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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平感知对农牧民增收效应的影响机理

公平理论中将公平感知视为个体的心理感受,直接影响个体的态度、意愿与行为。因此,农牧民的公平感知有可能会影响农牧民生计转型的态度、生计选择意愿与生计选择行为。本书从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人际公平、信息公平4个维度深度剖析了公平感知对农牧民生计转型、生计选择意愿、生计选择行为产生影响的内在作用机理,从而构建出本书的理论分析框架(图2-2)。

图2-2 公平感知对生计选择的影响机理

2.3.1 公平感知对农牧民生计转型的影响

基于公平理论的相关内容,公平感知实际上是一种内在的心理感受,生计转型的第一步同样属于内在感知范畴,因为只有产生生计转型的态度,才能产生生计选择意愿与生计选择行为。所以,本文从分配公平、程序公平、人际公平与信息公平4个维度,探究公平感知对生计转型的影响。

分配公平是公平感知的重要维度之一,体现了个体在面对外界分配过程中应该享有的平等权利,彰显了该个体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公平公正。分配公平感知实质上是人们对研究对象个体与其他群体是否被公平分配的主观感受。随着农牧民程序公平意识与理念的加强,他们在面对外界环境的政策或制度时,会认为自己与其他个体之间是平等的,在享受应有的公平待遇的同时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履行与其他个体一样的义务,实现农牧民自身与其他个体之间的程序公平。人际公平针对生活在一个区域内的个体,他们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会下意识地将自身与其他区域内的个体进行对比并产生公平与不公平心理,这体现了人际交往过程中的平等感。信息公平是个体在收集或获取各类信息过程中形成的关系网络信任感,在对信息的正确性、有效性等进行判断后,所产生的一种增强或减弱信任的公平感。以上不同层面的公平感知会直接影响个体决策的态度与行为,对于农牧民而言,传统的生计方式是以游牧生活为主的农牧业生产生活方式,而随着国家一系列政策与战略的实施,如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在青海生活的农牧民也面临生计转型的问题,这是生计选择的前提。从个体内在感知的视角来看,公平感知对个体心理产生的影响越大,其影响生计转型的可能性就越大。

2.3.2 公平感知对农牧民生计选择意愿的影响

农牧民的生计选择意愿是其移至新居住环境后,为了适应新的生产生活,主观上对生计选择的意向与态度。农牧民的生计策略一般可以划分为纯农业型生计、兼业型生计与非农业型生计,本书将农牧民户选择生计的类型也划分为纯农牧型生计、兼业型生计与非农牧型生计,因此选择意愿也可以分为纯农牧型意愿、兼业型意愿与非农牧型意愿。公平感知是农牧民与当地城镇其他居民的异质性逐渐淡化,能够平等、全面地参与分配、程序、人际与信息等方面生活,最终与当地居民公正、平等地享受待遇的过程。该过程最初面临的生计选择即生计的选择意愿,其实质是对生计选择价值的判断,主要来源于农牧民对生计资本与公平感知的综合评估。

一方面,农牧民的公平感知充分体现了其面临不同的生产生活等方面时的多重变化,成为影响农牧民选择生计意愿的首要因素。钱文荣等(2013)在对长江三角洲16个城市的农民工进行调研时发现,农民工的公平感知对其留城意愿具有积极的影响,即提高农民工的公平感知程度能显著提升其留在城市的意愿。王玥等(2013)将公平感知划分为3个维度,即意图、过程和结果公平感知,能够显著影响被征收人的征收意愿。崔冀娜等(2018)在研究青海农牧民时发现,公平感知是增强青海农牧民生计转型意愿的重要因素。由此可见,公平因素在个体产生意愿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另一方面,农牧民的公平感知是其生计资本合理配置的体现,也成为选择生计意愿的综合影响因素。农牧民的生计资本积累得越多,其面对从事非农活动的生计机会越充足,这样更容易实现生计的多样化(安士伟等,2018)。生计资本是农牧民在生存发展过程中的物质基础与保障,能够提升农牧民在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中面临各类风险的能力,这直接决定了农牧民是否可以顺利实现生计的可持续性和对新生产生活方式的认知与态度,从而影响农牧民的生计选择意愿。因此,农牧民的公平感知能够体现出其各类资本的有效配置,帮助农牧民提升获得新生计方式的信心与能力,从而促进农牧民选择生计的意愿。

