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现代货币主义理论对传统的经济发展理论产生了巨大影响,西方经济学家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与金融发展进行了大量的研究。1973年,美国布鲁金斯学会会员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家爱德华·肖所撰写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 和麦金农的《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 两本书出版,分别从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两个不同的角度,系统地论述了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发展战略对金融部门的抑制及其弊端,详尽地讨论了实行金融深化战略的目标与意义;解析了发展中国家对金融的压制如何严重阻碍了储蓄的积累和经济的发展,提出著名金融深化理论,使其成为指导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与对外开放的重要理论。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以此理论指导发展中国家制定经济与金融改革方案,经济发展较快的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印度尼西亚成为该理论的实践典范,从而在东南亚掀起了一轮金融改革与开放的浪潮。
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相关理论不断涌现,观点精彩纷呈,有的甚至针锋相对。然而,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新自由主义理论。这可以从世界银行(WB)和IMF雇用学者的论文中,以及这些国际经济机构对受援国所提出的贷款条件、协助制订的经济复苏计划和报告中体现出来。一些代表新自由主义观点的学者包括激进派奥赫麦(K.Ohmae)、格里德(W.Grieder)、斯特兰奇(S.Strange)、萨克斯(J.Sachs)等;马丁·凯沃(Martin Khor)、凯尼奇·奥赫麦(Kenichi Ohmae)、丹尼尔·耶金、凯姆·安德韦森(Kym Andweson)和Ramkishen S.Rajan等的论著中也拥抱全球化,从正面肯定的视角解析经济全球化给全球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所带来的益处。主要有:①新自由全球化激进派,主要代表人物为奥赫麦、格里德、斯特兰奇、萨克斯等。他们认为,全球化主要是指全球经济和市场的一体化,是跨国界的“自下而上的经济全球化”(economic globalisation from below)。其结果不一定是你死我活的“零和游戏”,而是对双方都有利的“正和游戏”,是世界资源的优化组合,绝大多数国家在全球化过程中能得到长远的比较利益。全球化是人类进步的先驱,它正在促使全球市场和全球竞争一体化的出现,因此,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最终和理想状态。该理论还强调,自下而上的全球化主要是通过国际市场参与者的私人投资决策得以实现。因此,国家应该推行开放贸易与投资的政策,放弃国家干预,以实现相对优势,树立跨国世界经济的理念。在没有国界的经济体系下,每个国家政府的功能已经弱化为全球资本的“传送带”,或只是扮演一个“三明治”的角色,成为介于强大的跨国公司和区域经济之间的“媒介机构”,而客观的世界市场则比国家的更为强大,国家主权将让位于经济全球化。 ②IMF的正统观点:经济全球化有利于跨国公司商品和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世界范围的经济调整融合和文化交流使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 ③凯姆·安德韦森、Ramkishen S.Rajan等澳大利亚学者“跨国生意成本下降”的论点。他们认为,经济全球化可视为一种过程,即生产与贸易的流动过程,以及金融与国际资本的流动过程。推动生产与贸易、金融与资本流动全球化的动力首先是交通运输、信息和通信技术,包括互联网的创新和发展,使得跨国生意的成本急剧下降。 ④马丁·凯沃的国家对经济管理的取消以适应民族经济对外开放的观点。他认为,经济全球化并不是一种新的过程。但是,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间,经济全球化因各种原因而加速了。诸如技术发展,尤其是自由化的政策已经席卷全球。经济全球化最重要的方面是拆除国家在金融、金融市场、贸易和外国直接投资等方面所设置的壁垒,大大地促进了国家的对外开放,使之融合于世界市场。世界大部分国家的贸易、金融与生产活动的全球散布,使得跨国公司和国际金融机构在这一过程中的权利不断扩大,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深受这种进程的影响。 ⑤凯尼奇·奥赫麦的全球化世界经济使得民族国家及其政府不必存在的观点。在其所著的《民族国家的终结》一书中,奥赫麦将经济全球化的内涵定义为四个“I”:由世界资本市场而推动的投资(Investment);以在全球寻找资源与市场的跨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工业化(Industry);使跨国组织与生产的协调得以进行的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的发展;在全球寻找质量最好、价格最低的商品的个体消费者(Individual consumers)。增强了的四个“I”的运动使得扮演传统经纪人角色的民族国家及其政府大可不必存在。 ⑥丹尼尔·耶金的全球化意味着公司将不再以国别区分,而只有成功之区别的观点。他认为不存在什么德国公司或美国公司,只有成功的公司和不成功的公司之分,经济全球化就是取消国家对经济的管理权。“全球化就是24小时相互联系、极度活跃的、剥夺睡眠机会的,并受电子邮件推动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各国政府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力将减少。”“人们对市场发挥公平作用和提供产品的能力信心增强,因而不再指望政府管理经济。”
