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尽管中央银行也被称作银行,但它们并非商业银行意义上的“银行”,而是政府的一个机构。对中央银行职能最常见、最传统的归纳是三大职能,即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
中央银行作为“发行的银行”,就是国家赋予中央银行集中与独占货币发行的特权,是国家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这是中央银行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志,是发挥其全部职能的基础。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其职能包括: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和管理;为政府管理国库,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中央银行甚至还向财政部放款,是政府的“钱袋子”,与政府有着紧密的关系。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的业务对象是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特定的政府部门,它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它集中存款准备金,充当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为商业银行提供各种服务,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清算,有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定的责任。
可是,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促进中央银行独立的浪潮。一些发达国家开始改革相关法律和制度安排,以增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随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向国际经济组织借贷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按照贷款条件,进行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改革。在东南亚,菲律宾便是一个典型案例。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东南亚积极推动中央银行独立性改革。这除了因其沦为金融危机的重灾国被迫向IMF贷款,接受由IMF牵头向七国集团和亚洲其他国家筹措的援助资金所附加的各种苛刻贷款条件,兑现进行中央银行独立性改革的承诺外,还有其更为深刻与复杂的时代背景。
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柏林墙倒塌,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中国也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私有化和市场经济的浪潮席卷全球,全球化进入了一个全面加速和深化的时期。由于新自由主义的蔓延,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致力于追求市场机制的完善,而非市场经济国家则纷纷谋求建立市场经济制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苏联和东欧国家几乎是齐头并进式地向市场经济制度转轨。从拉美、亚洲到非洲,各种经济类型的国家几乎都无一例外地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各国的经济市场化进程使全球化的制度趋同扫清了原有的障碍,各国国内经济规则不断趋于一致,为全球化进一步扩展和深化奠定了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苏联与东欧的经济转型国家在接受市场经济制度、接受西方自由主义的经济思想和意识的同时,也接受了IMF等国际金融组织提高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建议,东欧经济转型国家在积极向西欧靠近进而加入欧盟的过程中,也效法德国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纷纷提高其中央银行独立性。拉美和亚洲发展中国家则主要是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在金融危机的推动下和IMF等国际组织的贷款条件压力下,纷纷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以20世纪70年代初期爆发的两次石油危机为导火线,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陷入了滞胀的困境。面对滞胀,凯恩斯主义政策束手无策。全球化的加速与深化使经济学领域也进入“单一经济学”时代。新自由主义思潮重新兴起,新自由主义的经济学派重新抬头 ,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主流经济学派,向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经济理论展开了猛烈攻击。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认为资本主义经济之所以陷入滞胀的困境,与推行凯恩斯主义、忽视货币政策的作用、忽视控制货币供应量有关,主张重新重视货币政策的作用、控制货币供应量,以应对通货膨胀。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强烈反对相机抉择的经济政策,反对国家干预,主张按规则行事,减少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干预,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于是,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重新被提出,引起人们的重视。
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随着高新科技革命兴起、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资本主义由国家垄断向国际垄断发展。为适应这种需要,新自由主义开始成为美英国际垄断资本推行全球一体化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志性事件是1990年由美国政府炮制的包括十项政策工具的“华盛顿共识”。按照美国学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概括,“华盛顿共识”的教条是“主张政府的角色最小化、快速私有化和自由化”。 美国著名学者诺姆·乔姆斯基在《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一书中明确指出:“新自由主义的‘华盛顿共识’指的是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一系列理论,它们由美国政府及其控制的国际经济组织制定,并由它们通过各种方式实施。” “华盛顿共识”已经远远超出了经济全球化,而是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的“一体化”。作为完成形态的国际垄断资本理论体系的新自由主义思潮,归纳起来主要是四个方面,即经济的自由化、私有化、市场化和全球一体化。这四个方面互相联系,彼此促进,不可分割。自1990年“华盛顿共识”出笼之后,新自由主义开始向全球蔓延。
在20世纪80年代晚期和90年代初期,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也被传统上位居中间偏右的政党采纳。美国民主党在20世纪90年代大幅采用新自由主义的政策,总统比尔·克林顿也支持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并将自由贸易作为其经济政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提倡将科技知识产权作为美国减少贸易逆差的方式。一些中间偏左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贸易保护主义与左翼右翼无关,而是和“不对称”的问题有关。许多第三种道路的政党——包括英国的工党和德国的社会民主党都采纳了新自由主义的政策。这些延续了20世纪80年代政策的政府主张:他们可以运用这样的方式来达成更大的社会利益,并且利用经济捆绑的方式使那些刚脱离共产主义制度的欧洲国家更快融入世界经济的行列。
