县城的大街,接下来转县城的小巷,转小巷子里那些破旧的片区。他这才发现,原来城市外表光鲜,内里也是一些老旧的村庄,人们住着低矮的平房、瓦屋和板房;城市里也有池塘、柳林、槐树林,也有喜鹊筑巢、寒鸦绕枝,也有地方晴天一地灰、雨天一地泥。但这并不能阻止他对城市的热爱与向往,与此同时,他对父母也越来越不耐烦。他不再害怕父亲,父亲的暴力已不能对他构成任何威胁。他只是怀着一颗悲悯的心,看着这个给了他生命的男人,他对父亲没有丝毫的敬意与感激,甚至认为他不幸的人生是父亲造成的。他将四姐的死也归罪于父亲,认为姐姐们不幸的婚姻全都是因为父亲。他对父亲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厌恶,做农活时不愿与父亲一起,吃饭时从不上桌和父亲坐在一起,平时也拒绝和父亲进行任何交流。而他的父亲,这个过去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的男人,如今看着比他高出一头的儿子,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忍气吞声和讨好巴结。他将父亲的这种表现归结为父亲老了,父亲要开始依靠他,如果他像许多农村的儿子那样拒绝为其养老送终,父亲将老无所依。

就在王端午魂不守舍三天两头往县城跑了一段时间后,有天晚饭时,他父亲用筷子指着他对面的空座说你坐过来。

他并没有坐过去,端了饭碗站在一边。

他父亲说:“你就这么恨老子?”

他没说话,表示默认。

他母亲说:“你坐过来,你爸有话跟你讲。”

他听从了母亲的吩咐,坐在父亲对面。但他并不看父亲,他低着头。

他父亲说:“这段时间,你天天不落屋,在干啥?”

他说:“关你屁事。”

关你屁事成了他和父亲对话的口头禅。

他父亲重重地放下筷子,对他母亲发怒:“看看你养的好儿子,一说就是关你屁事,老子不管了,好心想管他,搞得像老子求他。”

他母亲拉了拉王端午的衣袖,示意儿子好好跟父亲说话。

他父亲说:“别以为老子不晓得,天天往县里跑,想在县城找工作吧。”

王端午说:“是又怎样?”

他母亲说:“你要真不想在家种田,让你爸去求你大姑妈。”

王端午知道母亲的意思。他大姑妈——父亲的堂姐,她的儿子在给县长当司机。虽说只是司机,但在大姑妈的宣传中,她儿子仿佛就是县长本人,是手眼通天的大人物。他突然觉得他没有理由反对父亲,但他也不想就这样认㞞。

他父亲脸上露出得意之色,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杯子重重搁在桌上:“给老子满上。”

王端午给父亲倒上酒。

“别以为你翅膀硬了,告诉你,你还嫩得很,关键时候,还得是你老子。”

次日,父亲捉了两只正在下蛋的母鸡去了大姑妈家,回来时红光满面,说正好建秋在家。建秋就是大姑妈那给县长当司机的儿子。父亲说他喝了建秋拿回来的好酒:“建秋说了,包他身上,一句话的事。”

王端午觉得自己挺没骨气,但他现在只能忍着。

父亲隔两天去趟大姑妈家问消息,三次之后,得到了确切消息,下个月一号,让端午去纺织厂。“你建秋哥和人讲好了,带上行李,进厂就安排工作,当机修学徒,干好了当上带班师傅,一个月轻轻松松挣二百块。”

王端午早早就收拾好了行李,也就是一口小木箱,里面放了几本书。

他母亲说:“买两身新衣服,去县城上班,要有个城里人的样子。好好干,不要给你建秋哥丢脸。”他父亲说:“把你这长头发剪一剪,当工人了,要有个工人的样子。”王端午第一次觉得父亲没那么可恶,但他不想剪头发。他父亲说:“你要不给老子剪了这一头长毛,老子就对建秋说不进厂了。”他被迫剪去了长发,剪发时,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没有掉下来。他讨厌父亲那得意的样子,仿佛给他找份工作是对他天大的恩赐。

他逃离了家乡,逃得如此决绝。

05

进厂很顺利,王端午找到了建秋说的那个人,那人是纺织厂的车间主任。主任带他办了进厂手续,安排宿舍,八人一间,四张上下铺,他睡上铺。主任还对其他几个同宿舍的人说这是他小弟,“你们谁也不许欺负他”。主任带他到车间,把他交给孙立夏,让他好好跟孙师傅学:“六个月学徒期,要是能出师,转正拿正式工资,学徒期一个月二十六块,吃住免费,转正第一年能拿八十,独当一面后可拿一百多。”

安顿下来后,师父带王端午进车间熟悉环境。

远远就听见了“咔嗒、咔嗒”织布机的声音,撩开车间厚重的棉布门帘,车间里弥漫着温暖湿热的蒸汽,过了好一阵,王端午才适应过来。

师父说织布车间要保持一定的湿度,否则棉纱容易断。

师父说话声音不大,轻声细语,车间机器声很响,他要认真跟紧才能听清师父说什么。

师父边走边介绍,我们是16号织布车间,全厂共有二十个车间,每个车间格局都一样,一百六十台织布机,“我们就负责这一百六十台机器的维修和保养”。不停有女工和师父打招呼。师父笑眯眯地说:“新来的,我徒弟王端午,你们不许欺负他哦。”师父带他走过织布车间似乎望不到头的通道,车间尽头有个玻璃房子。这是工具间,也是机修师傅休息的地方。里面两个人躺在椅子上闲聊,见孙立夏进来,依然在闲聊。师父说这是王端午,又指着那两人说:“这两个都是你的师兄——黄国庆、李飞。国庆出师了,明年也能带徒弟。李飞比你早来半个月,李飞,你带端午去领工具和工作服。”

李飞个子不高,头大,脸白,长了几粒青春痘,坐没坐相、站没站相,身体不停地晃来晃去,吊儿郎当,王端午对他印象不好。

李飞嬉皮笑脸地说:“师父,我这才来几天就当师兄了啊。”

对王端午一招手:“走起。”

王端午跟着李飞出了车间。李飞问王端午家是哪里的。王端午说调弦口的。李飞说乡下的吗?王端午说乡下的。李飞说他是县城的。李飞像在厂里干了十年的老油条,他跟工具房的人也混得很熟,站在那儿聊某个车间新来的姑娘的奶子。

王端午拿到工具,站在旁边有点手足无措。

李飞问他睡过姑娘没。王端午脸红了。

李飞笑:“没睡过?那想了怎么办,打飞机?看你一副肾亏的样子,肯定是打飞机的老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王端午不喜欢开这种低俗的玩笑,况且,他的确手淫,且深以手淫为羞耻。

李飞说:“你走的是什么关系,能进咱们厂学机修,咱们厂全是小姑娘,你小子可得悠着点。”

王端午怒视李飞。李飞没有再说什么。

王端午提着工具和工作服回车间,听见李飞故意很大声地对工具房的人说:“乡下来的,傻不啦唧的。”

师父说织布机保养其实不难,就是一些基本的参数,记牢了就行。

师父说保养责任很重,织布机长时间不间断运转,零部件会松动,一些地方会变形,而织布梭在高速飞行,如果变形超出了安全值,就会出现飞梭、卡梭,轻则伤机器,重则伤人。他们平时主要的工作就是机器保养,给织布机进行检修,校正重要零部件的参数,防患于未然。师父说学会了保养,再学机修就容易了,机器哪里出了故障、如何排除,都是经验的积累,修得多就会了,学机修一年出师,学保养,聪明人三个月。第六个月要考试,及格了就转正式工,不及格会被辞退。不过还没有不及格的。