为了能抓住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发展机遇,主流经济理论要求各国政府必须采用主要国际经济机构IMF、世界银行所制定的结构调整政策(Structure Adjustment Policies,SAPs),其中包括宏观经济政策、经济结构调整、私有化、金融政策、公司法规和治理等,尤其是在金融领域实现自由化和“去制度化”改革。而IMF和世界银行使其贷款的发放转换为债务国政策转变的“条件性”(conditionality)机制,成为债务国的经济走向自由化、私有化、“去制度化”的主要工具,也因此成为向全球发放发达国家所推崇的“宏观经济政策包”的主要机制, 促使东南亚政府先后在本国经济的核心部门——金融领域开始了自由化和“去制度化”改革。但是,超前的金融自由化和滞后的金融监管最终使得东南亚成了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的重灾国。
虽然各种不同或对立的经济学流派对于东南亚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争论不休,然而,其对于金融开放超前而监管滞后这一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却基本上达成了共识。比如,正统派观点(fundamentalist views)的主要代表人物罗纳德·米基农(Ronald Mikinnon)和赫·皮尔(Huw Pill)都认为,东亚受灾国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宏观经济基础运行基本上良好。但是存在以下问题:金融部门薄弱,缺乏谨慎的监管制度和金融指导;道德危机;激励政策适得其反,尤其是政府担保、银行希冀政府保释;缺乏透明度,使之最后深陷金融危机,破坏了稳健的经济基础。 IMF的观点与之所见略同,不过,IMF还倾向于指出一些相伴随的宏观经济薄弱问题。比如,高额与不断增长的经常账户赤字、对货币的高估,以及由此导致对出口和交换商品的价格扭曲。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尔·克鲁格曼(Paul Krugman)、约瑟夫·施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以及杰格迪什·比亚瓦迪(Jagdish Bhawati)和丹尼·罗德克(Dani Rodrik)则代表了较为激进的正统派观点(radical views)。他们将危机的爆发归咎于有关国家向不稳定的短期性国际流动资本开放,从而引发了由恐慌诱导的自我形成危机(panic-induced self-fulfilling crisis)。 其观点也非常明确,亦即东南亚的金融市场在对外开放的同时并没有做好必要的监管。
在主流理论的引导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WB)专门为完善东南亚金融银行业的监管联合完成了一项“金融部门评估项目”(Financial Sector Assessment Program,FSAP),它借鉴了美国金融管理当局的“骆驼”评级体系(CAMEL Rating System)金融稳健评估指标,规定了一系列综合微观审慎指标体系用于对金融系统,包括银行系统的稳定性进行评估。被简称为“骆驼”(CAMEL)框架,包括资本充足性(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管理健全性(managment)、盈利能力(earning)和流动性(liquidity)等,用于监管东南亚银行业的稳健情况。此外,还建立了市场风险敏感性、利率敏感性等参数,结合宏观审慎指标,包括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与汇率、国际收支、信贷与资产价格变化、传染效应,以对金融系统尤其是银行系统进行稳健性评估。
与此同时,亚洲开发银行(ADB)也在东亚发展中经济体银行业的安全基础上建立了金融部门稳定性指标,用于评价金融部门稳定性。其主要分为三类:谨慎性指标(prudential indicators)、经济周期活动指标(activity indicators)和市场指标(market indicators)。
谨慎性指标涵盖了衡量银行稳健经营的微观核心指标,其中包括根据《巴塞尔协议Ⅰ》中对风险资本比率的要求而规定的监管资本充足率(regulatory CARS)、不良资产比率(NPL)、准备金比率(provisioning ratios)、资产回报率(ROA)和股权收益率(ROE)及一级资本充足率(non-risk-weighted CARs)等。经济周期活动指标反映金融部门活动水平和金融结构的周期性活动,其中主要反映银行的贷款活动,包括贷款沉淀比率(loan deposit ratios)、证券投资和分散投资于抵押或个人与商业非抵押贷款的风险投资组合等。市场指标则反映主要的机构评级公司对金融机构稳定性评价,以及金融部门股票市场价值的评估,评估机构对金融制度整体实力和金融市场完整性的质量评估尤为重要。市场指标是其他指标的有益补充,并且提供一个独立的、基于市场的金融稳定性评估。评估机构和市场对金融部门综合实力的定性和定量评估极其重要。后者不但考虑了金融机构内在的优点和缺点,而且还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对稳定性的影响、金融机构的营运,以确保与资产质量相适应的准备金管制体制的有效性。
如上所述,在贷款条件的制约以及全球舆论压力下,东南亚开始了极其艰难的金融银行业改革历程。它们必须努力遵循或满足巴塞尔委员会、IMF、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改革指导和要求,并接受三大国际评级机构——美国标准普尔公司、穆迪投资服务公司、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估。
