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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青海农牧民公平感知的测量方法

3.2.1 青海农牧民公平感知的测量方法

基于心理学相关文献与理论基础,本书将青海农牧民的内在公平感知划分为四个维度,即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人际公平与信息公平,它们在结构上并非纵向嵌套关系而是横向加总关系。每个维度均从各个层面影响着青海农牧民公平感知行为,每个维度包括若干个子维度,每个子维度又进一步划分为具体可观测的测量指标,包含主观测量指标与客观测量指标,二者在逻辑关系上并非简单加总,而是相互依存;各个测量指标之间既存在并列的线性关系,也存在非线性关系。鉴于指标间的关系较为复杂,本研究采用非线性标准化方法,以此认同各个指标之间线性与非线性并存的关系,并运用技术手段在标准赋值区间内处理。通过以下模型对指标进行综合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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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INDEX i 为公平感知,各维度中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人际公平、信息公平等指标,以及子维度的相关指标; A ij ω ij 分别为任何一个指标及其对应的权重。任何一个指标是指各维度、子维度及测量指标。每一层级的指标均根据数学逻辑法则对应的函数 f x )逐层级合成,最终形成农牧民社会融入的综合指数得分。

3.2.1.1 确定权重指标

在多级指标综合评价过程中,可以选取多种方法确定指标权重。众所周知,主观赋权法与客观赋权法是目前学术界在确定权重时常用的两类方法。主观赋权法常见于定性研究中,通常是指专家根据经验给予主观判断赋值,如层次分析法、专家调查法等;而客观赋权法克服了主观因素的干扰,虽然在我国的应用较晚,但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可,如主成分分析方法、变异系数方法、离差均差方法等均属于客观的确定权重方法。本书选择了变异系数方法,具体的表达式如下:

img

式中, B i 为第 i 个指标的变异系数值; σ i 为第 i 个指标的标准差; 为第 i 个指标的均值; ω i 为各个指标的权重赋值。

3.2.1.2 逻辑法则的函数处理

在本研究设计的指标体系中,各个变量之间既存在并列关系也存在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需要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函数处理。

(1)同一层级的指标之间若为并列关系,则运用权重方法,通过加权方式区别不同变量对农牧民公平感知的差异化影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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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C 为一级指标; i 为二级指标; j 为三级指标。式(3-4)表示一级指标各维度因素下的二级指标 i 的综合得分,由 n 个逻辑上并列的三级指标组成,通过线性加权方式实现指标的综合合成。

(2)同一层级的指标之间若为依存关系,则运用几何平均法。如果某个变量的重要性较高,应对该指标在原逻辑的基础上进行二次、三次的几何平均,直到满足完整的逻辑关系为止,这样才能体现指标的非线性影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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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表示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 i 的综合得分,由 m 个相互依存的三级指标组成,采用几何平均方式综合二级指标的得分。

(3)同一层级的指标之间若既存在并列关系又存在依存的逻辑关系,则通过逻辑关系的重要程度按对应顺序综合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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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1~ m 个三级指标之间表示互为依存的关系;1~ n 个三级指标之间表示相互并列的关系,采用线性加权法;两种指标之间表示互为依存的关系,运用非线性法综合合成二级指标数值。

非线性标准化方法在结合经典权重方法和指标非线性操作的基础上,运用定量方法确定权重,以此避免传统主观赋值带来的偏差问题。非线性方法既能较为客观准确地测量,又具有较好的解释性,通常运用于变量之间存在复杂的影响关系情境下。另外,多重指标的综合也避免了指标数据增大,在标准的赋值区间内不断整合,最终得到较为标准统一的结论,具有完全可比较的特点。