王端午发现,叫他醒宝可是一点儿都不冤,他在机械方面严重欠缺天赋,动手能力弱,理解力也堪忧。同样的问题,师父讲一次李飞就会了,他却一头雾水。

李飞动手能力强,看他吊儿郞当的样子,扳手、螺丝刀、各种测量工具在他的手中能玩出花儿来,他将工具挂在屁股后面的腰包里,用完迅速归位。他还会玩一些耍帅的动作,仿佛他插回去的不是扳手而是左轮手枪。他和挡车姑娘们混得烂熟,打情骂俏,手上也不老实,不时在姑娘们的腰上、屁股上掐一下摸一把,姑娘们挺吃他这一套,笑得面色绯红、花枝乱颤。

王端午连用扳手拧个螺帽都玩不转,急得一头大汗不得要领。师父说不要急慢慢来,从来不曾拿过扳手都是这样的,他当初也这样。

李飞说:“×,拿锄头的手比老子的脚还笨。”

王端午受不了李飞说话总是带脏字,他警告李飞嘴巴干净一点,不要骂人。

李飞说:“×的想搞事?老子就说了,×,×,×。”

他不仅脑子笨、手笨、嘴更笨。

给织布机做保养,挡车工是要停车的。

挡车女工就站在一边看着,他从来不会主动和姑娘们说话。别人问一句,他答一句;不问,他就不说话。但这样很成问题,纺织机哪里操作不顺,会出现哪些毛病,挡车女工们最清楚,她们长期操作固定的机器,比机修师傅还了解她们的机器。机修就像中医看病一样,上来也是要望闻问切的,先问姑娘们这台车哪里不顺,有什么毛病,然后开慢车、开快车,一慢一快开车,听声音,看织出来的布,有经验的,基本就能判断问题出在哪里。你不问,许多毛病就无从了解,因此往往是瞎忙半天也没搞清楚问题出在哪里,脑子里更是一团糨糊。遇上脾气好的挡车女工,不过调侃他几句;遇上脾气不好的,直接喊黄国庆、喊李飞。

她们一般不喊他师父。

李飞吊儿郎当过来:“美女,叫我干吗,想哥哥了。”

挡车女工骂:“想你个头。帮我把车调一调,他不行,弄了半天,越弄越不好用。”

李飞学着电影中的外国人,耸耸肩说:“美女,爱莫能助啊。你的车是这位先生负责的。”

众多挡车女工中,有个叫唐丽的脾气最好。

每次到她的车要保养,或者出了故障,王端午在修理时,她会主动介绍哪里出了问题,之前出现这种情况时,孙师傅是怎么处理的。王端午按照她说的做,检查相应位置的参数,果然很快就能解决问题。有时看王端午一脸汗,手上又沾满了机油,她会说:“擦把汗,不要急,急不来的。”递过来一团作废的棉纱。

王端午感到很温暖。

“你真的是端午节生的吗?”

“嗯。”

“你家是调弦口的?”

“嗯。”

“你们那里是有山吗?”

“嗯。”

“还有麋鹿?”

“有。”

“你只会说嗯吗?”

“嗯。哦,不是。我不太会说话。我,有点紧张。”

“你是见了姑娘都紧张,还是只见了我紧张?”

“都紧张。”

“都紧张吗?”

“见你更紧张。”

“你还是很会说话嘛。有女朋友没有?”

“没有。”王端午脸红到脖子。

“没谈过?”

“没谈过。”

“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你叫什么名字?哦,对了,唐丽……你有男朋友吗?”

唐丽笑得弯下了腰,她的眼睛大且亮,睫毛很长,忽闪忽闪:“要是我说没有,你要做我男朋友吗?”

王端午收拾好工具说你试试,看车好用不。

唐丽说:“你还没回答我呢。”

王端午落荒而逃,身后传来唐丽的笑声。

他无端想到卡门,而他是刚从乡下进城的堂·何塞。以后,只要见王端午从她车位旁边过,唐丽就会故意问他想好了没有,要不要做她男朋友。王端午每次都红着脸逃离。只要唐丽当班,他就充满了期待,期待着她问那句开了无数遍玩笑,每次都让他心跳加速的话。夜深人静,他的脑子里再没有了康德,没有了黑格尔和萨特,弗洛伊德倒是不时地冒出来。他对自己说:“我这是爱上唐丽了吗。”他想,下次唐丽问他,他就回答说是的,他要做她男朋友。可他又是那么自卑,他凭什么做人家的男朋友呢?做了她的男朋友,要不要带她去看电影?要不要送她礼物?他进纺织厂已经四个月,李飞换了两个女朋友。他看见李飞骑着崭新的凤凰自行车带着女朋友出厂门兜风,女朋友侧身坐在自行车后座上,勾着他的腰。王端午没有自行车,母亲给的一百元,购买生活必需品花得差不多了。

他不敢轻易对唐丽说出那句我想做你男朋友。

进厂的第六个月,迎来了转正考。

虽说他比较笨,有师父帮着,还是顺利过了关,下个月就加工资了。

这六个月来,他没交到朋友。同宿舍的人每天晚上打扑克牌。他不打。不打牌就没办法融入他们的圈子。别人打牌他看书。舍友问他看什么。他说看康德。舍友说《康德第一保镖传奇》吗?他说不是,这个康德是哲学家。舍友说哲学家是什么屌?他不说话。舍友们打完牌喝小酒,有时结伴出去喝,有时买了酒、花生米、熟食在宿舍喝。他被排除在外。车间主任来到他们宿舍,看见其他人围在一起喝酒,王端午躺在床上看书。

主任说:“你们这些坏小子,是不是欺负他了。”

李飞说:“老大,你这样说冤死我们了,我们哪敢欺负他啊,人家是知识分子,我们是大老粗。”

主任走到王端午的铁架床前,问王端午看什么书。

王端午当时正在读柏拉图的《理想国》,他将书递给主任。主任并没有接过书,他只是出于关心,象征性地过问一下,并没有要和王端午讨论的意思,但他还是多余问了一句:“柏拉图,名字耳熟,写什么的?”王端午一本正经地说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亚里士多德的老师,这本书主要是虚构了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和别人的对话与辩论,实际上,柏拉图是借苏格拉底之口,在讨论什么是正义……王端午还没说完,舍友们就爆笑起来:“怎么样主任,听不懂吧,没文化,真可怕,来来来,整两杯。”

王端午也想和工友们打成一片。看着工友们打扑克,或者下班后打篮球,他也想参与其中。但他一直在被动等待,从不会主动地说,嘿,哥们儿,我也来一个吧。他害怕被拒绝,这该死的自尊心过于强烈。他不要做那个可有可无的人,他不要别人勉强接受他。他从小便是如此,和舍友像水和油无法融合在一起,这件事已经没有改变的可能,于是他索性不再寻求改变。只要关系不再恶化,只要他们还容得下他,至于指桑骂槐,只要脸面还没有彻底撕破,他就能在这里继续待下去。这是他为了在县城生存下去不得已的妥协。

他提心吊胆,小心翼翼,尽量不和舍友们起冲突,特别是睡在他下铺的李飞。为了互不影响,他不仅加装了蚊帐,还挂上了床帘,这样,他就可以躲进帘内成一统。

李飞在床上时,他尽量少翻身,上下床时,将鞋放在床底,轻上轻下,不像其他睡上铺的工友,双手撑着左右床沿一跃而上。李飞还是会对他表示不满。李飞看不惯他,越来越看不惯:“乡巴佬一个,在老子面前装知识分子,迟早搞死他。”

