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公平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分别是早期的公平理论、中期的公平理论和后期的公平理论。这些理论的研究与实践对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早期的公平理论。
早期的公平理论主要立足于分配层面,以古典自由主义对公平理论的界定为标准,代表了资本主义社会对分配的公平理念,它以自由市场经济理论为依据。休谟、洛克是政治哲学领域的代表人物,斯密是经济学领域的代表人物,当代古典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政治哲学家诺齐克和经济学家哈耶克、弗里德曼等。早期的公平理论认为,每个人的自由与权利是不能被他人侵犯的,个人利益大于整个社会的利益,因为人是社会组成的基本单元,只有个人拥有至高无上的自由与权利才能保证社会出现公平。所以,只要在分配过程中充分尊重市场经济中的个人自由,保证人们的基本自由和权利不受侵犯,无论分配结果是什么,采用的分配方式都是公平的。国家的职责是保护市场自愿交换的公平和规范,避免在交换过程中出现欺诈和强迫行为。早期的公平理论认为,市场机制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根本保证,更加倾向于推崇自由的市场功能,从而否定了政府在促进社会分配公平中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古典自由主义者提出“机会公平”,反对通过社会再分配途径实现“结果公平”,因为运用政府权力建立的社会再分配制度本质上是将某个社会群体的意志或利益凌驾于整个自由市场经济之上,这样不仅不能实现公平,反而会威胁到自由制度本身。
(2)中期的公平理论。
中期的公平理论主要以福利经济学的功利公平观与收入分配公平观为代表。20世纪初,英国最早出现福利经济学的相关研究,随后传播到欧美等国家,经济史学家将福利经济学划分为新派与旧派。20世纪50年代,新的福利经济学形成。他们认为,当一国的经济福利总和增加时,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也会随之上升。如果资源得到最有效配置,整个经济就是最有效率的,从而能实现整个社会的福利最大化。事实上,新旧福利经济学都是根据边沁的思想提出的,都认为市场竞争是有效的,同时政府也应采取措施来矫正“市场失灵”,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因此,福利经济学的功利主义公平观也认为应以完全竞争市场配置社会资源,并使之优化达到社会总体福利最大化,同时把收入均等化作为社会福利最大化的重要途径。
收入分配公平观认为平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即每个人眼中的社会平等正义成为推动社会发展至关重要的基础。这个理论是由罗尔斯提出的,他认为不平等是由社会文化和个人天赋产生的,前者通过社会制度可以消除,而后者根本不可能解决。对于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这两者都应该被克服,因而他提出了平等自由原则。他强调,各种基本自由作为权利对每一个公民来说都应该是平等的。
(3)后期的公平理论。
后期的公平理论主要以社会主义的公平观为代表。社会主义公平观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观,它既不同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公平观,也有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观。社会主义公平观既具有市场经济公平观的一般特征(这是常见的特征,也是许多公平理论都具备的基本特征),又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因此,公平理论的竞争权利与机会均等都是评价公平与否的必要条件。同时,竞争过程中的各项规则与要求也应该是公平公正的,尤其是在个人利益分配方面,既要保证公平平等,又要根据每个人的贡献力度不一致而区别对待。社会主义公平观需要遵循几个原则,分别是共同富裕原则、按劳分配原则、防止两极分化原则、公平和效率辩证统一原则。
自20世纪30年代起,农业发展问题中财政相关政策的支持逐渐为各国所关注,根据学术界的一些研究成果可以看出,当时的学者也都在关注有利于农业的相关政策。美国在1933年制定并颁布了有关农业优化调整的相关法律,之后,一些专家和学者也从财政支出角度分析、探讨了积极有效的财政支农政策对促进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影响,如哈罗德和多马从储蓄与投资的角度研究投资对提升社会生产力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并通过乘数效应反映社会财富的增加,由此得出增加对农业资本的投入能够促进农业经济增长的结论。在支农政策实施效果的实证研究方面,国外一些学者通过建立计量经济学模型来论证财政在农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效应。关于社会收入分配等方面,一些专家学者如库兹涅茨(1955)、阿尔德曼(1978)、阿鲁瓦利亚(1976)和Meier等(1984)、Szeleny Ivan(1978)等,关注一国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各阶层劳动者收入差距变化等问题,其研究焦点侧重发展中国家各阶层劳动者收入差距变化等。结果显示,农民收入增长正处于不利地位。1954年刘易斯创建的二元经济模型,以及后来的劳动力城乡迁移模型(哈里斯-托达罗,1970),共同揭示了工业化过程中农业部门以及劳动者收入差距及其变化规律等。
