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自“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诞生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快速发展,形成了以城市居民和工人、农村居民和农民为主的两大类合作社。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领域,逐步从产、供、销到融资、信息、服务等各个环节都建立起了相应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比较典型的类型有农民消费和购买合作社、生产和营销合作社以及信用合作社。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秉承传统的民办、自愿、互助、开放和民主管理的合作社法则基础上,根据各国农业经济和农民生产实际,进行了不同的改造和创新,彰显出不同的发展趋势。
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类型和特点见表3-6。
表3-6 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类型和特点
上述农业经济发达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时期。随着科技进步、市场和农产品国际化竞争的不断加剧,国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对世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以发达国家为代表,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业已成为各国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极大地促进了相关国家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在各国农业经济的发展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时至今日,各国政府都积极致力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生产经营、综合服务、提升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作用。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民与政府间桥梁作用的发挥,这一趋势将愈加明显。
德国等欧洲发达国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上始于19世纪中后期。虽然欧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属于自发型组织,但在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各国政府从立法到资金,都给予了大量的支持。早在1889年,第一部《合作社法》就在德国诞生。之后,欧洲一些国家开始颁布合作社法,如瑞典于1895年颁布了《合作社协会法》。美国是各州分别立法,有关合作社法是在1865—1870年有6个州分别立法后在全国铺开的。日本效仿欧洲国家对合作社的管理经验,于1947年制定了《农业协同组织法》。
各国政府用法律加以引导、保护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同时,也在资金方面对合作经济组织给予了积极支持。以德国巴伐利亚州为例,早在20世纪90年代,州政府每年对农业的各类投资和补贴约50亿马克,其中10%用于支持包括合作社在内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政府推进型为主导的日本农协,政府的支持力度更大,政府通过农协投放支农资金,仅1947年至1986年,日本政府就拿出2117.41亿日元的补贴扶持农协。在各国政府的推动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各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直居于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特别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为成熟的美国、日本、法国等国家,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比例达90%左右,成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和途径。尤其是世界农业大国美国,农业的市场化程度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也高,在美国政府的重视下,农民合作社成为美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自二战后,美国政府对农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合作社得到快速发展,规模和实力不断增强,农业技术也不断提高,农产品对外贸易增长很快。美国农业以家庭农场为单位,合作社也以此为基础,被称为“农场主协会”。农场主为了应付市场竞争,提高运营效率,绝大多数加入了农业合作社,而且是多个合作社。经营规模大是美国农业的一大特点。美国农业合作社以加工和销售业务为主,其专业化程度很高,大多实行跨区联合经营。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新一代”合作社开始兴起。以“新一代”合作社为代表的合作组织选择产权更为明晰的股份制运行机制,从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向综合性、一体化方向发展。如今,美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业综合贸易水平均居全球首位,而农产品贸易中80%的生产和加工均来自合作社。美国人口共有3亿多,由于规模化和机械化程度较高,只有不到1%的人从事农业生产,而其中将农业作为主业的人只有一半。随着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规模化方向发展。据统计,2009年美国农业合作社只有3000个,尽管美国农民有210万人,但由于部分农民参加了一个以上的农业合作社,社员数达260万人(牛序茜,2012),足见农民组织化程度之高,这不仅适合美国地广人稀的农业特点,也成为美国农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日本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更是典型的政府扶持型组织。日本农协从创建之初就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且一直处于政府的保护和援助之下,平均每个综合农协有3000多人,农户中绝大部分成员是农协的会员。
由此可见,世界农业强国为使农民提高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开拓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投入力度,从组织管理到组织培育,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从而保证和促进其农业经济的发展。
为了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世界各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均呈现出综合性发展趋势,从生产、加工、销售到融资、信息、技术等各领域和环节,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了以综合性服务为主的合作经济组织模式。这方面比较典型的是日本。日本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协。日本农协是由多个小规模农场组成的。由于日本大部分农场规模小于1公顷,农户之间的需求、与市场的对接等呈现多元化和多样化,这势必导致业务单一、专业化程度高的合作经济组织难以满足农户的综合需求,运营成本高、效率低。而农协突出的特点就是为这些农场提供综合性服务,包括指导与组织农户的生产经营、各种生产和生活资料的供应、各种农业信贷以及农产品的收购等多方面的经营业务。因此,日本农协能够以较低的经营成本为农场主提供综合性服务,满足农户经营的各种需要,成为农户行之有效的必然选择,推动着日本农业现代化及产业化经营模式的高效运行。与日本的小农场规模相反,美国和欧洲国家,农场规模越来越大。为避免规模不经济,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扩大规模的同时,服务功能也在不断扩展,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都是服务型合作组织,官方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时,对生产合作社也是忽略不计。同时,为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欧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化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其服务的专业性和经营的综合性成为发展的主趋势之一。