搞死他的机会来了。这天王端午上夜班,白天在宿舍睡觉。也许睡得太沉,李飞带挡车女工进宿舍时他没有听见。李飞在门口喊:“兄弟们,回避一下。”待在宿舍的工友识趣地去隔壁宿舍了。这是工友间的默契,平时王端午遇到这事,也是一声不响夹本书就走开的,但这天他睡得太死了。李飞也没有查看上铺那独成一统的空间里有没有人,关上门就和姑娘搞在了一起。事实上,他们刚刚开始,挡车姑娘的叫床声和铁架床的剧烈摇晃就将王端午摇醒了。他惊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能装睡,尽量屏住呼吸不动,耳闻了他们做爱的全程。当李飞平静下来,点上一支烟,深吸一口,慢慢吐出烟雾时,突然听到上铺粗重的呼吸声。他一跃下床,穿上裤子,让姑娘赶紧穿衣服走人。姑娘穿上衣服,胡乱拢了拢头发匆匆溜走。

李飞拍着上铺狂吼:“滚出来吧,变态佬。”

王端午知道完蛋了,一万张嘴也说不清。说不清那就不说,这是王端午的人生哲学。

但让他感到羞愧的是,床下二人疯狂时,他没能控制住自己,内裤一片湿凉。后来发生的事顺理成章,李飞终于抓到了他的把柄,他将王端午从上铺揪翻在地,一顿乱拳在王端午的脸上开了花。王端午没还手。李飞将王端午摁在地上,对看热闹的工友绘声绘色地描述了王端午令人作呕的行为,变态佬王端午的故事很快传遍了全厂。故事的主要版本是,王端午故意躲在床上偷听李飞和女朋友做爱,而且这个死变态佬还边听边自慰,最后被抓了现行。这件事若发生在别的地方,也许人们还能理解,发生在女工男工九比一、阿猫阿狗都能找到女朋友的纺织厂,大家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这人真他妈变态。

王端午在“变态事件”后被逼滚出宿舍,别的宿舍也不愿接纳他这个变态佬。唯一相信他的师父并未站出来为他争取什么,这让他感到很失望。挡车女工们从他身边经过,要么突然跑起来,要么发出奇怪的笑声。他的事迹被添油加醋再创作,他的形象被描述得猥琐不堪。

唐丽不再同他开玩笑,说话表情怪怪的。他知道唐丽也信了谣传。别人怎么说他都能忍,唐丽是他这辈子第一个心生爱慕的女孩,如果不出这档子事,他已准备好了请唐丽看电影,对唐丽说他想做她男朋友。事情弄成这样,他再没勇气说出口。但他得向唐丽解释。他的解释只有一句话,他不是那种人。他的眼睛通红,盯着唐丽,仿佛要吃人。唐丽吓得直往后退,害怕变态佬扑向她。他突然就泄了气,觉得自己不该多此一举。

他找到了之前见过的那片城中村,寻到一间愿意出租的小平房。月租十五元,有点贵,好在过了学徒期,工资涨到了八十,省吃俭用,可以支撑。他孤僻,不与人言,和在乡村时一样。不过他觉得,独来独往也没什么不好。

这破旧的平房区,到处是鸡肠子样的小巷。有个大的积水潭,水质虽不佳,也还不至于散发臭气。当时是冬天,积水潭结了冰,若是夏天,情况也许要糟糕得多。他没得选。积水潭四周是一片树林,一半槐树、一半柳树,槐树全是一抱抱不住的老槐,柳树全是断头柳。老槐阳刚,柳树婆娑。冬夜,月亮升到中天,槐枝如虬龙,柳丝如鬼影,有清冷肃穆之美。王端午爱在林内独坐,想心事。他对李飞的行为百思不得其解。

现在王端午坐在县城冬夜的冷月下,听着小巷子偶尔传来两声犬吠,他觉得这样的环境很美。

他第一次意识到,他在怀念乡村了。

出来大半年,他一直没回过家,也没给家里写信。他问自己,拼了命、发了疯地奔向县城,这就是他梦想中的县城吗?这就是县城生活的全部吗?不是,他认为,纺织厂不是县城,城中村也不是县城。奔向县城,奔向的是什么呢?他再次问自己。他向往县城,肯定不是单纯讨厌种地而喜欢修理机器,相比之下,他用锄头镰刀比使用扳手更得心应手,做农民比做工人更自由。他不喜欢整天蒸汽弥漫的车间,不喜欢车间里“咔嗒咔嗒”没完没了的噪声,不喜欢单调的两点一线的生活,不喜欢工厂里复杂的人际关系,不喜欢每天做相同的事见相同的人。当农民多自在,今天种黄瓜,明天可能栽茄子,后天又在干别的。每天干什么,自有一年二十四节气指导,而每天具体的农活,如果不是父亲的野蛮,完全可以更加自由。干农活的确比当工人要累,但他感觉,工人更像是机器的零部件,在电力驱动下周而复始地运转,没有丝毫情感,也不允许有丝毫错位。

那么,我为什么要来县城?

他在县城中的这片树林里苦苦追问。

后来他想明白了,他向往的是县城的文明,说到底,县城最初吸引他的不是纺织厂,而是新华书店。他才明白,这大半年来,他本末倒置了。王端午发现,自己压根儿就不属于车间,他和车间格格不入。他甚至会悲哀地想,天地之大,从乡村到城市,没有他的容身之所。

有时他也后悔,作为农民的孩子,想要跳出农门,从来只有读书这条路,可自己偏偏将这条路断了。现在,他只能在纺织厂干下去,至于干下去是干到什么时候、干下去的前途何在,暂时顾不了那么多。

李飞并没打算就此放过他,上班时,他又过来言语侮辱挑衅。

王端午在瞬间失控,像头暴怒的雄狮,他手执十字螺丝刀扑向李飞。李飞被王端午眼中的疯狂与愤怒震慑,他知道眼前这老实巴交的家伙疯了。李飞躲过了迎面一击,王端午的第二击接踵而至。

李飞落荒而逃。

王端午手执螺丝刀疯狂追刺。

李飞绕着织布机躲避尖叫:“杀人啦,杀人啦,王端午杀人啦。”

师父劝住了他。

王端午放下狠话:“再惹老子,弄死你,大不了吃枪子儿。”

从此,王端午走到哪儿,口袋里都揣把螺丝刀。

他扬言要弄死李飞:“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他故意尾随李飞,他发现越是这样李飞越害怕。他更加确信,李飞对他使用暴力,并不是李飞有多强大;相反,正是因为他的弱小。王端午的言行给李飞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他认为王端午已经疯了,一个疯子有什么干不出来的呢。在这样的情势下,李飞主动找到师父,希望师父在他们师兄弟间做和事佬,他愿就之前的行为向王端午道歉,并为王端午正名。

王端午也不想和李飞继续纠缠,从此两人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

师父私下批评王端午:“你是什么人?他是什么人?你和他拼命值得吗?你把李飞弄出个好歹,什么后果你想过吗?”

王端午说他管不了那么多,李飞侵犯了他的底线,他恶狠狠地说:“对于暴力,我只有一件武器,那就是还以暴力。”他又补充了一句:“这句话是萨特说的。”

师父说:“萨特是谁?”

