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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发展框架

我国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围绕国际经济贸易合作提出了比较全面的行动倡议,其中关于国际经济贸易互动、便利化发展、推动全球经济稳定增长等诸多前瞻性理念,都包含了关于商业贸易和互联互通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带一路”倡议围绕商业贸易合作和互联互通体系建设提出了相对明确的建设倡议和具体行动思路。

一、“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架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共建“一带一路”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实现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

共建“一带一路”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的互联互通项目将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与耦合,挖掘区域内市场的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增进沿线各国人民的人文交流与文明互鉴,让各国人民相逢相知、互信互敬,共享和谐、安宁、富裕的生活。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波罗的海);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的渠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是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从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到南太平洋。

根据“一带一路”走向,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中巴、孟中印缅两个经济走廊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关联紧密,要进一步推动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二、商贸物流合作重点

(一)设施联通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次区域以及亚欧非之间的基础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

抓住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工程,优先打通缺失路段,畅通瓶颈路段,配套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升道路通达水平。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促进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实现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陆水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化合作。拓展建立民航全面合作的平台和机制,加快提升航空基础设施水平。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共同维护输油、输气管道等运输通道安全,推进跨境电力与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

共同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网络建设,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畅通信息丝绸之路。加快推进双边跨境光缆等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项目,完善空中(卫星)信息通道,扩大信息交流与合作。

(二)贸易畅通

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宜着力研究解决投资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构建区域内和各国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激发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做好合作“蛋糕”。

沿线国家宜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双(多)边合作,推动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生效和实施。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加快边境口岸“单一窗口”建设,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加强供应链安全与便利化合作,推进跨境监管程序协调,推动检验检疫证书国际互联网核查,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降低非关税壁垒,共同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透明度,提高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挖掘贸易新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创新贸易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的商业业态。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巩固和扩大传统贸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把投资和贸易有机结合起来,以投资带动贸易发展。

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壁垒。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磋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拓展相互投资领域,开展农林牧渔业、农机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大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

推动新兴产业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

优化产业链分工布局,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关联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建立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提升区域产业配套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扩大服务业相互开放,推动区域服务业加快发展。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鼓励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

中国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鼓励本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促进企业按属地化原则经营管理,积极帮助当地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

三、合作机制

积极利用现有双(多)边合作机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区域合作蓬勃发展。加强双边合作,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沟通磋商,推动双边关系全面发展。推动签署合作备忘录或合作规划,建设一批双边合作示范。建立完善双边联合工作机制,研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方案、行动路线图。充分发挥现有联委会、混委会、协委会、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双边机制作用,协调推动合作项目实施。

强化多边合作机制作用,发挥上海合作组织(SCO)、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APEC)、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ACD)、亚信会议(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合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作用,相关国家加强沟通,让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继续发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区域、次区域相关国际论坛、展会以及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以及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前海合作论坛等平台的建设性作用。支持沿线国家地方、民间挖掘“一带一路”历史文化遗产,联合举办专项投资、贸易、文化交流活动,办好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和图书展。倡议建立“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

四、我国各地方开放布局

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我国将充分发挥国内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中西互动合作,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一)西北、东北地区

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物流和文化科教中心,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挥陕西、甘肃综合经济文化和宁夏、青海民族人文优势,打造西安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快兰州、西宁开发开放,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发挥内蒙古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完善黑龙江对俄铁路通道和区域铁路网,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与俄远东地区陆海联运合作,推进构建北京—莫斯科欧亚高速运输走廊,建设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

(二)西南地区

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发挥云南区位优势,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建设,打造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推进西藏与尼泊尔等国家边境贸易和旅游文化合作。

(三)沿海和港澳台地区

利用长三角、珠三角、海峡西岸、环渤海等经济区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加快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和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大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上海、天津、宁波—舟山、广州、深圳、湛江、汕头、青岛、烟台、大连、福州、厦门、泉州、海口、三亚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设,强化上海、广州等国际枢纽机场功能。以扩大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发挥海外侨胞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特优势作用,积极参与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为台湾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做出妥善安排。