世界农业经营规模走过了由单一经营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与之相适应,各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历程,也经历了由分散到集中,由小型经营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路程。纵观当今世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在发达国家,一个共同的趋势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量在减少而规模却在不断扩大。在注重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的欧洲,农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欧洲既是最早建立合作社的开创区,也是整合缩减合作社数量、进行规模化发展的先行区,许多欧洲国家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了合作社的大量兼并过程。
欧盟是世界最大的牛奶生产区,其27个成员国中,25个有牛奶产业。欧盟也是世界最大的乳制品出口基地,其黄油出口占世界出口市场的40%,奶酪占到1/3,而90%以上的奶农是各类奶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的成员,这些奶业合作经济组织产业化程度较高,从饲养到牛奶收购、销售,对奶农实施全程服务。为增强国际竞争力,从2000年丹麦的MD Foods与瑞典的ARLA合并成立Arla Foods奶业合作社开始,欧盟经历了一系列奶业合作社的跨国合并历程。这些大型的综合性跨国合作社集团,经营更加市场化,有些还设立了技术研发基金,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而且在奶产品标准执行、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证了这些国家的国际农业地位。因此,这种整合兼并,使欧洲农业发达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布局更加合理,减少了农产品经营中的恶性竞争,保证了农产品在世界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日本农协也经历了同样的发展历程。与欧美不同,日本农协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推进的结果,且一直处于政府的保护和援助中。1997年,针对因中间环节过多而引起管理费用增加的问题,日本农协对合作组织进行了整合,改“基层—县—中央”的三级组织体系为“基层—中央”的两级组织体系;之后,农协数量也从1992年的3073个减少到2000年的1411个。
在美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整合力度较大。美国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1970—1991年,美国平均每年有150多家合作社被整合,而合作社社员却由平均815.8人增加到了903.2人,合作社平均营业额由245万美元增加到了1705万美元。近几年这一发展趋势仍在继续。2011年,美国共有农场220万个,比上年减少1万个,平均每个农场面积达200公顷,而以销售、购买和服务为主要类型的农业合作社有2285个,比上年减少29个。这些农业合作社税前净收入达54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5%以上;营业收入达2130亿美元,比上年增加400多亿美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模化经营得到不断扩展。与日本不同,美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地理分布和成员结构上,分为地方性农业合作社和区域性农业合作社,其中,区域性农业合作社是地方性农业合作社兼并重组的产物。
发达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化发展过程中,一个明显趋势是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不断延长,以流通合作组织为主流,竞争力水平不断提升,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不断趋于企业化方向发展。这种企业性在入社和分配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农民以股份制方式入社,按股分配,与普通股份制企业相类似,且经营的商业性愈来愈突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世界各国农业经济也在朝着一体化方向发展,传统的经典合作思想已经发生改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面对市场和竞争,从凝聚合力的经营角度出发,在组织行为上已形成企业化发展趋势,从融资到资源配置、销售方式等都以企业模式运作,更加注重经济效益,不同的是,企业完全以营利为目标,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更多强调“对内服务,对外营利”。从各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趋势来看,股份合作成为其主要发展形式。
二战后,为了解决发展规模与经营资金问题,各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纷纷引入股份制发展理念,该理念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具有“双重”身份,其既是经营者又是投资者。比较典型的是美国的做法。1810年,美国康涅狄格州建立了第一家牛奶营销合作社。美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成立之日起就带有明显的企业性,合作组织资本主要由社员直接投资和收入留成组成。随着新一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合作组织合作制与股份制的“双重”身份愈加明显,社员在入社时,即以投资者身份,用普通股、优先股或其他形式的资产获得社员资格。同时,合作社还向社员或包括社区在内的非社员大量出售优先股或资产凭证,持有者具有分红权,但没有投票权。而在日本,农协对内完全是合作关系,基本上以代理形式,只是收取手续费,技术培训等服务都是无偿的,这些方面的支出主要靠农业经营保险和信用业务的盈余来维持;对外,对待非会员,则完全采取市场方式,以营利为目的。据日本统计,70%以上的基层农协对会员经营的业务是赔本的,而用信用业务、农业经营保险的盈余来补贴这方面的支出。
美国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企业性、商业性更突出,内部合作以交易行为为主。相对于美国,欧洲国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更具有典型合作特征。由于合作社毕竟属于经济组织,当今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趋势是商业化趋势渐浓,无论是经营战略还是经营方式都带有企业化倾向。
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各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纵向联合,横向经营”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在纵向发展中,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专业化、产业化发展形式,实施深度联合,不仅有劳动方面的联合,也有资本方面的联合。同时,在横向发展中,加强规模化经营,实施跨区甚至跨国合作,扩大市场半径,拓宽覆盖领域,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在这方面,欧盟地区奶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就很具有代表性。作为全球最大的牛奶产区和乳制品出口基地,欧盟地区发达的牛奶产业为相关国家奶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经营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在素有“欧洲乳酪市场”之称的丹麦,依据北欧独特的自然环境和发达的畜牧业经济,奶业合作经济组织迅速崛起。成立于1881年的全球第一家合作社制的乳制品公司Hjedding Mejeri,就是通过与瑞典及英国、德国等多国乳制品公司合并,组织相关国家的牧场主联合开发全球乳业市场,既解决了投资问题,又拥有了足够的奶源,产品在世界100多个国家畅销,保障了该公司在全球乳业领域的领先地位。2012年,该公司还与我国最大的乳制品公司蒙牛乳业签署合作协议,成为蒙牛第二大股东,其市场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因此,各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深度联合,冲破了简单意义上的区域经济合作,使农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也必将促成全球农业经济资源的整合及加剧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