早在20世纪中叶前,就有很多学者开始触及和探索有关“生计”问题的研究。到了20世纪60年代,环境保护的意识促使人类在进化发展的过程中考虑到生计的可持续性。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的报告在20世纪80年代首次提出“可持续生计”概念。国内已有大量文献延伸拓展了生计概念,并针对农户生计进行了定性和定量研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学者从不同视角阐释了生计资本与生计活动的关系(郝文渊等,2014;赵雪雁,2011;苏芳等,2009;王彦星等,2014),还有学者从生计多样化和生计资本的角度研究了土地利用(李翠珍等,2012;梁流涛等,2013),以及乡村生计的可持续性和失地农民利益补偿问题(赵雪雁等,2013;苏芳等,2013;李海燕等,2014;谢晋等,2016)。
(1)生计可持续性研究方法。
第一,社会排斥研究方法。“社会排斥”的概念可以追溯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法国,最早用于分析福利性社会政策,如图1-1所示。英国学者Townsen等首先将“社会剥夺”用于生计问题的研究。20世纪末,社会排斥分析框架初步形成,Amartya Sen从社会排斥与贫困之间的关系入手,将社会排斥分为建构性和工具性两种类别的排斥,进一步发展了社会排斥分析框架。社会排斥分析框架主要包括能力、社会排斥和后果,社会排斥框架强调生计、生存能力的改善,对研究特定群体的效果较为明显。
图1-1 社会排斥分析框架
第二,脆弱性分析研究方法。脆弱性分析框架偏重在自然、社会灾害情况下,农户个人和家庭抵御风险、自我恢复能力方面的研究。学者将脆弱性分析框架逐渐从二维分析结构拓展到三维分析结构,如表1-1所示。近些年,脆弱性分析框架的研究不断深入,研究集中在受灾程度、敏感性和恢复能力层面。在这些分析框架中,瑞典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和克拉克大学提出的脆弱性分析框架,对消除贫困、发展可持续生计的作用较为明显。
表1-1 脆弱性分析框架
第三,可持续生计研究方法。20世纪末,英国国际发展署(DFID)、国际发展援助组织和英国一些研究机构通过联合研究,针对农户生计的稳定性和脆弱性问题提出农户可持续生计途径概念。在众多生计分析框架中,DFID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使用最广泛,如图1-2所示。近几年来,国内许多学者也纷纷关注农户生计变迁以及可持续生计研究,并将农户生计研究与国内扶贫、生态恢复、乡村旅游和农村可持续发展等重大战略问题相结合,开展了一些尝试性的案例研究,研究方法也从定性分析转向定量研究。
图1-2 英国国际发展署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
(2)农牧民可持续生计的应用研究。
国内学术界将可持续生计分析应用于农村发展和农牧民的研究数量不断增加,大多以大型水库建设、区域生态恢复项目等的工程类农牧民为对象。工程类农牧民的相关研究表明,搬迁对于农牧民生计发展同样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但研究视角各有不同。关于农牧民非农生计的研究不多,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资源和环境变化、文化差异、心理冲击、安置模式等对农牧民后续生计可持续发展造成的影响上(史俊宏等,2012;李聪等,2014)。
生计策略的选择对于农牧民生计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在选择之前需要对农牧民的生计策略类型进行划分,然后分析影响农户生计策略选择的因素。然而,对于农牧民群体来说,无论从其资本禀赋等因素来看,还是从政府政策引导与扶持渠道来看,在农牧民搬迁后面临的都是生计方式的选择问题。
(1)生计的类型。
史俊宏(2015)在研究内蒙古7个牧区的农牧民时,提出了无任何工作、打工(有手艺、无手艺两种)、固定工作以及个体户(小本生意)5种农牧民生计策略类型;安祥生等(2014)则将生计策略分为自由打工、私营企业、自办企业、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5种类型;孙晓一等(2016)更是对生计策略进行了详细研究,将其划分为8种类型工作单位、21个职业类别。在研究过程中,农牧民的生计类型划分可以按照不同方法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主观经验判断法划分,以收入为标准确定(李聪等,2014);另一类是采用聚类方法进行划分(陈卓等,2014;Tesfaye et al.,2011;Soltani et al.,2012;王娟等,2012)。
(2)生计策略选择。
国内对生计策略选择的研究起步较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生计策略选择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朱建军等,2016;高功敬,2016;赵文娟等,2015;李丹等,2015;郝文渊等,2014;王娟等,2014);二是生计多样化方面的研究(杨世龙等,2016;伍艳,2015;王洒洒等,2014);三是从其他视角研究生计策略的选择,如生态补偿、生计风险与生计安全等视角(苏芳等,2013;许汉石等,2012;王成超等,2012)。
国内外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关于农牧民公平感知与生计的研究分别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对本研究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目前,国内外对农牧民生计策略的研究关注较多,但在国内关于公平感知与农牧民生计方面的研究较少,尚未形成系统的研究体系。总结已有文献,不足之处可概括为以下三点。
第一,农牧民生计选择理论分析框架缺乏,制约该研究领域的深入。对农牧民的生计研究虽然已成为当前国内外研究的热点,但是在研究当中却较少关注农牧民生计选择的内在机制。
第二,公平感知在农牧民可持续生计中的作用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然而还未形成对农牧民公平感知的测量统一标准。
第三,国外学者非常关注公平感知的结果研究,国内学者也逐渐关注公平感知对经济行为的影响,但关于公平感知对生计选择影响的研究仍较少。公平感知如何影响农牧民生计选择尚待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