在“华盛顿共识”的背景下,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重新得到重视,并把它作为新时期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关系的核心理论问题来加以研究。代表美国等西方国家利益的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把提高中央银行独立性作为健全中央银行制度的实践问题,要求会员国进行改革,实际上成为美国等西方国家国际垄断资本推行其全球一体化的推动力量。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速度大大加快了。如今,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覆盖了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据世界银行统计,全球只有12个岛国没有参与任何区域贸易协议(RTA)。174个国家和地区至少参加了一个区域贸易协议,平均每个国家或地区参加5个。全世界近15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双重成员资格”。
区域经济一体化内容广泛而深入。新一轮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涵盖的范围大大扩展,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而且包括服务贸易自由化、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统一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共同的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等,有些甚至提出要具备共同的民主理念。
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把区域贸易协议作为锁定贸易自由化或国内体制改革进程的机制,即通过外部的条约责任和有形、具体的承诺来促进国内的体制改革。同时,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的过程中,区域成员国的相关经济制度也不断趋向一致,在区域网络中制度同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中央银行独立性制度的扩散不能忽视区域一体化的背景和作用。
在20世纪70年代金融自由化改革之后,拉美国家于80年代、90年代和21世纪初均多次爆发银行危机、债务危机等,危机爆发国家在IMF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条件下被迫进行金融相关制度的一系列改革,其中就包括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1997年爆发的东亚金融危机也成为东亚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的催化剂。东亚危机重灾国在危机中不得已接受了IMF的贷款条件,包括:要求进行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改革;被迫在汇率体制、金融与银行服务业部门采取激烈的改革举措;修改本国重要的金融、银行等相关法规,使之更为开放和更具竞争力以适应全球投资贸易自由化的要求。一些免遭危机重创的东亚发展中经济体也如法炮制,在这种情况下,东南亚也提高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1971年8月,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了以美元停兑黄金等为内容的“新经济政策”。其后虽经史密森会议补救,但最终依然无法挽救布雷顿森林体系。随着1972—1973年很多西方发达国家陆续实行浮动汇率制,以固定汇率和可兑换货币为特征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便彻底结束了历史使命。
国际货币安排的重大转变必然对中央银行产生重要影响,对实行单独浮动汇率制的国家影响尤甚。在浮动汇率体制之下,一国可以更容易地根据国内经济运行状态进行经济政策选择,从而可以使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选择上免受维持汇率稳定义务的束缚。与此同时,从固定汇率制到浮动汇率制的转变也解除了对政府控制中央银行进行货币政策选择的外在约束。布坎南认为,浮动汇率制更容易使国内经济因国内政治家的不明智策略而受到损害,因此在浮动汇率的国际货币安排体制之下,更需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来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由于浮动汇率下中央银行没有必要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货币政策没有必须保障汇率稳定的义务,从而可以追求国内经济目标。但是,如何使用货币政策仍然会陷入国际间相互依赖形成的问题之中。货币扩张降低了利率,也会造成货币贬值。但是,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制约着货币政策发挥作用的渠道。而且,世界其他国家的货币政策或财政政策的变动所产生的世界利率变动仍将会通过汇率的波动而传递到本国。
IMF和世界银行一直作为美国等西方国家主流意识的代表和推行者,利用其在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中的影响力和所掌控的资源来推行主流意识乃至制度安排,其中包括中央银行独立制度。IMF的贷款条件一般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中央银行管理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的规则体系,这其中就往往包含了要求增强中央银行的自由度乃至独立性的条件。
国际评级机构和一些国际金融咨询公司也对中央银行独立制度的扩散起了重要作用。一些国际评级机构已经将一国的中央银行独立性纳入其评级指标,将一国的中央银行独立性水平作为评估一国经济和政治风险的标准之一。2005年标准普尔公司的年报曾对其如何使用中央银行独立性来评估国家的信誉作了说明,比如信用级别为“BB”级国家的标准之一就是“其中央银行在通常情况下能够追求持续稳定的货币政策与汇率政策”,而“B”级国家则“中央银行具有有限的独立性,一般正式或非正式地被作为政府政策协助的角色”(Standard &Poor’s,2005)。国际评级机构和国际金融咨询公司在世界金融市场中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它们对中央银行独立制度的倾向与评判标准大大影响了各个市场主体,包括跨国公司、各种形式的投资机构与投资者,进而影响到东南亚中央银行独立性进程。
不过,20世纪80年代末掀起的中央银行独立性改革浪潮有其限制性,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相对于国内金融市场及其参与者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中央银行利用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实现货币政策目标,调控金融。与此同时,中央银行也受到来自金融市场和参与者的影响。中央银行必须保持客观中立,按照经济金融发展本身的规律来制定政策和开展业务,而不能过多受到市场参与者的影响。
(2)相对于国际金融市场的独立性
随着金融创新发展和金融全球化,中央银行在新的国内、国外金融环境中不受影响变得更不容易。所以在新形势下,一国中央银行必须在考虑本国经济金融发展实际水平的基础上制定货币政策,才能够在日益开放复杂的国际金融市场中维护本国金融稳定。
(3)相对于本国政府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实质上是指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一种关系,即中央银行相对于政府的独立程度。中央银行独立主要是指中央银行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职能时的自主权力。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职能时不受政府以及各种政治力量的干扰,是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关键。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否得到体现尚有待于以下措施实施的程度如何。首先是人事独立性。亦即中央银行领导人和高层管理者的任免程序与任期不受政府换届的影响和干预。其次是给予政府信贷的独立性。亦即政府直接或间接从中央银行获得信贷以融通政府支出的能力。独立性强的中央银行应该能够抵制财政透支以及其他不合理的融资要求。再次是经费预算独立性。亦即中央银行自身的财政经费来源是否受政府控制。最后是政策独立性。亦即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自主权,这是独立性的核心。政策独立性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目标独立性,即中央银行可以自由选择政策目标的自主性; 二是工具独立性,即中央银行在明确自身目标之后,可以自由选择货币政策的操作手段及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