王端午梗着脖子、红着脸说:“萨特是我的另一个师父。”

就像当初决定逃离烟村来到县城一样,现在他有了新目标,逃离纺织厂。

至于离开纺织厂去哪里,他并不清楚,也许去武汉,也许去长沙,也许换家单位。换家单位能干什么呢?自己会什么?他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他再次迫切地有了本领恐慌。他要逃离纺织厂,如果不逃离,师父的现在就是他可以想见的未来。就像在农村,他将复制父亲的人生一样,现在,他不想复制师父的人生。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王端午看了好几场电影。他最难忘的是《旺角卡门》,之所以难忘,仅仅因为片名中的卡门二字。从此,他的梦想里有了要走更远的想法。县城太近、太小,北京四九城,香港旺角、尖沙咀、九龙塘,世界如此之大,生而为人,如果一辈子困守在烟村,困守在这小小的县城,或者像李飞那样满足于当个横行车间的小霸王,这样的人生,将是多么可怜的坐井观天。

他再次想起四姐的话,走,走得越远越好。

夜深人静时想到四姐,他总是泪流满面。他变得爱哭了。

以四姐的心性、果敢、智慧,她本可以走很远。他现在有了一种油然而生的庄重感,他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在走出去看世界,他还带着四姐的眼睛、带着弟弟的灵魂,这是之前他没有想过的。之前他只是记得四姐的话,而现在,他对四姐又多了一重理解。他开始追问,四姐临刑前心里在想些什么?据说一起受审的那些男人,被绑上台时都尿了裤子,唯有他的四姐面带微笑。

她不怕死吗?她想到了什么?她看到了什么?她在笑什么?

从冬天到春天,没有特别值得记录的事。

他回家过年,母亲看上去比过去更加苍老,眼神却比过去更加坚定。

父亲喝酒更多,话却比从前更少。

王端午发现他父亲和母亲现在几乎不再交流,或者说不再用语言交流。

对于他父亲来说,只要壶中有酒,日子就能过得有滋味。从前没钱买酒,现在三个女儿每次回家都会给他提上一塑料壶散酒,他整天都处在醉酒状态。正月初二那天,王端午的大姐带着两个孩子回来了。大姐不到四十,头发已夹着霜白。大姐和母亲一样少话,只是默默帮母亲做饭、洗衣。二姐、二姐夫,三姐、三姐夫也带着孩子回来了。这个家有了久违的人气。大姐的孩子比王端午小不了几岁,但他们交往很少,说不上话。二姐、三姐的孩子还小,王端午不喜欢小孩,觉得他们太吵,吵得他脑瓜疼。一家人在表面的和谐下各怀心事。二姐夫、三姐夫吃完饭回家了,他们在这个家也找不到说话的人。他们是外人,没有办法融入这个家庭,来走亲戚只是例行礼节。他大姐夫连面上的礼节也省了。这个家是他母亲和三个姐姐的。吃完饭,围坐在一起默默向火,有一搭没一搭说话。大姐问王端午的工作情况,他说就是混日子。大姐说混日子可不行,要好好工作,争取在厂里找个姑娘结婚,种田太苦了,既然跳出了农门,就不要再走回头路。王端午听着,懒得解释,他不敢想象,在纺织厂找个女工结婚后如何生存。

大姐突然提议一起去给幺姑上坟。

二姐、三姐并未附和。

烟村没有正月上坟的习俗,可大姐提议了,二姐、三姐就看向母亲。

母亲站起身,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家里有香、有纸钱,还有一挂鞭,本来是出年放的,带去放了,让幺姑也听个响。”

母亲没有去。三个姐姐、三个姐姐的五个孩子,加上王端午,浩浩荡荡一行人。孩子们像是去踏春,一路打闹着。太阳很好,暖烘烘的,田野里紫云英绿得发亮,间杂着的野油菜开了花,水渠边的柳树远远望去已放出鹅黄。一家人说说笑笑,脸上并没有格外的悲伤。

穿过一片田埂,田埂上长满了野油菜。

二姐说:“多好的油菜,回来时掐一把下火锅。”

穿过田畴,对面有另一座小山丘,王端午的四姐就葬在那山丘腰上。

山上长满了苦楝、杉树、构树,一蓬蓬枯黄的野刺,野刺上缀满了经冬未掉的暗红的浆果。孩子们兴奋地采摘着带枝的浆果,捧在手中,像捧着一顶王冠。大家到坟前,三个姐姐不再说话。大姐喊孩子们都过来给小姨磕头,孩子们磕完头就散开了。王端午跪下,点着香烛纸钱,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磕三个头,分开叠成一叠的纸钱,让纸钱燃烧得更完整。冷风吹来,打了个旋,将纸钱吹散。王端午觉得,刚才这阵风,是四姐在告诉他们,她能看见他们。烧完纸钱香烛,大家往回走,再没说话。二姐也没有掐野油菜回家下火锅。

吃晚饭时,大姐突然说:“妈,我要是死了,就和幺姑埋在一起,姐妹俩有个伴。”

06

王端午十九岁了。王端午觉得十九岁的他和十八岁的他有了很大的不同。

他将更多时间泡在图书馆、新华书店、电影院、录像厅。他去工人文化宫看人跳交谊舞,内心充满了羡慕,觉得这才是城里人的生活。工人文化宫有许多培训班,他动过学画的念头,学费每月五十,只能望而却步。他深深地懂得了,月亮和六便士从来都不是孤立的。没有经济基础,月亮只能是水中月。后来,他发现一个不用六便士也可拥有月亮的地方——工人文化宫辅仁读书会。他出于好奇,站在读书会教室窗外,看一个女子抑扬顿挫、略带浮夸地朗诵诗歌。就在他准备离开时,教室里走出来个约莫三十来岁的男子,脸带温和的笑,轻声对王端午说:“可以进去坐下听。”

王端午说:“我?也可以吗?”

“当然可以,”男子指着广告牌,“以书会友,以友辅仁。”

王端午在角落坐下。听了一会儿,明白读书会就是读书爱好者聚集在一起,分享读到的好书、好文章,可以讲述阅读感受,也可以纯粹朗诵。他没想到县城还有这样的地方。结束后,引王端午进去的男子问他感觉怎样。王端午说很好。男子自我介绍,县日报社文学副刊主编曾一格,大家都叫他老曾,辅仁读书会的发起人之一。

“你呢?介绍一下自己吧。”

王端午介绍自己,纺织厂机修工,十九岁,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去年进厂当工人,平时喜欢读书、看电影。

老曾热情地说:“十九岁,你要是参加进来,是读书会最年轻的书友。”

书友。王端午觉得这称谓亲切,他终于在这世界上找到了可以为友的群体。

老曾问王端午平时读什么书,王端午说他其实读书很少,总共加起来一百本都不到。老曾问他读什么类型的书,王端午说有什么书就读什么书,读小说,也读点哲学书。他的心跳得很快,说话有些语无伦次。这次谈话,他并未给老曾留下特别深的印象。老曾对他发出邀请,说每周六下午两点到五点举行读书分享会,有时也会举行特别活动,比如某个读书会成员的作品分享,或者集体踏春。

王端午担心读书会收费太高,支支吾吾说出了担忧。

老曾笑得很爽朗,说读书会不收费,平常开支报社承担,王端午就放心了。

离开读书会,王端午就盼着周末早点到。

到了周末,他早早去了,发现第一个到,就溜到工人文化宫旁的新华书店看书。但他根本看不进去书,只是出来打发时间,避免先到的尴尬。磨蹭十多分钟再回去时,人已到得七七八八。他依然找靠角落的位置坐下,老曾见了他,点头算是打招呼。

一个长相姣好的女子开始朗诵海子的诗《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夜色笼罩

姐姐,我今夜只有戈壁

草原尽头我两手空空

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

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

这是雨水中一座荒凉的城

……

结束后,另一个女子朗诵发表在县报副刊上的本县诗人的乡土诗。王端午不太能听出诗的好坏,不过他觉得海子的诗更能打动他。就那么普通的几句话,他仿佛真的看到了一座雨水中荒凉的城。老曾提议再多朗读几首本县诗人的诗作,大家鼓掌赞成。女子又读了两首,一个声音冷冷地说:“太假了,作者是农民,一天到晚死做活刨苦哈哈,哪有心情欣赏狗屁的炊烟渔火。”声音不高,很尖锐。循声望去,说话人清瘦,脸色苍白。对于他的否定,老曾当即反驳,他讲了中国诗歌强大的田园诗传统,从陶渊明到王维,老曾雄辩滔滔。那清瘦的青年斜欠着身子,架着二郎腿,打断老曾说:“陶渊明写的是自由,王维写的是旷达,你介绍的这个诗人,诗中只有空洞的假情感。”

老曾脸涨红了,他提高声音:“话不能这样说,不能用陶渊明和王维的标准,来要求一个小县城的年轻诗人。”

“哈。哈。哈。”清瘦的青年夸张地大笑三声,“文学只有一个标准,哪能因为小县城的年轻诗人就降低标准?”

