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经济理论源自20世纪50年代,是生态学与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成果。“生态经济学”的概念是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鲍尔丁在《一门科学:生态经济学》中界定的。20世纪20—60年代,生态内涵逐步扩展到把人类纳入生物主体而进行与外部自然环境的研究。生态经济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经济与生态互相协调,实现动态平衡的发展。
生态经济理论建立在生态经济学基础上,包括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与自然环境、资源的协调关系;人类的发展和生存条件与生态系统、生态价值、效益的协调发展等基本理论。生态经济学的内涵主要有:生态经济是有效克服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引起的环境问题、资源短缺而选择的一种发展模式;生态经济不以经济发展为唯一目的,经济发展必须以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环境,是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同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生态经济学具有社会学与经济学的双重特性,是建立在自然科学基础上的社会发展科学;生态经济问题的研究,是一个从实践到理论,再从理论指导实践的应用理论经济学。运用生态经济学基础对其理论进行研究是一个探究生态经济发展规律的过程,只有在总结生态经济规律的基础上才能发展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生态经济理论研究的目标是追求协调发展的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