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面临复杂多变的经济局面,加强宏观政策协调成为国内外学者与政策制定者的共识。中国对于宏观政策协调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构建“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环保、区域等政策紧密配合,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鉴于此,本部分主要就2021年中国宏观政策的协调性进行评价。
2021年中国既面临一定的经济下行压力与经济发展的新挑战,又面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硬性要求,宏观政策需要“处理好恢复经济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在这一局面下,应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偏宽松的货币政策+偏紧的宏观审慎政策”的政策组合。一方面,“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偏宽松的货币政策”能够更好地实现经济稳定目标,推动经济增速尽快向长期合理的潜在增速靠拢。尤其是在当前中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空间都受到一定掣肘的情况下,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更应该加强协调,均增加一定力度以形成合力,在避免各自政策空间被大幅压缩的前提下稳定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偏紧的宏观审慎政策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偏宽松的货币政策”相互协调,能够更好地实现金融稳定目标,抑制金融风险的加剧。比如,偏紧的宏观审慎政策与稳健偏宽松的货币政策相协调,可以防止在货币政策增加力度时,较多资金“脱实向虚”催生资产泡沫的情况,从而更好地维护金融稳定与防范风险。
在实践中,2021年各类政策之间协调得较好,但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主要是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力度应进一步加大,从而更好地在稳定经济方面形成合力。就货币政策而言,2021年以来货币政策力度指数显著下降,不仅显著低于2020年的水平,而且低于疫情之前2016-2019年的平均水平。就财政政策而言,2021年的财政政策力度指数为50.6,同样显著低于2016-2019年的同期均值(51.8)。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力度偏小,在稳定经济方面形成的合力不足,导致2021年尤其是下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增加,全年的产出缺口为-0.2%。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加也会通过影响微观主体偿债能力与加大资产价格波动等渠道来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进而加剧系统性金融风险。
无论是从当前主流宏观政策理论还是从各国的宏观政策实践来看,宏观政策往往局限于短期内对总需求进行逆周期调节的稳定政策,但实际上,宏观政策还包括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增长政策与调节经济结构的结构政策。以新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主流宏观政策理论在短期与长期二分法研究范式的禁锢之下,忽视了增长政策与结构政策在保持经济稳定运行方面的重要作用。宏观政策局限于稳定政策的弊端也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凸显,危机之后主要经济体普遍面临短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长期潜在增速下滑与虚拟经济过度膨胀等结构性问题加剧的复杂局面,仅依靠稳定政策难以应对。宏观政策“三策合一”新理论框架将稳定政策、增长政策与结构政策三大类宏观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能够更好地促进一国或地区经济的平稳发展。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时,更加需要宏观政策“三策合一”。具体而言,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稳定政策的核心任务是扩大总需求,通过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有效协调,应对需求收缩的压力。结构政策的核心任务是应对供给冲击所带来的结构性压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增长政策的核心任务是提升长期经济增长动力,增强公众信心,以应对预期转弱的压力。秉持宏观政策“三策合一”新调控思路,促使稳定政策、结构政策与增长政策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应对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三重压力”。
202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针对中国经济面临的“三重压力”,提出了宏观政策、微观政策、结构政策、科技政策、改革开放政策、区域政策与社会政策的“七大政策”组合。与以往通常采用的“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框架”表述相比,会议将结构政策、科技政策、改革开放政策、区域政策纳入了宏观经济治理框架之中。从宏观经济理论范畴来看,会议提及的宏观政策属于狭义的宏观政策,即稳定政策;新提及的结构政策与理论层面的结构政策是一致的;微观政策、科技政策、改革开放政策和区域政策等均属于理论层面的增长政策。由此可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七大政策”组合与宏观政策“三策合一”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在“七大政策”组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宏观政策“三策合一”,有助于中国经济更好地应对“三重压力”,使中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