老曾说:“沈亦知,就你一天到晚怪话多,要不你也写几首,给年轻人打个样?”

沈亦知说:“老曾这话我不爱听,不会写就没资格评论吗?不做菜,就没资格批评厨子盐放多了吗?我想说的是,咱们这个读书会,如果总读这些没营养的东西,只会越办越鸡肋,不如趁早散伙。”

老曾情绪激动:“那你说读什么书?”

沈亦知说:“你是读书会的老人,该记得,读书会是哪年成立的,刚开始读的是什么书。”

老曾说:“当然记得,一九八三年成立的。你、我、李想、王幺姑,我们四个发起人。”

王端午听老曾说出王幺姑和李想的名字,轰的一声,脑子里空白了许久没缓过神来。后来他们谈论了些什么他都没太留意了。二十年后,他和老曾重逢,回忆起当年旧事,才确认,沈亦知当时提出,要多读有助于解决身边问题的有用的书,多读关心国家发展的切实际的书,多读关心身边人痛苦的有良知的书。他说你看现在老百姓最痛恨的是什么?官倒、腐败、特权,造成这些现象的根源是什么?他当时还提到了一些比较激进的词汇,两位读书会成员交头接耳,王端午依稀听到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精神污染、民主、自由。但那两人声音压得低,也没有展开来谈。

老曾说:“老沈说得当然有道理,问题是,你又不来讲。”

沈亦知说:“我也是半瓢水啊!我建议,咱们这一周,比如说大家都读一本什么书,到了周六,就一起讨论,只有大家都读过了,才有讨论的基础,咱们争取把读书会恢复到创办之初的状态,不要把读书会搞成朗诵会,你们觉得这个提议怎样?”

老曾说同意老沈提议的举手。有一多半人举手。王端午也举了手,他认可沈亦知的提议。老曾从善如流,让老沈开书单。沈亦知说书单他哪敢开,他只是烦大家天天在一起,谈来谈去就是那些不痛不痒的文学,当然,他也可以推荐一些书,大家都推荐一些,定出个今年必读的书目来。

有个叫老许的说:“也不要排斥文学吧,咱们这批人,大多数都是文学爱好者。”

沈亦知说:“当然可以谈文学,但不要谈无病呻吟的文学,如果一定让我建议,下周可以读勒庞的《乌合之众》,或者读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沈亦知越说越激动。老许对他的提议表达了担心,认为读书会的宗旨是以书会友、以友辅仁,讨论经济学的问题就难免谈论政治,谈论政治不好把握度,正在清理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讨论这些问题容易将读书会带偏。沈亦知突然激动了起来:“带偏,什么叫带偏?我恰恰认为,讨论中国的问题才是读书会的正途,一味地钻进象牙塔才会将读书会带偏,不仅会带偏,还会带进死路。”

有人小声劝老许:“人家沈亦知在县委公干都不怕,老许你怕什么?”老许似乎没有就此罢休的意思:“县委更应该注意大政方针,读书会总不能搞成你沈亦知的一言堂,你觉得这些书好,就和大家分享这些书,我觉得读传统经典更好,我就分享传统经典,咱们不要一味地崇洋媚外,不要总觉得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

沈亦知冷笑一声:“‘文革’余孽,‘文革’结束十几年了,你的脑子还留在‘文革’中。”

老许跳将起来揪住沈亦知的衣领:“你把话说清楚,谁是‘文革’余孽。”

老曾上去劝开了丙人,这天的聚会早早散了。

第二周,王端午做了精心准备,他想在读书会上一鸣惊人。

读书会的成员,差不多就是县城的文化精英,他们大多在政府部门供职。想要跻身这个圈子并获得存在感,就得让他们看到自己。分享什么书呢?他想了许久,决定挑战自己,分享《存在与虚无》。他梳理了几个概念,“存在先于本质”“存在”“虚无”“他人即地狱”,又专门去图书馆查了资料,认真梳理出自己的认知。稿子完成后,连续两个夜晚,他反复演练,该如何站起来,如何主动提出他要分享,如何开始,如何结束。这天是沈亦知先分享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他从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讲到了凯恩斯主义,话锋一转,讲到对权威的质疑和本县经济面临的问题,对官倒、腐败提出了激烈批判。沈亦知的讲题宽泛,思路开阔,给王端午的感觉是他什么都懂,但究竟研究到了什么深度,他也无从判断。

沈亦知的分享用了一小时,后面是他和大家互动。

上周和他吵架的老许也来了,他提出了质疑:“老沈,我就问你,咱们究竟是要搞资本主义,还是搞社会主义?如果搞资本主义,那前辈先烈是不是白死了?沈亦知你小子糊弄他们可以,你别指望糊弄我,你提的这些东西并不新鲜,不过就是修正主义,是要打倒的东西。”

接下来,又是沈亦知和老许吵架,王端午决定下周开分享。

有了一周时间润色稿子、温习演讲,心里踏实了许多。到下周,他第二个站起来分享。

除了老曾,大家都不认识他。他站起来请示主持人:

“曾老师,我想分享,不知可不可以。”

老曾热情地向大家介绍,这是咱们读书会最年轻的成员,今年才十九岁,叫王端午,在纺织厂上班。老曾问王端午分享什么书。王端午说他要分享《存在与虚无》。大家对此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期待,一是分享的著作并非什么冷门书,当年的文学青年,读萨特几乎是时尚,没读过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文学青年。分享一本人人都知道,人人都读不懂的书没什么新意。另外,他一个十九岁的毛孩子,对存在主义还能理解多深呢?

他从来没做过演讲,刚一开始脑子就乱了。他本可以对着稿子讲,可他太想出风头了,想脱稿讲。写好的稿子一点也记不住了。他努力回忆稿子上的内容,脑子里一片空白。他石化在那里,仿佛被定格了,急出一头汗,身体在颤抖。听众开始喧哗,他们交头接耳,看着不知所措的王端午。

老曾安慰他说:“不要急,慢慢来。第一次分享都会紧张。”

老沈带头给他鼓掌,大家都鼓掌对他表示支持,可他脑子里依然一片空白。

就在他万分羞愧准备放弃的时候,脑子里的一个声音说:

“哥哥,让我来。”

“不,我可以的。”

“我来和你来是一样的,都是你在说。”

“你确定能行?”