2.3.3 公平感知对农牧民生计选择行为的影响

农牧民对生计的选择行为是指其在现有的生活环境下,通过降低生计风险、提高生计能力等方式实现生计的可持续性,进而选择具体的生计方式的行为。根据上述生计选择意愿的相关阐述,本书将生计的选择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即纯农牧型生计行为、兼业型生计行为和非农牧型生计行为。每种生计行为都是在特定的资本拥有量与公平感状态下产生的,农牧民生计资本的差异性决定了其感知外界公平平等的状态具有差异性,同时影响其选择生计的行为。根据理性行为理论,个体在产生行为意向后会出现具体行为,农牧民在形成生计选择意愿后,同样会产生不同的生计选择行为。国内研究发现,农民工的公平感知与其经济行为有直接关系。因此,公平感知通过不同维度对各类行为的影响途径,加强农牧民对生计的选择行为。

关于公平感知对各类行为影响的研究已逐渐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张永军(2014)在研究反生产行为过程中发现,公平感知对员工行为具有显著的影响效应,其影响最大的是互动公平感,影响最小的是程序公平感。周浩等(2016)基于341对员工与同事配对的样本,通过多对象视角研究了整体公平感知与个体偏离行为,发现公平感知在个体偏离行为中起着关键作用。牛静坤等(2016)在研究农民工的集群行为时发现,作为城市中的社会底层,农民工群体感受到的不公平感会引发集群行为,同时农民工的平等意识对其集群行为具有积极的正向影响,且在公平感与集群行为的影响过程中起到了显著的调节作用。杨奎臣等(2018)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3年度的调研数据,探讨了社会公平感与主观幸福感对个体的亲环境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社会公平感对亲环境行为起到了直接的影响,尤其是对公域亲环境行为的正向影响非常显著。由此可见,现有研究成果已为公平感知增强农牧民生计选择行为做了良好的铺垫。

2.3.4 公平感知对农牧民增收效果的影响

农牧民对生计的选择效果是指农牧民选择不同生计行为后,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能够对其家庭产生的直接效应或间接效应。根据DFID提出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可知,生计策略的效果往往通过增加收入、实现就业、提高生活水平、降低脆弱性及稳定利用自然资源等方式体现;还有学者将生计输出与持续生计作为生计策略的结果显现出来(李丹等,2015)。纵观已有研究可知,收入作为衡量贫困最直接的指标被广泛使用,因此本书将生计选择效果界定为农牧民的家庭收入。公平感知的结果研究越来越成为国外学术界关心的重要问题,国内学术界也越发关注农民工公平感知与个体福利之间的关系(韦志林等,2016),除了将个体态度与经济行为作为结果考量的因素之外,还将个体福利和家庭收入等作为重要的指标。公平感知通过提升农牧民家庭收入的方式,有效改善农牧民生计的选择效果。

一方面,学者对生计效果的研究虽有不同侧重点,但大多聚焦于增收与减贫的视角。吴乐等(2018)基于贵州3个贫困县农户的调查发现,在设计生态补偿机制过程中,只有更多地关注农户的生计问题,才能实现贫困地区减贫与环境改善双赢。由此可见,农户生计的选择直接关乎贫困问题。司瑞石等(2019)通过研究畜禽禁养政策对养殖户替代生计策略与养殖户收入的影响,发现畜禽禁养政策不仅提高了替代生计策略的选择概率,而且将禁养区和非禁养区之间养殖户的家庭总收入与人均收入差距拉大。胡晗等(2018)认为,产业扶贫政策在影响贫困户生计策略的同时,显著增加了贫困户的农业种植收入、畜禽养殖收入和家庭总收入。由此可见,贫困户在扶贫政策的支持下,生计转变的结果体现在能有效帮助贫困户增收,且取得脱贫方面良好的效果。

另一方面,关于农民工群体心理状态的研究逐步成为研究收入增加的主流。孙计领(2016)通过CGSS2010的调研与收集的数据,研究主观的分配公平感对幸福感的影响,发现分配公平感能够正向显著地影响幸福感,且在收入差距与幸福感之间,公平感具有调节效应和中介效应。毕文芬等(2017)将社会公平感分为权利公平感与分配公平感,通过实证研究探讨了公平感与个体收入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根据三江源实地调研数据,农牧民的家庭收入是表征农牧民生计效果的合适指标。 9V+i8az4yUPjtpII1/zvKx69NFl3k3Qd5Nf8ftNfRIKmObWboulfBa8+LS+J/N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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