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之后,对东南亚金融银行业改革的指导理论主要有宏观审慎监管思想以及金融稳定理论。
宏观审慎监管思想的提出时间实际上比较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 之后,在每次金融危机发生后,“宏观审慎”或相关概念就会被提及。如20世纪80年代资本市场的迅速发展导致了“经济泡沫”的产生。1986年“宏观审慎监管”一词正式出现在国际清算银行的公开文件中,“宏观审慎政策”被定义为:“增强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的宏观监管政策。” 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后,1998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建立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报告中指出:“加强对银行的宏观审慎监管,将对其宏观审慎分析建立在宏观市场基础上,并与宏观经济紧密联系。” 之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研发了一系列对金融系统稳健程度进行评估的宏观审慎监管指标体系。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一些国际经济组织逐渐认识到了“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要性,但仍未对其进行明确定义和规范。
直到美国次贷危机爆发,进而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宏观审慎监管”才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G20峰会是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主要推动力量。 2008年11月15日的G20华盛顿峰会通过了加强金融监管的行动方案和原则,包括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强化审慎监管、提升金融市场的诚信和改进金融监管国际合作。2009年4月,G20集团召开伦敦峰会,会上首次正式提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而这也成为日后历次G20峰会的重要议题。在2010年11月首尔峰会上,G20集团正式批准《宏观审慎政策基础性框架》;2011年11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F)、IMF和国际清算银行联合发布《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和框架》,并正式提交G20戛纳峰会。
宏观审慎监管被提出的最根本机理在于金融微观主体行为内生风险生成的混沌效应和风险扩散的非线性机制。当数量众多的金融市场主体在进行交易或创新活动时,尽管每一个主体的行为初衷都是建立最优收益均衡,但是在各种机制的作用下,个体理性的加总往往会带来系统非理性。并且在某些特殊时点(经济过热等),一个细微的事件经常会掀起金融市场的“蝴蝶效应”,造成市场风险的非线性放大和传播。换言之,监管的视角过于单一,常常造成宏观监管的失效。与此同时,微观金融对象的行为均衡形式也日益多样化,同时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产业类型的增多,市场主体之间的相关作用机制也日益复杂,单纯的微观监管机制在面对如此纷繁的微观风险情况时难以厘清每一个风险点和行为特征,也就使得风险监管失去作用。美国次贷危机的实质就是金融监管与微观创新主体的创新行为和交易行为之间发生脱节,使得风险隐患最终失控。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普遍实施大规模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Quantitative Easing Policy,QE)刺激经济。 QE目的是向市场注入大量流动性,这种流动性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产配置,不可避免地使国际资本涌入新兴经济体。这种流动性带有“热钱性质”,会给新兴经济体维护本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稳定带来新的挑战。尤其是大量“热钱”涌入股票和房地产行业,并进行炒作,加剧了新兴经济体国内的资产价格波动,极易引发严重的金融动荡问题,使得金融稳定备受关注。20国集团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主导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从微观、宏观和中观三个层面提出了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以维护国际金融的稳定。
此次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在于,除了关注单个金融机构经营的稳健性,还必须高度重视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监管,因此系统性风险和金融稳定密切相关。而如何避免系统性风险爆发,或降低系统性风险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也属于宏观审慎监管的内容。由于央行是否可以作为监管主体的监管体系,抑或专门在央行系统外单独设立监管体系,依然是构建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主要争议,如上所述,东南亚各国对此大都采取了折中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