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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挝金融机构

(一)发展历程

1.殖民地期间,金融机构垄断(19世纪末至1950年)

19世纪末,老挝沦为法国的殖民地,国内所有的信用、货币及金融类机构均服务于法国政府,没有能力独立承担金融方面的活动,金融市场被法国垄断。

2.20世纪中叶,金融机构的萌芽(1952—1972年)

老挝所有银行都是私人银行,如老挝首都银行、万象银行与旺加勒银行。直到1958年,老挝才独立发行货币基普,成立,作为政府管理货币、信用以及外汇的职能部门。1960—1972年(美国侵略时期),老挝金融机构发展停滞。

3.老挝银行的最初改革(1972—1982年)

1975年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正式成立,原来被法国控制的全部金融系统由老挝新政府正式接管,各大金融机构实施国有化政策,全国零乱的银行业逐步被整合为统一的银行系统。1975年,老挝建立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实行“一级银行系统”,即“老挝国家银行”,此时从中央到地方都是由国家银行执行全部银行职能。

1982年,老挝人民革命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规定了银行的业务领域范围,银行开始为增加政府建设基金发行国债,银行同时也增加了内部设备和技术推动经济发展,也实现使用信用结算新业务。金融机构的发展,不仅增加了本国货币发行量,也开始转变老挝过去极度依赖他国货币以满足国内流动性的不利局面,但是老挝银行也同样面临着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流通较差等棘手问题。

4.改革开放以来老挝银行改革情况(1987年至今)

(1)银行两极化阶段

1987年8月,老挝正式落实经济体制改革计划,其中有关银行制度问题的修改是重要内容之一,主要修改内容为:“国家银行从事发行与管理货币、信用。从省、市级剥离的银行分离出的信用交易由国有商业银行承担,解除县级的银行。”1988年,外贸银行、新曙光银行、塞塔提腊银行合并。此时,商业银行承担外汇结算、信贷等职能,而国家银行承担更为重要的职能。

(2)中央银行法治化建设阶段

1990年《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银行法》正式颁布,该法律条例为老挝银行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向着市场化、体制化发展路径前进。1995年,颁布了修改后的《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银行法》,提出银行业务多元化的要求。

(二)总体概览

1.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

截至2019年末,老挝共有44家商业银行,其中,国有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1家、合资银行3家、私人银行7家、外国银行附属分支行9家、外国银行驻老挝分行21家。

2.银行业资产状况

2018年,老挝商业银行持有外国资产为96971亿基普,外国债务-257987.5亿基普,净储备为202152.9亿基普(包括储备265683亿基普与货币当局贷款-63530.1亿基普),政府贷款净额61817亿基普,国内净资产633775.1亿基普,存款736728.6亿基普,其他项目净额-56751.2亿基普。如表1-11所示,截至2019年4月,老挝商业银行资产规模最大的是国有商业银行,达60257.99百万基普,其次是外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资产规模最低的为合资商业银行。

表1-11 老挝各类银行资产情况 单位:百万基普

资料来源:老挝央行,http://www.bol.gov.la/en/annualreports?&start=0。

3.银行业综合体系

老挝中央银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

经老挝中央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共有44家,分别是:

国有商业银行:老挝人民外贸银行、老挝发展银行、农业促进银行。

专属类银行:政策银行。

合资银行:老越银行、老法银行、老中银行。

私人银行:联合发展银行、鹏沙旺银行、ST银行、印支银行、老挝波永银行、老挝建设银行、日本株式会社银行。

外国银行附属分支银行:澳新银行、爱喜利达银行、国际贸易银行老挝支行、马来西亚拉昔胡申银行、华泰农民银行、西贡银行、越南工商银行、加拿大银行、西贡—河内银行。

外国银行驻老挝分行:泰国曼谷银行万象支行、泰国泰京银行万象支行、泰国艾尤迪(大城银行)万象支行、泰国军人银行万象支行、泰国暹罗商业银行万象支行、马来西亚大众银行万象支行、马来西亚大众银行万象西开区支行、马来西亚大众银行沙湾拿吉支行、泰国艾尤迪银行(大城银行)沙湾拿吉支行、越南军事商业股份银行老挝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象支行、马来西亚大众银行巴色支行、马来西亚老挝支行、泰国联昌银行万象支行、泰国国泰世华商业银行万象支行、中国银行万象支行、越南第一银行商业银行万象支行、曼谷银行巴色支行、马来亚银行琅勃拉邦支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老挝支行、中国台湾合作银行万象支行。

当前,我国在老挝共设有4家银行,包括3个分行(中国银行万象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象支行以及中国台湾合作银行万象支行),1个合资银行(老中银行)。

(三)案例介绍:老中银行

2014年1月22日,由云南省本土城市银行富滇银行与老挝外贸大众银行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银行——老中银行,于老挝万象正式营业。老中银行初始注册资本为3000亿基普(约合3750万美元),中方股份占比51%,老方股份占比49%。近年来,中老双方在包括金融在内各领域合作的飞速发展为中老合资银行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老挝境内中国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呈现快速攀升态势,其中云南约占2/3。

未来老中银行将以“合作共赢、追求卓越”为企业行为准则,以促进老挝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坚持守法经营,规范发展,依托老、中两国日益紧密的经贸合作,打造具有合资银行特色、体现高效服务水平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为股东和员工谋求利益。 RHg/p1enPHEcYIhs/uw2MFexqd1Y6UVTpRZNWwRAx9L4bIygNmxrfwopdZgOZZ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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