“哥哥,你就相信我一回吧。”

读书会的人都惊呆了,他们并不知王端午在和弟弟对话,只看到这个叫王端午的少年在自言自语、念念有词,仿佛一人分饰二角。老曾和沈亦知交换了眼神,正想让王端午结束分享,王端午突然滔滔不绝起来:“要理解《存在与虚无》,首先得弄清楚,什么是存在?什么是虚无?萨特将存在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在的存在,一种是自为的存在。那么,什么是自在的存在?什么是自为的存在呢?自在的存在就是物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就是人的存在。他们之间的区别在哪里呢?区别就在于,物没有意识,而人有意识。因此,存在主义的起点就是,意识。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是由人的意识决定的。比如我们看一个苹果,苹果在没有被我们看到之前,是没有意义的。可是我们看到了这个苹果,我们说,这是一个苹果,我们就赋予了苹果以意义。这是因为,我们的意识参与了这一过程。因此,意识改变世界,让世界变得有意义。那么,这个意识来自哪里呢?萨特说来自于虚无。在虚无之中,意识像幽灵一样飘荡,它在没有找到可依附的人时是绝对自由的,一旦意识依附于人之后,人就变成了自为的存在。此时人再观察世界,命名世界,于是世界有了意义。也就是说,是意识区分了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但是意识本身无意义,意识本身是虚无的,意识的存在让事物获得了意义。弄清楚了自在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和虚无这三个概念和三者的关系之后,我们得出一个结论,事物本身无本质,它作为人的观察对象存在时,人的意识赋予了它本质。那么问题来了,物质本来无本质,物的本质是人的意识决定的。那人的本质呢?人的本质是什么?萨特说人的本质是不固定的,人是自由的,是随时变化的,一个人未来成为什么人,是他每时每刻自由选择的结果,是偶然的、是没有预设的,因此说,人的存在先于本质。每个人自由选择本质,做自己岁月的主人,这是人的价值。唯一可确定的是未来不是现在和过去的重复,而是对过去和现在的否定。而现在呢?现在什么都不是,现在作为自为的存在是否定的,是虚无。世界也是虚无,人的本质也是虚无。因此,存在是自在的存在,虚无是自为的存在。那么,虚无又是什么呢?虚无有两个特性,第一是自由,自由让人没有固定的本质,但自由意味着责任。为什么呢,因为人每时每刻都有选择的自由,只不过,我们要对这选择的自由带来的结果负责任,而这个责任带来痛苦。虚无的第二个特性是否定,否定意味着现在拥有的一切都会化为乌有,人永远在追求什么,永远得不到满足,永远要求现实对自我的超越。今天的我们是对过去的否定,未来的我们是对今天的否定。只不过,我们一般不将这种否定称之为否定,我们美其名曰成长……”以上演讲内容,取自王端午后来的视频复述,应该加入了他后来的人生理解。以他当时的阅历,对《存在与虚无》的理解应该不会如此深入。当然,也可以这样认为,这段演讲并非出自王端午,而是王中秋。但王中秋却说,他脑子里的那个王中秋并不存在,那不过是王端午的谎言。总而言之,他的演讲冗长、啰唆、精彩而且混乱,演讲结束后,他匆匆离开了会场。

他预感自己又要生病了。他像喝醉了酒,深一脚浅一脚回到出租屋,当晚高烧不退。

他在出租屋里睡了三天三夜。弟弟吓得不轻,向他道歉,说他只是想帮哥哥。

他第一次真诚地感谢了弟弟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

旷工几天,他以为师父会责怪他,甚至会被开除。

他解释说生病了,师父说没关系,让他去厂长办公室,厂长打来好几个电话找他。

王端午惴惴不安地去到厂长办公室,办公室的门虚掩着。王端午敲门,厂长老毕说进来。王端午进去,老毕狐疑地望着王端午。王端午自报家门。

厂长说:“哦哦哦,来来来,坐坐坐。”

厂长连用三个三字叠句表达了他对王端午的热情。

王端午不安地坐在厂长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

厂长说:“怎么样,在车间还习惯吧。”

王端午受宠若惊,却又不明就里。

原来上周读书会后,老曾和沈亦知觉得王端午这小伙子人不错,商量着怎样帮帮他。沈亦知问老曾能不能将他弄到报社去,老曾说王端午初中毕业,到报社怕也只能打杂。老曾说纺织厂厂长不是老毕吗,改天向老毕推荐一下,让他给王端午换个岗位。老毕原也是文学发烧友,后来当上厂长,管着几千号人,再没时间心思弄文学,但他和老曾、沈亦知私交不错。周一老曾和沈亦知相约到纺织厂,一是见老朋友,二是请他关照王端午。老毕知道老曾素来热心,提携文学青年不遗余力,报社好几个主力记者都是他从文学爱好者中发现的,但老沈眼高于顶,从他嘴里讨到赞美不容易。老曾和老沈双双来访极力推荐,老毕自然给面子。

老毕和王端午聊了一会儿,了解他的大致情况,让他先回车间安心工作。

不出一周,王端午从纺织车间调到了厂宣传部。

宣传部前些年人才济济,这两年纺织厂效益走下坡,务虚部门冗员裁减,如今宣传部还承担了党办、团委、工会的工作。王端午在宣传部做干事,其实也就是干些打杂跑腿写公文的活儿,他干起来得心应手。成了坐办公室的人,工资比当机修翻了倍,难得的是上班自在,老沈、老曾一个电话,他随时翘班。

第十六纺织车间的人都感到奇怪,连他师父都觉得不可思议,纷纷传言王端午有过硬的背景。唐丽也后悔,若非当初轻信流言,王端午就是她男朋友了。

这是王端午在县城最快乐的时光,他的脸上终于有了这个年龄该有的笑容。

一九八九年,小小县城偏守一隅,外面的世界轰轰烈烈风起云涌,于他们无非是酒后茶余的意气。即便热血沸腾,却也只是说说而已。五月底,沈亦知突然辞了公职,说是要去省城,也许还会去北京,当然也可能去广州、深圳、海南。大家都表示惊讶,到这时王端午已经知道沈亦知是县委办的,这么好的工作居然辞了。具体因何辞职他没说,也不好问。对于沈亦知的离去大家都很不舍,最不舍的是王端午,为沈亦知送行那天晚上颇有点悲壮。沈亦知喝了不少酒。沈亦知说:“咱们这些人,不能一直坐而论道,中国的知识分子,最大的问题是坐视。坐视。”他喝醉了。这是王端午第一次见到沈亦知喝醉。喝醉后的沈亦知哭了。

沈亦知离开后不久,老曾也离开了读书会。

王端午在后来才隐约知道,有人向县委写信告发了沈亦知和老曾,罪名是组织读书会向年轻人推销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读书会名为读书会,事实上经常谈论意识形态问题,是本县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大本营,是和平演变的马前卒,总之每条罪名都很大。老曾身居报社副刊主编之职,政治思想不过关,危害尤其巨大。老曾被调离报社,去县文化馆专职收集民间传说。

读书会没了灵魂人物,自然就散了。

沈亦知离开县城后再没有消息。王端午向老曾打听,老曾也不清楚。

也许,或者,大概,没人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

老曾变成了酒蒙子,三天两头喝酒,每次都醉。老曾颓废了。围绕在他身边的那群人也跟着颓废了,他们开始热衷于谈论搞钱和搞女人。就好像,一个时代结束了,一个时代的风气也结束了。人们不再是满怀热情忧国忧民的理想主义者,大家更加关心自己的未来,关心能否升迁。昔日读书会的朋友偶尔小聚,说起读书会恍若隔世。说起读书会的时光,他们会说,嗨,那时候,年轻嘛,理想主义。

就好像,理想主义,是件多么丢人的事。

07

王端午二十岁时,也就是一九九〇年,乡下人梦寐以求的县城工人身份,转眼就成了时代的弃儿。王端午所在的纺织厂由过去两班倒,到三天两头停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一线工人每周还有一两个班,宣传部早早瘫痪了,每天上班就是看报纸、喝茶、吹牛、发牢骚。都知道企业遇到了困难,都知道困难是系统性的,没有谁能力挽狂澜。不仅纺织厂面临困境,轧钢厂——全县效益最好的企业,也处于停工状态。大家开始讨论一些前所未闻的词,比如破产、倒闭、下岗、打破铁饭碗。一时间,人心惶惶。