3.2.2 青海农牧民公平感知的测量

由于子指标较多,考虑便于统计与篇幅问题,按照不同子维度进行测量。具体分析结果见表3-2。

表3-2 农牧民公平感知的测量

(1)分配层面的公平。

分配层面的公平程度较低,总体得分为2.96分。分配层面的公平感知分为就业公平、收入公平、消费公平与劳动保障公平四个子维度,其中收入公平与消费公平的融入程度得分较高,分别为3.20分和2.98分,劳动保障公平的融入程度得分最低,为2.75分。这可能是因为青海地区受到环境保护的制约,各类产业并不发达,使部分农牧民不得不选择新的生计方式。然而,若想从最初的农牧业转向其他产业,在当地并不理想的就业环境下,劳动保障就会相对较弱,劣势现象便显现出来了。

(2)程序层面的公平。

程序层面的公平程度相对较高,总体得分为3.15分。程序层面的公平感知分为制度方面和政策方面两个子维度,其中制度方面的公平程度得分最高,为3.26分;政策方面的公平程度得分相对较低,为2.98分。这可能是因为青海地区大多数农牧民是游牧民族,从21世纪初才开始实施各类农牧民政策。目前,青海农牧民陆续选择新型生计方式,他们比较满意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制度,但他们搬迁到城镇生活后,需要长时间去提高自身的教育与文化水平,才能更深入地了解各级政府的政策含义。因此,政策方面的公平得分并不高。

(3)人际层面的公平。

人际层面的公平程度也较低,总体得分为2.93分。人际层面的公平感知分为语言沟通、价值理念、身份认同三个子维度,各项子维度的公平得分存在较大差异。其中,身份认同的得分最高,为4.07分;价值理念的公平程度得分最低,为2.73分。值得注意的是,身份认同以自身身份定位与定居意愿评价指标为主,说明农牧民群体已经较关注自身身份问题。另外,语言沟通与价值理念得分较低可能存在两个方面原因:一方面,大多数青海农牧民是以藏族为主的少数民族,由于藏语还分为几种方言,如康巴方言、安多方言等,青海境内不同地域的藏族方言不同,农牧民搬迁后定居在城镇生活,不仅需要克服藏语和普通话问题,还会受不同藏语方言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藏族农牧民受宗教文化、民族信仰等影响,其饮食习惯、生活习惯等不同于城镇居民,这就使其在价值理念上的公平程度受到限制。

(4)信息层面的公平。

信息层面的公平程度也不高,总体得分为2.68分。信息层面的公平感知分为信息渠道、信息获取、信息有效性三个子维度。其中,信息有效性的公平程度得分最高,为3.00分,信息渠道、信息获取的公平程度得分分别是2.44分与2.62分,这与实际调研相符。调研中发现,很多农牧民对外界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性是比较满意的,但是由于主观与客观等因素,农牧民对信息渠道与获取方式并不是很满意,这也会影响农牧民对信息渠道与信息获取的公平感知。

(5)整体测量结果。

基于“农牧民公平感知测量指标体系”对青海农牧民公平感知进行实证测量,发现青海农牧民的公平感知度并不很理想。首先,信息层面的公平程度最低,这需要时间积累以提高农牧民整体文化素质,才能使农牧民对信息渠道与获取方式掌握得更加熟练;其次,分配层面与人际层面的公平程度都较低,分配层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就业公平与劳动保障公平方面,人际层面主要集中在语言沟通与价值理念方面;最后,程序层面的公平程度虽高于均值水平,相对较为理想,但还需在政策方面提升。

通过运用本研究提出的理论思路与测量方法对青海农牧民的公平感知进行测量,结果表明,虽然国家一直在关注农牧民及其生计等工作,位于生态脆弱和贫困现象凸显地区的青海农牧民是具有代表性的,但在主客观等多因素的影响下,其公平感知的整体状况并不佳,反映出我国整体上的农牧民公平感知水平有待提升。若将该测量方法应用于全国其他地区的农牧民内在感知研究,则有助于全面深入地评价与把握农牧民重要群体的公平感知状况。 zDvbdpV0TSVdgcFhGumGq870vHRz841qU7+f0vlOuLa2seoAZaZpKMLRd7TIm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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