(四)内陆地区

利用内陆纵深广阔、人力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较好优势,依托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城市群、哈长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推动区域互动合作和产业集聚发展,打造重庆西部开发开放重要支撑和成都、郑州、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等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加快推动长江中上游地区和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的合作。建立中欧通道铁路运输、口岸通关协调机制,打造“中欧班列”品牌,建设沟通境内外、连接东中西的运输通道。支持郑州、西安等内陆城市建设航空港、国际陆港,加强内陆口岸与沿海、沿边口岸通关合作,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 I9K5H1ZaxVqTeHaIrYiEAQesG+cy+2+fw2z6sducX3ajhHfayBi83qqTiiNxNpGZ



第三节
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建设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致力于亚欧非大陆及附近海洋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各国互联互通伙伴关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的互联互通网络”。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物流通道国内段布局

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段的空间布局主要是北、中、南三条大通道,分别从我国东部经济最发达的三大经济圈出发,依托国内交通干线,自东向西贯穿沿线重要节点城市,经新疆通向中亚、西亚、南亚和俄罗斯等地(见图3-1)。

图3-1 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通道布局

北通道:起于“环渤海经济圈”,自京津唐地区经山西大同、内蒙古呼和浩特和额济纳,从伊吾进入新疆,经准东、富蕴、阿勒泰至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国。

中通道:起于“长三角经济圈”,自上海沿第二座欧亚大陆桥横穿我国中原地区及西北诸省,由哈密进入新疆,经乌鲁木齐、奎屯、精河,分别从阿拉山口和霍尔果斯出境直通中亚到欧洲。

南通道:起于“珠三角经济圈”,自广州经长沙、重庆、成都、格尔木,由若羌进入新疆,经和田、喀什,南下印度洋沿岸的瓜达尔港,是一条极具战略意义的新通道。

二、国家领导重要倡导

2017年5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时提出:“设施联通是合作发展的基础。我们要着力推动陆上、海上、天上、网上四位一体的联通,聚焦关键通道、关键城市、关键项目,联结陆上公路、铁路道路网络和海上港口网络。我们已经确立‘一带一路’建设六大经济走廊框架,要扎扎实实向前推进。要抓住新一轮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技术变革趋势,建设全球能源互联网,实现绿色低碳发展。要完善跨区域物流网建设。我们也要促进政策、规则、标准三位一体的联通,为互联互通提供机制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要继续把互联互通作为重点,以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为引领,推进公路、铁路、港口、航空、油气管道、电力、通信网络等领域合作,打造基础设施联通网络。我们决定继续积极推进经济走廊建设,办好经贸、产业合作园区,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2019年4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关键是互联互通。我们应该构建全球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实现共同发展繁荣。只要大家齐心协力、守望相助,即使相隔万水千山,也一定能够走出一条互利共赢的康庄大道。基础设施是互联互通的基石,也是许多国家发展面临的“瓶颈”。建设高质量、可持续、抗风险、价格合理、包容可及的基础设施,有利于各国充分发挥资源禀赋,更好融入全球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实现联动发展。中国将同各方继续努力,构建以新亚欧大陆桥等经济走廊为引领,以中欧班列、陆海新通道等大通道和信息高速公路为骨架,以铁路、港口、管网等为依托的互联互通网络。我们将继续发挥共建“一带一路”专项贷款、丝路基金、各类专项投资基金的作用,发展丝路主题债券,支持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有效运作。我们欢迎多边和各国金融机构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鼓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通过多方参与实现共同受益的目标。

2021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指出,“要深化互联互通,完善陆、海、天、网‘四位一体’互联互通布局,深化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推进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提升规则标准等‘软联通’水平,为促进全球互联互通做增量”

国家主要领导的上述倡导,在一定层面上体现了“一带一路”商贸物流的发展目标和期望。从倡导中可以看出,“一带一路”商贸物流合作不仅体现在陆、海、空等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建设上,还体现在能源通道、通信通道、国际准则软联通等多元化层面。这些通道基础设施和制度合作机制的建设为具体的商业贸易交流活动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和牵引作用。