有门路的都在想办法调离,到春末夏初,纺织厂已处于半停工状态,工资拖欠了两个月。

王端午知道,离开工厂的日子不远了。但他不知道,离开纺织厂,他能去哪里。他突然感到了生活的荒诞,他苦苦追求的县城生活原来虚幻若此。他深感这几年荒废了时间,愧对父母,于是在国庆节后回烟村帮家里收割晚稻。

这时的他,已经两年多没干农活,他的身体已经不再适应沉重的体力劳动。好在秋收的劳动量比夏收小许多,一周时间,晚稻颗粒归仓。其时已到寒露节气,清晨的田野,狗尾草上挂着晶莹的露珠,低洼处已落上了薄薄的霜,中午还是暖烘烘的,早晚凉意袭人。天空不时飞过雁阵,每天傍晚,门前稻场上积一地黄叶,母亲拿着竹扫把,将落叶积在一起,次日一早门前又落一地金黄。收完稻子,菜园里的辣椒、南瓜、豆角、茄子、西红杮的藤叶都已枯萎,趁着天晴拔园,藤蔓堆在一起,点上火慢慢焐烟,家家门前轻烟袅袅。胡萝卜、白萝卜、白菜、油菜、芫荽、芹菜,都趁着天暖播下了种子。

说话间,秋天就过去了。

准备回厂这天,王端午尝试着和父亲沟通,好让父母有心理准备,他们的儿子,明年可能回家继续当农民。父亲看了他一眼说咱本来就是农民,大不了回来吃老米饭。王端午悬着的心落定了。

父亲说:“田越来越没种头了,一年到头,挣张白条。”

王端午问白条是怎么回事。

父亲说留下种子、口粮,公粮卖给国家,卖粮款扣除提留、水费、电费,本来有一点结余,从前年开始,交给国家的公粮就打白条,到现在没收到钱。马上又要交公粮,将粮食卖给国家,换来的又是白条,这几天,有粮贩子趁着天黑收粮食,价格比国家给的高,而且是现金,这次说什么也不交公粮了,准备将余粮全卖给粮贩子。

王端午担心政府不会放任大家这样做,一定会采取行动。他父亲说大家都这样在干,不卖给粮贩子,日子过不下去了。父亲话锋一转:“你也不小了,要是有人说亲,就不要再挑三拣四了。”母亲说:“哪有你挑别人的份?没有盖新房子的人家,哪个女娃肯嫁?”

王端午深感无力,在工厂三年,没给家庭上交一分钱。这次回家,他的变化很大,他有了负罪感。过去觉得是家庭对不起他,而现在,他深感愧对家庭。王端午本来计划第二天回厂,因心中的这份愧疚,决定多留一天,帮父亲卖完粮再说。他隐约有些不安,白天父亲将粮食用麻袋装好,天将黑未黑之时,他和父亲将粮食背到公路边用稻草盖好,一共八袋,他和父亲每人背四袋。晚上,粮贩子如约而至收走了粮食,王端午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半夜被喧哗声吵醒,原来乡、村组织联合执法队挨家挨户收余粮。

王端午的父亲拿了把铁锹站在门口挥舞:“要粮没有,要命一条。”

乡干部质问他:“王老倌,种国家的地,凭什么不交余粮?”

王端午父亲举着去年前年的白条:“几时兑现白条,老子几时交余粮。”

村干部说:“王老倌,莫嘴硬,晓得你把粮食卖给粮贩子了,就凭这一条,就可以把你捆去法办。”

王端午父亲激动地说:“法办就法办,来来来,把老子捆走。”

乡长一挥手:“没王法了,捆起来。”

过来几个年轻人,拿着麻绳就捆,王端午的父亲也没挣扎,背着双手任他们捆。

王端午冲上去理论,被他父亲骂了回去,父亲让他安心回厂里去,说乡政府的人不敢动他一根毫毛,不过请他去吃几天国家粮罢了,反正现在农闲没事做。被捆走的还有另外七个老倌子。乡政府捆了这八个老倌子,有点骑虎难下,关着吧,要管吃管喝,打又打不得,骂又不管用;放吧,人家并没低头认罪,就这样放了,乡政府面子上过不去。王端午的父亲得意地对前去看望他的儿子说:“看吧,这就叫请神容易送神难。”

不出他父亲所料,后来乡政府办了学习班,八个老倌子接受了为期一周的学习教育后放了。王端午的父亲得寸进尺:“老子不回去,老子要继续在这里吃国家粮。”

乡长板着脸:“王老倌,见好就收,别给脸不要脸,将来你有求我们的时候。”

王端午的父亲说:“我枯老倌子一个,能有什么事求你们。”

父亲回家后,王端午回了纺织厂,在纺织厂眼看混到了年关,大家都在等倒闭后拿补偿。表哥建秋一个电话,一切都改变了。建秋告诉他,大姐生命垂危,他的父母亲,还有他二姐、三姐都已经赶去了华容县人民医院,他大姐在医院抢救,表哥让他不用回家,直接去华容县人民医院。

没听说大姐有什么病,怎么突然病危?

王端午来不及多想,他也没存到钱,手中总共不到三百,带上全部身家,一路跑去汽车站。跨省班车一天两趟,他只买到下午两点的车票。在等汽车的几个小时,他回忆着与大姐有关的往事,发现他对大姐知之甚少。

大姐十八岁就出嫁了,大姐的故事,他更多是听三姐、四姐讲的。大姐当时是村里最漂亮的女孩,给她说媒的人很多,父亲不想让大姐这么早出嫁,家里孩子太多,大姐是唯一能挣完整工分的劳力,大姐过早出嫁是家庭巨大的损失。他父亲说老子供她吃供她喝,刚能挣工分就想出嫁,怎么着也得给老子挣两年工分再说。大姐对她的妹妹们说,她就是要早早出嫁,嫁得远远的,就是不给这个家当苦力。有人给她介绍了跛子,比大姐大十岁,吃商品粮,大姐一口就答应了。大姐并不是看中了跛子的商品粮,而是看中跛子家离烟村有三十多公里,又是外省。听说出嫁那天大姐被自行车驮走前给母亲深深一跪,说:“妈,就当没生我这个女儿,以后尽孝,就靠弟弟妹妹们了。”她没给父亲磕头。按照地方习俗,新婚三天要回门,大姐没有回娘家。嫁人前对她的妹妹们说,她再也不回来了。生下第一个孩子后她原谅了父亲,抱着孩子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听说跛子经常打大姐,她希望父亲能为她出头,但她父亲说这是她自找的。

王端午赶到华容县人民医院,没能见到他大姐最后一面。

他到医院时,大姐已因抢救无效而离世,他见到的是哭得伤心欲绝的一家人。

大姐喝下了整整一瓶甲胺磷。大姐已经去世,自杀的原因也就没人说得清。王端午的二姐、三姐认定是跛子的责任,大姐喝药前被跛子打了。跛子的家人说她要喝药未必是哪个强逼着她的,为了一点事就喝农药,他们家也是受害者。他们指责大姐人嫁过去了心却没有嫁过去。两家人在医院闹,这样的吵闹自然不会有什么结果。人死不能复生,再去争论谁对谁错似乎已经失去了意义。最后在如何安葬大姐上双方总算达成了共识,满足大姐的遗愿,送回烟村,和她的四妹紧挨着葬在一起。

母亲不许跛子踏足她的家,只让大姐的两个孩子披麻戴孝,将他们的母亲送上山入土为安。安葬完大姐,王端午站在两个姐姐的坟前,他想起年初的时候,大姐说她死后要和四妹埋在一起,想到大姐正月初二那天突然提出要来祭拜四妹。王端午相信,大姐在那时就想好了要自杀。