三、国家相关规划具体建设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落实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部门负责设定“一带一路”具体建设目标。其中,交通基础设施合作是“一带一路”商贸物流合作的关键领域,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是落实“一带一路”商贸物流发展倡议的关键部门系统。国家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下,出台了一系列落实落地工作思路和规划方案,具体反映了“一带一路”商贸物流的发展要求和建设目标。

2017年2月,国务院颁发了《“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打造“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开放通道,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运输走廊。以新疆为核心区,发挥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的区位优势,连接陆桥和西北北部运输通道,逐步构建经中亚、西亚分别至欧洲、北非的西北国际运输走廊。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旅客联程运输便捷顺畅,货物多式联运高效经济。构建互联互通、面向全球的交通网络。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为主体,推进与周边国家铁路、公路、航道、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高海运、民航的全球连接度,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航运中心,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拓展国际航运物流,发展铁路国际班列,推进跨境道路运输便利化,大力发展航空物流枢纽,构建国际寄递物流供应链体系,打造陆海新通道。维护国际海运重要通道安全与畅通。

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国际互联互通,深化交通运输开放合作,提高全球运输网络和物流供应链体系安全性、开放性、可靠性。”“围绕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着力形成功能完备、立体互联、陆海空统筹的运输网络。发展多元化国际运输通道,重点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中尼印和孟中印缅等7条陆路国际运输通道。发展以中欧班列为重点的国际货运班列,促进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强化国际航运中心辐射能力,完善经日韩跨太平洋至美洲,经东南亚至大洋洲,经东南亚、南亚跨印度洋至欧洲和非洲,跨北冰洋的冰上丝绸之路4条海上国际运输通道,保障原油、铁矿石、粮食、液化天然气等国家重点物资国际运输,拓展国际海运物流网络,加快发展邮轮经济。依托国际航空枢纽,构建四通八达、覆盖全球的空中客货运输网络。建设覆盖五洲、连通全球、互利共赢、协同高效的国际干线邮路网。”

国家重大交通规划设定了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运输走廊建设目标,并布局了围绕各大陆上经济走廊的陆路国际运输通道,包括铁路通道、航空通道的建设布局目标。这些运输走廊和通道布局要为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等重点物资国际运输发挥重要保障作用。围绕各大经济走廊的通道建设是“一带一路”商贸物流发展的重要阶段性建设目标,要形成相应的陆、海、空、管道等通道结构,着力推动经济走廊的实质性建设和发展。

四、部分专项规划建设目标

(一)中欧国际班列规划

中欧班列(China Railway express,CR express)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按照固定车次、线路、班期和全程运行时刻开行,运行于中国与欧洲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集装箱等铁路国际联运列车,是深化我国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抓手。目前,依托西伯利亚大陆桥和新亚欧大陆桥,已初步形成西、中、东3条中欧班列运输通道。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推进,我国与欧洲及沿线国家的经贸往来发展迅速,物流需求旺盛,贸易通道和贸易方式不断丰富和完善,为中欧班列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对中欧班列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欧班列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指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运量稳定、便捷高效、安全畅通的中欧班列综合服务体系。中欧铁路运输通道基本完善,中欧班列枢纽节点基本建成,货运集聚效应初显;中欧班列年开行5000列左右,回程班列运量明显提高,国际邮件业务常态化开展;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绿色环保的全程物流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单一窗口”模式基本实现全线覆盖。中欧班列通道不仅连通欧洲及沿线国家,也连通东亚、东南亚及其他地区;不仅是铁路通道,也是多式联运走廊。

中欧铁路运输通道分为西通道、中通道、东通道,中欧铁路通道规划图见图3-2。按照铁路“干支结合、枢纽集散”的班列组织方式,在内陆主要货源地、主要铁路枢纽、沿海重要港口、沿边陆路口岸等地规划设立一批中欧班列枢纽节点,依据境外货源集散点及铁路枢纽情况,合理设置中欧班列境外节点,中欧班列枢纽节点规划图见图3-3。中欧班列运行线分为中欧班列直达线和中欧班列中转线。中欧班列直达线是指内陆主要货源地节点、沿海重要港口节点与国外城市之间开行的点对点班列线;中欧班列中转线是指经主要铁路枢纽节点集结本地区及其他城市零散货源开行的班列线。《中欧班列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提出,要重点完善境内通道网络,畅通瓶颈路段,提升三大通道境内段路网运能,加快库尔勒—格尔木、兰渝等铁路建设,推进集宁—二连浩特等铁路扩能改造。根据需要和进展情况,适时开展阿克苏—喀什段扩能、和田—若羌—罗布泊、喀什—红其拉甫等铁路项目前期研究。

图3-2 中欧铁路通道规划图

图3-3 中欧班列枢纽节点规划图

(二)西部大开发规划

《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现有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引领,以重要交通走廊和中心城市为依托,着力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调协同发展的增长极,构建以陆桥通道西段、京藏通道西段、长江—川藏通道西段、沪昆通道西段、珠江—西江通道西段为五条横轴,以包昆通道、呼(和浩特)南(宁)通道为两条纵轴,以沿边重点地区为一环的“五横两纵一环”西部开发总体空间格局(见图3-4)。

图3-4 “十三五”西部大开发空间格局

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西部各省(区、市)比较优势,围绕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加快推进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走廊境内段建设,提升对西部地区开发开放的支撑能力。

加快构建联通内外、安全高效的跨境基础设施网络,稳步拓展内陆无水港体系。提升重点省会城市国际化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打造西部地区对外开放重要门户和枢纽。完善多层次对外交流合作平台体系,夯实“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民心相通、共同发展的民意基础。

(三)中巴经济走廊建设目标

中巴经济走廊(CPEC)是李克强总理于2013年5月访问巴基斯坦时提出的。初衷是加强中巴之间交通、能源、海洋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两国互联互通,促进两国共同发展。中巴经济走廊起点在喀什,终点在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全长3000公里,北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南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贯通南北丝路的关键枢纽,是一条包括公路、铁路、油气和光缆通道在内的贸易走廊,也是“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巴经济走廊示意图见图3-5。

图3-5 中巴经济走廊示意图

1.它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的“试点区”

中国政府正式提出将中巴经济走廊纳入“一带一路”倡议,最先启动了瓜达尔港建设项目。可以说,中巴经济走廊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里程碑项目。

2.它是“一带一路”倡议成效的“示范区”

基于巴中之间睦邻友好关系的典范,中巴经济走廊涉及港口建设、能源管道、交通基础建设、产业合作等重点领域,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中巴经济走廊会对“一带一路”大区域产生重大影响。

3.它是“一带一路”倡议实践的“创新区”

中巴经济走廊正是打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两个战略的连接区、交会区、受益区,正在成为中巴深层经贸合作的新平台,中巴经济走廊项目具有一定的开创性。

总体上讲,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体系的建设目标是全面实现我国与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有效互联互通,增强国家和地区间的经济贸易联系,加大市场开放力度,相互创造更多的投资开发机会,发展互补性的进出口贸易,增强能源、稀缺资源等领域的有效贸易合作,构建便利化的国际物流运行模式,建立高效的工作联系机制和协商制度,全面实现基于国际规则的贸易、物流制度合作,加强相互市场主体间的紧密市场联系等,最终有效构建支撑经济带常态化运行的要素体系,促进沿线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为人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更多积极力量。

经济带建设作为一个经济地理学的范畴,需要依托相对稳定的基础设施体系、枢纽城市和贸易物流节点体系等,通过贸易、物流通道的有效运行保障国际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新兴国际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要有效构建和完善相对稳定的物流基础设施体系,开辟综合性物流运输线路,打造经济带沿线的枢纽区域和节点区域,为国际物流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链接提供高效的流通体系服务。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在中西贸易交流中以及综合物流枢纽体系的建设中发挥重要的枢纽地带作用。新疆既是我国向西进出口的前沿阵地,又是开辟中欧陆上贸易通道的核心起点。新疆综合物流枢纽体系的建设以及国际化物流服务能力的形成对整个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的有效运行发挥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新疆的区域物流体系建设要全面分析和梳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自身的区域物流功能,构建高层次、国际化的物流服务体系,为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体系建设目标做出积极的区域贡献。 I9K5H1ZaxVqTeHaIrYiEAQesG+cy+2+fw2z6sducX3ajhHfayBi83qqTiiNxNp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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