这是王端午的生命中,第三次面对亲人的离去。

安葬大姐之后,王端午的母亲突然说,她想将小儿子的骨殖也迁过去,和他的两个姐姐葬在一起。这是个奇怪的举动。在烟村,未成年人去世被称为化身子,化身子死后是不会得到祭奠的,埋的坟也不会培土,任由日晒雨淋慢慢变成平地,然后被人遗忘。现在,王端午的母亲提出,要将四岁夭亡的小儿子的骨殖迁移重新安葬的确有违风俗。不过王端午的父亲并没有表示反对,大女儿的死,让他多多少少有了一些反省,他也知道大女儿的死对妻子的打击很大,她现在提出这样的要求,一定是有她的想法。

母亲希望王端午和她一起做这件事。母亲认为,弟弟被桃木桩钉在地下不得超生,是为了王端午而付出的牺牲,现在王端午已经二十岁,是成年人了,他欠下的债,得由他来还。

王端午想对母亲说弟弟其实并没有死,死去的只是弟弟的肉体,弟弟的灵魂一直居住在他的脑子里。但他最终没有说,他怕自己的傻让母亲操心。埋葬弟弟的地方一直是王端午内心的禁地,他没有答应帮助母亲。童年时犯下的错,在他的心里积郁成巨大的阴影。他小心翼翼地回避着,现在,母亲要让他直面这一切,他并没有理解母亲的用意。母亲用幽怨的眼神剜了一眼儿子,她表示没有人帮她,那她就自己一个人做。母亲对王端午说这也是她的债,她大儿子不肯还,那就由她这做娘的来还。母亲说她的几个孩子里,最可怜的是小儿子,可怜他那么聪明,只活了四岁,死后还要被为娘的用桃木桩钉在地下,还钉了两次。

事实上,王端午的父母在埋葬小儿子的地方,只挖出了一点残余的头骨碎片。那深入泥土的桃木桩居然还没完全腐烂,桃木桩比人的骨殖更耐腐。

对于这些细节,王端午并不清楚,他借口还要回厂逃离了烟村。他的母亲将小儿子和两个女儿埋在了一起,做完这一切,她就病倒了。

一九九〇年岁末,王端午离开了纺织厂,工厂还欠他两月工资。

当年离开家时带去一个小木箱,箱子里有几本四姐留下的书。如今回到家乡,他多了一箱子书,但这些书他许久没有翻看了。读书会解散后,他也没有再读书。回到家,他将箱子塞进床底下,连同箱子里的书。

他像埋葬青春一样和阅读告别,和理想告别,和他的加缪与萨特告别。

母亲病倒后,王端午别无选择,他要担起家庭的担子。

整个一九九一和一九九二年,王端午将自己还原成地道的农民。家里的农活都是他做,母亲只在身体许可时照料菜园。母亲现在最担心王端午的婚事,她总说想抱孙子,她希望儿子争气,在她离开人世前让她抱到孙子。王端午听从父母的安排去相亲,媒人介绍的女子,无论是长相好看的,还是家境好的,他都看不上。

母亲问儿子:“我的祖宗,你到底要找个哪样的女子,难不成要找个仙女?”

他说:“儿子要求不高,要找个能说得来话的。”

他母亲说:“不是有好几个丫头子都能说会道吗?”

王端午说:“不是能说会道的,是能说得来话的。”

村里人都知道,王老倌家的醒宝儿子是个怪胎,他要找个能说得来话的女子,难不成调弦口镇几个村几万人口,找不到一个能和他说话的女子?莫不是他有什么毛病。后来人们慢慢就联想到了他童年的病,怕是有难言隐疾。王醒宝嘛,不仅仅是脑子有问题,怕是……哈哈哈。于是,也就没人给他说媒了。他母亲也听到了这样的说法,又不敢问儿子。

转眼到了一九九一年冬天,他母亲已经油尽灯枯,生命到了尽头。

母亲去世时,王端午和他的二姐、三姐,还有他父亲都守在身边。这时王端午的母亲已经瘦得不成人形,不过她在去世前两天就有预感,换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寿衣。弥留之际,她拉着二女儿和三女儿的手一言不发,深陷的眼窝里慢慢沁出两行浊泪。

王端午也去抓母亲的手,但母亲并没有做任何回应。

母亲留下遗言,死后要和她的儿女们埋在一起。她说做娘的生前没有保护好孩子,死后要去守护他们。二姐、三姐跪在母亲的床前哭,母亲突然抬起手,指着站在一边的王端午的父亲说:“你。不许。和我们,埋在一起。不许。”母亲说这句话时,脸上露出了怨恨的、到死也不原谅的神情。

安葬母亲那天,一早就要下雪的样子,天阴沉沉的。

尽管他母亲的遗言深深刺伤了他父亲,他父亲还是花了一笔钱,请斋公师傅做了三天三夜的斋。王端午作为孝子,守灵三天三夜没合眼。二姐、三姐伴着斋公师傅唱词的节奏哭灵。邻居家几个平时和王端午的母亲关系好的姐妹轮流在灵堂坐夜,抹着眼泪诉说着逝者生前的一些细碎往事。到第三天清晨,孝子亲人在斋公师傅的引领下,随着八大金刚抬着逝者的棺木上了山。亲戚们和帮忙下葬的邻居忙碌完一切后都走了。二姐、三姐、父亲也走了。按照烟村的风俗,棺木下坑,孝子贤孙们就要迅速离开。但王端午没有走,他看着八大金刚迅速地用大铁锹铲土覆盖棺木,垒起黄土坟堆,将纸人、纸马、纸屋堆在坟头,放一挂鞭炮,八大金刚也走了。

王端午独自站在空旷的坟地,他久久盯着这一排四个大大小小的土堆。这土堆里,是四个曾经鲜活的生命,是他至亲的人。一阵风卷过,他感觉到刺骨的寒意,不由得抱起了双臂。

他想,从此,他是没妈的人了。

王端午想起母亲的遗言,死后不许父亲和他们安葬在一起。他又想,不知道将来自己死后,母亲是否同意他和他们埋葬在一起。他盯着属于弟弟的那个小小的坟堆,他第一次如此平静地正视埋葬弟弟的地方,他的耳畔仿佛响起了六岁那年夏天,弟弟跟在他的身后叫他哥哥哥哥的样子。他突然怀疑,脑子里的弟弟不过是他的幻觉,也只可能是幻觉。

他意识到,母亲没有原谅他的父亲,也没有原谅他。

王端午的目光从眼前四个土堆上方缓缓地推过,荒凉的山坡上满是枯黄的杂草,低矮的落叶灌木点缀着绿得发黑的冬青、猫耳刺。一群寒鸦停在高大的苦楝子树上,似乎惊着了,突然振翅齐飞,聒噪着掠过收割后只余下枯黄稻茬的田野,很快消逝在灰蒙蒙的远方。阴冷的天空暮云低垂,雪从云层深处纷纷扬扬洒下,转眼工夫天地就白了。亲人们坟头的黄土越来越少。他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这大雪纷飞下冰冷的黄土堆,这片荒凉的山坡,在埋葬他的亲人之前,也曾埋葬过无数别人的亲人,那些埋葬了亲人的人,也曾像他一样站在寒风中失魂落魄、无限悲伤,但现在,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的一切印记都已不复存在,再也没有人为他们而悲伤。而这片土地,将来也是他的归宿。无论他走多远,无论他活成什么样的人,无论他是成功还是失败、是富贵还是贫穷,他终将归于这山头或者别处的某个山头,睡在这冰凉的泥土中。也许会有亲人祭奠他,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终有一天,他会被亲人遗忘。

但是现在,他决定远走高飞,在被埋在脚下的这片黄土之前。

远走。高飞。 tMV8Mlr1jBWaFCd6HuQd3U7XbslmUWTfVcMzcbuH5g2uaWJh+NVakOglHIfHYB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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